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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泉客栈 第二十三章 王向民醒了

我离开青椒炒肉饭店的时候已经是早上九点钟了。

估计老孙现在正对老章进行入职培训,我不想回去跟老孙瞎掺和,就一个人来到了王妈经营的那家包子铺。

第一次见到王妈的时候,我的确以为她就是一个和黑水事件毫无关系的普通尸妖,直到路老板惊恐地说他见到了自己已死的女儿,我才再次回想起几天前王妈说的那些话。

当时她说,王向民有可能是被罗刹附身。

从天地初开至今,罗刹附身这种事只发生过一例,就是当年陶弘景在茅山帮梁武帝请神的时候操作失误,不小心请来了罗刹,还让罗刹附在了梁武帝身上,虽然陶弘景最后用大神通将罗刹驱走,可梁武帝却从此一蹶不振,大梁的气运也从此开始走下坡路。

这件事在妖界的圈子里极为出名,所有人都知道,除非是有人强行驱使,否则罗刹绝无可能附身在凡人身上。

王妈当时是在提醒我,地下长廊闹鬼是有人在背后操控的,而且她应该也知道背后的人是谁。

可惜当时我没注意,而王妈也因为向我透露了这个消息被黑水元凶带走,王妈没有死,那是因为一旦王妈死了,黑水元凶就算触动了妖界的底线,他们惹得起凡人,却惹不起坐镇妖界的那只老狐狸。

王妈的包子铺早就关门歇业了,门上贴着一张红纸:吉房出租,上面还有某个中介的联系电话。

站在包子铺门口的台阶上,正好能看到老巷子咖啡厅的吧台,这里的视觉角度很特殊,我站在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到路老板的一举一动,但路老板却很难看见我。

我留意到左侧的门框有一段非常光滑,像被打磨过一样。

看起来王妈经常会靠在门框上朝老巷子咖啡观望。

对于王妈来说,不管路霜变成了什么,骨子里都只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也正是因为这样,在黑水事件发生之后,王妈没有离开,她大概单纯地认为,只要通过刘贵妇这条线找出当年残杀路霜的真凶,整件事就会烟消云散,那些失踪的人说不定也能回来。

不过她肯定没有想到,就在她站在这里观望的时候,就已经被平易盯上了,之后她被平易消除的那些记忆中,肯定有很多是关于路老板和老巷子咖啡屋的。不过平易可以消除她的某段记忆,却不能读取她的记忆,不然平易一定发现了路老板是黑水案的一个关键点。

如果是那样的话,路老板现在已经遭遇不测了。

消除记忆的难度远比读取记忆大得多,就好比你站在大街上看美女很容易,但想和她们发生点什么就要费点功夫。这也正是我觉得王妈这件事不可思议的地方。

我感觉这件事情里出现了一群奇怪的人,他们修为不高,却极其专精于某几种术法,各司其职地在黑水事件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其目的就是要阻止我挖掘出潜藏在黑水事件背后的真相。

他们的计划非常有节奏,首先是通过王向民这条线索将我的注意力转移到刘贵妇身上,后来他们一定是发现了老孙的行迹,才故意杀死刘贵妇,在此之后,他们又先后引出了城隍庙鼠妖事件、城南的降头师,最终将我的视线转移到老孙身上。

可惜老孙从出生的那天开始就是天地间的一个乱数,他们显然没有看清这一点。正是因为老孙直来直去的性格,让我的思路重新回到了正轨上。

刚想到老孙,老孙就来电话了:“老狄,王向民醒了。”

醒了?这还没到四十九天啊。我心里正纳闷,就听老孙接着说:“不过魂虽然叫回来了,但神智还是没完全恢复。”

我问老孙怎么回事,老孙说那个道士卖给他的招魂符不是正路货,不光把王向民的魂叫过来了,还唤来了一群孤魂野鬼,他废了好大劲连哄带吓才把它们赶走。

王向民身上沾了大量阴气,要不是老孙施救及时,估计就不是神志不清这么简单了。

怪不得王向民的魂这么快就回来了,原来是那张符吸引力太强,连着别人的魂一块召回来了。靠,这算哪门子的招魂符,明明是鬼画符!

我赶紧回到老孙家的地下室,看见王向民正坐在床上发呆,口水流得老长。

我翻了翻他的眼皮,一边跟老孙说话:“这哪是神经不清,明明就是痴呆。”

老孙摇头:“就是神志不清,他现在的三魂七魄没能融合起来,失神是很正常的事。”

我问老孙王向民什么时候能好,老孙说短则一两年长则几十年。我说那不废了,王向民这条线索接不上,案子咱们也别查了,收拾收拾回家吧。

老孙说也未必就需要那么长时间,只要给王向民足够的刺激,就能让他的魂魄强行融合,还说什么这叫以毒攻毒。

“怎么个以毒攻毒法?”我问老孙。

老孙摇头:“这可说不好,肯定不能拿黑水事件本身来刺激他,不过可以让他见一些刺激性比较强的人。”

我知道,老孙所谓的“那个人”就是王向民画在墙上的女人。本来我是想等一等再让他们见面,不过现在看,拖得时间越长反而对我们越不利,冲老孙点了点头:“老孙,你去趟地府把淘淘和闹闹接来吧。”

老孙一双眼瞪得跟灯泡似的:“你疯了,这可是人间!你把那两个货弄这来不是诚心找麻烦么?”

我说没事,鉴于某些原因,淘淘和闹闹在人间一向很老实。

老孙嘟嘟囔囔地走了,临走前转头瞅我一眼,那眼神跟看白痴似的,我没理他。

直到第二天晚上老孙还没回来,我也知道,由于老孙年轻的时候在地府捣过乱,马小牙不一定敢放他进去,不过他也不是什么良民,就他那鸡贼性格,肯定能把淘淘和闹闹带出来。

见时间已经不早了,我给桃舞打了个电话,约她在老巷子口碰头。

午夜的小城很安静,除了路灯,马路两侧的建筑群变得黑压压死寂一片,偶尔有省外牌照的车驶向老巷子口一带,最终不是停在老巷子咖啡屋门口,就是停在商圈附近的几个宾馆门前。

来到老巷子口的时候,桃舞正站在黑夜的影子里遥望夜幕中间的牙月,广寒宫曾经是她的梦想。

桃舞今天穿着一条黑色的连衣短裙,她很少穿深色的衣服,不过我还挺喜欢看她穿这种衣服的,她的皮肤很光滑,白皙,但不是那种夸张的瓷白,黑色短裙穿在她身上没有那种空间分离的突兀,反而非常协调。

都说深色的衣服最容易修饰出一个人的身材,一点都没错。桃舞的身材不论以怎样的审美角度来看都是完美的,不管是比例还是形态,都是普通人类绝对无法达到的完美境界。

其实很多凡人都自称有天人之姿,在我看来纯粹是吹牛逼,因为他们根本没有见过天人,天人和凡人是两个概念,天人的长相不一定非常艳丽,但绝对让你看一眼就永生难忘。因为每一个天人的外表都是凡世间俊美长相的极致,桃舞也代表了其中一种极致:妩媚。

嗯,我代表的是帅,对,就是帅。你说你家隔壁王二都比我长得帅?操,那货肯定是从韩国回来的。

桃舞挽着我的手走进咖啡厅,我已经不知道该不该用风情万种这个词来形容她了,在凡人眼里风情万种和骚只有一念之差,越过雷池就变得俗不可耐,可桃舞不是,就算她再怎么搔首弄姿,你也只会觉得她风情万种不可方物。

对于桃舞身上的这种特殊潜质,我定性为:闷骚。

凌晨十二点,咖啡厅里以皮条客和他们的衣食父母居多,他们的眼神在桃舞身上不停地游离,桃舞一点也不在意,很大方地跟着我来到角落的位置。

路老板一脸心事来到我旁边,我没等他说话就从口袋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药方塞他手里,然后很简短地告诉他:“两杯摩卡。”

那单药方是前阵子老孙给他的病人开的,对精神没什么好处,不过据说吃了能生发,路老板肯定特喜欢。

桃舞坐在我对面,翻看着一本希伯来语辞典,她最近在研究犹太人发明的一种古魔法。我一日既往地抱着一份娱乐小报,漫不经心地看着,余光却在咖啡厅里扫视。

肖扬很快端着两倍咖啡来到我们的位置,将桃舞的那一杯放下的时候,嘴甜地夸赞桃舞漂亮,桃舞礼貌地冲他笑了笑。

邻近十二点的时候小范也来到了咖啡厅,看见我对面的桃舞愣了一下,然后坐在了斜对面的老位子。

我冲小范挑了挑眉毛,被桃舞看了个正着,桃舞顺着我的眼神看了小范一眼,然后对我使了个白眼:“色鬼!”我没理她,继续翻我的娱乐小报。

期间我们一直没有交流,她温补她的希伯来语,我研究我的八卦新闻,一直到凌晨一点半打烊的时候,我们才手挽手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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