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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之鸾 默认卷 第一百一十三章 番外7霍种

地皇四年的七月,西域的天气已经变得十分寒凉。

中原的动乱完全影响不到西域小城洛宁城的宁静日子。

黄昏,大家如同往常一样,准备各回各家,各自闭户休息。

一个满身尘土的少女,带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半大孩子出现在洛宁城里。

两张陌生的面孔引起了大家的兴趣。

那少女还在打听风雨酒肆的地方——风雨酒肆,不就是大姐的酒店么?

少女姓史,闺名静,小字安训,才出嫁没多久,中原乱了,她带着丈夫的儿子中她最喜欢的那个,按照丈夫指点的最后一条生路,花了很长时间,走了许多弯路,才到了洛宁城。

一个醉醺醺的壮汉故意擦着她的身子走过去,史安训吓得大叫,少年王兴一把将她扯到自己身后,史安训一路受了多少委屈,到了地方,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却找不到酒肆,终于忍不住大哭起来。

她示弱,不过引来更多不怀好意的人。

眼看着周围越来越多看不出来意的人,王兴拔刀横挡,带着史安训退到墙角。

他的双眼像狼,面对强敌,里面隐含的情感不是惧怕,而是兴奋。

对峙间,一只纤白的手,忽然从一旁伸出来,抓住少年的腰带,一扯,那一男一女就像滚瓜一样地跌进一个黑漆漆的房间。

一声火花噼啪,房间亮了。

这个房间挺大,摆着好几张食案和胡床。

一个美貌的中年妇人,穿着一身艳丽的胡服,像个男人一样,箕坐在曲尺柜上,懒洋洋地甩着手里的火折。

“说吧,你们是什么人啊?到这来做什么。”

史安训按住王兴,非常小心地回答说:“我我我我我我们是……是是是是来投亲的。投亲。”

“你是结巴啊?”妇人挑眉,拿灯照了他们一回,满面风尘的俩孩子,五官倒还不错。

“不不不不是,我不是结巴。”

妇人拍着腿笑道:“那是被我吓到了?我有这么可怕么?”

她这一岔开话题,史安训反而定了神,回道:“没,没有。”

“好了不扯了,你投哪家亲啊?”

“投洛宁城风雨酒肆。”

“风雨酒肆?是投王二那个死胖子还是猴儿那个瘦跑堂的?还是书生那个收账的?要不后厨那酿酒的?”

“不不是,是投老板娘。”

“老板娘?”妇人眯起眼,“风雨酒肆没有老板娘,只有老板。”

史安训赶忙从袖中抽出一卷羊皮,借着灯光一字一字念道:“西域都护治下洛宁城——这里是洛宁城吧?”

妇人翻个白眼:“城门口那么大的招牌你不认识啊?”

史安训撇着嘴继续念:“风雨酒肆当家……栾雅……这不就是老板娘么?”

妇人又白她一眼:“是女当家,但不是老板娘,是老板,懂了吗?”

“哦,懂了。”史安训瑟缩一下,继续说:“然后敲四下门,彼问来者为何?答:沽酒;彼问:何酒?答:最烈者;彼问烈者凡三,曰梨花,曰莲子,曰牡丹,取何?答:冠于万军之上者……”

史安训念完,抬头正要说话,少年王兴扯她一下,朝妇人背后努嘴,史安训这才看见夫人背后挂着一个幡子,上面写的就是“风雨酒肆”四个大字。史安训于是讷讷地问:“这位夫人,我……是不是该出去敲门啊。”

妇人忍不住嗤笑道:“我就是栾雅,匈奴名叫阿图呼雅。就是你们要找的人。请问……你们是?”

史安训拍着心口,待要回答,王兴已抢先一步:“我姓霍,叫霍四,我的祖母是张家的阿鸾,我的曾祖父是汉博陆侯霍光,你应该知道我是谁。”

栾雅努嘴笑了。

她等这个人,等了很久。

彼时中原乱军四起,王莽已自尽身亡,他新娶的皇后史氏在动乱中下落不明。

当然现在西域的一些神秘人,都知道史皇后到了这里,带着王莽的幼子王兴——现在应该叫他霍四了,他是霍光的后代,也是阿鸾的孙子,他有着霍光的宽容、温和与智量,也有阿鸾的阴狠、容貌和小心眼。

负责这些人的女子阿图呼雅,是匈奴一位单于的女儿,她的生母姓王,是自愿和亲到大汉的女子。

阿图呼雅最崇拜的人不是自己的母亲,而是单于的正妃,颛渠阏氏兰玛额敦。兰玛额敦对王氏非常照顾,在王氏最难过的日子里,鼓励她熬过。

呼韩邪单于去世后,王氏依照匈奴的习俗,嫁与呼韩邪单于的儿子、新单于复株累若鞮单于,并生了两个女儿。

阿图呼雅就是她的小女儿,她比兰玛额敦小时候更让人头疼,只有兰玛额敦降得住她。

兰玛额敦去世后,她与兰玛额敦的外孙女共同接手了兰玛额敦的所有势力,居无定所地四处游荡去了,直到中原动乱,她才按照兰玛额敦的遗言,在西域定居下来,等着敲门声,等着霍家最后的子孙前来。

等了两年,她终于等到了。

史安训在西域的日子没什么可详说的。生活突然变成了另一种风情,她适应得很好,后来嫁给了一位一直很照顾她的当地汉人。

霍四则跟着阿图呼雅走了,阿图呼雅对他很好,而他的另一个师父、兰玛额敦的外孙女额尔塞对他简直太严格了。

霍四只要稍微偷个懒,当头就是一马鞭,虽然不重,但是很伤害他的少年自尊。

可是霍四遇到危险,最先来救他的,肯定也是这个严厉的师父。

霍四随着师父走遍了很多地方。北方的荒原,东边的沧海,他都去过。

后来他的活动范围逐渐缩小在汉匈边境之间,他有自己的商队和土地,匈奴的军队敢踏入边关一步,等着他们的就是来自霍四的袭击。

太阳每天东升西落,平民也渴望这样规律的日子,汉朝渐渐地稳定了。

霍四已经步入壮年,拥有彪悍的体格的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汉人,然而他确确实实是汉人的后代,他懂礼法,念过所有典籍,他可以对老儒生——他的谋士和管账的先生之乎者也地往来,背转过身就和武将兄弟勾肩搭背地喝酒吃肉。

他会跳《嘉鱼》舞,会弹琴,会吹笛,会琵琶,会作诗作赋,也会放开嗓子唱长调,袒着上身搏虎斗狼。

他穿着他的铠甲,骑着他的乌云踏雪,扛着他的长刀和弓箭,带着他的细犬和飞鹰,领着自家的和朋友的一堆小孩,像一头狼领着它的狼群,在塞上的原野上奔过。

夕阳把他们染得红红的,连绵的草地看上去像镀着金。

霍四兴头上来的时候,张口就唱歌,他的声音苍凉洪亮,四面八方都听得见。

“霍氏立族,但求忠烈,不忠者死,忠者千古……我家儿郎,生何俱死;死国死民,死有何俱?……长驱戈矛,尽逐匈奴!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他放声唱着歌,他每唱一句,身后的小家伙就跟着唱一句,歌声能传出去很远很远,在广袤的土地上,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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