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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什么杀人 §第10章 危险暴力罪犯的诞生(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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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真切切地抓住读者的注意力以关注书的主题,阿森斯以一段骇人听闻的罪犯独白作为《危险暴力罪犯的诞生》的开篇:

案例16:绑架和谋杀未遂

詹姆斯和我弄到了一些小点心,然后一起去杂货店买一些纸杯蛋糕。在杂货店的停车场,我们看到一辆花哨的露营车。我说:“瞧瞧那辆露营车去。”于是我们开始隔着车窗往里看。詹姆斯说:“这是辆糟糕的卡车,哥们。”就在我们步行离开之时,一名老妇人带着一个大块头男人从我们身边走过,男人还推着老妇人的杂货店手推车。老妇人发话说:“离我的卡车远一点。”我答:“我们只是看了看它。”老妇人回嘴:“请你们的烂屁股离我的卡车远一些。”就在她嘴碎唠叨让我们远离卡车之际,我就恼火不已;而在她又加上那一句‘烂屁股’之后,我更加恼火,想要当场杀死她。我说:“去死吧,你这个老臭婊子。”那个大块头的杂货店男人说:“在我叫警察之前赶紧滚开。”我说:“去他的警察,他们算什么。我会杀了那个老婊子,她竟敢骂我。”

大约10分钟之后,我们又在一座大楼后面的停车场见到了她的卡车。我对詹姆斯说:“看,又是那辆该死的卡车,现在我能抓到那个老婊子了。”我们跑向那辆卡车,四下张望,接着砸开后门。我告诉詹姆斯:“等老婊子回来的时候,我们就把她带到某个我可以重重跺她屁股的地方。”詹姆斯只是嗤嗤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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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坐在她的卡车里,一边吃着她买的东西,一边等她回来。我已经迫不及待想让她见见我们了。就在她回到卡车里的时候,我们掏出一把刀对着她,让她开车。这妇人说:“你让我干什么都行,但请不要伤害我。”车子启动之后她说:“我很抱歉在杂货店对你们说的那一番话,请放我回去吧。”我们先是一言不发,接着让她把车驶进一处行经的空地。停好车子之后,她便开始抽泣流涕,“请不要伤害我,请不要伤害我,对不起,请……”(阿森斯的省略符号)我知道这个老臭婊子不过是在说谎而已。目睹她那副涕泪交加的样子,只是让我更加愤怒,并且更讨厌她罢了。

我跳出露营车,拽着她的肩膀,将她扔出了驾驶室。她的脸先着地,沾满了泥。她连滚带爬地起身,开始喊叫,“警察救我,救我,警察救我!”我说:“闭嘴,你这个老臭婊子,”使出全力狠狠地踢打她的肚子,让她喘不上气来。紧接着我把她扔向露营车,她重重地撞在地上。詹姆斯打开了一罐爆米花问她:“你想来点爆米花吗?”她答:“不,我只想让你们放我走。”我说:“我不想让你走,你这个老贱婊子,我想杀了你。”我再一次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拽起来,对着卡车的边缘反复猛撞她的脑袋……我把她扔到地上,踢进泥坑里,留下她在那儿自生自灭。我们上了她的露营车,驱车离去。

这番邪恶至极的行径确实是可耻败坏的暴力犯罪,阿森斯评论说。它当得起这个评定,因为其“挑衅”与“袭击”之间存在着显而易见的不对等:“年长的受害者差点因为比她年轻得多的男性攻击者施加的持久攻击导致重伤而死于非命。”实施这些邪恶的暴力犯罪的罪犯“是我们社会中最为危险的暴力罪犯,”阿森斯强调,“也许唯一的例外是那些特定的白领罪犯,他们的行为会将很多人的健康或安全置于险境。”阿森斯想要解决问题是:“在我们这个所谓的高度文明的社会里,一个人类个体是如何变成那种犯下这等暴行,但又没有任何道德上的不安和怀疑的人?或者问得更简单一些,究竟是什么让人们变成了危险的暴力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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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把他回答这个问题的路径同传统精神病学和犯罪学的方法做了一番比较,将其中的差异检视了一番。之后他列举了指导自己研究的“几个简单假设”,其中一个便是“人们是他们各自社会经历的产物”。不过,绝大多数社会经历是琐碎细微的;这些经历“差不多是一条涓涓不壅的溪流”一样流过,快速结束又被快速遗忘。但是,有一些社会经历却至关重要——“难以忘怀又举足轻重”——这些经历“对人们的生活有着持续的影响,一周周、一月月、一年年都铭记心中”,之后便“给人们烙下了永久印记,不管他们的意愿如何”。而在这些至关重要的社会经历之中,阿森斯所着意展现的,便是将人们变成危险暴力罪犯的那一部分。

第二个指引阿森斯研究的简单假设,就是“那些把人们变成危险暴力罪犯的重大社会经历,并非是突然在他们的生活中发生,而是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发生的”。鉴于“晚近的社会经历常常构筑于之前的经历之上”,因此得出如下的结论就顺理成章,“他们必然经由显而易见的几个阶段形成某种发展进程(developmental process)。”不过,阿森斯并不是说这一进程是必然的,“这一发展过程并非预先注定。早期各阶段也许会让后来的阶段变得可能,但并非不可避免。换句话说,也许,开启这一‘发展进程’的人要远远多于完成这一进程的人,他们可能走完这一进程的某些早期阶段,但并不进入后期的各阶段。”

第三个指引阿森斯调查的简单假设是,“深入研究50个人,要比泛泛而谈5000个人有效得多。”社会科学家可能不会同意此论,阿森斯写道,不过,许多其他领域的科学家一定会同意此说。阿森斯引用了英国动物病理学家威廉·伊安·贝弗里奇著作《科学研究的艺术》(the art of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的权威文本,文中指出,“对极为有限的材料进行密集观察得来的发现,要比那些从大型群组数据得出的发现要多得多。”自然而然,阿森斯的材料便是他在堪萨斯收集的新一轮数据:50个人生研究。阿森斯解释说,他的密集观察法“貌似简单,却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连续比较法”。阿森斯使用这一方法来研究他的这些案例,就像“遥遥无期的那种(研究)”。也就是说,他“持续不停地一一比较罪犯们各自描述的不尽相同的社会经历,试图将他们有过的本质相同的社会经历,以及他们的经历次序都从研究中分离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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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阿森斯将他的初步发现与那些非暴力罪犯的社会经历做了一番核对,接着又与家庭暴力受害者做了比对研究。阿森斯根据经验为他提出的“暴力化”构建了一个四阶段过程,他将暴力化的四阶段分别命名为(1)暴虐化(brutalization),(2)交战状态(belligerency),(3)暴力表现(violent performances),(4)恨意(virulency)。“每一个阶段,”阿森斯警告说,“都记述着人们的社会经历。他们必须得先完整经受这些经历,之后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也是更高层级的暴力状态。”

暴虐化——据阿森斯的说法,乃是由“另外三种初级体验构成的:暴力镇压,个人恐惧和暴力规训”。这三者“都以其各自方式使人落入他人之手、遭遇粗野残忍的对待,给他们之后的人生历程造成持久而剧烈的影响”。那么,“他人”又是何许人也?他们是被试者(subject)身处的“初级群体”的成员,阿森斯将初级群体定义为“一个以成员之间定期面对面互动和亲切熟悉为特征的群体,比如家庭、团伙,或是派系”。(相较而言,“次生群体”的标志则是“缺乏亲密特质,比如一个大型学校里的毕业生年级”。)

作为“暴虐化”的构成之一,“暴力镇压”发生在如下时刻,“被试者初级群体里一名真真切切或是自欺自诩的权威人物动用暴力或是强迫(当事人)屈从于他们的权威。”真真切切的权威人物,比如父母双亲;自欺自诩的权威人物则有丈夫或团伙头目,这些人要的不仅仅是服从,他们还要求那些自己伸张权威的对象顺从自己。对于威胁使用或是干脆使用极端身体暴力来强迫被试者服从且尊重的做法,他们或许会觉得理所当然。

“暴力镇压”的一种类型是“威服”(coercion):权威人物使用暴力,或是发出使用暴力的确切威胁“迫使被试者配合照做一些命令(其中包括展现尊重),但被试者对于遵守这些命令表现出某些犹犹豫豫,或者干脆就是拒绝遵守”。一旦权威人物开始虐打被试者,他便会一直持续下去,“直到被试者发出屈从的信号:或者是遵从命令,或者是大声宣告自己从速遵从命令的意愿”,这时他才会停止虐打。尽管威服型镇压堪称残酷,但被试者还是保留着一种控制手段——以顺从来终结威服。阿森斯从被试者的角度,勾勒出了一副“威服经历”的动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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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虐打开始之前,甚至在虐打的初始阶段(期间),被试者或许会做出反抗。但随着虐打持续并且变得愈加剧烈,被试者的反抗便化为恐惧。随着虐打继续进行,被试者的恐惧也节节升高,直到最终爆发为成型的恐惧,恐慌也由此开始。此时的被试者已到了崩溃的临界点,她常常扪心自问的问题是:“我还可以再忍受多少虐打?”这个问题她迟早就会给出答案:“再也无法忍受了。”被试者此时已经跨越了临界点,顺从似乎成了唯一的解决之道。一开始,顺从以及其所带来的“停止虐打”给被试者带来了大大的宽慰之感,但这种宽慰很快就成了耻辱。她意识到,自己是被残酷的虐打威服而顺从的。被残酷的虐打降服,这种耻辱激怒了被试者。她引燃的怒火只能在之后冷却,此时则会转化为复仇的欲望。被试者的复仇欲望会自我表现为心中闪过的幻想:她虐打、致残、折磨,或是杀死她的镇压者。

为了阐明威服型镇压,阿森斯引述了一名十几岁时犯下持枪抢劫罪的男性的回忆:

案例19

一个星期日的早晨,我坐在外面草坪的椅子上。从门后传来父亲的喊叫声,“准备好,要去教堂了。”我充耳不闻,继续坐着。我恨教堂。我做不到起立静听那些有关罪孽和下地狱的布道,那种说教激怒了我。我痛恨所有那些教会的人。每当见到我,他们总会说:“下午好,汤姆兄弟。”我没办法肃立聆听那些教堂布道,不能够每个周日都去听那些蠢货说的一派胡言。

就在我根本没准备去教堂的时候,父亲又冲出门外说道,“我觉得我已经告诉你了,准备好,去教堂。”我说,“我不准备去教堂。”他说,“哦不,你得去教堂,现在要准备好。”我说,“我再也不要去教堂了。”接着他又一次说道,“哦不,你要去。”并开始冲我发火。他开始用拳头招呼我的脸和肚子。我大声叫喊:“让我一个人待一会,不要打我,我不去教堂。”但是他却接着一边挥拳打我一边说,“你得去教堂。”待我跌倒在地,他抓着我的头发,一边将我拖进屋里一边说:“如果我不能用一种办法带你走的话,那我就得用另一种法子让你就范。”我害怕他把我的头发全部拽掉,我的脸庞和头皮也剧痛不已,于是我说:“好吧,好吧,我会去教堂。停、停、停,请停下来。”接着他终于松开了我的头发,我们进了屋子。就在我们经过浴室的时候,他猛地把我推进门,还说:“现在给我准备好。”我向镜子一望,看到的是乌青的双眼和肿胀的脸颊和嘴唇。被打成这样再去教堂,我实在丢不起这个人,一想到这些我就怒火中烧,不由得用拳头猛捶浴室墙壁。父亲对我做的事情十足地卑鄙,我想要报复他的所作所为,我想杀了他。在教堂正襟危坐的时候,我一刻不停地反复想开枪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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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镇压的第二种形式便是报复(retaliation):权威人物动用暴力惩罚被试者,或因刚刚发现的过往不服从,或因当下的不恭敬。报复型镇压(retaliatory subjugation)带来的是无情的虐打。阿森斯解释说,这是因为权威人物拒绝被试者的顺从提议——否定了她那阿森斯称之为“珍贵奢侈品”(precious luxury)的东西:以顺从来选择何时停止所受的攻击。“虐打持续进行,而且越过了那个被试者发出顺从信号的临界点,这些顺从行为包括保证未来的服从、乞求怜悯或原谅,或是变得彻底歇斯底里起来。”报复型镇压在被试者身上引发的反应与那些威服型镇压的反应大不相同。一开始,她也许更会感到恐惧,而非心生反抗。她也许会对迫近的暴力表达愤慨,“有时甚至是她对镇压者的轻蔑。”而随着虐打的开始和升级,畏惧压过了愤慨(或是担心),并进一步复杂化,成为完全彻底的恐惧。被试者会扪心自问,“我还可以忍受多少虐打?”她会回答说,“再也无法忍受了。”并试图顺从——但是,残忍无情的虐打却依旧持续着:

一旦被试者意识到自己选择顺从也不会被接受,她的恐惧感就会化为绝念。被试者无望地得出结论:她无论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让权威人物停止虐打。一旦这种绝念感占据被试者的内心,她的时间意识就会变得极大扭曲。这样一来,虐打也许就会开始呈现出“缓慢进行”的态势。随着虐打继续,对被试者而言似乎是遥遥无期的时候,她便会陷入一种无知无觉的状态。现在的被试者对雨点般击打之下的疼痛变得麻木,并在事实上停止了所有抵抗动作,只是消极地承受惩罚。在此状态之下,被试者对虐打的体验几乎就像是发生在另一人身上,而非她本人。待到虐打终于停止时,被试者已然陷入某种恍惚。随着她逐渐从恍惚中醒来,遭遇冷酷虐打的羞辱之情占据了她的内心,但这一番情绪只是稍存片刻而已。与威服型镇压一样,羞辱之情迅速转化为中烧的怒火,唯有在其转化为对镇压者的炽烈复仇欲时才会部分冷却。报复型镇压引发的复仇欲望,强度要远远胜过被试者在威服镇压情境之下的同一情绪。在一次报复型镇压结束之后的很长时间之内,被试者都会反复生发出复仇幻想:虐打、致残、折磨或是杀害她的镇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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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斯用了三个案例阐述报复型镇压——一名继父和其儿子,一对母子,以及一对母女——这三个案例各自说明了男女分别身为镇压者和被试者的情况。就在阿森斯采访这个女儿的时候,她还是一名十八九岁的年轻少女,因为犯有凶杀罪正在服刑:

第38例

我母亲下班回家之后,问我的小弟去了哪里。我说:“我不知道他在哪里。”她说:“我对你说过,别让他到处跑。”我说:“我没有让他跑出去。”她说:“你最好找到他;现在起身去找他!”我们最终找到小弟之后,她说:“回你的房间去,把衣服脱掉。我给你买这些衣服不是让你穿着挨揍的。”我猛地冲向自己的房间,把衣服脱了一大半。

她闯进我的房间说,“脱掉你所有的衣服,躺到床上去。”在我脱掉胸罩和内裤之后,她便开始用一根电源延长线打我。我变得异常恐惧,于是钻到了床底下,但她却将床铺推了起来。我试图跑出屋门,但她却堵住了路,并将我逼进了屋角。她用这根延长线毒打我的全身——我的屁股、后背、双手、双腿,甚至我的胸脯。她打遍了我的全身,只有我的私处幸免于难。延长线打得我浑身伤痛,我一遍又一遍地尖叫哀号,然而她却无动于衷。至于把我打成什么样,她似乎漠不关心。我想,她也许会把我打死。我说:“请停下来,请停下来,我不会再犯了,不会再犯了,我保证不会了,请停止。”她说:“贱人,今天我得给你好好上一课,让你的屁股永志不忘。”她持续虐打着我,一遍又一遍。我蜷缩在房间一角,无处奔逃也无处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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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痛苦万分的时候,她大声责骂让我洗盘子。就在洗盘子的时候我发现,她在起居室戴着耳机听音乐。怒火开始在我的心中升腾。我心想着,我可以带着正在擦洗的刀子闯进卧室,把她的脑袋砍掉,她也永远不会知道这个。我告诉自己,“去干,去干。”接着,“不要干”,再接着,又来了一遍“去干”。

阿森斯写道,在选择使用威服型镇压还是报复型镇压的时候,权威人物的心中有着不同的目标。这也足以解释,为什么后者比前者要更为残酷。威服型镇压寻求“被试者一方的即刻服从,以及对某些当下要求的遵从”。报复型镇压则寻求的是“一种更恒久的顺从状态”,这种状态将确保被试者“在未来的服从和敬重”。这些目标并不总能成功达成。被试者也许会逃开,别的什么人也许会插手进来,权威人物本人也许也会手下留情。又或者,被试者也许会强力反抗,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暴力表现——阿森斯在他对“暴力化”第三阶段的讨论里,也对此有所检视。

“个人恐惧”则是“暴虐化”的第二要素,它也是暴力镇压的反面:“被试者本人并未经受暴力镇压,但却目击了另外一人经受暴力镇压的过程。”阿森斯在这里用了“目击”一词,意思是所视和所听;所听可以比所视更为糟糕,因为被试者“会用想象力补上没看到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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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生发的“个人恐惧”而言,被试者目击的那个经受镇压的人,一定是他“初级群体”的成员之一——“一些至亲……比如他的母亲、姐妹、兄弟,或是某个非常亲近的朋友。”阿森斯相信,某个次生群体成员死亡给人们带来的创伤,则要远远小于初级群体某成员死亡带来的创伤;同样地,如果被试者所珍视的人遭遇暴力镇压,“这一体验会给他打上深深的个人化烙印,并最终给被试者带来极大创伤。”暴力镇压者往往也是被试者初级群体的一员,但也可能另有其人,是某个至亲圈子之外的人。典型的个人恐惧(但并非独有)乃是混乱家庭里那互不信任、恨意绵绵、频繁发生的激烈反应所催生的副产品。

目击某位至亲遭受暴力镇压,这会使被试者陷入一个经典的两难思维之中——做也不是,不做也不是。首先,阿森斯写道,被试者若是察觉到“一场糟糕的争执”正在升级(或是很快就将开始)的话,他会感到忧虑,并且担心他的至亲或将遭受肉体伤害。一旦攻击开始,被试者就会意识到最深切的恐惧。忧虑之情“让位于对至亲加害者的强烈怒火”。被试者会聚精会神于这场攻击;时间似乎停滞不前;被试者能体味到每一次殴击。他开始问自己这个问题:“在我做什么之前,受害者还能再坚持多久?”他很快就会得出答案,“再也坚持不了。”

被试者心中的暴怒迅速集聚到了顶点,他会感到一种刻不容缓和强而有力的欲望:动手攻击至亲的镇压者。这一欲望会在心中闪过的思绪和幻想中一一自我表现出来,那就是虐打、折磨、致残或是杀死镇压者。

然而,真正动手攻击至亲的镇压者,与想想而已的举动是截然相反的。这个事实会迅速引导被试者,让他抑制自己剧增的暴怒之情。被试者会很快地掂量自己在一场武力争执之中战胜至亲镇压者的机会,以及一旦失败对被试者本人的后续影响。而就在冷静考虑了胜利机会、牵涉其中的个人风险之后,被试者自己的恐惧之情逐渐开始超过了(被试者)对至亲受害的恐惧。现在被试者发现自己陷入了一个痛苦而残酷的两难处境,然而这一处境却并非由他本人所造成。被试者担心,如果他亲自插手却失败的话,至亲会遭受什么;被试者也担心,如果他没有插手的话,他本人又会遭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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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试者做出判断:他对于阻止自己目击的暴行无能为力——这一判断并不会纾解他的痛苦,相反只会化为他的“巨大精神创伤”。这一两难处境的第二部分也由此显现:“被试者被无能虚弱之感打败,这让早先的愤怒之情重归。不过,这一回的怒火却更多地冲着……他本人而来,而非别的什么人。而在之前,怒火可是单独对着至亲镇压者而去的。”被试者将他的怒火冲着自己,因为他陷入了自责。被试者得出结论,“正是他的虚弱无能,而非镇压者的邪恶卑污,才要对仅仅片刻之前自己旁观目击的暴力镇压事件负主要责任。不论他的推理是对是错,最终结果都是一样的:他自觉羞愧难当。”

在案例9里,那个男孩听到母亲在卧室里遭遇殴打。男孩“一直告诉我自己,我只是个胆小鬼罢了”,这便是“个人恐惧”的一个例证。还有一个案例也足以说明,暴力镇压和个人恐惧其实是一母同胞。

案例22

听到哥哥和继父争执不休,我和妹妹大为担心。尽管我的继父从不对我母亲和妹妹们动手,但他会出手打我和我哥哥。就在我们走进起居室去看到底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继父手执一根电源延长线,并且大吼大叫地说,“我受够了你自作聪明的蠢话,我得狠狠地揍你一顿,你这个该死的臭小子。”于是他开始用那根延长线抽打我的哥哥,并且一边抽,一边骂骂咧咧,“你这个该死的臭小子,对我耍滑头,我得打你的屁股。”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我的继父会如此殴打他。我的哥哥号啕大哭、尖叫求助,但我的继父并没有停手。我觉得,继父已经走火入魔、失去理智了,他狂暴地挥舞着延长线,将我哥哥浑身抽打了个遍——手臂、双腿、后背、脸颊。我根本没法再看他施暴了,他似乎永远都不会停止。我变得惊恐万状,担心他会把我哥哥打成重伤。我大叫道:“不要再打他了,你这样会打死他。停,停。”而随着他不加停止地鞭笞,我感到自己心里怒火中烧。我想杀了我的继父。我幻想抄起什么家伙,然后拿家伙揍他,但我随即就惊恐起来。我担心如果我没能杀掉他的话,他就会拿对付我哥哥的办法来对付我。我对自己感到抓狂:既想对我继父做点什么,却又太过恐惧以至于什么也没做。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知道得有人赶紧做点什么,因此我就跑出去找我母亲。找到母亲之后,我们一同回到起居室。母亲说:“你不要对那孩子那样,马上停手。”但我的继父还是没停下来,尽管,似乎他已经用那束延长线持续鞭打了他一个小时以上。我的继父已经彻底走火入魔,我的母亲也得尽力抓住他,才能让他停止鞭打我的哥哥。之后,我的弟弟妹妹们坐在一起号啕战栗。他们纷纷问我,“他会像那样对待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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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通常认为,亲身经历要比间接体验更具冲击力,但是,暴力镇压和个人恐惧都具有创伤属性,阿森斯写道。“这两大恶心体验最糟糕的地方都在于其扭曲的所思所觉。即便是在制造这些感觉和思维的即时经历消逝之后,扭曲的所思所觉还会以一种无序的状态持续下去,而且会持续很久很久。因此,尽管以生理视角而言,‘个人恐惧’的经历也许不如‘暴力镇压’更具创伤属性,但若以心理视角而言,‘个人恐惧’的创伤属性可是并不见少。”

哪怕就儿童而言,暴虐化也并不能与虐待儿童画等号。“虐待”是个规范性术语(normative term),也是一项价值判断,并不是所有阿森斯的被试者都认为他们的“暴虐化”是虐待。一位权威人物大可以仅通过无身体伤害的威胁来粗暴镇压自己掌控的某人,让其经受“个人恐惧”。暴虐化也绝不是唯独发生于家人之间的一个过程。同龄群体也可以有暴虐化,比如流氓团伙;暴虐化也常常发生在监狱的青少年罪犯甚至是成年罪犯之间;而暴力化(包括暴虐化)常常是战斗经历的一部分,这一点我们还将在下文看到。

暴力规训则是阿森斯鉴明的暴虐化第三要素:被试者被他初级群体之中的某人(常常是某位年长者)指定为暴力新手的角色,此人也会自我委任为所谓“暴力教练”的角色。暴力规训常常是“非正式和含蓄的,而不是正式和直白的”,但是它的意图在于——“推动暴力行为”——“这对所有人都显而易见。”

鉴于暴力教练与被试者身份相关,一般更为年长或是更有经验,因此他们相信,自己有权力甚至有义务“教导被试者在冲突情境之中应当如何施展自己,或是不应当如何施展自己”。暴力教练也许是被试者的“父亲,继父,母亲,叔叔,哥哥,爷爷,或是(他的某位)更年长、更世故的密友”。被试者也许会在同一时刻拥有不止一名暴力教练,或是连续摊上好几位教员。“因此比如说,一名父亲的规训,也许会得到其妻子或是某位哥哥姐姐的协助;或者,一名继父或是年长的密友也许会在之后接过这个生父的角色,他们常常也是饶有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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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每位权威人物都是真正的暴力教练。要让人当真,教练必须得可信可靠。“鉴于许多人,”阿森斯写道,“特别是男人都常常吹得上天入地,好像他们比实际上暴力得多似的,因此,绝大多数人的暴力宣言都通常会被他人酌情视为是虚浮的自吹自擂。除非新手相信他们的教练会发动攻击,或是过去曾经动手攻击过人,否则他们不会太把自己教练的训诫当真。因此,被试者必须要在教练说教的时候感知到,他们的教练确是或曾经是真正的暴力行动者。”

暴力教练的规训(coaching)会教导新手,在他人挑衅的时候应当做什么:

新手们被教导说,他们不应当试图息事宁人、不理不睬,或是跑离这些开衅者(protagonist),而是应该动手攻击他们。进一步而言,新手得到的教导是,使用最少够用的武力,确保他们会在一场争执中占到上风,哪怕动用的手段会严重伤害到自己的开衅者。暴力规训基于一个或明或暗的前提假设:这个世界是由许多卑鄙肮脏的人组成的,他们遍布初级群体的内外。因此,新手必须做好与这些人不期而遇、对付他们的适当准备。

新手常常听到的教导是,对开衅者采用暴力行动“乃是一份他们不能逃避的个体责任,他们必须履行这份责任,不论他们是男女老少、体强体弱,又或者他们先前对于伤害别人的想法是什么”。他们很少会特别得到“如何履责”的教导。“暴力规训的重点并不是传授重伤别人的具体技艺,而是传达一项领悟:应当给某些人造成严重伤害。”

阿森斯还将暴力规训与“习得性无助”(learned helplessness)做了一番比较——无助之感(perception of helplessness),这在遭遇虐打并持续处于被虐打关系之中的女性身上尤其显著——阿森斯称其为暴力规训的“直接对应物”(direct counterpart)。与习得性无助相比,“暴力规训”教导被试者“依照与之直接相反的假设来操作:时值其他人越界侵犯自己的时候,他们应当强而有力、占据优势、自立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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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们”会使用大量的技法。阿森斯评鉴了其中的五大技法,并将它们与各自体现的教学技法一一对号入座。

虚荣夸饰(vainglorification)会以讲故事的方式美化暴力。“教练”会大谈特谈他有关暴力行为的私人轶事——他本人或是那些亲戚密友的暴力轶事。“这些故事的情节遵循着一条可预测的套路。”阿森斯写道。“一个‘好’人卷入了一场与‘坏’人的武力争执;接下来,这个好人制伏了那个坏人,让他经受了一次决定性、蒙羞但又罪有应得的挫败。”理所当然地,这位“教练”或是那位他正在美化的施暴者就是故事的英雄,受暴者就是反派。更为神奇的趣闻轶事会将暴力成就标举成“好像他们是无人不知的”。这类故事的寓意在于,暴力带来了荣耀,而这也是新手所需要的。虚荣夸饰乃是惩罚性最弱的暴力规训技法;它的教学技法则是间接愉悦(vicarious enjoyment)。

嘲弄(ridicule)则通过贬低(belittling)和讥嘲(derision)的方式鼓动暴力。“教练”(或是他口中那个优秀的旁人)和新手之间的歧视性对比(invidious comparison)是最常见的嘲弄方式。暴力教练不仅吹嘘他本人的暴力成就,而且还讥笑新手“没什么可吹嘘的”。“新手从这些对比之中引申出的意味,可谓是一目了然,”阿森斯写道,“生而为人,新手不如教练有价值,因此他们应受讥嘲。”嘲弄所隐含的教学技法还有折磨(torment):“如果人们因为不能完成一些(暴力)行为而遭受讥嘲或是威胁的话,久而久之终将抵达一个临界点。他们就会宁肯铤而走险,也不要继续经受讥嘲。”阿森斯借助一个20多岁男人的回忆,阐明了“嘲弄”和其他付诸行动的暴力规训技法。此人因为持械抢劫而入狱。

案例2

我父亲告诉我,有两件事最好要牢记心头:“如果你与什么人杠上的话,不要拔腿就跑,你得站在原地战斗。如果有什么事情值得为之战斗的话,那么也就值得杀掉某些人。如果你卷入与任何人的武斗的话,都要尝试杀掉他们。我并不在乎他们是谁——男人或是女人——拿起木棍、板子、石头、砖块或是别的任何家伙,冲着他的头招呼过去。这么一来,你也不必担心之后会有什么麻烦。”

一天,我父亲带回来一些拳击手套,让我戴上一副。我以为我们只是玩玩罢了。他开始挥拳打我并让我打回去,但我根本碰不到他。“你这个小废物,来啊,打我。你屁都不是,任何人都能打你的屁股。我得把你的堂兄弟找过来打你一顿,他比你还要糟糕一倍。”我感到挫败和羞辱,开始哭泣。我的父亲却一直咧嘴大笑,出拳打我,还喊我小废物。最后,我的奶奶听到了我的哭声,进来问我父亲究竟在做什么。他说,“我在尝试让他成为一个男人,而非一个废物。只要我是他爸爸,我就拥有随心所欲使他成为一个男人的权利。”

122

镇压(coercion)也是一种规训,通过威服型暴力镇压的方式完成。“有的暴力教练,”阿森斯解释说,“不仅用心理惩戒威胁新手(比如嘲弄),也会动用体罚……暴力教练毫不客气地告知新手,除非新手动手攻击他的挑衅者,否则的话,教练就会出手暴打新手。”这个表面上看是一个选择问题,事实上是一种窘境:“要么在教练手中遭遇确定无疑的挫败和身体伤害,要么在某些挑衅者那里承受不那么确定的挫败和身体伤害。”阿森斯评述说,镇压的教学法则古老、简单却又行之有效:恐惧。一名年轻少女在十八九岁时被判罪为杀人犯,这个案例足以说明这一点。

第38例

我的母亲教导我,每当别人霸凌我或是欺负我的时候,要自己为自己出头。她告诉我,不要被任何人欺负。她不关心那个人是谁,是男还是女。她说,“如果有人正在招惹你的话,你就揍他们屁股。不要让你哥哥为你做这个;你得自己独立完成这些,这与你是男是女毫无关系。你得为自己而战,不能指望别人为你出头。如果事情落到要踢某人屁股的地步,那么我希望你立即出手,知道吗?”

自小我就听母亲讲这些,但直到我十几岁时才付诸行动。直到将她的教诲付诸行动的那一刻,我才真正理解了她说的话。

长篇大论(haranguing)乃是暴力规训所使用的另一种用以训练新手的技法:“教练反复再三地向他们夸夸其谈,灌输说教有关伤害他人的事情,却并不像前几套技法那样诉诸他们的自尊,或是贬低和威胁他们。”阿森斯写道,这里使用的教学技法乃是“死缠烂打:如果某人以足够的力道和信念,将某件事情以足够多的频率灌输给某人,那么它就不会失败。它终将说服他们”。新手开始理解这位教练了:这位教练相信,包括新手在内的各类人等都得袭击那些挑衅他们的人。“一个男人不应当在任何人面前退缩。”一名被判持械抢劫的少年向阿森斯引述了他父亲的话语。“你不能依赖某个男人,”一位被判凶杀罪的年轻女性也向阿森斯引述了她母亲和外祖母的话,“当有人招惹你的时候,女人必须有所行动,而非被动应对。”阿森斯发现,频繁听闻长篇大论之后的新手注意到,他们的教练从夸夸其谈和灌输说教之中“博得了一种怪异的愉悦之感”。新手也可能这样做以追寻那种愉悦,模仿他们教练的行为,“然而,新手一开始就并不理解他们暴力宣言的真实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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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围攻战术(besiegement)整合了除“长篇大论”以外的上述所有技法。教练会祭出“一套强而有力的组合拳,用社交惩戒和奖励来慑服新手,击垮新手一方从事暴力的一切顾虑”。新手“被强迫忍受嘲弄和镇压带来的痛苦和焦虑,如果他们拒绝以武力攻击挑衅者的话;同时,如果他们成功攻击这些人的话,他们就会从痛苦和焦虑之中得到特定的慰藉,同样也还有虚荣得来的附加愉悦”。这套教学技法显现出超强的杀伤力。据阿森斯揣测,长篇大论被排除在围攻战术之外,原因或许在于,长篇大论没那么有效,甚至有可能产生反作用(与围攻相比),又或者,长篇大论和围攻是两套互相排斥的规训偏好(coac-hing predilection)。

教练和规训方案也可能发生更迭。“一名继父也许会从某个哥哥那里接掌对新手的规训工作,而在此之前,这位新手的教练也许就是他的生父。被试者的新教练也许会偏爱虚荣夸饰的技法,而之前的教练也许选用的是镇压。”教练也会改变他的规训技法,特别是在原有技法似乎并不管用的情况下。一个被试者也许会在同一时间点拥有不止一位教练,每个教练使用的技法都各不相同,或者他们将技法混合使用。

不管一个新手经历了多少任教练,经受了多少种规训法,暴力规训本身尚不足以推动被试者彻底跨越“暴虐化”这个阶段。所有这三种暴虐化经历(brutalizing experiences)叠加在一起,才足以完成暴虐化进程(brutalization):暴力镇压、个人恐惧和暴力规训。阿森斯强调,被试者并不一定得同时体验这三大经历。尽管,镇压和恐惧常常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孪生兄弟。暴力规训则更多以独立形式存在,或许也会先于(或是紧跟着)镇压和恐惧出现。暴虐化的完成也许会花上“一周周,一月月,或是一年年”,但是绝大多数经历这一进程的人,特别是男性,都是早在青少年时代就已完成了。阿森斯总结说,经受过既“可憎和创伤”又“混乱无序”的暴虐化之后,他们被置于“一个困惑而混乱的境地”。这种境地为他们进入暴力化进程之后的几个阶段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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