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出场的是一位跨界玩家,约翰·洛克。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的本职工作是医生,但他还是英国财政大臣的秘书、经济学家、教育家、政治学家和哲学家。
洛克生于1632年,他和斯宾诺莎同岁。不过斯宾诺莎是射手座,洛克比他大了3个月,是处女座。我一直不太明白为什么处女座如此招黑,黑格尔(1770年8月27日)和托尔斯泰(1828年9月9日)是处女座的,咱们前面说过的伊丽莎白一世(1533年9月7日)和路易十四(1638年9月5日)也是处女座的。
洛克的老爸也叫约翰·洛克,据传洛克的老妈是位大美人,这两口子都是虔诚的清教徒。洛克在出生的同一天接受洗礼,但清教家庭的背景并没有让洛克当然地接受清教教义,他反而对这个激进的独立教派的主张很不感冒。
洛克15岁的时候,在他老爸的一位朋友的资助下到伦敦的西斯敏斯特公学读书,这是一所很有名的学校,是英国九大公学之一,如今国会大厦、西斯敏斯特大教堂和大本钟就在学校旁边。洛克从西斯敏斯特公学毕业后进入牛津大学,他在这里读到了笛卡尔的著作,认识了波义耳和胡克,并将主要精力投入医学当中。
1666年,洛克认识了财政大臣沙夫茨伯里伯爵。伯爵是英国辉格党的创立者之一,在英国政治史上有很大影响。在治好了伯爵的肝病之后,洛克成为他的助手。这一年,伦敦大火烧掉了包括圣保罗大教堂在内的大量建筑,伦敦城有六分之一的建筑葬身火海。但是,正像俗话说的“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这场大火也终结了让伦敦人口减少了十分之一的鼠疫。这一年,12岁的康熙皇帝已经当了将近五年的老大,不过这个时候他还没亲政,真正说了算的是康熙的奶奶博尔济吉特·布木布泰,这老太太的谥号我们很熟悉——孝庄文皇后。3年后,康熙皇帝领着一群少年在紫禁城里和鳌拜摔跤的时候,洛克正在伯爵家里埋头写一本叫作《人类理解论》的专著。
1675年,沙夫茨伯里伯爵陷入政坛危机,迫于形势,洛克不得不逃到法国。这一年,康熙的日子也不太好过,吴三桂正在西南闹得不亦乐乎。4年之后,随着沙夫茨伯里伯爵的境遇好转,洛克重新回到英国。但是没过多久,1683年,洛克又被怀疑涉嫌刺杀查理二世的阴谋,虽然没什么直接证据能证明洛克参与了刺杀,但他还是跑到了荷兰。这年,康熙派施琅收复了台湾。
洛克在荷兰一直待到光荣革命结束,直到1688年才重返英国。洛克在第二次返回英国之后,开始大量出版自己的著作,《人类理解论》《政府论》等著作都是在这个时期面世的。再后来,由于身体越来越差,洛克接受了他曾经的恋人玛莎姆的邀请,在她的乡下住所养病。也是在这段时间,洛克与牛顿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洛克在1704年去世,他一生未婚,也没有子女。
自由思想的始祖
洛克的思想在美国有很大的影响,而且不仅局限在政治领域。我们都知道美国人有钱任性,敢想敢干,而带动美国发展的一个重要思想正是自由主义。自由主义运动发端于17世纪,洛克正是自由主义的一位重要的开拓者和阐释者。
自由主义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个人主义的兴起。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哲学当中,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从根本上把人作为社会的成员看待,他们都是从如何构建一个良好社会的层面去勾勒人追求善的路径。个人主义发端于犬儒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犬儒的“出世”也好,斯多葛的“入世”也罢,个人对于理性的追求成了生活中不能或缺的重要内容。
随着基督教的兴起,个人主义在指引信徒们寻求救赎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每个人都有原罪,每个人就都要争取获得救赎,这条路只能靠自己走,别人帮不上忙。天堂的门票实行一人一票,你带不了别人,别人也带不了你。但是,随着教会势力壮大,尤其是教会取得超越国家政权的权威之后,实际控制了人们的信仰和道德实践,信什么、不信什么、怎么信都由教会说了算。这时候,信仰就成为社会层面的问题,而不再是个人的事情了,因为教会首先要考虑的是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新教兴起中断了基督教会对信仰的垄断,马丁·路德重提保罗“因信称义”的思想,于是信仰的问题重新成了个人的事情,而与社会没什么关系了。但新教与教会势均力敌,谁也没能把对方彻底驳倒,于是人们需要面对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怎样在思想和伦理上调和个人主义和有序的社会生活?前面我们说过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怀疑论,这里面包含了一个重要的判断:“我怀疑”可以推导出我存在,但是“我怀疑”不能推导出别人的存在,因此笛卡尔以后的哲学或多或少都是个人主义的,也是自由主义的。
在洛克所处的时代,这种个人主义思潮集中体现在知识和经济领域,人们以个人为中心去认识世界和积累财富。但是单一民族国家的兴起限制了个人主义在伦理上的发展空间,所以才有浪漫的卢梭和极端的尼采,这个我们后面会提到。
洛克的经验主义
在哲学上,洛克将事物的性质分为主性质和次性质。主性质是与事物不可分离的性质,主要有形状、运动或静止的状态和数量等;次性质是事物其他的各种性质,主要有颜色、声音、气味等。【1】洛克认为主性质存在于物质当中,而次性质存在于人的知觉当中。洛克的二元论观点并不是什么新理论,但是在量子力学出现之前,这种理论支配着物理学。【2】
洛克承认理性在人类认识世界中的重要作用,但他不接受将三段论作为理性全部内涵的观点。洛克认为,我们的全部知识都是由经验来的。这个观点现在看来平淡无奇,但在当时可谓石破天惊。从柏拉图开始一直到笛卡尔,大家都认为,我们在实际感知世界之前已经认识了世间事物。这些知识来自上帝,基于理性,是先于经验的。
这里面涉及一个西方哲学当中的根本性分歧,这个分歧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时代就已经开始了。柏拉图认为,我们的内心当中先有了“人”这个概念,之后在现实世界当中认识了隔壁老王,我们发现隔壁老王的特征和人这个概念所具有的特征能够对应上,于是隔壁老王就是人。而亚里士多德不一样,他认为我们认识了隔壁老王之后,又认识了对门老张、后院老李和隔壁村的小赵,我们从这些人身上抽象出共同的特点,之后形成了“人”的概念。
2017年有一部很受欢迎的美剧,叫作《副本》(ed car-bon)。讲的是未来三百多年之后,人的意识(记忆和知识)被数字化,存储在一种叫作“皮质盘”的东西里面,这个皮质盘可以植入任意一个躯体当中,一个躯体坏掉了,还可以更换一个新的躯体。而且那些有钱的超级玩家还可以使用云技术,将皮质盘的内容上传到云端备份,技术的进步让人的意识能够永远存在。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对于躯体来说,皮质盘里面存储的意识在这个躯体存在之前就已经产生,这个意识当中的记忆和知识就先于这个躯体的自身经验而存在,因此是先验的。这就意味着这个躯体知道糖是甜的、盐是咸的,但他(她)自己还什么东西都没有吃过。这个状态就是以笛卡尔为代表的理性主义者的基本立场。
洛克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这想法很扯。而且根本性的问题是,知识最初是如何产生的?记得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生病要吃中药。当时我妈告诉我这种黑色的药汤是甜的,于是我美滋滋地把一大碗中药汤干掉了。这件事的后果是,从那以后我对所有黑色的液体都有一种深深的厌恶,这种厌恶后来被我毫不犹疑地适用到可乐上面。对于我的这个看法,我妈没做任何尝试来纠正这个明显的错误,而是告诉我:“儿子,那种装在玻璃瓶里冒气泡的黑水也是中药熬出来的。”直到上了中学,我才从同学那里知道我错过了什么。
洛克在《人类理解论》中说:
那么我们且设想心灵比如说是白纸,没有一切文字,不带任何观念,它何以装备上了这些东西呢?人的忙碌而广大无际的想象力几乎以无穷的样式在那张白纸上描绘了的庞大蓄积是从何处得来的?它从哪里获有全部的推理材料和知识?对此我用一语回答,从经验: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在经验里扎着根基,知识归根结底由经验而来。【3】
洛克认为人的观念有两个来源,一是感觉作用,二是对我们自己的心灵活动的知觉。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那么,洛克接下来的结论就变得顺理成章了。
中午吃什么,我们要思考。(这种终极问题是很让人头疼的。)
我们思考依靠的是观念。(麻辣小龙虾是个观念,水煮鱼也是。)
观念来自我们的经验。(这两样我都吃过。)
任何知识都不能先于经验。(这两样都好吃。)
两种“自然状态”的比较
洛克的法学思想也植根于他的自由主义立场。他不接受“君权神授”的观念,在他看来这种观念根本站不住脚。欧洲人很重视血统,一个叫罗伯特·费尔默的英国政治思想家把血统论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他认为君主拥有着高贵的血统,这个血统可以一直追溯到人类诞生之日。所以,老大生出来的自然就是老大。
洛克用一种很欢乐的方式反驳了这种观点:既然君主的血统可以追溯到人类诞生之日,那么毫无疑问,这个高贵血统一定是从亚当那里传下来的,因为他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男人。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按照嫡长子继承的传统,亚当的长子可以当老大,他的长孙可以当老大,就这么一代一代往下传。可是,亚当的后代中每一代只能有一个长子,所以有资格当老大的就只有一个人。那么,世界上那么多老大都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亚当和夏娃再厉害,也不能保证自己生下来的孩子代代都是同卵n胞胎吧。
既然君主的权力不是来自上帝,那么这种治理国家和社会、可以统治所有社会成员的权力来自哪里呢?洛克的答案是——社会契约。在这一点上,洛克和霍布斯的立场是一致的,而且他也认同人类在进入政治社会之前存在一种自然状态。但对于自然状态下人类的生存状态,洛克与霍布斯的看法就不一样了。我们前面说过,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战争状态,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而洛克的自然状态并不是这样。
洛克认为,自然状态是自由、平等、和平的。洛克的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备无缺的自然状态,他们在自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而无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意志”。洛克写道:
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极为明显,同种和同等的人们既毫无差别地生来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样的有利条件,能够运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应该人人平等,不存在从属或受制关系。【4】
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下,“有一种为人人所应遵守的自然法对它起着支配作用;而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指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5】洛克将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享有的权利归纳为:生存权、自由权、平等权和财产权。【6】
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下,每个人既是法官也是执法者。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人们在保护自己的利益的时候,怎样做才是适当的?在洛克的自然状态下,实施报复是被允许的,但是问题是报复到什么程度。所以,洛克承认他的自然状态并不是完美的状态。他认为,自然状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缺少一种确定的、规定了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以作为大家共同同意接受和承认的区分是非的标准以及裁判一切纠纷的制度;二是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公正的裁判者;三是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其得到应有的执行。【7】
对于自然状态的这些缺陷,洛克的解决方案是社会契约。
如果人在自然状态中是如前面所说的那样自由,如果他是他自身和财产的绝对主人,同最尊贵的人平等,而不受任何人的支配,为什么他愿意放弃他的自由呢?为什么他愿意丢弃这个王国,让自己受制于其他任何权力的统辖和控制呢?对于这个问题,显然可以这样回答:虽然他在自然状态中享有那种权利,但是这种享有是很不稳定的,有不断受到别人侵犯的威胁……这就使他愿意放弃一种尽管自由却是充满恐惧和经常危险的状态;因而他并非毫无理由地设法和甘愿同已经或有意联合起来的其他人们一同加入社会,以互相保护他们的生命、特权和地产,即我们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
因此,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8】
在社会契约上,洛克与霍布斯的区别在于,霍布斯把社会契约看作公民完全臣服于国家的条约,而洛克则认为社会契约是公民将实施自然法的权利让渡给了国家。正是由于这个区别,霍布斯的观点成了集权主义的理论根据,而洛克的学说则催生了权力分立的社会实践。
洛克认为,国家的立法、行政和外交权力应当是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但是他也承认行政和外交的权力在实践当中很难做出明确的区分。洛克说过,“哪里没有司法来保障人们的权利……那里就肯定不再有政府存在。”【9】但他并没有明确提出司法权的概念。美国的政治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基于洛克的理论框架,只不过美国人在洛克理论的基础上更近了一步,设计出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制度架构。
洛克认为,自己对世界的理解很清晰,对经验主义的论述很到位,于是他双手叉腰,对着海峡的另一边高喊:“还有谁?”
在海峡的对岸,有个年轻的德国人挺不客气,回了一句:“你过来呀!”这个胆大包天的德国人叫莱布尼茨。
【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第146页。
【2】同上。
【3】转引自[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第140页。
【4】[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翟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页。
【5】同上书,第6页。
【6】同上书,第18—20页。
【7】[英]洛克:《政府论》(下篇),第77—78页。
【8】[英]洛克:《政府论》(下篇),第77页。
【9】同上书,第1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