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法柏拉图,继续我们的二分法,用两个问题来对“功能”和“形式”进行区分,即何谓文学?什么是文学的区别性特征?
用功能对文学进行界定还是比较可靠的,无论这功能是个体的还是社会的,是私人的还是公众的。亚里士多德曾提到过关于恐惧、怜悯类情感的净化(katharsis)和宣泄作用(1449b 28)。该概念不易把握,跟诗歌艺术中关于激情的特殊体验有关。亚里士多德曾言诗歌起源于求知的乐趣(1448b 13):教化或愉悦(prodesse aut delectare),或者寓教于乐,诗歌的两大宗旨,或曰双重宗旨,后来贺拉斯(horace【1】)也这样看待诗歌,他的说法是“美妙且有益”(ars poetica, v.333 et 343)。
这便是关于文学的最常见的人文定义,即文学是一种不同于哲学或科学知识的特殊知识。那么,这种文学知识,这种只有文学才能给予人的知识到底是什么呢?根据亚里士多德、贺拉斯和古典传统观点,这一知识追求普遍、理所当然、合情合理,即那些有助于理解和规范人类行为和社会生活的信念(doxa)、警句和箴言。站在浪漫主义角度,这一知识主要涉及单个的个体。其传承可谓源远流长,从《神曲》中的保罗(paolo)和弗朗西斯卡(francesca)共读“圆桌骑士”传奇而相爱,到堂吉诃德身体力行骑士文学,再到包法利夫人因热衷爱情小说而中毒无救。这些刻意模仿的讥讽之作证明了文学所特有的教化功能。按照人文主义模式,有一种对世界的、对人的认识源自文学体验(也许不仅仅来源于此,但主要来源于此),唯有或几乎唯有文学才能给予我们这种知识。倘若从未读过爱情故事或听人讲过爱情故事,我们还会坠入爱河吗?小说,尤其是其辉煌与资本主义扩张同步的欧洲小说,自塞万提斯(cervantès【2】)以来,一直倡导对布尔乔亚个人的培养。可否做如此假设:中世纪末出现的个人主义模式,就是在书中寻路的读者阅读乃养成现代主体性的方式?个体是一个孤独的读者,一个解读符号之人,一个猎手,一个卜师。我们是否可以附和卡洛·金兹堡(carlo ginzburg【3】)的说法:除了数理逻辑演绎模式之外,我们还有另一种认知模式,即狩猎(破译过去的印迹)和占卜(破译对未来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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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田(montaigne【4】)在《随笔集》第三卷中指出,“每个人都带有人类生存状况的完整形式”。他的经验,让人津津乐道,似乎为我们所讲的文学知识提供了一个佳例。从深信书中真理到对之心存疑窦,再到几乎完全否定个体性,蒙田经过一番辩证思索,最终在自己身上找到了人的完整性。现代主体性在阅读体验中成长,读者就是自由人的原型。在书中穿越他人,读者抵达共性。在阅读体验中,“我个人的藩篱——在其中我与他人无异——轰然坍塌”(普鲁斯特),“我即他人”(兰波【5】),或者“我现在无人称”(马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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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这种人文主义的文学观遭到了批驳,因为它过于理想,实乃某一特殊阶层的世界观。印刷术诞生后,阅读变成个体行为,与之相联系,该文学观与一些既以它为因又是它之果的价值观相妥协,而这个个体首先是布尔乔亚个体。责备特别来自把文学与意识形态联系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文学旨在培育社会共识,它伴随并继而取代作为人民鸦片的宗教。19世纪末,某些名家也拿此观点来为己服务,认为属于他们的时代已经来临:一方面,宗教江河日下,另一方面,科学羽翼未丰;在这一过渡阶段,主导地位理所当然地属于文学,哪怕这段时间极其短暂,文学也应凭借文学研究向世人提供一套社会道德规范。持此观点的,不仅有以其奠基之作《文化与无政府状态》(1869)在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成名的马修·阿诺德(matthew arnold【6】),还有法国的布吕纳蒂耶(ferdinand brunetière【7】)和朗松。在一个越来越无政府、越来越追求物质享受的世界中,文学似乎已成为世纪末人类抵抗野蛮的最后的堡垒和支点:从功能的角度看,这正好与文学的经典定义不谋而合。
然而,当人们把文学看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即宣传机构服务的有效工具时,人们还可以反过来强调文学的颠覆性功能,比如说自19世纪中叶以来涌现出了大量离经叛道的艺术家。我们很难将波德莱尔、兰波和洛特雷阿蒙视为现存秩序的同谋。文学强化共识,但也制造冲突,催发新生,导致决裂。按照先锋派的战斗模式,文学先于运动,唤醒民众。这便是老派与新派、守旧与革新的对立,后边我们还将回到这对对立上来。因此文学先行于其他认知与实践:伟大的作家先于他人看见世界的走向(他们是“通灵人”),甚至比哲学家更富有远见。早在人类步入进步时代之初,波德莱尔就在《引信》中宣告:“世界行将终结。”实际上,世界的终结从未停步。“通灵人”的形象在20世纪重新获得了政治上的意义,从而让文学对社会政治具备了其他任何实践活动都不具备的敏锐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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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功能而言,人们还会面临另一个二律背反:文学有可能与社会同声相应,也可能与之大唱反调;文学有可能追随运动,也有可能为其先导。从体制上来看,文学研究步入了一种相对主义,上承浪漫主义的社会历史相对主义。随着二分法的步步展开,我们此刻在形式上考察了文学的常量和普遍要素,在其功能定义的基础上求索其形式定义,最终我们又回归到经典传统观念,并从文学理论过渡到了文学的理论,对二者我在前边已经进行过区分。
【1】贺拉斯(公元前65—公元前8):古罗马诗人、文学批评家。其诗作有《讽刺诗集》、《长短句集》、《歌集》、《世纪之歌》、《书札》等。
【2】塞万提斯(1547—1616):西班牙小说家、剧作家、诗人。其著作有《堂吉诃德》等。
【3】卡洛·金兹堡(1939— ):意大利历史学家,“微观史学”观的发起者之一。其著作有《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磨坊主的精神世界》、《夜间的战斗:16、17世纪的巫术和农业崇拜》等。
【4】蒙田(1533—1592):法国作家,以《随笔集》著称。
【5】阿蒂尔·兰波(1854—1891):法国象征主义诗人,有诗作《地狱一季》、《彩图》等。
【6】马修·阿诺德(1822—1888):英国诗人、文学批评家。其著作有《论荷马的翻译》、《文化与无政府状态》等。
【7】布吕纳蒂耶(1849—1906):法国文学评论家。其著作有《历史与文学》、《批评新问》、《信仰之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