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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历史下的老舍之死 § 第二节:从老舍之死看老舍的幽默与悲剧意识

老舍的幽默观――幽默的因

对于老舍最后投湖自杀表示不理解的人,常有这样的疑惑:如此幽默的一个大作家,怎么会在自己生命的最后时刻想不开而自寻短见呢?幽默的老舍若能在临死前幽默一把,不也就可以翻过这道坎?因而我想在此提出两个设问:幽默的老舍可不可以不死?老舍之死是对生命的幽默吗?

先对老舍的幽默观做一番梳理是必要的。什么是幽默?“幽默是一个外国字的译音,正像‘摩托’和‘德谟克拉西’等等都是外国字的译音那样。为什么只译音,不译意呢?因为不好译――我们不易找到一个非常合适的字,完全能够表现愿意,假若我们一定要去找,大概只有‘滑稽’还相当接近原字。但是‘滑稽’不完全相等于‘幽默’。‘幽默’比‘滑稽’的含意更广一些,也更高超一些。‘滑稽’可以只是开玩笑,而‘幽默’有更高的企图。凡是只为逗人哈哈一笑,没有更深的意义的,都可以算作‘滑稽’,而‘幽默’则须有思想性与艺术性。”

老舍在《谈幽默》中,把幽默定位在“首要的是一种心态。”“他是由事事中看出可笑之点,而技巧的写出来。”“人人有可笑之处,他自己也非例外。”“人寿百年,而企图无限,根本矛盾可笑。”“细心‘看’事物,总可以发现些缺欠可笑之处;及至钉着坑儿去咂摸,便要悲观了。” 555其实, 只要稍微细心,就不难发现,使老舍登上文坛的幽默招牌之作《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即不全是可笑的,里边有叫人落泪的悲。

为了弄明白什么是幽默,老舍把与幽默意义相近的五个词――奇趣、反语、讽刺、机智、滑稽逐一加以对照。他认为“奇趣”这个词,反而不容易使人弄懂幽默,只需明白一点就够了。“假若干瘪,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幽默便有了很大的重要。”“反语”“比幽默要轻妙冷静一些,”却与“幽默是没有关系的。”在老舍眼里,“讽刺”是最与幽默沾边的,因为要“讽刺必须幽默,但它比幽默厉害。”“讽刺家的心态好似是看透了这个世界,而去极巧妙的攻击人类的短处。”“讽刺者的心是热的,讽刺家的心是冷的;因此,讽刺多是破坏的。”“幽默者有个热心肠儿,讽刺家则时常由婉刺而进为笑骂与嘲弄。”“讽刺因道德目的而必须毒辣不留情,幽默则宽泛一些,也就宽厚一些,它可以讽刺,也可以不讽刺,一高兴还可以什么也不为而只求和大家笑一场。”“机智”是讽刺的兴奋剂,“机智的应用,自然在讽刺中比在幽默中多,因为幽默者的心态较为温厚,而讽刺与机智则要显出个人思想的优越。”至于“滑稽”,老舍认为“这是幽默发了疯;它抓住幽默的一点原理与技巧而充分的去发展,不管别的,只管逗笑,假若机智是感诉理智的,闹戏则仗着身体的摔打乱闹。喜剧批评生命,闹戏是故意招笑。假若幽默也可以分等级的话,这是最下级的幽默。”所以,幽默只是有时候“有弦外之音”;幽默在态度上没有讽刺厉害;因为懂得大家都有短处,幽默“似乎把人都看成兄弟”,而没有“机智”超越的态度。滑稽的闹戏,在老舍是根本看不上眼的。因而,“所谓幽默的心态就是一视同仁的好笑的心态。”“世上最伟大的人,最有理想的人,也许正是最愚而可笑的人,吉珂德先生即一好例。幽默的写家会同情于一个满街追帽子的大胖子,也同情――因为他明白――那攻打风磨的愚人的真诚与伟大。”

在《滑稽小说》一文里,老舍也强调,幽默是一种心态,它是最重要的。“如果一个人他的心态是幽默的,不论他是那派的,不论他写什么东西,他总可以表现出那幽默的心境与觉得的。”“他看世人是愚笨可笑,可是也看出他们的郑重与诚恳;有时正因为他们爽直诚实才可笑,就好像我们看小孩子的天真可笑,但这决不是轻视小孩子。一个幽默家的世界不是个坏鬼的世界,也不是个圣人的世界,而是个个人有个人的幽默的世界。”“幽默的根源须由笑之原理找出来。矛盾与对照为招笑之源。”“小说最适宜于表现幽默。” “讽刺与幽默在分析时有显然的不同,但在应用上永远不能严格的分隔开。”

老舍自认“是个爱笑的人,”也“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能充分的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就有了趣味。教我哭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但是,“您看我挺爱笑不是?因为我悲观。”“悲观有一样好处,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一些。这个可也就是我的坏处,它不起劲,不积极。”而且,老舍认定,“浪漫的人会悲观,也会乐观;幽默的人只会悲观,因为他最后的领悟是人生的矛盾。”

老舍的《我怎样写〈老张的哲学〉》道出了他最初写小说,一出手就避不开幽默的原由:“我自幼便是个穷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亲的影响――她是个愣挨饿也不肯求人的,同时对别人又是很义气的女人。穷,使我好骂世;刚强,使我容易以个人的感情与主张去判断别人;义气,使我对别人有点同情心。有了这点分析,就很容易明白为什么我要笑骂,而又不赶尽杀绝。我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据说,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坏人,可是坏人也有好处;我爱好人,而好人也有缺点。‘穷人的狡猾也是正义’,还是我近来的发现;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而“狄更斯是我在那时候最爱读的;……这就难怪我一拿笔,便向幽默这边滑下来了。”

孙钧政认为,是老舍所处的那个可笑的时代,造就了他的幽默之笔:“清末民初,社会腐败与‘猫城’无甚差异,可笑!清末民初,老张办的‘京师得胜汛公私立官商小学堂’是模范学堂,办教育之楷模,可笑!大学生不读书以胡闹为荣,可笑!响马摇身一变走马上任管地方治安,可笑!拿妻子当礼物送与上司享用,作为晋级之梯,可笑!凡社会上的人们的自私偏狭,嫉贤妒能,倨傲不逊,恃强凌弱,骄奢淫逸,虚伪矫饰,贬人扬己,愚昧顽劣,欺瞒狡诈等等都可笑,都该笑,有这可笑之事,有这可笑之人,便有了老舍的幽默之笔。”换言之,老舍是想以幽默之笔来写时代的悲剧,也即要写出深刻的幽默。

但“幽默”也让老舍遇到了尴尬,没想到“幽默”竟会带来危险。老舍的《“幽默”的危险》一文既是一次辩白,也是在为自己的“幽默”正名。这自然起因于鲁迅对林语堂所办《论语》半月刊的批评,而老舍当时常给《论语》写稿。当国家身处内忧外患之际,林语堂力倡“幽默”、“闲适”,自有专事玩弄之嫌。鲁迅眼里不揉沙子,批评林语堂将幽默导向“将屠户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但从鲁迅1934年6月18日写给台静农的那封信看,鲁迅对老舍的幽默是更看不上眼的。他说:“文坛,则刊物杂出,大都属于‘小品’。此为林公语堂所提倡,盖骤见宋人语录,明人小品,所未前闻,遂以为宝,而其作品,则已远不如前矣。如此下去,恐将与老舍半农,归于一丘。其实,则真所谓‘是亦不可以已乎’者也。”

就拿当时来说,老舍与林语堂的幽默路数也毕竟是有区别的,“林语堂的文章是幽默而带滑稽,老舍则幽默而带严肃。”有趣的是,半个世纪之后,樊骏在论述老舍的幽默时,干脆认为老舍的幽默式文化批判与鲁迅的“绝望中的抗战”实属殊路同归。他认为这是老舍醉心幽默艺术的深刻用意,即“为的是能够较为委婉较为温和地写出他所咂摸到的世事的滋味,表达自己的爱憎判断――‘看透宇宙间的各种可笑’以后的悲观与恐怖。”鲁迅多次提到“我的灵魂里有毒气和鬼气,……虽然竭力遮蔽着,总还是恐怕传染给别人。”把自己的奋进抗争称为“绝望中的抗战”。因而,“在一定意义上说,老舍正是以幽默‘遮蔽’、冲淡他郁积于内心深处的悲观情绪。而且与鲁迅一样,不管世事如何令人悲哀,早年就立下的‘为破坏、铲除就的恶习、积弊’与‘制造新的社会与文化’而‘负起两个十字架’的誓言,是老舍也坚持着自己的‘绝望中的抗战’,幽默艺术又正好成为进行思想启蒙、文化批判的主要手段。”

即便是在三十年代,李长之也认为,“老舍是擅长讽刺的,就讽刺表现的一方面说,他是出之以幽默。”他在讽刺“中国人的精神上”,就“灰色的世界中灰色人物的嘴脸”这方面,是成功的。同时,他与鲁迅“所注意的对象是非常相似的,所不同的,只在表现的作风。老舍没有鲁迅那么转折,含蓄,也没有鲁迅那么有力量。鲁迅在尖刻浓烈之中,表现着他的强有力的生命。但鲁迅是没有耐心的,所谓‘心里清楚’,当然是老舍。……同是讽刺,鲁迅的是挖苦,而老舍的乃是幽默。鲁迅能热骂,老舍却会俏皮。”

正因为此,老舍才觉有以“幽默”的方式申辩“幽默”的必要。他自然不满一般人把“油腔滑调”理解为“幽默”,难免招来“正人君子”的“诛伐”。尤其“革命期间”,若还表现出“幽默”的“可爱”,那“总是讨人嫌的,以至被正人君子与战士视如眼中钉,非砍了头不解气。”可一个人的幽默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他悲观,他顽皮,他诚实,”“还容让人。”“看清了革命是怎回事,但对于某战士的鼻孔朝天,总免不了发笑。他也看资本家该打倒,可是资本家的胡子若是好看,到底还是好看。这么一来,他便动了布尔乔亚的妇人之仁,而笔下未免留些情分。于是,他自己也就该被打倒,多么危险呢。”显然,老舍是在抱怨由“幽默”而受的委屈,自然也有质疑:彻底革掉了“幽默”的革命就一定是彻底的?老舍的话外音也许是,那样的革命比之“危险”的幽默更危险。

老舍是执意要“幽默”的,因为他懂得幽默者要“憎恶虚伪、狡诈等等恶德,同情弱者,被压迫者,和受苦的人。”“他既不饶恕坏人坏事,同时他的心地是宽大爽朗,会体谅人的。”而且“幽默与伟大不是不能相容的。”“一个大小说家根本须是个幽默家。”这里所谓的幽默家,“是说他必洞悉世情,能捉住现实,成为文章。”可以看出来,老舍是非要赌一口气,不信自己就成不了“幽默”而又“捉住现实”的大小说家。

幽默与写作――幽默的果

老舍写作上的幽默是与生俱来的,甚至有时到了成也幽默,败也幽默的程度。“我的脾气是与家境有联系的,因为穷,我很孤高,特别是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一个孤高的人或者爱独自沉思,而每每引起悲观,自十七八到二十五岁我是个悲观者,我不喜欢跟着大家走,大家所走的路似乎不永远高明,可是不许人说这个路不高明,我只好冷笑,赶到岁数大了些,我觉得冷笑也未必对,于是连自己也看不起了,这个可以说是我的幽默态度的形成――我要笑,可是并不把自己除外。”我感觉,老舍的“喜剧式”幽默运用在散文里,是成功的,那是一种蕴满了灵性的智慧里的俏皮与诙谐,而一旦到了小说中,特别是早期的创作,就使作品的张力有所消解。“我极喜欢英国大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爱不释手。我初习写作,也有些效仿他。……我只学来些耍字眼儿,故意逗笑等等‘窍门’,扬扬得意。”但他从来不看低幽默,因为像“英国的狄更斯……等伟大作家都一向被称为幽默作家。”“他们的爱与憎都是用幽默的笔墨写出来的。”

难得的是,老舍能够清醒地认识到,“死啃幽默总会有失去幽默的时候,到了幽默论斤卖的地步,讨厌是必不可免的。我的困难至此乃成为毛病。艺术作品最忌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效果,故意招笑与无病呻吟的罪过原来是一样的。”当老舍以成熟的悲剧家的姿态把幽默挥洒在小说里,艺术上的拿捏也是那么准确到位时,他创作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骆驼祥子》出现了。单就幽默来说,“一味幽默”的“毛病”没有了,而是“每逢遇到可以幽默一下的机会,我就必抓住它不放手。……它(《骆驼祥子》)的幽默是出自事实本身的可笑,而不是由文字里硬挤出来的。”另外,老舍在语言的运用上,到《骆驼祥子》也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不无自得地说:“《祥子》可以朗诵。它的言语是活的。”

我以为,与老舍小说不同,他散文里的幽默,多是轻松的、俏皮的,也是智慧的。或许他这时的幽默可称得上是中国文人幽默中的一个典范,是属于给中国人挣脸面的那种幽默。至少当有人指责中国人不懂幽默时,我们还能说老舍是幽默的。可如果中国人的幽默里就剩老舍了,那实在可悲。这也是老舍不愿看到的,因为生活中从来不缺乏可供幽默的佐料。老舍幽默散文里的佐料不全来自生活吗?他打趣、针砭、讽刺的那些个人和事,都是生活本真和病态社会诸相的反照。他把它们拆散、肢解了,和上幽默的调料,放到语言的油锅里煎炒烹炸,盛出一道道色香味俱佳的菜肴。技巧全在火候上。�

关于老舍运用幽默语言,也就在掌握“烹调”火候上,有两种相反的意见。一说火候刚好,调料、用油配制得当,菜肴耐读耐看,美味可口,且极易吃上瘾。心里只有佩服的份儿,学不来这门手艺,只有去做回头客。吃得多了,胃口倒也上去了。你会慢慢发现,身边的一人一事一情一境,都是可以幽默的,或消闲,或讽刺,全在调配与火候。老舍是当然的幽默熟饪大师;二说老舍的烹调火候过了,经常故作俏皮,耍幽默,结果给人一种“油嘴”的感觉。并说幽默这东西得无意间小炒,可能会是好菜。如果刻意爆炒,就会叫人吃腻了。自然,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口味不可强求。这幽默的火候也只有大师能掌握好。火小了,半生不熟,如哽在喉,难以下咽。火大了,又满嘴油滑,利落了嘴皮子,却亏待了舌头上的味蕾,余韵皆无。�

我是极偏口老舍幽默散文的,是吃上瘾的那种回头客,随便哪一篇,每每读来,从没觉得过时和陈旧,他幽默的许许多多的人和物事,有许多今天仍在生活里徜徉。《当幽默变成油抹》、《考而不死是为神》、《避暑》、《习惯》、《有了小孩以后》、《多鼠斋杂谈》等篇,怎能读得烦呢?

老舍的幽默是无处不在的,且幽默里的俏皮、机锋无不闪烁出睿智的亮色。他幽默里的自嘲,也绝不仅仅就是拿自己说事儿,而是在所谓表面“油滑”的背后潜隐着深刻的文化内涵。比如老舍在追忆1924年抵达伦敦接受英国海关检查时,曾风趣地写到:“那时候,我的英文就很好。我能把它说得不像英语,不像德语,细听才听得出――原来是‘华英官话’,那就是说,我很艺术地把几个英国字匀派在中国字里,如鸡兔之同笼。英国人把我说得一愣一愣的,我也把英国人说得直眨眼;他们说的他们明白,我说的我明白,也就很过得去了。”看似轻松的调侃,却把他所接受的英语教育数落了一下,其实也就像今天我们很多学英语的人,在接受了多年的英语教育以后,仍然说着“哑巴英语”一样。

老舍的幽默不但没过时,且具有永恒的魅力和价值。他绝不是那种耍嘴皮子,卖弄搞笑那种作家,他是真正有思想、有才华,而又精通写作之道――这点顶顶重要――的语言大师。若不谙熟写作之道,思想、才华会憋在肚了里烂掉,谁人能知晓。�

幽默与悲剧意识――因果的宿命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老舍居然在1957年反右开始前,当时的悲剧创作已全部“被打入冷宫”的时候,写下了他平生唯一一篇专论悲剧的文章《论悲剧》。他认为悲剧是“描写人在生死关头的矛盾与冲突,它关心人的命运。它郑重严肃,要求自己具有惊心动魄的感动力量”。这就与西方自亚里士多德以还诸多哲学家、美学家所阐释的悲剧在精神气质上相吻合了。以别林斯基为例,他在《戏剧诗》中明确宣示:“悲剧的实质在于冲突,即在人心自然欲望与道德责任或仅仅与不可克服的障碍之间的冲突、斗争”,而冲突的实质则在于“命运对献给它的牺牲品的无条件的要求。”老舍认为,是“表现人物(并不是坏人)与环境或时代的不能合拍,或人与人的性格上或志愿上彼此不能相容,从而不可避免地闹成悲剧。”实际上,综观老舍的小说创作,他写得最为出色的,也无不是那由人的悲剧命运所带来的具有悲剧内蕴美的作品,像《月牙儿》母女的悲剧、《我这一辈子》巡警的悲剧、《骆驼祥子》虎妞与祥子的悲剧、《离婚》老李的悲剧,等等,都是在遵循“世界上最古的悲剧”创作的原则,“总是表现命运怎么捉弄人,摆布人;天意如此,无可逃脱”。

可以说,熟谙古希腊悲剧和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戏剧的老舍深知,戏剧的艺术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几乎完全取决于它所具有的内在的悲剧精神,而只有能够产生壮阔的悲剧美的戏剧,才有可能称得上是伟大的戏剧。古希腊的悲剧和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莫不如此。若单从这个意义上说,老舍的话剧作品里真正具有悲剧结构、悲剧精神的悲剧美的,只有《茶馆》。《龙须沟》要弱许多。

老舍非常折服于古希腊的悲剧艺术,他曾说:“假若希腊悲剧是鹤唳高天的东西,我自己的习作可仍然是爬伏在地上的。……古希腊的三大悲剧家是世界文学中罕见的天才,高不可及。”“希腊悲剧教我看到了那最悲郁的希腊人的理智和感情的冲突,和文艺形式和内容的调谐。”“从书本上我只得到它们的‘美’。这个美不仅是修辞上的与结构上的,也是在希腊人的灵魂中的;希腊人仿佛在‘美’里面呼吸着的。”而“天才与努力的极峰”的《神曲》,使老舍“明白了肉体与灵魂的关系,“明白了文艺的真正深度。”

在老舍读过的文艺名著里,给他“最多好处的是但丁的《神曲》。”他认为《神曲》是世界上唯一一本“无可模仿的大书”。“它的气魄之大,结构之精,永远使文艺学徒自惭自励。”“歌德的《浮士德》仿佛缺乏紧炼,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似乎只有人间的趣味。”而“《神曲》里什么都有,而且什么都有组织,有理由,有因果。中古世纪的宗教,伦理,政治,哲学,美术,科学,都在这里。”“论时间,它讲的是永生。论空间,它上了天堂,入了地狱。论人物,它从上帝,圣者,魔王,贤人,英雄,一直讲到当时的‘军民人等’。它的哲理是一贯的,而它的景物则包罗万象。它的每一处景物都是那么生动逼真,使我明白何谓文艺的方法是从图像到图像。”这提示出,老舍的悲剧意识可以从古希腊的悲剧和但丁的“神曲”图像里去寻觅。这也许将是我要做的下一个题目的研究。

老舍曾自谦地说,他最初是抱着“写着玩玩”的心态写起小说来的,那时,他还“不懂何为技巧,哪叫控制。”只好“信口开河,抓住一点,死不放手,夸大了还要夸大,而且津津自喜,以为自己的笔下跳脱畅肆。”特别是人物描写上,有明显漫画化的趋向。这在他最早的三个长篇《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和《二马》中,多有体征。甚至“有人说,《老张的哲学》并不幽默,而是讨厌。”不过,撇开小说的思想艺术价值不谈,单论以纯熟的京白写小说,老舍1925年在伦敦写的第一个长篇《老张的哲学》,几乎就是20年代最好的北京口语教本了。直到今天,那里纯粹却略有失纯净高贵的京腔韵致,依然会从许多老北京人的嘴里不经意地飘出来。

我想可以说,老舍以书面的形式提纯了许多北京人口语的日常表达,而北京人许多约定俗成的大白话又一经老舍的点拨,也变得有了文化。如果细分,正像老舍的文学与北京的文学是有区别的一样,老舍文学的北京口语,与北京的老舍文学之外的口语是有区别的。老舍的特色绝不仅仅在于他的“京味儿”,他的文学包含了“京味儿”,而“京味儿”却远不能涵盖他的文学。在这点上,老舍是有意效仿他最喜爱的外国作家但丁。但丁以前的文艺是用古拉丁文写成的,而《神曲》这部“世界上最伟大的长诗”“则是用纯粹意大利白话写成的。――单就他替西洋文艺苑开辟一块灵的文学的新园地的这一点来说,也就够显出他的伟大了。”所以,老舍也刻意要用“白话”替中国现代新文学开辟出一块新天地。

也许是因为老舍前期创作在语言上过分强调了保持生活化口语的原汁原味,而使一些批评家在几十年之后仍觉得他是贪呈口舌之快,难免显出北京人特有的“贫嘴”,相对缺乏以沈从文为代表的“京派”文风的严谨讲究。其实老舍从一开始就自觉意识到了这一点,写《老张的哲学》时,因明显感到“以文字耍俏本来是最容易流于耍贫嘴的。”到写《赵子曰》时,虽然“老赵”是“老张”的尾巴,“简直没有多少事实,而只有些可笑的体态,像些滑稽舞”。但他已有意力图使文字变得“挺拔利落。”“赵子曰之所以为赵子曰,一半是因为我立意要幽默,一半是因为我是个看戏的。……于是我在解放与自由的声浪中,在严重而混乱的场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缝子。”无疑他是有意识地尝试用“顶俗浅白的字”造出“物境之美”,“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他追求文字要有“澄清如无波的湖水”般的“平易”,但这“平易”又须不是死水般的凝寂,而要“添上些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儿。”

老舍自认《二马》要比《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细腻”,591但只有到了写《骆驼祥子》、《离婚》、《月牙儿》和《我这一辈子》时,创作上经过了“长时间的培养”,他才觉有了“把一件复杂的事翻过来掉过去的调动”的本事,对要写的人和事更是烂熟于心,何况是从长故事里“抽出一节来写个短篇,就必定成功,因为一下笔就是地方,准确产生调匀之美。”从《大明湖》里抽出而成的《月牙儿》就典型体现着老舍小说形式上的诗意、成熟与艺术思想上的扎实、深邃。或者说,是思想的精进使他的语言更加有内蕴的劲道和张力,也使他的幽默风格有了变化。《骆驼祥子》、《离婚》、《四世同堂》、《我这一辈子》、《断魂枪》、《正红旗下》无不如此。

老舍何尝不清楚文字不单是语言的表达,更是思想的载体呢?“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592“风格与其说是文字的特异,还不如说是思想的力量。思想清楚,才能有清楚的文字。”;“世界上最好的文字,也是最精练的文字,……简单、经济、亲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因而,作为艺术家,他追求的是“用最简练有力的词句道出最高的思想和最复杂的感情。”所以他铺设与展现的人物命运与故事情境不过是借助语言为其文化批判的思想服务的。

也就是说,老舍在“我们创造人物,故事,我们也创作言语!”“我还始终保持我的‘俗’与‘白’。”的同时,更深刻的意义在于蕴藉在人物灵魂深处和潜隐在故事背后的思想。如果一部文学作品在剥去了故事的外壳之后便所剩无己,它就是一副没有骨肉的空架子,哪怕它是还有点幽默的,其价值便只在用故事去填充世俗的情趣时空,是没有艺术灵魂的;而倘若它有一个宏大而坚实的内核,并闪耀着壮阔而高贵的思想精神光芒,它就会有着永久的艺术生命力。这样的作品才有可能不朽。老舍的小说在某种程度上,完全可以看作是用文字构筑的全景展现北京人情市井、世俗风物与历史文化的俗白的“清明上河图”,既是艺术的集大成,更是人文思想的剖面图。

我觉得研究老舍有一点已变得相当明显,那就是他塑造小说人物形象的艺术构思过程,其实也就是他锻造、打磨以及批判国民文化思想痼疾的成型过程。而这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幽默,尽管他有时会说在某某作品里“没有一句幽默的话”。这在他写于中国现代小说初创期的最初两个长篇《老张的哲学》和《赵子曰》里,即已显露端倪。虽然这两篇小说幽默讽刺得略微有点过火,甚至稍偏于“油滑”,但不论刻画“老张”那赤裸裸的市侩“哲学”,还是挖掘处在“五四”以后历史交替期思想摇摆不定的小市民知识分子“赵子曰们”的玩世又善良,悲悯又怯懦的性格特征,都犀利得游刃有余。而且,《赵子曰》不但在结构上有了进步,更在思想上有了比《老张的哲学》更激进一些的民主主义的亮色。最为重要的是,老舍从创作伊始,就将笔锋视野锁定在城市平民阶层,并在对其愚弱的国民性批判上着力。直到20世纪60年代老舍动笔写最后一个长篇《正红旗下》,他的这种文化批判精神始终是一脉相承的。

老舍在《二马》中对根深蒂固地寄生在国人骨髓里的迂腐文化精神的解剖,变得更加锋刃有力。他把圈养在帝国主义强势文化下已毫无民族自尊却又盲目自傲、怯懦、卑琐的“马则仁”们的魂灵,切片一样摆搁在文化批判的显微镜下,将其精神与肉体里滋长的腐朽堕落的病态菌卵放大给人看。老舍不啻是在雕塑着另一种形态的阿q。正如老舍所说:“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如何疗救“老马”病的精神?老舍当时的医治良方,只能是马威和李子荣身上的国家主义因子。这同他后来的“国家至上”思想自然是相通的。换言之,老舍旨在表明,新的民族性格才能铸造出新的民族精神。像这样的幽默不是悲剧的吗?

1932年开始在《现代》杂志连载的《猫城记》似乎是老舍小说中形式最怪异而又最富有争议的一部,这部分取决于他自己就把这部小说定为思想上“没有积极的主张与建议”的“失败之作”,“像只折了翅的鸟儿。”“我故意的禁止幽默,于是《猫城记》就一无可取了。”解放后,他更是以批判的态度,以为“我的温情主义多于积极的斗争,我的幽默冲淡了正义感。”他“很后悔我曾写过那样的讽刺,并决定不再重印那本书。”但老舍相隔十几年先后写下的这两段话有点自相矛盾,前者的意思是,《猫城记》的失败在于他“禁止”了幽默;而后者的意思是,作品的缺乏“积极的斗争”,是因为“正义感”被幽默“冲淡”了。然而,这矛盾又很好理解,前者更多是指在艺术上;而后者当然更多指的是意识形态。

不过今天来看,无庸讳言,《猫城记》有着强烈的政治讽喻小说的意味,“它讽刺了当时的军阀,政客与统治者”。至于说《猫城记》曾因“也讽刺了前进的人们,说他们只讲空话而不办真事”,597而一度被打成“媚敌卖国的反动小说”,一面显出了历史与时代的局限,一面倒更显出了老舍思想的独立、深邃与执著。它以卡夫卡《变形记》的想象形式,打造出一个奇特的猫城,而“猫城人”在“矮人”野蛮的入侵下所暴露出的愚昧、麻木、妥协、自私、贪婪、要面子、苟且偷安的精神状态,不正是在日寇蹂躏下劣根国民们的写照吗?那猫城最后“灭亡的足音”不也正是老舍对古老民族的灵魂敲响的警钟和对国民性最残酷无情的批判吗?这同时也又有了奥维尔《一九八四》的政治寓言性,即在于传统落后的精神文化积习不剔除,亡国便将成为“铁样的历史”。正如老舍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必然选择自杀一样,《猫城记》也是忧愤之极的他的必然之作。

《猫城记》更多是以尖锐讽刺的形式完成的:一个飞行员到了火星上,飞机坏了,不得已在火星上住了一段时间。火星上住着一种猫人,这种猫人就代表中国,象征着中国的腐败以及种种黑暗和国人的不团结。后来猫人被另一国家的矮人入侵。这显然是有象征意义的暗指日本人对中国的侵略,古称日人为倭寇。可猫国在抗战过程中却以内部厮杀为主。敌人都把他们包围在一个林子里了,还在那儿开会争论。直到最后,猫国被消灭得只剩下两个人了,俩人被矮人包围时,正打的不可开交。“矮兵们没有杀他们俩,把他们放在一个大木笼里,他们就在笼里继续作战,直到两个人相互的咬死;这样,猫人们自己完成了他们的灭绝。”这样的悲剧讽喻故事幽默吗?它幽默得叫人毛骨悚然,发出了一种振聋发聩的警告:猫国式的民族是要灭亡的;这是悲剧的深沉、凝重、冷峻的幽默。虽然小说中没有什么逗人发笑的语言,但这分明是幽默到了绝望的境地,抖搂出的是那么悲痛的一个大笑料――“国家的灭亡是民族愚钝的结果。”

日本学者藤井荣三郎认为:“《猫城记》描写猫人国的夭亡。这是老舍向中国人预报中国有灭亡的危险……这里写的猫人国的事情,完全与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历史事实相符合。猫人国的人们的卑鄙、傲慢、懒惰、利己主义、恐外、互不信任、自我欺骗、怯懦,更甚的是逃避现实和低能,可以看出这正是鲁迅终生抨击的中国人的民族性。”“作者以批判的目光看周围,同时也发现了自己同周围的同质性,从而不免苦痛和绝望。作品中反映出的这种思想情绪和苦恼的表情,是他的老师――英国19世纪作家们所没有的东西。这是民族的苦难的产物。”也诚如樊骏指出的:“老舍作品中的悲观绝望的色彩最为深厚,他的幽默始终抹不掉苦涩辛酸的味道,不管如何逗笑,实际上却很沉重。这是现代中国多灾多难的社会现实决定的,也是老舍个人艰辛痛苦的生活经历带来的,是他的幽默的一个特色。我们自然可以不赞成老舍的这种悲观情绪,但他不仅是认真严肃的,而且往往是极其沉痛的。如果把这样的幽默视为浅薄,浅薄的倒是我们自己了。”这是老舍的先见之明,还是学者的后见之明,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我愿相信后者。

《月牙儿》脱胎于老舍在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时商务印书馆大火中化为灰烬的长篇小说《大明湖》。那是其中“最有意思的一段”,但“它在《大明湖》里并不像《月牙儿》这样整齐,因为它是夹在别的一堆事情里,不许它独当一面。由现在看来,我愣愿要《月牙儿》而不要《大明湖》了。”可见老舍对《月牙儿》钟爱。我一向觉得《月牙儿》和《我这一辈子》是老舍最好的两个中篇小说,且风格迥异。

我想,熟读《红楼梦》的老舍或许是有意将曹雪芹理念中天生“蜗居”在大观园里超现实的“女儿们”进入社会以后的命运悲剧,外化了一些在《月牙儿》里。简言之,曹雪芹笔下未出嫁的青春女儿最是“清爽可人”,须眉浊物则“臭气逼人”。女儿一旦进入男权的社会藩篱,纵使清爽得洁身自好,也难逃被侮辱与损害的厄运。像这样艺术地表现出的无法避免的悲剧宿命,才是人间真正的大悲剧。同时,艺术的悲剧审美价值,也是在这里才最能得到体现。

《月牙儿》即是如此,表面是写一对母女被社会逼良为娼的故事,但它锋刃的笔锋无疑是指向了社会这座“大监狱”。情节其实很简单,父亲去世后,母女俩相依为命。母亲为能养活女儿,用尽了包括改嫁在内一切抗争的办法,最后不得不靠卖身支撑生活。随着女儿长大和母亲日渐的人老色衰,如何摆脱饥饿的生命抉择无情地落到了女儿面前:是重叠母亲的“身影”,靠出卖青春的肉体过活,还是走一条纯真清爽的“女儿”之路?因为母亲“那个挣钱方法叫我哆嗦”,女儿不惜与她瞧不起的母亲分手,却不得不像当初母亲一样“漂流”在险恶的社会漩涡,受到的是各种碰壁和屈辱,被诱骗失身以后,还在挣扎,她不甘就让自己清爽的女儿身沦落为一个打情骂俏的女招待。但一切的努力都拗不过“肚子饿是最大的真理”,“若真挣不上饭吃,女人得承认自己是女人,得卖肉!”而且,她像当初母亲靠“卖肉”养活自己一样,也靠“卖肉”养起了母亲。

如果说母亲的“堕落”还算茫然的被动,女儿的“堕落”虽有太多的无奈,却也有几分清醒的主动,这就使作品的悲剧气氛更加浓重。每读到此处,我总觉得,深刻懂得古希腊悲剧美的老舍是艺术地将“俄狄浦斯”注定“杀父娶母”的情结溶解在了这里。换言之,这种命运的悲剧是无法摆脱的:“我的妈妈是我的影子,我至好不过将来变成她那样,卖了一辈子肉,剩下的只是一些白头发与抽皱的黑皮。这就是生命。”

然而,潜藏在她灵魂深处的“清爽”之气以及青春的生命之美并没有完全泯灭。表面看来,似乎她的“良心”、“自尊”和“道德”都让位给了用肉体换来的活命钱。那是因为“我爱活着,而不应当这样活着”。当她被“讲道德”的大官抓进“感化院”,接着又被投进监狱以后,她竟清醒地意识到“自从我一进来,我就不再想出去,在我的经验中,世界比这儿并强不了许多。”一个清爽女儿的生命抗争就这样被毁灭了,可她对于这个世界的不屑却分明产生出悲剧精神的诗意美,正像小说开头时那“带点寒气的一钩儿浅金”月牙儿,凄清、悲切、幽怨,如“一阵晚风吹破一朵欲睡的花。”

在小说中,“月牙儿”还有更深一层的意味,它是作品中唯一的抒情物化对象,是唯一可以和女儿进行精神沟通的伴侣,甚至可以说是互映的另一个自我,也是唯一使作品的节奏与结构达到“匀调之美”的旋律载体。老舍说过,“《月牙儿》是有以散文诗写小说的企图的。”那诗意就全在这残缺的发出微弱而幽微的光的月牙儿上蕴溢出来。女儿的命运遭际不就形同一弯可怜的高悬无依的月牙儿?一次次的抗争都在欲设的陷阱里灭顶,不正如同月牙儿被周遭的暗夜无声地吞噬?同时,堕落的肉体之下,不也还残存着月牙儿一缕莹白的“清爽”与高洁?《月牙儿》是一篇精致的充满了悲剧美的诗意小说。

写于1933年《离婚》中的诸多人物,无论张大哥,还是老李、小赵,性情上并不比“猫人”们好多少,一样自私、怯懦、折中、敷衍的庸人哲学。《猫城记》是全景式地扫描庸人精神的方方面面,而《离婚》则透过一个小小的财政所,折射出庸人社会的面面方方。《离婚》标志着老舍的小说创作走向了成熟,连幽默都让他“看住了”,不再是信马由缰得恣肆漫溢,而是节制分寸得恰到好处。

然而,若撇开思想的深邃,单纯就语言在幽默上的运用来看,我觉得最能展现老舍幽默韵致的小说不是《离婚》,而是1934年3月到8月在济南写的《牛天赐传》。它不是老舍作品中最优秀的,却是最能单以幽默加讽刺来勾画小人物的性格命运与灵魂镜像的。《牛天赐传》与他这一时期写的《老舍幽默诗文集》描摹出了独属于老舍幽默招牌的一道别样的景致。

据胡�青回忆,1936春的一天,老舍已辞去山东大学教职,在青岛黄县路六号的家中寓所专事写作,“山大的一位教授来我们家聊天,说起北平有个洋车夫一辈子都想拉上自己的车,三起三落,末了还是受穷;还说起什么车夫也被‘丘八’抓了去,结果偷出来三匹骆驼,等等。老舍听后就笑着说:‘这可以写一篇小说。’”于是,在半年多的时间里,老舍“入迷似的收集材料”,调动起他“积了十几年对洋车夫的生活的观察,”写出了他自己仍还觉得是“那么简陋寒酸”的文学名著《骆驼祥子》。正像他后来的话剧《茶馆》是通过一个“小茶馆”观照一个“大社会”一样,《骆驼祥子》也是试图以描写一个洋车夫的遭遇反映整个的劳苦社会。经过10年的创作实践与摸索,此时的老舍对创作意图的宏大构思和题材结构的调布已经是得心应手。他只需在书房对着窗,点燃一支烟,人物的命运遭际便随着那烟雾升腾、立体、鲜活起来。

老舍在小说中即暗示性地挑明,“愚蠢与残忍是这里的一些现象;所以愚蠢,所以残忍,却另有原因。”祥子只想通过一门心思拉车,以期改变自身境遇,能独立、自由而体面地生存下去,却始终摆不脱命运的捉弄,生活的理想一次次破灭,而在人间的活地狱里堕落,成了“文化之城”里的“走兽”;小福子为能撑起一个家,忍着泪,靠把青春的肉体出卖给男人,来养活家里的老少三个男人――父亲和两个弟弟,最后自杀;即便是“诱骗”了祥子的虎妞,命也是苦的。这些带着古希腊悲剧特征的人类悲剧的宿命“现象”,自然都是老舍所说的“愚蠢与残忍”。但原因何在?老舍说祥子“生不逢时”。这个“罪”即在一个“时”字上了:战乱祸患,民必不聊生。单靠祥子和小福子式的个人奋斗、挣扎,没有出路;国泰才能民安,祥子们也才能“逢时”。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老舍在话剧《龙须沟》里或许给出了答案。

老舍有本事在他的小说里让性情最善良、地位又最低下的小人物遭受最悲惨的命运。《我这一辈子》全篇写的就是一个社会地位卑微的“臭脚巡”“一辈子”的生活悲剧。

简单说,所谓悲剧就是展现抗争命运而又抗不过命运的过程。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想顺应着命运,以能使自己的生活好起来。他先是为自己在太平年月学了裱糊匠的手艺不愁饭吃而得意,后来又是那么庆幸自己及时地改做了巡警,因为“年头儿的改变教裱糊匠们的活路越来越窄”。但他的悲剧并不因他的这种“精明”而避免,相反,正是他的“精明与和气”给他带来了倒霉的“背运”:“俏式利落”的老婆跟着“傻大黑粗”的师哥跑了;学会了“汤事儿”,给人守宅门,提拔为“三等警”,尔后又当巡长,“对付”了二十年,最后却让“惹祸”的胡子给弄丢了差事;盘算着含饴弄孙的福分时,儿子死了。人生五十,已走到绝路。他是真不能明白,“在我这一辈子里,我仿佛是走着下坡路,收不住脚。心里越盼着天下太平,身子越往下出溜。”到头来,“还得拿出全套的本事,去给小孩子找点粥吃。……豪横了一辈子,到死我还不能输这口气。”

小说以第一人称回忆的口吻写成,并偶尔在“过去”和“如今”的时空出现一次闪回,亲切感中透出的却是更多的仇怨,情节的转承起落全在不动声色的平铺直叙里完成。像《月牙儿》一样,表面不起任何波澜,潜流里却纠结着巨大的悲剧。

让“我”背运的“丢老婆”和“兵变”,只是“我”这一辈子经历的两件大事,而老舍的笔从写“我”岁学徒开始,就时时若隐若现地指向了国民性的批判。这种批判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人”的,一个是对“制”的。两者又是互动有牵连的。前者在“我”得出的人生经验里屡见不鲜,比如他常提醒自己“别再为良心而坏了事;良心在这年月并不值钱”;又比如“在这群‘不够本’的人们里活着,就是对付劲儿,别讲究什么‘真’事儿。” 还有像“总队长”不敢违抗冯大人的“条子”,“一个人的虚荣心每每比金钱还有力量。”等自我的感叹,都是随处可见的明证。

后者则最明显地表现在“我”对改制的看法上:“兵变”使大清国改为了民国,可大清的专制还有个“准谱儿”,到了“自由”的民国,“一个小官都比老年间的头品大员多享着点福。”;“兵变”中“我”所见的“辫子兵”就地正法一个孩子的罪恶行径以及军阀官僚的巧取豪夺;“在这么个以蛮横不讲理为荣,以破坏秩序为增光耀祖的社会里,巡警简直是多余。”

两个方面,两种角度散点聚焦式的批判都是异常深刻和尖锐的,而这一切全由“我这一辈子”的沧桑阅历里潜移默化地生发蔓延开来,显出了老舍艺术上的匠心独运。他在《我这样写〈小坡的生日〉》一文里曾说:“有人批评我,说我的文字缺乏书生气,太俗,太贫,近于车夫走卒的俗鄙;我一点不以此为耻!”《我这一辈子》纯然就是以一个老巡警口述自传的形式,将这样“俗鄙”的文学艺术呈现了出来,语言、语气、语调、语式,乃至其中包含的各种神情、姿态,都活脱脱一个老北京的巡警。这当然也是最老舍式的,近乎流水账似地俗白叙述,使一个“小人物”五味俱全的命运切片,淋漓尽致地解剖在“大社会”的显微镜下,艺术上达到了一种大巧若拙的浑朴之境。

小说最后一段文字,可以把它看成既是对悲剧情节的升华,也是对悲剧艺术的点题。因为“我”的“笑”,是由一辈子的人生血泪得来;而悲剧又是一种含泪的笑的艺术。在“我”已经能够“摸到了死”的时候,却“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出奇不公平的世界,希望等我笑到末一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儿吧!”悲剧似乎在“笑”中结束了,实际上却是在“笑”中延续着。

《四世同堂》三部曲是一幅史诗性的画卷,篇幅是老舍小说中最长的。它也是幽默而艺术地把日军侵略下沦陷的北平城的血泪悲苦命运,浓缩在了一条不起眼的“小羊圈”胡同的“葫芦肚”里。若前后联系起来看,祁老太爷的“小羊圈”何尝不是王掌柜的老裕泰“茶馆”,反之亦然,也都是以社会下层城市贫民的苦难来放映时代大舞台的风云。众多的人物替换,众多的命运更迭,将被侮辱与被摧残的民族毛孔里的血滴在史卷的画布上,那凝固的血里有愚昧、麻木、落后、残暴、蹂躏,也有反抗和觉醒。“死亡,在亡国的时候,是最容易碰到的事。钱家的悲惨景象,由眼中进入大家的心中;在心中,他们回味到自己的安全。生活在丧失了主权的土地上,死是他们的近邻!”

不论从哪个角度说,《四世同堂》都称的上是中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作,更是中国抗战文学的抗鼎之作。老舍的幽默一直是因人而异的,这一点在《四世同堂》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对于正直善良的人,如祁老太爷,是温和的;对于恣意要讽刺、挖苦及至批判的对象,像瑞丰、冠晓荷、大赤包等,则是采取近乎夸张的手法将许许多多的细节活灵活现地漫画出来。恰如胡�青所说:“老舍创作《四世同堂》是抱着两个明确的目的的:一、‘为启示东方各民族――连日本的明白人也在内――必须不再以隐忍苟安为和平,而应挺起腰板,以血肉之躯换取真正的和平。’二、‘一个民族文化的生存,必须要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充实自己,以老牌子自夸自傲,固执的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抗战是给文化照了爱克斯光。’扩大地说,不光在《四世同堂》里,在老舍的整个创作里,这两个主题似乎都是贯彻始终的。”

最为惋惜的当然是,老舍1961年底动笔的《正红旗下》正顺着大气魄的幽默往下走,却在有了个鸿篇巨制的开头之后,束之高阁。老舍在30年代已有了要写一部自传性家族历史小说的构思,以清末的北京社会为背景。他想立意把它写成满人民族生活的风俗画和清末中国社会历史的写真存照。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故事的叙述与铺陈是那么舒缓、老道,不温不火;语言是那么的纯熟、干净,内蕴十足;人物和结构还没有成型,却已完全呈现出壮阔而高贵的态势。《正红旗下》没能成为老舍积40年文学创作之功的压卷之作,没能为20世纪中国的小说创作奉献一部有理由认为是杰作的名著,实在是太可惜了。

老舍之死是对生命的幽默

现在,可以在幽默的话题下回答以上的两个设问了,幽默的老舍可不可以不死?老舍的自杀是对生命的幽默吗?

如前所述,老舍怕旁人对他的“幽默”产生歧义,才写了《“幽默”的危险》。“幽默的人,据说,会郑重的去思索,而不会郑重的写出来;他老要嘻嘻哈哈。假若这是真的,幽默写家便只能写实,而不能浪漫。不能浪漫,在这高谈意识正确,与希望革命一下子就能成功的时期,便颇糟心。那意识正确的战士,因为希望革命一下子成功,会把英雄真写成个英雄,从里到外都白热化,一点也不含糊,像块精金。一个幽默的人,反之,从整部人类史中,从全世界上,找不出这么块精金来。”但他坚持把幽默看成“伟大文艺的特征。”便执意要“幽默”下去了。

不过,老舍对别人执意要把“幽默”的标签戴他头上,仿佛他除了幽默文章再不会写别的,或再不该写别的,而不真正了解他幽默的个中三昧,心里并不舒服。他在1935年写的《又是一年芳草绿》即可换成一个题目叫“为幽默辩”。初看文题,谁都会以为这是写对又一年春景的印象、感受之类。但它却是老舍勾描的一幅“写家”自画像,同时也是一份自白书,少不了几分“辩白”。尽管他明白“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他还是想努力将自己看得清楚一些,同时也使读者把他看得清楚一些。

表面看,文章依如老舍一贯轻松的幽默笔调,但读来感觉并不怎么轻松。因为老舍要说的意思常常是藏在幽默后头的,而这后头的幽默不但不轻松, 有时往往还十分沉重。或许还有人在老舍的幽默里看出了他语言里不动声色的“损”。用老舍的话说就是,“一件事总得由两面瞧,是不是?”

能想象吗?他一上来先声明,他的爱笑是因为“悲观”。谁会信一个人幽默是因为“悲观”呢?“悲观”了还会“乐观”地活着?其实,这才是真正的老舍。幽默是他一种别样的武器,他从来不想也不会板起面孔阐发自己的想法。如果说他的性格像母亲一样是“软中硬”的,他的幽默也一样,壳是软的,核却常常十分坚硬,甚至扎手。他从来没有过“嬉皮笑脸,死不要鼻子”式的幽默,也从不把自己的写作看多高,他认为自己与“朋友德成粮店的写账先生”是同等的“写家”。

前边已经说过,“九・一八”以后,国难当头似乎就成了不该再幽默下去的理由。所以才有了鲁迅对林语堂式“幽默小品”的“讥诮”。虽然老舍的幽默或许更多属于鲁迅肯定的“倾于对社会的讽刺”一类,还是有许多人不理解,觉得正像鲁迅所说,“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所以,老舍不去直接辩白对人们叫他“幽默的写家”这个称谓的“荣”与“辱”,他只管写就是了。因为要说文学有用,“拉长了说,它比任何东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说,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锅饭有用。”

老舍一方面是表达自己能幽默的理由,像“对事清淡,我心中不大藏着计划,做事也无须耍手段,所以我能笑,爱笑;天真的笑多少显着年青一些。”“我爱小孩,花草,小猫,小狗,小鱼;这些都不‘虎势’。”另一方面,也软中带硬地谈了对文坛的看法, 像“一个人的天才与经验是有限的,谁也不敢保了老写的好,连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正是从这一点,他尤其反感“权威”、“大家”、“大师”一类“老气横秋的字眼们”。他“愿意老年轻轻的,死的时候像朵春花将残似的那样哀而不伤。”

事实上,老舍的“幽默”也是充满矛盾的,一方面,“他爱生命,不肯以身殉道。”但另一方面,他深知悲观的好处在于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一些。“我的悲观还没到想自杀的程度,不能不找点事做。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就只好死喽,我有什么法儿呢?”老舍最后的自杀正是如此,一方面,他悲观,但他爱生命。另一方面,当生命让他再也爱不起来,对生命已再没有什么可留恋,即到有朝一日非死不可的境地,那就只好死了。这不是说老舍把死看得很轻,而恰恰是他把生命看得很重,重到“不肯以身殉道”。

但正像老舍在《我这一辈子》里所描述的,“年头儿的改变不是个人所能抵抗的,胳膊扭不过大腿去,跟年头儿叫死劲简直是自己找别扭。”换言之,也就是“生命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开玩笑。”老舍时常透过小说流露出的对生活的悲剧认识,像短篇小说《五虎断魂枪》的引子:“生命是闹着玩,事事显出如此”,意即任何一个生命个体都无法改变时代的更迭变迁所带来的命运安排。一下子便显出一个悲剧的模子――“今天”的“火车,快枪,通商与恐怖”,早把沙子龙在江湖曾经的一切都变成了昨日梦,“他的世界已被狂风吹了走。”因为“这是走镳已没有饭吃,而国术还没被革命党与教育家提倡起来的时候。”其实,这也就是老舍说祥子的“生不逢时”。而这又何尝不是老舍笔下一切想和命运抗争的小人物们所经历和遭受的“愚蠢与残忍”?

这倒提醒我可以把老舍《“幽默”的危险》和《诗人》联系起来看,老舍之所以感觉到“嘻嘻哈哈”的“幽默”的危险,正在于“生不逢时”,同“诗人”只被人误以为是“囚首垢面”的“怪人”、“狂士”、“败家子”,如出一辙。反过来,也正如只有“诗人”才敢在战乱祸患之际“身谏”、“投水”、“殉难”一样,非“正人君子”的幽默者面对“意识正确的战士”的“革命”时,真的能连死都看轻。“我们就盼望那大悲剧的出演,把笑改成泪。历史是血泪的凝结,珍藏着严肃悲壮的浩气。笑是逃避与屈服,笑是本无可说,永无历史。悲剧的结局是死,死来自斗争;经过斗争,谁须死确不一定。”

老舍最后无异于是拿死在他艺术人生的舞台上挥洒出悲剧的落幕,是一曲用死亡书写的深刻的生命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