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郭存先向村里人公开自己跟林美棠的关系时,说得很巧,不说是自己认了个干妹妹,而说是我娘昨天认了个干闺女,就是咱村的下乡知青小林,林美棠。从现在起她就是我妹妹了。这让我忽然想到了一条政策,咱郭家店现在火暴了,今后会有不少人来咱村工作,凡外来人要想在郭家店掌实权,必须得跟郭家店人有点真正的关系,这样咱才放心。比如,你或者当郭家店的媳妇,或者当郭家店的女婿,要不也得有点别的靠得住的关系。像食品厂的王厂长,是我在最困难的时候交下的过命兄弟,比亲兄弟还亲,我相信他就跟相信自己一样。
当时村里人还真是从心里宾服郭存先,觉得这才是一把手的气魄,被另一个村干部玩儿完甩掉的女孩子,在最困难的时候收留到自己家里,以后就再没有人敢欺负她了。许多人还都傻呵呵地祝贺他,说他们家双喜临门,老太太认了个干女儿,他收了个干儿子……为此,郭存勇觉得跟大掌柜的关系变得尴尬和微妙了。虽然他还看不出郭存先已经不待见自己了,却老是有点心虚,不敢再像以前那样爱出风头,说话办事加了许多小心,生怕被郭存先抓住什么整一下。
而林美棠则坏事变好事,先是脱产坐办公室了,负责接来送往、上传下达,开会做记录,管广播,搞宣传。紧跟着入党,不久又名正言顺地成了支部宣传委员,跟欧广明一起成了郭家店一男一女两个铁杆干部。渐渐地有人也看出来,郭存先认的林美棠这个干妹妹,原来是民歌里唱的那种妹妹,说白了就是“情妹妹”。他们两个的实际关系也确实有了质的变化,如果说第一次接触还可歪出许多道理说是误会,后边可就是两厢情愿了。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郭存先理直气壮,且很霸道:“你是我的女人,你的第一次给的是我。这要在旧社会非常简单,娶你当小老婆就行了,很省事。现在不能这么办了,但在你结婚前都是我的。”他们住着东西屋,本来就方便得很。自婆婆死后,朱雪珍到村上的小学代课,白天他们只要想了就能找得到机会,有时夜里林美棠听到朱雪珍睡着了,或者朱雪珍是装睡着了,她都会跑到西屋去。朱雪珍当然也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她甚至怀疑那天夜里钻错被窝的闹剧,是不是丈夫跟林美棠事先设计好的,要不婆婆为嘛在临死前会追问是不是存先欺负她?
年纪轻轻的林美棠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烈的欲望?连她自己都觉得害怕,只要有机会就渴盼能跟郭存先亲热。只有当郭存先在她的身体里,她才有安全感,才相信郭存先需要她、喜爱她。有时当着外人她也无法掩饰对郭存先的依恋,喝他剩下的水,看他要抽烟时自己先在嘴里点着了再递给他……用郭家店人的话说这也太贱了!
她就是基于对自己这种变态般的情爱感到害怕,也是怕时间长了对好女人朱雪珍的伤害太重,别引起众怒……其实,这两个女人真说不清,到底是谁伤害了谁?当社会上掀起知青回城的大潮时,她还是选择离开郭家店,回到了北京。
从十六岁来到郭家店,算来在这儿整整呆了七年,把人生最好的一段青春时光给了农村。即便说不上有多么爱这个地方,至少是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看惯了这儿的人。刚听到能够回北京的消息,也以为熬出来了,但回到北京以后却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先是找不到工作,后来在街道办的小厂里做冰棍。
弟弟已经结婚,而且还是和母亲挤在一间屋里,无论如何都再也挤不下一个她了,就只好到处借宿。这家住一阵,那家住俩月。她这么大个姑娘,其实是经过见过的女人了,可想而知有多难堪,有多不方便!后来她干脆就住在街道的小工厂里,白天做冰棍,晚上守着冰棍机搭个铺睡,每天早晨三点钟就起来忙活,因为小贩们天不亮就来取货……
有一天她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自己是去农村插完队回来,现在又回城里插队……她怎么也没想到回城是过这种日子。这也算是北京人吗?比在郭家店插队又好在哪里?后来她想明白了,自己已经不属于北京了,城市并不欢迎她回来,她在自己的家里都是多余的,搅乱了家人的生活,更不要说对于北京而言了。社会其实也认为她是多余的,出于同情才给她一口饭吃,她是最低等的,是一连串的错误。她惟一的出路是赶快嫁人,凭她的情况找条件好的嫌弃她,找差一点的她又不甘心,就这样见一个不行,谈两个散一双,渐渐地她连嫁人的心也凉了。
在别人眼里她不过是个下乡青年,可下乡这些年她的心气不是低了而是高了,还赖在城里干什么呢?城里既然没有自己的出路,就难免会经常想念郭家店,想念郭家店的人,在郭家店她至少不被歧视,堂堂正正地生活,有正常人的尊严和快乐,就连其他的生活条件方面也不比城里差。比如说吃,现在的农村能比城市里差多少?说不定粮食蔬菜肉蛋禽鱼还比城里更新鲜些。说到住,她如果想有自己的房子也很容易,后来她之所以还赖在郭家是为了跟郭存先方便。她反复对比,在郭家店哪一样都比在北京强,就又回来了。她想回来,郭存先还能不欢迎吗?于是就瞒着她的母亲把户口重新迁回郭家店。命运似乎早已经把她推给了农村,她就该属于郭家店。勉强背着个北京人的名义也没有多大意思,还是不要这个名义吧。
有人说这是历史欠下乡知青的,可谁会替历史来还账呢?
这些都是表面原因,林美棠重回郭家店落户,还有无法说出口的原因。当时她认为是自己学坏了,成了一个淫荡的女人,已经离不开郭存先了……他是个魔鬼,一个让被他碰过的女人无法再离开他再忘掉他的魔鬼。是他开发了她,让她认识了自己,成为一个完全的女人。她自信世上的女人并不是都有她这样的幸运,体验过她所体验过的快乐。女人的傻也就傻在这里,她们都认为只有自己才真正做过女人,以为其他许多女人别看结了婚,生了孩子,却不一定是个完全的女人。
她恨过他,也骂过他,不是因为他毁了她的一生,而是因为他有时太冷酷、太蛮横,太看重他的权力、威望,而不管她的死活。恨他对待她远远不如她爱他那么深、那么不顾一切。她也曾多次赌过气,跑回北京,在心里拼命丑化他,不就是个又老又丑的农民吗?还有一副不懂人情的臭脾气,有什么了不起的?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但过不了几天,就恨不起来了,再怎样丑化他,把他贬得一无是处,也抵消不了对他的思恋。宁愿抛弃一切,也要跟他在一块儿。她的自尊,她的骄傲,她的火气,一见了他就全完了。立刻变成一个没有头脑、没有主见、没有毅力、没有本事的傻女人,一个离不开男人,没有他就不能活的小女人。
她相信了,女人的根本命运就是爱上一个男人,然后拼命地按照自己的理想美化或神化这个男人。但社会的压力和家庭的压力太大了,她回城后也曾经以为可以和郭存先一刀两断,但把那些给她介绍的对象跟郭存先一比,一个个都太没有味道了,简直算不得男人。郭存先是按照自己的需要塑造了她,她也就理所当然地以为郭存先才是最适合自己的男人,心里已经容不下其他男人了。她命中注定只能属于魔鬼了,可是魔鬼并不属于她。
她义无反顾地投奔他来了,但生活依旧孤苦伶仃,情感依旧是流浪儿,饱一顿饥一顿,没有归宿感,没有安全感,不敢规划未来。她甚至不敢问自己:我有未来吗?我老了怎么办?她在社员面前是个称职的妇女主任,东跑西颠,管百家事。一个人的时候或跟郭存先在一起的时候,就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说哭就哭,说闹就闹。闹完了又去哄郭存先……
同样也是北京的女孩子留在了郭家店,却完全是另一种命运。她是跟林美棠一块下来的洪芳,当初被王顺看中,问了她三句话:上的高中还是初中?她说正式就上到高一。功课怎么样?她说还可以。还可以是第几呀?在班里没跌出过前三名。王顺霍然痞相全露,冲她挑起大拇指嘻嘻一笑。第二天郭存先通知她到食品厂找王顺报到,当会计。
洪芳不漂亮,胖嘟嘟的团乎脸,细眼小嘴,一笑左边有颗小虎牙,长相喜兴,招人待见。当天下午王顺赶集回来,手里提着那个油渍麻花的帆布兜子,里边装了多半下子钱,心里高兴,便把手下的人召集起来介绍洪芳:“从现在起,咱们食品厂要走上正轨了,有了自己的财政部长,这是我请来的正式会计。真正北京的高才生,考试从来没出过前三名,跟我正相反,我上初中的时候从来都是在倒数后三名里转悠。过去老人们常说,锯齿獠牙,能吃能抓。你们看咱洪会计,左边有颗小虎牙,笑起来多漂亮,这叫什么?嘴有虎牙,善于持家!你们就等着看咱食品厂发财吧。像洪会计这样的人,长得一脸福相,过去皇上挑正宫娘娘都是挑这样的,挑西宫要找妖精……嗨,你们别笑,我以前当花子头的时候嘛人都见过,跟一个算卦的老头儿在一起呆了几个月,学过相面。这叫旺夫相,男人找了这样的女人就会兴旺发达……哎哎哎,你们可别给我动歪脑筋,我也一样,咱癞蛤蟆别想吃天鹅肉!洪会计是咱整个食品厂的财神,谁要敢对她不敬重,小心你吃饭的家伙……”
真是狗嘴吐不出象牙,这哪像个厂长呀?弄得洪芳的小脸一阵红、一阵白,却又没办法。他虽然没正形,可还是想说她的好话。只是好话从他嘴里吐出来也不是味儿。但是,王顺耍完贫嘴之后,当着全体职工的面儿,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先打开办公桌上的抽屉,拿出几个学生练习本,交给洪芳,这是食品厂以前的老账,都是我自己瞎记的,一本是活牲口的账,就是咱现在共有多少牛羊驴猪,这一本是卖生肉的账,这本是卖熟肉的账……从今天起都归你了,我给你买了新账本。他打开另一个抽屉,里面放着几大本正规的账簿,还有一本《会计手册》。然后又打开旁边一个非常结实厚重的大木头柜子,里边都是钱,连同那个帆布兜子一块都交给了洪芳:“你就多受累了,先按照规矩把正式的账都建起来,慢慢再给你找个帮手,一个人管钱,一个人管账。”
等洪芳把食品厂的账捣腾清楚以后,便彻底改变了对王顺的看法,从心里再不敢小瞧这个油嘴滑舌的痞子。他那些练习本上的烂账记得很随意,却没有一笔对不上号……后来王顺尽管对她是百般信任,言听计从,好像把账甩给她可卸掉了个大包袱,大大咧咧的可以轻松一下过日子,整天就只剩下嬉不溜丢,胡诌乱数……可每到月底年终,在对账或总结经营情况时他随口说出的数字,竟跟她账上记的相差无几……这每每会让她震惊不已,心想这个臭要饭的可是绝顶聪明,给他做事可要格外留神。
这一天终于来了,来郭家店插队落户的知识青年差不多又都回到城里去了,包括风云人物林美棠。许多人都猜想她可能会留下来,却最终也办理了回北京的手续,于是洪芳也下了决心,自己还是走吧。她确实对独一份食品厂、对王顺有点舍不得,但也仅仅是舍不得,相比较而言更舍不得不回北京。既然拿定了主意,她先想到的是告诉王顺,找到王顺时看见他正跟一帮人商量扩建奶牛场的事……
别看他成天嘴里没正形,食品厂的人还没有人敢不称呼他王厂长,都是他跟别人贫,别人却不敢真对他也贫。只有洪芳,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直呼他的名字,他也乐颠颠地答应得很自然。而且她跟王顺从来说话就没背过人,今天就更是有意要当着这么多人告诉他自己的打算:“王顺,我明天就办手续回北京,今天晚上你还不请请我,给我送行?”
周围的人一下子全都愣了。王顺却只抬头瞄了她一眼,就爽快地喊道:好,晚上我好好请你喝一顿。说完就继续跟那些人说事……可那些人明显有点心不在焉。王顺的态度让洪芳没想到,这个王八蛋竟然不感到意外,也一点没有要挽留她的意思,是他早想到了自己早晚会走的,知道挽留也留不住,所以干脆不费话,还是真的她走不走对他来说无所谓?晚上给厂里的大会计送行,本应把厂里的骨干都叫上,热热闹闹的。其实王顺每天晚上过得都很热闹,像他这样的人想不热闹也不行,不会有一个能让清清静静吃顿饭的时候。可今天晚上有点怪,骨干们早早地就都躲开了,出摊儿的出摊儿,干活儿的干活儿,没事的赶快下班走人,或许王顺本就没打算叫上旁人,或许大家都想到一块去了,如果有一大帮人送行,那就真得把洪芳给送走了,若没有旁人光是王顺自己,兴许事情还有转折……
王顺提溜着自己厂里生产的酱货,又叫灶上炒了两样小菜,临时抓了两瓶酒,来到食品厂特意给洪芳盖的大屋子,进门见洪芳正收拾东西,他就嚷上了:“哎呀,我王顺对你不错呀,天天把你当神供着,你就这么想离开我呀,归心似箭哪!这些东西明天我帮你收拾都来得及,看见你这样我哪还有心思为你送行,只想抱头大哭一场……就是哭也只能抱着自己的脑袋呀,惨哪,苦啊!”
洪芳一听这话,说好啊,你还倒打一耙,反守为攻呀。那好,王顺你就给我哭个看看,今天你要不哭,可不算个老爷们儿!
王顺放下手里的东西,双手拍打着桌子,哭天抢地地真就干号起来:我的天呀啊哈哈……财神真的个要走了哇啊哈哈,她怎这么无情无意呀,她不管我的死活呀哈哈,这可把我坑死了,我的独一份真是塌了天啦啊哈哈,我也不想活啦,你们谁也别拉着我呀哈哈哈,我就一头撞死在这儿算啦……他号得惊天动地竟让洪芳受不住了,怕让村里人听见这算怎么一回事,不管真的假的还真把她给号得心里发酸,于是赶紧拿起一块酱肉塞住他的嘴:“王顺呀王顺,你怎么就没有正格的呢?”
王顺从嘴里掏出酱肉:“我身上全是正格的,没有孬玩意儿,连虱子都是双眼皮儿的。”
刚才被王顺干号得自己都想哭一场的洪芳,扑哧又被逗笑了。她重新摆好桌子,把菜放好,将酒斟上,两个人举起了杯……一时却不知道这第一杯酒该怎么喝?真的送行,祝她明天一路顺风?王顺不愿意说。便举着酒杯临时改口说:“这杯酒先谢谢你,谢谢你为独一份立下的汗马功劳,谢谢你给我面子,看得起我,帮了我这么大的忙!”
“哟,你还会说客气话?真的假的?你到底是想让我走,还是不想让我走?”
“这还用问吗,当然是不想让你走了,哪有人愿意丢魂儿的?”
“丢魂儿?真有这么严重?是厂子丢了魂儿,还是你丢了魂儿?”
“都丢了!”
“那为什么不正经留我?”
“留得住吗?”
王顺一下子把她问住了。是啊,他真留她就会不走了吗?她问了一句自己,照样给不出答案,心里依然乱绪难理,便端杯独自喝了一口酒,道出了自己这段时间以来的犹豫:“我现在好像也遇到了当年曹操的鸡肋难题,扔了可惜,还有点味道,不扔吧又吃不到多少肉……”
王顺直晃脑袋:“不对,你遇到的不是鸡肋,是块大肥肉,饿的时候解馋,养脑子。不饿的时候又觉着太腻,吃多了会发胖。所以你舍不得扔,扔了将来一定会后悔。”
“别跟我贫了行不行?”洪芳的脸上有点挂样儿,“我都要走了,得跟你说真话,我留恋的不是郭家店,是你这个人。你很有意思,跟你在一起很快乐、很轻松……但人一辈子不能光是轻松快乐,所以我掂量来掂量去,觉得还是并没有真正恋爱,还是离开吧。”
“是没恋爱,还是不敢爱?”
“你为什么老问我?打刚才就问留得住吗?可你并没有留我呀,怎么知道留得住还是留不住?那么现在我问你,我要走了,你是怎么想的,你恋爱了吗?你是个男人你敢爱吗?”
“不敢,”王顺老老实实地承认,可转口又变味儿,“因为我是圣人。我一直是当无赖,就是你来了把我改造成圣人,至少在你面前我是圣人,知道替别人想了,也就是替你想了。要在过去,或者你要不是北京的姑娘,我早就把你给办了,现在说不定孩子都老大了,哪有这么麻烦。我本来就不是东西,干嘛天天馋得那么难受还装圣人?你老说我没正格的,可我从来没扒过你的衣服,还有比这更正格的吗?因为我有一件事没把握,我可以给你好日子过,我可以一辈子把你当娘娘供着、哄着、宠着,因为是癞蛤蟆配上了天鹅,知道知足。别的都可以给你,但没法给你弄个北京市呀!以后你想北京了,有一天你不高兴,你后悔了,怎么办?”
洪芳的心被说热了、说动了……她怕自己心软,把持不住就留了下来,便岔开话题:“说点轻松的,这个话题太沉重了,再这么沉重我们一会儿就都醉了。给我讲讲你的事吧,说说你小时候,这种顺口胡编的本事是怎么练出来的,是不是从小就有这方面的天分?”
“狗屁天分,全是从小贫嘴呱嗒舌地练出来的。我小时候当喜歌童子,谁家结婚喊我去唱喜歌,有一身花里胡哨的打扮,戴着高帽子,跟着喇叭唱,呜里哇啦呜里哇……唱完了给好吃的,还给点钱。有时主家给的东西不好吃,或者钱给少了,就用唱歌骂人家,说大话使小钱儿,生个孩子没屁眼儿……有丧事也去,穿上小黑袍子,看见吹鼓手来了我在前边引路,要深吸一口气,‘噢……’得一直把鼓乐班子引到停死人的屋子里。如果是有家底的人家院子深,就得有俩喜歌童子,我一口气用完了另一个接上……”
洪芳被他说得又高兴起来,“怪不得呢,原来你这张嘴还是童子功啊。但我发现你只对一个人从来不贫气……”
“郭存先。”
“他姓郭你姓王,他怎么会成了你大哥?”
“当年那真是磕了头认的。当时我饿得快不行了,讨饭已经讨不到吃的了,身上就剩下一把干骨头,后来看到一个村子的牲口还不错,就知道他们可能会给牲口槽里加点料,夜里就用水投牲口槽子,划拉槽子底上的那点料末儿吃。郭存先正替人看牲口棚,他没有赶我,反而给我抓了两把他砍棺材挣的生棒子粒,还给我倒了一盆清水,我就是吃了那两把生棒子粒,身上才慢慢又有劲儿了。他也是跟着我学会吃生粮食,以后我们俩就在一块了,他有手艺,我给他吆喝着找活儿干。上学的时候,听老师讲红军长征吃皮带,觉得那多难吃呀,有一次我们五六天没找到活儿干,也讨不到东西吃,洗了几个牲口棚也没弄到一口料,可我从一头骡子嘴上弄了个牛皮嚼子,洗干净后煮了一盆牛皮汤,味道还不错,俩人先闹了个水饱,然后就咬那根煮软了的牛皮,还是咬不碎。我想起一个主意,在火上烤,烤得有点糊了再吃,嘿,那个香啊!就是那根皮嚼子帮我俩又挺过了两三天。也才知道红军要不那么能打胜仗呢,敢情吃烤皮带,是挺搪时候的。”
洪芳笑着用筷子敲了一下他的脑袋,“你这张臭嘴,什么都敢挖苦,是不是喝得有点多?给我说个喝酒的段子,让我高兴高兴。”
王顺装模作样地用手拍拍自己的脑袋,“坐在你对面喝酒,一点不喝就有点醉。酒是汽溜水,醉人先醉腿,嘴里说胡话,眼睛活见鬼。”
“坏蛋,你骂我是鬼呀?”
王顺故意睁大眼睛,盯着洪芳看,细眼含笑,眉毛干净舒服,真是越看越爱看。嘴上说道:“那是指对面坐着个男的。”
“若是女的呢?”
“甜言蜜语心发慌,越看洪芳越漂亮!”
洪芳脸红,轻声问:“你是又在耍贫嘴,还是真觉得我漂亮?”
“漂亮女人千千万,惟有洪芳最经看;有种漂亮是祸害,洪芳之美暖心间。”
“拍马屁……”洪芳定定地望着他,眼睛确实像温暖的太阳。“他们都说你有一肚子黄段子,我不知道什么叫黄段子,你给我说一个听听。”
王顺两只喝红了的眼睛盯着她,露出了十足的野性:“伽蓝殿,去烧香,庙里遇着小和尚。和尚爱我年纪小,我爱和尚两头光。红绫被,象牙床,怀中搂着可意郎。叫声哥哥慢慢耍,休要惊醒俺的娘……”
洪芳的脸更红了,“这是戏词儿吧?”
“当然是现成的戏词儿,我哪能编这么好。”
“如果我跟你好,你能马上编出一段吗?”
“自己的事都是现成的,立马就来。你听好了:贤妹子,妹子贤,不嫌哥哥出身贱。跟着哥哥穷开心,我爱妹妹心里甜。生下孩子一大帮,亲亲热热过百年……”
“你把我当猪了?你养猪、卖猪还不够,还想让我也像猪一样一生一群啊?”
“猪好啊,能吃能睡,没心没肺,凡属猪的人都皮实,福大命大。脸带猪相,心中豁亮!”
洪芳不笑了,看着王顺那张有着太多故事的脸,觉得极具吸引力和刺激性……竟又羞又愧地对他产生了欲望,一点点将脸凑过去,用几乎听不清的声音细语:“我想叫你抱抱我……”
“小野猪,叫我抱你很容易,想再叫我松开可就难了……”王顺嘴里很粗鲁,抱得却很小心、很温存,手也很细致,轻柔地一点点地开始抚摸她,手指尖上和手掌心里都像带着火,摸得洪芳又舒服又兴奋,渐渐摸到了她正等着他的地方……他周身都活泛起来,没有一处不在行动,却仍然堵不住那张臭嘴,我的宝贝小野猪,我太喜欢你了,我爱死你了,我想了你这么多日子,天天眼馋你……我的小野猪,我要亲亲你的小野猪牙,我就喜欢你的这颗小野猪牙……
当夜王顺没有离开洪芳的屋子,自那天以后洪芳也不再提离开郭家店的事。几年的工夫他们就生了三个孩子,真像一窝小猪一样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