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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杀人 §第5章 忖度他人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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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暴力罪犯是既困难又危险的工作,危险在于囚犯,困难则来自监狱管理人员。朗尼·阿森斯在监狱里没有任何保护,因为管理层不欢迎他。狱卒们警告他,单独与囚犯会面可能有风险,并告知,他们不能保证他的安全。阿森斯明白,一旦他抱怨几句就会被阻止进入,狱卒这些话意味着,他必须单独访谈囚犯。他进去之前,狱卒们会先搜他的身,确保他没把毒品带进去,在访谈结束后送犯人们回囚室前,也会对他们进行彻底搜身。

尽管这种敌意令人不安,但搜身对阿森斯也有好处,这让囚犯们明确看到他不被狱卒们信任。在一个监狱,他访谈了一个个子很高、思想深沉的毒贩,这人有一长串严重暴力犯罪记录,他认可阿森斯的研究,决定保护他。至今,阿森斯还保留着那个人给他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给小朗尼:坚持你的信念,兄弟!——你的兄弟(x)。”在险些遭遇一次攻击后,阿森斯才发现他在暗中提供保护。有一天,他一人独自在监狱里准备访谈,三个囚犯溜进他的房间恐吓他。他们说:“你知道么,你的头发很漂亮,你是个漂亮男孩,你真的漂亮。”一人指挥另外两人:“你到这边来,你到那边去。”阿森斯坐在桌边,桌上有部电话,他一拿起听筒,狱卒那边就会收到警报。他跳起来,警告那些囚犯:“你们这些混账最好别来惹我,你们要是敢动一根手指头,我绝不含糊。我现在就把这部电话听筒摘下来。”每个人都盯着这台电话——在监狱里要自我保护,需要先摆出一种姿态,阿森斯事后解释道。他把手悬在电话上方,大笑几声,把袭击者们喝退:“快给我滚出去!”他们走后,他发现自己脸色苍白、浑身颤抖。这时那位“守护者”来了,他手下的人在监视这间房间,他问:“怎么了,小朗尼?发生什么事了,伙计?”阿森斯把经过告诉了他,他说:“别担心,小朗尼,一切都会很好。保持冷静,别告诉任何人,你明天还来吧?”阿森斯对他说:“是的,我想我会来,但我不想再让那些混蛋来搞这种烂事了。”守护者说:“别担心,你尽管继续做你的事。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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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那三个骚扰过阿森斯的人出现在他的访谈室门口,他们被打得鼻青脸肿,头上裹着绷带。他们被好好教训了一顿,现在很害怕,他们乞求道:“请让他们住手吧,我们不想死,我们只是跟你闹着玩,伙计。我们对你也没做啥,我们原本是有点想法,但最后不也没做么,你知道的。我们如果因为这个死了,你也不会想要对此负责。”然后他们就走了。过了一会儿,阿森斯的守护者来了,问他还有没有麻烦。阿森斯说:“没有了,伙计,那几个人来求我饶他们一命,我不想他们再被打了,放过他们吧。我感谢你所做的一切,但是别再这样了。没关系,我们从此以后不再提这事了。”守护者说“别担心”,随后就放过了那三人。从此以后,这所监狱里再没人敢来招惹阿森斯,守护者又帮他叫来了六七个人配合访谈。

阿森斯和受访者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协议,但有些事情是不言自明的,比如诚实和匿名。他在一开始就确定了这些原则:

我常常与这些囚犯进行私人会面,并坦诚地向他们解释自己想要做什么。我告诉他们,我是一个学生,正在做一项关于暴力犯罪的研究,了解他们为什么要去犯罪。我这么说是为了从他们那里真正获得信息,我想采访那些暴力犯罪者,听他们诚实地说说自己以及自己的暴力故事。然后我会特别清楚地向他们说明,我不是为监狱、联邦调查局、警察等任何机构服务的,我会为他们所说的一切保密,不会将他们的任何信息提供给监狱官员、其他囚犯或任何人。解释了这些后,我会问他们是否还有什么问题,通常都会有。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我能从这项研究中得到什么,我做这个有没有钱拿,如果有,是谁出的钱,还有他们参与这个能对服刑有什么影响。我会解释,这项研究是我研究生学位要求的一部分,他们参与其中,不会对未来监狱生活造成任何影响。还有一个经常被问起的问题是,我是否在办公室或手提箱里藏了一个录音机,我说没有,并让他们在我的箱子、办公桌和整个办公室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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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告诉他们,他会做些笔记,如果他们对内容有异议,可以随时提出。他们信任了他——至少暂时如此,但也让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脆弱。有天深夜,他在伯克利的家中被外面摩托车的轰鸣声吵醒,第二天早晨,他在邮箱里发现一封信,上面写着:“亲爱的朗尼,希望你一切都好。我们的势力遍及各处,如果你有任何需要,随时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有任何需要,也会来找你。”他起初就此感到不安,但认真思考之后,觉得也没什么,“我认为我对他们非常坦诚,他们没有理由来纠缠我。”

在女子监狱里,情况就简单多了,尽管阿森斯并没有低估这里的潜在暴力,暴力的女人和暴力的男人一样危险。有些人甚至故意在他经过囚室时,和自己的同性伴侣发生性行为来挑逗他。这起初让他大为震惊,在童年时期,他至少没有在性这一方面受过任何刺激。

有次最可怕的经历差点让阿森斯终结了他的监狱调查。在一所他采访的监狱,他常听到狱卒们讽刺伯克利的学生抗议运动,那些狱卒明显把他也算作抗议学生的一员。他被分配了一间很小的囚室,只有一张桌子用来访谈。有天,他在这里等待一个囚犯,这时有个他不认识的看守探头进来。

“你不就是那个从伯克利来,研究暴力罪犯的人么?”狱卒问他。

阿森斯说是的。

“这里有个人让你访谈。”狱卒说。

阿森斯问那个囚犯的名字,听上去不太熟悉,这让他有些惊讶。他想自己之前应该在调阅材料时看到过这个人的名字才对。“他犯了什么罪?”他问狱卒。

“天啊,他基本什么都干过,”狱卒说道,“强奸、杀人、抢劫、故意伤害——你能想到的都有。”

阿森斯有点怀疑,自己不太可能忽略这么一个罪行累累的人,他警惕地对看守说:“谢谢告知,我先看下他的材料,之后再安排访谈。”

“之后?”看守回答道,“之后不行,我们明天一早就要把他送走。现在不访谈,以后就没机会了。”他看出了阿森斯的犹豫,让他放心,“别担心,我会取消你下个访谈,把他先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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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一边在门口等着,一边纳闷,为何一个没见过面的看守会提出帮助他。然后,有人打开了监狱的广播音乐,这让他涌起不好的预感。于是,他走到与自己关系比较好的一个囚犯的牢房旁,问他:“发生什么了?这音乐是干什么的?”他说出看守要送来的囚犯名字,并问:“你认识这个人么?”

“你被算计了,朗尼,”那个囚犯告诉他,“没人能帮你,你现在只能自己顾好自己了。他们把那个家伙带来时,你最好准备好打一架,他也不是什么真坏人,就是个骗子。”阿森斯还没来得及判断这是不是挑拨,看守就带着那个囚犯来了。阿森斯还想试图推迟访谈,想争取点时间来查查这个人的记录,但看守坚称马上要换班了,没时间去调换犯人。阿森斯只好跟这个犯人一起回到房间,这时他听到看守在身后把门锁上了。“把门打开!”他吼道,“让门开着。”

在门外,看守笑道:“不好意思,这是监狱的规矩。”

囚室只有电梯那么大的空间,阿森斯看着对面冷冷盯着他的囚犯,感到强烈的幽闭恐惧。“你的罪名是什么?”他问。

“鸡奸。”

阿森斯感到恐惧:“鸡奸?”

“没错,大学生,就是鸡奸。你知道那是干什么吗?”

“我想我知道。”阿森斯说,他竭力让自己保持镇定,开始提问。“你干这个多久了?”

“从我记事起,就干这个。”囚犯冷笑。

“多久一次?”

“经常干,能干就干。”他上下打量了下阿森斯。

阿森斯感到更加恐惧,刚才那个囚犯说得没错,他确实被看守算计了,现在他只能靠自己,必须起来战斗。他打起精神,测量着房间,测量着桌子。

囚犯打破了沉默:“你知道么,学生仔,鸡奸一种简单,一种有些难,对我来说都没区别,哪种我都喜欢。所以唯一的问题是,你想要简单的还是难的?”他从桌子那边一手抓住阿森斯的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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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吼道:“难的,难的,难的!”然后一下子掀起桌子,桌子正好卡在那个囚犯膝盖上,阿森斯往前一推,完完全全地把桌子压在这个人身上,把他压倒在地。阿森斯一个箭步跳上翻倒的桌子,把那个人牢牢卡在底下,并开始叫看守。门立即打开了,那个算计他的看守和另一个看守冲进房间,控制住了场面。音乐声变小了。当桌子被重新立起来,囚犯被弄出房间后,看守提出要通报批评那个囚犯,阿森斯摆摆手,让他们作罢。他们保证,这种事再也不会发生。

阿森斯之后对这次事件进行了总结:“那天我虽然逃过一劫,但之后我去每个地方进行访谈时,这次事件都会像阴影般缠绕着我。我清楚地意识到,有些监狱管理人员对我而言和囚犯一样具有威胁,这让我紧张不安。根据过去的暴力罪犯采访经验,我知道有些罪犯可能对我‘突然发作’,但我没想到会有些看守故意让罪犯们来伤害我。我感到特别无助,开始怀疑自己继续研究下去是不是明智的选择。”当他把这次事件隐晦地告诉赫伯特·布鲁默后,后者也是同样反应,这反而让他感到更加孤独。他告诉玛丽莲,如果他出了什么事,一定要进行调查,那绝对不可能是意外。他最终坚持下来了,有一部分原因是他没去投诉那个鸡奸犯的决定,为他在那个监狱和其他监狱的犯人那里赢得了更多尊重。当囚犯们都知道他不会去告密以后,就有更多人自愿来接受访谈。

在这个研究阶段,阿森斯最想知道的基本问题是:在一个暴力罪犯进行暴力行为的过程中,他的决策过程是什么样的?他想知道,这一过程是否不同于还没有实施暴力行为时的情况。他还想知道,在暴力犯在实施暴力犯罪的人生节点时,他们是怎么看待自己的——即他们的自我认识,还有其他身边的人是怎么看待他们的。

阿森斯将自己的调查基于人体机能模式,这一模式是由哲学家乔治·赫伯特·米德建立的,然后由赫伯特·布鲁默进一步完善。米德的名字在今天并不像他的同事和朋友约翰·杜威一样为人熟知,但杜威曾把米德称为“美国最后一代最富原创性的哲学家”,这一判断也得到了哲学家阿尔弗雷德·诺斯·怀特海的认可。杜威还说,米德“在美国作为领军人物,将心理学从单一的内省转向与生物和社会事实观念进行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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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赫伯特·米德1863年生于马萨诸塞州的南哈德利,在欧柏林大学、哈佛大学和柏林大学接受教育,他从1894年起在芝加哥大学教授哲学和社会心理学,直到1931年去世。在他的一生中,他发表作品很少——这是他相对默默无闻的原因之一,但是通过教学和之后课堂讲稿的出版,对定性社会学产生了很大影响,他最有名的讲稿集发表于1934年,题为《心灵、自我与社会》。当米德开始自己的研究时,查尔斯·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已经改变了生物学,跟随着达尔文的脚步,米德也为自己设立了一个极具挑战性的任务:理解一个由进化塑造的机体如何获得思想和自我。自从那时起,心理学开始研究思想意识和自我觉察。因为这些似乎都是人类独有的特性,米德想知道他们是如何出现、如何组织以及拥有何种功能。

这些问题不仅很有趣,也对理解人类群体生活至关重要。“我们所知的人类社会不能离开思想和自我而存在,”米德告诉自己的学生,“因为其所有最为显著的特征均以个体成员拥有思想和自我为先决条件。”米德解释,人类社会不是昆虫社会,也不是海鸟集群,人类之所以为人类,是由于我们所理解的“文化”一词,是由于人类将原始自然赋予意义。人类世界与自然世界不同,主要由于人类为物体(以及其他人)赋予意义,并基于这些意义开展行为:想想人类都做了什么,为了获得大量我们称为黄金的黄色金属,为了守卫称之为家园的一块地球表面,或是保存已入土死者的尸体并为其埋藏地做标记。米德指出,这些意义根本上都是主观的,是来自于思想和自我之间的交流——你的、我的、他的,今天的和以往的。

任何细心的父母,都会发现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思想和自我的逐渐形成。这显然不是一套既定程序的运行结果,而是一个社会过程:如果一个孩子在生理上得到供养,但一直隔绝于人类交流,将无法茁壮成长甚至会死去。起初,米德注意到:“小孩子们会从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中获得体验,并立即调整自己去适应,而无须意识到任何自我的存在。”在这一方面,他们无异于其他任何小动物,但是幼儿在形体和声音上会自我组织成模仿和吸收,会转向熟悉的声音和面容,会用手势回应手势,用微笑回应微笑。孩子在这时还没有自我意识,但已开始从看护者的反应中读取信息。语言能力的习得进一步加快了这个过程,米德指出语言“对于自我发展至关重要”。或许他应该说“各种语言”,因为显然他不仅仅指英语、西班牙语或法语等语言。孩子们也会学习表情语言,例如家族特有的站姿和手势,正式或非正式的舞蹈,法国人的耸肩和眨眼,意大利人的热情奔放。他们学习能体现自己文化特征的颜色和形状的语言。按照阿森斯的观点,他们学习的是有关态度和价值的语言,即那些关于行为的词汇。他们不仅通过模仿,更通过愈发流利的口头和肢体对话获得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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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米德的自我构建过程理论中,最为关键的概念是客体化,我们把自我作为客体,通过他人的眼睛,回头来以他人看待我们的方式看待我们自己,这一过程被米德称为“站在他人角度”。“因此,”布鲁默解释道,“个体可能把自己看成男的或女的,孩子或成人,这个或那个民族或国家的成员,病弱或健康,属于这个或那个职业,拥有光明或晦暗的前途——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客体和人格,都主要基于与父母、兄弟姐妹、亲戚和其他关系密切之人——社会学家将这些人称为我们的“初级群体”(primary group)——的社会互动。它们以描述为基础,又加入了态度和价值,这些态度和价值来自我们的初级群体,是经由我们交流得来的。我们将其附于身体感觉,让它们成为自我。用计算机术语来说,我们的自我就是模拟:是三维的自我描述,用感觉、态度和价值为之赋予动态、颜色和明暗对比。

将自我称之为模拟,可谓恰当,因为对于米德来说,思想是内在交流。他表示:“思考的过程正是……一种正在进行的内心谈话。”通过让我们的自我以一种或数种我们已习得的语言进行自我交谈,以此来进行思考。“米德将思想看做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们采取这种形式来指明事物,并以此组织和指导自身行为。”布鲁默进一步阐释道。思想的功能在于在行动之前进行组织、测试和选择。米德强调:它们的主要作用是在我们选择一系列行动之前检视所有可能性,“观念……就是我们不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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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自我和思想在起源和功能上都是具有社会性的。布鲁默指出:“自我(使得)人类能够与自己进行沟通,思想就是在内在对话中发生的行为。”

自我不是被赋予的,而是被构造的。经过一段时间,自我可被建立、调整、改变甚至替代。原来是个孩子,现在是个男人,原是个儿子,现在是个父亲和祖父,原打算当牧师,现在却成为作家。一个羞涩的年轻女孩后来成了第一夫人埃莉诺·罗斯福,大数人扫罗(saul of tarsus)经历一次谈话后成了圣徒保罗,一个印度小男孩成为了甘地——而受到父母卧室传来暴力声音惊吓的小孩最后成了强奸犯。显然,我们用一生阐述自我,但阐述的轨迹和过程却尚未确定,因为并不是每个羞涩女孩都能成为富有魅力的人道主义者,也不是每个受惊吓的孩子都会变成暴力罪犯。

我们不仅和他人交流,也和我们自己交流。这就是我们最初获得自我的方式。布鲁默说:“为了成为自我的客体,一个人必须在逻辑和心理上从外部审视自我,必须跳出自我,从外部接近自我。那怎么可能?心理学和社会科学的传统理论甚至看不到这个问题,更谈不上去解决这个问题。”米德就看到了问题,并予以解决。传统心理学认为,自我和思想是我们的基因内在的,和“灵魂”一样。米德同意进化论的论证,认为人类是动物王国的一部分,但也注意到自我和思想是人类的独有特征,因此决定去寻求自然解释,他的发现被布鲁默总结为:“自我和思想是参与集体生活的产物,源于小孩和其他人的互动过程。”我们如何跳脱自我?布鲁默引述了米德的下段言论。

米德就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绝妙答案。他声称,通过扮演另一个人或一群人的角色,一个人可以跳脱自我,在想象中站到他人的位置,采取他人的视角来观察自己。简单的例子可以参见童年游戏,比如小女孩会“扮演母亲”过家家,模仿自己的母亲来说话和行动。她可能会自己叫自己的名字,像母亲那样训斥自己,并命令自己做这个做那个。通过扮演母亲的角色,这个孩子将自己置于一个外部位置,来接近和观察自我,然后将自己塑造成通过那种方式所表现的相关客体。

米德看到,在这一过程的稍晚阶段,会出现他称之为“游戏阶段”的时期,孩子会在一个群体中扮演一个角色。他最喜欢举的例子就是棒球队,每个球员都需要预测其他队员的决定和行动——即“站在他人角度”,才能将自己的决定和行动与之达成配合。除了棒球队外,还有学校、操场、教堂、乐队、树屋、百货店等许多其他需要互动的场所,但对孩子最具影响力的是其初级群体。这类社会互动,最终将塑造善于在不同程度上适应多种复杂关系和人类社会组织的成年人。人类作为动物出生,通过社会互动塑造思想和自我,从而实现文明开化。因此,布鲁默指出,昆虫和动物在种群内部保持高度一致和稳定(除了随进化出现的缓慢改变外),但“人类群体生活却在各个社会中存在巨大差异,在同一个社会内部,也会在代际之间发生巨大转变”。

在拥有自我的很多结果中,布鲁默着重指出了其中三个,每个都对阿森斯就暴力行为的调查至关重要。

第一,拥有自我使一个人有可能对自身世界中的客体和其他人类赋予意义,我们会阅读和阐释彼此与世界。一位研究记忆的心理学家写道:“给我们看一张脸,我们就能够判断一个人的情绪状态、性格特征、可能的职业和未来命运。”最近,一位社会学家就米德的学说进行评论,得出了相似观点:“个人……可以运用自我能力来剥削或虐待他人,也可以去满足他人愿望或捍卫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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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拥有自我让一个人有可能将个人内在与体验世界整合起来。布鲁默写道:“这一内在世界对他来说是一种独特社会经验,在其中他可能产生动机、养成自己的情绪和情感,形成并更改他人及他自己的目标,培养自己的记忆,产生并克制自己的某些倾向,产生自己的一些意图,并培养和制定行为方案。”

第三,拥有自我让一个人有可能与世界互动,而不是只应对世界。米德总是喜欢带着自己的牛头犬一起在芝加哥大学校园里散步,所以喜欢用狗之间的相遇来印证这一观点。他对学生说,狗之间的相遇是“姿态的对话”,而不是充满意义的谈话。他解释道,在狗打架时:

每只狗的行动都会激发另一只狗做出反应,从而在二者之间形成某种关系……这只狗准备好袭击另一只狗的事实对另一只狗形成刺激,让它改变了自己的位置或态度。另一只狗改变了态度,又会马上激发前一只狗改变态度。因此,我们在这里就看到了姿态的对话。但是,这些并没有什么重要意义。我们不认为这只狗会想:“如果那个畜生从这个方向过来,就会扑向我的喉咙,然后我就这么转头。”真正发生的是,它会根据另一只狗的进攻方向来改变自己的位置。

布鲁默和米德所强调的差异,是将内在经验世界转化为外在行动和对刺激做出直接反应的差异。为了明确这一区别,布鲁默提供了一个与米德的狗打架的例子截然相反的例子:

通过拥有自我,一个人被置于某一环境,来给自己指明行动以及行动发生场所的特征。他可能就自己的现有行动和面临的处境分列选出不同事项,加之分析和自我讨论,并通过这一互动过程塑造出适合自己情况的一系列行为。这相当于说,通过拥有自我,人开始构建自身行动,而不是仅对外在刺激做出回应。例如,他可能注意到饥饿这一刺激,然后开始想不同种类的食物,看看手表是否到了吃饭时间,然后决定去吃饭,思考该去这家还是那家餐馆,盘点手头的钱,然后想起自己正在节食,于是决定晚点再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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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此也无从选择。布鲁默加以阐述:“人类被迫成了自己行动的参与者。”当你或我看到他人时,我们会揣摩他们——他们的体型、外貌、姿态、言语、行动。狗也做同样的事(尽管通常用闻的方式)。但我们随后就能基于个人解读,为我们所读取的东西赋予意义。这些个人解读都带有情感,你赋予的意义可能与我赋予的意义不同。如果你的背景——社会阶层、教育、国籍、家庭经历——与我的不同,你的个人解读就肯定会与我不同。女人穿短裙在曼哈顿可能得到男人的欣赏,但在某些国家就可能因此受到袭击甚至被逮捕。大声吃面条在日本是一种礼貌,但在美国却是社交禁忌。美国中西部地区的人会觉得东北部的人粗鲁,东北部的人则反之认为中西部的人礼貌到虚伪。米德出身教师家庭,是不折不扣的中产阶级,曾经错误地认为在一个特定社会中,人们做出的解读或多或少基于一套共同的意义。他将集体理解成为“概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听上去很怪。这一错误概念让阿森斯苦思冥想很多年,直到找到更正和改进的方法。

暴力罪犯基于自己对情境的解读,决定采取暴力行为,这可能是一项重大发现,因为精神病学、心理学和社会学都将暴力行为归结为无意识的动机、深层情感需求、内在心理冲突或不自觉情绪的突然爆发。但阿森斯很快发现,暴力罪犯与其他守法公民对于世界的解读大相径庭,暴力行为是从这些不同解读中引发的。他开始明白,暴力行为不是爆发,而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