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诗语拨弄着炉子里的火,在火慢慢要熄灭的时候,拿起药罐,将一股浓黑散发着浓重的药味的液体缓缓倒入旁边的粗瓷碗里。
药碗冒出来的气呵在她的脸上,仔细一看,会发现她的脸瘦了些,也没有以前那般白皙了。
“看你过得还挺恣意的,真不像个大小姐。”景澜道。
第一眼看叶诗语穿着粗布衣服做着闲杂活,确实让她吃惊,她的父亲和兄长难道一直没有来寻她吗?若她在家里的话,肯定不会受这些苦的。
叶诗语转过了脸,一笑:“这样的生活简单,我很喜欢。哦,对了,你以后可以叫我叶子,这是我的小名,但千万千万不要在老伯面前提起我的身份,不然他肯定不会收留我的。”说着停下了手里的活,作了福可怜兮兮的表情。
景澜被逗笑:“可以,那你以后也叫我景澜吧,虽然不知道你何时知晓了我的身份,但,我在外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景澜。不过你刚刚为什么说老伯知道你身份后不会收留你呢?”
叶诗语闻言垮了脸:“因为老伯老伯仇富,仇权。”
将炉子归整好后,擦了擦手,坐到景澜旁边,有些语重心长道:“老伯说他第一眼看见我,觉得我很像他的女儿,所以才捡了我回来。老伯和他妻子是青梅竹马,从小一块长大,可惜成婚亲二十多年却一直膝下空空,直到晚年才得了一个女儿,但他的妻子也因此难产去世,从此老伯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抚养女儿长大。但就在三年前,他无意中救了一位受伤的贵公子,他的女儿在照顾那公子的期间,二人互生了情愫,并扬言非他不嫁,那公子伤养好便走了,临走前留下一枚玉佩说一年之内定会来娶她,可是一年过去了,他的女儿还是没有等来那位公子,于是留下一封书信离家出走了,从此再也了无音讯,老伯也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
“景澜,你说他女儿是不是很不孝,出走就出走,好歹逢年过节捎个信回来啊,连我都记得给我爹报个平安了,她都离开两年多了,一句话都没传回来唉。”听叶子的口气十分愤慨。
景澜磨砂着盛粥的碗沿:“不对,两年时间,若她寻到那位公子,肯定会回来的,两年没有音讯,只能说明很有可能她已经……不在人世了。”
“啊?”叶诗语惊得直接站了起来,“不会吧?我告诉你是还希望你能帮着找一找,可是……那老伯知不知道,他若是知道肯定要哭死的。”说完忙捂上了嘴巴“呸呸,我说错话了。”
“你别急,我也说的也是可能,那还有可能她还好好的了。这样吧,等老伯回来向他问问那个男子的情况。”看着叶子一副严重受了惊吓的样子,景澜只好缓了缓道。“要找回他的女儿,那位公子是关键人物。”
“没用的,我前几天问过,老伯说那位公子身受重伤,衣服配饰都只看得出是富贵人家所出,其它都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那那块玉佩呢?”
“当然是他女儿走时带走了。”
“不,那块玉佩有什么特点,比如说成色,玉的品种,还有上面有无刻字?他可还记得?”
叶诗语摇摇头:“我也问过了,老伯说他女儿自收下玉佩后便日日贴身带着,他也没有去瞧,只是隐约记得上面有飞鸟的图案。”
飞鸟?景澜疑惑,除了皇宫所用的龙凤纹饰,这里的人一般玉佩上雕的都是祥瑞的花纹,或者是麒麟,很少有飞鸟的图纹。
“你是想到了什么吗?”叶诗语看着景澜凝神思考的样子,突然亮了眼睛。
景澜很不忍心的打断:“没有,”在听得叶子一声叹气后又紧接着道:“但是,飞鸟纹饰不是一般百姓所用的,而且一般世家大族也不会用,所以,它可能预示着一种符号。”
叶诗语被绕晕了:“什么符号?”
景澜吹凉一口粥放进嘴里,慢慢说:“先帝初登帝位时,军权被太后一族把在手里,当年战事吃紧时,他们不肯出兵北燕,让先帝牺牲了亲妹妹惜和公主前去和亲,这让先皇对太后一族十分痛恨,后来,先帝一举打败北燕,重掌了军权,为使大权不旁落,所以将能调动百万雄师的兵符一分为六,听闻,禽鸟纹也是当年兵符的一种。”
“那谁用的是禽鸟纹?”叶诗语听完,瞬间又来了激情,这么说,只要查出这兵符的主人,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到老伯的女儿了。
“额,你可能高兴的有点早。”景澜放下手里的粥,擦了擦唇角,再一次打击道:“我只知道兵符曾一分为六,但却不知这持有兵符的六人是谁,更不知道谁持有禽鸟纹了。”
“喂,你能不能一次性说完,害我老是空欢喜一场。”叶诗语不满的嘟嘴。
在她们一点点分析推测的时候,门突然被推开,老伯手里的药箱“哐”一声摔在了地上。
“姑娘真能找到那男子的下落?”一句话问完,老伯布满深褶的手忍不住微微颤抖。
整整两年了,他的女儿不见了两年了,连封书信都没有回过,他每天都担心,她的女儿有没有吃好,有没有受欺负,若是她再不回来的话,保不准哪天自己这把老骨头就要埋进土里了,到时候他该怎么去跟早走的老伴说,说自己弄丢了她拼了命保下的女儿。
“真的,老伯,你放心,我这位朋友认识宫里的人,人脉关系特别广,肯定用不了多久就会找回您的女儿。”叶诗语扶着老伯坐在凳子上,信誓旦旦地打包票。
景澜瞪了她一眼,事情还没有多少线索,就这么随便答应,岂不是诓人吗?而且到时候找不到,老伯该有多失望。
叶诗语也不甘示弱地回瞪了过来,那意思是说:老伯好心救你,你却这么点忙都不帮,太不讲义气。
好吧好吧,景澜示弱。
“老伯可否多讲一下关于你女儿的事?”景澜看向暗自抹泪的老人问。
老伯抹了抹混浊的双眼,努力压下喉间的哽咽道:“我和她娘福薄,五十多岁的时候才有的九歌,因她娘去的早,九歌很小的时候就会帮我晒晒草药,熬熬药什么的,她很是聪明乖巧,连隔壁的王婶也常常打趣说要让她做儿媳妇,谁知道……”老伯又一阵哽咽:“早知道,我绝对不会救那个男的,就该让他死在荒山野岭,这样他就不会连累我的女儿,是他带走了我的女儿啊。”
九歌,九歌,景澜默念着这个名字,总感觉有什么被她忽略了,但一时又想不出来。
“那九歌平日还有什么经常接触的人吗?”
老伯迟缓了一会后回答:“她见我平日坐诊辛苦,不怎么出去,一有时间就帮忙干活,要说起经常接触的人,除了周围的邻居,好像就只有街角酒坊老板的女儿了,她和那个姑娘好像还挺合得来,偶尔出去还会带一坛酒回来,不过那姑娘也命薄,成亲那天出了意外去世了。”
唯一的线索又断了。
叶诗语在一旁听的直摇头,景澜却并不失落,她终于知道刚刚被自己忽略的是什么了。
九歌,九歌,当初在叶府时,程紫玉亲手酿的酒也叫九歌,而且她还会酿酒,看起来跟叶子的年龄也差不多大,这二者会不会有什么联系了?她忽然有一种大胆的猜想,或许程紫玉并不是真正的“程紫玉。”
但是在没有证据前,一切还是她的臆想。
“老伯,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找到关于九歌的消息,九歌那么孝顺您,所以您为了她也要多保重自己。”
“哎哎,你说的对,九歌她平常就总是操心我的身体,我不应再让她操心。”老伯整个人突然来了精神:“那就劳烦姑娘了,以后姑娘有什么事需要小老儿帮忙的,尽管提。”
“老伯不必客气。”
卧床一天后,第二天一早,景澜收拾了下准备出发,三日期限已到,她不能再耽搁了。
“你决定放弃了吗?”景澜看着院子里忙里忙外的叶诗语问,她清楚自己问的是什么。
看得出来,她之所以突然想留在这里,除了还老伯的恩情,更多的还是放不下心中的执念。
突然一片草叶飞了过来,达到景澜的胳膊上“哎呀,景澜,你真啰嗦,回去记得帮我跟君尧带个话,就说我再也不烦他了,让他放心。”说完,端着要晒的药材一溜烟跑进了屋内。
景澜轻笑着摇头。
看来她已经学着放下了,真好。这次出宫除了伤痛外,她好像收获了一个还不算错的朋友,是的,从内心深处,她已经把她当做朋友。
回去的马车只有她一人,很是空荡,景澜百无聊奈地坐在里面,吃了睡,睡了吃,在傍晚时,总算赶到了宫门口。
还记得上次在这里被靳琰摆了一道,让她不仅走了大半夜的路,还被靳褚禁足,想起来就来气。
景澜闭着眼,听着马车压过街道的声音,正要睡过去,却耳边一阵说话的声音打断。
“贵妃娘娘,我家娘娘想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