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帝国覆灭后的一千年黯淡无光,人口数量起伏不定,蛮族统治者来而复去,经济、社会、政治日益地域化,世俗法律基本上都已消失。罗马帝国分崩离析,在无常和动荡的人世间,教会成为最重要的凝聚力量。读写能力几乎只掌握在修士手中。修士们抄录正统的文献,毁弃不正统的文献。知识主要由教会控制。早期的基督教神父们的著述,就此掌握了揭示真理的权力。
在地狱烈火与罚入地狱的威慑之下,基督教教义获得的不仅仅是宗教权力,还有社会、法律和政治权力。关于罪恶的独特概念,成为教会的教义。罪恶的概念是推导出来的,并非出自摩西的石版或者耶稣的教诲,而是源自生活在罗马帝国末年的几个男人的性怪癖和神秘哲学。公元500年的经书注解,在之后的一千年中,变成了一套性行为法则,塑造了上至君王下至农民的日常生活。
这并不是说,教会的教条控制了日常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中世纪是一个复杂的时代,泛滥的淫行与极端的苦修相互交织烙印其上。此时此地的同性恋者炫耀性事,彼时彼处的同性恋者却被绑上火刑柱烧死;此时此地的妓女公然上街拉客,彼时彼处的妓女却受尽侮辱和虐待;此时此地的教士与异性淫乱,彼时彼处的教士却过着纯洁的禁欲生活。罪恶就存在于贞洁与现实之间的鸿沟之中。五百多年后,我们依然与它所结的苦果纠缠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