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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飞云留景 第二十二章:伽蓝爵的秘密

少年英才,这种字眼在伽蓝家族并不稀缺,几乎每一个伽蓝家族的后代都会创造属于自己的造诣,不管在哪个方面,只要伽蓝族的人想做,尤其是排兵布阵,堪称用兵如神;但是这一切荣耀的代价便是——寿命,所有伽蓝族的人,只要扣上伽蓝族的姓氏,几乎没有人活过半百,祖上记载更是寥寥无几。当然将来也抱括我,伽蓝爵。

“阿爵,你今日习武又偷懒了,让父亲知道了看他怎么教训你!”伽蓝誉一身黑色练武装,紧贴身上纹理分明的肌肉。

我看了一眼大哥粗壮发达的肌肉,满口满心不在乎,“父亲有大哥就够了,我不想练武,我喜欢读书,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

我还没说完,大哥照我的小脑袋就是一个爆炒栗子。

“哎呦…”我揉了揉头顶,委屈地看着大哥宠溺又无可奈何的眼神。

“瞧瞧,你这出息,才多大就想女人了?”

“誉哥,你做什么呢!”不远处,大嫂扶着肚子慢条斯理地走过来,据说里面装了个小人,将来会喊我叔叔,我经常偷偷尾随,观察大嫂的肚子,以妨我的小侄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掉出来了,万一被人踩到了可了不得!

“大嫂,大哥欺负我,你帮我教训他。”大哥在别人面前像是吃人的雄狮,在大嫂面前永远都是只温顺的小绵羊,我心想救兵来了,哈哈哈。

果然大嫂一过来,大哥就变得坐立不安,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玥儿,你可别听这小子胡说,他现在学会思春了!”

“阿爵也不小了,都十二岁了,可以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了。你十二岁的时候还偷偷给我送信了呢!”欧阳玥坐在大哥铺好软垫的石凳子上,轻轻摇着扇子,不见当年跨马扬鞭的豪爽,却浑身散发着温柔坚强的气质。

“哪有这回事啊?”麦色的皮肤,罕见地红了,红到了耳根子。

我偷偷捂嘴笑,指着大哥的脖子,道,“大哥,你脖子根都红了。”

大哥一见我,怒目圆睁,“你个浑小子,怎么还在这儿?”

“关阿爵什么事,你真的没有吗?”欧阳玥儿伸手拧住了伽蓝誉的耳朵,佯装生气。

伽蓝誉怕她摔着,一边歪着头让她拧,一边还扶着她,笑嘻嘻地,“诶诶诶,有有有,玥儿你小心点,在咱们孩子面前,你多少给我留点面子嘛!”伽蓝誉趁欧阳玥松了劲,赶忙扶好她,又满脸幸福地轻轻摸了摸欧阳玥的小腹,一脸嫌弃地对我说,“走,我们回去,别理那个浑小子!”

我笑着摇摇头,大哥以前是何等的威风,在平秋隘没有人不知道十三岁披甲上阵的少年将军伽蓝誉,年仅十三岁,携带一小队人马将胡羌族的头领斩落下马,砍下那首领的人头挂在城墙上,平秋隘的士兵与百姓在城内欢呼了好几天…可是大哥现在的模样活脱脱一个小猫咪似的。

我只得仰天大笑:管他狮子还是老虎,总有一物降一物啊!

据很多人证实说我周岁抓周的时候抓了一把小木剑,父亲曾夸下海口说我天生就是习武打仗的料儿,而我却是一点儿都不信,因为我从小就讨厌舞刀弄枪,更讨厌鲜血与战争;与我同龄的小屁孩儿都笑话说我像老娘们儿,我笑他们看不穿。

七月的平秋隘多风少雨,干燥闷热。

“走水了,走水了!”

我在一阵阵嘶喊恐惧的呼救声中醒来,我快速地穿好衣服,带着配剑,冲了出去;火光冲天、浓烟弥漫、哀嚎不绝,我小心地避开不熟悉的人,我的脑中只想着时间慢点,再慢点。

我看到大哥抱着父亲,父亲胸前明晃晃地插着一把匕首,鲜血从那匕首插入胸口的地方源源不断地流出来,铺了一地。

“父亲,父亲…”大哥一手托着父亲,一手拿着长剑,见到我,腥红的眼睛中忍住的眼泪却流了下来。

“父亲,父亲!”我扑走到父亲跟前,使劲摇着父亲,他没有像平常一样亲昵地拍拍我的后脑勺,父亲的不远处便是,“母亲,母亲!”同样地,胸前一把匕首,一招致命。

“誉哥,誉哥,你怎么样?”大嫂扶着腰,满眼满脸都是担忧,踉踉跄跄地一路走过来。

这时候我才发现大哥的背上插着一支羽箭,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为了护着他的妻儿的一箭。

大哥一见大嫂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立马站起来扶住她,无比温柔地安抚着她,“玥儿,玥儿,别怕,我没事,你带着阿爵从密道走。”

大嫂泪眼淋淋,拼命摇头,“不,不,誉哥,我不要,我要留下来陪你!”

“玥儿!”大哥吻了吻大嫂的额头,抱着她,像是贪念她身上的味道,“快走,照顾好我们的孩子,别回头!”

大哥唤醒呆滞的我,“阿爵,带着你大嫂,快走!记住,你是伽蓝家的儿子!”我知道,伽蓝家的儿子顶天立地,我知道伽蓝家的儿子流血不流泪!我看着大哥眼中的坚毅与决绝,拽着依依不舍的大嫂,从密道中逃走,将那个充满火与血、杀戮与仇恨的战场留给了大哥和整个伽蓝族。

“阿爵,带着,带着孩子,走,别,别回来!”大嫂将孩子用外裙包裹起来,放在身旁,轻轻落下一吻,眼泪不绝。

“大嫂,大嫂,别,你别死!”我害怕,怕极了,我看着大嫂越来越苍白的脸,手不觉得颤抖,心越发地胆寒。

我是一个没有眼泪的人,父母族人惨死,大哥大嫂一个个接着没了,我却一滴眼泪都没有,冷血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伽蓝族的人从不惧死亡,但是害怕孤单。尤其是我,我或许从懂事起就知道,我们伽蓝族的寿命无几,对死亡并不陌生和恐惧。族里有一句话,我很喜欢,过了四十岁,便是多活一年赚一年,我们不怕死,却怕孤单一个人。

“阿爵,别…别怕,谦儿会很乖的,告诉谦儿,不是娘亲不爱他,只是,要…要先,先去陪他爹爹了!”说完却是微笑着闭上了双眼。

谦儿,是大哥给未出世的孩子起的名字,男孩就用谦字,要懂得谦虚忍让,不能再像他一样鲁莽冲动;女孩就用心字,女儿当然要捧在手心里疼,大嫂还笑大哥重女轻男…

我将大嫂埋在山上,连碑也不敢立,只用石头作了记号,磕了头;我紧紧抱着谦儿,像一颗救命稻草一样,惊慌着躲避每一个奇怪的人。

我衣衫褴褛,不知疲惫地抱着刚刚出生的小侄儿,从平秋隘一路往关内逃,一遇到人就跪地求救,救救我的小侄儿,我不在乎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只知道我的谦儿他饿得脸色发青,哭都哭不出声来;我遇到不少可怜我的人,一口羊奶,一口稀粥,一口水,每天清晨醒来,我都无比庆幸,还好我的小侄子活了下来。

有一天,我有无数个夜晚做梦都想回到的那一天,重温无数次丢失亲人的痛苦。那天,我带着小侄儿去讨饭,遇到一个左脸上有颗大黑痣的中年人,他说她的女人刚好生了娃儿,可以借口奶给我的小侄儿喝,小侄儿一出生就没了母亲,他连一口母乳都没喝过,我犹犹豫豫地将小侄儿给他,他还好心地请我吃了顿饭,那是我从平秋隘到关内吃得最好最香甜的一顿饭,我睡得死沉,醒来再不见人影,中年大叔还有我的小侄儿。

我浑浑噩噩地走过不知多少地方,问过不知多少形形*的人,他们都说没有见过我的小侄儿。他那么小,眼睛鼻子嘴巴都很小很小;他那么软,小脸小手小肚子都很软很软,怎么会没人见过他呢?为什么会没人见过他呢?我哭了,流泪了,我还以为我没有眼泪,那一刻我尝到了眼泪的味道,我绝望地倒在山坡上,醒来后,人已在百里皇宫。

“给我一年的时间,我会成为南婴最优越的将军!”龙袍加身,众星拱月,我知道面前的人就是一国之主。

“你本来就是!”那人说完哈哈大笑,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他与父亲不同,父亲的眼里没有阴谋与算计。我知道我的用处,在这里至少,我是安全的,至少他可以派很多很多人为我寻找我的小侄儿。

六个月后,我将大嫂的墓迁回平秋隘,伽蓝家的墓地多了三十七个衣冠冢、多了一百二十多个墓穴。

一年后,我手刃了那个左脸上有颗大黑痣的中年大叔以及他的团伙。

七年后,我带着三万兵马踏平了胡羌!从此,我有了另一个名号:夺命阎王。

要不是看在老国主的份上,江城我才不会来,但是收获却很大,我遇到一个很奇怪的女人。她喜欢女扮男装,也很喜欢逞强,我敢说她那残破的身躯像这样下去,即使有再好的药也撑不过十年;不过,这个女人出奇地聪明,很懂得用人和拿捏别人的弱肋。

她告诉我她知道谦儿的下落,天知道我多想掐死她,她知道我在过去十年里失望过多少次吗!居然敢拿我的谦儿与我谈条件…可是看到她倔强坚毅的目光,我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的条件,还配合着她做了所有我能做的和不想做的。我想我一定是疯了,我一定是为了谦儿的下落才这么反常的。

这十年来,我无时不刻地提醒着自己的仇恨,可是渐渐地我冰封的内心开始融化,我无比期待和忐忑。

她成为公主的那天,也是我知道她身份的那天,原来我们有那么多相似之处。我是没有亲人,孤单一个人,她是被迫一个人,她想重找回家人,她那么努力。

她以为我是迫切地想知道谦儿的下落才在宫门口等她,可是我却知道我在担心她的处境;破天荒地,我那样煽情地与她说了那样的话。见到谦儿之后,我觉得整个心都满了,失而复得的感觉,重新拥有亲人的感觉,这个世上,我不再是孤家寡人的感觉。

骑上小红,回到威武堂堂的大将军府,我靠坐在椅子上,发了一夜的呆。然后听到外面打更的声音,迫不及待地冲了出去,半路上又冲了回来,仔细地洗了个热水澡,挑了身干净骚包的衣服,然后风度翩翩地出门,见侄子总不能邋里邋遢的。呵呵,以后我在世上不再是孤单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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