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1724年出生在德国的哥尼斯堡(现俄罗斯加里宁格勒)。那年,在雍正皇帝治下的中国,另一个话痨出生了。这人我们很熟悉,他叫纪昀,字晓岚。是的,康德和纪晓岚同岁!
康德是个标准的宅男,据说他几乎一辈子没出过远门。那年头既没有电视也没有广播,互联网更是没影儿的事儿,宅在家里的康德只能把大量的时间花在阅读和写作上。就这一点来说,康德不太可爱,这位大师的话太多,也太难懂。这让后世的学生非常痛苦。
和很早就成名的纪晓岚不一样,康德成名很晚。他的一生过得很平淡而严谨,除了宅就是写作。海涅讲过一个段子,说康德每天下午都会按时出门散步,他出门的时间如此精准,以至于他的邻居都会根据他出门的时间来对表。唯一的一次例外是因为康德读卢梭的《爱弥儿》太入神而忘记了时间,搞得邻居以为这哥们儿挂掉了。康德这种近乎极致的geek精神,绝对配得上“宅男之神”的称号。
大学毕业后,康德想留校当老师,但是学校没要他。康德在做了几年家庭教师之后,才在大学得到了做私人助教的职位。但这份私人助教的工作是没有薪水的,康德的收入要由学生们分担。就是这样一份工作,康德干了15年。直到他46岁的时候,康德才取得大学教职。
1781年,康德出版《纯粹理性批判》的时候,纪晓岚正陪着乾隆在江南风流快活。1785年,康德埋头写《实践理性批判》的时候,纪晓岚正陪着乾隆在乾清宫的“千叟宴”上喝大酒。1790年,康德出版《批判力批判》的时候,纪晓岚正陪着乾隆在热河庆祝80大寿。纪先生有才是真的,话也不少。他和乾隆的关系不错,只是没电视里演得那么好;他跟和珅的关系一般,但也没电视里演得那么差。乾隆让纪大人待在身边是为了方便修志,他那话多的个性在老大面前并不太讨巧。电视剧看看热闹就好,千万别太当真。
十二字真言
康德不仅是个标准的宅男,而且身材很不伟岸,他的身高不到一米六。但就是这个小个子宅男,在哲学世界面临崩溃境地的时候站了出来,拯救了几乎被休谟打回希腊时代的哲学。康德在哲学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在法哲学领域当中更是如此,现在随便找本法理学教科书,都能在里面找到介绍康德法哲学思想的内容。
在读完休谟的论证之后,康德认为休谟说得没错。康德是非常明智的,在这个问题上,他觉得自己犟不过休谟,那就不犟了。的确,从现代人的角度观察,康德将要构建的哲学体系并不能完满回答休谟在他的怀疑论中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这里我们要提出非常重要的十二个字:关我屁事,关你屁事,重启试试。
这十二个字当中蕴含着极为深刻的人生智慧和非常实用的哲学立场。休谟的理论可以用“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来做一个简单的概括。前面我们说过,休谟继承了笛卡尔的怀疑精神,而且将这种精神发挥到了极致。笛卡尔怀疑除了“我”之外的一切,休谟把“我”都给怀疑掉了,“关我屁事”说的就是这一点。由于理性主义会导致独断论,休谟把理性主义推到了悬崖边上;由于因果论不属于任何可靠的知识,休谟把经验主义的地基拆了,要知道理性和经验是联结“我”与外部世界的桥梁,“关你屁事”说的就是这一点。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呢?面对哲学世界的巨大危机,康德陷入了沉思,他终于想到了十二个字当中最后那一句:重启试试。他也确实是这么做的。
在康德之前,哲学家们的理论是以我们所处的世界为中心的,人需要借助理性或者经验作为工具去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休谟认为,理性也好、经验也罢,都不能为我们提供关于这个世界的完整的知识,而且这两种方法为我们提供的某些判断其实就是错的。康德认同休谟的观点,我们的确不能完全依赖理性或者经验的工具去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那应该怎么办呢?康德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把我们以往的思路反转过来,既然我们不能用理性或者经验去认识世界,那就用理性或者经验去认识我们自己好了。
这个反转意味着对哲学体系的重新构建,为了建立一个新的、不同于以往的哲学体系,康德想了很久。多久呢?《纯粹理性批判》当中的思想在他很年轻的时候已经大致形成了,但是这本书是在他56岁的时候才完成。看到这里,我们不难想象当年康德的编辑面对这样一个患有重度拖延症的作者经历了什么。好在这本书最终顺利出版,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哲学的“哥白尼革命”
康德把过去那种以自然为中心,人的认识围绕自然(对象)而旋转的看法,变成以人的自我、主体为中心,自然、本体围绕着自我、主体而旋转的观念。【1】这就是康德著名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康德的思路大致是这样的,他首先把真实存在的世界和人类认识的世界区分开来,他将存在于真实世界当中的各种事物称为物自体,将存在于人类认识到的世界当中的各种事物称为表象,将连结物自体和表象的桥梁称为先天认识形式。人类永远不能感知这个世界的真实面目(物自体),我们所感受到的世界都是经过人类心灵的某种机制(先天认识形式)处理过的结果(表象)。按照康德的观点,人类永远无法知道物自体到底是什么样子,人类对物自体的认识必须经过先天认识形式的加工和处理,而经过先天认识形式的加工和处理之后,呈现在人类头脑中的世界就是表象。因此,康德的哲学被划入唯心主义的范畴。
在康德的哲学当中,先天认识形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先天认识形式也就是人类的理智处理物自体的机制,这种机制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当中。所有人的先天认识形式都是一样的,所有人对于同一个物自体所获得的表象也是一样的。所以,所有的人看到桌子的时候都知道这是桌子,不会有人认为这是一把椅子。
先天认识形式是先验的,所以我们不能改造,更不能拒绝先天认识形式。对这个概念,罗素有个很好的比喻,他说先天认识形式就像一副蓝色的眼镜,戴上它之后,我们看到的所有东西都是蓝色的,而不是事物本来的颜色。但是,所有的人从出生开始都戴着同样的蓝色眼镜,大家都一样,这就不会妨碍人类的任何活动,所以这个眼镜是蓝色、红色还是黄色根本无所谓。在这个例子当中,事物本来的颜色就是物自体,有色眼镜就是先天认识形式,我们看到的蓝色世界就是表象。在康德哲学当中,不是人类理智去感受经验,而是人类理智加工经验、产生经验。
康德把因果律放到了先天认识形式当中,我们透过因果律的有色眼镜看到的物自体,其实都是表象,因此表象必然遵循因果律,就像我们透过蓝色的眼镜看到的世界都是蓝色的一样。物自体是否遵循因果律,我们并不确定,但我们知道表象一定遵循因果律。而科学只能研究表象世界,因此,因果律当然存在于表象世界中。人类无法突破先天认识经验去获得表象之外关于物自体的知识。所以,物自体是自由的,人类意志作为物自体,同样是自由的。
康德用先天认识形式严格地区分了物自体的世界和表象的世界,休谟提出的难题就这样被康德解决了。休谟是通过质疑因果律进而质疑人类理性认识世界的能力,康德的解决之道是把世界分为两个部分,表象的世界是可知的,可以用理性把握;物自体的世界是永远不可知的,所以把不把握也无所谓。
康德告诉我们,理性并不是万能的,适当的时候认怂是一种智慧。所以,叔本华有言,任何人在读懂康德之前,都只能算一个孩子。
由于康德认为物自体的世界是人类无法认识的,他也被看作不可知论者。不可知论否认人类能够认识或能够彻底认识世界。康德第一次打开了形而上学的缺口,他认为,世界的本质是不可捉摸的物自体,人们只能认识其表象,而不可能认识其本质。因此,人类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而物自体的世界是无限的,人类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表象以外的世界。
康德在对认识能力做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把世界一分为二:自然科学的知识领域和道德科学的知识领域。他认为两者在逻辑上的分别是实然和应然。【2】对于实然和应然的区分是康德伦理学上的一个重要观点。
在康德看来,道德是先验的。作为一种独立的存在,道德必须发自内心而不受外界的影响;同样,作为一种先验的存在,道德也不会受到外界的影响。所以,按照康德的观点,符合道德规则的行为一定是人们发自内心的。比如,一个小学生在路上捡到钱包之后归还失主,这样的行为毫无疑问是道德的。但是,如果这个小学生拾金不昧的行为是为了得到失主的感激或者老师的表扬,那么他的行为就不符合道德规则,而变成了一种功利的投机。
康德的道德哲学对后世的影响很大。有一些行为在表面上是合法的,但实际上当事人却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在民事审判中将这些行为称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康德这种关注个人的伦理思想也集中体现在他的法律观当中。
康德的法律观
在法哲学上,康德的贡献同样是巨大的。庞德说,康德的法律观是16至19世纪占支配地位的社会制度和最终理想形式:使个人得到最大限度张扬的理想是法律秩序存在的目的。
我们前面说过,经验主义哲学的兴起对理性主义者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双方的争论对于哲学的发展来说当然是好事儿,但是经验主义也同时带来了机械论和决定论。对于法哲学来说,经验主义带来的另一个结果是人并不具有超然的地位,和自然界的其他事物一样,人不过是这个世界的组成部分。
这个结构有什么不好呢?我们回头想想,理性主义者花费了巨大的努力,让自然法取得了不同于神法的地位,斯宾诺莎的实体和莱布茨尼的单子都在推动自然法一步一步地从神法中独立出来。哲学不再是神学的婢女,自然法也就有机会从上帝之法的阴影之下出来走两步。对于古典自然法学家来说,这是个辉煌的胜利。因此,“康德所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在人权和神权继续斗争的同时,使人权进一步从单纯因果必然性的束缚下解放出来,使人的主体性得到进一步的发展。”【3】
康德第一次从哲学理论上系统地说明了人的发现,说明了人的自我意识为人的独立自主和尊严提供哲学理论基础。后面我们会说到,黑格尔在康德的理论之后,将人的地位提升到了一种怎样的高度。
康德的学说既回应了机械论,也催生了辩证法,这是对古典自然法哲学理论基础的一种根本性的改造,一方面进一步推动了古典自然法走向没落,另一方面则催生了更多的法哲学流派。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进一步展示了人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康德认为人有两重性,一方面,作为感觉的我有自然的属性,需要衣食住行,满足欲望而获得快乐与幸福,这是客观的自然条件决定的,不以你的主观自由意志为转移。但是,人还有另一方面,即自我决定的方面,也就是作为理性存在的我,要与“纯粹意志的自律”原则(理性自身的规律)完全一致,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其行为是由自己的意志决定的,人必须用理性克制欲望。如康德所说:
总而言之,在必须承认自己是一个属于感觉世界的东西同时,还要认为自己是理性的主体,这理性在自由观念中包含着对知性世界的规律。所以,我必须把知性世界的规律看做是对我的命令,把按照这种原则而行动,看做是自己的责任。【4】
这就是道德,“德性就是力量”,德性体现了人的尊严,体现了自由。
康德进一步提出了关于人的合目的性的观点。他认为,人“是有资格作为自然的主人的。而假使我们把自然看作为一个目的性的体系,人就是自然趋向的最终目的”。【5】人是目的本身而不是手段,人是他自己的最终目的。【6】康德在他的名篇《什么是启蒙》中,这样说道:
一旦大自然精心培育的胚芽,即人类自由思考的趋势和天职在这一硬壳中生长,它就会作用于人们的心智,促使人们自由行动的能力逐渐增强。最终,它甚至会影响政府的原则;政府会发现,它们尊重人们便会从中受益,人们不是一台机器。【7】
康德接受人类社会在进入公民状态前必然有自然状态。但是,康德用他的批判哲学改造了自然法学关于国家与法的思想。【8】
与霍布斯不同,康德眼中的自然状态不一定“绝对的不公正,一切决定于武力”。【9】在离开自然状态之后,一个法律的社会状态能够公开建立之前,单独的个人、民族和国家绝不可能是安全的、不受他人暴力侵犯的,所以人们离开自然状态,并和那些不可避免要互相来往的人组成一个政治共同体,大家共同服从由公共强制性法律所规定的外部限制。【10】康德承认社会契约的存在,“人民根据一项法规,把自己组成一个国家,这项法规叫作原始契约”。【11】人们以放弃自然状态下野蛮的外在自由为代价,获得“在形式上彼此相依的、受控制的社会秩序,也就是由权利的法律所调整的一种文明状态”,【12】从而实现由“恶”向“善”的转变,进而获得充分的发展。
在此基础上,康德提出作为国家基础的三原则说:作为人的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由;作为臣民的每一个成员与其他成员的平等;作为公民的每一个共同体成员的独立。这三项原则,就是“自由、平等、独立”的原则。这是康德的先验理性在政治法律领域的展开,他认为这三项原则不是国家在制定法中确立的法则,恰恰相反,是依据这三项原则而建立的国家才可能符合纯粹理性原则。
康德在完成自己哲学体系的建构之后,认为自己已经解决了所有根本性的哲学问题。他很骄傲,也很欣慰。康德在1804年2月去世,那年他79岁。几乎在同时,另一位大神开始写一本叫作《精神现象学》的书,这位大神认为康德的观点就是一种美丽的胡扯,被他说的神乎其神的物自体压根就不存在,他就是黑格尔。
【1】张世英:《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9页。
【2】参见朱力宇、刘建伟:《新康德主义法学三论》,《法学家》2007年第5期。
【3】张世英:《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第14—15页。
【4】[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苗力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09页。
【5】[德]康德:《批判力批判》(下),韦卓民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44页。
【6】[德]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重庆出版社1987年版,第1-4页。
【7】[德]康德:《对“什么是启蒙”的回答》,肖树乔译,中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7-8页。
【8】参见陈金全:《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康德法治论解读》,《法学家》2005年第3期。
【9】[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38页。
【10】[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第137—138页。
【11】同上书,第143页。
【12】同上书,第137—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