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廣業云:《魏志》司馬芝奏曰“《管子·區言》,積穀爲急”,則“樞”當作“區”。
孫蜀丞云:司馬芝所云,乃《區言》第四《治國篇》,非《樞言篇》也。周説非。
故曰有氣則生無氣則死生者以其氣
劉績云:諸本無“生者以其氣”五字,非。
維遹案:趙本、凌本、花齋本、《纂詁》本“死”下有“生者以其氣”五字,據尹《注》似無此五字。
沫若案:古本、劉本、朱本亦有“生者以其氣”五字,以下文“治者以其名”例之,當有此五字。宋楊忱本無。
有名則治無名則亂治者以其名
張佩綸云:“治者以其名”乃羡文,據尹《注》亦無此五字。
四者道之出
沫若案:古本、劉本、朱本無此五字,趙本有,同宋本。據尹《注》“四者從道而生,故曰道之出也”,當有此五字。
是故先王慎(本有貴在二字)所先所後
王念孫云:“貴在”二字涉下文“慎貴在舉賢”而衍。
珠玉末用也
劉師培云:“末”字疑涉《注》文而衍。用與寶、器並文。上云“有寶,有器,有用”,下云“重其寶器,而輕其用”,均無“末”字。
維遹案:劉説未確。
沫若案:劉説近是,立國不可無“用”。“珠玉”指貨幣言,《管》書中屢言“珠玉爲上幣,黄金爲中幣,刀布爲下幣”,故以“珠玉”統攝貨幣。國而無貨幣,則雖有城郭、險阻、蓄藏、聖智,國亦不可以爲國。下文“亡主積于婦女珠玉”,彼乃專“積”於此,且不知流通,故致亡耳。非珠玉有罪。
先王重其寶器而輕其末(本無末字)用
宋本無“末”字,古本有“末”字,劉本、朱本、趙本同。
維遹案:用上奪“末”字,趙本有,今據補。
沫若案:“輕”乃“經”字之誤,不應有“末”字。後之校書者既視“珠玉”爲“末用”,因取輕重對文而改“經”爲“輕”耳。明刻趙本“末用”二字平列如《注》,蓋初刻爲“用”,後乃剜改爲“末用”。
生而不死者二立而不亡(本作立)者四
丁士涵云:下“立”字當爲“亡”字之譌。
沫若案:當作“亡而不立者四”,丁校適得其反。“生而不死者二”,指上文氣與名,“亡而不立者四”,指下文喜怒惡欲。
喜也者怒也者惡也者欲也者天下之敗也而賢者寶之
沫若案:“寶”字當是“寡”字之誤。下文云“日益之而患少者惟忠,日損之而患多者惟欲,多忠少欲智也,爲人臣者之廣道也”,此喜、怒、惡、欲皆人之情欲也,既斥爲“天下之敗”,不應言“賢者寶之”。故知“寶”必爲“寡”字之誤。
爲善者非善也故善無以爲也
維遹案:“故”字涉下文而衍。
沫若案:兩“爲”字均假爲“僞”,“故”字非衍文。
霸主積于(本有將字)戰士
宋楊本、趙本作“霸主積于將戰士”,古本、劉本、朱本無“戰”字。
安井衡云:古本無“戰”字。
王念孫云:“將”字後人所加,霸主欲彊兵,必重戰士之賞。故曰“霸主積于戰士”。據尹《注》“卒勇奮”,則無“將”字明矣。朱本删“戰”字,尤非。
陳奂云:宋本作“將士”。“將士”,將軍之士也,趙本衍“戰”字。《後漢書·光武帝紀》“於是大饗將士,班勞策勳”。
疾之疾之萬物之師也
维遹案:《吕氏春秋·尊師篇》高《注》“疾,力也”。
沫若案:“師”者衆也。萬物甚多,不能備知其用,不能盡知其旨,故非疾於從事不可。
強之強之萬物之指(本作脂)也
宋本作“脂”,古本、劉本、朱本、趙本均作“指”。
維遹案:“脂”趙本作“指”,今據正。
沫若案:作“指”是也。戰國時用語,物與指恆相對,指,旨也,今言觀念。萬物之觀念甚多,故非強學不可。“強”亦猶疾也。
與人相胥
王念孫云:諸書無訓“胥”爲“視”者。胥,待也,言與人相待也。《君臣篇》“胥令而動者也”。尹《注》“胥,視也”亦非。
牟庭云:“胥”字古音當讀曰從,故胥有從意。其訓曰皆,曰相,曰輔,曰助者,皆因相從爲義也。《爾雅》“蜙蝑”,郭《注》以爲蚣□,此卽胥、從同聲之驗也。“與人相胥”,尹《注》云“胥,視也”,不如釋爲與人相從,其文義順序也。
愛人甚而不能利也憎人甚而不能害也故先王貴當貴周
陶鴻慶云:尹《注》云“愛甚不利,生其怨心;憎甚不害,生其贼心”,其説甚謬。此言先王之利人害人,不以一己之愛憎耳。下文云“無私愛也,無私憎也”,卽其義。
孫蜀丞云:《意林》一引《韓子》“愛人不得獨利,待譽而後利之,憎人不得獨害,待非而後害之”,卽其義。
一龍一蛇一日五化
尹桐陽云:《吕覽·必己》曰“一龍一蛇,與時俱化,而無肯專爲”(沫若案:語本《莊子·山木篇》),《淮南·俶真》“至道無爲,一龍一蛇。盈縮卷舒,與時變化”。日夜平均各有六時,除食息外約五時耳。“一日五化”者謂一時而一化也。
先王不貨交不列地
安井衡云:列、裂同。裂地,賂人也。“貨交”“裂地”,卽約束結紐之事。
天下不可改也而可以鞭箠使也時也利也出爲之也
丁士涵云:“出”當爲“士”,字之誤。士,事也。《管子》書多假“士”爲“事”。
姚永概云:下文“時者得天,義者得人”,據此則“利也”當作“義也”。尹《注》“利卽義也”,是反據上“利”字解下“義”字,非是。“出”當作“由”,形近致誤。
尹桐陽云:“出”同“趉”,力也。《方言》作“□”。
李哲明云:“出”疑作“士”。言得天時,盡地利,皆士之爲,所謂“不如人和也”。各書士、出互誤,《史記·夏本紀》“稱以出”,徐廣曰“一作士”。本書《大匡篇》”士欲通”訛“出欲通”,卽其例。
維遹案:姚説是也。惟“出”當作“詘”,訑與曲義同,見《繫辭》虞《注》。《繫辭傳》“曲成萬物”。“詘爲之”猶曲成之。曲,盡也。
沫若案:宋本、趙本作“以爲天下天下不可改也”重“天下”二字。古本、劉本、朱本則不重。當以重爲是。故原文當讀爲“先王不貨交,不列地,以爲天下。天下不可改也,而可以鞭箠使也。時也,利也,出爲之也”。“改”疑“□”字之誤,朱東光本正文《注》文均作“□”,與“改”字有别,蓋古本漫漶,故“□”誤爲“改”耳。“□”讀爲假。“出爲之也”,“出”乃“世”字之誤,“世”字俗書作“卋”,形近而訛。
是以能繼天子之容
維遹案:《廣雅·釋詁》“容,法也”,法卽指時利言之。
沫若案:“能繼天子之容”,容者頌也。言天子不多作聰明,故能保持其睿哲之頌聲也。
人故相憎也
戴望云:中立本“憎”作“贈”。(沫若案:戴校誤,中立本卽朱東光本,正作“憎”。)
維遹案:花齋本、《纂話》本亦作“贈”。
沫若案:“故”與“固”通。當以作“憎”爲是,句下屬,與“人之心悍”相連。古本、劉本,自此句起另爲一節,宋本、趙本不分節。後人蓋誤讀上屬爲句,而臆改爲“贈”。
禮出於治
何如璋云:“治”乃“名”字,以形近而誤。觀上有“治者以其名”句,下有“故先王貴名”句,足證。名者事物分别之名,道之出於實也。《論語》“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義同。
沫若案:何説近之。然“治”與“辭”通,辭者名之成條貫者也,與《論語》“言”字同義。
凡萬物陰陽兩生而參視
丁士涵云:“視”疑“死”字誤。“參死”對“兩生”言。下文云“得之必生,失之必死”,亦生死對文。《易》之爲道,不外一陰一陽,乾爲化,坤爲成,所謂兩生也。若天地不正之氣變亂其中,則二氣沮喪,不能化成,是以參死。
吴汝綸云:“視”與“生”對文、猶《老子》所云“長生久視”也。
尹桐陽云:參,三也。陰一,陽二,天三也。視,活也。《吕覽·重己》“莫不欲長生久視”。《淮南·天文》“一生二, 二生三,三生萬物”,《楚辭·天問》“陰陽三合,何本何化?”《天對》曰“合焉者三,一以統同。吁炎吹冷,交錯而功”,《注》引《穀梁子》曰,“獨陰不生,獨陽不長,獨天不生,三合然後生”。
先王因其參而慎所入所出
陶鴻慶云:“所入”二字疑衍。上文云“愛之、利之、益之、安之,四者道之出”,又云“時也、利也,出爲之也”,又云“人之心悍,故爲之法,法出於禮,禮出於治,治禮道也,萬物待治禮而後定”,然則“所出”指道言之,不當有“所入”字。
孫蜀丞云:《吕氏春秋·重己篇》“莫不欲長生久視”,《注》“視,活也”。“慎”與“順”同。此文“凡萬物”句,“陰陽兩生而參視”句,視,亦生也。言萬物皆由陰陽,陰陽相並而生也。兩參者,陽奇而陰耦,兩謂陰,參謂陽也。陰陽莫大乎天地,故《説卦傳》“參天兩地而倚數也”。天數一三五七九,地數二四六八十,故陰數兩也。陽數言參不言一者,《易》孔《疏》引孔氏云“以三中含兩,有一以包兩之義,明天有包地之德,陽有包陰之道,故天舉其多,地言其少也”。故下句言參不言兩者,亦天包地,陽包陰之義也。順所入所出者,《繫辭傳》云“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懼”,韓康伯曰“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内之戒也”。出入猶行藏,外内猶隱顯,正合此文桀、舜之喻,諸説並失之。
沫若案:陰陽“兩”也,相合而化生,所生之物卽爲“參”。此辯證法正、反、合之意。“先王”有見於此故慎所出入。出入亦正反也,出入必有所合,故不能不慎。下文“以卑爲卑,卑不可得;以尊爲尊,尊不可得”卽申述此意。尊卑相對,無尊不見卑,無卑不見尊。卑者升之則卑者服,尊者自卑則尊愈著。一升一降,卽所謂出入。
先王之所以最重也
宋本、趙本作“冣”,古本、劉本、朱本作“最”。
戴望云:元本作“最”,誤。
唯無得之堯舜禹湯文武孝己斯待以成天下必待以生
丁士涵云:上文言萬物待治禮而後定,初不言孝,此承上“得之必生”言之。得者,得治禮也。無,語詞。“孝”乃“者”字之譌。“己”,指先王言。“天下”,卽上文所謂萬物也。“己斯待以成,天下必待以生”,所謂成己而成物也。趙本承襲譌字,故句讀亦舛矣。
安井衡云:“唯無得之”下,應言不得穀粟而死亡之事,而今脱之。
尹桐陽云:“唯無”,唯也。《墨子》多言“唯無”,字一作“惟毋”“惟勿”。毋、勿均同“無”,《爾雅》云閒也。《帝王世紀》“殷高宗有賢子孝己,其母早死,高宗惑後妻之言,放之而死,天下哀之”。《秦策》曰“孝己愛其親,天下欲以爲子”。斯,盡也。
維遹案:孝己,殷高宗太子,有至孝之行。《燕策》、《秦策》、《莊子·外物篇》、《荀子·性惡、大略篇》皆載其名,而《大略篇》云“虞舜、孝己孝而親不愛”,亦以舜與孝己竝舉,與此相類。當存疑,不必改“孝”爲“者”。
沫若案:“無”殆“炁”字之誤。《周禮·春官·眠祲》“掌十煇之灋”,《注》“煇謂日光炁也”,《釋文》“炁本亦作氣”。“炁”與“无”字相似,故誤爲“無”也。上文云“有氣則生,無氣則死,生者以其氣”。“孝己”乃殷高宗之子,不應列於文武之下,當是“老子”之誤,後之校書者以老子在管子後,故改易之也。《樞言篇》乃戰國時崇尚黄老者所作。此當讀爲“得之必生,失之必死者何也?唯氣。得之,堯、舜、禹、湯、文、武、老子斯待以成,天下必待以生。故先王重之”。
七日不食無國土
維遹案:“土”當作“士”,形之誤也。“國士”與下文“疇類”對舉。《吕氏春秋·長利篇》“我國士也,爲天下惜死”,此“國士”連文之證。
沫若案:尹桐陽《管子新釋》已改作“國士”,釋云“因無食而氣餒”。
十日不食無疇類盡死矣
俞樾云:“無”字衍文。既云“盡死矣”,不必言“無”,涉上文“七日不食無國土”而衍。
維遹案:“無疇類”與“盡死”同義,疑“盡死”二字爲校者旁注而誤入正文。《莊子·讓王篇》“重傷之人無壽類矣”,《吕氏春秋·審爲篇》同。“壽”卽“疇”之借字,“疇”亦作“噍”,《漢書·高帝紀》“襄城無噍類矣”,《注》“青州俗呼無孑遺爲無噍類”,青州古屬齊國,此齊言也。
賢大夫不恃宗室(本作至)士不恃外權
古本、劉本、朱本、趙本、凌本“室”作“至”,宋本作“室”。
豬飼彦博云:“至”當作“室”。
王念孫云:“至”當依宋本作“室”,言“不恃宗室”,“不恃外權”,而唯恃誠信也。
何如璋云:《荀子·禮論》“大夫士有常宗”。大夫之賢者其德行足以自立,不必借資門第。“至士”猶至人,謂至行足稱之士也。“至”改爲“室”,非。
尹桐陽説與何同。
沫若案:何説得之。“至士”正與“賢大夫”爲對文。不恃宗之大夫方爲賢,不恃外權之士方爲至。
沌沌乎博而圜
丁士涵云:“博”當爲“搏”,搏,亦圜也。《攷工記·梓人、廬人、弓人注》竝云“搏,圜也”,《輪人注》“搏,圜厚也”,《矢人注》“搏讀如搏黍之搏,謂圜也”,《楚辭·橘頌》“圜果搏兮”,《注》“搏,圜也。楚人名圜曰搏也”。“沌沌”亦圜轉之意。《孫子·兵勢篇》曰“渾渾沌沌,形圜而不可敗”,《説文》“□,篅也”,“篅,判竹,圜以盛穀也”。
豚豚乎莫得其門
丁士涵云:“豚”,“遯”之假字。《廣雅》“遯,隱也”,遯遯,猶隱隱也。遯遯與沌沌義亦相近。凡圜轉之物,皆渾含包裹,隱隱不辨分際。《莊子·齊物論釋文》引司馬《注》“芚,渾沌不分察也”,《白心篇》“鞟乎其圜也,鞟鞟乎莫得其門”,兩句實一義。
紛紛乎若亂絲遺遺乎若有所(本無所字)從治
古本、劉本、朱本有“所”字。宋本、趙本無。
安井衡云:諸本無“所”字,今從古本。
沫若案:上文“沌沌乎搏而圜,豚豚乎莫得其門”及此二句均爲韻語。不僅“圜”與“門”韻,“絲”與“治”韻,句首之“沌沌”、“豚豚”、“紛紛”亦相爲韻,則“遺遺”當作“循循”或“逡逡”。《論語·子罕篇》“夫子循循然善誘人”、何晏《集解》“循循,次序貌”。或作“恂恂”,説者謂《古論》作“循”,《魯論》作“恂”(詳阮元《論語注疏校勘記》)。又《鄉黨篇》“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漢碑《祝睦後碑》作“鄉黨逡逡”,又《劉修碑》“其于鄉黨遜遜如也”。是則循、恂、逡、遜音近相通。此“遺”字如非“循”誤,必系“逡”誤,草書逡遺二字頗相似。循逡二字均可入韻。
戒之戒之微而異之
維遹案:“微而”猶靡能。而、能,古字通用。言不能不與相同也。
沫若案:“微而異之”言用心須戒慎,應隱微而庇翼之也,故承之以“無令人識之”。下文“能戒乎?能勑乎?能隱而伏乎?”卽此意。
貴之所以能成其貴者以其貴而事賤也賢之所以能成其賢者以其賢而事不肖也
于省吾云:上文“賤固事貴,不肖固事賢”,此言“貴而事賤”,“賢而事不肖”,與上文不符。“事”本應作使。金文事、使同字,此文應作“以其貴而使賤也”“以其賢而使不肖也”。《八觀篇》“則君無以使臣,臣無以事君矣”,卽上使下,下事上之義。
沫若案:于説非是。上下文並無不符。上文言“賤固事貴,不肖固事賢”乃常理,而今也不然,貴者反能事賤,賢者反能事不肖,此示貴者賢者之卑己自牧,能顺人所欲。“彼欲貴,我貴之,人謂我有禮。彼欲勇,我勇之,人謂我恭。彼欲利,我利之,人謂我仁。彼欲知,我知之,人謂我慜”。顺人所欲,人亦顺之。故貴者能以成其貴,賢者能以成其賢。文理明晰,于校僅拘拘於字句,而未審文脈耳。
惡者美之充也
維遹案:“充”爲“统”之借字。《易》“乾乃统天”,鄭《注》“統,本也”。下文云“愛者憎之始也,德者怨之本也”,文例正同。“本”亦訓始,見《廣雅·釋詁》。
故德莫如先應適莫如後
安井衡云:適、敵通。《田單傳贊》“始如處女,適人開户”,後起者常得天下,故應敵莫如後也。
戴望云:“適”古“敵”字。
陶鴻慶云:“適”讀爲敵,上文云“天下有大事而好以其國後”,卽此義。“故德”之“故”疑有誤,當與“應適”對文。
沫若案:“故德”之“故”當是“致”字之誤。
先王用一陰二陽者霸
安井衡云:或云“先王”二字當爲衍文。
戴望云:“先王”二字當衍。
姚永概説同。
沫若案:此陰陽猶今言正負。所謂“用一陰二陽者霸,盡以陽者王,以一陽二陰者削,盡以陰者亡”,卽正多於負者霸,全正者王,負多於正者削,全負者亡。
以一陽二陰者削
沫若案:古本、劉本、朱本“一陽”下衍“而”字。
能而稷乎能而麥乎
宋翔鳳云:“能”“而”音義並同,後人讀此“而”字爲能,遂改定爲“能”,而仍存“而”字。舊文《管子》此例甚多。
安井衡云:“而”,助語,“能而”猶言得而耳。
俞樾云:“而”字並當作“爲”,古“爲”字作“□”,故與“而”字相似而誤。襄十四年《左傅》“射爲禮乎”,《太平御覽·工蓺部》引作“射而禮乎”。《孟子·滕文公篇》“方里而井”,《論語·顔淵篇正義》引作“方里爲井”,並其證矣。
何如璋云:“而稷”、“而麥”,兩“而”字作汝字解。
孫蜀丞云:兩“而”字竝與“如”同。《吕氏春秋·用民篇》“夫種麥而得麥,種稷而得稷,人不怪也,用民亦有種,不審其種而祈民之用,惑莫大焉”,此《管》書之古誼也。
衆人之用其心也愛者憎之始也德者怨之本也唯賢者不然
王念孫云:此六句,皆涉下文而衍。下文云“衆人之用其心也,愛者,憎之始也;德者,怨之本也。其事親也,妻子具則孝衰矣;其事君也,有好業,家室富足,則行衰矣;爵禄滿,則忠衰矣。唯賢者不然”。此則重出而脱其太半矣。又下文尹氏有注,而此無注,若果有此六句,則尹氏何以注於後而不注於前?然則尹所見本,無此六句明矣。
凡國之亡也以其所(本無所字)長者也人之自失也以其所長者也
安井衡云:以下句例上句,“長”上當有“所”字。
沫若案:“凡國之亡也,以其長者也”,此“長”字當是“良”字之誤,上脱“所”字《考工記》“天有時,地有氣,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後可以爲良”,又云“鄭之刀,宋之斤,魯之削,吴、越之劍,遷乎其地而弗能爲良”,卽此“良”字義。“良”與“長”爲韻。
故善游者死于梁池
宋本“池”作“也”,誤。古本、劉本、朱本、趙本、凌本、花齋本、《纂詁》本均作“池”。
王念孫云:梁,卽橋也,非池之類,且與善游意不相屬,“梁”當爲“渠”,字之誤也。(《史記·建元以來侯者表》“煇渠忠侯僕多”,《廣韻》引《風俗通》“煇渠”作“渾梁”,《衞將軍驃騎傳》“膺庇爲煇渠侯”,《正義》曰“煇渠表作顺梁”,《漢書·地理志》“《禹貢》北條荆山下,有彊梁原”,《水經·渭水注》作“荆渠原”,《後漢書·安帝紀》“敗五原郡兵於髙渠谷”,《注》“《東觀記》曰:戰九原高梁谷,渠、梁相類,必有誤也”。)渠,溝也,言善游者死于溝池。
何如璋云:“梁池”謂池之有梁者,猶澤梁之謂。善游者狎而玩之,故死於梁池。梁池非險,言失於疏也。王云“梁池”當作“渠池”,殊失本旨。
江瀚云:“梁池”猶言“澤梁”。“善游者死于梁池”卽“人莫躓於山而躓于垤”之謂,似不必破“梁”爲“渠”。
治屬於事
沫若案:“治”假爲“辭”,下句“善治”亦是“善辭”。《宙合篇》“察于一治,攻于一事”,又“本乎無妄之治,運乎無方之事”,“治”均是言辭之辭,且與“事”對文。辭者事之表達,故曰“辭屬於事”。有善事而後有善辭,故曰“無善事而有善治(辭)者,自古及今未之嘗有”。
未之嘗(本作嘗之)有也
宋本無“也”字,古本、劉本、朱本、趙本、凌本有“也”字。
王引之云:當作“未之嘗有也”後人誤倒其文耳。
凡此七勝者貴衆用之終身者衆矣
李哲明云:原文似有誤。“貴”疑上屬爲句。上“衆”字涉上下文而衍。
沫若案:“貴衆”“衆”字疑“聚”字之誤,言七勝具備也。
亡其身失其國者殆
安井衡云:“亡”與“忘”同。《詩》云“心之憂矣,曷維其亡”。
姚永概云:“亡”讀爲忘,“失”與“及”相近而譌。“好佚欲,忘其身及其國”,故“殆”也。《論語》“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親”,與此文同。
明其刑而賤其士者殆
戴望云:宋蔡潛道本,“賤”作“殘”。
沫若案:古本、劉本、朱本亦作“殘”。
諸侯假之威久而不知極已者殆
維遹案:《吕氏春秋·音初篇》高《注》“之猶其也”。《詩·南山傳》“極,止也”。
沫若案:許説非。“之”卽指諸侯,“極”同“亟”,急也。
五者而天下治矣
吴汝綸云:“五”字下有脱字。
維遹案:“者”下疑奪一字。
沫若案:“而”讀爲能,能者善也。
近者以體
安井衡云:“體”猶親也。
何如璋云:《易·文言》“體仁足以長人”。《中庸》“體羣臣”,《注》“猶接納也”。《禮·文王世子》“外朝以官體異姓也”,《注》“體猶連結也”。蓋禮以合交,故懷遠以禮。體以推誠,故悦近以體。
無功勞于國而貴富者其唯尚賢乎
沫若案:“唯”讀爲誰。
故先王不滿也
王念孫云:此句與上文義不相屬,亦涉下文而衍也。下文云“釜鼓滿則人概之,人滿則天概之,故先王不滿也”,此亦重出而脱其太半。
何如璋云:《荀子·性惡》“舜曰人情甚不美。妻子具而孝衰於親,嗜欲得而信衰於友,爵禄盈而忠衰於君”,本此。亦有“唯賢者爲不然”句,無“先王不滿”句。六字涉下文而衍。
故先王貴明天道大而帝王者用愛惡愛惡天下可秘愛惡重閉必固
丁士涵云:當讀“明”字句,承上“明刑”,“明賞”言之,此與上文“故先王重爲”句例相同。“天道”以下二十二字,譌奪不可句讀。
安井衡云:貴明賞罰。(以“貴明”絶句)。
沫若案:“愛惡愛惡”當爲“愛愛惡惡”。下“愛惡重”三字衍文。蓋校書者旁批“愛惡”二字當有重文,後被抄入正文。“天道大而帝王者用,愛愛惡惡,天下可秘,閉必固”者言帝王者能本天道無私,好人之所好,惡人之所惡,則天下可長保而勿失也。
家室富足則行衰矣爵禄滿則忠衰矣
林圃案:《意林》引此上下兩句互易,句末均無“矣”字。
德鈞案:《意林》引文“室”上無“家”字。
釜鼓滿則人概之人滿則天概之
戴望云:《意林》引此二句,在上文“爵禄滿則忠衰矣”句下。
先王之書心之敬執也
維遹案:“執”猶愛也。《吕氏春秋·遇合篇》“故嫫母執乎黄帝”,《劉子新論·殊好篇》“執”作“愛”,以訓詁易之。
沫若案:“敬”者“檠”或“彆”之省,輔正弓弩之器。“執”乃“埶”之訛,“槷”之省,測日影之表也。字通作“臬”。《考工記·匠人》“置槷以縣”,《注》云“槷,古文臬,假借字。於所平之地中央樹八尺之表以縣正之”。“先王之書心之檠槷”者謂旨在求心之平正也。
吾畏事不欲爲事吾畏言不欲爲言故行年六十而老吃也
孫星衍云:《白帖》三十、《御覽》七百四十,兩“欲”字引俱作“敢”。“而老吃也”作“如老吃耳”。
戴望云:《白帖》、《御覽》引此文無兩“爲”字。
孫蜀丞云:《方言》“革,老也”,《注》“皮毛枯瘁之形”,《蜀志·彭羕傅》“老革荒悖,可復道邪?”“老吃”與“老革”同,於義亦通。
沫若案:“欲”以作“敢”爲是,與“畏”字相應。“畏”故“不敢”,非“不欲”也。“老吃”謂年老而口吃。《史記·韓非列傅》“非爲人口吃,不能道説而善著書”。“老”承“不敢爲事”言,“吃”承“不敢爲言”言。既老且吃,則不僅不敢而且不能矣。故作者以感慨係之。細審此篇主旨,爲初期道家者言,以戒滿戒鬥、寡欲正名爲指歸,而不非毁禮法與仁義聖智,與《心術》、《内業》、《白心》諸篇立論相近。作者自言“行年六十而老吃”,則頗以長者自居。宋牼在齊謖下學宫爲先輩,孟子曾尊稱之爲“先生”,荀子亦尊稱之爲“子宋子”,疑此篇卽是宋牼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