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忠信是一种特殊的文体,不是每个人都能把这种文体驾驭好。
而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中,却一连代拟了两封书简,一文一野,一精一粗,一雅一俗,一清一鄙,一令人欣悦、一令人发噱,反差强烈,相映成趣。这里且不说代探春所拟的“诗歌派对”柬,倒要议一议代贾芸“捉刀”的效忠信,因为就《红楼梦》的“母文体”而言,探春的小柬大体还在其风范之内,只不过全用文言而已,难的是贾芸的“跪书”,需另辟一格,才能活现出一个市井小人的卑琐灵魂。
贾芸致贾宝玉的效忠信共一百三十二字,虽短小而实在,体现了少用字多获益的拍马才能,且说明他深谙被效忠的人绝无耐心细读一封臭长的效忠信函,哪怕你金粉银笺,喷透香水。
贾芸的效忠信,堪称古今中外效忠信的最佳范本之一。欲写效忠信者,无妨奉为圭臬,努力效尤。
既欲投靠效忠,就一定要彻底地无耻。任何一点残存的耻感都妨碍下笔时的明快。贾芸效忠信的第一特点,也是最大、最有效益的特点,便是毫不绕弯子、毫不吝面子、毫不挂幌子、直截了当地阿谀奉承和自我作践。曹公在第二十四回写到贾宝玉偶然遇见了贾芸,并不认识,也并不上心。当时贾芸年纪已有十八岁,分明是一青年;宝玉才十四岁左右,尚处在少年向青年过渡的转换期中。当时宝玉在敷衍中随便说了一句“你……倒像我的儿子”,贾芸便伶俐乖觉地立即接过话茬说:“俗话说的‘摇车里的爷爷,拄拐的孙孙’,虽然岁数大,山高高不过太阳……如若宝叔不嫌侄儿蠢笨,认作儿子,就是我的造化了。”及至第三十七回给贾宝玉递上效忠信,他劈头便直书:“不肖男芸恭请父亲大人万福金安。”贾宝玉绝非圣贤,具有一般人都不能摆脱的人性弱点,即使是最肉麻的直接吹捧,或许并不以为意,或许浅浅一笑,或许微有不快,或许不以为然,却绝对不至于愠怒,不至于坚拒。倘用酸溜溜、绕弯子的长句式来改写那句话,倒反而有可能立即给碰个钉子。
贾芸效忠信的第二个诀窍,就是一定要在行文中体现出自己对所效忠的对象是如何的无足轻重和无可作为,所以有“男思自蒙天恩,认于膝下,日夜思一孝顺,竟无可孝顺之处”。倘用相反的写法,使被效忠者感到似乎自己多么在乎效忠者的效忠,就很冒险,很可能使被效忠者产生出因不屑生出的不快,从而有根本弃之不往下再读的可能。
既效忠投靠,说穿了便不能只是一纸空文,而必须有实际奉献;奉献之物必须精心选择,一定要正中下怀才好。贾芸因为原先已有向王熙凤呈进麝香冰片而被收纳的经验,所以当然也事先把贾宝玉的爱好需求琢磨了个透,因此效忠信继上述文句后便立即落到实处:“前因买办花草,上托大人金福……并认得许多名园。因忽见有白海棠一种,不可多得。故变尽方法,只弄得两盆。”“忽见”二字很见功力,“变尽方法,只弄得两盆”两句中意味无穷。不能让被效忠者感到自己过分地处心积虑,亦必得让被效忠者感到自己的奉献难能可贵,其尺寸量得分毫不差,使被效忠者既无受贿感亦无受骗感,欣然容纳。
贾芸效忠信更妙之处是精细入微地体察到了贾宝玉的容纳心理。他在第二十六回中厚着脸皮去见贾宝玉。贾宝玉实际上是耐着性子敷衍搪塞了他一番,只“和他说些没要紧的散话”,当着他面便“有些懒懒的了”,因此他深知即使有白海棠之献,人家眼中心中又何尝能真把他当回事儿?于是下面两句便写道:“大人若视男是亲男一般,便留下赏玩。因天气暑热,恐园中姑娘们不便,故不敢面见……”“视男是亲男一般”,这话从语法上看似乎狗屁不通,却并不一定是贾芸不谙文法所致,倒更像是故意要退一步,让贾宝玉知道他并不企望真成为被效忠者心目中值得赋予感情的东西,且表示出他深知宝玉所爱惜的是“园中姑娘们”,毫不敢分其一分一厘的爱心。他想表达的,只不过是一个卑微的效忠者,企盼在“不时之需”,能得到被效忠者的一点恩赐或救助罢了。他是在为自己“放长线,钓大鱼”。
贾芸这个人物,从前八十回看,已颇立体,他有擅钻营、擅拍马、能应付、工心计的一面,也有良知不时闪烁的一面。这封效忠信固然是其灵魂卑琐的见证,却也不能视为其灵魂的整体。这一人物,在嗣后的情节进展中,显然性格还有发展,灵魂棱面的转动变化还大有文章。曹公的原稿可惜已无从得见,被高鹗极粗率地在续书中写成了一个平面化的恶人。从“脂批”中我们依稀可知,到贾府倾败,宝玉等锒铛入狱后,已同红玉结婚的贾芸还曾去探监,只是不知那时他们可曾来得及忆起这封效忠信和两盆白海棠的悠悠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