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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童年——三十年儿童文学评论选 1993年十年来关于“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之论争

中国儿童文学究竟发生于何时,这是关系到中国儿童文学学科建设的基本问题。十年来学术界众说不一,主要有“晚清说”(胡从经等),“清末民初说”(吴其南等),“五四说”(韩进等)与“古代说”(王泉根等)四种,其中前三种说法都认为:中国古代没有儿童文学。

论争源起于1982年。是年,胡从经先生的《晚清儿童文学钩沉》一书出版,著者通过对梁启超、黄遵宪、曾志忞等提倡儿童诗歌、儿童小说与儿童音乐、早期儿童报刊的创办以及鲁迅早期对儿童艺术和童话等的意见这些历史事实的钩沉整理,初步勾画了我国儿童文学在晚清时期所呈现出的绚烂多彩的景观。此后,“晚清说”便渐次流行起来。

1986年,笔者以《中国儿童文学产生于五四时期》为题,向胡从经先生请教。拙文认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是在儿童作为一个独立的人被发现后,它的精神需求得到充分重视时才有可能发生。指出“中国儿童文学产生”中的“儿童文学”一语的内涵应该指作为文学这一门类的“儿童文学样式”,而不是单纯指称“儿童文学作品”。最后以“五四”时期为儿童创作的作家的出现(茅盾、郑振铎、叶圣陶等)、典范作品的产生(《稻草人》,1921)、儿童文学刊物的创办(《儿童世界》与《小朋友》,1922)、儿童文学研究专著的出版(《儿童文学概论》两种,1923)及中师“儿童文学”课的开设等为依据,将其作为我国儿童文学“产生”的标志。

文章发表后,1989年,吴其南先生撰文《也谈中国儿童文学的“产生”》,提出自己的看法:既不同意“五四说”,也不赞同“晚清说”,而主张介乎两者之间的“清末民初说”。作者首先辨析了用“产生”这一表明“从无到有的生成过程”的词语来讨论儿童文学作为一种文学样式的发生、演变的历史有它的不合事实处(言外之意,是否说中国儿童文学不是“从无到有”,而是“自古有之”呢),也存在思维方法上拿了发展的成熟的甚至是现代化了的儿童文学形态去替代历史上的“儿童文学”的错误处,认为应将关于中国儿童文学“产生”于何时的讨论变成中国儿童文学“自觉”于何时的讨论,并进一步提出了中国儿童文学“自觉”于清末民初即辛亥革命前后的三条依据:(一)儿童观的变化。随着1905年废科举后新教育在全国走向确定,中国人“开始了对儿童的‘发现’,这其中就包括对儿童审美心理的研究”。(二)开始了有意识的儿童文学的收集和创作,儿童文学作为一类在文学园地里开始出现,如1909年创刊了专门刊载儿童课外阅读作品的《童话》丛刊。(三)理论上对儿童文学进行了最初的研究,如孙毓修的《童话·序》(1909)与周作人的《童话略论》(1913)。吴其南先生着重指出:正是“由于《童话》的创办和孙毓修、周作人等人的活动,中国儿童文学在清末民初得以自觉,但这种自觉主要是借民间儿童文学的收集、整理和说明得以实现的”。因而在整体上又“缺少一种和20世纪时代精神息息相通的性质”;只是到了“五四”时期,才得以“突破这一局面并迅速地使自身现代化”。吴其南先生写道:“‘五四’对中国儿童文学的意义,就在于它在极短的时间内使中国儿童文学完成了这一转变。”众所周知,“儿童文学”这一名称只能是近、现代社会文明的产物,中国的“儿童文学”一词最初出现于“五四”时期,从周作人的“儿童的文学”中衍化而来。既然吴其南先生也看到了“五四”对中国儿童文学的意义,循着吴其南先生的思路,笔者则认为,还是将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延至“五四”时期更为妥帖。

1990年,笔者从师蒋风、韦苇两位教授攻读儿童文学硕士学位,在导师家中意外地见到了吴其南先生。原来他是导师于1978年招收的第一届儿童文学研究生,我们又都自然地谈忆起这次论争,尽管这一论争此后没有在报刊上进一步展开,却在导师与师生之间以另一种“口头辩论”的形式持续达两年之久。论辩的中心议题是:中国古代有没有儿童文学?论辩的直接起因是这样的:随着中国现、当代两部儿童文学史著作的陆续出版,蒋风教授拟花近三年的时间,与研究生们一起编著一部《中国古代儿童文学史》。韦苇先生认为:就世界范围而言,儿童文学的自觉可以上溯到欧洲的17、18世纪之交,中国儿童文学的自觉又在这之后,一般认为在近、现代大约19、20世纪之交。在漫长灿烂的中国古文化中虽然不乏符合今日儿童文学标准的作品存在,但我们毕竟没有关于那个时代的儿童读者的反应做立论依据,再说古代中国人也不大可能有一种供给儿童文学读物的意识,因而,说中国古代就有儿童文学并写史是证据不足的。虽然这项工作——在浩如烟海的古代著述中钩沉出类乎儿童文学性质的史料史实也不乏有其价值的一面,但它以放弃对20世纪这一活生生的儿童文学现象的研究做代价,也是不足取的。蒋风先生认为:文化是割不断的,广义地说,有儿童的地方就会有儿童文学,中国儿童文学之所以有现、当代的显著发展,是有其民族文化的源头的,这个源头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即民间文学中和儿童文学性质一致的部分及历代文人创作的为数不少的被儿童所喜爱的作品,并据此开列了自远古神话到明清的《龙文鞭影》(萧良有)、《演小儿语》(吕坤)与《幼学琼林》(程允升)等一长列篇目,勾勒出了“中国古代儿童文学”的发展轨迹。笔者在这场辩论中认为:历史是割不断的,但历史发展在其不同阶段有其特定的内容与任务,在儿童还没有被“发现”以前的古代,很难想象有供给他们的文学。但面对古代儿童也同样有文学的需要与客观上具有儿童文学性质的民间文学及文人或儿童创作的仍为今天的儿童所喜爱的作品存在这一事实,笔者建议,若以《中国儿童文学渊源》为题对这些史料史实加以钩沉、推理,是很有价值与意义的;或者将此作为一部《中国儿童文学通史》的“史前”部分加以追溯。究竟应如何理解中国古代文学中存在今天看来仍符合儿童文学标准的作品?它与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又有何联系?1992年春,笔者曾在《童心:儿童文学家的人格追求》中录下了自己的思考。拙文认为:若从儿童文学家发生的角度来考察中西儿童文学的发生,就会发现这样一种很有意味的文学现象,即在“作家创作作品”这一因果恒式中,中西方却因其文化传统与氛围之异而有着不同的变式。欧美儿童文学作品的产生最初与社会儿童观的关系并非像今人所强调的那么密切,倒是与作家自身的生命经历休戚相关。作家大都主张“为自己而写作”,当他们的作品在现实中被儿童占为己有而贪婪阅读的动人事实,让作家在被感动与感到自我满足的同时,也进一步体味到应该给孩子们也写点什么,于是随着作家文学视野中的“儿童读者”的被发现,儿童文学也随之自然地“发生”了。而中国的情形则有不同,作家并没有于儿童将成人读物占为己有时,发现儿童作为文学读者这一存在,去主动地为儿童写作,而是在儿童观改变以后,在儿童解放的社会背景下,为着更好地教育与培育儿童,才开始关注利用儿童喜爱的文学样式来达成目的。因而作为“儿童解放”与“儿童教育”的结合物而存在的中国儿童文学,其发生只能在“五四”这一“收纳新潮,脱离旧套”(鲁迅)的思想大解放时期。

1992年10月,王泉根先生的新著《中国儿童文学现象研究》作为世界儿童文学研究丛书的第一部出版。该书上编《宏观研究》的第一章就是探讨“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这一基本问题的。在《五四以前中国儿童文学的态势》总标题下,又分有三节:1.寻找共识。2.古代的童话记忆。3.近代儿童文学景观。从某一意义上说,实践了蒋风先生认为:“中国古代儿童文学史的构想。”王泉根先生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中国‘古已有之’”,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民间口耳相传的适合儿童听赏要求的口头儿童文学,这包括儿歌(童谣)、童话、传说、寓言、笑话等,其中尤以儿歌、童话为富;二是古代文人著作中某些适合儿童接受机制与审美情趣的作品,这包括专为儿童写的文学读物(如《日记故事》)、儿童自我选择的读物(如《西游记》),以及儿童自己创作的某些精彩之作(如《咏鹅》)。可谓有理有据,给人以中国古代儿童文学的存在是无可怀疑的事实。然而,王泉根先生在下文“近代儿童文学景观”中又这样明确写道:“儿童文学是随着儿童的被‘发现’而产生的,从世界文学史的范围看,真正意义上的儿童文学只是在近代社会里才诞生。”并且引用《儿童文学概论》(四川少儿出版社)与日本上笙一郎的《儿童文学引论》(四川少儿出版社)中的论述,强调“儿童文学这种为儿童的文学,只能产生于有着承认儿童作为一个完全的人的资格并保障他们做人的诸项权利的儿童观的社会。根据历史所表明的那样,这种儿童观,并不存在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等各社会阶段,而只有在进入近代社会以后才可能出现”,这与他认为中国儿童文学“自古有之”相矛盾。而对这一矛盾,作者以“中国的儿童文学走过了数千年曲折缓慢的道路……终于在近代中国文坛开始勃兴”来化解之,是很难令人信服的。王泉根先生在第二章《五四:中国儿童文学的转型》里,又将“五四”时期作为中国儿童文学的“诞生期”,并且明确指出:“儿童观的改变,儿童的‘发现’与儿童文学的‘发现’,这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一个了不起的功绩,一个划时代的革新,这也是现代儿童文学的一个良好开端。”这又似乎在主张“五四说”了。之所以如此,笔者以为最主要原因是作者在批评他人在“儿童文学”概念的使用上“以今衡古”时,自己却走了另一个极端,每一个时期有每一个时期的“儿童文学”标准,违背了同一次分类必须坚持同一标准的原则与概念的同一性原则,造成每个部分孤立地看来都能自成一说,而连贯起来却相互矛盾。

笔者至今仍然坚持中国儿童文学发生于“五四”时期。这里的“儿童文学”显然是指文学一类别的“儿童文学样式”;“五四”时期,也不能狭隘地理解为1919年,而是以“五四”新文化运动为标志的从20世纪初叶到1921年“五四”新文化运动退潮这之间大约20年的时间,“发生”一词,显然是部分地接受了吴其南先生的批评,将中国儿童文学放到过程中去做动态的有序的考察。1993年春,笔者在完成的近四万字的硕士学位论文《从“儿童的发现”到“儿童的文学”》中,再一次阐发了这一观点。文章指出中国古代很难发生儿童文学的五个方面的理由:

1.我国“儿童的发现”迟至20世纪初,在此以前,儿童虽然存在,可是人们却视而不见,连适合他们穿的衣服都未给予,又何尝意识到他们的精神需求呢?

2.我国封建社会漫长,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崇尚“力”与“经验”,形成了“成人本位”“老者本位”的思想,既少体力又少经验的儿童,自然没有社会地位,儿童文学也不存在发生发展的社会基础。

3.在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长者本位”道德中,儿童在家庭中同样没有正当的地位,“父令子亡,子不得不亡”,儿童的一切要求必然被漠视。

4.中国传统文化的“文以载道”的文学观与“望子成龙”的心理相结合,不允许儿童有幻想,“以为儿童只应该念那经书的,以外并不给预备一点东西,让他们自己去挣扎,止那精神上的饥饿”。

5.古代中国的作家,被紧锁在皇权、族权的链条里,沉重的封建精神枷锁泯灭着他们的“童心”,使他们很难再有孩子般明澈的眼光与心灵,失却了创作儿童文学的心境。至于“晚清说”,文中指出:晚清时期也确曾掀起过一个颇有声色的倡导儿童诗歌、小说、音乐、童话与儿歌的活动,但这些在当时都是从教育学的角度出发的,还没有看到儿童自身独立的意义,历史的发展也还没有把文学作为儿童精神的需求来排上儿童解放的日程,因为那时所说的“儿童”仍是“国民”视野里的——“国民”属于“国”,不属于国民自己,是“以国为本位”,而不是“以个人为本位”,因而对儿童的重视是为着能有效地利用儿童及其潜能,本质上仍是视儿童为“缩小的成人”。但客观上这一时期对各种儿童文学体裁的提倡,又为“五四”时期中国儿童文学的发生做了最初的文学上的准备。

中国儿童文学发生于“五四”时期,除了笔者曾在《中国儿童文学产生于五四时期》等文中所提出的依据外,还有一个必要条件,即属于文学支脉的儿童文学,必须发展出可以据以判断它自身的美学标准,即必须有它自己的理论,才标志着它的真正发生。周作人在1920年于北京孔德学校所做的《儿童的文学》讲演,无疑是具有这一标志的中国儿童文学的宣言书,周作人首先抨击了无视儿童独立人格和精神需求的旧儿童观,倡导“以儿童为本位”的新儿童观;继而肯定“儿童生活上有文学的需要”,“儿童的文学是儿歌童话”,应该“将‘儿童的’文学供给于儿童”;而为儿童选择文学又必须“依据儿童心理发达的程序与文学批评的标准”,并且根据儿童学上的分期与儿童对文学的需要,将儿童文学分为幼儿前期文学(1—3岁),幼儿后期文学(3—10岁)与少年期文学(10—15岁)三个层次;号召“有热心的人,结合一个小团体,起手研究儿童文学”。像周作人这样富有系统性的儿童文学倡导,在此以前或同时代人那里都是没有过的。中国“儿童文学”这一名称也是从这里的“儿童的文学”逐渐演变简化而来的。正是在周作人等的倡导与实践下,儿童文学才一时风靡全社会,成为教育界、文学界、出版界最时髦、最富有生机的新生事物;才出现“教师教,教儿童文学;儿童读,读儿童文学。研究儿童文学,讲演儿童文学,编辑儿童文学”的“蓬蓬勃勃,勇往直前”的新局面。中国的儿童文学至此才得以一种明显和独立的文学样式第一次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初的中国文坛上,宣告了中国儿童文学“独立国”的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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