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天子聖人也
豬飼彦博云:或曰“‘子’當作‘下’”。
吴志忠云:“子”乃“下”字誤。
維遹案:吴説是也。惟未釋“蓋”字之義。“蓋”猶乃也。《吕氏春秋·期賢篇》“段干木蓋賢者也”,《精通篇》“與之語,蓋其母也”,“蓋”字與乃同義。《御覽》四百八十八引《精通篇》作“乃是其母也”,卽依其義增改。《楚辭·惜誦》“欲横奔而失路兮,蓋堅志而不忍”,《韓詩外傅》一“婦人曰非傷亡簪也,蓋不忘故”,“蓋”亦當訓乃。是其證。
而擇地形之肥饒者
戴望云:元本“形”作“利”。
經水若澤
孫星衍云:“經水”見下文。“若”順也。尹《注》非。
王引之云:“經”字義不可通,地在水旁,非經過之謂也。蓋因下文“命曰經水”而誤。“經”當作“緣”,緣者因也,因水及澤而建都也。《注》内“緣水澤”三字,卽覆舉正文也。
張佩綸云:“經水”不誤。訓“若”爲及,當從王氏説。“鄉山左右,經水若澤”,卽《詩·公劉篇》所謂“相其陰陽,觀其流泉”也。
尹桐陽云:以“左右經水若澤”爲句。都之左右以經水若澤繞之。周東都左伊右瀍,卽此意。
内爲落渠之寫因大川而注焉
安井衡云,落、絡通,絡,繞也。國都之内,作繞絡四方之渠,以洩寫穢惡,又因大川而注流之。
張佩綸云:“落”,“略”借字。《説文》“略,經略土地也”。《左》昭七年《傅》“天子經略諸侯正封”。“落渠”,言因經界爲溝渠也。
乃以其天材地利(本無利字)之所生(本有利字)養其人以育六畜
丁士涵云:疑當作“乃以其天材地利之所生,養其人以育六畜”,今本“利”字脱置在下句。下文云“因天之固,歸地之利”。
張佩綸云:當作“天材地利之所生”,《乘馬篇》“因天材,就地利”,是其證。
不滿(本無不滿二字)州者謂之術不滿術者謂之里
豬飼彦博云:“州者謂之術”,下云“術十爲州”,此“州”上蓋脱“不滿”二字。
王引之云:“州者”上亦當有“不滿”二字,下文“里十爲術,術十爲州”,故曰“不滿州者謂之術”。尹《注》非。
不如霸國者國也以奉天子
丁士涵云:“也”乃“亡”字之誤。“不如霸國者”句。“國亡(同無)以奉天子”句。
尹桐陽云:“者”同“諸”。
維遹案:丁説非也。“者”猶之也,“不如霸國之國”,卽諸侯之國也。《君臣下篇》“此君人者二過也”,《吕氏春秋·離謂篇》“然有亡者國無二道矣”,“者”字皆與“之”同義。《韓非子·顯學篇》“不道仁義者故”,俞樾釋“者故”爲“之故”,是其證。
此謂因天之固
張佩綸云:“因天之固”依上文當作“天材”。
維遹案:“之”下脱材字,“固”字涉“因”字而誤衍。“因天之材”,與下“歸地之利”,文同一例。
上相穑著者所以爲固也
尹知章云:“穡”,鉤也,謂荆棘刺條相鉤連也。
張文虎云:“穑”無鉤義,疑當作“稽”,“稽”義爲留止。《急就篇》“沽酒釀醪稽極程”,“稽極”卽䅩䅓,“極”固譌字,“稽”與“䅩”疑古通。《説文》“稽,䅓而止也,賈侍中説”。“稽”“□”“□”三字皆木名,疑“䅩䅓”或作“稽□”,總之,皆從木起義。䅩䅓,樹枝句曲,荆棘之刺亦似之,故云“相稽著”。尹訓爲“鉤”,蓋所見本猶作稽。今則正文與《注》皆誤矣。(德鈞案:此許轉録自《管子校正》,《舒藝室隨筆》文與此略異。)
俞樾云:《方言》“嗇,合也”,《廣雅·釋詁》“繬,合也”,穡與嗇、繬並通。“穑著”猶合著也。《文選·七發》“中若結嗇”,李善《注》引《説文》曰“轖車籍交革也”,義亦相近。
何如璋云:“穑”與“嗇”通。《廣雅·釋詁》“嗇,積也”,《方言》十二“嗇,合也”。謂樹荆棘於溝之外隄之上,使相合著以爲固也。《注》訓“穑”爲鉤,謂荆棘刺條相鈎連,意是而訓則非。《司險》“設國之五溝五涂而樹之林以阻固”,卽其義也。《掌固》“樹渠”《注》云“樹謂枳棘之屬,有刺者”。本此。
張佩綸云:“穑”當爲“黏”,字之誤也。《説文》、《爾雅·釋言》“黏,相著也”,《周禮·考工記·輪人注》“謂泥不黏著也”。
君體(本有有字)之以臨有(本無有字)天下
丁士涵云:“有”字當在“臨”字下,《法法篇》“資有天下,制在一人”。
此宰之任則臣之義也
尹桐陽云:“則臣”下作“側臣”。
維遹案:“則”猶“而”也。
人乃終身無患(本有害字)而孝慈焉
戴望云:“害”字涉上文“五害”而衍。
水有大小又有遠近水之出於山而流入於海者命曰經水
張佩綸云:《水經·河水注》引作“水有大小,有遠近,水出山而流入海者命曰經水”。
維遹案:《御覽·地部》二十三引與《水經注》引同,惟“近”作“邇”“海”下無“者”字,小異耳。
水别於他水入於大水及海者命曰枝水
孫星衍云:《水經·河水注》“别”作“引”,言引他水入於大水及海,今本作“别”非。
張佩綸云:此則以水别,故名之曰枝水。孫氏據《水經注》改“别”爲“引”,非也。
維遹案:張説是也。《水經·河水注》、《御覽·地部》二十三,引“别”上皆無“水”字,於義爲長。“别”字《御覧》仍同今本。
山水(本無水字)之溝
維遹案:“山”下脱“水”字,《文選》班叔皮《北征賦注》引有“水”字,今本“水”字錯置在下句。
德鈞案:《御覽·地部》二十三引同今本。
水之出於地(本作他下有水溝二字)流於大水及海者命曰川水
豬飼彦博曰:“他水”二字衍,“溝”卽山之溝也。
王念孫云:“出於他水”,本作“出於地”,下文“出地而不流者,命曰淵水”,正對此出地而流者言之。今作“出於他水”者,地、他字相似又涉上文“别於他水”而誤。《水經·河水注》引此正作“出於地”。
張佩綸云:《水經注·河水》引“出於地溝流于大水及于海者,又命曰川水也”,文有異同。
維遹案:王説是也。惟“溝”字亦涉上文而衍。“流於大水及海者”,與上文“入於大水及海者”句例正同。《御覽·地部》二十三引此無“溝”字。
林圃案:《文選·運命論注》引此文作“水有大小,出之溝,流於大水及海者命之曰川”。
德鈞案:《御覽·地部》二十三引此作“山之溝流於大水及海者,命曰川水”,無“一有水,一毋水者,命曰谷水;水之出於他水溝”十八字。
出地而不流者命曰淵水
維遹案:《御覽·地部》二十三又三十五引“出地”作“水出於地”,與上文句例同。“出”下當據補“於”字。(德鈞案:《地部》三十五引尚有一異,“命曰”作“命之曰”。)
林圃案:《文選·運命論注》引此文亦作“出於地”,無“者”字。
此五水者因其利而注(本作往)之可也因而扼之可也
豬錡彦博云:“往之”,“往”當作“注”。“因而扼之”,“因”下蓋脱“其害”二字。
王念孫云:“往”當爲“注”,字之誤也。(隸書“往”字或作“註”,與“注”相似。)“注之”與“扼之”意正相反。據尹《注》云“謂因地之勢疏引以溉灌”,則當作“注”明矣。
張佩綸云:“扼之”豈得曰“因”?“因而”二字涉上句而衍。
維遹案:王説是也。惟“因而扼之可也”,當作“因其勢而扼之可也”,方與上文一例。今本脱“其勢”二字,於義未足。下文云“夫水之性以高走下則疾,至於□石”,卽言勢也,故《孫子·兵勢篇》云“激水之疾,至於漂石者,勢也”。是其證。
至於□石
古本“□”作“漂”,劉本、朱東光本同。宋楊忱本、趙用賢本以下各本皆作“□”。
安井衡云:古本“□”作“漂”。
維遹案:《孫子·兵勢篇》“□”作“漂”。《説文》“漂,浮也”,《集韻》“漂或作□”,蓋本《管子》是“□”爲漂之或體字。
故高其上領瓴之尺有十分之三里滿四十九者水可走也乃迂其道而遠之以勢行之
方苞云:嘗見吴、越山谿間行水者,以巨竹承泉,斜而下注。數節之後,自相推激,盤山踰嶺,逆而上行,卽此法也。“高其上”句,“領瓶之”句。(原書正文《注》文均改作“瓶”,而無説。)“高其上”者,就地勢,使水由上注也。“領瓶之”者,盤曲通水,或用竹木,而領項受水處則用瓦器,取其多容也。“尺有十分之三”者,斜置通水之器,每尺有十分之三減于斜勢也。“里滿四十九可走”者,過此亦難扼而行之也。“迂其道而遠之,以勢行之”者,近水未必有自高注下之地,故必迂而遠之,乃得就地勢之可行者。
豬飼彦博云:“領瓴”,“領”當作“而”。“尺有十分之三”,一尺之間,有三寸之高下。“迂其道而遠之”,尺有十分之三則水走急疾,故迂遠其道以徐緩其流也。
宋翔鳳云:“上領”“領”字誤,校者改爲“瓴”字,而兩存其讀。言使下向高,而以瓴甋引水,則滿四十九里而水仍走下矣。言其力之不能達也。故必迂其道以遠之。禹□二渠,以引其河,北載之高地,卽迂其道以遠之也。自此以下八十餘言,皆明道水向高之法,《注》説全非。
杜曲則擣毁杜曲激則躍
豬飼彦博云:“杜曲則擣毁”,“杜”當作“地”,“擣”,衝也,言水行至曲則有所衝毁。“杜曲激則躍”,“杜”,塞也,“曲”下蓋脱“則激”二字。
丁士涵云:當作“地曲則擣激,激則躍”,“地曲”對“地下”“地高”言之。“杜”與“地”,“毁”與“激”,形近而譌。又衍“杜曲”二字,否則“激”字無來文矣。
姚永概云:第二“杜曲”字涉上文而衍。
維遹案:丁説非是。“杜”與“土”通,《荀子·解蔽篇》“杜作乘馬”,楊《注》“杜與土同”,《詩·鴟鴞篇》“徹彼桑土”,《釋文》引《韓詩》“土”作“杜”,則“土曲”與地曲同義,不必改字。《説文》“擣,手推也”,引申爲衝。尹《注》“擣,觸也”,觸衝義相近。言地曲則水衝破,地曲則水激疾而上躍。下文“躍則倚”,乃單承“杜曲激則躍”言之。
沫若案:“杜”同“堵”或“陼”。堤岸之彎曲處,如爲土,則水將擣毁之;如爲崖岸,則水被激而飛躍。
躍則倚倚則環環則中中則涵涵則塞塞則移移則控
張佩綸云:“中”當爲“沖”,《説文·水部》“沖,涌繇也,從水中聲,讀若動”。《召南》“忡忡”,猶“衝衝”也。《老子》“盅而用之”,今本作“沖”。此借“中”爲沖也。元《注》“杜猶衝也”,疑當移此作“中猶衝也”。“涵”當作滔形近而誤。滔,泥水滔滔也。水衝於曲處,則留淤而水濁矣。
姚永概云:“環”,謂水圓折之時。圓折則盤旋而有中矣。涵,容也。既旋成中,則沙泥必隨之而涵容。涵容多則塞。塞之既久、水不能旋,則移而他去。他移則控叩,控叩必妄行也。《莊子》(逍遥遊》)“則控於地”,崔《注》“控,叩也”。司馬《注》“投也”,意亦相近。上文“地高卽控”,亦謂叩也。
傷人則困
沫若案:當作“人傷則困”。
難治則不孝不孝則不臣矣
陳奂云:二“孝”字皆當爲“□”,讀如效。
維遹案:《逸周書·謚法解》云“五宗安之曰孝,慈惠愛親曰孝,協時肇享曰孝,秉德不回曰孝”,是孝者,善德之通稱。《説文》“臣象屈服之形”,此“不孝”猶言不善,“不臣”猶言不服從。
沫若案:許説是也。古人言孝,不限於父母。金文《殳季良父壺》“用享孝於兄弟婚媾諸老”,其確證也。
人君天地矣
古本“矣”作“也”,劉本、朱東光本同。宋本、趙用賢本以下各本均作“矣”。
安井衡云:古本“矣”作“也”。
沫若案:《牧民篇》“如地如天,何私何親”,當卽此“人君天地”之義。
(本有請字)除五害(本有之說二字)以水爲始
豬飼彦博云:“請除五害之説”,“請”字衍。
張佩綸云:“請除”之“請”,涉上下文而衍。
陶鴻慶云:“之説”二字不當有,涉上文“願聞五害之説”而衍。
率部校長官佐各財足
古本“財”作“則”。劉本、朱東光本同。宋本、趙用賢本以下各本均作“財”。
俞樾云:“財足”猶言纔足也,蓋不限以人數,使其纔足以任事而已。下文“給卒財足”,亦言給之以卒,使纔足任事,不限人數也。尹《注》皆非。
沫若案:“財足”,“財”同“材”或“才”,“材足”猶言捷足或健足,卽所謂徒也。下文“當繕治者,給卒財足”亦謂給予卒與徒。篇末云“可治者趣治,以徒隸給”詞例相同,可爲互證。
乃取水官(本無官字)左右各一人
豬飼彦博云:“乃取水左右各一人”,八字句。
張佩綸云:“水左右”當作“水官左右”。
令之行水道城郭隄川溝池官府寺舍及州中當繕治者給卒財足
維遹案:“行”猶視察也。《吕氏春秋·季春篇》“循行國邑”,高《注》釋“行”爲“視”;《季夏篇》“入山行木”,高《注》“行,察也”。
案家人比地定什伍口數
尹知章云:案人比地,有十口五口之數,當受地若干。
豬飼彦博云:“家”字衍,觀《注》可見。
張佩綸云:《周禮·小司徒》之職“掌建邦之教法,以稽國中及四郊都鄙之夫家,九比之數以辨其貴賤老幼廢疾,凡征役之施舍,與其祭祀飲食喪紀之禁令,乃須比注於六鄉之大夫,三年則大比,大比則受邦國之比要”。鄭司農云“五家爲比,故以比爲名。今時八月案比是也”。
有錮病不可作者疾之
丁士涵云:“疾”乃“癈”字誤,“癈之”與“免之”同義,卽《周官·鄉師》所謂“疾者皆舍”也。
郭嵩燾云:“疾之”卽《入國篇》所謂“收而養之疾官”,以備養疾之數也。
可省作者半事之
俞樾云:“省”,少也,“省”與“少”一聲之轉,故義得相通。《喪服小記》“多陳之而省納之”,《荀子·仲尼篇》“省求多功”,竝以“省”與“多”對文。此言雖有疾病,不能多作,猶可少作,故半事之也。尹《注》謂“可以省視作者取其半功”,未得其義。
並行以定甲士當被兵之數
維遹案:尹《注》釋“行”爲視,是也。釋“並”如字,則非。“並”讀爲普,普、徧同義,“並行”猶言普徧視察也。
上其都
陶鴻慶云:尹《注》“上其都”謂“上其名籍於國都”,非也。都請其邑之大夫。
維遹案:下文云“章而上之都”,此云“上其都”,之、其同義。
閲其(本作具)備水之器
古本“具”作“其”,劉本、朱東光本、梅本同。宋本、趙用賢本、朱長春本、凌汝亨本、花齋本、葛本均作“具”。
戴望云:元刻“具”作“其”,是也。尹《注》亦是“其”字。
張佩綸云:《周禮·冬官》雖亡,其軼事往往見於他説。今以《管子》“水官”之職與《地官》“遂人”諸職相證,若合符節。
籠臿(本作函)板築各什六
“籠”,古本、劉本、朱本作“龍”。“臿”,宋本作“□”,古本作“□”,劉本、朱本作“□”。
安井衡云:古本“函”作“臿”。
戴望云:“函”,“臿”字之譌,宋本正作“臿”。
雨輂什二
古本“雨”作“兩”,其他各本均作“雨”。
豬飼彦博云:“輂”,土器也,《漢書》曰“陳畚輂”。“雨”字疑衍。
王念孫云:《説文》“輂,大車駕馬也”,“輂”非所以禦雨,“輂”當爲“軬”,字之誤也。“軬”,謂車蓋弓也。《方言》“車枸簍,隴西謂之㮥”,郭《注》曰“卽車弓也”,“㮥”與“軬”同。《釋名》曰“軬,藩也,藩蔽雨水也”。故《注》云“車軬所以禦雨,故曰雨軬”。
沫若案:古本“雨”字作“□”,是也。“兩”字上屬,卽“土車什一兩”,兩者輛也。
食器兩具
安井衡云:“兩具”當爲“雨具”,雨具,蓑笠之屬。
沫若案:“兩”字當在“食器”上,卽“輂什二兩”爲句,與“土車什一兩”一律。
錮藏里中以給喪器
維遹案:《左傳》襄十年“器用多喪”,喪,喪失也。此“喪”字蒹喪失與破壞而言。惫謂備水之器有藏於里中者,以補充器之喪失或破壞者,故下文云“此謂素有備而預具者也”。尹《注》“喪”爲“凶喪”,謬甚。
補弊久去苦惡
陳奂云:“久”讀爲舊,弊舊,弊壞古舊也。“苦”讀爲盬,《鴇羽傅》曰“盬,不攻致也”,又《四牡傳》曰“盬,不堅固也”。“弊久”、“苦惡”,皆謂不完堅者也。完堅者取之,不完堅者補之,去之。此以三字爲句,尹《注》“補弊”爲句,“久去苦惡”爲句,失其旬讀。
俞樾説略同。
州大夫將之唯毋後時
維遹案:尹《注》“將謂將領之”,是也。《周語上》“鄭伯將王,自圉門入”,將亦將領之也。今曹州府俗語謂“領小孩”爲“將小孩”。
故常以毋事具器毋事用之
沫若案:宋本、古本、劉本、朱本均作“毋事用之”,趙本作“有事用之”,是也。
當何時作之……當(本無當字)春三月
豬飼彦博云:“春三月”上脱“當”字。
丁士涵云:“春”上脱“當”字,下文夏秋冬皆有。《禁藏篇》云“當春三月”,是其證。
姚永概説與丁同。
李哲明云:“春”上應有“當”字。“當何時”之“當”,卽此文錯亂在上耳。
水糾列之時也
安井衡云:“列”與“裂”同。
章炳麟云:“糾”當借爲“漻”,如《釋木》“下句曰朻”,《釋文》本又作“樛”,《太玄》“死生相摎”,宋《注》“摎猶糾也”,是可證丩聲翏聲之通。《韓詩》“溱與洧,谬其清矣”,《南都賦》“漻淚淢汨”,《注》“《韓詩外傅》曰:漻,清貌也。《淮南子》曰:水淚破舟”。按水之清者,每多急疾,然則“糾列”卽“漻淚”。竊意“淚”卽洌字,《説文》“洌,水清也糾列”亦漻列也。春三月霖雨未下,故水清洌。
地有不生草者必爲之囊
張文虎云:“嚢”疑“壤”字之誤。
張佩綸云:不生草者,其土疏惡,爲之囊,如韓信囊沙之類,取他土盛之,今所謂襄是已。
又云:“囊”或當作“襄,《詩·牆茨傳》”襄,除也,言惡土則除去之。
維遹案:張佩綸前説近是,今齊東俗語以土培田謂之襄地,“嚢”從襄省聲,義可互通。
夾水四道
豬飼彦博云:“夾”當作“浹”,謂通水道於四方。
沫若案:“道”當是“週”字之誤。
命曰不長
張佩綸云:“命曰不長”四字不可解,當是“日長至”三字之誤。“命”涉上“令”字、“不”涉下“不利”字而複。
沫若案:“曰”當爲“欲”,聲之誤也。上言“使令不欲擾”,故承以“命欲不長”。命卽使令也,言盛暑之時,卽有力役之征,時期不可長久。
不利作土功之事放農焉
俞樾云:“放”讀爲妨,《月令》曰“毋發令而待,以妨農之事”,卽其義。
吴志忠説同。
山川百泉踊降雨下
豬飼彦博云:“山川”二字衍,“踊”當作“涌”。
張佩綸云:“山川百泉踊”,下又云“山水出”,文殊重複。今案本文但有“山川百泉踊,雨降露下”九字,餘皆《注》文誤作大字。
姚永概云:《吕覽·古樂》“降通漻水以導河”,《注》“降,大也”。然疑“降雨”卽《孟子》“降水者洪水也”之降,趙《注》云“降,大也”。“降雨”亦大雨耳。
尹桐陽云:降,洪也,大也。《韓詩外傅》“降雨興,流潦至”。
維遹案:“踊”與“涌”通,“降雨”猶隆雨也。《説文》“隆,豊大也,從生降聲”,故隆、降古字通用。《齊策》“八月降雨下”,《風俗通義·祀典篇》“降雨”作“隆雨”,亦其證也。
山水出海路距雨露屬
豬飼彦博云:屬,集也。
维遹案:此文有譌衍,其義難通。疑當作“海水出,雨露屬”。“山”涉上文而衍,“海”字遂錯在“出”字下,“路距”卽露字壤衍。
沫若案:文無譌衍。“山水出”卽山洪頻發;“海路距”言痗路遠,遠則不易輸洩。下“天地湊汐”,當依李哲明説,本作“天地湊泊”。文乃韻語。下、距、泊、作、把、鋪、女、野爲韻。
天地湊汐
李國祥云:四字爲句,上云“天地乾燥”,下云“天地閉藏”,句法正同。
李哲明云:“汐”當爲“泊”。“湊”者聚也,泊有安静之義,言秋時天地會聚歸於寂静也。草書“泊”或作“□”,與“汐”字最近而訛。
沫若案:李説“汐”當爲“泊”,是也。唯於義解有未諦。蓋“湊泊”猶言促迫也。特此促迫由於雨水過多,故書以“湊泊”。山洪發、海路遠、雨露相連,汎濫堪虞,故下言“利以疾作”也。
暑雨止大寒起
古本“雨”作“氣”,朱本、梅本同。劉本、趙本、凌汝亨本、朱長奉本、花齋本均作“雨”,同宋本。
安井衡云:古本“雨”作“氣”。
戴望云:中立本作“暑氣止”。
沫若案:“暑”當爲“暴”,字之誤也。下文言“复多暴雨”,是其證。“暴雨”與“大寒”對文。時已冬令,暑氣早退,何用再言?且“暑雨”亦甚不辭,故知必是誤字。
實廥倉
古本“廥”作“廩”,劉本、朱本同。宋本、趙本以下各本均作“廥”。
豬飼彦博云:芻藁之藏曰“廥”。
安井衡云:古本“廥”作“廩”。
寡人悖
豬飼彦博云:悖,惑也。
維遹案:《吕氏春秋·知接篇》高《注》“悖,惑也”。
不知四害之服奈何
俞樾云:“服”乃備士聲誤。
戴望説同。
春不收枯骨朽脊
洪頤煊云:《周官·蜡氏》“掌除骴”《注》故書骴作脊,鄭司農云:脊讀爲㱴,謂死骨也。《月令》曰‘掩骼埋胔’“。《藝文類聚》百、《太平御覽》二十二、又三十八引俱作”朽胔,古字通用。
王紹蘭云:“脊”爲“瘠”之省文(《孟子·萬章篇》“寺人瘠環”,《説苑·至公篇》作“脊環”)。《公羊》莊二十年《傳》“大災者何?大瘠也。大瘠者何?㾐也”。何休《注》“瘠,病也,齊人語也。㾐者民疾疫也”。是何以“瘠”爲病。《曲禮》“四足曰漬”,鄭《注》“漬謂相谶汙而□也。《春秋傳》曰‘大災者何?大漬也’”。是鄭以“漬”爲□。鄭與何所見《公羊》有顔、嚴之别,故“漬”“瘠”不同,説亦各異。《漢書·食貨志》言“捐瘠”(《八觀篇》同。),孟康曰“肉腐爲瘠”,蘇林曰“瘠音漬”,明“瘠”“漬”古通。此“朽脊”與“枯骨”對文,當卽以脊爲肉矣。《類聚》卷一百引“脊”作胔者,《説文》“骴,鳥獸殘骨骴骴可惡也”。(各本“骴”下有曰字,此據《類篇》所引,“骴骴”複文連讀。)《明堂月令》曰“掩骼藐骴”,今本《月令》作“胔”,鄭《注》“肉腐曰胔”。《秋官·蜡氏》“掌除骴”,《注》云“《曲禮》‘四足□者曰漬’,故書‘漬’作‘脊’,鄭司農云脊讀爲□,謂死人骨也。《月令》曰”掩骼埋胔“,骨之尚有肉者也,及禽獸之骨皆是”。先鄭説骴兼人及禽獸骨肉爲言,足該許、鄭之義。故書之“脊”,可爲尹本作“脊”之證。《月令》之“胔”,可爲歐本作“胔”之證。當兩存之。
夏有大露原烟噎下百草
豬飼彦博云:“不露原煙”疑當作“大露厚煙”。
陳奂云:“噎”當是“曀”之譌字。《釋名》“曀,翳也”,《小爾雅》“曀,冥也”。
張佩綸云:“露”當作“□”,“原”當作“冥”。以“夏有大霧冥”爲句,《爾雅·釋天》“霧謂之晦”,當作“□謂之晦”,“□冥”卽“□謂之晦”也。“烟噎”卽烟煴也。《説文·壺部》“㚃,壹㚃也,从凶从壺,不得泄也,《易》曰:天地壹㚃”,今本《易·繫辭》作“天地絪縕”,《廣雅》作“烟煴”。
吴闓生云:“煙噎”二字,疑當連讀,猶湮抑也。
沫若案:“原”字當爲癘字之壞殘者。“癘煙噎”謂瘴癘之氣湮鬱也。
君令五官之吏與三老里有司伍長行里順之
豬飼彦博云:“五官”之“五”疑當作“水”。“順之”,順、巡同。
張佩綸云:順,徇。
維遹案:“順”讀爲訓,《尚書·洪範篇》“于帝其訓”,《史記·宋世家》“訓”作“順”。《魯語上》“帥長幼之序,訓上下之則”,“訓”亦順也。是其證。下文“順”字皆同此義。
令之家起火爲温
維遹案:“之”猶其也。
沫若案:“令之”,陶鴻慶屬上讀(見下),於文較順。“起火爲温”,蓋戒飲食生冷也。
故不八九死也
古本“八”作“入”,朱東光本同。宋楊忱本、劉本、趙用賢本以下各本均作“八”。
戴望云:宋本、中立本“八”作“入”。
張佩綸云:當作“不故八九死也”,言不避之,故八九死也。
沫若案:言無饑饉癘疫,故人民無十死八九之事。“入”乃誤字。
或遇以死或遇以生
張佩綸云:《吕氏春秋·盡數篇》“大寒、大熱、大燥、大濕、大霖、大霧,七者動精則生害矣”。
尹桐陽云:“生”同“眚”,病也。
沫若案:“生”當爲“眚”,尹説是也。大寒、大暑、大風、大雨其至之不時者既爲“四刑”,其下又云“是亦傷人”,不當爲“生”明矣。
故吏者所以教順也三老里有司伍長者所以爲率也
陶鴻庚云:“順”讀爲訓。上文云“君令五官之吏與三老里有司伍長行里順之令之”,下文云“常以冬日順三老里有司伍長”,義並同。
願其畢也
古本“也”作“矣”,劉本、朱本同。宋本、趙本以下各本均作“也”。
豬飼彦博云:“其”當作“已”。
張佩綸云:“願其畢”當作“其願畢”。
以冬賞罰
陳奂云:“冬”讀爲“終”,古以“冬”爲“終”,謂終之以賞罰也。
五者不可害則君之法犯矣
張佩綸云:當作“五者不害則君之法不犯矣”。
姚永概云:“犯”字上應有“不”字,文義乃合。
尹桐陽云:犯,範也。上云“五害已除,人乃可治”,法能範人,是可治者。《易·繫辭》張璠本“犯違天地而不過”,《注》“犯違猶裁成也”。
維遹案:“害”字當重,今本脱之,言害則違犯君之法矣。
故民不比也
丁士涵云:“比”疑“北”字誤,“北”,古“背”字。
沫若案:“不比”謂不私立朋黨也。
將何以待之
維遹案:《周語》韋《注》“待猶備也”。
冬時行隄防可治者章而上之都
惠棟云:“章”,古“墇”字。
豬飼彦博云:“章”謂書其可治之狀。
丁士涵云:“章”訓條、訓表、訓程,謂奏上事也。
張佩綸云:“章而上之”言表上之也。丁説是。
沫若案:《詛楚文》“箸諸石章,以盟大神之威神”,可見章奏字,戰國時確已使用。
堤防可衣者衣之
劉績云:衣謂以物覆其上,《公羊傳》所謂“簑城”之類。
衝水可据者据之
豬飼彦博云:“据”,謂設藩籬以衞其衝也。
安井衡云:“据”讀據。“據”,拒守也。
戴望云:中立本“衝”誤“衞”。(沫若案:中立本並不作“衞”,此校誤。)
張佩綸云:《荀子·宥坐篇》“其流也埤下裾拘,必循其理”,此言隄有衝水者則爲循其理。《釋名》“裾,倨也,倨倨然直”,隄有衝水之處,則倨之以取直。
姚永概云:“据”卽拒也,不可爲據。
陶鴻慶云:“据”當爲“扼”字之誤,上文云“因而扼之可也”是其證。
終歲以毋敗爲故
宋本“故”字,古本、劉本、朱東光本作“效”,趙用賢本以下各本均作“固”。
戴望云:趙本“故”作“固”。元本作“效”。
濁(本作獨)水蒙壤自塞而行者江河之謂也
李國祥云:“獨”,疑“濁”。
王念孫云:“獨水”當爲“濁水”,見下文。
亟爲寡人教側臣
豬飼彦博云:“側臣”,左右也。
陳奂云:“臣”下當有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