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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生江湖半城歌 第一卷:羊皮卷 第三十四章 书信被烧掉了

(19年9月4日修改)

“三十年前,赵大人的父亲本为主帅,在一次冲锋失败后重伤昏迷,于是平皇叔带领三万义军与巫族展开大战。”嬴王挂着面具式的微笑,向半城解释说,“本来棠姑姑只是军前一名小将,对覆灭前朝贡献十分有限。可大昭国建立以后,棠姑姑贪恋名誉,非要说是自己统领义军,污蔑平王。先帝念棠姑姑女儿身仍上阵杀敌,给予她长公主的身份,她却心生怨怼,反恩为仇,勾结巫族妖女,两人里应外合,弑君企图篡位。”

“不可能!我娘不会是那样的人!”

嬴王没有理会半城,欣赏着手中精美绝伦的琉璃酒杯,“可惜她们没有想到,先帝早就留下了遗诏,由父皇继承皇位。妖女被擒以后,棠姑姑私自将她释放,引来父皇大怒,让棠姑姑受鞭刑,废内功,贬黜到桃花源,十年不得外出。”

半城气得嘴唇发白,大声尖叫:“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有我娘的羊皮卷为信,有三万家书为信,当年带兵的是我娘!”

他仍然没有理会半城,而是指着情绪失控的半城,笑着问赵大人:“赵大人,书信在哪里。”

赵人逸冷静地说:“臣,不知道有书信这回事。”

半城跳着脚,热泪充斥了眼眶:“赵大人,如果书信在您手中,请您答应一声!我娘率领女军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她曾是您的战友,你们的同袍之情难道允许您看着她就这样被污蔑吗!您难道愿意看到女军蒙羞吗?您没有这样的勇气吗?”

赵人逸浑浊的眼睛盯着半城,他缓缓摇动已经开始苍老的透露,下巴上的胡须随着他的动作慢慢抖动。

哗啦啦

——水声,又是水声。

突然打断了她所有的思想和动作,她感觉到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沉无界的汪洋中,在安静的水底,只能听见咕噜咕噜的气泡声,别人的声音都像被隔了厚厚的水墙,根本听不清内容。时间被拉到无限长,又被缩到无限短,她大口大口地呼吸,额前的汗水把头发浸成一绺一绺,贴合在她的脑门上,半城如梦方醒。

怀里的断萼散发出温暖的热度,让她犹如被沉剑潭水浸泡过的冰冷躯体得到短暂的回暖。

她坐回椅子上,呆若木鸡。

“南王妃?”嬴王试探性地拍拍她的手臂,“你怎么了?”

崔大人把手伸到桌沿上,给他做了一个向下的手势,嬴王脸色一变,后背慢慢靠回座椅。

她彻底冷静下来。

嬴王请来这三位客人绝对是有深意的。如果说他请自己是为了威胁赵大人,那么那位崔大人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赵大人口口声声说不知道书信的事,却稳如泰山,闻听嬴王的荒诞之言,一点也没有惊讶。

半城的目光碰上那双浑浊的老眼,他用非常小的幅度摇了摇头。

她把肚子里的那口气长长地吐出来,自斟自酌,连干三杯。

老成持重的赵大人缓缓开口:“那年夏将军如何组织义军,我躺在病榻上,根本不知情。但夏将军确实统领三万名军属女人,也曾让她们每个人写下家书一封。夏将军告诉那些女人,这场战斗,就是用她们的命去换破城,然后带着那些女人慷慨出征。”

半城把热切的目光投向他。

赵大人接着说:“最开始,负责保管书信的是薛大将军,想必嬴王殿下与崔大人早就找他谈过话了。他嫌那些书信是烫手的山芋,拿不住,等我醒来,薛大将军就把书信都交到了我的手上。”

崔大人嗤笑道:“你这老东西,从三十年前我问你,你就不肯说,老骨头就泡软醋泡,小姑娘随便哭喊两嗓子,你就招了!”

就算半城再笨,此刻也能看明白崔大人才是阻挡在娘亲路上的关键人物,说不定嬴王也是受了他的威胁才会对此事袖手旁观。她缄口不言,把话语权交给与崔大人缠斗了三十年的赵大人。

“但是——”赵大人叹了一口气,露出羞愧的神情来,“但是我啊,也没能挺得过先帝的逼迫,放在我手中的那些信,早在三十年前,已经被我一把火烧掉了!”

什么?!烧掉了?!

半城的心,又凉了半截。

“不,不可能,赵大人,这不是真的!”

如果书信被烧掉了,娘的过去就会被崔大人和嬴王胡乱编纂和篡改,他们永远也不会将公正还回!

为什么选择她,赵人逸也不知道。也或许是因为她对此事无法掩盖的热情,也或许因为她是棠长公主的小女儿,也或许仅仅因为今年的她,也是十五岁。于是这位严守秘密三十年的中年男人,终于抓住了距离他最近的一个机会,他在桌案底下,在只有半城才能看到的角度里给她打了个手势。

她想,那个意思是——你放心。

半城抿着嘴,不发一言。

***

是夜。薛府。

不知是什么缘故,这几天薛大将军的思绪总在半梦半醒之间,飘荡回很遥远的故土。那年他还只是个小小千夫长,而他所效力之军,也并非是那时的姜氏义军。

一度繁华的国土,根植于沙漠绿洲卡西提西城,人们称之为——楼兰国。

那大概是三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各地叛军四起,浩浩荡荡地围攻而来。巫族的族长、大祭司和天女都登上城楼,遥望萧统帅带军出征。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注意到那个女人的。

那个女人站在天女身边,比天女高出半个头来。虽然距离十分遥远,但薛大将军十分肯定,那是个雍容华贵的中年女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姓名,也没人知道她的来历,但所有人都知道,她并不是巫族人。她的黑袍上没有巫族人特有的花纹,她也从来没有在脸上涂画油彩的习惯,她只是默默站在巫族天女的身边,用厚重的黑纱遮挡自己的面容,只露出一双历经沧桑的眼睛。

她的工作,只是为巫族天女背着那把漂亮的木刀。

那一刻,年轻的千夫长第一次产生心动的感觉。

再次见到她,是在翔龙山,她跟在巫族族长的身边指挥巫族匠人打造兵器。那时候,薛明的任务是带领手底下的人,把巫族铸造的兵器搬运出去,这些兵器他偶尔也会拿来把玩,久了甚至能分辨得出兵器的好坏来。他自己还偷偷试验过,同样的咒文,如果由他雕刻在武器上,那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但如果是巫族人,就能弄出很多花样来。

这才使他信服,巫族就是被神眷顾和种族。

距离她最近的一次,是在他舞动刀枪,挑选趁手兵器的时候。

女人走过来,说了几句赞扬他的话,并要求他再好好使一套刀法给她看。被关注的女人盯着看,薛明的手心冒汗,他也不记得自己当时使了哪一套刀法,好像还因为紧张,刀锋差点割到自己的大腿。女人抬起手给他鼓掌,微笑着向他点头。

黑色厚重的绵纱袖子从她的手腕间滑落,露出一截苍白甚至没有血色的手腕,上面系着一根崭新的红绳,红绳上串着个很朴素的红色珠子。

……

一切戛然而止,薛大将军一个激灵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又做梦了。

夜已深,他想要到外面走一走透透气,在走到花园的假山时,他看到自己的儿子正坐在假山上,捧着一支剑,望着月亮发呆。

“彬彬。”

薛彬彬听见父亲的声音,赶忙纵身跳下假山,俯首道:“父亲,这么晚了,您怎么醒了?”

薛明笑笑,对儿子说:“为父见你新得了一把剑,剑鞘上的浮雕山石雄奇逼真,非胸中有沟壑之人不可琢磨,不知是何处得来?”

薛彬彬低下头,回答道:“这是南王在桃花源所得,送给孩儿作为班师回朝的贺礼。”

“桃花源啊……”薛明眯起眼,又想回那个梦来,兴致高昂,便说:“如此月光不能辜负,你当着月,练上一套剑法来,为父看看你的功夫有没有进步 。”

“是,孩儿遵命。”

琢磨剑在少年手中如臂使指,剑意从他胸中激荡而出。

这套剑法是薛明还在楼兰国的时候,跟楼兰国的前辈们学习了,又传给他的儿子的。薛明很喜欢这套剑法,它中正大气,如巍峨的山脉,如挺立的松柏,这也是他希望儿子能达成的目标。薛彬彬也十分争气,他把剑法的精髓都学了去,每每看到他舞出这套剑法,薛明的心里就格外舒适。

不知是不是月光下环境更加静谧的缘故,薛彬彬今天的内息格外浑厚绵长,他的手臂舒展开,剑随心动,如此专注。

剑,在薛明看来并不只是一件用来厮杀的兵器,它更是君子傍身的一件礼器,使君子观剑自省。薛明曾无数次在巫族人身上看到这样的状态,剑与人心合而为一,无比高尚,无比凝练,就如现在的薛彬彬一样。

儿子啊,你达到了最佳状态啊!

薛明满意地点点头,他的目光顺着薛彬彬的手臂落在琢磨剑上,此剑的剑脊上雕花繁密,在剑法演练中如同活了一般,钻进薛明的眼里,钻进他的记忆里,往他脑袋里狠狠一扎,疼得他一个激灵,冷汗瞬间爬满他的脊背。

——这……这把剑,是巫族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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