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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的幽灵:文学与常识 §理论、批评、历史

这里所说的文学批评,指的是一种品评文学作品的话语,它强调阅读体验,描写、解读、分析某一作品对(具有较好文学素养的)读者——不必非得是学者或专家——所产生的意义和效果。批评就是赏析,就是评价,它始于对作品的好感(或反感)、认同和投射。文学批评的理想之地是沙龙——书籍杂志则是沙龙的变体——而不是高等学府。它的最佳形式是交谈。

这里所说的文学史,指的是一种关注阅读体验以外因素的话语,它关注的是作品的构思、传播或非专业人士不大关注的其他因素。作为一门研究学科,文学史出现于19世纪,当时更为通行的叫法是语文学(scholarship, wissenschaft)或语文研究。

人们有时把文学批评与文学史对立起来,分别视其为内在研究与外在研究:批评针对文本,文学史针对语境。朗松说过,当你将目光投向作品封面上的作者姓名时,当你赋予文本哪怕一点点语境时,你就已经是在进行文学史研究了。文学批评表述的命题是:“甲比乙美。”文学史则断言:“丙源自于丁。”前者重在评价,后者重在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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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理论要求明确道出上述论断的预设。它向批评家发问:什么是他们所说的文学?有什么价值标准?要知道,当读者共享一套规范且心存默契时,交流自然顺畅;一旦情况不是这样,批评将很快地变成聋子间的对话。问题不在于如何调和不同的方法,而在于了解它们之间为何不同。

何为文学?如何对待文学的特殊属性与特殊价值?这便是理论要告诉文学史家的东西。一旦承认文学文本具有不同于他物的特征,你就可以将其当成历史文献,追溯其成因:作者生平、社会文化环境、创作意图、原始出处。其悖论显而易见:我们借语境来解释一有趣之物,可此物之所以有趣却是因为它脱离语境而存在。

通常,理论反对隐含,认为隐含是画蛇添足,是古老经院哲学的“叛逆”(protervus)。理论需要清楚明晰,它不赞成,至少在文学方面不赞成普鲁斯特(proust【1】)的观点,即他在《重现的时光》里表达的观点:“含有理论的作品就像是一件保留着价码标签的物品。”(proust,p.461)理论就是要弄清价格。理论一点也不抽象。它所提出的问题,文史学家和批评家在具体文本中司空见惯,但对其答案他们自以为成竹在胸。理论一再提醒我们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我们有可能从不同角度给出不同的答案:理论是相对的。

【1】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作家。其著作有《追忆似水年华》、《驳圣勃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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