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儿童文学消费理论研究是现有儿童文学系统理论研究的一大缺憾,把握儿童文学消费过程及其基本规律,是建设儿童文学基本原理的基础。本文试从三方面分别对“儿童文学消费学”的定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等进行简要阐述,力求从宏观角度对“儿童文学消费学”概貌做一粗线条勾勒,并以此为依据,倡导“儿童文学消费学”的建立。
一、什么是儿童文学消费学
“消费”作为经济学术语,存在于生产的同一性关系中,有两种不同内涵:“生产的消费”与“消费的生产”。前者指在生产某一物质产品的同时,也在消费一些东西,是主体和客体的“双重消费”。后者指为消费的目的而进行生产,生产是为了消费。这两类性质的“消费”在儿童文学活动过程中同样存在,但本文取义于后者,又具有文学的特殊含义。
儿童文学活动亦是一个运动过程。首先,儿童文学作家与少儿出版社等出版单位生产出儿童文学作品。然后,儿童文学消费者通过市场、图书馆等中介获得儿童文学作品并阅读之。最后,儿童文学消费者又将其反应反馈给生产者,对文学的再生产起引导作用。如是形成一个回环,文学正是在这一个又一个回环中渐次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因而,在儿童文学中“消费”一词的内涵应该指“文学作品的获得与阅读接受”,由于儿童文学作品属于精神性产品的性质,这里的“获得”是与生产过程相对应作为物质产品的儿童文学作品其商品价值实现的“商品消费”,“阅读接受”是以读者为消费主体的作为精神产品的儿童文学作品其文学价值实现的“阅读消费”。
儿童文学消费与生产的关系,即生产为了消费,消费引导生产,是一种“互为媒介的运动”。换言之,儿童文学生产的唯一或根本的目的就是满足儿童文学消费者的需求,儿童文学生产一旦脱离这一方向,就将终止其为“儿童文学”的生产,因而儿童文学消费已具有了某种儿童文学“本体论”的意义,它自身亦已成为儿童文学运动过程中的一个有机分子,与儿童文学生产同构儿童文学运动系统。因此,研究儿童文学消费与生产的关系又远不是简单用“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就包含得了的。研究儿童文学不只是为了儿童文学生产得以继续,而且还与儿童文学“为儿童服务”的目标紧密相连。
商品消费是阅读消费的前提,阅读消费是文学价值实现的特殊途径,而儿童文学又是最具读者阅读特征的文学,永远有个阅读接受的问题,这就是儿童文学消费特殊性的内因所在。产品在消费中才得到最后完成。没有阅读消费,作品还只是一堆文学符号而已,不但它作为文学生产的商品属性未得到肯定和认可,而且它的文学价值也一概不能实现。再者,作品是以脱离生产者的方式而独立存在着,它的文学特质能否实现,能否获得现实乃至久远的生命,关键在于它能否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能否满足尽可能多的消费者的审美需求,并加以文学的消费。这样,儿童文学消费能否顺利进行,就成为儿童文学作品能否得到现实存在的内在根据了。
鉴于上述认识,我们认为,研究儿童文学消费应该成为专门的学问——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儿童文学消费过程中实现商品价值与文学价值一般规律的专门学科。它将儿童文学消费活动置于整个文学活动大背景中,以消费主体为中心,将一切消费现象与消费主体相关的各种因素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门具有理论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科学。
儿童文学消费学作为一门新型学科,又有着边缘学科的性质。儿童文学消费学之所以提出作为一门学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其他学科,比如文学社会学、文艺心理学、消费经济学、市场学、读者学等学科在儿童文学领域得到应用与发展的结果。
二、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所谓研究对象,即观察与思考的客体。广而言之,一切儿童文学消费现象都是儿童文学消费学的研究对象。然而,不论消费现象多么繁杂,都是消费客体(作品)与消费主体(消费者)这对矛盾运动的常态与变态的集合。在这对矛盾中,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的消费主体,实质上已成为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对象的中心。
儿童文学的消费主体自然是儿童,但又不局限于儿童。儿童文学在各种文学形式中具有独特性的表现之一,即为儿童文学的最终读者——儿童,既不是儿童文学的创造者,也不是儿童文学的主要的商品消费者(儿童自己没有买书的经济能力,或许也不具备选择能力,主要依赖成人)。因此,儿童文学消费主体在通常情况下体现出作为物质产品消费的作品购买主体(主要是成人)与作为精神产品消费的阅读接受主体(主要是儿童)的分离状态,这使对儿童文学消费主体的研究较之一般文学更为复杂。
对儿童文学消费主体的理解,其外延又并不限于消费主体自身,还应包含与消费主体相关的外在因素,如社会儿童观、家庭文化背景、文学氛围、地理环境与更大范围的群体结构等,还应包括消费主体与生产主体各要素的关系。这是因为,我们研究的儿童文学消费主体,并不是孤立的文化群体,而是与各文化因素发生多种联系的特殊类群。成人为儿童选择什么样的儿童文学,儿童在文学消费过程中独立个性的体现,从消费主体的内隐行为——心理现象而言,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从消费主体的外显行为——购买和阅读行为来看,也是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结合。因此,当我们把消费主体作为一个观察或思考的客体进行研究时,便不能仅仅局限于对消费主体内在因素的探讨,还必须把影响和决定消费主体的心理现象和购买行为的外界环境因素联系起来做多向度综合分析。另一方面,我们研究的消费主体是儿童文学运动过程中的消费主体,必须始终将其置于整个儿童文学运动流程中考察,并结合其中与消费主体相联系的各个方面进行研究,从而了解消费主体在整个儿童文学运动过程中的特殊意义和作用。所以,儿童文学消费主体并不是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对象内涵的全部,它是研究对象的核心部分,围绕这个核心所牵涉的各种社会、文化因素,也应被列入儿童文学消费学的研究对象之中。
所谓方法,是我们实现某种目标所必要的途径和手段。要使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达到科学、合理、全面、系统的要求,必须掌握一种基本的研究方法,这就是用比较的眼光,做多向度、多层次的分析。比较的眼光,就是通过大量的比较,在具体事件的独立性中看到众多事件中的复现性,从而认识事物的特殊性。确定这种方法的可能性与科学性在于“儿童文学”这一学科概念正是与一般文学(成人文学)相比较而存在的,而“儿童文学”这一学科之所以独立的最本质的根据则是消费对象的“儿童”特质所决定的。比如,儿童读者与成人读者在儿童文学消费过程中的动机与行为,只有通过相互间的比较,才有可能明确其异同,弄清其联系与区别。多向度、多层次地分析,就是从纵横两个角度,对儿童文学消费学的研究对象做全方位的探讨。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消费主体具有比较复杂的结构特点。一方面,它既是一般文化个体,又是普通的文学消费者,然后才是儿童文学读者。因此,在他们身上,既包含了同类型文化人所具有的文化共性,又包含了一般文学消费者的特性,还包含了儿童文学读者才拥有的个性,而消费主体的心理和行为正是这三种因素的综合反映。另一方面,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既包括对消费主体整体的研究,又包括对消费群体与消费个体的研究,而且各类读者中还有不同层次的区别。成人消费主体有专业与业余之分,作家与批评家之分,教师与家长之分;儿童消费主体又有少年、儿童与幼儿之分。各层次的消费主体在上述三种因素的综合中其消费需求与消费机制又各具有特殊性。所以,多向度、多层次的分析是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诚然,除了掌握这一基本方法外,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还要结合使用一些具体的方法,如归纳、演绎、实证,甚至假设等。
三、儿童文学消费学的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是研究对象的具体化。儿童文学消费学研究对象在外延上的广阔性决定了研究内容的广泛性。具体说来,儿童文学消费学的研究内容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儿童文学消费背景因素研究
作为一种文化活动的儿童文学消费活动,它与社会文化有着内在与外在的、纵向与横向的广泛联系。对儿童文学消费活动构成影响的背景因素主要有:1.社会儿童观;2.家庭文化;3.大众传播媒介;4.经济与文化政策;5.作品的供给等。其中“社会儿童观”与“家庭文化”两个因素最为重要。
1.社会儿童观。社会儿童观即一个社会对儿童的认识和评价。日本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秋田雨雀把现代社会人们的儿童观划分成相互对立的两种:一种观点是成人把成人世界看成是完善的东西,而要把儿童领入这个世界;另一种观点是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不完善和不能满足,而不想让下一代人重蹈覆辙。秋田雨雀进而指出:“从前一种观点出发,便产生了强制和冷酷;从后一种观点出发,便产生了解放和爱。”因此,正如一个社会、一个时代为它的儿童所产生的儿童文学,最好地标志出那个社会所理解的儿童究竟是什么样子一样,社会儿童观影响并支配着那个社会的儿童文学消费的全过程:对作品的选择与阅读接受。“强制和冷酷”的儿童观必然无视儿童独立的人格与精神需求,即使为儿童选择作品,也代之以成人的爱好而禁锢了儿童的精神。“解放和爱”的儿童观必然努力选择那些弘扬儿童精神的食粮,促进他们健全成长。
2.家庭文化。家庭文化是指家庭成员的知识、思想、价值、态度和行为方式等主观因素的总和,体现于家庭成员的文化知识水平、伦理道德观念、审美情趣、言谈举止、待人接物等具体的生活方式之中。家庭是儿童的第一所学校,儿童自幼耳濡目染其间,于潜移默化中,往往成为家庭文化不折不扣的承载者。家庭文化氛围对儿童文学能否进入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古以来,由父母按其文化价值选择故事供给儿童听读是儿童文学消费的主要途径之一。即使在家庭社会化倾向十分明显的今天,家庭文化对儿童获得与阅读儿童文学的影响丝毫不见减弱。不仅家长的文化知识水平、道德观念和审美趣味直接影响着儿童对文学的选择,而且热心的家长还根据自己的文化价值期待直接关心、审查,甚至安排孩子们阅读什么,不阅读什么。同时,由于经济上独立性的缺乏,儿童很少有自由选购儿童书籍的机会。虽说当今社会大量的公共图书馆及广播电视、电影等文化设施使这种情况有所缓和,但家庭作为社会文化消费的基本单位的性质没变,儿童生活的主要环境是家庭的特点没变,因而,家庭文化对儿童文学的消费的重大影响也仍然不会改变。
(二)儿童文学商品消费研究
儿童文学商品消费是沟通儿童文学生产与阅读消费的中间环节。这个环节由于儿童文学的最终读者——儿童,并不是儿童文学的主要的商品消费者而体现出儿童文学成人消费的特质。成人消费主体按其消费动机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两大类来研究:一是为儿童选购作品,二是为自己消费。成人总是按其对儿童的理解与文化期待来供给儿童以文学的。或将儿童文学作为人生教科书,看重其知识性与教化功能,旨在加速儿童社会化的进程;或将儿童文学作为儿童游戏的工具,看重其娱乐性,旨在发展儿童健全的人格心理;或视儿童文学为美育的利器,看重其审美价值,旨在培养儿童分辨真伪善恶美丑的能力与艺术欣赏力,激励儿童爱美并创造美的生活。诚然,在实践中的购买行为是多种心理期待交合促成的。为自己的消费者,主要是儿童文学专业研究者、批评家、出版者、传播者、作家、家长、教师及其他儿童文学爱好者等。这类消费者一般又可分两种类型。一类是创造型消费:他们往往在投放货币的同时已经考虑到了效益问题,即在购书时花费了多少总能和在这上面收入多少(知识、学术价值与经济效益等)相联系的。这类消费者,确切地说,是儿童文学投资者,是儿童文学一种潜在的生产力。这种消费者与生产者双重身份的统一,使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在这里以生产“内在动力”的形式直接体现了出来。另一类是审美娱乐型:通过反顾童年,在儿童的美好国度里重温童真童趣,思索人生真谛,使不好的心境得以净化,使麻木消极的心态得以鼓动,使枯竭的心灵得以滋养,从而获得心理上的平衡,甚至灵魂的新生。审美娱乐型的另一变奏是儿童文学书籍的礼品化。他们购买儿童文学“精英”作品的目的主要是作为资料收藏或作为礼品送人。这一方面反映了儿童文学在人们对精神文明的追求中已占据了一席之地;另一方面则反映了人们审美心理的转变:送书者显得体面,得书者显得高雅,藏书者显得有修养。
儿童文学商品消费中成人消费主体的主导地位,给人们提出了这样一个亟待从理论上做出回答的难题:儿童文学如何在赢得成人喜爱的同时,又不失其儿童文学品质让儿童也乐读?我们认为,正确的答案应该是这样的:儿童文学必须是优秀的作品,优秀的作品本身具有打破年龄界限的内在美质与渗透力。而这样的儿童文学作品必须是在现代文化大背景下,站在儿童的立场上描写儿童的同时,又要放眼未来,寻找儿童与成人思想的结合。这种结合,不仅要直接写出儿童心理与成人已经忘怀了的事,还要具有“巨大的精神跨度”,这样才能首先赢得“成人第一消费者”的青睐,使作品获得“准生权”,进而争取“专业读者”的好评,获得后天的扶持,最后叩响“儿童读者”的心弦。
(三)儿童文学阅读消费研究
作为精神产品的儿童文学作品的消费,仅仅停留在商品消费阶段是一种“错位”的消费,其价值的最终实现只有在阅读消费中才能得到最后完成。儿童文学说到底是儿童能够阅读的文学,儿童文学阅读消费主体自然也是指儿童读者,儿童读者只是儿童文学读者中的一部分,它指“所有潜在的或事实上的小读者,从能高高兴兴地翻看连环画或能听到故事的学龄前儿童(两三岁)至十四五岁的少年”。
1.儿童读者对儿童文学的选择
儿童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的健全成长需要身体的营养、知识的获得与情感的满足;儿童期是一个人主体意识的萌发期,体现为儿童从内心有着强烈的发现欲、求知欲和表现欲。这就告诉人们,儿童需要属于自己的文学,儿童有着独立选择属于自己的文学的要求。儿童读者选择的儿童文学必须富有惊险、新奇,有故事,有冲突,充满游戏性与动作性,适合儿童天性的品质。
然而,儿童自由选择儿童文学这一主体性需求的实现并非一帆风顺。由于儿童在家庭、学校、社会中处于被教化的地位,其文学消费大多也是一种被动接受自身环境——家长、教师的指令来完成的,因而,内外因的一般作用规律在这里产生了“倒置性错位”——一方面儿童自由选择读物的需求往往必须屈从或让位于外部压力,另一方面,儿童对未知世界出自本能的生生不息的追求,在日益活跃的经济机制刺激下以“压岁钱”“奖学金”与“零用钱”为基础的儿童消费经济的“坚实”,已使部分儿童有了“消费自主”的意识,尽管他们的文学消费还不能摆脱其父母的安排,但一旦机会来临,他们是绝不愿放过的。
2.儿童读者阅读消费的一般特点
儿童读者内部阅读接受机制的特殊性,决定了有别于成人读者的儿童文学阅读消费的一般特点,具有下述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感受性阅读方式——跟着感觉走
从儿童读者阅读消费的宏观特征来考察,与成人大多习惯性采取的分析亦即逻辑的理性的阅读方式相比,因其理性能力的限制一般体现出“感受性阅读方式”。其表现为:
①重故事情节。用孩子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希望出事,而且要快!阅读过程是兴趣内驱力与作品故事性外引力的共同作用的结果。
②自由组合。儿童有“沙里淘金”的本能,能跳过自己不喜爱的地方,并以自我感受将整体图像组合修补并重构。
③一见钟情。式样、装饰、色彩、插图以及作品开读后的“第一印象”,对儿童阅读的继续有直接的吸引力。
(2)“玩”文学的态度——游戏精神的张扬
儿童阅读作品,往往将作品与玩具同构,来满足其爱玩的天性,追求一种身心娱乐的快感。这种娱乐是一种置身其中忘我状态的游戏性快感体验,是儿童主体欲望得到满足后产生的满意喜悦的身心解放,这就注定了儿童文学娱乐儿童的游戏精神。
以“玩”的态度来对待文学,是儿童对文学的一种独特的把握方式。孩子有权做孩子。譬如,他们有权淘气、疯闹、瞎使劲,动辄干出你最意想不到的事来。渴望淘气,这对孩子是天经地义的;瞎使劲,这是自然又正常的。因此,正如联合国《儿童权利宣言》所指出的,“儿童有权获得最充分的娱乐的利益”,“社会及公共机关应当努力促使儿童娱乐权的实现”,儿童文学更是责无旁贷。
3.儿童阅读主体机制——二重人格的对立统一
儿童“我向思维”的特点,使儿童在阅读接受过程中一方面不断地“反顾自身”,以作品中的“形象人”是否具有现实生活中自己周围的“自然人”的真实性来评判作品好坏,并企图能从中发现自己的身影。因而,“现实人格”视野使儿童爱读描写同龄人或他们熟悉的人生活的作品。但另一方面,儿童又有着“反儿童化”的心理特点,他们不乐意被人视为孩子,喜欢模仿和装成大人,努力摆脱自身儿童状态而向往成人世界。因此,儿童在阅读接受过程中又有一个“理想人格”的视野。这个理想的人格往往以其周围成人为参照系。这种“理想人格”使儿童在精神的想象中超越自身状态的渴求,不仅对儿童文学作品在广度和深度上提出了要略高于儿童读者的实际水平,还使儿童本能地将其阅读视界突入成人文学世界,形成“小人读大书”的特殊消费现象。
儿童阅读主体机制的“现实人格”与“理想人格”的对立统一,使儿童的阅读消费体现出“适应性”与“超前性”的矛盾运动特点,即儿童文学作品必须是儿童能接受并乐于接受的,投儿童之所好,又要在作品广度和深度上略高于儿童读者的实际接受水平,将儿童引向前进。
4.儿童阅读消费的完成——现时性与历时性的辩证统一
儿童读者的阅读消费往往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儿童读者是成长中的读者,儿童读者对作品的接受是随着自身能力的渐进在实践过程中完成并以实践为先决条件。因而,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常常不是在儿童期一次性消费便宣告结束,在以后的成长岁月中可能还会被多次地重读、再认,即使一个人从“6岁读到60岁”也不生厌倦。就一般作品而言,也因为存在着读者必须领悟的内在时序,想在刹那间完全理解一篇,哪怕是最简单的故事,也是枉然。因此,儿童阅读消费的实现是现时性阅读与历时性阅读的辩证统一。对那些平庸低劣之作的消费来说,现时性阅读(第一次消费)即是“中止性阅读”。而那些优秀的作品则正是在历时性的阅读中被保留下来的。在历时性消费中,儿童读者有着自己不断变化发展的视点,姑且称之为“游移视点”。而“每一次阅读瞬间都是延伸与记忆的辩证运动,并且与过去(正在消退的)视野一道,构成或唤起一个未来视野,游移视点同时通过二者开辟道路,并在前进中它们融汇为一……审美对象正是通过这一过程不断构成和重建的”。凡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其文学价值体系无不具有“不断构成和重建”的品质,并在“不断构成和重建”的过程中显示其艺术生命力的长效与不朽。
(四)儿童文学消费与儿童文学生产关系的研究
作者创造他的读者,正如创造他的人物。因为生产内容决定了消费的性质与方式,培养出适应生产的消费主体。但消费又通过创造新的消费者把消费需求再生产出来,要求生产适应消费主体的需求,这是一种生产者与消费者双向“适应”的矛盾进程,作为这一矛盾运动的累累硕果,便是生产与消费的继续。儿童文学活动也正是在生产与消费的一次次双向“适应”中向着更高的艺术品位发展着。因此,可以说,一部儿童文学史,实质上是一部儿童文学生产与消费不断相互适应的运动发展史。
任何读者都无法逃脱作品对其阅读消费的制约与影响。作品使读者产生一种适应它们的审美观念与能力,并限制其阅读视界,这是最一般的常识。从这一点说,读者是被作者通过作品所塑造的,作者可以且能够创造出适应自己作品的读者。这一特点,因为儿童可塑性极大,“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在儿童读者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因此,我们不能单纯以儿童读者多少论作品的优劣与作家才能的高低。因为常常有这样的情形,儿童读者由于缺乏“欣赏音乐的耳朵,感到形式美的眼睛”,而暂时未能获得享用儿童文学的权利,但有责任感的儿童文学作家,应该正确处理儿童接受常数和接受变数的关系,努力以自己的创作去诱发、引导、提高儿童读者的水平。
阅读消费中的儿童读者,一方面将消费过程中所获得的作品价值吸收内化为自身文学修养的一部分,成为下一次消费的能力;另一方面,以个人或群体的方式,将消费信息反馈给生产者,并通过间接的图书市场的供求变化或直接地与生产者对话,调节图书市场的供给结构与调整生产者的分工和生产计划的安排。因而,先有受儿童喜爱的《寄小读者》,才有《再寄小读者》与《三寄小读者》,才有儿童文学作家冰心;先有儿童读者中的“皮皮鲁”热,才有鲁西西与乔麦皮的故事,才有“童话大王”郑渊洁。由此可见,消费对生产的影响,并不表现在消费者所欣赏的那件作品上,而是表现在下一件作品的生产上。那下一件作品可能出自同一位作家之手,形成创作系列;或是他人模仿之作,形成创作团体或流派;也不论其文学价值是高是低,其生产动机,都是由于消费者创造出的“新的生产需要”。它直接要求生产者适应消费主体需要的性质,就成为儿童文学生产的“内在动力”。
以上是我对儿童文学消费学的基本内涵的理论描述。这种描述仍然是初步的。儿童文学消费问题,是儿童文学理论建设上一个大有可为的课题,它可以展示得极其丰富。这种展示可能会使我国的现代儿童文学理论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动,因此,这项工作不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我提出这些初步思考,以求抛砖引玉,得到儿童文学理论界的批评和指教,共同把我国儿童文学理论系统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