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行业一个比较常见的职业流动方向就是加入公司法务部门。一般来说,律师向公司法务人员转型无非是两种情况:要么是专业能力出色但较少考虑或者不愿意从事自我宣传推广行为的中低年级律师,转型公司法务后依然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要么是律所高年级律师或者资深合伙人,转型公司法务后主要从事管理工作。
除了基于本书第一、二、三章对自己所转型的公司的商业模式进行整体了解之外,本书的第四章、第五章商业合规部分或可直接给予前者完成从律师到法务的转型,除非其作为中低年级律师时恰好就为相关公司提供常年顾问项下的单体商业合规服务——据笔者所知,目前此类律师还较为少见。而作为有难得的实际搭建过大型上市公司法务部门架构经验的律所创始合伙人,笔者深知,公司机构下法务部门无论如何参与商业化,都不可能是主要盈利部门,律所管理、团队管理之间管理逻辑、资源调配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的差异,将是高年级律师以及合伙人们转型公司法务部门管理者的巨大障碍。笔者希望自己在类似工作中的一些经验分享,也就是本书的第六章,能给遇到这种障碍的读者带来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