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里-洛德理论”的意义和价值
美国密苏里大学“口头传统研究中心”的开创者约翰・迈尔斯・弗里教授所著《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引发了我探讨作为口述史的“老舍之死”的史学意义。我首先直观地感到,口头诗学与口述史学具有相似的可比性。在某种程度上,两者还是兼而有之。正像弗里在书中举到的很多例子,世界上许多民族最早的文学创作样式,几乎都是像《荷马史诗》那样的英雄史诗或神话传说,而且,多先在民间口头承传,经过长期的累积,形成确定的文本创作。对于作品是一人创作,还是多人甚至集体的创作,往往难知其详,对于作者的身世生平,更是无法考证。
因此,1925年,美国年轻的古希腊文学专家米尔曼・帕里,开始对荷马史诗产生浓厚的兴趣,认为这两部被后人称为伟大史诗的、总数约达28000诗行的叙述作品――《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远非荷马一人所能创作,而肯定是希腊人集体的遗产。
早在“荷马时代”稍后不久的岁月里,“谁是荷马?他是何时创作出那些我们惯常归功于他的诗作的?”就已经成了悬而未决的公案。“荷马问题”变得扑朔迷离。由于没有留下关于荷马史诗创作者的确切记载,后世的学者们只能根据零星的线索,来做各式各样的主观推断。主要形成了“分辨派”与“统一派”的争端,即“荷马多人说”和“荷马一人说”两个截然对立的学术派别,即前者主张荷马史诗为多人的累积创作,荷马不过是最终的整理、修订和写定者;后者认为荷马史诗就是荷马一人创作的。双方各执一词,且都认为证据确凿在握。岁月流逝,考古挖掘或发现至关重要的新材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学术探索步履维艰。
正是在这种情形下,帕里像一些伟大的思想家一样,在承前启后的学术关联中拓展自己的研究,并由前人和同时代人那里获得启发和裨益,开始着手分析荷马史诗中高度程式化的固定的“特定形容词”。他很快发现,荷马史诗中这种高度程式化的演唱风格有着悠久的传统。荷马诗史是程式的,也就必定是传统的。随后,他又发现,这种传统的史诗唱法,只能是口头的。为了印证这种以语文分析为基础的学术推想,帕里决定去当时还存有口传史诗演唱传统的前南斯拉夫地区进行田野作业,以求通过近距离的观察和调查,发现口头文学活动的基本特征。他与他的学生和合作者阿尔伯特・贝茨・洛德出发了,师徒二人由此创立了后来的“帕里――洛德理论”,或叫“口头程式理论”。
近两年的田野作业,他们用笔和特殊装置记录下当地大量的史诗演唱,从而构成了今天哈佛大学威德纳图书馆“帕里特藏中心”(the parry collection)的重要内容。
不过,早在17世纪和18世纪之间,学者弗朗索瓦・埃德林就曾由荷马诗歌文学上的缺陷,对“荷马问题”提出过这样的学术推断:“我们现在所见到的荷马诗歌,并非是一部统一的文学创作,而更像是编辑们修纂出的成品。是历史为他们提供了‘荷马’这一现成的虚构。”
帕里进行了16个月扎实而纵深的田野作业,搜集和记录了总共约达1500种的史诗文本。在掌握了如此丰富的口头史诗材料之后,他宣称:“我相信我将要带回美国去的手稿和磁盘的集成,对于研究口头叙事诗歌的生命力和功能而言,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像帕里一样,我在断续进行了十余年“老舍之死”田野作业的追踪采访,获得极其珍贵的资料之后,同样可以自信地宣称:“我相信我手头的数十盘录音、录像带和整理出来的口述实录以及搜集到的相关档案材料,对于研究老舍之死的历史意义,单就资料上的价值而言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不幸的是,1935年12月,刚刚回到美国不久的帕里突然去世。而幸运的是,洛德自觉禀承了帕里的卓越学术品质,肩负和继承老师未竟的事业,并取得了里程碑式的学术成就,于1960年出版了《故事的歌手》,“几乎囊括了帕里当初写作他的‘歌手’时所要论述的全部议题。”洛德在开篇引言中即强调:“这是一部关于荷马的书。荷马是我们的故事的歌手。而且,在一个更大的意义上,荷马也代表了从洪荒难稽的古代直至今天所有的故事的歌手。我们的这部著作也是关于荷马以外的其他歌手的书。他们中的每一位,即使是最平庸的一位歌手,也和其中最具天才的代表荷马一样,都属于口头史诗演唱传统的一部分。现代歌手无人可以与荷马并驾齐驱。”
当然,就帕里-洛德理论而言,我更感兴趣的还是其对史诗与历史,也就是文学与历史之间关系的考察。洛德在《荷马、特洛伊战争及历史》一文中,对另两位学者就《伊利亚特》之中关于希腊人和特洛伊人的分类描述所进行的阐释指出质疑,认为:“任何一个主题,甚至包括一种分类,都会在时间的推移中显示出其间的变异。故此,不能企望它保存着‘历史的真实’。……在史诗中呈现了事件,但是,相应的年代编排是混乱无序的。时间被缩微到了一只望远镜中。岁月流逝,各个不同时期全都被排列组合到了眼下的表演之中……口头史诗呈现的只是关于过去的一副拼图”。
我由此想到,人们以前所了解的“老舍之死”,有些是否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按照高度程式化的形式,用固定的“特性形容词”编纂成的另一种形式的“荷马史诗”,或“关于过去的一副拼图”?里面保存了多少“历史的真实”?不过,所不同的是,令后人迷惑的并非作者是谁,却是“史诗”,即历史本身。因为,所有口述“老舍之死”的历史见证人都有名有姓。换言之,与荷马以前没有留下名姓的“歌手”所不同的是,他们是一个个有名有姓的歌手,“而对歌手来说,歌就是故事本身,歌是不能改变的(因为在歌手看来,改变它就意味着讲述了一个不真实的故事,或歪曲了历史)。在歌手的观念中,他专注的稳定性并不包括词语,对他来说,词语从来没有固定过,而且故事的那些非实质性部分也从来没有固定过。他把自己的表演或我们所认为的歌,建构在稳定的叙事框架上,这就是歌手感觉到的歌。”
与此相关联的是,“口头诗歌中的主题,它的存在有其本身的理由,同时又是为整个作品而存在的。这一点适用于一般意义上的主题,也适用于具体歌手的主题形式。歌手的任务就是随时适应或稍事调整,使主题适应歌手进行再创作的那部特定的歌。对具体歌手来说或整个传统来说,并没有一个‘纯粹’的主题的形式。主题的形式在歌手的脑海里是永远变动的,因为主题在现实中是变化多端的;在歌手的脑海中,一个主题有多种形态,这些形态包括他演唱过的所有的形式,虽然他最近的表演自然而然地在脑海里记忆犹新。主题并非静止的实体,而是一种活的、变化的、有适应性的艺术的创造。主题是为歌而存在的。”
这倒可以用来解释作为“八・二三事件”这一“荷马史诗”的“歌手们”的“演唱”。先举一个既简单得似乎可以说清楚,又复杂得说不清楚的例子,如第一章中引述的关于老舍以怎样的方式用挂在脖子上的牌子“打”红卫兵,“歌手们”作为现场目击者,其说法众说纷纭,更不用说后来的歌手将怎样演唱了。我想,即便天才如荷马者,待创作“老舍之死”这一“史诗”时,也只能是束手无策。
再以老舍“打”红卫兵来说,如果只筛选出一种“演唱”,而将其他摈弃,并只将这一种“演唱”写入史诗,使之流传,那无疑,老舍“打”红卫兵的举动就会成为后世“荷马史诗”的艺术文本――“正在这时,人们万万意想不到的事情突然发生了!――老舍把举过头顶的牌子,猛地向身边那两个红卫兵砸去!看得出,他是用尽全身仅有的余力,向红卫兵砸去的!……我敢说:在几十万红卫兵大军云集北京的时候,在全国刚刚发动起来的时候,敢打红卫兵的,老舍是第一人,而且仅此一人!敢以殴打红卫兵表明自己是反对文化大革命的,老舍是第一人,而且仅此一人!”
即便是这同一个主题,演唱者所使用的“词语”也是不同的。例如,张*琪和白瑜以“八・二三事件”目击者的视角合写的那篇《宁折不弯――追忆老舍死前的一幕》,无疑曾被作为“史诗”的篇章广为“传唱”――这篇文章被许多的报刊、杂志、书籍转载、收入即是明证――并几乎被作为那一特定章节固定的唱本确定下来。请看以下这段文字:
在水泄不通的人群中,我们用力踮起脚跟,才勉强看清站在沙发前的那人,原来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此时,他正向周围训斥他的人申辩着什么,从他那激昂的神态,挥动的手臂,看得出他那激愤。……原来是老舍先生!……一种焦虑、惶惑与悲哀的情绪,涌上心间。老舍先生听到那人的话,抬起头说:“我没有不老实,说话要实事求是,没有的事我不能胡编。”第一次听到老舍先生的话语,声调是那样的平静,表情是那样的冷静。我们为老舍先生捏了一把汗。在那一时候,谁不知道,俯首帖耳,口称“是”还不能幸免于难,何况竟敢与之讲理。……老舍先生一步三晃地让他们带走了。……等我们再次挤到前面时,才发现一块大木牌已经挂到了老舍先生的脖子上,上书“反革命黑帮分子”几个大黑字。我们看到细细的铁丝,深深地嵌进他的皮肉里,老舍先生满头大汗,喘着粗气,他头上的绷带已经在混乱中被撕开了,血布条挂在脸上,两眼微闭着。人群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尖着嗓子叫:“我揭发,老舍在解放前把《骆驼祥子》的版权出卖给了美国……”……老舍先生终于支撑不住了,跌倒在地。左右反剪着老舍先生手的红卫兵,又“威风凛凛”地一人踏上一只脚,一只手揪住老舍先生的头发,近乎趴在地上的老舍先生的脸,已经变得苍白,痛苦地抽搐着。……即使这样,我们仍听见老舍先生在一字一顿用力地说:“我没有卖国,事情是这样的……”野蛮的岁月里,在失去理智的野蛮的人面前,主义的言辞只能换来无情的毒打和肉体的折磨。……只见老舍先生猛地直起身来,这一突然的反抗动作,惊呆了围观的人群,也惊呆了压着他的人,恐怕这些人还没碰到过这么“顽固”的“黑帮”。瞬间,我们看到老舍先生目光中充满了愤怒,他挺直脖子,发出撕人心肺的呼喊:“你们让我说什么?”随着吼叫声,他突然猛一转身,将手中的木牌砸在刚才一直对他又压又打的女红卫兵头上。……“你竟敢打红卫兵!”老舍先生被拳打脚踢包围着,台阶下的人往上涌,乱成一片。……我们终于又看清了老舍先生:眼镜早已破碎,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浑身是土,身上的汗衫已变成一条一条了,脚上的鞋剩下了一只,头无力地耷拉着,仿佛已是半昏死状态,只从他微微起伏的胸口,看出他还活着。……“你打了红卫兵知罪不知罪?”沉默,长时间的沉默,老舍先生仿佛刚明白了对方的话,头无力地点了两下。“把你的罪行写下来!”纸、笔已经摆在了老舍先生跪倒的膝盖前,老舍先生好一会儿才拿起笔,每写一笔似乎要付出全身的气力,“我打了红卫兵老舍”八个字,写了足有五分钟。写完,老舍先生目光呆滞,完全瘫倒在桌面上了。人群外,已经停好了一辆吉普车,造反派和司机耳语了几句,车分开人群开到台阶下,几个人连推带架,把老舍先生扔进了车内。
我们竭力想看个究竟,于是跟着缓缓行驶的吉普车跑了出来。车驶出文联,开进电报大楼东侧一条胡同内,没走多远就停住了,听说是派出所。老舍被架进四合院北屋,人群被阻挡在门外。明亮的灯光下,我们隔窗望见墙根跪着一溜“黑帮”,老舍先生被推了进去,一个好像打人打累了的小伙子站了起来,高高举起了手中那无情的皮鞭……
对于“故事的歌手”的以上这段史诗演唱,从未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相反,似乎任何质疑都会显得苍白无力,甚至别有用心。虽然,以此同我在第一章中引述的各位“歌手”的演唱做一简单对比,即可发现在许多细节上出入很大,疑问很多。比如,当时的现场是怎样的?老舍有没有被架到桌子上?老舍当时到底说了些什么?以什么口吻或什么态度说的?挂在老舍脖子上的牌子是木头的,还是纸的?是铁丝挂的,并深嵌到了肉里,还是仅仅是用麻绳?牌子上写的字,是“反革命黑帮分子”,还是“反动学术权威老舍”?老舍到底是怎么“打”的红卫兵?他写没写“认罪书”?老舍是被文联内部“好心”保护他的人“扭送”去的派出所,还是由吉普车拉去的?老舍到了派出所有没有再挨打?除了没有点出名来的“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的揭发老舍把《骆驼祥子》的版权卖给了美国,几乎没有一项可以统一起来。但我并非要提出任何的质疑,而只是想在此重复大洋彼岸的学术前辈洛德在几十年前就已阐述过的观点:“我们可以这样说,一部歌是关于具体的某个英雄的故事,但是,其表述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其中的每一种表述形式,即每一次的故事讲述,其本身就是独立的歌,它像歌一样有其本身的可信性、权威性。……我们的真正的困难,来自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和那些口头诗人不同,不习惯于在流动易变的意义上来看待诗歌。我们突然发现自己很难把握那些多样形式的事物。我们总觉得极有必要去构筑一个理想的文本,或者去寻找一种原创的文本,我们对于一种永远变化的事物感到非常失望。我相信人们一旦了解到口头创作的事实,便不再会去寻找某一部传统歌的原创文本。就某一方面来说,每一次的表演都是一次原创。从另一方面来看,人们不可能追溯许多代歌手们的工作,追溯到某一位歌手第一次演唱某个特定歌的那一刻。”
我想,或许正是基于此,也就自然会出现下面这个例子:舒乙在1985年写那篇饱含深情的散文《老舍最后的两天》时,虽然也是以“第一视角”的“史诗”笔触描述了“八・二三事件”的诸多细节,但作为非事件亲历者,也非现场目击者的他,无疑是在吸收了许多其他或现场“歌手”后传唱“歌手”的“表演”,再创作“一部传统歌的原创文本”。舒乙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父亲眼睛在眼镜后面闪着异样的光,这是一股叫人看了由心眼儿里发冷的光。他的脸煞白,只有这目光是烈性的、勇敢的和坚决的,把他的一腔极度悲苦表达得清清楚楚。由一个最有人情味的温文尔雅的中国文人的眼睛里闪出了这直勾勾的呆板的目光,善良的人们全都害怕了。这目光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一个可怕的信息:他只要一闭眼,一低头,他便可以马上离开这发了疯的痛苦的世界!”
事隔一年,舒乙又在散文《死的呼唤》里,加了解读“史诗”的注脚:“孔庙毒打之后,同期的难友们发现老舍的眼中闪着一点奇怪的光。面对这点光,他们的头脑中突然闪出一个可怕的念头:老舍要走了!他们‘熟悉’这眼光,因为小说《四世同堂》中钱太太自杀前眼中那点奇怪的光,就和它一模一样!这眼光是象征,它准确无误地反映了老舍的人格和信念。”但“史诗”并不等于就是历史,以老舍的眼神来说,它可能来自“八・二三事件”“歌手们”演唱出的那个瞬间,也有可能是来自“史诗”的艺术升华,因为老舍在《四世同堂》里正是这样描写自杀前的钱太太:“在她陷进很深的眼珠里,有那么一点光。这点光像最温柔的女猫怕淘气的小孩动她的未睁开眼的小猫那么厉害,像带着鸡雏的母鸡感觉到天上来了老鹰那么勇敢,像一个被捉住的麻雀要用它的小嘴咬断了笼子棍儿那么坚决。……大家很不放心这点光。”
单从这点来看,正如洛德所精辟指出的:“一部史诗歌并无‘作者’,只有多重的作者。每一次演唱都是一次创造,每一次演唱都有其自身的一位‘作者’。”现在,“老舍之死”已经是这样了,每一位“演唱者”都是一个“作者”,而“作者”同时也都是“演唱者”,以至于有时根本分不清谁才最有资格作为“原创者”,或谁都没有资格担当“原创者”。因为“如果说我们在追寻一种原创的东西时,其实是在寻找一种捉摸不定的东西,那么,当我们试图建立关于一部史诗歌的理想形式时,我们便是被一种海市蜃楼所欺骗。”
因而,关于老舍离家出走时,是否随身带了抄录好的***诗词,以及他自杀后太平湖的湖面上是否漂浮着***诗词,都尚无定论,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但关于此说的“史诗”早已流传,而且,提到的***诗词也变得具体了:“在走出家门时,他手里拿着一根手杖,还有一卷亲自抄写的***的著名诗词《咏梅》。……老舍为什么选中这首词,在身处那样一种处境时,他会以何种心绪品味诗词的意境,如今永远是个谜。”然而,转瞬即逝的真实历史,可能并非有人们希望看到或想象中的史诗般恢弘悲怆的场景。换言之,“史诗”往往是已经被艺术化了的历史,并不一定就是历史的真实。用洛德的话来说就是:“即便是歌手已经使歌达到了完美的境界,但是这支歌必然因为他的不断加工而出现变化。不仅如此,这支歌也会被别的歌手接受并演唱,并使其成为传统的一部分,而在这些歌手的手中,歌还要经历其他的变化,而且这一过程将代代延续。我们不可能在任何一支特定的歌里,追溯这个过程的每个具体步骤。当然,有一个原创的歌。但我们一定得满足于我们已经拥有的文本,而不要怀着猜测的动机,猜测原创文本到底是什么样的,试图去‘纠正’或‘完善’这些歌。”
人们当然十分愿意并满足于把“史诗”的“历史”作为唯一的历史,即“原创的歌”来传诵,特别是当它具有或想让它具有某种意识形态色彩的时候就更是如此。反过来,正像我在上面刚说过的,“史诗”一旦写就,任何的质疑都会显得不合时宜。比如,1989年1月21日王行之在《文艺报》发表《我论老舍》以后,就因在对“老舍现象”的论述中有贬低、否定“史诗”的言论而受到另一位学者李润新的反驳。王文认为:老舍在1949年以后的创作,是在“狂喜”和“万岁”声中走向了“艺术大滑坡”。建国后的老舍,“感情的信赖代替了理性的思考,使老舍本来清醒勤快的头脑变得有些懒惰、迟钝了,不,似乎他已习惯了用自己的思想去诠释别人的思想,相信真理已被别人说尽。”老舍“把极其可贵的独立批判精神及作家的历史责任感轻易泯灭或异化了。”老舍在自杀前,对包括他自己在内的“糟糕的中国人”进行了又一次的批判,他“豁然醒悟,感到以往的愚昧宣传中也有他的一份责任在……痛苦啊,这是一个作家极大的痛苦!悲哀啊,这是一个作家难以言传的极大悲哀!往事不堪回首了……一步步向水中走去……”
李文在反驳时认为,王文对老舍自杀的“原因”及其自杀前心态的“猜测”,只是“一种不实之词的妄语怪论,大有强加给死者,不惜鞭尸问罪之感,使人不能不为老舍鸣冤叫屈。”那他赖以支撑的“充分”论据,是巴金的《怀念老舍先生》、舒乙的《父亲的最后两天》以及张*琪、白瑜的《宁折不弯》这三篇文章,还有就是老舍笔下的那几个自杀者的文学形象。他认为单这三篇文章就足以“合成一个铁一般的历史见证,昭示天下:老舍自杀前,他心中的坚强信念只有‘我没有问题!’‘人民是理解我的!’而绝没有‘往事不堪回首’的悔恨;只有对祸国殃民的‘***’及其爪牙的满腔怒火和仇恨,而绝没有‘感到以往的愚昧宣传中也有他的一份责任在’的‘极大痛苦’和‘悲哀’;只有对万恶的‘***’最强烈的控诉和最有力的批判,而绝没有‘包括批判他自己在内对‘糟糕的中国人’的又一次批判。”然而,现在看来,研究老舍之死,仅凭上述非第一手文献史料的三篇文章作为论据,力度就显得远远不够了。
但其实,不难看出,李文也同样是在自认合理的论据上进行自认合理的“猜测”,并由此得出自认合理的结论,即悲壮的“史诗”。暂且不论“八・二三事件”的错综复杂,也不对老舍自杀前可能有的心态进行任何主观的分析,仅就“***”这一政治现象来说,众所周知,它的出现是在老舍自杀以后。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话语,无疑是想让老舍之死的“史诗”与当时的现实政治挂钩。而所有这些这林林总总,在某种程度上,是否都和口述历史有些关联呢?带着这样的学术推想,我开始关注口述史理论。套用《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译者导言的话就是,“帕里-洛德理论”既是对年深月久的“荷马问题”做出的当代的回答,也为我提供了解决“现实的”学术问题的一把钥匙。
约翰・托兰“捕影”“历史”的启示
中国现代史学理论和史学实践的相对滞后,使我很自然地向西方史学界寻觅,以求开拓自己的学术视野。我常常从中惊讶地发现,原来他们对历史有这样的认识,历史也可以有这样的写法,心中的敬佩与崇敬难以言表。我甚至常常禁不住对他们许多思想深刻的睿智妙语,击案叫绝。他们全都是我的精神导师。这是读国内学人的史学著作所不易发生的。
在活跃于20世纪的西方史学家中,美国的约翰・托兰是我接触较晚,却深感触动的一位,这主要来自于他书写历史的原则。正如评论家们对他的作品所作的评估:“在他的每一本书中,托兰都要采访那个历史事件的实际参与者,有时是采访好几百个。以便从这些最了解这件事的这些人处得到这件事的各个方面。他尽可能地对这些被采访者持一种客观态度。‘我相信这是我的责任,’他说,‘把一切都告诉你,让你自己得出结论。我把自己的意见控制在最小限度。’”
当我1993年开始采访“八・二三事件”的历史见证人时,尚没有读过约翰・托兰的任何一部战争史。好在这种不幸在2000年读到他的自传《历史捕影》时,变成了一种意外之喜,原来我的口述史“田野作业”,与他竟有许多天然相通的地方。后来我发现,当我每每从实践中得出自以为深刻的历史见识,只要回眸前辈学人的学术思想,并无什么新鲜可言,只是表述方式不同而已。这曾一度令我再不敢轻易表露出丝毫的学术惊喜。不过,我觉得这总比没有实践就盲目、懵懂地先被某个理论灌晕了而难以自拔要强得多。
约翰・托兰在42岁以前,除了自己,这个世界都把他视为一个失败者。而当他写出了描写一战、二战和朝鲜战争的《突出部战役》、《阿道夫・希特勒》、《无人之地》、《丑闻》、《战争之神》和《占领》等一系列战史,功成名就之后,到84岁写《历史捕影》这部自传时,反思自己“之所以成为一个历史学家,不是偶然,也不是有意设计,而是因为命运。”他在24岁以前,曾真心诚意地想做一个剧作家,干过许多不体面的工作。多岁了,还爬过货车,完全是一个流浪汉。他发现自己擅于挣钱,却从来没成为一个商人。钱对他来说,总是一种手段,可以帮助他完成学业,使他有时间写剧本,能够抚养家庭,但挣钱永远不是目的。
那他何以会成为一个历史学家呢?“我总是一个倾听者,喜爱倾听那些如此生活一生的人,听他们述说这种生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我的命运。我会见访谈了数以千记的人们,他们告诉我他们的故事,因为他们多少感觉到我想倾听,而是真心诚意地喜欢会见他们。我所会见的这些人中有许多干过骇人听闻的事,但这对我来说是另一个问题。我没有被派去审判他们,而只是去倾听他们就自己在20世纪这部混乱的历史中所扮演的角色。”
像他在成名作《突出部战役》的写作中,几乎采访了将近400个那场战斗的幸存者,其中包括在那场战斗中被俘的75名平民。为了搜集材料,他在美国、英国、法国、西班牙、比利时、卢森堡和德国旅行了十万英里以上,到过美国国会的议员听政室,到过在波恩的联邦德国议会大厦,到过原纳粹德国在达豪集中营的毒气室,到过西点军校、五角大楼、比利时的石材矿、西班牙的浴场,还有齐格菲防线及许多旧日的战场。
他从他的第一位指导老师、出色的剧作家泡特・爱默逊・布朗那里学到了:“我凝视着我的人物,让他们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情,说他们不得不说的话。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的人物是真的人,而非我想象出来的产物。我只是一个观察者,观察双方,但并不加入某一方。‘这真是容易,我只是记录而已。’事实上,一切当然要复杂得多。我必须不断地对我的材料进行分类、安排,决定使用哪些省略哪些。我还要尽量把事实与想象区分开来,在真正发生过的事情与一个叙述者他说――或一份官方报告或政府声明说――发生过的事情之间进行辨别。我尽量避免的就是掺入个人的评判或是解说,那就是意味着不是作道德方面的评价,就是要找出某种事件之外或事件之后的‘意义’的企图。我还学到了另外有益的一课:永远不要去写那种‘半真相’,所谓‘半真相’自然也就是‘半谎言’。”
托兰记得自己八岁时,布朗就把他带到他公寓的工作室,看过一个微型剧院的模型。布朗转动着舞台上可移动的人物,对托兰说:“我俯瞰戏中的这些人物,我让他们做他们不得不做的事。我从希腊人那里学会了这一手,我是情节这部机器的神灵。但是,人物却是独立于我的,我坐在那里,让他们说他们一吐为快的话。”正是布朗教会了他如何“消隐自我,在均衡中去掉自己的意见和评判。”到后来写战史时,他即恪守和运用这一原则,他“学会了自己必须出去,去会见那些在历史中扮演了或大或小角色的人们,而不仅仅只是在档案中阅读他们。”作为他的历史的见证者们,从受访之初就得到一种庄严而郑重的承诺:他是“要说给所有人听的,因此,对任何一个事件的相互冲突的说法将会保持原样,读者和历史将会评判它们,而我不会。”
我在采访作家草明时,即对她作过几乎同样的承诺。因为在“老舍之死”这件事上,她一直被众口一词地认为,是最难脱干系和最该负历史责任的个人之一。“八・二三”那天,正是由于她的揭发,无形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火上浇油的作用,使老舍受到红卫兵惨烈的毒打。甚至有许多人索性以为,老舍最后投湖自杀,是草明的揭发直接导致的后果;她就是元凶之一。如此看来,作为当事人的草明,当时扮演了怎样的角色,自己对事件的叙述及后来的态度怎样,就显得尤为重要,意义和价值非比寻常。
我一直认为,像“老舍之死”这样特殊的历史事件,是不好把所谓的历史责任算到某一个个人头上的。我想,她无论承认与否,这件事肯定已经成为她心中永远的痛,难以弥合。所以,当我第一次打电话约访时,她干脆婉言谢绝了。她觉得我可能是受了老舍家人的指使,说不定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阴谋”。我屡次三番地试图说服她,并做出了托兰式的承诺:“你有权利和责任把当时的历史说出来,为历史作证,而且,这是说给所有人听的。”我还再三保证,我的采访与老舍家人没有半点关联,纯属我个人行为。不知是为我的真情与承诺所动,还是她确实要向“所有人”有个交代,她终于说出了“所有人”都指斥她说过的那句揭发老舍把《骆驼祥子》的版权卖给了美国的话。
约翰・托兰的战史写作,被誉为写的不是将军或政治家们的战争,而是士兵和平民们的战争。因而,他也就更加关注重大事件中的人和细节,关注在重大事件中可能会被意识形态因素忽略或遮蔽的多面性。他这种“非意识形态的历史观”令我十分心仪。他自剖说:我之所以要全力描写战争,是不是因为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这些战争?之所以被战争主题吸引,是不是因为自己有一种秘密的羞愧感――自己没有上过前线?但他最终相信,他写战争是因为憎恨战争。“尽管我压根对政治没兴趣,我却因此而永远爱上了和平。”所以,他在自己的书中,“把战争写成了敌人,而不是它的参加者。也许这也是为什么我能够贴近一个德国人或一个日本人,就像贴近一个美国人或我们的一个盟友一样。我表现了战争双方的英雄主义和胆小行为,我想表现的是战争的疯狂愚昧。”
像托兰一样,在我的人生设计中,从来没有历史学家这一项,当然现在也还远算不上。但少时自卑的性情,常使我只能处在一个“倾听者”的位置,怀着一种好奇甚至猎奇的心理,去留意一个个对历史根本就无足轻重,而对普通人却举足轻重的生活故事,特别是对那些生活故事中的细节充满了兴趣,总想有所发觉和探索。但与托兰不同的是,我所接受的正统教育,又总使我急于要从人们的叙述中得出某种结论,甚至加入自己的道德评判。甚至在“老舍之死”采访之初,也经受过像托兰一样的批评,被说成是“缺乏批判性”和“容易上当”。直到在十余年的时间里,面对数十名“八・二三事件”的历史见证人,亲身感受他们对同一“事件”竟会有如此“冲突”的叙述时,才意识到作为人们叙述的“历史”的脆弱,并不得不首先遵从“史德”,“原样保持”对这一事件“相互冲突的说法。”后来又逐渐从理论上认识到,原来这样的“历史”至少就是历史的“一副”样子,而且,这样的口述史实践,恰可以成为口述史的一个理论依据。同时,我也越来越坚信托兰所说,并像他所做的那样:“读者和历史将会评判”我的口述实录,“而我不会。”因此,本论文也意在表明,“我既不过于天真,但同时也不有意地去服从任何主题。”
我想,我与托兰根本相通的一点,也是更深一层的意义在于,正像他写战史是为了表现战争的“疯狂愚昧”,我的“老舍之死”采访及对“八・二三事件”的历史书写,同样是要表现那场史无前例的人性的战争的“疯狂愚昧”,哪怕所表现的仅仅是人性世界的一个侧面。
托兰虽然最终没能圆自己一个戏剧家的梦,但他当年刻苦训练的戏剧根底,在他描述20世纪那些最混乱的事件时,起到了真正的作用,使他的“历史”写作因有着一种叙述性的结构和戏剧性事件而异彩纷呈。而“老舍之死”不同历史见证人的不同叙述,自身就使事件充满了戏剧性,但遗憾的是,我没有托兰那样深厚的戏剧根底。不过,那充满戏剧性的事件本身,对于读者和感兴趣的学者以及历史来说,已经足够了。我的书写也许只是画蛇添足而已。从这个角度说,我更愿意仅仅作一个历史的记录者。而且,我越来越深地领悟到,“每一个单独的事件都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它的时空坐标所限定。……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出现新奇事物的过程。历史中任何时间所发生的任何事件,过去都从未发生过或者将来不会再次发生;它是独一无二的、绝无仅有的。当然它可以和别的事件相似,但这不是它的本质特征,它的本质特征是它的独特性和新奇性。时间和历史就是这样永远地向处女地进军,就是不断地揭示和发现新奇事物。”
这样,“老舍之死”也就像“历史”一词一样,很自然地具有了两种含义:发生在过去的人和事――历史1,即真实的历史客观存在,那唯一的史实真相;对这事的研究和叙述――历史2,即可能包括了记忆、想象、口传等因素在内的文本叙事。
口述史的发生
为能不带任何先入之见地在我的“镜面或感光片上”反射出所有“八・二三事件”“时间和空间里种种事件的条理”。我开始在学术上探寻口述史的理论源流,并试图能够做出一番梳理。
中国的口述史学传统源远流长,中文汉字的“古”,即是十口相传之意,是说古时候的事都是经人们的记忆一代一代口口相传,才得以保存下来的。比如像盘古开天地、女娲补天、夸父逐日以及燧人、有巢、神农、轩辕诸华夏民族老祖宗的事迹,再像西方《圣经》里的故事,等等,都属于“口头诗学”范畴。但其中又有历史的浓浓暗影,在这个意义上也可说具有“荷马史诗”的性质。也许,美国历史学家贝克尔正是从这个角度指出:“作为社会记忆的人为伸张,历史(我很愿承认在理解人类的经验上还有其他恰当的方法)是一种由来已久的艺术。……历史乃是故事,并且就历史的目的而言,也总是一种真实的故事;它运用所有文艺的技巧(说明和概括,叙述和描写,比较、批评和类比)去揭示人类生活上连续不断的种种事件,并从中推论出一种完美的意义。……在原始时代,传说是由口头传递的,弹唱诗人和讲故事的人坦白地把事实加以文饰或信口添上些什么,借以增强故事的戏剧性。跟着文字记载的采用,历史与虚构的传说逐渐区分开来,人们认为历史是实在发生过的事件的故事。”
不同的历史学家对“历史”的定义和观念往往不同,我以为美国史学家贝克尔的说法既简单明了又很实在。他说:“在所有过去的时间里,确实发生过一些列的事件;不论我们是否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这些事件从某种最根本的意义上来说,就构成了历史。然而关于这些事件的绝大部分,我们是毫无所知的,甚至不知道它曾经发生过;有许多我们只能知道得不完全;并且甚至我们认为我们已确实知道的少数事件,也永远不能绝对予以肯定,因为我们永远不能使它们复活,永远不能直接对它们加以观察或试验。该事件本身一度曾经发生过,但作为一个实实在在的事件,它已经消逝了。因此在处理它时,我们所能作为观察或试验的唯一客观的真实乃是事件遗留下来的某种物质痕迹――通常是一种书写的文件。我们必须满足于这些已消逝事件的痕迹,这些文件,因为它们是我们所有的一切;从它们那里我们推论出该事件过去是什么;我们还肯定这是事实,肯定该事件过去是如此如此。”口述史何尝不是事件的“痕迹”?
由于是十口相传,人多嘴杂,很自然会出现口传的多样化或丰富性。同时,又难以考据其内容是真实的,还是想象的。这使得后来的所谓正史学家们在没有找到物质性证据之前,是决不相信口述传说的。这当然是让“历史”与“口述历史”(oral history)势不两立了起来。
其实,中西方的早期文明史,不论司马迁《史记》、左丘明《左传》的纪传、编年,还是古希腊、罗马的古代史籍,在写法上有一点是一致的,里边都大量使用了口述史料。《史记》中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尤其是列传七十篇,历史被司马迁写得如此鲜活。例如《刺客列传》中的荆轲刺秦王一段:
太史公曰: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又言
荆柯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且知其事,为余道之
如是。
可见,司马迁为了让后人相信荆轲刺秦的真实性,他说是亲耳听“公孙季功”和“董生”说的,而此二人是和夏无且大夫出去玩时,又是听这位秦始皇的私人医生亲口告诉他俩,荆轲刺秦时,他就在现场,而且还用“药囊”打过荆轲。这段描述,是历史还是文学?它或许已经典型地昭示出,历史也许就是文与史的合二为一。
再如,司马迁在《淮阴侯列传》里说:“吾如淮阴,淮阴人为余言:韩信虽为布衣时,其志与众异。其母死,贫无以葬,然乃行营高敞地,令其旁可置万家。余视其母冢,良然。”这里保留了“淮阴人”的口述。又如《孟尝君列传》里说:“太史公曰:吾尝过薛,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与邹、鲁殊。问其故,曰:‘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矣。’世之传孟尝君好客自喜,名不虚矣。”里边同样记录了“薛人”的口述。而像那篇脍炙人口的《鸿门宴》,较之历史,则更是作为一篇文学经典被历代传诵。因为,除了《史记》,没有其他的旁证可以考据出,“鸿门宴”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正如傅斯年所说,《史记》记事,之所以“入春秋而差丰,及战国而较详,至汉而成其灿然者。”是因为,汉以前多据口传,而少旁涉。到写汉事,则能“游迹遍九域,古者未及详考,新者乃以行旅多得传闻”。所以能“不虚美,不隐恶”,“子长最伟大处所在,所记亦汉事也。”同时,司马迁“以调查为史,亦今史之方,非古史之术。”
英国历史学家麦考莱在谈到希罗多德的著作时,认为他“有的段落很长,几乎相当于莎剧中的一幕;它的叙述是戏剧性的,其目的是为了造成舞台效果。无疑,某些真实对话内容可以为历史学家获知。但是,那些发生在遥远年代和国度的事件,如果真发生过的话,它们的细节也绝不可能为他所知,但他也把它们讲得绘声绘色。”从中可以明显看出,希罗多德的写法,何尝不是司马迁《史记》式的?在这一点上,也是中西同源,即“只想叙述一定时期所发生的事的人是一个编年史作者,而不是一个历史学家。历史学家的目的是相当不同的。他不仅叙述,而且重建过去,在过去中激发起一种新生命。”
我想,英国的另一位历史学家卡莱尔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记述历史的才能,可以说是我们与生俱来的;它是我们的主要禀赋;在某种意义上,人人都是历史学家。哪一种记忆不是写满了编年史,……大多数人的说话都是记述,而不是为了表达思想――它确乎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部分,是为了表现他们的见闻经历;这种经历,如果他们健谈,就会是一个没有穷尽的话题。如果离开叙述,交谈的溪流,即便在最聪明的人中间也会干涸,变成为一掬死水,而在愚笨的人中间就会完全枯竭。”
口述史vs.老舍差点获诺奖?
上印卡莱尔的话一下子让我想到另一个生动有趣的实例,即关于老舍是否曾经差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用他的话来说,这恰是一个人们“健谈”了20多年,而且似乎“会是一个没有穷尽的话题”。这个话题,无疑是经“口述”而来,并已由“叙述”写入了“正史”。先看下面这段文字:
“1966年8月24日这张日历,在整部中国文学史上都是沉重的。随着韶光流逝,它的重量正越来越被人们掂出来。不仅中国文学史上还没有一个作家之死在国内严密封锁消息,甚至焚尸扬灰的情况下,却引发了国际性的悼念热潮;而且今天我们才知道:就在老舍愤而跳入北京德胜门西边豁口外太平湖的那一刻,国外在对他的境遇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正准备授予他一项威望很高的国际性的文学奖,只是在最后核实被授奖人是否健在时,才得知他不幸逝世的消息!于是,这项文学奖授给了另一位健在的同样杰出的亚洲作家了。而这项国际性的文学奖的荣誉,正式逐步走向世界的中国文学家们至今仍衷心向往的……”
这是宋永毅在他1988年出版的《老舍与中国文化观念》一书,在《气节和风骨:一种古典人格美的完成》一节论及老舍之死时开篇的一段话,“历史叙述”显得确凿无疑。里边提及的那项没有点名的“国际性的文学奖”,不言自明指的是诺贝尔文学奖。类似的文字,远不止这一篇。至少关纪新在他2003年重庆出版社出版的《老舍评传》里,也做过一段十分明确的描述:
“在神州大地邪火攻心的整整十年间,世界忧心如焚地关切着中国,也关切着老舍。诺贝尔奖的评奖委员们曾经动议,要向老舍颁发他们的文学大奖,结果是经过了一番艰难的核实证明老舍已不在人世之后,不得不撤消了该奖,这项全球瞩目的奖励,从来只授予在世者。”
可上述的“历史叙述”存在一个极大的无法解释的矛盾,即老舍去世是在1966年,而川端康成获奖是在1968年。我旋即产生了疑问,第一,绝没有可能把1966年“原本”要授给老舍的诺奖给川端康成保留两年。第二,1968年授给川端康成的诺奖,是否“原本”是要授予老舍的?老舍差点获诺奖,是真实的历史,还是口述的传说,像“老舍之死”一样,至今仍是个谜。当然,对我来说,这又是一个研究“口述史”的绝好范例。
诺奖与中国作家一直是国内媒体热衷炒作的话题,“谁谁被某某推荐为候选人了,”“谁谁有可能今年问鼎了,”“谁谁早就该获奖了,”“不要把诺奖当回事,”“那只是几个不懂中文的瑞典老头子私下攒出来的,”“诺奖有强烈的政治倾向,”等等明显带有主观色彩的话语评说,总是不绝于报端。有许多中国作家不管出于何种心理,骨子里都有一种浓重的难以割舍的诺奖情结。这当然无可厚非,也无需赘言。不过,我想在此挖掘的是,老舍与诺奖的情缘是历史上确曾实有其事,还是口述历史下子虚乌有的以讹传讹?
为写本书,我再次向老舍之女舒济和老舍之子舒乙进行了核实,他们都清晰地记得,是前日本老舍研究会会长藤井荣三郎,曾于1978年或是1979年受该会的委派,专程到北京,向老舍的家人通报:1968年,川端康成获得诺奖从瑞典载誉回到日本以后,受到盛大的欢迎。据参加庆典活动的瑞典驻日本大使披露,当年的诺奖原是要授予中国的文豪老舍,后经查此人已经去世。而诺奖只授予在世的人,于是授给了川端康成。这个说法至少在提及老舍差点获奖的年代上是不矛盾的。
同时,舒乙还向我讲述了另一个并非题外的细节:梁实秋去世后不久,他的遗孀韩菁青到北京探望冰心,当时舒乙正好在场。梁夫人当时说,梁实秋生前交代,等自己百年之后,让她到北京,只转告冰心和老舍的家人一句话,即在梁的眼里,中国的现代作家中只有一个人有资格获得诺奖,那个人就是老舍。
可见,关于老舍差点获诺奖并非空穴来风。对于这个说法的详情,曾有不止一家报纸引述舒乙的话做过报道。此仅举一家报载原文,题为《舒乙首次披露1968年老舍曾获诺贝尔文学奖》:
“舒乙说,中国作为文学大国,始终没有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其原因除了政治偏见以外,还因为中国作家的作品被翻译成外文的太少,在交流上存在着技术上的难题。而老舍当时在中国作家中恰恰是作品被译介最多的,连瑞典文的也有。另外,诺贝尔文学奖评选程序也很复杂,先是由国际著名学者进行提名,被提名者可能有几百人,然后层层筛选,最后剩下5位候选人,再由评选委员秘密投票,得票最多的就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老舍在1968年被提名,到了最后5名还有他;秘密投票结果,第一名就是老舍。
“但是在1968年,中国已经进入了‘文革’高峰。各国谣传老舍已经去世,瑞典就派驻华大使去寻访老舍下落,又发动其它国家进行联合调查,中国官方当时对此没有答复(编者注:老舍死于1966年8月24日),瑞典方面断定老舍已经去世。由于诺贝尔奖一般不颁给已故之人,所以评选委员会决定在剩下的4个人中重新进行评选,条件之一,最好是给一个东方人。结果这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成了日本的川端康成。
“‘文革把一切都化为乌有!’舒乙感慨,沉默,稍后介绍说,这个悲哀的事实是在当年庆祝川端康成获奖宴会上,由瑞典大使透露出来的。舒乙同时列举出两个证人:一个是瑞典大使馆文化参赞。另一个是已故作家萧乾的夫人文洁若。萧乾夫妇曾经到过瑞典,证实过此事,文洁若将在自己的回忆录中对此有所记录。”
有意思的是,这家报纸在向文洁若求证以后,发表了题为《文洁若对老舍曾获诺贝尔奖不予证实》的报道,原文是:
“前几天舒乙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老舍先生获得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但因为他已过世所以奖就给了川端康成,他说文洁若了解情况。当记者向文洁若求证时,她说:‘这件事是挪威人伊丽莎白・艾笛和萧乾谈话时透露的,后来我告诉了老舍的家人。不过西方人是成心的,人一死就说要给奖,沈从文不也是这样吗?要说真想颁奖,为什么不给还在世的巴金呢?’”
更有意思的是,文洁若确曾写过白纸黑字的文章记述此事。她在文中写到:1980年,挪威汉学家伊利莎白・艾笛因研究萧乾的小说《梦之谷》,开始与萧乾通信。年秋,为了研究“易卜生与中国”,专程访华,到当时还在天坛南门附近居住的萧乾家拜访。“记得她是用英文这么说的:‘那一年,本来已决定把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中国作家老舍。然而查明老舍确实已于八月间去世,而按照规定,诺贝尔文学奖是只颁给仍在世的人的,所以就给了另外一个人。’”而且,文洁若“情不自禁”地很快将此事告诉了当时与她同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工作,且办公室与她“只隔一个门”的舒济,还“给她写了一份不足四百字的书面材料。”
另外,文洁若推断,“我不相信直到1968年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才得悉老舍的死讯。当艾笛女士向萧乾透露‘决定把诺贝尔文学奖颁发给中国作家老舍’那番话时,我认为她所说‘那一年’,指的是1966年。”我想,这至少是在年代上把老舍死的“那一年”与川端康成获奖的“那一年”混为一谈的始作俑者之一。[笔者按:此文还用日文发表在2001年8月号的日文版《人民中国》上。]
最有意思的是,发表文洁若此篇文章的2000年第11月号香港《明报月刊》,在文尾特别加了一个“编按”:“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讲师陈迈平及本刊驻瑞典特约记者傅正明曾致电文中所提到的关键人物挪威汉学家艾笛女士求证。艾笛女士回复从没有跟萧乾和文洁若谈到老舍,她谈的是沈从文。”
就这样,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出现了,几乎所有“口述史”的当事人都矢口否认自己如此“口述过”,甚至使曾经如此“口述过”的人都有了编故事之嫌。
为求本溯源,我专门发电子邮件,请日本友人冈田祥子女士向舒乙在“口述”中提到的藤井荣三郎求证。很快,2005年5月29日,藤井先生给冈田女士写了回信。热心肠的冈田女士收到信以后,便用国际特快邮寄给我。我又请同事李家平先生将此日文信翻译成中文,终于见到了这位极其重要的“口述者”的“证词”。为保持信的原貌,特摘引如下(信中划着重线部分,为藤井先生所加。):
冈田祥子先生
关于您所询问的事情,我向您说说我的记忆,要把事情的时间性搞清楚,还得参照我的经历来讲。
从“日本文艺杂志”上见到原本考虑授予老舍的诺贝尔文学奖可惜又失去的消息,并把这些告诉舒乙先生和老舍夫人的,确实是我。当时他们听了也感到吃惊,我想这些您也许不清楚。可是,时间上并非“1978年或79年”,而是1981年4月。清楚地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访问北京的时候。拜访舒家,是在滞留北京的那几日,……在同(舒乙、胡�青)两位畅谈中,我记得向他们说起,“日本文艺杂志载,日本国际笔会的一位作家谈到,川端康成获奖后,他从瑞典大使馆的朋友的电话里得知,原本获奖者是考虑到老舍先生的,可是因为文革,对中国的印象很差,加之老舍本人已经去世,于是该奖授予了川端。这个笔会的人说,川端先生是非常杰出的作家,但作为人道主义的受奖者来说,还是老舍先生更为合适。”
不记得我向舒乙先生说过(诺奖)筛选获奖者的经过,因为那杂志的文章上,在“秘密投票”方面,有没有记述方面的详细说明,我全然没有印象。
在当时的几种杂志里,我只选刊登创作和评论的买来看。主要是《文学界》、《新潮》、《群像》、《文艺春秋》四种。在我的记忆里 ,《文学界》曾把几个人的随笔、回忆性短文集中发表在一个类似轻松沙龙的栏目里边。记得执笔者中有崛田善卫,也许还有其他人。总之,我当时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记录,便将这本杂志藏入书斋。这篇文章刊于哪年哪个月号,此外,杂志是否真的是如我所记忆的《文学界》,已不是很清楚了。当时我手头有事,且认为什么时候要看,随时找出来就可以了,于是一直没有再找。但文章刊登的时间可以确定,记得这篇文章,是刊登在杂志的11月号或12月号,也许还要再稍晚一点。总之没有把杂志名称、刊行月号和作者名字记录下来,是个大失误。在1981年和舒乙先生、胡�青先生会面数年后,忽然舒乙先生向我打听杂志名和作者名。本当把杂志邮寄过去,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了。那时我的书斋曾做过一次大扫除,清理过一些没用的杂志,也许当时就把那本杂志错误地归入无用的书籍和杂志当中了。但是,不管怎样,关于老舍和诺贝尔奖的文章曾刊载于《文艺杂志》上,这件事情是不会错的。说实在的,收到舒乙先生的信,我连忙跑到中之岛图书馆,查找川端先生获奖后一年以内出版的杂志,在《文学界》等杂志的目录中,寻找可能的文艺消息、短篇随笔,可是我无法确认是哪个人。以上,只能向您做一些不是很确切的答复,实在是抱歉。……
我想,一定是写完信的藤井先生尚觉言有未尽,特意又补上一段“附记”:
我向舒乙先生说“这件事,在日本老舍研究会大家都知道。”,当然不是在1981年我们初次见面时说的,应是两年后在名古屋老舍研究会成立(12月),我出任关西地区常任委员的时候,而1981年我是不可能这么说的。从那以后又经过了几年,在老舍研究会的闲聊中,也曾和几个人提起前述那本杂志,谈过老舍和诺奖的事情。也许您知道,我是惦记着这桩事的。总之,真想找到那篇文章!
从藤井的信中看,他的“记忆”与舒乙的“记忆”在一些细节的“历史叙述”上,有不吻合的地方:一是时间,舒乙记得他们的会面是1978或1979年,而藤井记得是在1981年。这是次要的;二是内容,出入就更大了。关键有两点,一,藤井“不记得”他向舒乙说过诺奖筛选获奖者及“秘密投票”方面的经过。二,藤井只“记得”他向舒家“口述”的是:他是从“日本文艺杂志”看到,是“日本国际笔会的一位作家”从瑞典驻日本“大使馆的朋友的电话里得知”老舍与诺奖的事,而非在庆祝川端康成获奖的仪式上由瑞典驻日大使亲口说出的。
这未免有点儿让人“尴尬”。其实,在此之前,另一个让“口述者”似乎感到了“尴尬”的人证已经浮出水面,他就是瑞典文学院院士,担任过某届诺贝尔文学奖评委执行主席,而且是诺奖评委里唯一懂中文的马悦然。《明报月刊》在刊登文洁若《老舍差点获诺奖?》的同时,还刊登了马悦然的文章《中国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在马悦然的“记忆”里,老舍是他及妻子“当年的亲密知交。”并由于1966年时他还不是瑞典学院院士,故而可以就其所知,公开诺奖中关于老舍的事情。“老舍确实曾被几位法国汉学家提名为诺贝尔奖候选人。提名者中的保・贝第(paul bady)曾经就老舍的一部著作写过论文。我曾数次被法国友人揪住,寻求我对老舍候选人资格的支持。那时我对这个奖的候选人,则心中另有所重。此外,我觉得老舍作品的翻译质量不足以代表他小说的真实水平。就我所知,那时他仅有的被译成英文的作品是《骆驼祥子》和《离婚》。在英译《骆驼祥子》中介绍的幸福结局全然诋毁了小说的本意。我断定老舍因而不可能进入候选人的终审名单。事实果然如此。”
可他还是因“对沈从文的钦佩和对他的回忆的深切尊敬”,“打破了严守秘密的规矩”。他证实:“沈从文曾被多个地区的专家学者提名为这个奖的候选人。他的名字被选入了1987年的候选人终审名单,1988年他再度进入当年的终审名单。学院中有强大力量支持的候选人资格。我个人确信,1988年如果他不辞世,他将在十月获得这项奖。”
由此,另一个有趣的现象出现了,马悦然和艾笛女士说她“从没有跟萧乾和文洁若谈到老舍,她谈的是沈从文。”的“记忆”取得了一致;而舒济、舒乙的“记忆”,又与文洁若“不予证实”前的“记忆”相吻合。只可惜那位当年瑞典驻日本大使,没有提供任何“口述”或文献的佐证。(藤井先生的信未证实有瑞典驻日本大使如是说;而我一直也有这样一个疑问,即从外交礼仪上讲,瑞典驻日大使是否可能在祝贺一位日本作家获得如此殊荣的仪式――再正式不过的外交场合上说,这个奖原本是要授给别国的另一位作家的。)看来那唯一的客观史实,历史的真相,即到底1966年或1968年老舍是否进入了当年诺奖的终审名单,只有等到2016年或2018年老舍去世50周年或川端康成获诺奖50周年之际,诺奖评选档案揭秘的那一天,这段由“口述史”遗留的“历史”公案才能真正大白于天下。因为,从马悦然所说便可知道,“作为瑞典文学院的院士,”“必定对时间尚未超过五十年的有关事项守口如瓶。”
换言之,如果历史的档案文献验证了口述传说,那至少这段叙述老舍差点获诺奖的“口述史”便是真实的历史,并为“口述史”可以作为“正史”的旁证提供了实际的现实依据;而如果相反,则这段“口述史”便仅仅是流传民间的稗官野史,又反过来为只信“正史”而瞧不起“口述史”的人提供了攻讦的口实。但无论如何,只有到“那一天”,一切谁是谁非无休止的争论,才能真正就此打住。
然而,在目前尚处于没有“考古挖掘”作为旁证的阶段,心存“疑古”也还是说得过去的。我在翻查《老舍全集》时,发现了一封时间标明写于1956年至1957年间的老舍致瑞典驻华使馆人员的短信,只有一句话:“‘i am not cao yu,i am lao she,且不一一。’译为中文为‘我不是曹禺,我是老舍,且不一一。’”
乍一看,这封信有点令人摸不着头脑,不知所云。多亏有编者的脚注:“瑞典大使馆的两位年轻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该使馆文化参赞马悦然说,与她们住在同一胡同里的是剧作家曹禺,并要马悦然替她们用中文写一封信,邀请这位著名的邻居去喝茶。结果收到信的是住在灯市口丰富胡同19号的老舍。老舍用此简短的一句话,回复了她们。”
如此看来,当时担任驻华使馆文化参赞的马悦然的“口述史”也未必准确,至少在他任职时,或准确到1956年至1957年间,他还没和老舍成为“当年的亲密知交”,否则应不会不知道住在丰富胡同19号的应是老舍,而不是曹禺。
但无论如何,等到真相揭开的“那一天”,那真相的结果有可能是,它作为“过去的真实”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而一直是个“神话”。而很多时候,我们都是愿意相信“神话”,甚至希望它永远都不要被打破。
口述史的证据
这再次证明,“史学家应该最忌孤证,因为某个孤证若是来源有问题,岂不是全套议论都入了东洋大海吗?”也许正因为此,中国的史学到了清朝的乾嘉学派,便极端地讲究起“无一字无来历”,“口说无凭”,从而也影响了中国近代史学理论的发展。他们考据虽多,却把历史弄死在书斋的故纸堆里,新史学的生命力被扼杀。难怪顾颉刚说:“凡是没有史料(文字史料)做基础的历史,当然只得收容许多传说。这种传说有真的,也有假的;会自由流行,也会自由改变。改变的缘故,有无意的,也有有意的。中国的历史,就集结于这样的互相错综的状态之中。你说它是假的吧,别人就会举出真的来塞住你的嘴。你说它是某种主义家的宣传吧,别人也会从这些话中找出不是宣传的证据。你说它是真的吧,只要你有些理性,你就受不住良心的责备。你要逐事逐物去分析它们的真或假吧,古代的史料传下来的太少了,不够做比较的工作。所以这是研究者所不能不过又极不易过的一个难关。”
随着中国近代思想的启蒙,新学与旧学的冲突日趋激烈。一股学术新风在史学界旋地而起。梁启超首倡“新史学”,抨击中国旧史的弊端,提出史界革命,认为“史界革命不起,则吾国遂不可救。悠悠万事,惟此为大。”年,他在《新史学》一文中明确批评了中国旧史著述的“四弊”及其复生出来的“二病”。“四弊”是:“知有朝廷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个人而不知有群体”、“知有陈迹而不知有今务”、“知有事实而不知理想”。“二病”是:“能铺叙而不能别裁”、“能因袭而不能创作”。进而阐述了他进化的历史观:“历史者,叙述进化之现象也。……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也。……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写道:“历史的目的在将过去的真事予以新意义或新价值,以供现代人活动的资鉴。……吾人做新历史而无新目的,大大可以不做。”他将史料进行了分类,其中一类是“传述的口碑”,即后来的“口述历史”:“采访而得其口说,此即口碑性质之史料也。”
作为梁启超的同道,詹姆斯・哈威・鲁滨逊是美国“新史学派”的倡导人,他在1911年出版了他的代表作《新史学》。他的基本观点是:一、把历史的范围扩大到包括人类既往的全部活动。二、用综合的观点来解释和分析历史事实。三、用进化的眼光考察历史变化,把人类历史看成一个“继续不断的”成长过程。四、研究历史的功用在于帮助人们了解现状和推测未来。五、利用历史知识来为社会造福。他认为,“不应该把历史学看成一门停滞不前的学问,它只有通过改进研究方法,搜集、批评和融化新的资料才能获得发展。恰恰相反,我们认为历史学的理想和目的应该伴随着社会和社会科学的进步而变化,而且历史这门学问将来在我们学术生活里应该占有比从前更加重要的地位。”那将是他所期待的“新史学”出现的一天,即历史研究能够有意识地来满足人们的日常需要,并能够利用人类学家、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所做的与人类相关的种种发现。
中西两位“新史学”的倡导者倒也是英雄所见略同,同时这也预示着,史学发展到20世纪初,求新变异势在必行。否则,长此以往,积重难返。针对中国史学中的问题,鲁迅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之四》一文中,清晰而明确地表达出自己的历史观:“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莓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但如看野史和杂记,可更容易了然了,因为他们究竟不必摆史官的架子。”
史学家翦伯赞更是不无偏激的在笔端直截了当地表示出对于所谓“正史”的不信任:“政府的文告是最不可靠的史料,因为历代的统治者,都是满口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好话说尽,坏事做完;但是有了琐言一类的杂史,则民间言语,亦获记录,而此种民间言语,则最为可信。”翦伯赞也许是有些矫枉过正,因为他又太过于相信民间野史杂史的真实性了。
倒是傅斯年说得极为中肯:“专凭口说传下来的史料,在一切民族的初级多有之。《国语》(《左传》一部分材料在内)之来源即是口说的史料,若干战国子家所记的故事多属于此类。但中国的文化,自汉魏以来,有若干方面以文字为中心。故文字之记载被人看重,口说的流传不能广远;而历代新兴的民间传说,亦概因未得文人为之记录而失遗。宫闱遗闻,朝野杂事,每不能凭口说传于数十年之后。反观古昔无文字之民族,每有巫祝一特殊阶级,以口说传史料,竟能经数百年,未甚失其原来样子者。”
事实上,无论老舍是归国前在美国,还是“文革”中在“八・二三”,以及老舍是否差点获诺奖,许多都是人们“记忆”中的“历史”。从学术上考察,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在美国“新史学”代表人物鲁滨逊的眼里:“我们所说的‘历史’和我们个人的‘记忆’,初看起来好像有所不同,实际上它们是差不多的。因为我们头脑里所记的许多东西,并不纯粹是我们个人的经验,它还包括许多听来的东西或从书本上得来的东西。”他觉得人们的“记忆”可能不知不觉中就同平常所谓的历史融为一体了。“从这个观点看来,历史就是记忆力的人为的扩大。”但他说,这“可以被用来解除对于各种生疏不明的迷惑”。拿“老舍之死”来说,它非但远没有解除什么“生疏不明的迷惑”,相反,却使很多细节变得更加“生疏不明”起来。
在某种程度上, 口述史的兴起和发展得益于录音技术的发明。此前,从事口述史的整理只能通过现场笔录,而一旦口述者故去或再不能准确表述,笔录便无法对证。但是,即便是今天高科技的数码录音技术,也只能保证对口述者内容的有音必录,聊以备考,却无法保证内容的真实。如我在第一章中列举出的“老舍之死”的那些口述史料,只是部分挑出一些历史现场见证人的“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把它们呈现在历史的桌案上,留下的就已经是一连串谜团般永远难解的疑问。有谁能肯定地回答出:老舍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情和姿态参加“文革”的?“八・二三”那天,老舍是上午还是下午到的单位?中午是否出去,并和谁一起吃的饭?是谁叫来的红卫兵?在孔庙,被批斗的人是围着火堆趴在地上,跪在地上,还是弯腰站成一圈?老舍是怎样“打”的红卫兵?是谁有意要保护老舍?发现老舍尸体是1966年的8月24日,还是25日?那一天太平湖的湖面上是否漂浮着***诗词?老舍到底留下了什么遗物?……
然而,如果没有这些错综复杂甚至相互矛盾的“记忆”留下来,关于“八・二三事件”与“老舍之死”就将变成那段历史记载中的一大缺漏。看来,我所做的与唐代刘知己在《史通・采摭》中所说,竟也有着遥远的相通之处:“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是知史文有缺,其来尚矣,自非博雅君子,何以补其遗逸者哉!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
我当然不敢有“传诸不朽”的奢望,只求能最大限度地“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目的无非是像德国哲学家雅斯贝斯所说:“对于我们来说,历史是记忆。我们不仅懂得记忆,而且还根据它生活。如果不想化为虚无,而想获得部分人性的话,历史就是奠定了的基础,我们继续受它束缚。……在事件的波流中,特殊的历史事物具有独一无二的特点。它是有根有据的遗产,并且在此范围内,是通过记忆与过去发生联系的。”
口述史的历史
“口述史就像历史本身一样古老。它是第一种类型的历史。并且只是在相当晚近,处理口头证据的技能才不再是伟大历史学家的标志之一。”但奇怪的是,似乎伟大历史学家更倚重官方的历史文献,而觉得口述史这种田野工作上不了台面。英国史学家保尔・汤普逊在其《过去的声音:口述史》一书中提到,1942年出版了《历史写作史》(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的史学家詹姆斯・威斯特法尔・汤普逊(james westfall thompson),竟这样评价19世纪中叶法国史学家朱尔斯・米什莱(jules michelet)引证了大量搜集来的“口头证据”的《法国革命史》(the history of the french rovolution1847―1853):“这似乎像是收集历史资料的一种奇怪方法。”汤普逊继而发出疑问:“这种倒退是如何发生的?口述史通过什么阶段丧失了它原先的显赫地位?”
在文字社会有文献传播之前,一切历史都是口述史。而在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口述史似乎只被当成是对正史的有限补充,无法撼动文献作为终极权威的存在。
现代口述史无疑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的美国发端的,哥伦比亚大学在东亚研究所所长韦慕庭(martin wilbur)的领导下,成立了“口述历史研究部”,陆续约请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如胡适、李宗仁、顾维钧、陈立夫、***等人,以“由自己决定公开发表时机”为条件做口述回忆,其中最为引起世人关注的是由***口述的数十小时的录音资料。现在这些材料均已在海内外陆续公开出版,成为研究中国近现代史新的史料来源。这项工作使美籍华人学者唐德刚成为现代最早搞中国口述历史的第一人,他从1957年开始参加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的工作,完成的口述史著作有《胡适自传》、《李宗仁回忆录》、《顾维钧回忆录》等,在全世界发行百万册以上。
继哥伦比亚大学之后,1953年,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也成立了类似的口述历史档案馆――地方口述历史办公室。年,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也建立了口述历史项目。同时,面对传统史学家们的极力反对,美国口述史学界开始注意口述史学的正规化发展,组建了全美口述历史协会,并于1966年老舍去世那年的9月,在加利福尼亚州的阿罗黑德湖举行了美国口述史学第一次大会,以后定期召开年会。年,在纽约召开的第二次大会上,美国口述历史学会正式成立。此外,还有新英格兰口述历史协会、贝勒大学口述历史研究所、得克萨斯口述历史协会等。到1967年,全美就已经建立起90多个研究口述史学的专门机构。
美国的口述史学经历了“缓慢发展”、“大突破”和“纵深发展”三个阶段。最初,由于没有录音机等先进的采访设备,亚伦・内文斯只能带着秘书,由秘书将采访内容记在笔记本上,然后用打字机打印出来,再交给受访者修改。
随着对美国总统口述历史项目的开展,美国的口述史学得到了很大的推动。这期间,不仅有很多的历史学家参与了口述历史的搜集工作,更重要的是作为长期受“正史”歧视的“口述凭证”,已经作为历史研究的资料被正式引用,甚至有些历史著作全部是口述历史资料。在这方面工作中卓有成效的哈里・威廉姆斯自信地说:“我越来越深信口述史的正确性。口述史不仅是编撰近代史的一种必不可少的工具,而且还可以使我们能特别详细地研究历史。”
到了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全球“新史学”的兴盛,历史学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政治史至上出现式微,社会研究开始占上风,长期不受重视的黑人史、印第安人史、移民史、劳工史和妇女史的研究,异常活跃起来。更有一些观念激进的史学家,干脆提出彻底摆脱传统史学只注重社会上层人物的精英历史观,要求把研究的视角转向下层平民,以“重新创造那些过去一直被人们所遗忘的历史”。这样一来,就开创出了美国口述历史研究的“人民化”局面。到1971年,美国口述历史协会已拥有来自社会各界的会员1400余名。年,官方的《口述历史评论》和《口述历史参考文献》相继出版。年,美国口述历史的研究机构已增加到500个,有关口述历史的论文也是逐年上升。而且,口述史学作为一种教学方法,进入了美国中等学校的历史课堂。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的口述史学研究几乎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口述史学在史学界所受到的重视是空前的。年,《美国历史杂志》开始以专栏的形式系统介绍口述史学的发展。年,美国历史学家协会的官方刊物《历史杂志》在春季版推出口述史学专刊。现在,美国的口述历史研究机构所确立的研究项目已达近千个。同时,几乎每所大学都根据自己的特点,开设了口述历史的教学课。
中国国内的现代口述史学实践和理论建设似乎是从20世纪80年代才真正开始起步的,钟少华是最早的“田野作业”者之一,他1982年开始做口述访问,并于1989年写成《中国口述史学刍议》。但当时出版的口述史学著作,尚少之又少,较有影响的是由顾颉刚口述,何启君整理的《中国史学入门》;由康有为的学生将他19世纪90年代于广州万木草堂讲学时的记录稿汇编而成的《南海康先生口说》;由袁世海口述,袁菁整理的《袁世海》(第一部)。
进入90年代,在海外口述史学理论和成果的强力冲击和影响下,国内学者的史学观念和学术视野发生了很大变化,口述史学方法被作为一种学术手段也逐渐得到成熟的运用。作为对一些学者长时段扎实的口述史“田野作业”的回报,出版了一批值得称道的不同主题的口述史学著作,如《早年留日者访日本》、《西江苗族妇女口述史研究》、《最后的记忆――十六位旗人妇女的口述历史》、《共和国要事口述史》、《中国地层访谈录》、《男人之隐――四十岁男人生存现状访谈实录》、《成功女性的独白――非隐私访谈录》、《台湾老兵――口述实录,我在台湾四十年》、《走进鼓楼――侗族南部社区文化口述史》、《留住手艺――对传统手工艺人的访谈》等。
更为引起知识界广泛关注的,还是涉及知识分子心灵思想和精神历程的口述史著,在这方面,李辉的《摇荡的秋千――是是非非说周扬》(海天出版社1998年版),贺黎、杨健的《无罪流放――66位知识分子“五・七”干校告白》(光明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刑小群的《凝望夕阳》(青岛出版社1999年版),陈徒手的《人有病,天知否――1949年后中国文坛纪实》(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堪成代表作,书中都大量运用了口述史学记录历史的学术方法。忝列其中的,还有我与郑实合作的严格恪守口述史操作规范的《太平湖的记忆――老舍之死》(海天出版社2001年版)。
从目前情形看,国内口述史的发展正呈方兴未艾之势,参与者不但有史学家,还有新闻记者、作家,以及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诸多学科的学者。年,北京大学出版社策划出版了一套“口述传记”丛书,有《风雨平生――萧乾口述自传》、《小书生大时代――朱正口述自传》等四部,均由传主口述,记录者整理,形成了一阵口述史热的小气候。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舞动大手笔,开始陆续出版《口述自传丛书》,已经出版了《舒芜口述自传》、《黄药眠口述自传》、《文强口述自传》等;还专门成立了“口述历史”编委会,不定期出版以发表口述史学叙述性文字为主的《口述历史》丛刊,也已出版两辑,正欲挺立在国内口述史学界的潮头。
口述史的史料价值
追本溯源,口述历史(oral history)这个在今天已颇为流行的学术词语,是由刚在上边提到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亚伦・内文斯(allan nevins)在1938年创意发明的。不过,正如唐德刚所说,内文斯的功劳只在于发明了这个名词,就口述历史的传统而论,不论中外,都有两三千年的历史,只是当时没有这么称呼。唐德刚把历史分成两大部门:一种是“未记录的历史”,英文叫做unrecorded history;另一种是“有记录的历史”recorded history。中国有记录的历史始自孔子的《春秋》,而《春秋》中有关唐尧虞舜和三皇五帝的记载,又都是凭口述推演出来的历史。
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的自序中说:“我国史界浩如烟海之资料,苟无法以整理之耶?则诚如一堆瓦砾,只觉其可厌。苟有法以整理之耶?则如在矿之金,采之不竭。学者任研治其一部分,皆可以名家,而其所贡献于世界者皆可以极大。”
梁启超还专章谈到史料之于史学的重要:“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则无复史之可言。史料者何?过去人类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迹,有证据传留至今日者也。思想行事留痕者本已不多,所留之痕又未必皆有史料的价值。” “时代愈远,则史料遗失愈多而可征信者愈少,此常识所同认也。虽然,不能谓近代便多史料,不能谓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例如,中日甲午战役,去今三十年也,然吾侪求一满意之史料,求诸记载而不可得,求诸耆献而不可得。作史者欲为一翔实透辟之叙述,如《通鉴》中赤壁、淝水两役之比,抑已非易易。” “凡史迹之传于今者,大率皆经过若干年、若干人之口碑或笔述而识其概者也。各时代人心理不同,观察点亦随之而异,各种史迹每一度从某时代之人脑中滤过,则不知不觉间辄微变其质。如一长河之水,自发源以至入海,中间所经之地、所受之水含有种种杂异之矿质,则河水色味,随之而变。”
傅斯年也尤其强调史料的重要:“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与史学是不同的。历史的对象是史料,离开史料,也许成为很好的哲学和文学,究其实与历史无关。”现代史学家是要为历史提供更多的细节和更确定的事实。具体到口述史料,则是历史叙述者与访谈者合作的产物,它可以是录音和录像形式,也可以是文字形式,但文字一定要有可作为查证的录音作为依据。
其实,受访者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历史文献,他们的叙述或许有利于还原历史的真实性,当然也有可能使历史距离真实更遥远。而历史的真正本质应该就在于它的丰富和多样。可长期以来,学院式的专业历史研究过分注重文献,巴黎大学的朗格鲁瓦(c.v.langlois)和查尔斯・塞格诺努斯(charles seignonos)在其经典手册《历史研究导论》(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history)(1898)中开宗明义以绝对的口吻说:“历史学家与文献一道工作……不存在文献的替代物:没有文献就没有历史。”拿“老舍之死”来说,几乎没有任何官方的文献资料,那该怎样书写“老舍之死”这段鲜活的历史?
这自然就引出了另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口头证据的可靠程度如何?它与现代历史学家更熟悉的文献来源相比情况如何?……如何选择要去倾听的人?历史学仅仅因为它对今天的人们有意义才作为社会活动幸存下来。昔日的声音对今日至关重要。但是所听到的是谁的声音?” 这肯定是那些正史学家们不愿相信口述历史的理由,他们以为,人都有表演的欲望,当面对一个对他充满善意和尊敬的好的倾听者的时候,他说出来的话,可能是离谱得根本靠不住;再者,即便不是有意杜撰编造,他也会根据口述当时的心态和过了多少年之后对将要谈的某个事情的看法,而不愿说出历史的真相,甚至有意掩饰;另外,就是记忆的错觉。他会让自己相信许多根本没有发生过的暗示,在完全确信了那些暗示是真实的以后,再来向倾听者叙述。
我想我得承认,在“老舍之死”的口述史里,以上这三种情况应该都是存在的。我也曾因此一度惶惑,既然历史越来越搞不清楚,反而被历史搞得越来越糊涂,那作为口述历史的“老舍之死”的意义和价值何在?庆幸的是,英国口述史学家、口述史学理论专著《过去的声音:口述史》的作者保尔・汤普逊告诉我:“口述史的最丰富的可能性就在于一种更有社会意识的、更民主的历史学的发展之中。……口述史的优点并不是她必然需要这样或那样的政治立场,而是使得历史学家意识到他们的活动不可避免地是在一个社会脉络之中并伴随着政治含义而被从事的。”也就是说,它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是远远超出我的采访本身的。或用一句文艺理论上的话来说,叫“思想”大于“人物”。
汤普逊的这本书“是一本有关历史学家能够如何收集与使用口头证据的实践性的书籍。但是它同样力图激发历史学家们去问他们自己,他们正在做什么?以及为什么他们这样去做。他们对过去的重建基于谁的权威之上?这一重建试图为谁说话?简而言之,昔日的声音是谁的声音?”
诚然,任何历史都取决于其历史目的。汤普逊认为,历史的社会目的也是相当喧嚣的:过去往往为战争与征服、掠夺领土、革命与反革命以及某个阶级或种族对另一个阶级或种族的统治而辩护。对政治家来说,过去则是确立各种具有证实作用的符号的来源。而对于普通人,他们通过历史,是想要理解他们亲身经历的动荡和变迁。尤其家族史,可以使某个人产生某种强烈的感觉:他们觉得个人的寿命会延续得更长些,甚至在他们死后仍旧可以存活下来。
口述史方法会在社会和政治上持有保守态度的情况下被经常加以利用,或者在实际生活中被大力推行。口述史当然也可以成为改变历史内容和目的的手段。它可以用来改变历史本身的重点,开辟新的探究领域。但它同时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汤普逊把整个权力结果描绘成是一台巨大的录音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塑造过去。
事实上,早在一次大战时期或追溯到19世纪末期,口述史的应用已经直接为富有创造性的历史学家提供了丰富多彩的资源。口述史的首要价值就在于,相比于绝大多数的原始材料,它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再造原有的各种立场。历史的社会目的需要在过去与现在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中去理解过去。口述史可能进行更公平的尝试,因为证据往往可以从下等人、无特权者和失败者的口中说出来。口述史可以更现实、更公平地重构过去,可以向既定的记述提出挑战。只有这样做,口述史才可以使整个历史的社会使命具有某些激进的意涵。
口述史“为历史本身带来了活力,也拓宽了历史的范围。它认为英雄不仅可以来自于领袖人物,也可以来自于许多默默无闻的人们。……它会使人类变得更加充实。同样,口述史对公认的历史神话,即历史传统所内在固有的权威判断发出了挑战。它为从根本上转变历史的社会意义提供了手段。”
历史学家需要通过社会调查等手段,从民间社会的点点碎影中补充这历史的残缺,从社会下层发掘足以反映历史变动的轨迹,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历史的真相。 现在,口头资料来源已经被更经常地用于两个有限的目的。第一,对于非常新近的政治事件的研究,这些事件不可能通过文字记录来进行令人满意的分析。其次,还有传记。这两个目的在我从事“老舍之死”的口述历史和稍后的《老舍传》的写作中,都显而易见地会遇到。因为缺乏其他可靠的文献来源,我被迫从一开始就诉诸访谈。并“‘迅速地转而欣赏访谈的无穷价值。它们证明不仅是一种对更好信息来源的填补空白式的替代物,而且自身就是有着相当独特价值的信息来源。’特别是,它证明有可能构筑起范围丰富得多的‘对人的了解和洞察……他的美德和邪恶,以及人如此经常地是硬币的正反两面的范围。”
我通过自己的田野作业,从实践中切身感觉到,历史研究的单一触角已开始向多学科领域延伸,它可以综合其他学科的优势,像“老舍之死”的调查采访,不就是在以社会调查的方式搜集口述历史?不是已经具有了人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特征?
那何以至今口述史研究在中国史学界内部一直得不到充分认可呢?我想,主要原因是那些“主流”的史学家们不肯从“文本解读传统”的“老古玩店”里走进“田野”,致使口述史研究在史学内部处在“隐而不彰”的尴尬地位。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一批文学界和社会学界的学者先期“自觉走向田野,铢积寸累个人化的口述题材,经过多年努力,已至少在局部构成了对主流文本叙事的质疑和挑战。”正如汤普逊所说:“尽管口述史还有着许多顽固不化的对手,在私下里,还有许多人继续对口述史高声叫骂,但人们主要争论的已经不再是用不用口述史的问题,而是如何把它用得最好的问题。而且,人们已经更普遍地认识到,所有历史证据是怎样被个人的感知塑造出来的,是怎样通过各种社会抽取出来的,这些证据所传达的正是有关偏见和权力的各种信息。在这种双重的意义上,历史的本质正是被历史学家长期回避的问题。”
口述史的操作
德国历史学家蒙森在《谈谈如何培养历史学者》一文中说:“一般说来,……每一位先生,每一位肯思考的人,都是资料的搜集者,都是探求资料和实际的历史学家。”这在美国似乎已变成了现实,经过50多年的发展,美国的口述史学早已不仅作为一门历史学研究的分支,而是成为“人皆用之法,因为它已经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学、文学、民族学、灾难学、人类学、新闻学、种族学、艺术和医学等社会和自然科学领域,在推动跨学科研究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十余年不间断的口述历史访谈中,我意识到,口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它需要口述者与采访者共同完成。采访者不能仅仅是往受访者的对面一坐,按下录音机的按键,事后整理出文字就完事大吉;口述是对文献的必要补充,像有些身经某些重大事件的老人,本人不长于写作,无法留下文采飞扬的自传或回忆录,以口述的方式,把他的经历见闻记录下来,自然可补史传之阙;选择受访者应极其严格,他必须是事件的直接当事人、参与者或亲历者。如果不是十分必要,亲闻者都不在考虑之列;口述者事先要做大量准备工作,理清思路,不能不负责任地信口胡说,误导历史;记录者不仅要做好采访前的准备工作,在现场认真录音并适当作笔录,更要在事后努力做好查证的工作;要注重把访谈本身当成一种历史研究,这样才能更好地达到采访的完整与系统。“口述史学家应该是个好听众,而信息提供者也应该是个积极主动的帮手。”
汤普逊的《过去的声音:口述史》,实在是一本在理论上引导实践者从事口述历史实际操作的难得的指南。国内还没有一本与之类似的口述史理论专著。
汤普逊认为,口述史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史学研究,“就最一般的意义而言,一旦各种各样的人的生活经验能够作为原材料来利用,那么历史就会被赋予崭新的维度。……在某些领域,口述史不仅能够导致历史重心的转移,而且还会开辟出很重要的、新的探索领域。……口述史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或许就是它对家族史产生了变革性的影响。……这样,历史写作本身的范围就变得广阔和丰富起来,其社会使命同时也会发生变化。简言之,历史变得更加民主了。君王的编年史也关注普通人的生活经历了。”
口述史特别适合于课题作业,它既可以以个人的课题方式,也可以以群体的课题方式来完成。最简便和初级的操作是,挑选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拿起录音机就可以了。因为,“它所依赖的是言语,而不是有着更多的要求和限制的书写技巧。而且,录音机不仅允许以口语的形式来记录历史,还允许通过言语来展现历史。……如果各种词语都可以别具一格地表达出来,那么所有过去反而会表现的更有味道。它们使历史具有了生活的气息。”而且,“磁带是比最忠实的访谈者的潦草笔记或者填写表格要好得多也丰富得多的记录,而会议的官方备忘录是更差的记录。……录音磁带作为证据的独一无二的有效准确性毋需什么争议,***在水门事件中就是在磁带上失足的。”
不难看出,汤普逊似乎更愿意相信口述史的口头证据。他说:“如果口头资料来源确实可以传达‘可靠的’信息,那么,将它们当作‘另一种文献’来对待,就是忽视它们作为主观的、言谈的证据所具有的特殊价值。”他当然有充分的理由来质疑历史学家保证可信的历史文献,“文献最初是如何出现的?真正的作者是谁,这就是说,除了他的名字,他在社会中扮演什么角色,他是什么类型的人?他在写作它时的目的是什么?例如,一位大使的报告……会送回国内那种他知道他的政府要听的信息……一份报税单给出了对真正财富的公平描述了吗,或者说在个人这方面将不存在隐瞒他所占有的财富规模的倾向……”或者在使用来自一位作者或报纸记者的“激动人心的现场报道”时,“我们怎么才能确定他事实上从未离开过他的旅馆卧室?这些问题,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问题,即使历史学家就他们的原始资料来源时时刻刻要问的那种问题:这些问题是他的基本专长的一部分。”因而,就文献证据与口头证据的可靠性来说,他对后者更自信,特别是当这些证据来自一位历史学家自己的田野作业,而不是来自文献时就更是如此。
然而,汤普逊对于口头证据过分自信了。我通过对“老舍之死”的采访与考证,发现无论对于钦定的历史文献,还是我――一个非历史学家由田野作业亲自得来的口头证据,都不能绝对相信。它们只是两种不同类型的资料来源而已,只能相互补充或印证,无法相互替代,更无法相互超越。所以,像唐德刚在做《胡适口述自传》和《李宗仁回忆录》时那样的资料考证功夫是值得肯定和称道,并且是必须的。
因此,口述史的“田野工作要想获得成功,就需要在与被访者的互动过程中掌握人际技巧和社会技巧,同时也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口述史课题需要一系列技巧,这些技巧不是由那些更有经验的人、专家或写作好手独占的,它可以在更加平等的基础上提供合作。口述史课题不仅能够激发人们的智力,而且有时也能够通过走进他人的生活发现深层的、活生生的人类经验。”
值得庆幸的是,我的“老舍之死”的田野访谈实践,从最初不仅不自觉地与汤普逊的理论相吻合,而且,从1993年访问第一个“老舍之死”的见证人――老舍夫人开始,就符合严格的口述史操作。现在,我也有资格做总结了。这些操作程序说出来既简单又复杂:
第一,先选择一个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或主题,这是至为重要和关键的,因为它关系到这个课题或主题是否能给历史带来实实在在的贡献。当然,这最好是一个可以长时段进行的课题或主题。如克罗齐所说:“只有现在生活中的兴趣方能使人去研究过去的事实。因此,这种过去的事实只要和现在生活的一种兴趣打成一片,它就不是针对一种过去的兴趣而是针对一种现在的兴趣的。”
第二,尽可能多方搜集并熟悉有关这个课题的文献档案材料,同时,寻访和联系与事件相关的不同类型的历史见证人,以形成多视角多侧面的“记忆”材料。因而,“首先,对记忆混乱或记忆受损的人做记录是没什么用处的,对那些沉默寡言的人来说也是如此。其次,关键问题在于某个人直接的个人经验,而不在于他所拥有的正式地位。”
第三,准备详细的采访提纲,以访谈的形式,当然是倾听者的姿态,努力挖掘受访者的深层“记忆”。访谈要想成功,当然得掌握技巧。“他必须具备某些素质:他不仅要关心对方,而且要尊重对方,要能够灵活地应对他们;他需要对别人的观点表示理解和同情;最重要的是,他必须愿意坐下来静静地听。”“从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在被访者比自己知道得更多的时候,访谈才能够进行。”但这会随着采访次数的增多会有所改变,“那就是一个人知道得越多,他就越希望从访谈中得到有意义的历史信息。”所以,我以为最重要的是对不同的受访对象,要采取不同的访谈技巧,以适应受访者的个性。但问题的关键是,任何时候都不要把自己变得全知全能,有时揣着明白装糊涂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结果。“从原则上说,你越清楚什么问题值得去问,怎么问最好,你从任何被访者那里都能获得越多的东西。”
汤普逊实在是个教授如何进行访谈的好老师,他有许多操作性很强的窍门,具体到了细节:“在访谈中,你自始至终都要表现出你的兴趣。不要不停地说‘是’――在录音里会听起来很蠢――其实,你可以学着像人家那样谈话、点点头、笑一笑或扬扬眉毛,用赞同的表情看着被访者。你必须非常清楚访谈进行到哪儿了,尤其要避免提出已经得到的信息。这需要敏捷的记忆力和集中的注意力。……对某些被访者来说,更明智的做法是把比较微妙的问题留到访谈的最后。如果你想得到的答案是绝对重要的,那也要等到最后,或许还要关掉录音机。……用轻松的口气结束访谈,更容易使人产生美好的回忆。……你始终需要尽量敏感地觉察到被访者有怎样的感觉。……在通常情况下,对任何访谈来说,一个半小时或两个小时是比较合理的最大极限。……不要在录音结束后就匆忙离开。你要留下来,讲些有关你自己的事情,针对你所获得的信息,向他们表示热忱的谢意。……访谈要想获得成功,不仅要靠历史专业知识,也需要个人的爱护关心。”
第四,现场要以精良的录音或录像设备记录采访,更换录音带或录像带时,要及时贴好标签。数码录音技术现在已经解决了换磁带的麻烦,但我时常觉得数码录音倒没有磁带录音来得牢靠。记得不要忘记记录下采访的时间和地点。当然,也许会有极少数受访者不同意录音,甚至连笔录也不行。这当然得需要在采访结束以后赶紧靠回忆将采访尽可能“真实”地追记下来。像我采访女八中红卫兵“她”时,她就不同意录音,好在“她”并未反对笔录。
即便是使用录音机或录像机,也要努力凭着好的采访技巧,营造好的谈话氛围,令受访者心情愉快地忘掉它们的存在,而无所顾虑。还有,访谈地点最好是让受访者感到放松舒心的地方,我的“老舍之死”采访,基本都是在受访者的家里完成的。最后,如能做到像汤普逊所说当然最好:“必须把你的磁带和底稿与照片、文献以及你收集的其他材料存放起来以备日后使用,并作为以后的公用资源:公共图书馆也许是存放它们的最好地点。”
第五,为维护口头资源的原始性,整理出来的文字要保持问答的形式不变,对受访记录决不能做任何形式的插增和删改。“毫无疑问,誊写工作是一种既很费时间,技术要求也比较高的工作。假如录音带包括一个小时的内容,那么就至少需要花六个小时的时间来誊写。”是啊!我已经无法计算出我们夫妇为《老舍之死采访实录》和《太平湖的记忆――老舍之死》的誊写所花费的时间。
第六,寻找与之相关的文献资料作为附录,并尽可能多地详做注解。我很感谢谢泳对《太平湖的记忆――老舍之死》的评价,并非由于他说了很多好话,理由很简单――他懂得我。他认为《太平湖的记忆――老舍之死》“在老舍研究中的价值是独特的,方法和视角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研究都有启发意义。我理解,作者选择这个题目,也是先把握住了‘老舍之死’作为一个历史意象的象征意义,然后才进行相关的口述史工作。因为‘老舍自杀在太平湖’,这其中有丰富的历史内涵,老舍的自杀不仅是一个作家的自杀,在相当的意义上也可以看成是中国知识分子最后命运的一个缩影。有了这个‘太平湖自杀’的意象,其他就比较容易解释了。这本书更接近西方那种严格意义上的口述史学作品,即除了口述的内容外,还有大量相关的历史档案、原始文件和必要的能说明当时历史情景的其他材料,这些东西构成了完整了历史记忆。”
我当然明白,正如英国历史学家布莱德雷指出的:“每个人目前的立场都会决定他对过去一切事件的信念。”他对历史学得出的结论是“批判”,他说:“假如每一种记载都是可靠的和信得过的,假如在人类进步的发展中,一系列分散着的见证人的判断都是确实无误的,而且不加修改就可以构成为一个和谐连贯的整体;那倒会确实是奇怪了。” 但无论如何,我采访“老舍之死”搜集来的这些第一手的“口头证据”,理应为未来最挑剔的史学家和文化思想史学者所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