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裁会?”
小斗笠茫然得摇摇头,“从未听说。”
沈世霜听到这三个字却是眉头紧锁,像是在脑中搜寻着这个词的意义,过了片刻,喃喃自语道:“人间无道,唯天裁之。曰:‘天裁无道’。”
城主神情肃然。
“正是这四个字。”
沈世霜道:“无论是哪门哪派,衙门府宅,只要插上‘天裁无道’的四字花旗。不出半月,满门屠灭,屋瓦尽摧。方圆数里无一万木,如十万铁蹄过境。”
城主黯然点头,沉声说道:“正是如此。”
说罢,城主从华裳彩袖中摸出一面小旗,三寸见方,镶金织锦。旗上四字正是“天裁无道”。
沈世霜不禁动容。
“城主从何处寻得?”
“昨日正午,此座城楼之顶。”
冷静如沈世霜,也听得出他心在跳。就连沈世寒都有些紧张。
“所以城主要先发制人,引出旗主?”
沈世霜似乎明白了什么。
“正是!”
大沈插花道:“旗主?”
城主道:“天裁会势力庞大,以旗分权。一旗一令,旗到,执行旗令的【主山】人马则到。门派城寨,一夕倾毁。”
沈世霜道:“没人知道【主山】之人如何得知旗令,旗主也不例外。”
城主道:“恐怕【主山】人马已经在路上,甚至已在城中。”
沈世霜:“会中之人也无人知晓旗主身份。”
城主道:“所以逼问无用,我要在城灭之前,引出旗主。”
沈世霜道:“杀了旗主,也无法组织旗令。天裁旗令,就像一道机关,启动之后,就算启动之人已死,机关一样要运作到最后。”
城主道:“旗主,是挡我财路之人。【主山】之人却不是。”
大沈道:“主山之人不是?”
城主道:“【主山】之人大多非是视钱如命之人,灭城之后也断然不会留下踪迹,更不会参与旗主所行之事。【主人】之所以神秘,正是因为他们从来不在旗令之外的江湖纷争中现身。”
一时间,小斗笠听得出神。暗道:“天下岂有这样的组织。有吞天灭地之能,却不能随意号令,甚至在旗令之外,毫无瓜葛一般。”
大沈:“这么说来,旗主已然知晓流沙城藏宝之事,但内中宝藏一时无法被搬空,所以便要灭我的口,以免我带人去分了财宝?”
城主道:“正是如此。”
大沈道:“那日赤罹降世,流星垂野,掀起狂沙数十丈,沙暴不绝,丘移漠走,若当天搬不出宝藏,日后再无机会。”
“那倒未必。”
城主明眸流转,“你可知沙漠中,亦有寻龙点穴之法?”
大沈道:“闻所未闻。”
城主道:“依循此术,一座沙漠宝藏被找到过一次,就可以凭此法一年内不失其踪随时再被找到。”
大沈道:“当真如此神奇?”
城主道:“若非此法,世人至今也未必能找到瀚海孤舟如此绿洲。”
大沈道:“天裁会要荡平此城,独吞宝藏?”
城主道:“天裁无道,旗无虚令。”
大沈道:“以城主手下这三位的实力,也会怕?”
“倒不怕旗主,只怕【主山】之人”城主缓缓说道,“天裁会【主山】之人一旦出现,以我们的力量,只能弃城而逃。没人知道他们会派出多少人,也没人知道他们用何手段毁掉一座城。世人只知道,天裁旗令即出,从不失手。”
大沈看了看城主身旁那三个人,实在想象不出这样的城主说出“弃城而逃”这四个字。
这才知以沈世霜的冷静,为何会见此令旗面容失色。
逃,真逃得了么?若赶在大风沙之前,天裁会主山之人就已出现。瀚海孤舟免不了一场恶战。想到这里,气氛不禁凝重许多。
小斗笠在一旁,一脸不屑得轻咳一声,说道:“一个江湖组织,竟把你们吓成这样。说到底还是贪财的货色。”
城主起身走来,打量着小斗笠,看得她浑身不自在。
从上倒下,如果眼神能触感,那她已经浑身上下摸了个遍。
“这带斗笠得孩子好生俊俏,却也语出惊人。”
城主轻抚她的斗笠,小斗笠并没有退缩。
近看城主确实貌美无双,谁也不愿意拒绝一个美人,这种感情无论男女,像是不忍攀折一朵花一样处于本能的反应。
“你叫什么名字?”
“斗笠大侠。”
城主“噗嗤”得主笑了出来,“这世上哪有大侠会自称大侠。我是问你本名。”
“名字不重要,只是个称呼而已。你叫我最出名的那个称呼,我已经很是感激。”
城主踱步到她身后,继续说道:“那何事才算重要?”
小斗笠道:“对城主来说,我是否用才是重要。就像燕山黑龙,江湖中声名显赫的“千金一杀”。我想城主,总不会是买他本名来听着玩。”
城主大笑,“这小鬼,真是绕不得弯子。”
小斗笠微笑道:“我只是见不得有人浪费城主的时间,我们自己也不例外。”
城主又踱步到沈世霜和沈世寒身边,背对小斗笠道:“说‘有用’,太不近乎人情。我们只是在找有共同的敌人的人,做朋友。”
沈世寒道:“谁是共同的敌人?难不成你想和整个天裁会为敌?”
城主道:“主山之人只服从旗令,冤有头债有主,自然是支山之人和旗主才是我们要对付的人。”
沈世寒道:“管他什么山,总之是天裁会要对付我们,我们全城人连手打回去,不就得了?”
城主摇摇头道:“中原人若懂得联手,十年前就不会这么惨。”
小斗笠道:“十年还学不会一点教训,中原人也太蠢了。”
城主笑着看小斗笠,眼眯成一道新月,仿佛在笑她天真得可爱。
但并不否认她的话,她想了一下,即道:“三天后,我将通告全城。天裁无道四字令旗已插在我的城楼之上。你们意下如何?”
小斗笠道:“那就多谢城主了。”
心中却是莫名,旗令若出,是满城大乱,还是同仇敌忾,城主本应谨慎应对。她为何会如此轻易答应?可这提议本是小斗笠所提,她又如何问之。
这时城主转向沈世寒,笑容倾国。
“如果我们还有命,还请沈兄带路。”
沈世寒道:“这是当然。不过不知如何分成?”
“沈兄果然快人快语。” 城主含笑道:“初次合作,按规矩五五分。”
沈世寒咧嘴一笑,胡渣被掀开,“嘿嘿,城主果然也是爽快之人。”
“好说。”
沈世寒看了看沈世霜和小斗笠,二人对此并无异议。
于是对城主点头道:“既然如此,我们先告辞了。”
城主微笑道:“不送。”
三人走出了城楼。
最是出言不逊的小斗笠却着实出了一把冷汗。
“如果城主和黑衣人是一伙得,借此名义引我们上城楼,现在恐怕已是凶多吉少。”
“他们显然不是。”
小斗笠道:“我问你第二遍,椅子在哪?”
大沈道:“想要椅子去客栈老板借去啊,在这里嚷什么。”
小斗笠不耐烦道:“别扯淡,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大沈道:“不知道。我没见到他的尸体。”
小斗笠道:“黑龙抓不到他?还是锦衣中年人抓不到他?能否信任城主,这个人将会是关键。”
大漠的风沙,带走了血腥。
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回到客栈,大沈对小斗笠神态凝重:“这是我流沙城的所在的地图。”说着,他掏出一张羊皮纸卷。小斗笠皱眉:“你这是什么意思。”
大沈道:“十天内会发生很多事,而我十天后和公孙秋的决战必须心无旁骛。我若出了什么事,你们拿着这张卷轴去找城主。”
小斗笠嚷道:“你别说丧气话啊 。”
大沈道:“这不是丧气话!”
小斗笠凝视了他一会,看了看羊皮卷。
忽然叹了一口气,点点头,“我明白了,交给我吧。”于是收下了羊皮卷。
“这样我就可以放心闭关了。”
“我会让小二按时给你送酒菜的。”
“嗯。”沈世寒坐在房间里,闭上眼睛,不再答话。
小斗笠和沈世霜出门查探。
这天,空气中已经扬起了阵阵沙尘。
离沙尘暴还会远吗?
街上有个喝醉酒得人疯疯癫癫。
“漠风将起,万物凋朽,天地蒙尘~”“~嗝”
自言自语,时有狂态,时而认真。
街上的人都不喜欢这个疯子,他叫王别诗,是个书生。
天下不止一人叫王别诗。
最有名的那个,也是个儒生。
好像喜欢舞文弄墨的人都喜欢这个名字一样。
而这个王别诗,绝对是个疯子。
整日说着难听的话,做着难看的事。胸间没有一丝豪气,醉气酒来自然难看的很。
"风沙降至,还不逃命。"
他的手,就这样搭在行人的肩上。那行人看起来比这个王别诗更弱不禁风。
“该逃命的是你。”
一巴掌打在王别诗的脸上。打得他人仰马翻,酒壶也碎在街边,此人好似丝毫武功都不会一般被打的倒地不起。
自己咯咯的笑,最是该自嘲之时,其神态似乎还在嘲笑别人。
行人拍拍肩,好像被碰脏了一样。
看都不看他,继续前行。
这一幕惹得街上行人笑个不听。
连小斗笠都摇摇头,暗道:“这种武功也到处惹事。”
“他已经围着这这座城,哭喊了好几圈。”说话的人是个厨子。
不知不觉小斗笠已经走到了点月轩,饿着肚子的人容易被上等饭菜味道吸引,嘴上说着“随便逛逛”,脚下会不自觉地拐道那里。而这个厨子正是点月轩的厨子,穿着满是油的袍子,像是一整天都没有客人一样。
“要不要进来坐坐?”
小斗笠打量了他一番道:“当然要。”
明明大漠上像他家这么好吃的店不多。但点月轩此时得人,却已不多。厨师都可以跟门口客人聊天,可见这生意有多么惨淡。可她依旧决定进来瞧瞧,因为她发现一件怪事。此人身上有隐约的剑气,却没有一道是他自己的,也不像是刚刚经过厮杀,甚是奇妙。
小斗笠“你的客人平时这么少?”
厨子:“是的,因为大部分人付不起钱。”
小斗笠:“哦?有这么贵?”
厨子指了指酒楼里的地面。摆满了银光闪闪的断剑。那隐约的剑气在此地最盛。多半是武林中的上品。甚至小斗笠一眼可以认出龙骁寨的震寨之宝,龙骁宝剑被断成了三节,指痕好似铸造之时就已留下。三段紊乱的剑者真气随着金光流淌在剑背之上。
小斗笠见之,不免倒吸一口凉气:“这就是价钱?”
厨子说:“对。”
小斗笠道:“你怎知我付得起?”
厨子看了看她头顶的斗笠问,忽然问了一句看似无关的话:“有没有人摸过你斗笠?”
小斗笠道:“有。”至少城主就摸过。
厨子道:“那他一定不敢小看你。”
小斗笠道:“哦?”
厨子道:“你的斗笠,编得极其缜密,手上功夫的稳定,用任何兵器,都可以跻身当世十大高手之列。而且,一定是用剑的手。”
小斗笠道:“你看得出?”
厨子道:“我看得出。”
他看得出。满地的断剑都可证明这一点。
第一个觉得不相信的人,觉得厨子在说笑。厨子品着他的剑,手指清滑,犹如抚摸爱人的玉肌一般温柔。在剑身一尺三寸之位,他神色忽变,轻轻的一弹,却含万钧雷霆之力。
一声清响。
剑者手中的茶水都惊得掉落。
那柄剑竟然一分为二,茶水也随之洒在脚下那断掉的半截剑之上。
目瞪口呆。
他的代价已经付清,但他怎么还能吃得下饭?
当地上已有十余断剑之时,城中人已不能不信点月轩厨子断剑如神的传闻。
但是仍然会有人来这里挑战 。比如龙骁寨寨主龙破军就吃定了他。龙骁宝剑乃是骑者用剑,削铁如泥,以断兵斩他人长兵之用,也是武林兵器一大奇用。他对剑之信任,甚至胜过对自己的女人。
然而厨子却道:“此兵弱点有两处。但.....”
龙破军不悦,不想听但是之后的词,挥手阻道:“价钱够不够。两处弱点,你找出一处就算你赢。找不出,我就让你人头搬家。”
厨子笑了,因为他们觉得最近来的人都很好笑:“你们这些人,十个人里有十二个忘记自己是来吃饭的。”
说着,他出手迅如奔雷,两声惊天之响轰鸣轩阁。龙破军聚七分精神观视此举,却发现厨子也只是两次轻弹手指,只不过出手太快,好似雷动。
随即剑碎三段。
龙破军眼角都在抽搐,红着眼,吃完了点月轩的饭。一言不发。
那是他一生中吃得最慢的一次,每一次咀嚼都像生啖仇人骨肉,哪怕味道确实绝顶,但也让人难以下咽。没有人逼他,一切都是自愿,只为记住这次失败。
临走时只是说:“我会记住你。”厨子只是微笑点头,眼中映着无数类似的故事和宣言,他早已麻木。
随即龙破军离开酒楼,甚至离城。
这就是点月轩,代价说大不大,说小你也未必承受的了。
小斗笠又要付出何种代价,她自己也难以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