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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色玫瑰 第四十九章 梦断大山

这天,吃过晚饭,太阳还老高,林峰没事就往东山方向溜达。东山也是一片秃山,如一片土色的海浪。

初来海西的时候,林峰瞪大眼眶,纳闷,竟有如此如此的山?光秃秃,不生一根毛发,灰暗暗,裸如没有肌肤的骨架,皱褶褶,沟壑交错蔓延。放眼望去,像副“刷刷刷刷”正落笔的素描。真个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见识多数是先由眼底堆积起来的,先见后识。

大地之掌托举着稀落的骆驼刺,灿灿日光之下,疲累干乏,无能为力。在不胜寒的高处,水土匮乏的高处,缺氧少肥的高处,又能奢求什么?一场雨飘落下来,一只鸟飞落下来,一粒种子滚落下来,也都只是枉然。也许这是大自然的谕旨,山石的宿命吧。

时光不单是个魔术师,也是个阴谋家,在悄然改变着林峰的心境,颠覆了他原有的审美。在海西久了,林峰常拿平原的山与西部的山对比,真是各有千秋。平原绿草绿木绿蓑衣的大山,葱茏,清新,纳物太多,又显神秘,险恶。山形,是用绿色植被装了修,美了容的山形,偶有漏膝,也是偏嗜偏宠,稀为贵。海西的山,坦荡,磊落,刚性,凸显了山的本质,本色。素面朝天,真形真色里,相看两不厌。

海西的阳光,紫外线强。其实,云层遮日的天气,才适合出行散心,免得晒爆皮肤。林峰走累了,坐在山脚柔软的沙丘上,四下打量。高原戈壁正摊开无际的荒凉,灰褐色的大山默立身后,像位温厚的老人,静观潮起潮涌,世态沧桑。大地苍茫,湮灭了万物万情。手边,嫩绿的沙葱和不知名的小紫花,摇摆纤身,展秀身姿,含情脉脉,翘盼迟到的雨季。生于斯,长于斯,一岁一枯荣的小草,多像大山鲜活敏锐的神经末梢,多像大山醒了的梦啊。阳光曝晒,风沙吹打,干燥缺水,沙里的每株植物,都活得艰苦卓绝,让人心生怜疼,心存敬畏。小草的生命力量和源泉,在哪里?

小草愣了愣,望望林峰,欲言又止。人一思考,万物都在发笑。花草有情,这里是她们的国度,对于一个满怀风尘的过客,它们不解释,也从无敌意。

“呼呼呼”风从头顶流过,乌云匆匆赶路,酝酿远方的大雨。林峰摊开双臂,小草一样,等着一场雨。让淅淅沥沥的小雨,在沙丘溅起一圈圈涟漪,洗濯干巴黯淡的肌肤。绵软的沙岸之下,远古之水已浩荡而逝,在远方的低处澎湃,在现实的头顶翻卷。闭上眼,一抹阳光打映现实世界的绯红,洇漫心头的暖和莫名的空茫。

时序荏苒,曾经的海,崛起海浪一般的群山。曾经的自己,背着蜗牛的薄壳,沦落天涯。大山静静醒着,温热地拢着沙葱和林峰一个人的酸楚。

远天虚空,大山的呼吸,大山的心跳,岁月深处的金戈铁马,若幻如梦。一座山,走进岁月风尘,要经历怎样的震撼,痛楚,才屹立于世。明日,又会走向何方,依于何岸?无人在意,无人知晓,无人追随。山石柔软,在日光、雨雪、风暴里风蚀,成为流动的细沙,成为河水的一部分。一座山站累了,矮下去,在视野里平坦,成为大地柔软的补充。一场大雨,一条河流,裹挟着沙粒,寻找栖息的岸土。欢动的小鱼,踩水的小脚丫,咸涩的泪水,不经意间,邂逅沙土的柔情。随波逐流,一粒幸运的沙,也会不期而遇一枚珍珠贝,走进晶亮珍稀的世界。

高山厚土,万事万物,皆是大地子民,在大地的怀抱里,息息相联。

林峰还记得那年冬天,从山里回矿山办公区的路上,路边的一座山包旁,他们一行人遇见了放羊的牧民。大家下了车,过去攀谈。林峰被山坡洁白柔软的羊群吸引,蹲在牧民孩子和羊群间,好奇地问这问那。先成为孩子,才能走进孩子的内心。小男孩开心地告诉林峰,他最最喜欢哪只羊,让林峰猜哪只羊最最好看,哪只羊的耳朵最最与众不同。澄澈繁密的阳光,从倒挂的蓝色顶冠一打打泼洒下来,小羊羔卷曲的毛发纤细油亮,仿佛刚被母羊的舌尖舔舐过,裹着乳香湿气。小男孩的睫毛弯弯黑黑,他用特殊的语言唤过羊羔,小羊羔亲昵地啃他的手指,怯生生,歪头不住打量陌生的林峰。

阳光的海底,林峰忘了时间,忘了从哪里来,忘了到哪里去,忘了过客的身份。

同事在蒙古包边两手圈成喇叭,“我们都啃羊肉喝奶茶了,下来尝尝吧。”

林峰和小男孩一同下了山包,蒙古包外,小男孩妈妈豪爽地邀林峰喝奶茶,啃羊肉。阳光涂在她腮上,两朵高原红生动温婉。听说,她一家三口的春节就在这蒙古包里度过了。林峰一行人为此感慨,女主人知足地说,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好,在哪里都是家。

海西的山,不光是以风景出现,这些大山戈壁连着牧民们苦乐的日子,离每个牧民的心那么近。

回去的车上,林峰几个人成了闷葫芦,不说一句话,想家的念头袭漫心头。车子在戈壁的土路上摇晃,颠簸,天空飘起了细雪,不知是谁叹了一句“还有两天就过年了”,几个人的眼圈瞬息蒙上了一层湿雾。

小时候,林峰学写山字,老师边写边启发,“一座,比一座高,之间,有山谷。”平原的孩子,什么时候才会见到山呢?什么时候才会登上一座山呢?走着,盼着,不光看到了孤立大山,还见到了连绵的山脉。走着走着,一个人就成了一座山。血脉的溪流,毛发的植被,骨骼的石头,肌肉的土壤,目光的倔强,心房的岩浆,风蚀的梦想。一个人走在岁月里,如同在一座山里修行,吸纳幽谷清风,积淀磊落风骨,养成沉稳笃定。

看山的人爱说,横看成岭侧成峰。登山的人喜欢讲,山高人为峰。高山雄丽,山崖俊险,一阶阶石台,一弓弓山峰,在时光里等候。一个人读懂一座山,征服的欲念就会消散。

海西的山,在林峰眼里,悠远深厚,怀藏甘饴,不时端出昆仑宝玉,端出黄金白银,端出石灰石乌金,端出满目绚烂惊奇。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一个人就是一座山,穿行云里雾里,任时光解读。

林峰躺在大山下,不知不觉睡着了。

苍云白狗,在头顶奔跑,大山静静拢着他,小草在微风里望着他笑。

王妮从远处慢慢走来,静静蹲在他身边,等了许久,又不忍心叫醒他,就又坐在山脚的沙丘上。

林峰缓缓睁开眼睛,望见王妮正冲他笑。

“回去吃饺子吧,我都包好了,怎么等,你也不回家。”王妮拍拍林峰裤腿的沙土。

“嗯,回家吃饺子,回家吃饺子了,我们走。”林峰笑得一脸灿烂,起身拉起王妮。

“你的头发该理理了,回去衣服给你洗洗,到哪里躺哪里,以前的利索劲儿呢,被狼叼走了呀?”王妮拍拍林峰后背。

“我不想在这里待了,我想回家,想回去,天天吃你做的咸菜熬小鱼,想天天回家见到你。”林峰拉着王妮的手。

“你不回去,我就天天在这里陪你。”王妮低头说。

“你真好啊,这日子可真好。”

林峰和王妮往矿山办公区慢慢走,天色暗下来,矿区办公室灯火次第燃亮。

风大起来,林峰感觉浑身发冷,扭头望望王妮,王妮头发乱了起来。林峰的余光看到身后,有一双双绿莹莹的眼睛,盯着他们,贪婪,凶狠,恐怖。

林峰猛然意识到是狼群,“不好,有狼。”

林峰拉着王妮拼命往矿区灯火方向跑。

狼群紧紧跟在他们身后奔跑起来,很快就到了身后。

“你快走,我跟它们这群野兽对抗。”林峰心急如焚,推一把王妮,转身面对狼群。

狼群把林峰围起来,上来撕扯。

林峰无处可去,只有遁地往下潜,潜到了地皮以下。

地下黑乎乎,安安静静,没有了风声,听不到了狼群的呼吸。过了许久,林峰探出头来,四顾一片漆黑,办公室区的灯火哪里去了?往哪里走呢?王妮呢?

林峰感到无比恐惧,比遇到狼群更大的恐惧袭遍全身。

“王妮,王妮,王妮。”林峰喊叫着醒来。

林菲在他身边静静坐着,手里捏着一朵蓝色小花,正望着他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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