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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童年——三十年儿童文学评论选 1987年“只要‘人’之父”本篇写于1987年教师节。后发表于《安徽新闻出版报》,1996年1月15日。——读《鲁迅论儿童教育和儿童文学》

闲来读书,偏爱鲁迅、周作人兄弟的文字。鲁迅的深刻与辛辣,知堂的广博与苦味,我都一样地喜欢。友人王某知道我的嗜好,教师节前给我寄来一本少年儿童出版社1961年出版的《鲁迅论儿童教育和儿童文学》,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即日捧读,心情却日益沉重,尤其是两篇关于家庭教育的文章,让我不能平静。这两篇是写于1918年9月的《随感录二十五》和1919年10月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在《随感录二十五》里,鲁迅有感于当时家庭教育的被轻视,愤然指出:“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照例是制造孩子的家伙,不是‘人’的父亲,他生了孩子,便仍然不是‘人’的萌芽。”这短短几句话,尖锐地指出了当时的家长不讲优生,不重视教育,不把孩子当人看的不负责的态度,其后果便只能一代代退化为只会“制造孩子”的动物。这样的父亲,就不是“人”之父。

所谓“‘人’之父”,是鲁迅仿用最看不起女人的奥国人华宁该尔,把女人分成“母妇”与“娼妇”两大类的分法,也把男人分成“父男”和“嫖男”两类,又将这“父男”分作两种:一是孩子之父,一是“人”之父。鲁迅解释说:“第一种只会生,不会教,还带点嫖男的气息。第二种是生了孩子,还要想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一个完全的人。”可见鲁迅十分重视家长对下一代成长的影响,主张要把孩子当人看,要正确地运用教育手段,使孩子成长为“完全的人”。

早期的鲁迅是信奉进化论的,他相信青年胜于老年,后起的生命比以前的更有活力与意义,但他又看到“进化”并非是一种自然过程,教育才是进化的真正动力。他说过:“天才”是没有的,对儿童施以什么样的教育,就会产生什么样的人物,“施以狮虎式的教育,他就能用爪牙,施以牛羊式的教育,他们到万分危急时,还会用一对可怜的角”;如果“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大了以后,也不过‘仍旧贯如之何’,照例是制造孩子的家伙”,是徒有人形的动物,而不是“‘人’之萌芽”。鲁迅于20世纪初发出的这些警告,业已被现代生命科学的研究成果证明,这并非危言耸听。

现代生命科学研究成果表明,人与动物在成长过程中的不同之处,在于人还有一个“第二次成人过程”。动物只有在母体中的那种一次性生成过程,而人不仅有在母体中的机体形成过程,即从受精卵到人的降生复演了人类亿万年的进化历程,还有一个出生后的从“自然人”进化到“社会人”的“成人过程”。这个过程即是通过接受后天的教育以获取人类社会的优秀文化成果来实现的。反之,最典型的例证,便是20世纪50年代就报道过的印度“狼孩”的遭遇。也就是说,对于任何出生后的人而言,若失去了第二次成人的机会,就必然会落得像印度“狼孩”一样的结果,永远不能变成智人了,虽然他们仍然是自然人。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完全的人”呢?“人”的标准自然是一个历史概念,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完人”标准。鲁迅当时所构想的“完人”,用他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中的话来说,即是“有耐劳作的体力,纯洁高尚的道德,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没的力量”。什么是“广博自由能容纳新潮流的精神”呢?鲁迅在《随感录三十六》(1919)中有一段话可作为注释,他说:“想在现今的世界上,协同生长,挣一席地位,即需有相当进步的知识、道德、品格、思想,才能够站得住脚。”可见鲁迅所说的“完全的人”,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很相近的。

如何实现这一教育理想呢?鲁迅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有很好的回答。他认为为人父母者“应预备一种能力”,这“能力”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科学的头脑,即“应该先洗净了东方古传的谬误思想,对于子女,义务思想须加多,而权利思想却大可切实核减,以准备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二是能切实地担负起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鲁迅将这责任提炼为三句话:“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简单地说,也就是要优生优育,将孩子培养成完全独立的人。

要做到“健全的产生”,鲁迅认为关键在于父母要自尊自爱。他从遗传学、优生学角度提醒人们,“父母的缺点,便是子孙灭亡的伏线,生命的危机”,因为父母体质上精神上的缺点都会遗传给子孙,所以,“爱己是一件应当的事,这便是保存生命的要义,也就是继续生命的根基”。进而他警告说:“凡是不爱己的人,实在欠缺做父亲的资格。就令硬做了父亲,也不过如古代草寇称王一般,万万称不了正统。将来学问发达,社会改造时,他们侥幸留下的苗裔,恐怕总不免要受善种学者的处置。”

说到“尽力的教育”,鲁迅认为“开宗第一,便是理解”,因为“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以孩子为本位”。“第二便是指导”,长者之于幼者“须是指导者协商者,却不该是命令者”,因为“时势既有改变,生活也必须进化”,“后起的生命,一定尤异于前,决不能用同一模型,无理嵌定”。而要做好这两点,鲁迅主张应该开设“父范学堂”,也就是“家长学校”,让父母们懂得关于儿童的科学和科学地教育儿童的方法。教育者必须先受教育。

至于“完全的解放”,鲁迅说“子女是即我非我的人”,因为即我,父母“应该尽教育的义务,交给他们自立的能力”;因为非我,他已是“人类中的人”,父母“应同时解放,全部为他们自己所有,成一个独立的人”。也就是说,子女虽为父母所生养,但他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属于社会与人类,父母不能成为子女走向独立的阻碍,而应该“用无我的爱,自觉牺牲于后起新人”。

鲁迅这些怎样为人父母的见解,在20世纪之初无疑是有振聋发聩的反封建伟力的,即便是今天读来,仍有它的启蒙意义。“发思古之幽情,往往为了现在”。鲁迅当时曾一再感慨过的——“我们中国所多的是孩子之父;所以以后只要‘人’之父”——借用这句话来提醒今天的父母们,恐怕还不是件多余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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