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后期,大家打够了,决定坐下来休息休息。当时的中国正处在明朝的统治下。欧洲国家商品经济的发展让法学家的日子好过了不少,职业法学家开始重新出现,由于他们以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为中心,所以被称作博洛尼亚法学派。这个学派有个我们更熟悉的名字——注释法学派。
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是个思想碰撞、火星子乱窜的地方,碰撞得多了就容易搞出大事情。这些知识分子要做一件捅破天的大事——挑战教会。而他们手里的武器就是罗马法。
看过原著就了不起吗?
注释法学派分为前注释法学派和后注释法学派。前注释法学派是一群原著党,他们一头扎到查士丁尼时代的文献当中,寻找和解释罗马法文献的精确意思。《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下文简称《民法大全》)这个名字就是他们想出来的,用以指称《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查士丁尼新律》。
总体上说,为《民法大全》的文本做注释就是前注释法学派成员的主要工作。【1】他们认为核心的权威就是《民法大全》,这就像《圣经》与教父之于神学家,亚里士多德之于哲学家一样,【2】因此对这些法律文本所进行的任何超出纯粹解释的做法,均被他们视为“不可接受的狂妄”。【3】在他们看来,法学家的工作应该是“一种小心翼翼而又谦卑恭敬的注解”,目的在于澄清词句的含义并且得出这些词句所蕴含的真义。【4】他们坚持这样的信念,查士丁尼法具有一种近乎神圣的起源,查士丁尼本人被视为耶稣同时代的人,虽然实际上查士丁尼比耶稣小了400多岁。
后注释法学派又被称作评注法学派,他们试图寻找研究《民法大全》的新方式。这种新的方式“既忠实于罗马法,又不锢于此;它不应再只建立在1000年以前的法律文本之上,还要将之阐述成一个活的法律体系”,即能够适应时代的社会需要的法律。【5】最为重要的是,他们认为法学要改变前注释法学派的文献解释方式,而建构一种新的法律体系内的法律分析结构。他们觉得应该在读原著的基础上再发展发展,把罗马法改造成现代意大利法,试图建立法律的分析结构,从而推动法学作为一门科学而存在和发展。
注释法学派发展的时期主要处于中世纪,所以依旧没能摆脱基督教的影响。教会也不是冤大头,不可能出经费让法哲学家们去论证罗马法拥有近乎《圣经》的效力位阶,因为这实质上相当于挑战教会的权威。而且,注释法学派有个很致命的硬伤——他们全部理论的基础都依赖于《民法大全》等古罗马法的文本,而古罗马法的文本年代久远、文本散佚、语焉不详、真伪难辨。于是,教士们用奥卡姆剃刀把注释法学派这种缺乏经验支撑的研究给“剃”掉了。
大航海时代的到来
不久之后,哲学和科学的发展进一步缩小了宗教的势力范围。更重要的是欧洲爆发了一场巨大的瘟疫——黑死病。黑死病让欧洲人口减少了将近三分之一,大家发现不拜上帝的会中招,拜了上帝也中招,这让教会很没面子。泡面伴侣马可波罗在中国转了一圈之后,不仅给意大利带来了发面饼,而且把那个遥远的国度说得神乎其神。大家发现世界很大,都想出去转转,这极大促进了欧洲各国出境游的发展。于是,大家就拖家带口地顺着丝绸之路往东走,走着走着就发现不对了。曾经的好朋友东罗马帝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新浪的深度用户——土耳其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们一年四季都喜欢把围脖顶在头上。
在当时,欧洲与东方之间主要的贸易通道是汉朝时就已经建立的丝绸之路。在欧洲与中国之间隔着巨大的奥斯曼帝国,在对国际贸易这个问题上,奥斯曼帝国的原则是“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个办法的好处是让奥斯曼帝国收了不少过路费,坏处是来自东方的商品价格噌噌往上涨。
对于奥斯曼帝国这个庞然大物,欧洲的君主们打又打不过,所以基本都是敢怒不敢言。怎么办呢?绕路呗。中国人发明的指南针这时候已经传到了欧洲,加上造船技术的突破,大航海时代开始了。
最先出门的是葡萄牙人,他们发现了好望角。之后,得到西班牙国王赞助的哥伦布扬帆起航,误打误撞发现了美洲大陆。他发现的确实是新大陆,但他到死都认为自己到的地方是印度和日本(当时欧洲人认为日本在地理上属于印度)。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哥伦布很不严谨,仅凭一望无际的玉米地,他就应该知道这地方肯定不是印度,因为当时的亚洲大陆根本不长玉米。
大航海时代开启了贸易发展的黄金时代,从而带动了经济的繁荣,经济繁荣又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单一民族国家及其推崇的重商主义开始在欧洲大行其道,而文艺复兴带来的理性崇拜为哲学和经济学的发展提供了土壤。单一民族国家意味着做买卖的不仅是老百姓,还有作为独立经济体的国家。做生意自然有赔有赚,老百姓做买卖赔了也就赔了,国家做买卖赔了可不好弄,于是重商主义在欧洲盛行。
重商主义这个词是个叫米拉波的法国人发明的,大致意思就是使用国家力量发展工业、提高出口盈余和贵金属储备。对价格驱使和利益驱使的认同是重商主义必然的结论之一,这也意味着经济学当中出现了关注人性的倾向。一位叫作让·博丹的法国律师提出了一个新鲜的论断:价格上涨不是因为商品稀缺或者垄断,而是因为市场里的钱变得比以前多了。都铎王朝时期的托马斯·史密斯为圈地运动提供的解决方案是不要搞什么立法来禁止圈地,而是取消英国的羊毛关税,让养羊和种地一样赚钱就可以了。这俩人关心的不是利润背后的道德问题,而是经济行为当中人的因素。
对人的关注也成为法哲学领域一个重要的倾向,法哲学家们开始琢磨把人性而不是神性看作法律的基本范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转变,作为希腊哲学核心的理性终于走出了中世纪的重重迷雾,准备迎接文艺复兴的曙光。大家在等,等一个人,他的名字叫马丁·路德。
马丁·路德:一支笔改变基督教世界
马丁·路德是个读书人,他是法律专业出身,后来转了专业去学神学,最终取得神学博士学位。他深得希腊哲学的精髓,那就是不断地提问。
在专心致志地研读基督教文献的时候,马丁·路德发现问题了。按照教会的要求,基督徒想要上天堂就得行善,说简单点就是要做好事,人们将之称为“因行称义”。这其实没啥毛病,问题出在教会对教徒行善的对象是有要求的,善行首先应当面向教会。而且马丁·路德在读保罗书信的时候,发现保罗的观点并不是这样。保罗认为应当“因信称义”,也就是说更重要的是内心的信仰;至于外在的行为,比如要不要给教会缴税、要不要把遗产全部赠送给教会什么的,并不是根本。
马丁·路德认为保罗说得对,但是这样的观点是教会不能容忍的。教会要养活数量庞大的神职人员,作为世界上最虔诚的人群,信仰上帝也不能靠喝西北风活着,所以教会才要求教徒要有“行”。你马丁·路德说“行”不行,“信”才行,那我们怎么办?所以,教会的观点很明确,马丁·路德必须死。
这里有个问题,《圣经》的教义和保罗书信明明白白地写在那里,教会的解释明显和原件不一致,教徒们怎么就没发现呢?原因很简单,因为教徒们压根没读过原件。
在羊皮纸时代,一本《圣经》的价值大概能买下一个葡萄园。一般老百姓别说买了,就是看都没什么机会。直到13世纪纤维纸普及,书籍的成本才降下来。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教会颁布了禁止普通百姓接触《圣经》的命令。这招太绝了,基督徒要信奉《圣经》里的教义,但他们读不到。怎么办?教会给你们讲啊。教会的想法很高明,垄断了权威,又垄断了对权威的解释,这下你们没辙了吧。的确没辙,只要看不到原件,教会说啥是啥,这就是知识垄断的力量。
教会没想到的是,一个叫蔡伦的中国人发明了很便宜的纸,另一个叫毕昇的中国人发明了活字印刷,还有一个叫古腾堡的德国人在毕昇死后四百多年用成本低廉的活字印刷把《圣经》印在了便宜的纸上,这下教会没辙了。马丁·路德看到机会来了,对基督教发起了进攻。
马丁·路德的战略非常巧妙。他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公民。前面说过,这个神圣罗马帝国是从西罗马分裂出来的,是今天德国的前身,而灭掉西罗马帝国的是日耳曼人。马丁·路德就从这里下手,坚定地走群众路线,他不说这场斗争是教会与教徒之间的斗争,而是日耳曼人和罗马人之间的斗争,这就激发了日耳曼人的民族感情。而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马丁·路德获得了商人阶层的支持,因为生意人不爱缴税。这样一来,马丁·路德的思想有了广泛的支持者。
马丁·路德用成本低廉的《圣经》和大量的宗教文章小册子来宣传自己的思想。要知道在那个时候,关于宗教的文章是用很“高大上”的拉丁文写的,一般人不认识。马丁·路德改用德语写作,大家都能看懂。于是满街都是用家乡话骂教会的大字报,中间还有不少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小段子。就这样,马丁·路德成了畅销书作家,而他的信众也就越来越多。
马丁·路德的成功终于使他完成了对基督教的改革。罗马一方被称为天主教,马丁·路德一方被称为新教,加上之前东罗马帝国搞出的东正教,马丁·路德用一支笔改变了整个基督教的版图。
英国vs西班牙:家务事一箩筐
马丁·路德的胜利让教会的影响力大大降低。在这之后的一段时间当中,欧洲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大航海时代是欧洲崛起的一个重要标志,先富起来的国家确实发挥了很大的带动作用,葡萄牙和西班牙先后组织了大规模的远航舰队,贸易繁荣让这俩国家赚得盆满钵满。但是,后富起来的国家,比如英国,并没有像葡萄牙和西班牙一样把主要精力放在海外贸易上,他们选择了另一个发家致富的办法。
英国人很聪明,他们看到了远洋贸易的一个弊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到一个欧洲人从未踏足的遥远大陆去做生意,但远渡重洋到达目的地之后,当地人还不一定愿意和你做买卖,这意味着巨大的交易成本和潜在风险。面对这个问题,英国人的对策很简单。既然西班牙人已经把远洋贸易这种高风险的事儿替英国人干了,那么英国人就等着西班牙的商船从自己家门口路过,之后把船上的宝贝抢过来不就得了。这办法和远洋贸易比起来风险低、收益高,英国人很高兴,西班牙人很郁闷。
当时西班牙的老大是腓力二世,他的个性跟汉武帝刘彻很像,喜欢到处约架。他和刘彻的区别在于,刘彻的爷爷和老爸留给他很多钱,而腓力二世的老爸留给他的是一屁股债。即便这样,腓力二世也跟欧洲的几个主要力量打了个遍,足见他确实是个很厉害的人物。到手的真金白银被英国人抢了,这事儿当然不能就这么算了。腓力二世要找英国人说道说道,去哪说呢?回家!腓力二世当时的老婆是英格兰女王玛丽一世。一个这么重大的外交问题就这样变成了小两口之间的家务事。
玛丽一世外号叫“血腥玛丽”,因为她对新教徒下手特别狠,曾经一把火烧死了300多名新教徒。后来一个巴黎酒保把兑了伏特加的番茄汁称为“血腥玛丽”就和她有关系。玛丽一世的老爸是亨利八世,是都铎王朝的第二任君主,风流韵事一箩筐。他为了跟原配离婚娶“小三”,彻底和罗马教会翻脸,转信新教。我猜玛丽对新教徒之所以下手这么狠,跟他爹当年的荒唐事儿多少有些关系,因为玛丽的亲妈就是那个被离婚的原配。
腓力二世和玛丽一世的家庭会议开得很不愉快,玛丽就说了一句话:“老公,我从你这拿点儿东西回娘家补贴补贴家用,至于你生这么大气吗?”腓力二世被顶得一句话没说出来,只好夹着枕头睡沙发去了。
这事儿当然不会就这么算了,玛丽一世死后,她的异母弟弟爱德华六世成了英格兰国王,小舅子继续到姐夫家占便宜。再后来,玛丽的异母妹妹伊丽莎白一世成了英格兰女王,小姨子还到姐夫家占便宜。腓力二世崩溃了,“你们都铎家的人有完没完啊啊啊……”
伊丽莎白一世的亲妈就是亨利八世要娶的那位小三,所以她采取了同情新教的态度。腓力二世看在亲戚的份上并没有马上动手,而是做了一个很奇怪的决定,他向伊丽莎白一世求婚了。这让人很费解,小姨子占姐夫的便宜好歹还能说她几句,但是如果把小姨子发展成老婆,腓力二世的处境不就又回到当初的起点了么?好在伊丽莎白一世拒绝了腓力二世的求婚。
1588年,腓力二世组建的无敌舰队远征英格兰,年度大戏“怨念姐夫因爱生恨pk大龄剩女小姨子”终于上演。结果呢,小姨子把姐夫给揍得满地找牙。打这以后,西班牙开始走下坡路,英国则朝着日不落帝国的光辉未来迈进。
【1】舒国滢:《波伦亚注释法学派:方法与风格》,《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2】o.f.robinson, t.d.fergus, w.m.gordon.european legal history: sources and institutions, 44-45.
【3】[葡]叶士朋:《欧洲法学史导论》,吕平义、苏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1页。
【4】同上书,第123页。
【5】[英]梅特兰等:《欧陆法律史概览》,屈文生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