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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爱如毒 微醺

李叔很细心,他为了让晓忠吃得舒服,不知道去哪里请来的一个大厨,做的菜不比之前孝远寺的明空师傅差。我一向喜欢肉菜,但是这顿素菜也吃得不亦乐乎,算是沾了房晓忠的光。

但是我心里很不高兴,房晓忠对我的态度、他叫我滚的话我还记在心里头。对,我这人人品是不怎么样,不够高尚,但是他也不能这么叫我滚呀?我们一起认识多少年了,他总是戏弄我,又忽冷忽热的,我都忍了,他怎么能够叫我滚?

我说错什么话了吗?我不过,不过是开玩笑地说了一句他是不是吃醋,他就叫我滚?

“阿兰,”李叔在招呼我了,“喜欢吃的话多吃点。”

“好。”我带着笑容和李叔相视,一低头,又是一副哭丧的脸。其实,我真不喜欢这样,我不能接受一直和房晓忠冷战。

“阿兰你的脚感觉怎样了?要不要我下午带你去医院看看?”

于是我又抬头朝他微笑:“不用了,没关系的,擦点药就行。”

“行,如果真不舒服你一定要去医院啊,要不你说你回了广州,还带着伤,我也不好跟你家里交代呀。”

“嗯,李叔放心吧,真的没事。”他和我家里也没多少来往,主要是看在房晓忠的面子上。哼,房晓忠,还真是够有面子。

我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委屈,看看房晓忠,一点都没事的样子,他这个人怎么能这么冷心呢?我倒是自作多情了吗?

我喝了碗里的最后一口汤,擦了嘴,礼貌地打了招呼:“李叔,我吃饱了,你们慢吃。”

说完了,瘸着脚上楼了,匆匆结束了一顿晚饭。

回到房间里,脱了鞋子脱了袜子,看着脚踝处,还有点肿,但是不红了。其实脚踝扭伤我以前也有过,也是穿着高跟鞋弄的,但那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吧。当时,是傅云翔给我擦的药,从那之后,我的高跟鞋的鞋跟从十厘米降低到了七厘米。

傅云翔,傅云翔,我总是会不经意地想起他。自从上次吃饭之后,我还没联系过他,他也没联系我。我也不吃惊,对于傅云翔来说,我大概也不过是他众多宝贝中最喜欢的吧?

我知道,他身边的女人太多,女人们总能不遗余力地往他身上贴,他接受或是不接受,我都不知道。我假装不知道,假装一个多么大气的女人去相信他,但实际上女人总是最小心眼的,怎么可能不在乎?

女人有时候很悲哀,为了一个男人装作自己多么大度的模样,以为就可以留住他的心,实际上最终的胜利者仍然是男人,我们不过是最悲惨的玩物。然后我们又在想,大度留不住他,那么我就变妖精吧,一天一个模样,到最后,自己都不认得自己了,却仍然败下阵来。

所以,他要爱你,你什么样他都爱,他要不爱你,你就是西施转世也没用。爱情纵然如此无理,我们女人也只能让自己在他还爱你的那一刻充分享受,毫无其他的办法。最起码享受了,至少就是在爱自己。

我擦掉眼角的泪,我就知道,自己不可能轻易忘掉这一切,我跟着傅云翔多少年了,怎么可能轻易忘掉?但至少,至少我在努力。我不知道我有多喜欢崇想念,但是至少我喜欢和他在一起的感觉,因为我认为现在,我可以掌控我们之间的感情,这种掌控的感觉,让我感到踏实。

自卑的人,才需要这样的踏实感,再美丽的阿兰,再妖-艳的阿兰,也因为傅云翔的高高在上让我感到了自卑。谁先低了头,谁就是自卑者,本来最美丽的爱情,是不需要低头的。我们一低头,就要一直低头,结果,他再也看不到我的脸,只看到别的女人的脸。

我躺在床上,觉得很沮丧,就连和房晓忠在一起,我也是如此——悲惨,他总是能掌控我的情绪,太——不爽了。可是,我还是离不开他,我没什么朋友,真的,只有他。只有他和我是一样的,一样的坏,一样的不知羞耻,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总能肆意地表现自己,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看看手机,现在是晚上八点钟,真是闷。

我又呆了会,出了房门,去楼下一看,没人了。路过房晓忠的房间的时候,我真想去捶上几拳,算了,何必弄疼我的手?一肚子火无处发泄,我回了房间,换了身衣服,看了看我的鞋子,大概五厘米高,将就吧。我穿上了,打电话给出租车行。

我很久没来这个酒吧了,直到今天,我仍然没去看这酒吧叫什么名字。我知道这个地方,大学的时候也常来,毕业了离开了北京了就没来过。不过我还是能记住地点,记住酒吧的标志是一颗红五角星,说出来了,司机大叔就知道了。

今天不是周末,但是依然人头攒动。我努力慢慢走,不让别人看出来自己瘸了脚,一个美女瘸了脚来酒吧,这很难看。我下了地下室,要了杯酒,找了个位置坐下来,随意看着。

这家酒吧的音乐很不错,我还真想去舞池里头走一走,但是不行,伤了脚。这是一个暧昧的地方,我以前常来,要说来这里会发生什么,其实因人而异。你想发生,那就会发生,你要是不想,那什么都没有。

至于我发生过什么没有——没有,奇怪吗?并不奇怪,我来这里,以为自己能发生什么,结果发现我总是在拿傅云翔在心中做对比,所以什么都没法发生了。

但我还是喜欢这里,喜欢坐在这里什么都不用想的感觉,喜欢这种微醺的感觉。

“你好。”有人在我耳边说,我转过头,看着他,这是个陌生男人。在这里,独身坐着的女人被搭讪不是奇怪的事情,除非你丑到家了。

我朝他微笑:“对不起,我今晚只想一个人呆着。”他不是我的菜。

他点点头,走开了。

音乐还在进行,舞池里有个金发女人,腰扭得很好看,男人们频频在朝她发出邀请的信号。而她带着笑,很自信,很坦然。这里不是很多人想象中的下-流之地,这里,不过是给你提供了一个消遣的地方。

我到底来干嘛的?

寂-寞的少-妇,真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动物了。

我顺手拉了一个男人,“你好,帮我去拿杯酒。”露出我最美丽的笑容,再掏出钱包。

今晚,不醉不归了。

酒一直喝,脑子开始混沌了,真不能再喝了。我听着音乐,看着眼前的男人和女人在宣-泄他们多余的精力。脑子里一下子晃过傅云翔,一下子晃过崇想念,一下子又是房晓忠。

有人抓住了我拿着酒杯的手。

“放开。”讨厌呢,我都没允许,就这么抓住了我的手。

他居然抢走了我的酒杯,他还说:“你喝够了没?”

这声音?这混杂在酒吧里的声音,怎么那么耳熟呢?我抬头一看,笑了:“晓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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