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条文下的要点注释,参考性观点,案例选摘及其要点解读,编者说明等部分涉及的法律名称使用简称,省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加书名号。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
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法院规定条文中的法律名称与正式文本一致。
二、正文涉及的条文序数,与正式文本一致。例如,《保险法》第一条。为方便检索查阅,书眉涉及的条文序数使用阿拉伯数字。例如,《保险法》第1条。
三、相关法律栏目中选取的法律,未经修改的,标明通过和施行日期;经修改的,标明最后一次修正或修订的通过和施行日期。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2018年12月29日)。
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地方法院规定栏目下选取的规定,一般标明文号和施行日期;无文号的,一般标明施行日期;无施行日期的,一般标明发布日期或通过日期。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09〕12号,2009年10月1日)。
四、附录中涉及的法律名称及条文序号,与正式文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