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哲学这个词儿是莱布尼茨创造的,被康德接受之后,经过黑格尔的使用,现在用来指代一门让人很头疼的学问。这几位“大神”都是有故事的人,我们后面会聊到。从名字上可以大致看出,法哲学跟哲学这两门学问有很密切的联系,所以懂点儿哲学大致上就能聊聊法理,懂点儿法理大致上也能聊聊哲学。这本书就打算聊聊这门看起来很枯燥,实际上是非常有趣的学问。
法哲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以前,但那个时候的文献少得可怜,流传下来的只言片语也多数经过后世学者的加工。古希腊以后,各种文献才逐渐多了起来,尤其是造纸术和活字印刷得到普及之后,记载各种学说、观点、论述的文献更是汗牛充栋。随着人类步入信息化时代,我们面对的难题已经不再是知识匮乏,而是信息过载。
前人写得很欢乐,可苦了法学院的学生们。靠ctrl+c和ctrl+v搞出来的文献综述很难逃过法理老师的火眼金睛,挂掉期末考试可不是什么让人喜闻乐见的事儿。可是,文献无边、回头不见岸的滋味确实不太好受。如果我们能大致了解法哲学作为一门知识的发展脉络,顺便还能聊聊大牛之间的各种人物关系,比如谁和谁是好朋友,谁和谁不对付,应该是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要做的就是这样的尝试。接下来要划重点了。
书中所有以“我认为”(包括但不限于:我发现、我觉得、我看来……)开头的句子,大家千万认真……好吧,听听就好。
我认为,法哲学知识脉络的发展进路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是学者提出的学说,二是提出学说的学者。所以这本书会聊到很多观点和提出这些观点的人。因为受到水平篇幅的限制,涉及的人物很有限。如果一定要找出在本书中所出现的诸位大牛之间的共同点,那么大概就是这些牛人要么特能写,要么特能说,要么既能写又能说,而且都是有故事的人。换句话说,这些法哲学历史上的神级人物,他们的思想极为深邃,学说极为精妙,文章极为难懂,逸事极为好看。
我觉得,如果说法学研究的内容与规则有关,那么法哲学要琢磨的一件事情就是规则的合法性。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哲学家们,很多人都尝试给出自己的答案。学者们从古希腊甚至更早的时期就开始了这种努力。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法的思想应运而生,它高举理性的大旗,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占据着统治地位。吊诡的是,作为经验事实的行为规则却要在超验的自然法中寻求合法性,这让法哲学家们非常不爽。尤其是看到隔壁搞自然科学的学者们干得风生水起,法哲学家们也打起了方法论的主意。功利主义就此横空出世,对着自然法理论一顿狂锤。
借助类似于自然科学的经验的方法,法哲学关于规则的研究变得越来越“科学”了。但是,功利主义始终面临如何衡量功利的问题。没有衡量功利的一般性单位,我们就很难“科学”地说某项规则比另一项规则更优越。于是,功利主义针对自然法理论的炮火渐渐变得稀疏了;与此同时,自然法理论也在积极修正自己的观点,以迎合这个世俗的、经验的世界。学者也开始新的理论尝试,法哲学迎来了百花齐放的日子。
在我看来,法哲学的发展过程与自然法理论的兴衰演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不过理论解说如何顺应事物发展的趋势,还要在实践中观察。毕竟,用实然解释应然是件很吃力的事情,反之亦然。
那么,就让我们从头开始讲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