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对立概念
至今为止,我们介绍了“直觉”“启发法”“独断”这三种与“逻辑”相对立的概念,其实还存在更为重要的概念,那就是“事实”。在逻辑学和哲学中,“事实”才是“逻辑”真正的对立概念。
可能有人会感到意外,“事实”和“逻辑”难道不都是正确思考所必需的两大要素吗?那么,事实和逻辑究竟为什么是互相对立的呢?
逻辑必须是确切的程序,不能被类似“在这个世界上碰巧成立的东西”这样偶然的事务所左右。比方,不管日本的首都是东京还是福冈抑或是仙台,逻辑都要负责确保这件事情成立。因为让不知道日本首都是哪里的人、不知道现在是公元多少年的人、不知道地球外是否存在智慧生物的人等的所有人都能认可的“思维框架”,才是逻辑。只有用特定的事实(内容),对名为逻辑的思维框架进行填充后,真正的知识才会成立。比如,以下逻辑规律——
前提1:p
前提2:如果p那么q
结论:q
如果前提1和2都成立,结论就必须成立。这是逻辑学的基本规律。p和q可以是任意的句子。也就是说,不管往p和q这两个框架里套什么句子都可以。举个具体的例子——
前提1:日本的首都是浜松。
前提2:如果日本的首都是浜松,那么日本的首都就在静冈县。
结论:因此,日本的首都在静冈县。
这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但是,如果仔细看其中的各个句子,就会发现前提1和结论是不符合事实的。也就是说逻辑学并不在乎这其中的各个句子所陈述的东西是否属实。只要各个句子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特定的逻辑模型,逻辑学就无从干扰。
简而言之,正确的论证所需的只有下面这一点——“只要前提与事实相符,结论就一定符合事实”。因为对于逻辑学而言,只要整体形式正确,成为其部件或素材的各个前提与结论本身哪怕与事实不相符也无所谓。
这三个句子均与事实相违,但在逻辑上依然是正确的论证。它与“p,如果p那么q,因此q”的形式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