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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附记

沙丘裸奔

司马迁说纣王喜欢看人裸奔,他在自己的一处风光旖旎的名叫“沙丘”的园林景区,“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

这个“裸奔”的事情怪怪的,似乎不是所有的日子,而是纣王在这里搞party的时候。这似乎也不能算纣王的专利,我看电视剧上演古罗马的古史,其贵族聚会上,也是弄些奴隶男女,趴在中间,裸相舞戏,虽然是电视剧,但想来古罗马如此,当不是虚妄的。

另外,还有一点要说的是,商朝的时候,相对远古,婚姻和夫妻家庭还不很普及,有些人终生不结婚,从考古发现看,半数以上的商朝人不见“死则同穴”的夫妻合葬现象,推测可知当时很多人是仍是终身打着光棍,换句话说,有一半以上的终身不结婚的人。社会上大量的男人女人,都是一辈子自己过的。这不光是因为穷,结不起婚,也跟历史风俗有关。那时候的人,就是没有结婚的习惯。这是原始时代的特点。越是原始时代,男人女人就越是不去结婚。更早的原始社会甚至根本不知结婚是何物。

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的终生不结婚的单身者,总得有个地方去解决一下自己的性问题和完成传宗接代,于是,“欢乐谷”的远古习俗就继续发挥作用了。纣王让男女裸体相逐其中的“沙丘”,很可能就是一个被官方指定的欢乐谷。所谓“沙丘”,是河北省南部邯郸附近一个美丽的自然风景苑囿,正适合当欢乐谷。

司马迁说,纣王在“沙丘”苑囿里大聚乐戏,又准备酒肉,悬肉为林,灌酒为池,然后令一帮男女裸体相逐于酒池肉林之间,一边看着这个,一边做长夜之饮。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也许是纣王通过这种安排,帮助这些男女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顺应历史风俗,并且传延后代。从司马迁的描述上看,似乎是在一些“大聚乐戏”的日子里,这就跟欢乐谷也是在特点的时节举办活动,是近似的。

其实,一直到后来的大周朝,《周礼》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就是政府命令很多男女相会,去“奔”呢,和纣王的“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何其相近。也就是说,一年中的某些特定季节,周的各级政府会指定某些地方作为欢乐谷,命令不在结婚状态的男女们聚到这里,互相认识、挑选,找到合适的性伴侣,然后不必履行结婚手续,就可以开始同居,所谓“奔者不禁”。

这些“奔者”,大约奔到某个地方去进行同居。但二人同居,关系并不稳靠,等到下一次欢乐谷开放的时节到了,可能又跑回去重新挑选性伴侣了。总之,他们并不结婚,也不建成稳定的长期的家庭关系,而永远是寻找临时的,建立一阵子同居关系,随后又换了——现代一些西南地区落后部族里的男女,仍然是这样的。这不光是财力或者道德的问题,更多是历史习惯使然。

这种“终身不婚”“一阵子又一阵子的同居”“得过且过”的生活方式,历史上曾长期流行过。譬如从前的大禹就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大禹“得彼涂山女,而通之于台桑”,就是说大禹和涂山女不履行结婚手续,也不想组建家庭,而只是在台桑“通”,俩人happy,“嗜不同味,而快朝饱”——俩人就为了爽一把,尝试不同的滋味,这就是大禹的生活方式。这都是屈原的诗《天问》中说的。俩人就以这种不尴不尬的形式,生下了个孩子启。大禹又通过打架,硬把孩子从涂山女手中抢去了。事实上,大禹甚至不能断定这个孩子是他的,因为她也是蛮“自由”的嘛,这也就是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部分原因了吧。

不结婚,“嗜不同味,而快朝饱”,这种潇洒的生活方式,一直延续到商周时期,社会上的很大人口比例都是这么生活的,这当是很多商周人的生活方式。所以当时半数以上的商朝人,死后都是自己孤睡在坟墓里。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靠着屡屡去欢乐谷,来找到短期partner,获得性的慰藉和满足的。纣王使这些人“裸相逐于欢乐谷”,是顺应时俗的自然而然的事情。正是因为当时社会中“终身不婚”的习俗普遍存在,社会存在大量终生独身的男女,故纣王通过上述安排,帮助这些男女寻找性伴侣,建立或长或短一段同居关系。这是纣王在做好事,纣王肯拿出自己的王家苑囿给他们“奔”用,还算是孟子说的“与民同乐”呢。即便纣王用意不在于解决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当时民间的欢乐谷很多,纣王在自己的王家沙丘苑囿里也搞一个,能算是多么“荒淫”呢?不过是效法风俗罢了。而汉朝人少见多怪,把这个视为纣王淫荡。

说炮烙

据说纣王有炮烙之刑,就是让罪犯在一个烧热的铜柱子上走,掉下来就落入火炭中。而西方社会,一直流行火刑,把犯人绑在柴堆上烧死,或者让他在火炭上走。相比之下,大约半斤八两。而西方使用火刑,是非常司空见惯的。

实际上,远古时代的刑罚一般都是严酷的。周人虽然号称仁义,入主中原以后,一样也用酷刑。大周朝包括其中的春秋战国时段,还流行一种鼎镬之刑,就是把犯人活活放在大鼎里煮了——周夷王就曾烹过齐哀侯。郑大夫叔詹,也曾经手攥着重耳给他预备的大鼎的耳朵,叫唤,差点也被放进去。

总之春秋战国秦汉之际,烹人的事不绝于史书,“就鼎镬”成了一种臣子的常用语,说明这种刑罚比较普遍。那么,鼎镬之烹和炮烙相比,恐怕难受程度是一样的。此外还有车裂和肢解,更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司空见惯,受刑的名人有商鞅、吴起等等,与炮烙相比,又如何呢?

还有一种醢刑,就是剁成肉酱,大周朝也一直有,宋闵公曾经醢了造反的南宫长万,及至到汉朝刘邦,还把功臣彭越醢成肉酱,全国诸侯传吃。到了后代,朱元璋还有剥皮、抽肠。明清还有磔刑,就是在农贸市场把罪犯千刀万剐。我个人体会,磔刑比炮烙更疼。

历代皇帝和统治者,对于敌对势力、造反者、违法者,都是毫不手软的,腰斩、凌迟、剥皮和钉十字架,都是常用的,炮烙绝不算是其中最残忍的。

对犯罪者进行虐杀,也未必全是君主们的变态心理,一部分也是出于政治需要,具体就是以儆效尤。当时印刷业还不发达(甚至干脆没有),一些君主的理想或者对臣民的要求,没法用铺天盖地的文字反复灌人人们的眼睛,为了避免人们健忘,就需要搞一些耸动视听的虐刑来强调自己的主张。刘邦把功臣醢成肉酱,然后传给各地诸侯们吃,战国君主们把车裂后的肢体拉给民众巡看,都是为了宣传和恐吓别的势力的,是政治性的,不能单视为统治者心性残暴。纣王即便预备了残酷的炮烙,也是和其他皇帝预备了磔刑、鼎镬等等酷刑一样,是一种政治手段,似乎不能全部断言是他个人内心变态,非常欣赏这种残暴刑罚才过瘾吧。

那些使用磔刑的明清皇帝,使用鼎镬的战国君主们,都没有人责问,而纣王的炮烙却变得臭名昭著,这是不是不公平呢?是不是因为纣王是个倒霉的失败者而挨了这样的骂。而且,磔刑、鼎镬之事,是确凿的,而炮烙之事,是否真的有,还是聚讼纷纭的呢。

在周武王给纣王开列的罪状里边,读《尚书》可以知道,并没有提到炮烙。

炮烙这个东西,最早是从战国学者那里说起来的,韩非子在文章中首次提到,说纣王设炮烙。不知韩非子是根据什么知道的。是考古依据,还是前代典籍?如果是前代典籍,为什么春秋时代那么多诸子的作品里却都没有提到呢?这么有趣的东西,这些为了“争鸣”都不惜编造古史的诸子们,不会不愿意言及吧。

事实上,考古发现,商纣王时代,杀掉的人殉数量远低于前代,则说明他并不嗜杀人。而关于纣王无故杀人的说法,史书上其实也没有确切的记载。

“血流漂杵”

在古书《尚书》里有一篇《武成》,其中描写了牧野之战等周武王对商朝的进攻过程,但是这篇古文后来失传了。

战国时代的孟子倒是看过这篇《武成》,并且在看完之后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我只信其中的一两段)。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孟子说的意思是,《武成》说的不可信。因为他觉得仁者无敌于天下,以“至仁”打“至不仁”,何以要闹得血流漂杵呢?言下之意,仁者是老百姓拥护的,不仁者是老百姓反对的,所以最仁的人打最不仁的人,应该很容易,不会闹得血流漂杵。

显然,在孟子看到的当时的古文《武成》里,周对商进行的牧野之战等战役,对商军或商人杀戮是非常血腥的。但是孟子不相信。

大约是受孟子的启发,或者是另有所本,后代的司马迁于是在《史记》上说:“纣师皆倒兵以战,以开武王。武王驰之,纣兵皆崩畔纣。”这里也不提血流漂杵了,而且明确说纣军全部倒戈。

一经司马迁的认可,于是这就成了一种“说法”了,教科书里目前也这样写了。

那么到底是《武成》一文说的,牧野之战非常惨烈,还是司马迁说的,商军全部倒戈,因而也没有多大血战呢?

我认为,应该还是很惨烈的,屠杀很多。后来,商人还在纣王的儿子武庚领导下爆发反周叛乱,如果前面牧野之战商军全部倒戈,那现在的叛乱又何苦呢?前后不一致啊。

后来战国人所编,但篇章内容成书于西周到春秋时期的《逸周书》记载,武王伐纣,杀死一亿零七万人,俘虏三亿人。今人不敢保证《逸周书》所有文字都可靠,但也无法说这个数字是后人伪造。当时亿的概念是现在的十万,那就是杀死了十多万人啊。总之《逸周书》的记载和《尚书·武成》总体倾向是一致的,牧野之战的杀戮很重,非常血腥。

孟子的说法,是以道理来揣测事实。孟子说:仁人无敌于天下,以周文王周武王这样的至仁,讨伐纣王这样的至不仁,何至于会出现血流漂杵?意思是,不仁的人把自己的民众搞得饥寒交迫,民众早就不想跟着他了,而都盼着仁的人来,所以仁的人带兵来打,应该很轻松,根本不需要打得那么惨烈,就能战胜敌人。

不过,即便是仁者打不仁者,也未必就会兵不血刃。希特勒算是很不仁的人了吧,美国政府算是仁的了吧,但是美国兵自诺曼底登陆之后打德国人,一样是双方打得流血漂起机关枪。

并且,周文王、周武王到底是不是至仁呢?我们看些佐例。

第一,《孟子》中还有这么一段对话,齐宣王问孟子:“我听说,周文王的囿,方七十里,有这种情况吗?”

当时齐宣王的苑囿四十里方圆,老百姓都觉得太大,因为这种苑囿,都是国君私有的,属于与民争利。而齐宣王问,周文王的苑囿方圆七十里,比我的还大,真不是真的?孟子一下子特尴尬,说:“于传有之。”从传记上看,有这么回事。孟子没法撒谎,但是孟子立刻找辙,说文王虽有七十里的大苑囿,但是也不算专利,因为那些砍柴的打野鸡野兔的都可以进去,与民同用。孟子说的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传”上所没有的,就不知道了。但是,它既然叫作“文王之囿”,总得是文王在里面有点特权啊。也就是说,就算民可以进去砍柴打兔子,大头的资源还可能是由文王垄断着啊。总之,这句话暴露了孟子在自己书里描述周文王是“至仁”的一些例证如“(周文王)泽梁不禁(不禁止民众去湖里山上捕鱼打猎),耕者九一(只收百分之十的农业税),仕者世禄(给公务员世代发工资),关市讥而不征(不收过路费),照顾鳏寡孤独”这一串描述周文王的仁者的“仁政”话的可信性有折扣。既然“泽梁不禁”,怎么还会有“文王之囿”呢?

另外,也不一定收税少就是好事,收税应该有合理的标准。收得少的话,政府没有财力,无法搞好公共事业和大项目,更无法对外进行军事扩张,所以孟子说的周文王“泽梁不禁,耕者九一,关市讥而不征”,这些薄税的话既不可信也未必有理。

所谓“仁者”,按照孟子的定义,就是实行仁政,对民众好的国君。这种仁政,孟子想出来的办法,主要就是少征税,多给老百姓福利,也就是孟子以周文王举例来说的“泽梁不禁,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照顾鳏寡孤独”什么的。《荀子》中也有类似的话,但不是冠以周文王的主人公,而是作为施政纲领要求讲的,从描述的内容对象来看,它倒确实只是针对战国时代的社会现实。梁泽圈禁、关口和市场征税,这该只是战国的情况。

第二,《左传》上说:周文王有“对于逃亡者进行大搜捕”的法令,因此而得到天下。

这就说明,有人会从岐山地区逃亡,离开周方国。那是不是因为周文王税敛太重,战事频仍,兵役劳役太多,给人民负担太重,导致人们逃亡?如果是这样的话,周文王在自己的地盘周方国里,就不是用仁政了。如果用仁政,人们怎么会逃亡呢?既然他照顾鳏寡孤独,人们为什么会逃亡呢?所谓逃亡,就是脱离自己的户籍,迁徙去别的地方。我们知道,户籍的设置,是为了依照之征收粮食、赋税、劳役、兵役的,人们脱离户籍逃亡了,离开老家了,就没有人上税和服兵役了,所以周文王禁止人们迁移和逃亡。这一方面说明周文王治理下的周国百姓可能过得并不好,并没有得到仁政,一方面又搜捕逃跑的人,这就是非常凶巴巴的,不是仁义了。后来的商鞅也下过令捕捉逃亡者,后代帝王们也禁止人们逃亡,譬如曹操就曾经被当作“亡者”(三无人员)被中牟县亭长抓住过,其目的都是一样的,是强迫这帮人待在老家户籍上完税、交粮、服役、当兵。其实周文王可能正是靠着类似这样的法令,而取得了国力的发展,有能力去进攻商王朝。而未必是靠着少收税,让民众去湖山打猎和不收过路费,来获得国力发展,或者说,不单单是靠着这个。周文王当靠的是综合的多种有效治国之术乃至改革之策,而仁政和至仁未必是周文王唯一的标签或最大的标签。

第三,伯夷、叔齐两大廉正的人也反对周人所以取代商朝的方式,宁可与周决裂,跑到首阳山上菜薇而食,饿死不食周粟。如果周统治者是“至仁”,两位贤士为什么要与他决裂呢?伯夷、叔齐死前作歌的歌词中还有一句“以暴易暴”,这当是他们作为当事人的观感吧。

《孟子》说:“伯夷,不立于恶人之朝,不与恶人言。立于恶人之朝,与恶人言,如以朝衣朝冠坐于涂炭”,既然伯夷如此耿介,他不食周粟,和“不立于恶人之朝”是不是一致的呢?周就是“恶人”。

第四,据《尚书大传》《韩诗外传》《六韬逸文》《说苑》等书记载,灭商以后,“天下惶惶未定”,于是姜子牙提出,把所有商人都杀死,“使靡有余”——一个种都不留下。这简直是要搞种族灭绝。这固然也是不仁的了。而且这也说明很多商人对周是不合作态度,才逼得姜子牙提出这一建议。既然商人对周人如此不肯合作,令周人都想杀光他们,那么说前面商人在牧野之战中全都倒戈,就前后不一,因此也不可信了。

第五,周公后来花了三年时间东征东夷,有“践奄”——在奄国搞大屠杀的举动。奄国是东夷国家中的强国,抵抗周人最凶,抵抗了三年,所以给奄国来了个扬州十日。这样的残暴之举,应当也不是孤立和偶然的吧。

第六,《管子》谈到远古刑罚的时候说:“周公断指满稽,断首满稽,断足满稽,而死民不服。”周公执政的时候,砍断的人手、人脚和人头堆满台阶,可人民还是不驯服。周公也是够狠的了。

以上这些例子都说明,周文王、周武王、周公可能不是恶人,但用“至仁”来简单地定义和解释他们成功的原因,是有片面性和勉强的。

那么,孟子为什么非要说周文王是“至仁”呢?

孟子喜欢推崇仁政。推崇仁政没有错,总比推崇暴*要强。但是孟子向君主们兜售“仁政”这一治国药方的时候,就打广告说:“行仁政吧,你就会无敌于天下的,仁者无敌!”并且就举例说:“周文王一行仁政,就灭了商王朝。”于是,就去赶紧包装周文王怎么行仁政,写在了《孟子》的书上,就是“泽梁不禁,耕者九一,关市讥而不征,照顾鳏寡孤独”什么的。又看了《尚书》“武成”一篇说周武王把商军杀得血流漂杵,也不符合自己的仁者(对老百姓施行仁政的国君)攻不仁者(对老百姓不行仁政的国君)会易如反掌,敌人不会反抗的理论。既然行仁政者无敌于天下,何至于遭遇这么激励的反抗和战斗呢?这跟孟子在其他地方说的“商汤一行仁政,各个诸侯国都盼着商汤来打自己”,也是不一致的啊。所以孟子不喜欢“武成”这篇文章,说不信它。

攻破商王朝后,姜子牙的杀光商人的意见没有得到采纳,商朝的大批遗民,最终都交由纣王的儿子武庚统领,继续待在原朝歌地区,作为封国存在。这也说明,商人还是愿意跟着纣王的儿子,纣王家族还不算是众叛亲离。

最要命的是,纣王的儿子武庚,随后又领导商朝遗民,再次进行了军事起义,规模相当大,引得周公发兵来剿灭之。这也再次说明,人们还是愿意跟着纣王的儿子的,乃至是跟着他去冒险起义。这就更把前面牧野之战的“全部倒戈”一说逼得没有退路了。

起义失败后,大批商人被贬称为“迷民”“仇民”,迁往洛邑安扎,由周人和洛邑八师紧密地看起来。如果商人曾是积极欢迎周武王的,周人何至于要用这种提防和集中管制的办法对付他们?并且从尚书《多士》来看,周人还不肯把商朝贵族旧臣录用到自己的朝廷,并引发了商朝旧贵人们的质问。接下来,周人又采取迁徙的方式,把另外大批商人遗民分遣到各个姬姓封国里去,比如周公的儿子被封到鲁国时就带去了“殷民六族”,卫国又有“殷民七族”,这些人的地位当处于近乎战争俘虏也就是奴隶的地步。这也是为了削弱原商朝王畿地区的商人力量。种种迹象表明,周人与商人之间颇是对立的,商人大规模倒戈迎接周武王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孟子为什么不反着考虑一下:武王伐纣之所以打得血流漂杵,那是因为武王不是什么“至仁”,纣王也不是“至不仁”,商人民众虽然对纣王有不满但是也没有丧失对纣王父子的追随之心,周人国内也并不是全部民意都愿意去进攻商人,所以二者相打,血流漂杵,也就势不可免了。

一个人的血液大约是五升,纣王的十数万大军也得有一百万升,能把三个边长三十米的游泳池灌出一尺深的血,漂起杵来没问题——杵是木棒子,军人武器。并且当时战场还下过雨,更能帮着漂起来了。这个“血流漂杵”从技术上讲也是可行的。

总之,牧野之战,商人“血流漂杵”,在我看来,是可信的。商人“临阵倒戈”,领着周武王轻易就占了朝歌,是不可信的。

不过,从战争技术角度来讲,周武王是突然奔袭到商朝腹心的朝歌地区的,并且这是大商朝百多年间第一次有外寇直接兵临城下,这种突然来袭,所能造成的人心理上的惊慌是相当巨大的。以后来三国的例子为例,曹操率军抄小道,突然潜进到刘表的荆州,一下子抵达州治不远的新野(当时刘表已死),吓得刘琮只能投降,连比较久经战阵的刘备在旁边都落荒逃跑,这是荀彧或给曹操出的突然掩至敌人面前军事策略的巨大成果。同样,后来邓艾以一万不到的兵力,突然翻山越岭,出现在刘禅的成都以北,吓得各地的蜀人迸走山林,地方官不能制止,刘禅只得出城投降——虽然,当时的刘琮也好,刘禅也好,都还算不上多么失去人心,而本国的战斗力,也是有一点的。

商朝一直对西方的周国疏于防范,周人突然在某日凌晨杀到城外,列阵求战,商朝人的惊慌是可想而知的。在勉强进行战斗的时候,稍遇挫折,发生溃奔,是可能的。特别朝歌这里,百多年歌舞升平,人们安于享受,从事商业服务业为主,爱喝酒,说明也爱游浪,可谓浮靡,这些浮靡之人,是不可能对当蛮夷地区一直靠着战争挣扎发展的周国人的。犹如大清兵杀到北京,北京不战而降。都城人,只会享受,哪敢玩命。这跟崇祯皇帝多么失人心,没有关系。恰恰相反,一个皇帝不管多暴虐,对京城的人们往往很慈爱,因为这是他生活的地方,人们很容易报复他。商纣王搞“酒池肉林”,其实沾光的还是本地人——虽然,外国诸侯或者外地城邑要为此付出赋税的高额代价。

总之,即便牧野之战,商军不堪一击,可能发生溃奔,与其非要从周王的民心角度去分析其缘由,不如说这跟周武王的突然掩至和都城人的战力脆弱,关系更大。从后来吴国人攻楚都,燕国人攻齐国临淄来看,都是没有经过多大战斗就拔取了,而主要战斗是发生在边地要塞的会战。大国的都城人的战力本来不可指望,这时关键是能否还有主力军前来救援。而商的主力显然未能及时调至,否则战斗也就不会发生在都城郊外。

正是发生溃败,周军追杀,才有可能形成极大的杀伤。而这种溃败,也许会被人记录成倒戈,促成了司马迁的写法。

周武王杀灭纣王后,没有定都在朝歌,而是跑回自己的老窝,后来干脆朝歌地区变成了废墟,说明周人通过军事上的一次成功策略可以占领这里,但未必等于能征服这里。

最后再说说孟子所谓的“行仁政”。孟子对战国列国国君兜售的仁政,内容也非常简单,就是轻徭薄税什么的,也就是他说的周文王“泽梁不禁,耕者九一,关市讥而不征”之类,对农夫只收十分之一的税,苑囿山林随便民众开采,对商人也不收税,以及他对魏惠王说的不要因为征兵打仗而伤害农夫的民时(影响种地的时间)。他认为,搞这样仁政的国家,也就会“无敌于天下”了,即他所谓的“仁者无敌”,因为你行仁政,你的老百姓舒坦,其他国家不行仁政,老百姓饥饿冻馁,你带着自己的人去打他们,肯定对方民众特响应,你也就极其轻松地战胜和兼并了对方的国家了。

我觉得,轻徭薄税固然比横征暴敛强,但要想“无敌于天下”,还要更为积极的手段和改革措施。关于这个,可以参考法家。

说“封建”

周武王、周公、周成王把许多亲戚、功臣封到各地做了诸侯。随着时日推移,各诸侯国国君们也不断生出儿子,于是国君也分土地给他们,命之为卿大夫。因为都是国君的儿子,于是卿大夫多是同姓的。但是有些家族,在某一个诸侯国内越混越惨,比如犯了错误,经人介绍,跑去别的诸侯国做卿大夫,这种情况也常有,于是他在新国家内成为异姓卿大夫。

卿和大夫没有什么实质区别,上大夫就是卿,他们都有自己世袭的城邑和土地,是诸侯国君封给他们的。卿大夫封邑土地上的民人也可以征发出军队,就是属于他本家族的私家军队,作战时配合国君的直属部队一起出征。卿大夫派家臣治理自己的封邑(其封邑数量往往不止一个),所以当时并没有“县”的概念。县,是流水的官,而封邑,是世代属于一家。

当然,更多城邑则是国君直辖的,属于国君私有,上面征发的军队,则是国君的直属军队,也相当于是国家的军地。

就这样,周天子把弟兄、功臣、友邦部族君长们,分封到周的直辖地区以外,建成诸侯,诸侯又分城邑土地给卿大夫,当时就没有郡县的概念了。郡县的概念,则是郡县全属于国家,或者可以理解成,全属于皇帝直接派人(并且是流官)来管理。而周朝这种模式,各个诸侯和城邑,是属于私人世代拥有的,这些私人并非流官,该城邑也不被叫作郡县。周的这种政体模式,就叫作封建。

“封建”一词来源于《左传》,原话是:“昔周公吊二叔(管叔、蔡叔)之不成,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周之有懿德也,犹日莫如兄弟,故封建之。”这就是“封建”一词的来历,原意就是指把亲戚们封为诸侯。

“封建”一词随后也就指分封建出诸侯的意思。在清朝以前(含清朝)的中国所有史书和史论里,“封建”一词都是指夏商周三代时的社会结构。譬如《元史·地理志》中载:“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

所以,真正的封建时代,却是商周时代。

但是为了免于与当代书上的“封建”二字相混淆,我们还是叫它分封制吧,虽然它最接近西方中世纪英法德意等地区的封建社会——领主把土地封给附庸,各级附庸要向各级领主效命。但是无论如何,后来秦汉唐清这些书本上所谓的“封建社会”,其实是中央直接控制地方,并没有通过分封,所以叫它“封建社会”不合适,可以叫皇权专制社会。

有人说,不对啊,在皇权专制社会,也就是你说的秦汉明清时代,也是有一层层的官僚,譬如州长、郡守、县令什么的,这和分封制的诸侯、卿、大夫有什么实质的不同呢?不同在于,在分封制下,被分封的诸侯、卿、大夫们对于封给他们的土地城邑民人,是全权拥有的,拥有高度的政治、经济、军事自治权,其家族可以世代将其相传,因此他们都是贵族,而不等于后代意义上的官僚——县长、知府什么的。这些诸侯、卿、大夫,对上一层领主,是比较游离的。总之,天子对一层层封下去的诸侯、卿、大夫什么的,管控力度是相对弱的。而皇权专制下,州长、郡守、县令什么的,是没有这样大的独立权限,他们被皇帝管控得很紧。州长、郡守、县令,对于州、郡、县,是绝对不能视作私家所有物的,他们的官是被皇帝随时任免和迁换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管它叫皇权专制社会的原因了。而普通的地主虽然对自己的田地是世代拥有,但也并不拥有田地上的政治权力和军事权力。

这种社会架构的区别,也给人性带来了不同。在分封制下,被分封的因为有自由度,所以养成了后来春秋卿大夫和战国士人那种自由、张扬的个性精神。而皇权专制社会之下,层层官僚们因为自由度小,所以奴才秉性就大一些。人们的价值观也不一样,分封制时代(周代含春秋战国)的人们重名,皇权时代(秦汉明清)人们重利。所以,在分封制时代,特别是春秋战国,也就演出了那许多重名的慷慨激扬的故事,这些故事的主角,实际都是这些卿大夫们。

在分封制下,“周”所直控的地盘,其实非常有限,“周”说白了不过是众多诸侯中的一个大诸侯。但是由于周这个“大诸侯”相对于其他各家诸侯,面积毕竟更大一点,德行也最高,所以天下诸侯们都愿意奉它作“共主”。但是,“共主”能责诸侯们去做的事情,是非常有限的。“共主”不能从各家诸侯处收税,也不能派遣大量干部给诸侯。总之,不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更像是霸主与小弟的关系。

所以,“周朝”并不是一种严格意义的王朝,叫它“周时代”也许更适合。“大周天子”还不能和后代王朝的皇帝、天子相提并论。“大周天子”的威风,也就比后代的汉唐皇帝,大打了折扣。

直到秦以后,中国才有了真正的王朝,即秦汉唐宋明清。秦汉唐宋明清的皇帝,通过派遣的官吏,直接控制帝国每一个角落。这可以叫皇权专制社会。皇权专制社会的皇帝的权力,比分封制的大周朝的“天子”,要真实和结实多了。他们以郡县制取代了层层分封,这是生产力技术水平提高的结果,也是帝国或王朝形成的标志。

我们最后做个比喻,用以了解一些分封制社会和皇权专制社会——中国前后的两种社会形态的区别。

譬如草原上有一千群狮子,象征着中国的一千个诸侯。其中有一群狮子实力最强,狮数最多,这群狮子被标志为“周”,这群狮子中的狮子王,叫作“周天子”。而其他九百九十九群狮子,也各自有王。但是由于主动和被动的原因,这九百九十九群狮子的王,都不同程度地听从最大狮群之王“周天子”的号召。这就是当时的分封制社会。

如果“周天子”的这群狮子,蚕食鲸吞,把其他九百九十九群狮子全都一群群击败了,收编在自己这一大群之内,使得草原上就剩这唯一的一个庞大狮群了,那么,这就是后来秦汉唐明清这样的统一帝国了。“周天子”也就该改称“皇帝”了。这就是皇权专制社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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