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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一边完成在伯克利的博士学业,一边撰写那篇后来增订为《暴力犯罪和暴力罪犯》的论文,同时又开始寻找教职——26岁的他痛感自己已经不适合公共交往。阿森斯太长时间里几乎都只与囚犯交谈,以至于他说正式英语的能力几近消亡,写作就更差了。闲饮啤酒时的凶犯也会轻车熟路地聊天吹牛,但他们随意交谈的话题可都是强奸、行凶强奸和谋杀。这让阿森斯付出了代价。沉浸在阴暗的暴力世界里太久,阿森斯发觉他现在很难重见光亮。求职面试本就是一场搏斗,雪上加霜的是赫伯特·布鲁默远在伊利诺伊州做访问学者,没法给他提供建议。博士候选人阿森斯已经以唯一作者的名义发表了两篇论文,这使他领先于同业者。阿森斯想当然地认为,他的研究(随着他将其完善和付梓)将奠定他的声名。并未意识到第一份终身(tenure-track)聘任有多么重要的阿森斯接受了底特律韦恩州立大学为期两年的助理教授职位,这份工作始于1975年9月。结果,它成了一场灾难。
“如果你第一份工作没弄到终身职位的话,”阿森斯反省说,“那就是个死亡之吻了,你再也不会得到终身教职。你大蒙其羞,就像一个律师没干上合伙人一样。我太天真了。我是个年纪轻轻、自命不凡的小孩。我一度认为我得到了。没有比这个更偏离真相的了。这与我之前经历的所有教育经历都大相径庭。现在整个制度颠倒了。身为一名学生,你的主要障碍是你自己——事关你是否有学习纪律、你能做到什么。而身为一位助理教授,你的主要障碍是系主任和那些终身教授。我意识到我不善办公室政治。我是一个斯坦利·科瓦尔茨基【1】。我一次又一次犯下了社交大忌。我是如此不通世故,以至于直到小道消息入耳,我才得知自己犯了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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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由学校组织、将新教职员介绍给老资格者的社交聚会时——阿森斯称他们为“学院老油条”——阿森斯发现他的年薪比其他所有新聘用的人都要低2000美元,而之前他并未意识到,他应当就工资进行交涉。阿森斯立即找到系主任讨要说法。据他说,这位仁兄语带讥讽地回应了他,“也许你对我们就值这么多。”阿森斯还勉力争取一个在研究生研讨课上教授“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的机会,然而他有所不知,这类研究生项目都是专为终身教职员保留的肥差。阿森斯在教师会议上发言陈情,却闻者寥寥。
系主任鼓励阿森斯申请政府研究补助,这是每年按百分比支付给大学的经费。“我告诉他,‘定性研究者拿不到补助。即便拿到了也是少之又少,因为我们并不需要大额经费,我们只是做访谈而已。想必你在我来这之前,已经有所了解。’但系主任却语带怀疑:‘你的意思是,研究暴力犯罪的人不会接受补助?’那一刻我知道,我碰上麻烦了。”阿森斯说。
有了新职位,阿森斯的外在形象也并无改观。他还留着垂肩长发,戴着头巾,身着牛仔裤,足蹬皮靴。学生喜欢他的派头。他开始习惯教书生活,学生都聚集在他的办公室。“一个黑人叫比格·豪斯,这家伙是个越战老兵,也曾经是街头黑帮的一员,他常常到我办公室晃悠。还有个白人学生来自贫民窟,一度是海洛因成瘾者。其他还有两三个人。我们畅谈这儿那儿的市井趣闻,在那里一起开怀大笑。比格·豪斯三句不离‘他妈的’——‘他妈的’这个,‘他妈的’那个。他并不是疯子;他在畅谈。我也大笑不止,问他们问题,无话不谈。我开始接到投诉,说我身边都是罪犯。我说,‘等等,你在说哪个罪犯来着?’”
有个教夜校的数学教员在学校停车场惨遭谋杀。阿森斯也教夜校,他开始带上他的圣伯纳德犬沃特森与他一起上课。上课的时候他就把沃特森放在办公室里,用皮带把狗系在他桌子的一脚上。“一天晚上我听到狗儿狂吠,走廊里乱得一团糟——砰!砰!砰!砰!砰!有人大喊,‘挣脱的狗在那儿!快叫学校保安!’我跑出教室,看见我的狗正拖着桌子在走廊里跑,时不时地撞到墙壁。人们尖叫惊呼之声此起彼伏,一个惊恐万状的门卫站在最后面——我猜正是这位门卫前来收垃圾,然后狗就开始狂吠,吓着了他。”系主任于是给沃特森下了驱逐令,严禁阿森斯带狗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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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那条战线同样也碰到了麻烦。阿森斯向《美国社会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提交的删略版《暴力犯罪和暴力罪犯》遭到了拒稿,同行评审员认为这本书的视角太偏重心理分析的路子。《社会学季刊》(sociological quarterly)也拒了稿。《美国犯罪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criminology)将稿件交给两名全美公认的暴力犯罪专家做同行评审。“第一位专家表示这是他为这份期刊评审过的最差的文章,”阿森斯不甚开心地写给布鲁默说,“另一位专家则表示,文章并不符合科学研究的标准,只是一种神秘兮兮的‘意识流’分析法。”另外一方面,研究偏差行为的顶尖社会学家、知名研究著作《局外人》(outsiders)的作者霍华德·贝克却为一家大学出版社审读了阿森斯的全部书稿,并激情满怀地为其背书。“他在谈论一个之前有过无数废话的话题,”贝克写道,“他在一种新型数据的帮助之下,用独创新颖的思路抽丝剥茧得出新说。我认为,犯罪学家和社会心理学家都会对本书印象深刻。”但尽管有贝克的背书,这家出版社还是将书稿延宕了六个月之久且毫无进展,直到阿森斯要求退稿。在韦恩州立大学从教的第一年和之后整个夏天期间,阿森斯都在修订此书。
如果说韦恩州立大学社会学系主任认为阿森斯犯有过失的话,那么本系的资深教授、曾经支持聘任阿森斯的弗兰克·e.哈通则敞开双臂欢迎这位年轻的同事。哈通鼓励阿森斯的部分原因在于,他本人的专长正是犯罪理论。十年前,哈通曾经出了一本引人瞩目的研究著作——《犯罪、法律和社会》(crime,law,and society)。这本书全面系统地推翻了精神病学的教条学说:许许多多的犯罪都是被迫或是“无法抵挡的冲动”所致——那个“我无法控制我自己”的说辞。哈通将“无法抵挡的冲动”的精神病学理论追溯到了19世纪最富名望和影响力的美国精神病学家伊萨克·雷。伊萨克·雷认定,谋杀、盗窃和纵火都是由这类“被迫”引发的典型犯罪行为。哈通指出,雷甚至在他的犯罪类别里就社会阶层有所区别:“雷清楚明白地指出,如果窃贼属于受人尊敬的上流社会的话,那么就表明商店行窃足以诊断为窃盗癖(kleptoma-nia)”——这一差别待遇一直延续到了今天。如同19世纪,就拿强奸和谋杀这样的大罪来说,出身低层社会的被告遭遇追究的频率还是要远远高于那些据称是精神疾病的中间阶层和上流社会的被告。哈通评论雷说,“他绝不是最后一个误将自身社会阶层的信念和价值观当作科学准则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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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还论证说,伊萨克·雷是从19世纪的颅相学(phrenology)推导出了他的“无法抵挡的冲动”理论,以及在理智意识之外“被迫行动”的可能性理论。颅相学是一门“从头颅轮廓看人性格”的伪科学,它基于以下理论:我们的心智力由一些各自独立的模块(又称“心智器官”)组成,这些器官总计约37个,它们在大脑中的确切位置反映着各自对应心智的发展程度,并通过头盖骨的凹陷与凸起表现出来。颅相学断言,每一个模块——“良心”“仁慈”“理性”等等——都说着自己的语言,其运作也彼此独立——这些都成为这门稀奇古怪的精神病学说的基础,它们依旧具备影响力,某个人处于刑法上的精神病状态的同时,仍有可能是非常理性的。“就在理智完好无损的同时,”伊萨克·雷在1871年写道,“激情也许会出于癫狂状态,迫使某人……从事可怕的犯罪行为,哪怕他用尽全力,也无法抵御这种冲动。”与伊萨克·雷的断言相似的说法很多,伊曼努尔·塔纳伊的“自我矛盾杀人”(ego-dystonic homicide)堪称个中显例,它不过是将伊萨克·雷的术语微调了一番而已。
1862年,在检查了珀斯市苏格兰总监狱的24名杀人犯之后,伊萨克·雷报告说,他发现这些人的“智力”只受到了“微不足道的影响”。因此,“他们罹患精神病的唯一证据,差不多就是犯罪行为本身。犯罪并非故意,它是一时冲动、无可阻挡之举。无论是在犯罪行为的之前还是之后,人的心智功能都没有任何紊乱。”哈通解构了伊萨克·雷(以及精神病学)的错误逻辑:
问题先是被抛出来:为什么有一些人犯罪?比如纵火、盗窃、谋杀(和)性侵……?答案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一股难以抑制的冲动强迫(导致)他们这么做。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怎么能知道、他们事实上是被“难以抑制的冲动”所支配?答案是,因为他们进行了纵火、盗窃、谋杀(和性侵)等犯罪行为,所以我们才知道……读者就会认出这其中人所熟知的“恶性逻辑怪圈”,小之又小的半径是怪圈的标志。
当代精神病学又将“无意识”的概念加进了“难以抑制的冲动”的概念之中,于是这冲动便成了所谓的“无意识动机(unconsciously motivated)。”哈通引用过一名杰出精神病医师的说法,照此人的观点,现代犯罪精神病学的突出特点便是“对犯罪起源的认定更倾向于情绪而非理智”。哈通认为,这一“认定”的成功尤其令人反感,因为它使罪犯对罪行不予承担责任。阿森斯也同样反感。他还斥之为“非科学”——既无证据支持,也无法得以验证——所谓人格分为彼此区隔的模块(比如理智和情感)并各自独立运作的观点。乔治·赫伯特·米德指明了超越那个旧有两分法(理智与情感)的办法,他强调说,通常而言,理智和情感都会在“自我的对话”中显现。“人们之间互相对待着,”阿森斯会这么写,“……生发思维,也酝酿情绪……就在社会经历之中,人的机体和社会环境合并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未能研究社会经历——这足以解释为何(传统)理论会堆砌类似这种高度机械论、不切实际的术语了。即便(它们)骗不了绝大多数职业犯罪学家,却常常骗得了外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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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对“犯罪精神病学”的解构,也为阿森斯正在研究的“社交障碍”(social-retardation)犯罪学说提供了养分。不过,阿森斯对哈通“社会心理动因”的研究投入了更多精力,他在哈通的书稿上划出重点、写下注释。从阿森斯在页边的注释可以看出,他在哈通著作中找到了一些可以依据的基本观念,并将其提炼进了自己修订的书稿之中:这便是后来的《暴力犯罪和暴力罪犯》。举例来讲,哈通挑战了“暴力行为其疾如风,根本来不及思索或计划”的臆断之说。“(一项)行动的产生,”哈通指出,“……也许对行动者和某个可能的观察者而言,都快得像是在瞬间发生。一项行动的迅疾本身并不足以表明认知和推理的缺位。任何人类行动的时间层面,其本身也不足以得出‘行动本身没有诠释、推理和理智’的结论。”比如说,运动员常常需要做出电光火石间的决策,需要动用复杂的判断力;人们应对紧急情况时也是如此。那么,杀人犯为什么不这样呢?阿森斯已经从他的访谈中得知:他们(杀人犯)也会的。
阿森斯在哈通的书中用括号括住了一个自然段,这段话总结了米德“择取态度”的观念(conception of attitude taking)。阿森斯将其标注为“关键陈述”(key statement),它包括如下核心观点:
(某个人)自我认同为某一特殊类型的客体。就个人身份而言,这意味着他认定自己为某一特殊类型的人。接着他会扮演适合这一类型的角色,他早已自我认定为该类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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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角色树立过程中使用的表述动机的词语是他自我认同过程的一部分。人必须学着在各式各样的不同情境中做出不同形态的自我认同,卸除随之而来的不同角色,其中一些角色也许会互相冲突。某个人对“我自己是谁”“我自己是什么”的陈述,决定了他在特定情境中所扮演的角色。
阿森斯将哈通书稿这段话的最后一句画下了重重的下划线:“某个人对‘我自己是谁’‘我自己是什么’的陈述,决定了他在特定情境中所扮演的角色。”这句话是对阿森斯结论的支持:暴力犯罪者的自我意识决定了他暴力决策的过程。“自我意识作为主要决定因素。”阿森斯在页边写道。
但是,哈通正准备离开。又一次,就像与赫伯特·布鲁默一样,阿森斯发现他的远大理想犹如一颗坠落之星,渐行渐远。尽管阿森斯热爱教学,也在一份社会学系评鉴中被学生评为“我们最受欢迎的教师之一”,但是他在1978年提出的终身教职申请还是惨遭驳回。阿森斯向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professors)递交了陈情书,最终为他赢得了为期一年的“末次教职”任期。
就在阿森斯任教的最后一年,1979年,妻子为阿森斯生了一个女儿,取名莫琳(她也是两人唯一的孩子)。在伯克利,玛丽莲·阿森斯完成了她屡遭中断的本科学业,以荣誉学位毕业。在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的帮助之下,玛丽莲在底特律找到了报酬丰厚的文官职位。玛丽莲在分娩六个星期之后重回工作岗位,阿森斯在白天负责照顾孩子,在晚上给学生上课。《暴力犯罪和暴力罪犯》最终由一家英国出版社(劳德里奇·基冈·保罗)发行。这要归功于之前美国社会学协会的一场会议,阿森斯与出版商皮特·霍普金斯在会上不期而遇。带着一岁的女儿和身处职场的妻子,阿森斯奋起寻找另一份工作。
位于得克萨斯州科默斯的东得克萨斯州立大学发来了职位邀请。经过考察,阿森斯喜欢那里的人,讨厌那个地方,但他需要这份工作,于是就接受了。阿森斯住在宿舍里,定期给家里寄钱,只要有机会——不能常常——就去看望在底特律的玛丽莲和莫琳。在东得克萨斯度过一年之后,阿森斯接受了位于堪萨斯州曼哈顿市的堪萨斯州立大学的职位邀请,这里位于州首府托皮卡以西40英里水牛出没的广阔草原上。身为访问助理教授,他比在得克萨斯时多挣5000美元,系主任也曾暗示他,终身教职之门也许会随即向他敞开。阿森斯本人做好了与家人再分居一年的准备,他于1981年秋天迁居曼哈顿。不过孤独还是打败了他,他决定辞职并搬回底特律。据他回忆,更多的承诺纷至沓来——堪萨斯州立大学的访问学者职位将持续至少两年,这样一来,终身教职之路几乎将笃定为他开放。阿森斯和妻子决定冒这个险,尽管玛丽莲或许得放弃她在联邦政府的工作,他们也会因为房子而损失数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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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家人在堪萨斯再次定居之后,阿森斯着手准备他新一轮的监狱访谈。在《暴力犯罪和暴力罪犯》一书的结论部分,阿森斯指出了确定导致暴力罪犯形成的社会过程的必要性。现在,阿森斯希望开展一项或能反映这一过程的调查,他也想要研究那些暴力生涯逐步降级的人(如果能找到他们的话)。在堪萨斯州的兰辛和哈钦森都有州监狱,莱文沃思还有一座联邦监狱。阿森斯向堪萨斯州立大学被试者委员会(使用被试者做研究,需要这个机构点头同意)、堪萨斯州管教部(de-partment of corrections)、联邦监狱管理局都呈递了申请。就在他与监狱管理局沟通的同时,被试者委员会却认定,阿森斯的监狱访谈对囚犯来说是一项高风险的活动。阿森斯闻讯颇为震惊。“委员会主席是个心理学家,”阿森斯回忆说,“他似乎有项成见:阿森斯不是心理学家,可能会给这些囚犯带来心理伤害。这个想法很天真,他根本不知道监狱里发生了什么。这些囚犯都已过堂受审了。就连认罪的被告也得走上前台,在公开的法庭发表认罪声明,承认他们确有犯罪事实,总结自己作案时的所作所为。这已经公之于众了;这全是公开的。他们已遭逮捕,他们已被控告,他们早已被光身搜查。在狱中,他们还被迫接受医疗实验,遭受强暴,被打得死去活来——然而,这个家伙却认为,我与他们谈论所犯罪行就能伤害到他们。”阿森斯给研究生院教务长写了请愿信,在结尾说:“我现在几乎已经到了这一境地,那就是事实上已无法在堪萨斯州立大学开展实质意义上的罪犯研究。”典狱官员最终同意了阿森斯的请求。1982年10月,阿森斯给他的伊利诺伊大学同事诺曼·邓津写信说,他“正在实地收集数据”,同时也在“教授几门本科生大课”。
访谈工作如往常一样非常艰难,但除了在莱文沃思的一次经历之外,一切都进展顺利:在莱文沃思,阿森斯差一点被一个犯人推下一层台阶,犯人对他出现的时机大为愠怒(你这个蠢货,为什么不在二十五年前我需要你的时候采访我的人生?)。阿森斯是在收集罪犯的整个人生经历,因此在这一轮访谈中,每次单独访谈都要花上七到九个小时,并分成两到三个区间段,在数天之内完成。阿森斯将他的花名册锁定在一个累犯群体,它由八名极端暴力罪犯组成——每个人都至少拥有三项严重暴力犯罪指控。阿森斯希望,将他们与另一组更年轻、由30名十几岁的暴力初犯组成的群体进行比较研究。这30人统统遭到了严重暴力犯罪的指控。阿森斯写道,他们也“直率地承认自己之前犯下了严重程度不等的暴力行径,他们有能力逃避罪名,甚至躲避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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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事先假定,这些年轻罪犯还没有完成一种“社会化”进程。但不管“社会化”是什么,它都已造就了暴力罪犯。之后,就在阿森斯识别所谓“暴力化”(violentization,这个术语是由阿森斯所创,是由“暴力”与经典社会学术语“社会化”组合而成)进程的时候,他发现自己之前的假定“几乎全盘错误”。就连十四岁的年轻罪犯也已经全部完成了“暴力化”。这一发现让他质疑自己正在的那个“进程”是否具备独特性——是不是这一进程对暴力罪犯而言虽然重要,但并非独具之特色呢?为了确定这一过程是否独一无二,他访问了六名非暴力罪犯,这些男子“并非因暴力犯罪被捕,也未曾向我讲过他们犯了什么需要逃避抓捕的严重暴力罪行”。结果证明,这些非暴力罪犯都经受过至少一部分阿森斯曾在“暴力化”早期阶段所发现的社会经历。于是,阿森斯便修正了他对“暴力化”的理解,并将进一步研究,“去找寻那些人……他们本应(已经)成为危险的暴力罪犯,但他们却十有八九并没有这么做。”阿森斯找来做研究、检验其发现的被试者,都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六名女性不久之前还是一家配偶虐待避难所的住客,他们都曾经是暴力犯罪的受害者。除了其中一个重要的例外之外,未曾听闻其余五人对他人有过什么严重的暴力行为。”事后证明,那个唯一例外的女性已经完整经历了“暴力化”过程,只是比他曾经访谈过的那些年轻罪犯略晚一些。而另外五位女性则并未“暴力化”。这个关键的区别足以证明,阿森斯发现的“社会化进程”是暴力罪犯所独有的特征。
然而,就在阿森斯充分领悟这一结论之前,他的事业却出问题了。玛丽莲未能在堪萨斯找到工作,她倾尽全力改善处境,开始在位于劳伦斯的堪萨斯大学攻读法学学位。阿森斯夫妇从曼哈顿搬到了托皮卡,只为缩短驾车通勤的时间:玛丽莲得去劳伦斯,阿森斯得去监狱市镇从事访谈工作。但是,堪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系的上级主管却将阿森斯的搬家视为是与他们学院切断关系之举。州立大学终身教职的机会终于来了,但却给了其他人。失业、潦倒的阿森斯来到了华盛顿特区,住在他的姻亲那里,来回穿梭于各个国会委员会、游说团体和国家司法研究院之间,寻找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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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阿森斯恰好收到了一所大型州立大学的面试邀请。这家大学曾向伯克利要了一份黑人社会学家的名单,以便遵守与联邦政府的和解协议(consent decree)【2】。伯克利提供了四名候选人,其中就包括阿森斯,也许这是因为阿森斯的名字(朗尼)发音让他们认为这是个非裔美国人。与系主任电话交谈时,阿森斯的弗吉尼亚口音也没暴露他的种族。阿森斯接受了系主任的邀请并前往这家大学参加面试,他希望能亲自推销自己。学校代表在机场见到阿森斯时吓了一跳:原来阿森斯是个白人。最后他没能得到这份工作。
乔治城大学法律中心刚刚获得了一笔研究经费,要求筹设一份刊物,评论各州惯犯相关的法律规定。萨缪尔·达什是当时的法律中心主管,他选择了阿森斯来进行这项研究。尽管阿森斯只是个受雇的助手,但他从没挣过这么多。玛丽莲得到了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一家人在阿灵顿住进了公寓,把莫琳送到了日托所。阿森斯热爱他的工作,与一群睿智博学的人共事让他精神畅快。他与希斯科特·瓦尔斯、乔伊·佩奇交上了朋友,两人都是非常喜欢交流的法学教授,他们都对观念严肃以待。阿森斯将这两人的名字加进了他“职场导师”的荣誉名单。不过,这笔经费却在两年之后戛然而止。尽管阿森斯递交了许多经费申请,但没有机构愿意提供资金。阿森斯发现自己再度流落街头。“在这之后,”他说,“我便急速坠落。”
玛丽莲的父亲杰克·欧鲁尔克是个白手起家的人,他创立并运作了一家成功的公司,业务是出售、保养商用或者工业所用的电动马达。“他是个机械行家,”阿森斯说,“他能修理一切东西。他是个满头红发的大个头爱尔兰人,性格粗犷而又工作勤勉。他给了我一份装配工的工作,负责把这些为升降机和空调压缩机而配的大型马达卸下卡车,再运到建筑物的楼顶上去。这对欧鲁尔克并不容易接受。他说,‘你拿到了本科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却没有工作。因此我认为,你得为我工作了。’奥鲁尔克有些愠怒,我耽误了他的女儿。他一开始就对这场婚姻没那么看好。不过他给了我一份工作。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个教授,这让他在社交时窘迫不已。上帝保佑他。”身着工装裤,戴着大皮手套的阿森斯穿梭在华盛顿特区,大隐隐于市,他曾登门游说求职或募款的那些国会职员和补助金审批官员也看不见他。阿森斯使劲将重重的电动马达搬到一座座建筑物的顶层,他正是在这些地方吃过很多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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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段人生的艰难时刻,阿森斯还是设法继续着研究和写作。他向《社会学季刊》投稿了一篇论文,大大挑战了戈夫曼有关暴力行为的“个性竞争”理论。戈夫曼是20世纪中叶美国最具独创性也最成功的社会学家之一,他曾提出一个理论,认为暴力冲突都是类似决斗般“竞赛”的极端案例。在此期间,某个个体拿自己的人格做赌注,“在筹码贬值的要害关头,向他自己(展露)、有时也向其他人展露他的行事风格。”戈夫曼强调,“相互同意”乃是暴力互动的必备前提,他称之为“竞技”。
阿森斯写道,戈夫曼的理论“为人们解释人与人之间的暴力冲突提供了一个主要思想源流”。阿森斯反对这个轻率的逻辑。“冲突各方之间当场达成‘使用暴力以解决他们纷争’的协议,事实上这个定义在绝大多数暴力犯罪行为之中几乎都并未成形,”他写道,“比如在暴力强奸之时,受害者并没有同意‘使用暴力,以决定他们与攻击者之间是否要发生性行为’。同样地,在抢劫的时候,受害者也并未同意使用暴力,并以此来决定他们是不是要向罪犯上交值钱的东西……‘相互同意使用暴力’,这在绝大多数暴力犯罪行为之中是缺位的。”
阿森斯同样也强调了施暴者给自身行为施加的所谓意义。“一场‘个性竞争’假定,人们总是付诸暴力犯罪行为,并以此展现刚强性格、维护名誉和脸面,或是避免展露懦弱性格、丢掉名誉和脸面。然而,这并不是暴力犯罪行为加害者通常赋予他们行为的意义。”阿森斯解释说,这种意义有赖于具体情境:它既包括人身防卫,也包括恶意解读:其所强调的不再是荣誉,而是恐惧或是仇恨。
阿森斯引入了一个更包容、更复杂、更确切的暴力犯罪行为理论,并描述这套理论的大概意思,那就是人们在鉴识自我的时候、对暴力化进程(violentization process)的期许:
使用暴力不只是“没什么可输”的问题,它也是“有什么要赢”的问题。那些对暴力社会世界(相较于非暴力社会世界而言)有更多期许的人会觉得,他们使用暴力的话,相较于那些更为期许非暴力世界的人们而言,他们可以“输得更少,赢得更多”。一个人若是对暴力社交世界的期许多于对非暴力社交世界的期许的话,他或她就有可能变得更为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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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为杰克·欧鲁尔克做了一段时间的装配工之后,阿森斯于1986年转换跑道,到北弗吉尼亚做了八个月时间的假释官兼缓刑官(proba-tion and parole offr)。那时的阿森斯递出了最终超过700份之多的教职申请,他的朋友比如社会学家诺曼·邓津和法学学者希斯科特·瓦尔斯也纷纷写推荐信鼎力相助。但他的努力却徒劳无功;在那个大学入学率下降的十年间,全美的社会学系都在缩小规模。
“保释官的工作是一场噩梦,”阿森斯回忆说,“但是我学到了许多官僚制度的内容。你所做的一切都是文山会海:验尿、诉讼费、赔偿金、管理费、家访、公务访问。你得检核约80个人。一切都是浮皮潦草——你得盯着这么多的人,这份工作还能如何呢?你快手快脚地跑到别人的家里,就像个报童收钱似的。这些人脑袋里究竟想了什么,你也一无所知。副局长的工作就是审核你的账目。如果你的账目运转良好,那么一切顺遂。你只是个人力的会计罢了。”尽管身处官僚制度之中,阿森斯还是开始撰写详尽、有洞察力的报告,终止了不止一次准辩诉交易。律师注意到了他的工作,建议他为自己开设一门生意。阿森斯照做了。9月在给邓津的信中他写道,他已经“开始了一门小型的咨询业务,迄今为止我从中挣到了一些急需的美元”。阿森斯告诉邓津,他将自己的业务仅限于“对簿公堂之前的个人刑事案件”,他并不“从事不喜欢的研究,或是申请自己没兴趣的经费。我耳畔回响着您曾经告诉我的话:如果你能(找到)某种成为学者的有效途径的话,你就非拿到教职不可。我希望,我能最终找到这个途径”。
阿森斯笔下富有洞察力的假释报告吸引了一家弗吉尼亚州立机构,他们请阿森斯在业余时间为他们从事服刑评估工作——对定罪的青少年罪犯进行背景调查和监狱访谈,提出应当在监狱服刑还是交付社区管制的量刑建议。尽管他的工作质量很高,雇主还是将他一脚踢开,这让他感到很乏味、受挫、愤怒。“你可能记得,”阿森斯于1987年3月给病中的赫伯特·布鲁默写信说:
我的研究经费申请遭到了全美所有出资单位的拒绝,每一家至少六次。一家政府机构的研究主管坦率地告诉我,我的工作“更像是艺术,而非科学”。对此我当即回应说,“优秀的科学和优秀的艺术之间的共通点也许比你想得要多。”随即,她便建议我将申请转呈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我尝试了,但是,他们理所当然地回复我说,我的工作更像是科学,而非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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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已经下定决心破釜沉舟。他告诉布鲁默:“多年以来屡屡碰壁之后,我终于意识到,我必须要么自食其力做研究,要么就根本不做。如此一来,出资单位和学院的拒绝所引发的怒火、不被他们打败的欲望都焕发了我的斗志。我着手分析手头的50多个案例。我要不顾一切完成我的研究。”
阿森斯也已在头一年的春天写信给他的英国出版商,现已更名为劳德里奇,随信附上了长达三页的新书大纲;劳德里奇寄来了热情洋溢的复信,还给了他一小笔预付款。阿森斯夫人现在已经成为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national labor relations board)的代理律师,她也答应照料家庭。在3月末给布鲁默的信中,阿森斯表示,这本书的分析工作“是一场困难但回报丰厚的奋战……案例生动丰富,而且足够多元。我确信,如果自己坚持下来的话,就会成功”。阿森斯深知87岁高龄的布鲁默已经病得很厉害,于是便借此机会再次表达他对恩师那不可或缺的传道授业的感激之情:
我并不指望这本书能得到绝大多数学术界人士的好评,那是我对我第一本书的天真想法。现在学术界人士的流行观点认为,基因、生殖腺、染色体、脑电波等东西会让人们变得暴力,而不是他们的社会经历。鉴于学术界人士的过往经历都平淡无奇,很容易理解他们为什么会相信“暴力之人不大可能是因为有什么过往经历而变得暴力的”。完成这项研究之后,我将概括出一套规则体系。这套规则可以让任何人沦为一名暴力罪犯,不管他们的生物构成为何。
您的知识理想、正直和信仰依旧像学生时代一样激励着我。我依旧坚信,那些夸耀他们的社会世界的知识,但没有第一手知识的社会科学家都是吹牛的江湖骗子。您的信念和比别人更大的勇气使您永远值得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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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是赫伯特·布鲁默平生收到的最后致敬了。1987年4月13日,布鲁默去世了。
《危险暴力罪犯的诞生》是一本深度原创的著作,全书只有不到100页。劳德里奇出版社于1989年出版了这本书,这一年阿森斯40岁。
【1】《欲望号街车》中的角色,代指好勇斗狠的男性性格。——译者注
【2】联邦政府为保证少数族裔的上学、就业颁布了一系列平权法案,为此与部分观念保守的州立大学缠讼不休,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consent decree)规定,州立大学允诺录用一定比例的少数族裔。——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