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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第一章 上古神迹(46亿—约5000年前)

一万年前的新石器时代(陶器时代),中国乃至世界,是什么样的呢?首先说,人的数量还是没有大野兽多。在黄河中游你随处可以看见巨型野兽在漫游,好多属于热带品种:披毛犀、板齿犀、三趾马、剑齿象、纳玛象、平额象,以及李氏野猪、双叉麋鹿、中国野牛、步氏羚羊,它们在山西、陕西、河南一带陪伴着我们的祖先。有时候它们吃我们的祖先,有时候我们的祖先也吃它们。我们的祖先在吃它们的同时,喜欢砸开它们的脑壳和骨干,吸食它的骨髓,并且把砸坏了的动物骨头,做成古代的针、吸管、鱼钩、勺子、笛子、纺织的梭子。

说实在的,砸击这个动作,是祖先们掌握的第一个有意义的动作。比砸击更原始更愚蠢的是摔击,如果摔不好,摔出来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那是大猩猩才干的笨事。而砸击的程序则高明得多:把一块石头a垫在下边,上放另一块石头b,手执石头c,对石头b进行无情砸击,石头b纷纷掉渣、崩裂,终于按照祖先的需求被锻炼成精细的石器产品——有刮削器、砍砸器、手斧、尖状器等等。这个动作基本上跟现代妇女在厨房里切黄瓜差不多,有几百万年历史了,从旧石器时代(三百万年前起)就开始做这个动作了。

到了一万年前,比砸击更有意义的动作也被光荣掌握了,就是“磨”。把细砂撒在水里,放在砸击产生出的石器表面,使劲地磨,磨啊磨啊,石器被磨得又平又整,又光又滑,刃部磨得锋利异常,可以刮胡子,砍东西的时候,一砍一个印儿,减少阻力。于是出现了石刀、石铲、石锄、石镰、石斧,这就给砍树、种庄稼创造了前提。而这种磨制的石器相比于从前砸制作的石器,就叫新石器。

第三个有意义的动作是“烧”。河北省徐水市南庄头,发现了中国最早的十二块陶片,是一万年前的,而北京怀柔、江西万年仙人洞、湖南道县玉蟾岩、广西桂林甑皮岩、柳州鲤鱼嘴、广东翁源青塘等地的野外,都发现了一万年前后的陶器碎片,甚至一两个古怪而古朴的陶罐。这都是祖先们捏了泥巴,在火上“烧”出来的文明碎片。

白云苍狗,梭梭而过。到了八千年前,人们掌握了第四个动作“挖”。人们不再住天然洞穴了,而是挖坑住。挖个坑,坑里支几根柱子,坑上像蘑菇一样顶着半个茅盖,就充作房子了。上边漏雨,下边又潮,虽然可以用火把地面弄硬弄干,但人待在坑里,总是不很爽。室内面积也很小,一般才十平方米上下,仅能容纳两三人,圆形。后来流行方形的坑屋,大到几十平米。

坑屋里没有现代意义的床,没有椅子也没有桌子,他们习惯坐在兽皮的席子上看屋顶上的星星。

屋顶上除了星星,还有茅草,由于风吹雨淋,表层形成灰白色的霉烂层,所以叫“白屋”(“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是也),这是劳动人民的标志性建筑,不过当时还没有有钱阶级,大家都住白屋。茅草不断霉烂,需年复一年地加铺新草,使草顶逐年增高,一旦草顶倒塌,一个房子就算使用完了。

天亮了,男人们从这种古典的一次性的房子里钻出来,拿着弓箭石矛渔网,出去捞鱼打猎。狗也跟着男人们出去了。男人看见猛兽,把矛扔出去,狗就上去猛咬。“臭”这个字(),就是一个狗在追逐野兽,引申为“嗅”,闻着味儿追。狗围着垂死的动物狂吠,人赶到了,矛正像一只渴血的毒蛇扎在动物肚子上。矛尾还装着一种蝴蝶状的骨制品,是定向器,在飞行过程中起定向和平衡作用。

猎物扛回来了,就放在古代的冰箱里,当时没有冰箱,就放在井里。井不是喝水用的,井还比较浅,适合贮藏东西,盖上盖,坏蛋就无法进去偷吃了,并且有狗看着呢。其实当时贼不多,狗不抓贼,狗在远古时代的职责是拿耗子。(狗在两万多年前就被驯化了,比猫早得多,狗拿耗子一直拿到了四千年前猫被驯化为止。即便有了猫,狗还是又抓了两三千年耗子才罢休——在中国的晋朝时,狗还抓耗子。狗的另一个职责是提供狗肉,很多出土的狗骨头都是碎的,说明人们敲碎了它,把这狗功臣吃了。)

这“柴门闻犬吠”的坑屋,就是七千年前祖先们的人生寄托。许多的坑屋,组成几百上千米见方的远古温情小村,晒在古代的太阳下面。

男人外出打猎往往空手而归(有时候干脆被动物猎了他们),所以光有冰箱也不够防饿,最可靠的办法是女人们在家种地,保障粮食供给。于是,到了七千年前,新石器时代的人掌握的动作已数不胜数,其顶峰壮举是“种”——种庄稼。我国北方最早的粮食化石——七千年前的一罐子小米粒和白菜籽,在陕西西安附近的半坡村的黄土地上发现了。河北省的武安县还发现了专门的粮食窖,至今堆积着两三米深的腐朽谷物,有十余万斤,以及两架白花花的猪骨头,这都是七千年前的米和猪啊。

匕千年前是怎么种地的呢?那就是刀耕火种了。女人们先引火,把杂木荒草烧个精光,再用石斧石刀刨砍掉树根草根,冉拿小棍子从地上剜坑,把狗尾巴草的种子弄进去,就可以了,等着熟了时候来吃。也不用施肥,草术灰就是肥,当然,还有鸟粪和动物的粪,落在田里的。

这种狗尾巴草,不断地驯化、进化,终于变成了可爱的“粟”(金黄的小米),吃之前需要脱壳。粟怎么脱壳呢?祖先们弄出了石磨盘、石磨棒(图1),是当时期引人注目的工具,样子像现代酷崽玩的滑板。石磨盘大致为鞋底8字形或椭圆形,长度在半米左右,带有三四个矮足,表面磨得很平滑细致,把粟子放上去,拿磨棒(古代的擀面杖)使劲地擀就是了,直到把粟子壳全部擀掉,露出金灿灿的小米,妇女们垂下的头发也都沾湿了汗水。这是古代妇女最有趣的减肥运动,经过这种消遣,妇女和小米都变得光鲜可爱。如今出土的磨盘上还留着她们的汗水呢吧,中部部分往往磨得都凹了下去。

除了这个磨盘,半地穴的古典房子里,还有一些摆设,比如洗脸洗脚用的陶器,著名的有“人面鱼纹彩盆”——盆卜用矿物质颜料画着小鱼,表示生孩子曼像下鱼籽那么多——是妈妈祖传给她的,成年时候的贺礼吧,不用的时候就用麻布盖上。这是七千年前黄河流域的普通人家,在黄河上游的支流陕西渭河流域平均每千平方公里约6.5处这样的小村,河南伊水洛水一带、山西南部平均每平方公里2.8处,其余的黄河两岸,密度不过1处,实在是地广人稀。一般都在河岸面朝太阳的阳坡上,地势相对较高,不致被水冲跑,又临近水源便于生活的。

长江流域也毫不示弱。南方的人出现的一点不比北方晚,他们甚至更早吃上了大米,在江西万年仙人洞、湖南道县玉蟾岩则发现更早(一万年前)的古稻子。南方雨水多,狗尾巴草(粟)活不了,于是就把野生稻子培养成了稻子。杭州湾的河姆渡地区,挖出了上百吨的七千年前的稻子壳,还有稻米粒。河姆渡人还喜欢敲开猴子脑袋吃猴头,还把小孩子和鱼一起煮了吃。不过这种吃人的事只是偶然为之,大约为了方便天亡的孩子灵魂转世。当然,除了吃的不一样,住的也有别于北方。就像北方人挖地穴一样,南方人搭鸟巢。这帮人住“干栏式长屋”,上面住人,下面堆放杂物。所谓干栏式长屋,就是以木桩做基础,上架横梁,构成楼板,架空于地面。楼板上立柱、做墙、盖顶,成为茅屋。这玩意儿通风,防潮防雨,是南方祖先的理想居址,跟现代社会的看瓜老头住在西瓜地上的高架窝棚差不多。

七八千年前的长江两岸,房子星星火火地点缀起来了。当夜色降临,天空暗蓝一片,大地无限寂静,只有一两个蛙声。一位远古的祖先,或者如今看瓜的老头,蹲在窝棚上,呼吸着清冷的遥远的空气,凝视着星光。星光投向大地,忘记照耀自身,只是无言闪烁,一切归于遗忘,你简直分不出这是古是今。

五六千年前,人们开始在陶器上刻刻画画,弄出好些文字的雏形,用颜料或指甲画上去的。比如一二三四,也许是给陶器计数,还有上下箭头和圆圈,或许是标识陶器在窑中的位置的,正着放,还是扣着烧,总之这是文字的初级阶段,当然还有更复杂的,像“山、日、羊、王、亚”什么的。

有了文字,苦恼就来了。先民们鼓着肚子,开始思索宇宙的起源。这是一个早夏的上午,刚刚九点半,离这一天的消灭还有缓悠悠的好一段时间,闲暇无事的先民爬出坑屋晒太阳。旁边,人工的狗尾巴草在安静地生长,绿意星星点点。

“天地山川是怎么诞生的呢?”先民们在吃饱了羊排以后,抱着羊骨头望着天空自问。

先民们回忆了早餐时吃到的鸡蛋,黄的鸡蛋黄像黄地,青的蛋清像苍天。于是先民们从砸开鸡蛋壳的动作中领悟出了宇宙大爆炸理论。宇宙就像个鸡蛋,混混沌沌,最初只有鸡蛋这么大。是谁使这个鸡蛋爆炸的呢?于是来了一位龙首蛇身的上方神圣,他嘘为风雨,吹为雷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他就是我们开创天地之始祖——盘古先生。

这位叫盘古的龙首蛇身的神,拿着一把斧子对一个仿佛鸡蛋的球体施力。球体受力破裂,产生巨大的能量,诞生了无数的星云,扩张弥漫。鸡蛋清部分上浮,重浊鸡蛋黄下降,天上有了太阳月亮,地上有了草木河流、山陵鸟兽。

盘古造完天地,就乘着宇宙飞船又跑开了。可是他留下的杰作却是豆腐渣工程,使用了一段时间,发现并非完美。首先是“四极废、九州裂”,支撑着天空东南西北四角的四座天柱山折断了,地上裂开一个大口子,天不兼覆、地不周载了。卫生间下水道也发生堵塞,地面冒出的大水浩瀚不息,天下的烈焰卷腾不灭,野兽吓得到处乱跑。

另一位优秀的宇航员“女娲”同志(女宇航员)闻讯赶到。她开始进行伟大的补天工程。女娲找来五种颜色的石头,放在一堆芦柴上面,借着炎火点着了,五色石慢慢熔化成了止咳糖浆,女娲把它补在天的裂缝中,于是天空青碧一色,跟没破时一样。女娲又抓了一只大乌龟,断掉四根鳌足,重建了四极天柱,又用烧剩下的芦灰,把地面的洪水吸干。天地全修复好了。

女娲补天以后,又开始了造人工程。她抟起黄土,和上水,开始捏泥造人,这是个麻烦的重复劳动,一个一个泥人捏得她汗流浃背,手不暇给。于是她采取了偷懒的办法,拿了个细绳子,在大泥块上割,割下一个一个,越割越快,就像卖年糕的老头从年糕上割着卖那样。割下去的泥巴都变成了一个个小人儿。小人儿越来越多,嘻哈跳跃,围着女娲一起喊“mom,mom”。女娲成了人类的母亲。

女娲完成了使命之后,觉得很无聊,下一个事,就是给自己找一个老公。于是她认识了“伏羲”先生。

“伏羲氏”不同于他的未婚妻女娲女士,伏羲氏是有妈的。(不要问我他的妈是不是女娲造出来的啊。)

伏羲氏的妈妈是一位少女,她在甘肃天水地区游荡的时候,抵达雷泽湖滨,看见一个大脚印(可能是宇航员留下的)。她受了诱惑,就伸脚照着大脚印踩上去,一下子怀孕了,生下伏羲。伏羲因为是人和“宇航员”结合的产物,所以半人半神,蛇身人面,才智过人,可以通神。

伏羲仰观天象,俯视大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八卦就是三个整或断的小棍儿一组,组成的八种组合,后来又两两组合变成了六十四种,模拟了自然和人事的各种现象之间的复杂关系,代表了人类对自然和人世的解剖和取样分析,从而做出指导、应对和预测,虽然未必预测准确,但玄冥之中又有理性分析,等于是对各种社会情景、人事情景的分类沙盘模拟,至少具有分析总结和丰富处世经验的作用。

由于伏羲了不起,纯神的女娲,就下嫁给了半神的伏羲。俩人结婚以后,“结婚照”被后人(汉朝人)画成这个样子:人面蛇身,伏羲的鳞身与女娲的鳞身缠绕相交,上半部分是人,下半部分是两个鳞尾巴互相盘绕了好几圈(图2)。交尾合体,表示他俩是我们的祖宗,称为“人文始祖”。他俩一人手里拿着圆规,一个拿着直角尺(矩),表示他们为我们制定了“规矩”。

而有的汉朝墓室里的画像砖上,画的则略有不同,伏羲手捧太阳,太阳里有一只金鸟,女娲手捧月亮,月亮里有只蟾蜍。“太阳”表示男性,“月亮”表示女性。

不管汉朝画像石、画像砖,上面的这种图片你去河南淮阳县、河南南阳市之类都能看得到。在很多新修的旧修的真的假的“羲皇故都”“人祖庙”里,每天来自海内外的游人如织,你可以挤进去拜访“伏羲、女娲”这对神雕侠侣,向他们求婚求子。

(在古代、近代乃至现代很多地方,人们在“人祖庙”求子,是怎么求的呢?比如过去,陕西潼关附近有一座人祖庙,每年搞两次庙会,那些不育的妇女,如果问题是出在丈夫身上,就夹着床单,怀里抱着布娃娃,进庙拜会女娲,半夜就宿于林中。附近的一些村里后生,上山找她们睡觉。次日清晨,这些不育妇女高高兴兴,低着头,带着求来的喜种,回家了。

据说孔子爸爸就是不育,是孔子妈妈上山祷告求神,才生下孔子的。

河南淮阳的人祖庙,也有这个功能,还表演“艳舞”,跳舞人互相蹭身子,动作使人联想到伏羲女娲的交尾像。)

伏羲、女娲,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他俩还生了一个女儿叫宓妃。宓妃非常美丽,在洛阳附近的洛河渡河的时候,却被淹死了。宓妃死后做了洛神,在河上施展“凌波微步,罗袜生尘”的仙技,被失意落魄的曹子建撞见了,招惹了大诗人曹子建的爱情,作诗道:“含辞未吐,气若幽兰。华容婀娜,令我忘餐。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

屈原也追求过宓妃,在遭到合理拒绝以后,屈原改口骂道:“虽信美而无礼。”虽然长得够正点,但是太疯!没贤惠劲儿,不适合我们知识分子。

传说中的远古名人,是女娲、伏羲、神农。

“伏羲”在一万年前启动畜牧业,是新石器(陶器)时代之初。“神农”要晚得多,到了七千年前新石器中期,他才出来,从事扶农工作。当时的人口已经颇为繁庶(比宇航员数目多得很了),全国范围来看,有七千多处小村,但吃的还都是行虫走兽和采集来的野菜,缺少优质的碳水化合物,口腔溃疡严重,很多人得了夜盲症和脚气病。于是神农氏这位优秀青年,拎着根棍子,到处收集谷物野种和蔬菜叶子以及治疗溃疡的仙丹妙药。他胆子很大,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是他,逮着什么就往嘴里塞什么,终于死于食物中毒,但别人给他吃了茶叶进行抢救,又活了过来。

神农氏经得起折腾,是因为他跟伏羲一样,有一半神的血统。他的妈妈是人,叫“女登”,但爸爸是龙脑袋的神。妈妈“女登”本来已经结婚了,嫁给了“少典”家,于陕西省西南部的宝鸡地区。

这一天没什么事,“女登”就出门,鬼使神差地走了没多远,来到南边的渭河(东西流淌,注入黄河)。她想办法过了渭河(也许是施展凌波微步,也许是抱着一捆大葫芦)。过河以后,她就到附近秦岭华山地区踏青。

一轮春日当空而照,太阳站在比春天更高的地方放射着光芒,小风使山根水畔踯躅着的女登更显年轻漂亮。突然,一道红光笼罩山脚,女登猛一抬头,看见一位带着龙头假面具的先生腾于雾中,双目发出两道神光,与她的眼波lock在一起。刹那间,女登心灵悸动,碰撞出激情的火花。她拭一拭眼睛,定睛再望,已是霍然雾解,天空河水,光闪闪的,龙先生已经坐宇宙飞船飞去了。女登心中的似水柔情,一下子又全漏在沙里。

女登跌跌撞撞逃回家。郊外的这次浪漫之遇比春天伸出的最小的脚趾还短,可是谁成想十个月后,春天的脚步追赶上了她,送上一个“牛首人身”的小孩,作为礼物,在她怀里呱呱诞生了。这就是长着牛头的神农氏先生(没有继承他爸爸的龙首,而是成了牛魔王的样子)。

人神英雄“伏羲”,是伏羲妈妈踩了神的大脚印而怀孕的,神农氏也是这种无性感应生殖的路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其实折射出远古时代的女子都没有丈夫的事实。也就是说,当时的远古女性,是常常发生一夜情的“野合”罢了。当时的女子都没有丈夫,生出的孩子,只知有母,不知有父。孩子跟着妈妈生活,而能保护他的则是舅舅。总之,当时的女性的性伴侣不固定,生出的孩子长大不知道爹是谁。

“牛头”的神农氏长大以后,看上去并不像牛魔王那样粗暴,其实他是极具仁慈、极具爱心的。他最大的爱好就是拿了一根棍子,在西部的黄土高坡上考察野生植物,是个十足内向的家伙。

神农氏寻找各种能吃的东西,饥渴的样子跟后来的西北地区闹饥荒时候挖树皮的人一般无二。神农氏遍尝百草的果实,察悉酸甜苦辣的滋味,留心可以种植培育的品种。最可恶的是,那些味道好的,往往是能毒死人的,以至于我们的神农氏创下一天中毒七十二次的纪录。终于他的真诚感动了上苍,天上下起了粟子雨,噼里啪啦落谷子,神农把这些好玩意儿捡回去种植,就形成了粟、黍之类的小米。

事实上,除去传说的成分,我们知道小米是从狗尾巴草培养出来的。当时人们除了打猎,也采集植物和茎叶和种籽拿回家来煮着吃,一些意外的原因使种籽丢落地上,次日的一场清雨过后,种籽冒出了嫩芽,启发了人们种植的梦想。

农业,就这样在一个“采集狂”的推动下启蒙了。

七千年前的神农氏是怎么种地的呢?每到秋天,草干木枯,西风乍起,正是放火的好时候。神农氏就带着他的哥们姐们、男女老少出门了。他用口齿不清的原始语言,指挥人们躲到安全的地方,然后就顺风放火了。神农氏打开陶瓶,倒出火种,蹲下将干草引燃。火就像一个贪吃的汉子,没多一会儿,就把枯木荆棘吃了个精光。然后,神农氏招呼大伙出来,抡动石刀石斧,砍掉残余的焦木,露出赤裸的土地。而厚厚的草木灰成了天然的肥料。

等到春天,神农氏再次出动,几个人并排在一起,各持尖木棒,用尖木棒刺入土中,然后互相配合用力,一下子翻起一个大土块,然后大家一起向后退一步。女子们则面对男子,向前跪在地上,拿小木棒打碎土块。再后面的小孩,则用手把土搓碎。然后大伙七手八脚,把神农氏采集回来的狗尾巴草的种子塞到土里,像是给土地行贿,把碎银子塞进土地的口袋,等待土地的回馈。

就这样,神农氏辛苦了一天,翻地播种两道工序完成,到了晚间,就回到家里休息。他的家就是一个“坑屋”,当时最流行的。神农氏钻进坑屋,顺着台阶爬下去(从坑屋的坑门口到坑底有几级台阶的),坑里首先迎接他的是火塘。坑屋取暖和做饭是用这火塘,在靠近坑门口的地方。火塘是一个圆的浅坑,里边放着干柴枯木,坑边上用三块石头做成架子,可以把陶罐坐在三块石头上,煮肉吃。

神农氏的炊具和餐具已经初具规模,杯、碗、盆、罐子、瓶子一应俱全,还有钵子,所谓钵和碗有区别,碗口内收就叫钵。碗口上还用指甲扣出鱼鳞样的一圈纹路,烧制成形,这是当时最前卫的艺术品。

神农氏与他的室友们围绕着火塘席地而坐,屁股下面垫着树皮、松毛、兽皮和杂草等纯天然无辐射的“坐具”。睡觉前,大家要把火塘附近的地面烧热,然后趁着余温,卧于热地上睡觉,这叫作“炙地眠”。火塘的火慢慢地乏了灭了。但火塘边上有古代的打火机,就是一个制作精巧的陶罐,里边放着特殊的植物,带着火星,是保存火种用的,呈密闭状态,用的时候,倒出一些火来。这个小陶罐是古代的火柴盒,就放在火塘边的灰里煨着。

而神农氏在睡觉前,还要趁着日夕的余影,干些homework。他拿出尖木棒,就是白天他拎的那东西,把这东西放在火上,烧那木棒的尖端,以增加它的硬度。神农氏想了想,把坑屋里的一根野兽犄角拿起来,套在这尖木棒的的尖端。这样它使用得更长久些。神农氏为自己的发现兴奋不已,决定以后叫同伴们都用这个办法。

神农氏又觉得,尖木棒再坚固,效率还是低,因为它刺土和翻土的时候,施力只有一个点。神农氏认为用双叉的木棒掘地可以更快些。于是他又爬出坑屋,找来的一些带叉的木棒,一番加工,终于做出了几只双齿的尖木棒。(后来这东西被叫作双齿耒,大禹治水用的物件就接近这个,只是齿更宽,从汉代画像石图片上看。)

月亮升上来了,太阳已经转移到美洲那边去了。神农氏望着皎洁的月光,暗绿的森林。在这样的不眠之夜,他瘪着肚子,抚摸着手中的“农具”,用有限的智慧,思索着无限的未来。

日升月落,秋天又到了。田野里滚动着金黄的谷穗,等着神农氏的人们来割脑袋。神农氏于是和男女老幼们再次走向田野,手持石镰,向大地母亲讨回公道。他们只割下谷穗,而秸秆不要,放火烧掉,作为预备给明年使的草木灰。

这也就是完成了刀耕火种的一个周期,而种下的狗尾巴草,经过进化,就变成了“粟”。这样使用的田地,过几年肥力就差了,于是神农氏和人们就换个地方,把这里抛荒,等荆棘野木长得多了,未来再烧了种地,肥力就好了。

七千年前伟大的神农统治的时期,坑屋和衣服得到了普及,一年两季的概念被明确,农耕技术已经启蒙,人们劳动之余就闲着,玩最古老的玩具——陀螺,抽得它嗡嗡直叫。据鲁迅回忆,当时还出现了“杭育杭育”派的文学家,在扛木头的时候唱诗来的。

平时,人们有什么事就刻在木头上,或者记在绳子上,大事打大结,小事打小结,掌握了这个,就算大学毕业。

另外,据无政府主义者“庄子”先生报告,在神农之世,人们“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这是庄子向往的太平盛世。刚好和现在人的感觉相反,道家的庄子崇尚本真淳厚,他认为历史是不断退化的,人类最好的境界,就是在神农那个时代,后来就越发毁灭,没有乐趣和可取了,所以庄子取法先王,向伏羲神农学习,而且学起来是那样绝望,不抱能学会的奢想。

神农有什么好呢,他那个时代比现在惨——七千年前的人,一天才吃两顿饭。大约早上起来以后吃一顿多量的早餐,下午五点来钟吃简单的午餐。此后,太阳下山就睡觉了,跟现在的农村一样。那时候甚至用不着点灯,灯具是到了四千五百年后的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青铜的使用,生产效率提高了,可干的事越来越多了,晚上也要干活了,于是才要点灯了,也才有必要吃晚饭了——每天吃到了三餐。

吃饭少一顿倒没关系,七千年前还没有炒菜的铁锅,而陶器传热慢,是不能炒菜的。所以神农先王及其子民们,吃的都是小米粥与菜、肉混在一个罐子里煮出来的糊糊,像猪吃的东西(不好意思)。罐子架在火上煮,一旦没留神,就煮得焦糊了,所以必须专人搅动,防止糊锅底。搅得厉害了,一不小心,手里的骨铲还把陶罐弄打了。

这样喝稀饭是很容易就喝腻了的,想吃点干的吗?那就要在陶罐下边挖些孔,里边放上米,把这个带底孔的陶罐坐在沸腾的一个陶罐上,用下边陶罐的蒸汽,去加热上边陶罐,也就是蒸了。这种设备后来做成了连体的,叫作“甑”,它可以蒸饭,也可以蒸鱼,蒸植物块茎(如古代白薯)。我们可以管这个叫作饮食界的蒸汽革命,但神农氏为什么没有悟出“瓦特的蒸汽机”从而制造古代火车呢?只怪当时没有金属啊,这是七千年前最郁闷的事,冶炼金属需要一千度,当时的人弄不出这么高温度。而烧陶只需要六百度。

没有金属就有很多不便,比如你的指甲长长了,没有剪指甲刀,你只能用牙去咬,或者到岩石上面,把指甲磨平(跟老虎一样)。如果你想做一个独木舟,你很难用石器把一根大树挖空,你必须先在木头上烧火,烧掉一层,用石器刮掉一层木炭,再烧一层,再刮。烧大发了,就把“船”整个烧了。砍树也是这样,石器和火要配合一起用。现代南美洲土人用石斧砍倒一棵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边砍边用火烧,而如今我们用铁斧砍伐,只需一小时。

由于砍树太麻烦了,当时的人死了就没有棺材住,只是席子和树枝覆盖,放进方坑里。最了不起,给方坑加一个木头盖子,这个盖子往往是原木拼成的,没有刨平。在上面也不起坟头。不过小孩子好,小孩体积小,死了就放在陶器的瓮里埋着。瓮底下还要有一个小孔,供灵魂跑出来,重新投胎去。

如果一个喜欢喝茶的人,喜欢吃辣椒、喝酒、抽烟的人,跑到七千年前的先王时代去,那就等于自投死路,除非他戒掉这些嗜好。不过他也许能喝得酒,因为酒是起源于放馊了的饭,当时放馊了的饭倒是蛮多的,所以有酒!怎么从馊饭中喝到酒呢,这就要把饭滤出去。出土的滤酒器就像一个茶壶,一头把“馊饭”倒进去,壶中间挡了个竖立的筛子,酒水就在另一头涌现汇聚了,可以倒出来喝。(在荒岛上可以学用之。)

喝酒可以用陶碗,但这么沉甸甸的泥罐子,神农氏和他的哥们坐在地上抱着它喝,很不优美,所以一般用轻便的木碗,可是木头容易糟烂,七千年前的人就给它涂上天然植物漆,是最原始的漆器。饮酒,是穷富阶级开始分化的标志。

七千年前的人,还讨不到老婆。不过这样也好,你可以有很多“老婆”——当时流行狂欢party。

选定特别的好节气,比如春分,神农氏组织大家到郊外什么美地方,温泉边上,搞节日大狂欢。一些青春少年,带上他们的野蛮女友,以及附近村子,认识和不认识的男男女女,都到野外野炊。吃饱喝足就开始野合,一帮男女脱掉衣服,坐在水池里嬉戏,遇上互相中意的,就上岸去男欢女爱。一帮男女趴在水池边上干事,互不干扰。各对情侣虽近在咫尺,皆互不妨碍,各行其素,甚至可以互换伴侣。这是旧、新石器时代的郊外野合,作为习俗一直不同程度地保存下来,到了大周朝,这都是《周礼》上规定的全民活动,地点往往选在桑林。古代的桑林,就像现代的“红灯区”。直到清朝乃至近代,我国云贵地区的瑶族、布依族、苗族等,都有这样的习俗,甚至现在也有,你努力去找找看。不光中国,世界各地也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少儿切勿模仿!)

这种在郊外的“欢乐谷”(happy valley)里的集体野合,是远古先民在不知婚姻为何物时,为了解决性需要和传宗接代,必然的出路。当时的人们失去了老婆的一棵树木,却得到无数情人的大片森林。

总之,七千年前,除了“欢乐谷”野外party以外,同时,男生还可以直接去女生家里睡觉。而今这样的古风,仍然在淳朴边远的地区可以找得到,即所谓的“走访婚”,如云南泸沽湖畔的永宁纳西族,就是女子不嫁、男子不娶,但是在劳动、集贸、娱乐等场所,男女只要认识了,双方愿意,男子当晚就可以到女方单独房间中过夜,次日天明,男子辞归。故每日清晨,各村落之间的道路上,来往者尽是青壮年男子(互相还打招呼呢)。

这种“走访婚”和“郊外野合”没什么差别,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每位女子可以和他族许多男子保持性关系,反之,男子亦然,所以往往难以确定孩子的生父。男女并不共同生活,甚至连早餐,男方都得回本族就食,所以这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结婚”。生出的孩子也是随母方抚养。妈妈和孩子都不离开本族,一直到死。这是新石器时代母系氏族的特征。

走访婚,男女暮合晨分,来去自由,主要是为了解决性苦闷,所以对长相、学历、体格、年龄、家庭背景、心灵都不挑剔,往往一两个月就要换一个partner。一个女孩同时拥有几个、十几个partner,是常事。因此,弄出孩子来,难以确定其生父是谁。因为没有爹,所以敷衍出伏羲、神农的“巨人脚印”等说法。

蒙古族阿拉善旗今天也有这样的“走访婚”遗俗。老人把姑娘嫁给一种器物,以马鞍或火钳为丈夫,事后姑娘就可以和不同的男子交往,在家接受走访,生下孩子归女方家。

七千年前的时候,女人仍然是社会主导力量,种地主要是女人,因为农具初级,属于粗放浅耕,女子就能干。此外,做衣服、制陶器、生孩子这些大事和高科技产业,都是女人来抓,贡献大,男的特崇拜女的。男人只千千打猎的事,没什么利润。所以当时女人顶了四分之三的天,当时是母系氏族社会。母系氏族社会,男女平等,甚至女的更占主导,跟人发生性关系,不认为是自己吃亏,郊外野合和“走访婚”里,女性是主导者。当时的女孩子也比男孩子金贵,从出土的棺材看,女婴睡的棺材(是瓮)比男孩的瓮要漂亮、舒适、宽敞得多。

现代的女孩也许会说,这没什么了不起,我也是这样的,我天天去酒吧,我也没个定数。但七千年前的神农时代,她是一辈子如此的,一辈子没定数的。

“我们永远不结婚,好吗?”她对她的时任男朋友说。

一辈子不结婚,但她却获得了一辈子的自由!她会靠着去欢乐谷或者去哪里寻找短期性伴侣而同居“走访”的办法,来一截一截地度过自己的美丽人生!

因为没有固定的夫妻,所以坟墓里也是单个单个埋的,没有夫妻合葬。单个的坟越来越多了,往往还要进行大扫除,把他们骨头全挖出来,进行二次葬。二次葬的时候,所有的男人骨头葬在一区,所有的女人骨头葬在一区。总之,没有个体家庭和夫妻家庭概念。

试想一个社会没有家庭,那该多么随便也无拘无束啊。你爱怎样花心都没有人会指责你是大萝卜。郊外野合、走访婚,这都是当时人的能事,但这都不能算婚姻,只是很多的一夜情罢了。七千年前的社会就是这样开放的。

开放也是要有代价的,色字头上一把刀。七千年前,孩子们的死亡率占到死亡人口的三分之一。他们死掉是因为他们的年轻妈妈也死掉了——有一半的女性死在了二十几岁花季,这是早婚早育带来的恶果。当时女孩普遍怀孕年龄在十五岁左右。过早的婚育导致女性发育系统的紊乱,未老先衰。过多的性生活成了女孩的催命符。七千年前的人,男女平均寿命在三十二岁左右(最小的一两岁,大的五十多岁)。男人的平均寿命反倒比女人要长。这个数据一直保持了几千年没有大变化。

刀耕火种,只是在播种和收获的时候忙一阵。七千年前的人,平时是不是就很闲了?

不是的,千万不要以为种了庄稼就傲气起来了,事实上,神农时代的庄稼是不能太过指望的,一群大象在上面跑一跑,跳跳迪斯科,庄稼就全完了。所以平时也要工作,这个工作就是“采集”。

采集主要也是女人的事业,采集的人需要拎着根棒子(一头削尖),到处乱走,就像捡垃圾的那样。神农氏尝百草的故事是当时人工作的剪影。

这根削尖的木棍,虽然简单,但用处很多。当你遇上野菜,比如蕨菜和野葱,就用这根尖木棍把菜挖出来,木耳香菇以及古代白薯(芋类块茎)也要用它挖。树枝上也有财宝,大自然慷慨提供了李子、山丁、野樱桃、桃子,举起棍子就可以打下来。

掏鸟蛋以及野鸡野鸭的蛋,也是一件乐事,你可以拿着棍子在河边草丛里翻,鸟被惊跑了,一下子出现几十枚光灿灿的鸟蛋。蚂蚁的蛋也是高蛋白,不管是树干里的蚂蚁巢还是土垒里的,都可以用棍子把它们掘出来。

当你遇上马蜂窝的时候,你就在棍子上面拴上火把,举着烧死窝里的马蜂,再敲它下来——蜂蜜,是非常好的煮肉调料,古代的婴儿奶粉。马蜂窝如果在树洞里的,就用烟熏,熏死它们以后,拿木棍把它挑出来。这个棍子简直就像丐帮的打狗棍一样宝贝。

如果是男女搭配,就更加干活不累,你作为男孩在前边吸引马蜂的攻击,后边女孩就拎着棍子上去扎蜂窝。并且你把采来的各种野菜,都交给她的筐子里保管。

很多野菜当时吃是有毒的,她把菜们带回家,要挤去叶汁或者晒干,然后煮,煮的时候不断换水,使苦味淡下去,最后裹在小米饭里吃。对于植物的块根,她会用杵臼捣成粉末,积累好几十斤,这是古代的奶粉,饿的时候,冲水泡着吃。

伟大的神农氏还专门预备了远古的农贸市场(图3),各种采集来的好东西,自家制作的好东西,都可以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换,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农贸市场里有卖鸟蛋、卖鱼的,还有卖动物皮子的。皮子可以做成衣服,夏天正着穿(毛朝外),凉快,冬天反着穿(毛朝里),暖和。在七千年前的农贸市场,还开始卖植物纤维的衣服了,更加时尚和畅销。

这个农贸市场也是很好的寻找异性partner的地点。如果你卖的蕨菜比较好,长得也比较酷,没准就能找到你在古时候的“野蛮女友”了。她正在农贸市场地摊上卖饮料呢!(植物根茎泡水,卖给远路口渴的你。)这可是地道的野蛮女友啊!

相逢不饮空归去,洞口桃花也笑人。你拎着打狗棍,背着一筐大麻走(注意,你背筐的方法跟现在不太一样,是用带子绷在前额,从两耳下伸到后背,拉着那里的筐,很多古人因此在头骨留下了印痕)。

你走过去放下筐子,把采集来的大麻和葛藤,交给这位野蛮女友,换来她的饮料。你给她的大麻不是吸食的。大麻是一种很有用的经济作物,大麻的叶子可以煮菜粥吃,籽可以煮籽作粥吃,麻杆可以烧火,麻皮可以剥了做衣服穿,是制作衣服的原料——人们对麻可真够狠的。而吸食的大麻毒品只是产白印度的某一变种。

你把大麻交给了她,这个卖饮料的女孩。她直勾勾地对着你打望了一阵,觉得你这货色还不错,就冲你放电,要你的联系方法。注意,这时是母系社会,女的占主导,是女的泡男的。但你是个有骨气的男生,特别是你发现这个女孩牙齿有点暴,一笑就不好看了。于是你借故跑开,气得她做出王老五欲抢亲的姿势。

你继续走了不远,另一个卖衣服的女孩进入了你的视野。卖衣服的这个女孩,手很巧,纤细的手指是你的最爱。为了避免乱发蓬蓬,她头顶上梳起了一个螺壳样的乌髻,还有一只鱼骨梳斜插在那里。

我需要再声明一遍,不是你挑她,是她挑你。如果她觉得你符合她的style,就会冲你笑一笑,同时在收到你的大麻,送给你她制作的衣服后,她就暗示你去她家。

然后你就跟着这个女孩直接去她家——千万不要害羞,因为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路上你看见那个卖饮料的女孩,后面也跟着一个帅哥呢。是她泡来的。

古代的女孩手很巧,你的女友也不例外,她回到自己的家(坑屋),在坑屋前,就把大麻、葛藤剥皮,捶击,放在水里浸沤,这些植物的皮就松散了。泡上一阵儿,再放进一些矿物质配方,使其脱胶,变成麻丝。接着把丝劈分出来,一段一段捻接起来,就成了长长的麻线。建议你要帮她一起捻,这样可以在劳动中建立友谊。而捻的办法是要借助纺轮。当时已经有陶制的纺轮,可以在旋转中加线,捻成长长的麻线。这纺轮只有一个铜钱大,样子也像个铜钱,中间的小眼插个竹签子,签子的顶上系上几条麻丝,利用纺轮在悬坠状态下旋转时的重力和扭力,把几绺麻丝拧成结实的一根长麻线。纺轮越重,拧成的麻线越细,反之越粗。当时的人们已经无意识地用地球引力来造福自己了。(这个纺轮也是这个女孩的最爱,将来死后都要放在棺材里的。)

后边的工作更需要你帮忙,就是织布。织布说白了就是把麻线分成经线、纬线,相互垂直地排列起来,就是布了。经线一端固定在木架上,另一端系在你的腰际。女孩拿着纬线,在经线上来回穿梭编织(有点让人联想起小时候的女子跳皮筋)。这样就把布织出来了,布的幅面很窄(相当于你的腰宽),比较稀疏,每平方厘米中约有经线十根,纬线有二十六至二十八根,比现在农家的家织布还稀疏点,线条偏粗,但是没关系,这毕竟是你们劳动的成果。如果你的这个“野蛮女友”天资聪颖,她还可以在穿梭编织纬线的时候,做出种种回纹、斜纹的暗花来。

七千年前的布,一根都没有保存下来,只是在一些出土陶器上发现了布纹痕迹。这是制陶的时候,把布垫在了泥罐子下面,印上的。

有了布,就可以做衣服了,这就不用我教了。七千年前的女孩自会做衣服。

不过,因为麻丝织成布的幅面的宽度很窄(只相当于你的腰宽),所以她只能把几条布拼并起来做衣服。于是当时的“裙子”,都是前后两片,每片各自用几幅布拼成,一片蔽前,一片遮后,两片之间开缝,导致大腿很容易露出来。男女们都穿这种“旗袍”式的裙子,谁也别笑话谁。这个传统一直到四千年后大周朝初年时,才把前后两片,合为一个圆筒,成了当时所谓的“衣”。但是裤子,还要更晚才出现。

当你们为了衣服工作了一天,已到夜色深沉的时分,晚风轻轻地叹息着,摇动着月光,你和这个野蛮女孩,互相拥抱着,在她的小屋子里,已经成为月亮下最幸福的一对儿。从开在这坑屋房顶的窗户,你们一起数着天上的星星(窗户都在屋顶,大约方便做饭的烟冒出去,以及避免狼从窗户里跳进来吧)。

你在这个女孩家里睡觉,没有任何人会干涉,男生在女生家睡觉这时候天经地义。不要怕她爸爸。事实上这个女孩没有父亲(她倒是会有一个母亲,一起生活。但她母亲和她一样,也是这样生活的,所以她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谁。哈哈)。那个时代,有母无父,不知婚姻,不成夫妻家庭,人们都是合族而居,集体生活,村落由单间小房子(坑屋)组成,每个坑屋里边只住着一个女孩或一个男孩,这意味大家都没有固定的老婆,没有固定的夫妻家庭,大家都去欢乐谷解决性需求,或者在女孩的单间房子里“走访”。当时村落中的血缘关系是以母线为线索,女性主导着这个社会。母女一脉传承,是村落内各血族的主体。

因为是女性做主导,所以,男生被泡来以后,千万不要以为会被招为固定的“驸马”。双方只是结成偶然的一对儿。俩人好上半年一年,女生随时都可能把男生换作别人,男人只是过客。事实上,当时的女人包揽了采集、纺织、制陶、制衣和培植庄稼等主要工作。在培植庄稼过程中担任敲碎土块、育种、播种、除草、收割、加工粮食的几乎所有角色,而男人只负责打猎。确保家族衣食无忧的是女人,女人是七千年前社会的主导。于是女人在两性关系中,也是主导者。在她们看来,男人只是她的一个“性玩物”,玩一下而已,帮她生产下一代的。用完了以后,就把男人甩开了。等想的时候,再找回来。时间不固定,对象也不固定。人们都是单住,自己独有坑屋,但女性常把男朋友泡来,带到坑屋里过夜(不久再换),而没有固定的夫妻。等生了孩子,孩子跟着妈妈在坑屋里过。当然,妈妈还会不断再泡来情人。总之,神农氏时代的女生都“花心”,手上把着一串男伴侣,并且经常胡乱抛弃,经常更换男伴侣。男人担任这种“玩物”的苦恼角色,有三百万年之久,直到四五千年前才发生逆转。男人掌权的历史,比女人掌权,要短得多。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连神农氏本人都可能是女性。

下面我们到七千年前的小村外的坟地去看一下。既然地面上没有结婚者,没有一辈子固定的夫妻家庭,于是坟地也就没有夫妻合葬。人们在坟地里都是住单间,而且男女葬者分成两大区,所有的男人葬在一个区,女人葬在一个区,排列井然有序,就像男女卫生间一样。“卫生间”里的每一个人都是住单间,也有哥几个、姐几个住一个坑的,但男女绝不掺一起。为了节省地方并且方便挖坑,当时人多是喜欢在坟里蹲着。

能住在这样的公共墓地里,是一种荣誉,那些干了坏事或者得了恶疾的人,是进不了“祖坟”的,也没人给他“烧纸”。那些摔死、烧死、淹死、野兽咬死、夭折,以及交通事故而死(当然这类比较少)的人,也不许进来。对于公认的坏蛋则还要趴着躺在墓里,以示与众不同、特立孤行,后来这个待遇也给了俘虏来的战俘。

坟墓里的随葬品都比较简单,多是粮食,供死人在阴间吃。也有猪、狗、猴什么的,给死人提供动物蛋白。做饭用的陶罐、吃饭用的钵盆,也都放进去。这是死人在坟里起来做饭时候用的。南方人爱吃鱼,就放进去鱼。四川有个家伙,死后口咬两条大鱼尾巴,象征着有吃不完的鱼。

现在一些原始部族,在下葬的时候,人们就唱起挽歌:“你去吧,那是你的妈妈、舅舅住的地方,安心住在那里吧,不要回来。”这也形象地反映了当时母系氏族社会的实质:去找妈妈、舅舅,他们是阳间和阴间里的家族主宰者,而无所谓爸爸。他的爸爸,作为别人家的舅舅,只在这家族里住过几天而已。

神农氏跟他的夫人“听袄”生下一个男孩名叫“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戏器生祝融(火神)。祝融被驱逐到长江流域,生下了共工(水神)。共工的儿子术器生有异相,头顶平整如削,另外一个儿子叫后土,乃土地之神。后土生下噎鸣,噎鸣有十二个孩子,他们是困敦、赤奋若、摄提格(名字都像蒙古人了!)等十二个少爷,分掌十二属相。后土还有位孙儿,就是夸父。这都是荒诞不经的《山海经》里讲的神话。但我们手头没有比这更不像神话的史料了。

总之,这一群儿孙里边,知名的就是“祝融、共工、夸父”三位,还有一个“榆罔”先生,是神农氏的嫡系真传第七代玄孙,一说是第十七代玄孙,他跟黄帝是同一时代的人!(我看第二十七代都不止。)

神农氏还有几个闺女,都没得到好。其中一个闺女跟“赤松子”先生(当时的宇航员)私奔了,俩人一起得道成仙。还有一个闺女很漂亮,叫瑶姬,梦中遇见一位英俊的白马王子,于是得相思病死了。死后变成了瑶草,开着一种黄色的小花。据说世间的女子只要吃了瑶草的果子,就能令男子爱之发狂。后来她在巫山上落户,曾送给治水英雄大禹一本水力学专著。到了楚顷襄王时候,瑶姬变成了巫山神女,成为了楚襄王的性幻想对象,和老楚发生了一段梦中交合。神农氏还有一个最小的姑娘,也最著名,那就是“精卫”小姐了,她的本名叫女娃,不知怎的,从大西部跑到东边的大海里游泳,因为没想到大海比陕西的渭水还宽,体力不支,给淹死了。于是她变成了一只白脑袋白嘴红爪子而体形像乌鸦的鸟,就叫精卫,跑到山上,衔来木棍石子,往东海里丢,要把大海给填满。这就是陶渊明作诗所说的:“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精卫填海,衔着西山的木石,去填汪洋的东海,想把坏大海给活活堵死,有志气。只是这里填满一个海,隔壁势必又冒出一个海,怎么办呢?你不让它冒,那么多的海水去哪里呢?

神农氏的女儿们都没得善终,大约反映了远古女孩红颜寿短的事实吧。为中国扶农、扶贫做出重大贡献的神农氏的后代,大约就是这个情况。

七千年前神农时代母系氏族的人们,脱离了原始的狩猎打鱼,过着男人耕种而食、女孩织麻而衣的朴素生活,没有战争,没有焦虑,其乐融融,难怪被庄子、孔子无限向往呢。这个小国寡民的美好时代又持续了两千多年,直到五千年前,一个游牧部落名叫“黄帝”的人,打破了它的安宁。我们先暂不说它。

七千年前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亚洲、非洲、欧洲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新石器文明,这里面最佼佼者是在亚洲西部(我是说全世界的最佼佼者)!

就像中华民族诞生于亚洲大陆的东部,苏美尔人(sumerians)生活在亚洲的西部,那里有一个“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故称“两河流域”,音译为“美索不达米平原”——就是小天王周杰伦唱“我对你的爱写在西元前,深埋在美索不达米平原”的地方——小天王的史前野蛮女友把她对小天王的爱写在了史前的两河流域。

苏美尔人,从七千年前起就生活在两河流域,时间上与我们的神农氏齐头并进,但是成就更胜一筹。七千年前的苏美尔人已进入了“铜石并用”时代,意思就是说,他们有了金属!就是我们的神农氏最渴望的金属!就是因为缺这个,神农氏才没有从餐饮的“蒸汽革命”中发明古代蒸汽机(呵呵,假的)。

如今,在两河流域,出土了苏美尔人七千年前的铜珠、铜线,还有炼铜遗址。

并且,七千年前的苏美尔人还培养出了世界上最早的麦子,跟我们的小米不同。苏美尔人把麦子磨成粉,和成面团,搁上发酵粉,然后进行烘烤,加上蜂蜜作为甜味剂,此外还有椰枣汁。并且发明了吃饭的叉子。

苏美尔人的麦子成为了古代西方各国的主食,使得世界餐饮形式走向了“烘烤”的路子(面包)。中国人则正好相反,吃小米,采取煮食的策略,这在世界独一无二的——其他国家都是麦子文化。

中国的麦子起源晚——比小米(粟)晚,而且也不流行。最早的麦子是从西部开始有的,在新疆。甘肃天水有一个“麦积山”,也出土了中国很早的麦子。人们因此怀疑中国的麦子是迁徙中的“苏美尔人”从西亚带过来的。并且有人说“麦”字在古文中,就是华夏的“华”字。如果是这样,“苏美尔人”对我们的意义就不可小觑了。

“苏美尔人”的麦子,最终在汉朝以后,成为中国北方的流行主食——面食。中国人开始吃馒头、大饼和面条,不再主喝小米粥了,直到今天也是如此。

到了距今六千年前,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更像服用了兴奋剂一样早熟,他们在全世界范围内,第一个进入了“青铜时代”。这时的苏美尔人已经大量使用青铜工具,并兴建了最原始的城市和城市中巨大的塔庙建筑。他们把两河流域的泥土烧制成数百万块砖(世界上最早的砖),以沥青作黏合剂,在城市中建造了巨大的台基式泥砖塔庙,用来供奉他们的神祗。如今可以看见这些神庙的遗址、泥砖、棺墓和出土的雕塑,这些东西以及建筑它所用的青铜工具,都向我们证明,人类最早的城市国家(或叫城邦国家),是出现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两岸地区的苏美尔人手中。

所谓“城市国家”,就是指以某一城市为中心联合附近一些村庄构成的方圆不过百里的小国,亦称城邦,该城市的中心建筑物为神庙。

六千年前两河流域出现的苏美尔人的城邦国家,也是远远领先中国的地方。这种“城邦”,算是一个政权了。

到了距今五千五百年前,聪明的苏美尔人又创造性地把河中泥巴制成泥版,当作书,用芦苇做笔在上边写“楔形文字”。两面写完后,就把它晾干、烧硬,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文字和书籍,比中国商朝时(距今三千多年前)才出现的甲骨文早了两千多年。到了距今五千一百年,苏美尔人的这种“楔形文字”已经非常成熟,有两千多个文字符号。

如果以青铜器、城市、文字三个方面的出现作为判断文明的要素,那么在距今五千五百年前的苏美尔人已经达到了文明的标准,率先在全世界第一个跨入文明的门槛!

而这时的中国,不但青铜、文字都没有,实则连夯土城墙都还没有,意味着小的城邦国家(“诸侯”)还都没出现。

世界上第二个跨入文明行列的是非洲北部尼罗河畔的古埃及人。

遗迹显示,距今五千五百年前,埃及地区开始有了城墙、砖房、青铜技术和城邦。这样算来,埃及的城邦国家出现得比两河流域晚五百年。这时,埃及的各个城邦之间,为了争夺土地、水源、奴隶和财富,经常发生战争,参战一方规模动辄几千人。

到了距今五千五百年到五千一百年时段,埃及人还发明了象形文字,几乎与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同期,象形文字可以从左往右写也可以从右往左写的,但不是写在泥版上,而是莎草纸或石板上。

总之,在距今七千年到五千一百年的时间段,两河流域和埃及的文明已经卓然勃发,并且在五千五百年前时具备了文明的“三要素”。而整个这一时段,七千年前到五千年前的中国,神农氏及其后裔们还住在渭水岸边零星的坑屋里,拎着石器和木棒子种植粟,古书的纸上和地下都找不到什么,找到的只是神农氏到黄帝的一介名字(古书上)和西安半坡等地挖出的几罐子小米、一些陶碗以及南方的小型玉器,文明的迹象非常渺弱,没有青铜和文字以及城邦的任何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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