《将魂》
“大人,听路过的凡人说,今天城里发生了好可怕的事情!”阿桐一路小跑到树下,扬起小脸,冲着树上大喊着。躺在粗壮的树枝上用手帕蒙着脸的青年坐起身来,手帕不偏不倚刚好掉到阿桐的头上,他先是直起腰伸着懒腰,又惬意的打了个哈欠,然后带着戏谑的笑看向阿桐:“那我们的小小说书先生就跟我说说,到底城里发生了什么事?”
阿桐挺了挺小胸脯:“大人,他们说前天杀了城东一户七口之家的杀人犯昨晚越狱了!”
“这样的人已被厄运缠身,就算逃出监牢,也多半命不久矣,死后更是要受尽地狱酷刑,七人之命,轮回七世都会横死偿命。”他摇摇头这般说道。
“大人若是捉到他,会取他性命吗?”阿桐问着。
“傻阿桐,我们无权干涉凡人的生死,一旦跨越这个界限,我们必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哼,如果是被阿桐抓到了,阿桐一定会打他个落花流水!”
他轻轻一跳,落到阿桐面前,拿下阿桐头上的手帕放入怀中:“阿桐这种小身板,一定很是身手矫健啊!”
“大人不要嘲笑阿桐啦!阿桐长大之后会很厉害的,比大人还要厉害!”
他叹息了一声:“对啊,阿桐总是会有长大的那天的。”
阿桐急急地拽了拽他的袖子:“大人听阿桐说嘛,今早上那个杀人犯被人发现砍了头挂在了城门口,似乎是用了城中央那雕像的战刀,也不知是谁用那刀杀了那人,真是大快人心啊!”
他摇摇头:“阿桐,别想这些了,我想起一种吃食,今天做与你吃。”
阿桐看着娴熟的将鸡腹中塞入各式调料然后丝毫不拖泥带水的包裹上荷叶和泥巴的少年,瞪圆了眼睛:“大、大人,您之前是不是当过酒楼的大厨啊?!”他转头用泥手刮了下阿桐的鼻子,笑着说道:“这才不算什么呢,这不过是最好做的叫花鸡,当初和阿凤在一起的时候,阿凤做的一手好菜,四海八荒的异兽见了我们也是吓得转头就跑,生怕被阿凤捉了煮去吃了,我做饭的手艺不及阿凤十分之一。”
阿桐闻着飘散出来的香味,吸溜了一下口水:“原来大人以前这么调皮啊,不过大人说的阿凤是谁呢,阿桐要和她做好朋友!这样就可以吃到好多好吃的啦!”
少年放柴的手顿了一顿:“阿桐怕是见不到那个人了,如果她在的话,一定和阿桐是好朋友。”阿桐看着眼神突然黯淡的他,意识到自己也许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落寞的低下了小脑袋。又见不得少年黯淡的眼神,忙转移话题:“大人为何今日想要做些吃食呢?”
他回过神,又是一派温润如玉的样子:“有客到。”
阿桐不解的正要提问,却在他示意的目光中向身后看去。不过离此处两百米,摇晃着走着一个青年,一席藏青色的麻布袍子,一只裤腿随意的卷着,袖子也是挽到手肘之上,背着一把亮的晃眼的大刀,阳光下看起来依旧寒气逼人。眼看着这人越走越近,边走边整理着衣服,先是整理好裤脚,随后将袖子放下,凌乱的头发整理好,将身后的刀,正了正,居然就有了一副读书人的儒雅之态。
那人走近了,一看阿桐正一脸戒备的盯着他,先是一拱手行了个礼:“小生正好从此处路过,奈何饥肠辘辘,又观此处有烟燃起,想必有人行炊火之事,希望先生不吝,打发小生一些饮食。”
“怎好用打发一词,若是阁下不介意,不若与我们同食,我与小徒初来此地,不慎迷路,正愁无人指点迷津,也就劳烦阁下指路了。”他笑着拱手,回之以礼。
阿桐看着两个以礼相待的人,扯了下他的衣袖:“大人,怎么他突然这么知书达理,阿桐刚刚明明见他一副街头混混般的样子!”
青年爽朗一笑:“说实话,咬文嚼字我也不太习惯,刘直不过一介莽夫,怕吓着二位所以只能装下文弱书生,不想被这位小兄弟一语道破,那我就实话实说了,我这人平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吃食,自幼鼻子有灵,本来只打算路过,谁知道这风中有几丝异香传来,实在就忍不住了,就冒昧打扰了。”
“相逢即有缘,我素日不爱做吃食,阁下既然巧遇,也就品鉴一番拙艺。鄙姓姜,小字太昊,不必以先生相称,就称我为姜昊好了。”一边说着,他一边将裹着泥的叫花鸡狠狠的摔在地上,泥土破裂的瞬间,先是荷叶的清香慢慢溢出,随后鸡肉的味道汹涌的席卷而来,刺激着感官,阿桐忍不住擦了擦嘴边的口水:“大人大人快吃吧,阿桐已经饿得受不了了!”
刘直顺手抽出腰间的小刀,先是熟练的取出鸡腹中的调料,接着只见刀轻轻那么挥了几挥,鸡肉和骨头就已两两分离。阿桐拍拍手:“看来您和阿桐是同道中人啊,一看架势就知道对吃很有研究,阿桐也要学使刀,既可以打抱不平又能方便吃肉!”
刘直不由的哑然失笑:“果然好志气!”
他笑了笑:“是姜某管教不严,小徒年幼口状失言,让您笑话了。”
刘直摇摇头,一撩长袍席地而坐,阿桐见状也乖乖坐下,眼睛却直勾勾的望着鸡肉,他笑一笑,将一只鸡腿递给刘直,再将另一只鸡腿递给阿桐,阿桐摇摇头:“大人您吃。”“我不饿,阿桐快吃,听话。”
待二人风卷云涌的吃完,阿桐鼓着圆滚滚的小肚皮躺在地上不动,刘直不由的喊了一声:“快哉!”
他将一壶酒放在刘直面前:“此酒名为‘前尘’,我珍藏了许久,今日与刘兄有缘,就请刘兄共赏。”
刘直一笑:“恭敬不如从命。”然后将荷叶卷成一个漏斗状,将酒倒入,然后一饮而尽:“果真好酒。”
“阿桐也要,阿桐也要!”阿桐在旁边喊道。
“小孩子可不能乱喝酒。”刘直直接举起酒瓶一饮而尽。不过半柱香的时辰,已是两眼朦胧。
“阿桐,这位便是杀死那杀人犯之人了。”他叹息了一声。
“啊,可他看着并不像凶恶之人啊。”阿桐惊讶的问着。
“那我们便随他看看。”
“刘将军,既饮前尘,便忆前尘。”他一挥手,眼前便已转换场景。
有一刘姓男子,名直。母亲出生落魄的书香门第,父亲为衙役。5岁母亲病故,父亲在其母逝世后悲痛交加,亦在次年2月辞世。刘直受邻居庇护,食百家饭长大。随着年岁渐长,无父母教诲,日益混迹于市集,成了招人嫌的混混。
16岁那年遇父亲生前恩师,年迈的老人不忍爱徒之子流于世间碌碌无为,遂对其谆谆教诲,刘直弱冠之年,老人垂死之际将其引荐给城中官员,刘直成了城里的一个小武官。熟悉他的百姓纷纷私下议论:“这小时候招猫逗狗的,如今成了武官,想必必将来定会祸害城中百姓。”
谁料还没等他做出鱼肉乡亲之事,金兵打入大宋,城中大大小小的官员丢盔弃甲,纷纷投降,刘直反而成了城中最大的官。金兵围城,城中原先的大官被金人派来劝降:“刘直啊,我也算对你有知遇之恩,如今只要你开了城门,之后咱们依旧还是这城里的官员,等金兵占了这大宋,我们更是会成为人上之人,位及元帅宰相也未尝不可啊!”刘直站在城墙之上,一席藏青色的麻布袍在风中猎猎作响,手执一把长弓,笑道:“如今我依旧称您一声大人,大人啊,我自幼食百家饭长大,少时不明事理已为他们惹了不少麻烦,现在总不好再不叫他们失望!”语罢,一箭射出,大官应声倒地。
金兵围城数十天,刘直孤军奋战困守城中,城中粮食终究被吃尽,断粮三天后,金兵攻入城中,找到刘直居住的小院子中,刘直饿到趴地不起,金兵围住刘直,刘直大笑:“我依旧可以杀几个狗贼!”拔地而起,大刀利索的砍杀了两个金兵,其余金兵见状,冲上前砍杀刘直,其中两刀直刺向刘直腹中,只见他腹中尽是树皮,刘直望向腹部,大笑两声,喊道:“快哉,快哉!”倒地气绝身亡。
金兵将领见此,下令不为难城中百姓。后,城中百姓为刘直树立起一座雕像并将其战刀放入雕像手中,伫立于城中,感恩这位将士为守卫城中百姓做出的牺牲。
“将军虽死,魂犹在。如今太平盛世,将军大可不必在费心费力了,那贼人终会有天罚,将军何苦耗费自己的神魂。”他望向目光变得清明的刘直,终于还是忍不住叹息。
“我死后,神魂附在那战刀之上,受众人香火,自是该庇护他们,却又眼睁睁看着他连杀7人,我又怎能问心无愧呢?!”
“所以将军不惜耗损神魂诛杀此人,将军本来可凭众人供奉之力再修百年,可修成地仙,脱了之六道轮回之苦,如今沾染血腥,终是功亏一篑。”
刘直长叹一声:“放虎归山,终究是患,我不能再给他伤人的机会。成不成仙不重要,能不能脱离六道轮回,也不重要。若不是他们,我早就年幼时饿死街头,若不是他们,身死后,这世间便无我存在的痕迹。我存在的意义本就是因为他们啊。”
“将军,您该重新轮回了,已沾血腥,不可再停留于世间,除非堕入魔道,否则,明晚子时,将军便会魂飞魄散了。”
刘直转身望向那座城,正值黄昏,在摇摇欲坠的残阳中,那城美得不可方物,似乎还能隐约听到那传来的热闹的人声。“如此,就好。”刘直的身体从脚部开始渐渐变的透明。
“将军!您这是何苦?!”他大喊道。
刘直转身潇洒一笑:“我终究是要守护着他们的。”
阿桐不解的望向他:“大人,他这是在做什么?”
“他,以自己的神魂为祭,献与大地,今后,他便是这一方的缚地灵,永生永世困守于此,不得轮回,不得离开此地,亦再无他存在,他会成为这山这水这树这花,一切都有他,一切都不是他。”他收回自己本欲阻止刘直的手,低声解释道。
阿桐望向刘直:“您这样做值得的吗?”
“值得。”
刘直的身体已经完全不见,只有脖子上方还在,他说道:“若是姜先生,是否亦会如我这般?”
他望向刘直的眼:“会。”
刘直一声长笑,望向那座城,喊道:“快哉!”阿桐看到晶莹的泪水滴落下来,在地面变成了透明的水珠,然后刘直终于在夕阳完全落下的瞬间消失不见。
阿桐捡起地面的泪珠,愣愣的望向突然朝着刘直消失方向深深鞠躬的他:“大人,您这是?”
他直起腰:“阿桐,这些话我只告诉你一次。阿桐一定要知道,这世间最值得尊敬的人,永远是那些愿意牺牲自我而拯救他人的人,他们或许平凡,或许微不足道,但是,哪怕是神,也该为他们弯下腰。”
“大人,刘将军问您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阿桐,我们的责任就是保护比我们弱小的人。若是不能同生,那至少我们要死在前面。”
城中的雕像及战刀,毫无预兆的粉碎成灰。
“大人,刘将军是消失了吗。”
“不,他其实永远活着。”百姓的恸哭在夜风中清晰可闻。
“大人为何悲伤?”阿桐趴在他背上问道。
直到阿桐的呼噜声传来,他才回答道:“也许是因为很久之前,我错过了,去保护该保护的人的机会,又错过了与他们同生共死的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