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是英国人,他1711年生于爱丁堡。这一年,康熙皇帝正因为戴名世的《南山集》大兴文字狱。休谟的父母都出身名门,他老爸是霍姆伯爵家族的后裔,在爱丁堡当律师;他老妈是爱丁堡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尔科内爵士的千金。休谟的家庭算是法律世家,他也理所当然地被送到爱丁堡大学读法律,那年他12岁。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休谟在他的自传里说,他家里人认为他适合从事法律职业,但他除了追求哲学和普遍知识以外,对任何事情都有无法克制的憎恶。1734年,休谟在布里斯托经商,但是几个月之后他就发现自己不适合做买卖。于是,休谟去了法国,一待就是3年。
按照休谟自己的说法,他在法国的3年时间是愉快的。1738年,26岁的休谟完成了《人性论》。这本书在当时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休谟自己说:“没有任何文学尝试像《人性论》那样不幸。它直接从印刷机死产下来,甚至没有足够分量引起狂热分子的轻微怨言。”【1】1745年到1747年的两年间,休谟在几位法国贵族的邀请下担任公职,这段时间他省吃俭用积累了一笔财产。他一直觉得《人性论》的失败并不在于内容,而在于风格。于是他将《人性论》的第一部分改写为《人类理解研究》,这回好像卖得还不错。
在这之后,休谟出版了一系列专著,《道德原理研究》是根据《人性论》的第二部分改写的,《政治论说文集》也在这段时间面世。1752年,苏格兰律师协会让休谟做他们图书馆的管理员,虽然薪水微薄,但休谟有机会大量阅读文献,并开始计划《英国史》的写作。
休谟本来对自己的《英国史》抱有很高的期望,但是这本书第一卷的销量已经不能用惨淡来形容了。《英国史》第一卷出版当年,英伦三岛一共卖了42本。一般人遇到这事儿恐怕早就崩溃了,但休谟不是一般人,他就是这样的汉子!第一卷卖得不好是吧,休谟抡起胳膊开始写第二卷。结果呢?大获成功!《英国史》让休谟获得了他本寄希望于《人性论》带给他的声望。
1763年,休谟作为英国驻法国大使赫特福德伯爵的秘书来到巴黎。对于这件差事,休谟在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是伯爵再三邀请,休谟只好从了。对于在巴黎的经历,休谟是这样形容的,“不明白风度有多么巧妙的影响,就不会明白巴黎不同等级、不同地位的男男女女是怎样接待我的。我越在他们过度的礼貌殷勤面前退缩,就越会收获过度的礼貌殷勤。无论如何,与世界各地这么多聪明、博学、礼貌的伙伴一起生活在巴黎,实在令人满意。我一度准备终老斯乡。”【2】不难看出,休谟在巴黎过得挺开心,这段时间他还结识了伏尔泰和卢梭。这俩人是对冤家,但他俩对休谟的印象都不错。
后来,卢梭还接受了休谟的帮助,在英国躲了一段时间的风头。虽然二人最后也闹得挺僵,但休谟对卢梭的评价依旧很中肯。1768年,休谟回到爱丁堡,在这之后他又短暂出任公职,之后便一直埋头写作,直到他1776年去世。
怀疑理性主义
对于自己的性格,休谟是这样总结的,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性情温和的人。开朗、合群、愉快、有所依恋,几乎没有仇恨的倾向,所有的感情都非常中庸”。【3】也许正是由于这样的性格,亚当·斯密在休谟去世后一封写给朋友的信里说,在人类弱点允许的范围内,休谟的智慧和品德已经接近人类的完美典范。
但是在哲学观点上,休谟和他的中庸个性恰恰相反,他的理论将给整个哲学世界带来一场巨大的风暴。在这场风暴之后,哲学家们花费无数心血建立起来的哲学大厦将会轰然倒塌。这让人很难接受,从苏格拉底开始,哲学已经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人类智慧,我们前面所说的不过是哲学这个庞大世界中的一点点皮毛。休谟哪来这么大本事,把一个如此庞大的学说体系弄得面目全非?嘿嘿,休谟还真就有这么大的本事,所以才能得到“破坏之王”的称号,他拆房子实在是太有一套了。
如果说斯宾诺莎把笛卡尔的怀疑论用数学的形式近乎完美地呈现在世人面前,那么休谟则把笛卡尔的怀疑论发展到了极致。我们说过,笛卡尔怀疑一切,但有一点是确定的,“我”这个怀疑者是存在的,所以才会有“我思故我在”这句话。休谟做的要比笛卡尔更彻底,他把“我”都怀疑掉了。休谟的做法很简单,随便在大街上找个人,问问他“我”到底是什么?是名字、意念还是肉体?说不上来了吧?如果还不服气,就让我们回忆一下电视剧《武林外传》里秀才和姬无命之间那场经典的对白吧。
姬无命:想怎么死,我成全你。下回出招用不着先喊。拿命来!
秀才:慢着,杀我可以,不过得先说明了,我到底死在谁的手里?
姬无命:废话,我呀。
秀才:我——是——谁。
姬无命:我怎么知道你是谁啊。
秀才笑眯眯地说:问题来了吧。
姬无命:什么意思啊?
秀才:这得从人和宇宙的关系开始讲起了,在你身上一直以来就有一个问题缠绕着你。
姬无命:什么意思啊?
秀才:我,是谁?
姬无命:这,我已经知道了。
秀才:不,你不知道。你知道吗,你是谁?姬无命吗?不,这只是个名字,一个代号。你可以叫姬无命,我也可以叫姬无命,他们都可以。把代号拿掉之后呢,你又是谁?
姬无命:我不知道,我也不用知道!
秀才:好,好,那你再回答我另一个问题——我是谁?
姬无命:这个问题已经问过了。
秀才:不,我刚才问的是本我,现在问的是自我。
姬无命:这有什么区别吗?
秀才:举个例子,当我用我这个代号来进行对话的同时,你的代号也是我,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是否意味着你就是我,而我也就是你?
姬无命:这个问题没什么意义嘛!
秀才:那就问几个有意义的。我生从何来,死往何处?我为何要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的出现对这个世界意味着什么?是世界选择了我,还是我选择了世界?
姬无命;够了!
秀才:我和宇宙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吗?宇宙是否有尽头?时间是否有长短?过去的时间在哪里消失?未来的时间又在何处停止?我在这一刻提出的问题还是你刚才提到的问题吗?
姬无命:我杀了你!
秀才:是谁杀了我,而我又杀了谁???
姬无命:是我杀了我?
秀才:回答正确!动手吧!
姬无命,卒。
懵圈了,是吧?别急,休谟还没放大招呢。
在把“我”这个概念怀疑掉之后,休谟抛出了他另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如果连“我”是谁都说不清、道不明的话,哲学该怎么往下发展呢?休谟的回答是:无所谓!对于我们即不能用演绎推导,又不能用经验感受的东西,就是无法掌握的。既然无法掌握,那么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不去掌握。爱咋咋地!
对于我们的人生而言,这些事物只有两种类型:一是能够影响我们的人生的事物;二是不能影响我们人生的事物。对于第一种事物来说,不管我们是不是认识它、掌握它,这些事物都会对我们的人生产生影响,我们能做的只有接受,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对于第二种事物来说,不管我们是不是认识它、掌握它,都不会对我们的人生产生影响,我们甚至根本感受不到这些事物的存在,所以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接下来,休谟就要告诉我们,该怎样在我们能力的范围内去认识这个世界了。
我们知道,理性主义者所使用的方法是演绎法,由于这种方法不能给我们带来新的知识,理性主义者受到了来自经验主义阵营的猛烈攻击。如果你以为这就是经验主义者打击理性的大杀器,可就大错特错了,理性主义的要害并不在于演绎法,而在于他们一个共同的基本信念:人的理性可以认识世界。
注意我的口型!人的理性可以认识世界。注意这句话里面的“理性”前面有个定语“人的”。上帝的理性不是用来认识世界的,而是用来创造世界的。植物没有理性,所以压根不用提。动物拥有有限的理性,所以只能认识有限的世界。你家的喵或者汪有能力和铲屎官互动,但也仅限于它们的生活领域内。还要注意,这句话里面的“世界”前面没有定语。人类理性的认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我们所生活的地球,而是能够触及宇宙的各个角落,已知的和未知的。经验主义者常常会对理性主义者的这个观点嗤之以鼻。人类呀,你们这么厉害,家里人知道么?对于理性主义者认为“人类,只有人类的理性能够认识整个世界”的观点,后来有个小个子宅男做了非常经典的概括,而且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独断论”。
独断论的危险在于,这种观点继续发展下去会带来一个必然的结论,那就是真理只能掌握在一个特定的主体手中,理性主义者将这个特定的主体称为“神”。那么问题就来了,这个神如果是个比较靠谱的神还好,他(她)会告诉世人要祛恶扬善、追求正义和真理,但是如果这个神不那么靠谱,让世人去做些个鸡鸣狗盗的事情,那可咋办?还记得我们在聊奥卡姆的威廉时提到的唯名论吧。这种观点就认为道德命令只有在存在着某一特定秩序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那么,当这一特定秩序发生改变的时候,道德命令必将随之改变。这种观点听起来耸人听闻,但是,在彭宇案之后发生的老人倒地扶不扶的争议,以及由此引发的关于社会道德的争论,不正是这个观点的一个注脚么?
休谟告诉我们:理性主义会带来独断论,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理性靠不住!刺激吧?
挑战经验主义
接下来,休谟向经验主义下手了。
休谟是怀疑论者,在面对经验主义的时候,休谟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哪些知识是可信的。休谟认为,可信的知识有两种:一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比如几何和逻辑;一种是我们自己感受到的经验,比如我们看到的颜色、听到的声音和摸到的形状。这让我们想到了什么?科学!我们知道科学依靠经验,通过归纳,总结出事物运行的规律,再不断用经验去验证这个规律。这是科学发现真理的一般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使用因果律,这是科学的基础。休谟首先奔着因果律去了,他认为这玩意儿压根不属于任何一种可信的知识。
休谟是这样颠覆因果律的:因果律是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呢?不是。因果关系是事物之间的关系,这就意味着因果律一定是作用于具体事物的。世界上之所以有白天和黑夜是由于地球自转,这事儿我们都知道。但是,在哥白尼发明日心说之前,大家一直认为地心说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在哥白尼之前,大家认为世界上之所以有白天和黑夜,是因为太阳在围着地球转。我们站在平坦的大地上,每天看见太阳东升西落,凭经验就能总结出地心说。同样的,我们借助天文观测和数学计算,就能看到天体运行的状态,我们也能够总结出日心说。所以,日心说和地心说都是人们在自身经验的基础上使用理性工具分析出来的。但是,对于一个从出生开始就失明的盲人来说,别说什么日心说、地心说了,光明和黑暗对他(她)来说都没有意义。所以,因果律是依赖经验的,不属于第一种可信的知识。
我们能不能通过经验感受到因果律呢?不能。在经验的世界当中,因果可以表达成:如果a发生,那么b一定发生。更准确的说法是,a发生在前,b发生在后;a与b发生的关系是必然的。比方说,早上公鸡叫,之后天就亮了。鸡叫在前,天亮在后,我们可以用经验看到因果律中的第一条。
那么,我们能不能用经验看到第二条因果律中的“必然”呢?不能。你可以说,鸡叫之后天就亮了是个错误的命题。那好,咱们换个正确的。比方说,万有引力让苹果落到地上。我们能够用经验看到因果律中的第一条,地球吸引力存在在先,苹果落地发生在后。那么因果律的第二条呢?这个“必然”你能看到、听到、感受到么?我们之所以认为a与b之间存在“必然”关系,是由于这两件事情总是在一起先后发生,a出现了,就会有b,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也会如此。这种对“必然”的认识并不来自经验,而是来自我们的主观判断。
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洛克和莱布尼茨的争吵吧?莱布尼茨说农场里的鸡看到农夫来了就知道有吃的。过了几个月之后,农夫拎着刀来了,鸡还会认为有吃的,这就是主观判断。有的时候主观判断是对的,有的时候是错的。统计学有句很经典的话,“相关性不代表因果性”。比如说,我每次在路边违法停车被罚款,都是因为有警察同志来开罚单,这里的相关性达到了100%。那么,我能不能说我被罚款就是因为有警察呢?不能。被罚款是因为违章行为。
再比方说,你在法理课上三次给女神写表白信都被拒绝了,这里的相关性也达到了100%。你能不能说你的情路坎坷是因为法理老师呢?肯定不能啊,你的法理老师没准也单着呢。所以,因果律不能用经验感受,不属于第二种可信的知识。
就这样,休谟说明了因果律既不是不依赖于经验的知识,也不是能够通过经验感受到的知识,因此,因果律不属于真实可靠的知识。我们无法确知因果关系是否存在,我们只是习惯于如此思维,进而相信它确实存在;一切所谓科学与知识,不过都是一套套人们自身的信念体系而已,所不同的只是由于一些我们并不能确知的原因,而使人们对其所持有的信念的强烈程度不同罢了。【4】
这还不算完,我们前面提到过《围城》里面李梅亭和阿福吵架的事情,这种“鸡生蛋”“蛋生鸡”的吵法是典型的循环论证。理性主义者不大可能犯这种错误。那么,谁会搞出循环论证的乌龙呢?经验主义者。当我们用因果律来证明世间的万事万物都遵循客观规律,就正好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事物遵循客观规律的前提是什么?是我们相信事物的产生和发展是有原因的。这不正是因果律么?用因果律证明因果律,不是循环论证是什么?而且,我们前面还说过,对因果律的认同会导致对客观规律的崇拜,对客观规律的崇拜会导致机械论,而机械论的极致就是决定论。决定论可是一种会让人极为悲观的论点啊,要不得,要不得!
休谟告诉我们:经验主义会导致决定论,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经验不靠谱!刺激吧。
破坏之王果然名不虚传。他把理性主义定性成独断论,等于砸断了理性主义的大梁;他抽掉了科学的地基,经验主义岌岌可危。哲学这栋大房子就靠理性和经验撑着,休谟上来就把这俩哲学的命根子干掉了,那哲学还剩什么了?啥也不剩。对了,休谟琢磨哲学是业余的。我们前面说过,他的主业是公务员和历史学家,搞哲学真的就是他有空的时候玩玩。就是这位业余哲学家,让哲学家们崩溃了。
休谟对哲学的贡献就是拆房子,他在经济学领域也曾经提出了一个很牛的观点:劳动力是财富的基础。这话听着耳熟吧?耳熟就对了,有个大胡子德国人也是这么想的。不过,这句话后面破坏之王还有一句:只有当人们受到刺激时,才会提供劳动。
古典自然法哲学的衰落
休谟还把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翻译成了英文,但千万别把休谟看成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成员。他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宣告了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终结。自然法有着悠久的历史,又经过无数大牛的琢磨,已经渐趋完善,但是如果认为自然法就此天下无敌,可就要悲剧了。自然法依靠的是理性和经验,使用的工具是归纳和演绎,我们熟悉的社会契约和天赋人权就是他们搞出来的。现在,这座看起来四平八稳的理论大厦面临巨大的挑战。休谟论证了理性靠不住,经验不靠谱。那么,用靠不住的理性或者不靠谱的经验提出的自然法理论,还能站得住脚么?在休谟之后,古典自然法哲学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当中。
但是,我们知道国家是存在的,法律也是存在的,如果休谟是正确的,我们应该站在什么立场上,用什么方法认识和理解法律呢?休谟认为不同社会有不同风俗,要从历史中寻找连续而普遍的人性原理。休谟曾经说过,法是不断变化的社会制度,它起源于社会常例,而不是人性。
在休谟之后,诞生了一系列法哲学流派,新自然法哲学、新分析实证主义、社会法学派、哲理法学派、经济分析法学派、新自由主义法学派、制度法学派……不同的法哲学流派都在用不同的视角去观察、分析和认识法律,他们也尝试在先哲的理论当中寻找自己的理论源流。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学术观点的兴起都或多或少得益于古典自然法哲学的衰落。
哲学大厦就这样被破坏之王砸得摇摇欲坠,而自然法哲学不过是这条绳子上的另一只蚂蚱。前面我们说过,自然法长啥样,谁都没见过。我们对于自然法的认识无非通过两种途径,要么靠理性,要么靠经验。但让休谟这么一说,我们还真就没有办法去认识自然法了。
就在大家茫然无措的时候,一个小个子宅男站了出来,他脚踏七色祥云,即将拯救哲学世界。休谟不就是拆了个大楼么?别怕!咱们再重盖一个不就得了。
这话说着容易,但是这个人还真做到了。这个小个子宅男拯救哲学世界,不是通过简单的修修补补,或者把不同的观点拿过来搅和搅和,他要用自己的理论重新构建哲学的体系。他叫康德,在哲学的世界中,他是一位巨人。
【1】[英]休谟:《英国史》,刘仲敬译,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版,第2页。
【2】[英]休谟:《英国史》,第5页。
【3】[英]休谟:《英国史》,第6页。
【4】[英]休谟:《人性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