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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简史 译后记

有人认为,酷刑变迁是出于文明的进化。如果说人类文明是线性地从野蛮走向人道,那么酷刑史就应该是酷刑衰亡史。但从此书看来,酷刑似乎并没有简单地走向衰亡,而是始终在一些地区或堂而皇之、或偷偷摸摸地存在,甚至越来越精准和精致(见第10章、第11章);并且,理性文明人对酷刑的不正当性也并非完全没有疑虑,时至今日还是会有人问:出于营救目的的酷刑算不算正当防卫(见第1章、第13章)?

有人认为,酷刑变迁是出于治理手段的考虑。统治者看重的不是人道与否而是有效与否,不人道的不一定是残酷的,有效的才是残酷的。如福柯考察到,在作为公共景观的酷刑消失之后,取而代之的不是改革家设想的人道措施而是监狱,因为剥夺自由是对肉体更长期、更有效的规制。但从酷刑史来看,从肉刑到自由刑再到精神酷刑(见第12章),总有人受折磨但不屈服;“通过规训肉体来规训灵魂”并非总是如一些统治者所想象的那么有效。

有人认为,酷刑变迁是出于文化的变迁。此书所讲关于宗教裁判所、欧洲猎巫运动的酷刑史(见第3章、第5章、第7章),多是基于特定的中世纪文化而形成。应当说,文化的异质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酷刑的目的、手段和适用规则。但是我们在此书中(特别是第4章、第8章)也会发现,火刑、水刑、拉肢刑、挤压刑等跨越了文化的边界,在古代社会几乎是全球通用。

有人认为,酷刑变迁是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在劳动力匮乏的时期,再残暴的统治者也不会大规模使用砍手剁脚的肢体刑。对于这种观点我们都很熟悉,西方也有学者做这方面研究,如法兰克福学派的鲁舍(georg rusche)就曾深入分析从中世纪到重商主义时期再到工业革命后,经济发展是如何直接决定刑罚方式的变迁。在此书中,我们既能看到这种脉络的一些证据,同时也能看到不少背离这种脉络的景象。

就是这样。这个世界就是由形形色色的“有人”构成的。他们可能是旁观者,也可能是现实的或潜在的制刑人、行刑人或者受刑人;他们既是“剧作者”,也是“剧中人”;他们书写历史,同时也是历史本身。在“有人”们的综合作用和相互平衡下,酷刑就成了此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样子。

这并不奇怪。在“盲人摸象”的故事中,我们恰恰可以看到人类认识世界的可能性。如果象足够大,在它面前任何人都是“盲人”。我们如实记录每个“盲人”所摸到的“象”,通过整合、拼图,就有可能把握到“真象”“具象”。此书正是这项工作的一个很好探索,供读者们参考。

译者

202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