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华子啊,什么事?”蓝玉时举着电话,他现在身处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厅里,坐在他对面的是正在悠闲地喝咖啡的计天涯。
“哦,好的,好的。谢谢啊。”挂断了电话,蓝玉时摇头说道:“那家伙被杀了,听说死的时候全身上下都是爪痕,都找不到一块完好的皮了,简直惨不忍睹。而且听说有些部位的肉都被啃掉了,啧啧啧......”
“哦?这金世安的办事效率还挺快的嘛。”计天涯微笑着,轻轻地摇晃着手中的马克杯。
蓝玉时说道:“这次估计下的是‘白猫送喜’,所以只留了他一天的性命。”
“我很好奇,这个金世安送的帖子究竟有几种,又各有什么含义?”
听到计天涯的问题,蓝玉时得意地笑道:“你算是问对人了,恐怕在这个地方,能够完整地列出他各种帖子的人只有我一个。毕竟我的手上可是掌握着几乎所有受害人的资料。”
“哦?那你且说说看。”
“金世安的帖子共七张,分两种。前四帖为罚帖,在半个月内接受惩罚则不再追究。后三帖为杀帖,被发了杀帖的人必死无疑,只是死亡的时间上有点不同而已。”
讲得有点口渴,蓝玉时猛灌了一口咖啡,继续说道:
“前四帖分别为‘青蛇盘窗’,专罚无端伤害动物的人,只取手指的一个指节。‘红蝠倒挂’,专罚猎杀过度的人,取一根手指。‘粉蝶落叶’,专罚催进物种灭绝的人。取一个手掌。‘金蟾拾钱’,专罚因仇怨滥杀动物的人,取一条手臂。”
“这么看来,这个金世安还是蛮有格调的嘛。那三个杀帖呢?”
计天涯赞赏地点了点头。
“杀帖分别是‘黑狗夜泣’,专杀因仇怨虐杀动物的人,只留三天性命。‘白猫送喜’,专杀无端虐杀动物的人,只留一天性命。这个小黄毛这次就是死在了白猫送喜之下。”
蓝玉时缓缓道。“‘白猫送喜’这个名字挺有意思的嘛。有什么说法吗?”
“关键应该还是在那个喜字,因为那是用白色的颜料写的。白色喜事,其实就是送葬的意思。至于猫,应该就是跟前面几帖那样子,只是行刑的刽子手而已。”
听到这里,计天涯的眼中闪烁着求知的光芒。他问道:“那第七帖呢?”
“第七帖,从以前到现在只出现过一次。就是当年震惊全国的偷狗贼大屠杀事件。当年那些偷狗贼太猖狂了,由于偷狗的代价小,利润大,就算被抓了也不会判重刑,所以他们组成了各种各样的团伙,在城北一带疯狂作案。一时间连我们也拿他们束手无策。后来惊动了沉寂许久的金世安,他下了一连串名叫‘杀局’的帖子。就这样,那些偷狗贼在城北这边仿佛一夜蒸发了,从此再没有听说有谁家丢狗。而这张叫‘杀局’的帖子,自那以后没有再出现过。”
“那这张帖子又是针对什么人的呢?留多长时间的命?”
“从对象来看,帖子不再是针对某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这群人应该就是以团伙的形式残害生命的人。而这张帖子没有再留命,而是在上面简单地写了四个字-------即刻诛杀!”
“那他又派了哪一种动物去当刽子手呢?”
“从那些偷狗贼的死法各异的样子来看,估计当时金世安调动了城北这边能够调动的所有动物。其中有一种动物杀人的方法最为可怕,它们是凭借体内那堪比硫酸的体液将受害人活活腐蚀致死。这种被称作‘紫足黑火蚁’的生物同时也被人视作是金世安的象征,因为只有金世安的手上有这种东西。”
计天涯慢慢地靠在沙发上,舒展着手臂,他笑道:“真的很有趣。照你这么说,我真是越来越期待和他的交手了。而且我也佩服你,居然了解得那么详细。”
学着计天涯那样靠在沙发上,蓝玉时说道:“那是我最大的对手,如果我对他不够了解,我又能凭什么去逮住他?”
“有道理。”计天涯心不在焉地看着落地窗外的风景,那是一条哥特风格的柏油路,两旁种着挺直的枫树,因为秋天还没到,欣赏不了满地落叶的美景。在道路上的行人不多,但每个人都各具特色。
“那你打算怎么找到他?”蓝玉时问道。
“你还记得我昨天给那个小子吞下的药丸吗?”计天涯竖着食指说道;“这种药丸是中心城乌卓医学院最新的成果,目前能成功配置的只有这一颗。我们之所以有把握找到金世安,就是因为有这颗药丸。它本身没有味道。但是进入了人体之后会迅速地融入血液中,并且散发出一种异香。这种香味不浓烈,但可以存留很久,只要有能辨别这种气味的人,就能够找到目标。”
“你是说,那个人的血流到了猫的身上,然后我们通过那些猫来找金世安?”
“没错。你知道那个家伙死在哪里了吗?”
“在烟儿村,那个城中村里面已经没有多少人住了,估计这会儿除了华子之外还没有人发现他的尸体。”
“ok”计天涯拿出手机,在上面点了几下,然后又放了下来。“我让梦洁跟廷芳跟过去了,应该很快就会有消息。”
两人在咖啡馆坐了整整一天,期间两人点了好几次点心和咖啡,手机也玩得都快没电了。就在蓝玉时纠结着要不要先回去的时候,计天涯这边终于传来了消息。
“怎么样?找到金世安了吗?”蓝玉时心急如焚。
计天涯看着他摇了摇头。
“你不是说有把握找到他的吗?”一时激动,蓝玉时站了起来,而且他的音量也提高了不少,顿时引来了旁桌的注意。
“别急,听我说。”
计天涯挥挥手示意他坐下,然后才徐徐说道:“那些猫中有四十多只沾了他的血液,又同时朝不同的方向跑了,雪梦和廷芳通过排查之后只留了两处地方,金世安最有可能躲藏在这两处地方的其中一处。”
“什么地方?”
“千沼林,法秋山。”
听到这两个地方,蓝玉时顿时傻眼了,他一屁股坐回了沙发,瘫靠在椅背上。
“这两个地方我也有所耳闻,据说是城北的两个禁地,所以我就没有让廷芳和雪梦跟进去。”计天涯皱起了眉头,这是蓝玉时第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表情。
“唉,岂止是禁地,简直就是修罗场。那个法秋山里面的护林员全部配置狙击步枪和手枪,擅闯者不管是谁都杀无赦。就算我们是公安局的,在法秋山里都没用。他们只负责杀死进入法秋山的人。至于那个千沼林.......”
“怎么?千沼林里面有什么?”
“千沼,指的就是这片林子里面的沼泽地实在太多了,在里面走,随时都有可能陷入泥沼。但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里面的各种杀人植物和毒虫,据说在千沼林里面埋葬的探险者,他们的白骨可以盖出一座城。”
“这次追捕金世安势在必行,就算这两个地方有多危险,我们都要试一试。”
计天涯把手机拿了出来,他点开了城北这一块的地图。指着上面两个地方说道:
“这次我们需要兵分两路,你带上你分局里面一些比较精英的干警去法秋山,我让梦洁跟你们一起去。而我责组织一批人去千沼林,再牢固的东西都会有缝隙可钻,我不信金世安的藏身地我们就闯不进去。”
计天涯说完,蓝玉时突然打了个响指,恍然大悟似的说道:“你这么一讲,我倒是想到了一件事。”
“什么?”
“曾经有一支队伍进了千沼林并且在里面待了好几天,最后出来的时候,除了有一个人陷入流动的泥沼里面死了以外,其他人全都安然无恙。”
“什么人这么幸运?”计天涯来了兴趣。
“这是一支外地来的科学考察队伍,他们主要是为了调查千沼林里面各种未记录的昆虫和植物,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原本那些极其凶猛,见人就杀的毒虫和植物像是有了默契一样躲着那一批人,几天时间,他们也就遇到了几只无害的沼泽猴和麝鼠。他们原本打算再深入一点去探索,结果遇到泥沼死了一个人。于是他们就都退了出来。”
“你是说,只有科研队伍才能够不受那些毒虫和植物的影响?”
计天涯歪着个脑袋,样子有点滑稽。
“不确定,我只能说不排除这个可能。因为千沼林实在太神秘了,从它存在的那一天起,就没有人能够真正知道它的秘密。就连那支科学考察队伍都只能在那无处不在的泥沼面前望而却步。”
“就没有人想过直接开直升机过去?”
“哈哈,怎么可能没想过!只是飞机过千沼林边界的时候就被一群飞虫包围了,最后驾驶员连带飞机都埋进了千沼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