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呢?”我问他,心跳有些快,我怎么也不能想到会被想念看到这些。他有没有告诉别人?
想念看出了我心底所想,淡淡笑了,但是这笑容并不算太真诚。“然后,我就离开了,回到饭桌前吃消食的水果。后来妈妈还叫我去找傅云翔和你,让你们俩来吃水果,我不想去,可是又不能不去。正犹豫,你和他就回来了。放心,我没告诉任何人。”
我扯了扯嘴角,问道:“那你当时看到了,是不是觉得很恶心?”兄妹俩的乱-伦,任谁都不能接受吧?十二岁的想念也不小了,他能明白这些事情的。
“不,”想念摇头,“阿兰,你接吻的表情很美,沉浸在爱意中的你,是最好看的。”
他露出奇怪的笑容:“我只恨我当时太小,不能代替傅云翔吻你。”
我哑然,有点尴尬,想要转移话题:“呵呵,你怎么连细节都记得那么清楚?就是我抢你的筷子这件事情你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当然记得清楚,你对我做的事情,我都记得很清楚。我说过,你总是喜欢欺负我,但是你每次欺负完了又都忘记了,只有我,记得每一个细节。”
“每一个细节?”我重复道,有点不相信。
“当然。”想念抬起左手,卷起袖子,露出他的手臂。他指着手臂上的一处说道:“你最喜欢画手表,就在这里,画了七次,还不让我洗掉。”
啊?我干过这事情?好像有,我有点怀疑:“画手表不应该是在手腕那里吗?”
“你怕被大人发现骂你欺负我,所以没画在手腕那里,你还说,如果我敢告诉家里你就会画我一脸的手表。”
“……”我不敢相信我居然干过这样的事情。我讷讷道:“我还对你干过什么事情?”我为什么要这么欺负小孩子啊?我是记得我喜欢欺负他逗他玩,但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这么坏。
崇想念放下手,一一道来:“冬天你的手冷,每次见面,你就故意把手伸到我的脖子里,而且是偷偷这么做,不让大人看见。十三岁的时候夏天去你家里,我太困了,暂时在你房间睡一觉,你偷偷拿眼线笔给我画眼线。”
“对了,我十五岁的时候,那年春天去你家里,你看到我衣服上的扣子很喜欢,硬是扯掉了一颗。还说如果我家里问起,就说路上不知道挂哪里挂掉了。”
我赶紧打断他:“等等等等,你那时候都十五岁了,十五岁了你不会反抗吗?”十五岁的少年应该正是叛逆期呀,一般脾气不好的,怎么这么任由我欺负?
他笑了笑,说道:“我习惯了。你说过我看起来像兔子,好欺负,你忍不住,所以只能怪我自己,我必须要配合你。”
是吗?我说过这样的话?不过这么赖皮的理由,也像是我会说出的。我有点惭愧,但还是强词夺理:“你怎么能这么小气?记得那么清楚!”
想念抓住我的肩膀,眼里的柔情能把我融化。“阿兰,你还不明白吗?我记得清楚,是因为我在乎。只有在你欺负我的时候,你才会将你的眼神和注意力都放在我的身上——我喜欢你把视线都放在我的身上,无论原因是什么。”
我晕乎了,为他的深情。可是我还是不太能理解,我厚颜无耻地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为什么喜欢我?”
他抱住了我,低头和我耳语:“我也不知道呢……也许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的笑容太灿烂。”
我恍惚了,这么说来,想念一直都在暗恋我?我有些欣喜,为他将感情投入在我身上而欣喜。
但是我却忽略了一点,爱的另一面往往是恨。
他恨傅云翔。
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曾姨在外头说道:“阿兰,晓忠给你打来电话。”
晓忠?我放开了想念,他看着我,脸颊又鼓起来:“他给你打电话?”
我赶紧安抚他:“肯定是有事,走吧,你跟我一块去。”
想念不肯:“我才不去呢!我哪有那么小气。”
哎哟,还闹别扭呢?明明就是想知道晓忠给我打电话干嘛。我也不怕知道,晓忠敢明目张胆打我家里的座机,肯定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事情。我拉着想念出了画室:“走啦,走啦,一起接电话去。”
曾姨已经下了楼,看到我和想念下来,她说道:“晓忠说,打你的手机你没接,喏,去接电话吧。”她又进厨房忙去了,可能是打算煲汤给我们。
我拉着想念在沙发上坐下,一只手拿起听筒:“喂。”
晓忠的声音在电话那头传来:“是不是你的小正太就在你身边?”
他猜得到呀,真厉害。我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嗯……找我什么事?”一边抓着想念的手不放,习惯性地要玩他的手指肚。
想念反过来抓住我的手,玩起我的手指肚了。
“顾筱雨下午赶飞机,她说想请你们俩吃午饭。”
“吃午饭?”我不太想去,她要同时请我和想念,该不是想趁机对想念说些话,把我和晓忠奸-情曝光了吧?
房晓忠这个家伙居然又猜到了我在想什么,说道:“放心吧,她不会说的,她也没证据。顾筱雨这个人性格直率,但也不算是傻子,不会什么都说。”
是吗?不过她一定有话对我说。无论如何,顾筱雨是客人,她要请我吃饭,我还是不要推却了。不过,我还是得问问想念,于是转头问他:“想念,顾筱雨下午要走,说临走前要请我们吃顿饭,去不去?”
想念看我一眼:“你决定。”
我决定?那好吧,我对晓忠说道:“行,在哪里见?”
广州酒家始建于1935年,以粤菜为招牌菜,她有个美誉,叫做“食在广州第一家”。我之前说过不喜欢她旗下的天极品,但广州酒家嘛,味道还不错的。我最喜欢的,依然是白切鸡。这里白切鸡的做法和广西的有点像,所以也特别合我的口味。不过呢,广西的白切鸡喜欢只做到刚好熟,一刀斩下去,鸡骨头里还有着血丝,那才是最美味的。
顾筱雨既然是客,她来广州要吃粤菜,那就带她来广州酒家吧。
一品天香,香酥鸭,麻皮乳猪,一一上来,好好地招待她。
其实,我最爱还是粤菜中的蜜汁叉烧,甜,总是我的首选。
顾筱雨表现得落落大方,没有什么不对劲,她说来广州就结识了我和想念,所以要在离开前请我们吃一顿。
但我知道,她有话对我说,她的眼神频频朝我看来,里头的东西我作为女人,是很清楚的。所以吃了差不多,我就站了起来:“不好意思,我去洗手间。”
我在洗手间里磨蹭着,洗手都洗得仔仔细细,我在等待顾筱雨的到来。
果然,她进来了。洗手间里没什么人,她得以和我“袒露心声”。
她说:“阿兰,我真不确定那个吻痕是不是你留给晓忠的,不过我凭感觉,应该是。”
“嗯。”我不置可否。
顾筱雨看着我扯了纸擦手,语气里的怨并没有刻意地掩饰。“晓忠没什么朋友,所以你也不过是他的一个亲密的朋友。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明白,我当然明白,她是意思是,晓忠就算和我好,也不过是因为我离他最近,而不是因为他多么多么地喜欢我。
女人,总喜欢做些口舌之争,似乎对手沉默了,她就能赢了。其实赢不赢,全在现实,而不在她的舌头上。
我淡淡一笑:“也许吧。但无论如何,他和我的亲密,你是半点也得不到。”
顾筱雨的脸色微微一变,眼眶居然红了。我有些惊讶,这么不经说?那还主动来找我争这些?她察觉到我在看她,立刻别过脸,哼了一声:“对,晓忠就是这样冷漠的人。傅兰兰,我之前真搞不懂,他为什么愿意和你在一起?但现在我明白了,因为你——够无-耻,而且敢无-耻。”
“你看你,有了崇想念,还要霸占晓忠。而他也不在乎,你呢?更不在乎。其实我真不明白,对你和晓忠来说,什么样的关系才是朋友?”
我不回答她,因为我回答不上来。
朋友是什么?总之绝不应该如我和晓忠一样发生性-关-系。
我们的亲密,我们的朋友关系在常人看来是畸形的,我也没有想过会演变到今天这样的地步。但一切似乎又都是顺其自然的,我和他接吻拥抱造爱,太自然了。我们迫不及待地融入对方的身-体,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我们在对方心中的地位,才能感受到对方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