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孙和桃舞一样,我出现在哪,他就会提前一个礼拜出现在同一个地方。
桃舞在出生之前就和我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她能预知我的动向我完全能理解。
可老孙和我没什么命理上的联系,我生于混沌,他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八竿子打不着,认识他不过是几十年前的事情。老孙能掐会算是不假,可这货没有看穿伦常变化的能耐,所以也不可能算出我将来会去什么地方。
有一次我和老孙一起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好奇问他:“老孙,你今天必须给我说清楚,你丫到底是怎么预知我的行踪的?”
老孙的脸当时比他的屁~股还红,醉醺醺地说:“哦,我让元老板帮我算的。”
“元老板是什么人,他能帮你算?”
“刚开始他其实是拒绝的,后来我就跟他说不帮我算我就捣乱。”
“靠!有病吧你!整天狗皮膏药似的贴着我意思吗?”
“你以为老子愿意啊?每次碰见你都没好事!”
“那你还跟着我?”
“元老板说了,只要跟着你,我总有一天能见到我娘。”
说实话,我还真认识老孙他娘,不过那个女人在好几万年前就不知所踪了,我和元老板曾经找过她,可愣是没找着。
老孙这次把家安在了城西的一座废弃公寓里,那地方已经废弃很久了,据说三年前闹过鬼,当时死了很多人。
目前整座楼上只有老孙一户,在十七楼。
我来到老孙家的时候,这货正猫在厨房里抱着一只猪蹄细细地啃,吃两口就朝身后偷瞄两眼,跟做贼似的。
看见我的时候,老孙突然“嗷——”一声尖叫,然后用极快的速度打开窗户把猪蹄给扔了。
我望了眼那只像流星一样划向天边的猪蹄,又看了看惊魂未定的老孙:“中邪了你,发什么神经?”
老孙对着我揉揉眼:“靠,是你啊,吓死我了。”
我说:“不就是吃个猪蹄,你至于么?”
老孙特有正义感地反驳我:“我现在可是佛家人,不能乱吃东西。”
我无语,明知道不能吃你还吃!
老孙不知道是发现我的眼神特别鄙夷,还是因为犯戒被我发现心里害臊,一张脸红得跟什么似的,憋屈半天之后跟我说今天有病人没工夫招待我。说完就急匆匆地走了。
之前忘了说,老孙多年前就迷上了中医养生,还干起了治病救人、和老阎抢饭碗的勾当。原本他是想光明正大开个私人诊所的,可花了十年都没把行医资格证考出来,最后没辙,搞了个地下诊所。
到他来看病的,不是降妖失败的和尚道士,就是被恶鬼缠身的黑心商人,其实找他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想让他帮着驱驱邪,可老孙偏把这些人当病人,非要用中医养生那一套给人治病。
不过不得不说,老孙手艺还不错,本来活不过当天晚上的人,经他这么一治,就变成了终生半身不遂。
这些人也够意思,封了老孙一个雅号,说他是什么地下第一妙手神医。
所以他说家里有病人,倒也未必就是在骗我。
老孙家和之前一样有两间卧室,其中一间是专门为我准备的,不过我从小就有失眠症,生下来就没睡过觉,一个人躺在床~上回忆着在老巷子咖啡屋看到的种种,思来想去还是没什么头绪。
第二天早上天刚刚亮,我就骑着电瓶车来到了王向民家,他家在老城区一个很奢华的别墅区里,黑色铁艺的大门上镂空雕刻着各式各样的花纹,我刚来到他家门口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一不小心穿越到了中世纪欧洲,看了看他家的门牌号,才知道自己没走错。
按响门铃,一个中年妇女很快从别墅里出来。
她穿着一件极其蓬松的睡衣,睡衣看上去很新,而且做工十分讲究,但款式却非常老旧。在她的脸上隐约泛出太阳暴晒过的粗糙红晕,手指同样很粗糙,右手掌有一层老茧,左手食指上有一个半月形的伤疤。另外,她穿在脚上的那双鞋虽然看起来很旧,但鞋底却几乎没有太多磨损。而她从别墅出来的时候,我注意到她的表情非常无奈和不耐烦。
所以很显然,她是个保姆,入行时间不超过两年。
在做保姆之前,她应该是个庄稼人,经常在烈日下耕种,左手食指上的伤痕说明她曾被镰刀划伤。她身上的睡衣是王向民的母亲在去世前不久新买的,从睡衣边角的灰尘上看,这件睡衣之前应该在地下室放置了很多年,被她找到之后据为己有。
她脚上的那双鞋是两年前流行的款式,应该是来到王向民家之后才买的,折旧的程度说明她经常穿这双鞋,但鞋底的磨损程度则证明她平时不怎么走路。
所以很显然,她至少具备三大特点:懒散、没有职业道德、爱占小~便宜,
保姆一脸慵懒地看了我一会,估计是确定从来没见过我,才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报纸放在门口的报箱里。”
大~爷的,竟然把我当成送报纸的了!
我把电瓶车斜靠在他们家外墙上,冲那个保姆嚷嚷:“大婶,麻烦开下门,我是王向民的同学!”
保姆的眼神瞬间流露出一丝厌烦的情绪:“你走错门了,我们家没这个人!”一边说着,一边盯小偷似的盯着我,好像她不这么盯着我我就会翻墙进去似的。
瞎扯么这不是,我可是看过青瓷里的记忆,王向民在死里逃生之后先在荒郊野外待了好几天,然后就回了家,而且迎他进门的,就是这个保姆。
这说明王向民家的人不但没有忘记他的存在,而且还在他逃出生天之后收容了他。
我顿时觉得这个保姆有问题,大吼一声:“大婶你钱包掉了!”
“哪呢,哪呢,哪呢?”
趁她低下头找钱包的时候,我装模作样地打了个喷嚏,一口仙气吹开了大门内的铁锁。
虽然天条上规定能在凡人面前施法,但我就是漫不经心地吹了口气而已,到时候老张如果追究下来,我就说是操作失误。
保姆对找钱包这件事显然非常感兴趣,直到我站在她面前她才发现大门已经开了:“你……你怎么进来的?”
“你给我开的门呀。”我很无辜地看着她。
她看了看敞开的大门,又看了看我,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你瞎说!我刚才明明找钱包来着。”
我很不屑地甩了她一眼,一把将她推开就进了屋,一进屋我就开始大喊:“王向民,你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
很快,楼上就出现了脚步声,一个衣衫不整却浓妆艳抹的女人来到楼廊上,攀着扶手冲我喊:“你谁啊,大清早的在我家嚷嚷个屁!”
女人的声音很尖锐,但是中气十足,在她说话的时候下巴的弧度很僵硬,从她身上散发出很多不同牌子的香水味和酒味,另外,还有一股浓郁的香皂味。
所以很显然,她早上洗过澡,但香皂的味道还是没有完全盖过香水和酒的味道,因为这些味道在她身上根深蒂固,说明她常年流连于夜店。而且她学过声乐,整过容,从她说话时不可一世的态度来看,她现在傍上了一个很有背景或者很有钱的靠山。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现在应该是别墅主人包养的情~妇。
没等我说话,又有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出现在了楼廊上,一样衣衫不整,左脸颊还有一个新鲜的唇印。
靠,大早上就干这种事,真是……真是……羡煞我也。
从青瓷提供的记忆来看,这个男人应该就是王向民的二叔王大力。
王向民的亲生父母早年因为车祸双双离世,王大力就成了他的法定监护人,不过这人品行很糟糕,从来没照顾过王向民,一心就想着怎么把王向民继承的巨额遗产败光。
早年,很多在道上混的人都把王大力看成金主,为了他口袋里的钱,客气地叫他一声“大哥”。
王向民在成年之后就接管了家中财产,王大力也一夜之间从金主变成了债台高筑的穷光蛋,前两年因为还不上赌债差点被人打死。可在最近一个月,他好像又抄上了,花钱大手大脚不说,竟然还包~养了小~秘。
王大力故作高深地眯眼看了我一会,很霸气地说了一句:“向民欠你多少钱?”
王家人确实没有忘记王向民的存在!
我对着王大力伸出一根手指,想了想,又伸出一根:“两千!”
王大力很不屑地白了我一眼,从睡衣口袋里随意摸出一大把钱顺着楼廊大手一挥,一百多张鲜红的大钞像雪花一样落在我的脸上。我当时就被镇住了:这个人竟然在睡衣口袋里塞钱!心说你怎么不塞裤裆里呢?
他很豪气地说了句:“不用找了。”然后就搂着女人准备回卧室,不过没走几步就停下了,因为我又说了一个字:“万!”
王大力差点没仰面摔在地上,他像疯狗一样从楼上冲下来,抓着我的领子怒吼:“多少?你他妈再说一遍!”
我晃了晃那两根手指:“两千万,不带利息,这是欠条。”
说着我就把欠条贴在了王大力满是汗珠的脑门上。
这张欠条是我昨天晚上连夜赶制的,我从记忆里反复查找了王向民的笔迹,不过那段记忆不知道是谁的,对王向民的笔迹也没有太多记录,我强拼硬凑一晚上就凑出来几个字:王向民借狄江两千万整,利息每年50%,2005年6月。
为了逼真我还在欠条上按了个手印,是我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