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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点,我们在讲法哲学:法理大师们的趣味史 第9章 笛卡尔:熊孩子不一定没出息

经验主义者的阵营咱们就先说到这儿。接下来我们要把目光重新投向欧洲大陆,说一下理性主义阵营当中的各位“大牛”。这时候两边儿还没打起来,双方都很有默契,各自在家专心磨刀。在英国和西班牙忙着打架的时候,一个不起眼的国家正在悄悄地发展,这就是荷兰。

在16世纪之前,被称为低地国家的荷兰一直在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之下。荷兰不仅海拔不高,而且在欧洲国家中的地位也不算高。之所以被称为低地国家,是因为欧洲主要河流的入海口都在这里,所以荷兰的水上交通便利,商业非常发达。商业发达意味着流动人口多,所以这里对各种文化都怀着比较包容的心态;商人集中的地方,大家的思想也不那么循规蹈矩,比较活跃务实,所以这里对各种学说都抱着比较开明的态度。就这样,荷兰成了各种新思潮的集散地。

荷兰为什么能够成为哲学家的天堂?最重要的原因是:荷兰人太忙了。他们在忙着赚钱,哪里有时间管什么哲学和宗教之间的劳什子。但是,当时的社会很乱,时不时要出去约架。荷兰人肯定不会出去打架的,风险太高,而且耽误生意。那怎么办呢?雇人呗。于是一不小心,荷兰人雇到了一位赫赫有名的大牛——笛卡尔。

熊孩子笛卡尔

笛卡尔1596年出生在法国,他比培根小35岁,比霍布斯小8岁。那时候万历皇帝因为吵架输给了东林党人,正躲在宫里生闷气,已经十几年不见大臣了。笛卡尔是个官二代加富二代,家里不差钱。他一岁多的时候母亲因为肺病去世,父亲再婚,笛卡尔在姥姥家长大。这些条件让笛卡尔很顺利地成为一个标准的“熊孩子”。他小时候身体不太好,家里就和学校打招呼,免了笛卡尔的早自习,这就让他养成了睡懒觉的习惯。后来笛卡尔几次搬家,为的就是让前来拜访的人找不到他,好安静地睡个懒觉。这个习惯一直伴随笛卡尔一生,直到他遇到那位最不该遇到的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

和所有的熊孩子一样,笛卡尔喜欢问一些不着调的问题。他经常把老师问到崩溃。

老师让他好好学习,他就问:“为啥要好好学习?”

老师告诉他好好学习为了将来能找个好工作,他就问:“为啥要工作?”

老师告诉他工作是为了赚钱养家,他就问:“为啥要赚钱?”

老师告诉他赚到钱填饱肚子才能去追求人生理想,他就问:“为啥要去追求人生理想?”

老师告诉他有梦想的人生才有意义,他就问:“啥是人生的意义?”

老师只好告诉其他的同学:“去把我的教鞭拿来!”

笛卡尔熊归熊,但是不虎,他很知道好歹,哪些话说得哪些话说不得,他心里门儿清。1616年,笛卡尔从学校毕业之后,决定读一读“世界这本大书”。不过,读的方式很特别——他决定去当兵。

就在笛卡尔从学校毕业决定去参军的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对他影响很大的事情。伽利略的对头攻击他为哥白尼学说辩护的论点,控告他违反基督教义。伽利略闻讯后,在1615年底去罗马为自己申辩,乞求教廷不要因为他支持了哥白尼的观点而对他施加惩罚,也不要公开压制他宣传哥白尼学说,教廷默认了前一要求,但拒绝了后者。1616年,教皇保罗五世下达了著名的“1616年禁令”,禁止伽利略以口头或文字的形式保持、传授或捍卫日心说。这件事情让笛卡尔决定不发表他撰写的《宇宙论》,因为这本书中包含了两个异端学说:地球自转和宇宙无限。【1】

笛卡尔当兵这段时间战事并不吃紧,所以他过得相对轻松,也有时间进行思考。按照笛卡尔自己的说法,他主要的哲学观点都是在这段时间形成的。在笛卡尔最终决定离开军队,坐下来开始写作的时候,明思宗朱由校正在宫里热火朝天地干着木匠活,魏忠贤则在宫外大耍威风。笛卡尔在这段时间写下的著作为哲学史开启了新的篇章。笛卡尔的这些著作是如此重要,以至于罗素称他为近代哲学的始祖。

我思故我在

笛卡尔继承了苏格拉底的精神,他不断地怀疑和质问。直到有一天,他的怀疑精神把他自己都吓呆了。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怀疑的,也没有什么是确定的,唯一一件真实、确定的事情就是“我怀疑”。于是,就有了笛卡尔那句著名的“我思故我在”。

这是一句常被误读的话,什么“存在的原因是思考”“不思考的人生没有意义”,类似的误读不一而足。其实,这句话实实在在地揭示了西方哲学思维的缜密。“我思”与“我在”不是因果关系,千万不要被中间那个“故”给迷惑了,他们之间是基于理性而联系起来的演绎关系。“我思”是真,那么可以推导出“我在”是真。“我不思”能不能推导出“我不在”呢?答案是不确定,因为我不思的时候,我在不在谁也不知道。这不是抬杠么?对了,在希腊哲学的影响下,笛卡尔的怀疑正带领我们开始这场漫长的抬杠之旅。知道苏老师为啥这么招人恨了吧?

笛卡尔为哲学找到了原则,尽管枯燥,但是有效。那就是所有的结论都要经得起怀疑,这是很科学的原则。那么,用什么办法才能得出经得住怀疑的结论呢?笛卡尔的答案是:几何学。

笛卡尔所处的时代,欧几里得几何学占据着霸主地位。靠着几条简单的公理和公设,以及严丝合缝的推理,来自自然又超乎自然的欧氏几何在后世两千多年中让数学家们顶礼膜拜。这让笛卡尔相信,理性可以像几何一样超越客观世界,还能帮助我们认识和解释客观世界。所以,很多哲学家也是数学家。笛卡尔就是一位,他发明了解析几何,用代数解决几何问题,他的平面直角坐标系我们现在还在用。

很多人就是因为被笛卡尔虐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所以选择了法学专业,为的不过是远离这些让人崩溃的数字和图表。但是,在我们满怀逃脱魔掌的庆幸,美滋滋地坐在法理学课堂上的时候,这个阴魂不散的小胡子法国人笑嘻嘻地又出现了。“嗯,解析几何确实有点枯燥。不如换个口味,我给你们讲讲在哲学领域怎样用几何学的方法来认识我们所处的世界吧。这可是我最新的研究成果,一般人我不告诉他呦!”大家可以脑补教室里爆发出的惨叫声,这是何等的绝望和怨念啊。

笛卡尔把他在几何学的经验移植到了哲学上,试图在一些公设的基础上,用演绎的方式推导出一个哲学世界。这个想法很棒,但做起来很难。笛卡尔的思路大致是这样的,“我思故我在”是一个公设,也是演绎的起点。

我在怀疑。(对。)

我存在。(这是笛卡尔说的,就先当他是对的。)

既然我在怀疑,那么我是不完美的。(废话,有颜有钱的人不需要怀疑人生。)

我知道我不完美。(对,镜子每天都在提醒我。)

那么一定有一个完美的概念。(对,白富美和高富帅的存在就是证明。)

那么什么是完美的呢?(前座的“班花”或者隔壁的“校草”?)

答案是只有上帝。(什么?)

理解二元论

笛卡尔的思辨里面涉及两个基本的问题:一个问题是世界的本质是什么?我们把这个问题叫作本体论。另一个问题是哪些知识是真实的?我们把这个问题叫作认识论。笛卡尔在这两个问题上都有贡献,所以才被称为近代哲学的始祖。他在本体论上是一个二元论者,在认识论上推崇演绎法。

作为二元论者,笛卡尔把世界分为物质的和精神的。二元论很好理解,因为它非常直观。我们的内心是精神的,而我们所处的世界是物质的。

二元论让我们能够把人的精神世界与人所处的物质世界区隔开来。外界带给我们的快乐与痛苦都要通过人的内心来过滤,之后才能最终呈现在我们面前。物质世界带给我们的影响一定是有限的,我们不仅可以用精神世界来控制物质世界产生的痛苦,而且可以用精神世界来放大物质世界带来的快乐。所以,在精神世界中,我们是无敌的。也是基于这个原因,二元论很难被驳倒。我们的确生存在一个物质世界当中,但是你凭什么说这个世界就一定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我心灵的产物?

想想《黑客帝国》和《盗梦空间》的故事吧,我们到底存在于哪里?是泡在黏糊糊的营养液当中,还是在某个人的梦境里?如果你是尼奥,面对墨菲斯手里的红色药丸和蓝色药丸,你会选哪个?很多人嘴上说着选红色,但是身体却很诚实地想去选蓝色。现在有很多鸡汤文,让我们相信所有的安排都是最好的安排,人不要与命斗,要听从自己的内心。听从内心?呵呵。“从”“心”这俩字放在一起读什么?“怂”!这不就是阿q精神么。

阿q精神好与不好,我们不去讨论,但二元论确实可以让人放下压力活着,哪怕活得没脸没皮。但是,有个问题是二元论很难解决的。那就是如果影响我们情绪的人是我们爱的人,那么二元论就不那么灵光了。《盗梦空间》里,小李子不管是在别人的梦境中还是在自己的梦境中,都能够如鱼得水,俨然是上帝一般的存在。但是,一旦小李子看到疾驰的火车或者自己的一双儿女就直冒冷汗。当他的亡妻出现的时候,小李子就彻底怂了。所以说,你觉得冷,不是真的冷,因为你还没穿秋裤;你妈觉得你冷,才是真的冷,你不穿秋裤试试。

在《盗梦空间》中我们还能找到二元论带给我们的另一个终极问题。在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小李子和他的亡妻有一段对话,小李子的亡妻指责他一直在用他自己的一套观念蒙蔽自己,并追问他:“你真正相信的是什么?你又感受到了什么?”小李子的回答是:“罪恶感(guilt)”。这是西方文化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特点,一切的一切都有关于救赎。在《盗梦空间》的尾声,我们能看到一直执着于自己是否身处梦境的小李子终于回到家中,与自己的一双儿女团聚之后,已经不再关心自己是否在做梦了,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定格于那个仍在旋转却将倒未倒的陀螺,其中的隐喻似乎正在于此。

所以,好莱坞拍出的一些触碰人心的电影很多是关于救赎的,《黑客帝国》和《盗梦空间》是如此,《魔鬼代言人》和《雨人》也是如此。常见的桥段是主角站在落地窗前,俯视夜空下璀璨的城市,心中却无比空虚。而在他(她)决绝地放弃了世间繁华之后,终于找到了心灵的宁静。这就是救赎的力量,在得到心灵救赎之后,便可以不再在意外物和人间是非纷扰,空即是色,色即是空了。

笛卡尔的另一个贡献是他的认识论。刚刚我们说过,他推崇演绎。他的演绎是从几何学中来的。

和所有的演绎法一样,笛卡尔的演绎法需要一个基础或者演绎的起点,那就是必须有一个不证自明的前提。在欧氏几何当中,这个不证自明的前提是公理和公设。在笛卡尔的哲学体系当中,这个不证自明的前提是“我怀疑”。

笛卡尔为演绎的方法设定了四条原则:

一、凡是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到的东西,我决不把它当作真的加以接受;

二、把我所考察的每一个难题按照可能和必要的程度分为若干部分,以便一一妥为解决;

三、按主次顺序进行我的思考,从最简单、最容易认识的对象开始,一点一点逐步上升,直到认识最复杂的对象,就连那些本来没有先后关系的东西,也要给他们设定一个次序;

四、在任何情况之下,都要尽量全面地考察,尽量普遍地复查,做到确信毫无遗漏。【2】

笛卡尔的演绎法对法学的发展至关重要。一切推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证明的推理,亦即关于观念之间的关系的推理;另一类是或然的推理,亦即关于事实与实际存在的推理。这两种推理后来被命名为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

如果将这两种推理用于法律推理,用现代逻辑成果可以这样定义:形式的法律推理是以法律规则中逻辑常项的逻辑性质为依据的推理。实质的法律推理是以法律规范的内容、立法的目的和以立法基本价值取向为依据的推理。【3】在遵循大陆法系传统的国家,包括中国,法官“在适用法律过程中运用的形式推理主要是指演绎推理,或者说,主要是指通常讲的三段论的推理方式”。【4】我们假定,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法律事实已经确定(实际上这事儿挺难,有的时候比找法难多了),那么法官要做的是寻找正好适用于此法律事实的法律规则(也就是找法)。如果法官找到了适用的法律规则,那么不外乎就是这么两种可能:一是判决合法且合理,二是判决合法但不合理。如果法官找不到可以适用的法律规则,那么就有四种可能:一是可以找到相近的法律规则类推适用;二是发现了法律漏洞;三是法律规则含混不清;四是有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则可以适用,但规则间相互抵触。

除了对法律事实找到了适用的法律规则并作出合法且合理的判决之外,其他几种情况“是人类,也是立法所不能摆脱的困境。其一是我们对事实的相对无知;其二是我们对目的的相对模糊。……人类立法者根本不可能有关于未来可能产生的各种情况的所有结合方式的知识。这种预测未来的能力的缺乏又引起关于目的的相对性的模糊性”。【5】这就要运用司法解释进行实质推理。实质推理是在法律原则下进行的,由于这种推理依赖于内容,没有普遍性,缺乏必然性,因而其恰当性和说服力是可反驳的。

这下看出笛卡尔要求演绎的前提必须是不证自明的有多重要了吧,这个要求是形式推理和实质推理的分界线,直接决定了推导出来的结论能在多大程度上站得住脚。

笛卡尔成名后接受了瑞典女王克里斯蒂娜的邀请去做哲学教师,女王是诚心邀请笛卡尔的。一般人请大牛来讲课,最多也就给报销个路费,女王请笛卡尔则直接派了艘军舰去接。但是,女王日理万机,每天的行程很紧张,所以她只能在凌晨5点左右上课。体质一般又爱睡懒觉的笛卡尔没能经受住斯德哥尔摩清晨的寒风,感冒后发展成肺炎,54岁的时候离世了。

笛卡尔的想象力打开了近代哲学的大门,他说过:“不管多么荒谬、多么不可置信的事,无一不是这个或那个哲学家主张过的。”笛卡尔的预言是准确的,幸运的是在他之后的一位哲学家不仅继承了他的怀疑精神,而且把他的想法几乎完美地呈现在世人面前。这位继承者的名字叫作斯宾诺莎。

【1】[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第81页。

【2】[法]笛卡尔:《谈谈方法》,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6页。

【3】参见梁庆寅、柯华庆:《论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在法治化过程中的定位——兼评张保生〈法律推理的理论与方法〉》,载《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4期。

【4】沈宗灵:《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38-440页。

【5】[英]哈特:《法律的概念》,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