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人道主义者们高唱赞歌,尽管大多数自认为文明化了的国家都在18世纪末期从法律上废除了酷刑,但是酷刑还是改头换面在世界上很多地方继续上演着。其中,没有哪个地方的酷刑会比英属印度更加广泛、更加声名狼藉。
我们前文已经介绍过了印度税务官使用酷刑的暴虐做法(见第9章)。实际上,在东印度公司的统治下,酷刑适用于印度社会的各个阶层。1846年,西奥博尔德先生——“一位在加尔各答颇有名望的英国绅士”——在去孟加拉的巴拉格布尔旅行时被抢了包,里面有400卢比。一小时之内小偷就被抓获。令西奥博尔德先生吃惊的是,地方警长下令对这个小偷用刑。
西奥博尔德先生跟伦敦的一些人士——特别是印度改革协会的成员——有联系,他们强烈反对东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垄断控制。孟加拉总督拒绝对酷刑的使用进行调查,但是1854年,印度改革协会在马德拉斯(现被称为金奈)成立了一个委员会负责此事。
这个委员会存在了7个月,在此期间,它听取了马德拉斯各地人民提供的证据。有一位证人作证的愿望极其强烈,竟徒步走了1600公里来见委员会。委员会发现,酷刑在这里的使用非常普遍——不仅是在征税或者是在向嫌疑人逼取口供时,它还被用于聚敛财富。最常用的酷刑是“小猫”或者“绳刑”(见第9章)。其他酷刑包括:
……用绳子捆住胳膊阻止血液循环;拽着胡子吊起来;把胳膊绑在背后吊起来;用烙铁烧;在肚脐、阴部以及其他敏感部位放置昆虫;浸入井中和河中直到几乎窒息而死;不让睡觉;用钳子夹肉;把辣椒粉倒入眼睛或者下体……
如果不是因为1857年的印度兵变终结了东印度公司的统治,改革家们的努力可能很快就会见成效。到1871年,印度证据法制定了专门的条款禁止刑讯逼供。但是对被使用酷刑的指控仍在继续——数量甚至还增多了。
甚至将近40年后的1908年仍是如此。一个名叫古拉布·巴诺的女人承认毒死她丈夫之后,被旁遮普的法庭判处死刑。她对此判决提出了上诉,指控警察把她倒挂在地方警察局的屋顶上,用涂抹了辣椒粉的警棍塞入她的肛门。外科医生证实了她的指控,她的上诉得到支持。
但是印度政府是坚定支持警察一方的,因为有比个人犯罪更重要的事情需要他们去解决。德国的威廉皇帝盯上了印度:德国人正在修建一条铁路,通过波斯直达边境,并支持南亚次大陆的民族主义恐怖分子。英国官员被谋杀;1908年在加尔各答,两个英国女人的马车因被误认为是行政首长的座驾而被扔了一个炸弹进去,她们命丧黄泉。
接下来的五年里,几百个年轻人被逮捕,并被指控为“向英国国王乔治五世开战的同案犯”。尽管很多人都认罪了,但是有消息称,他们是在警察的刑讯逼供下认罪的。民族主义者的报纸控诉警察使用了酷刑,并且证明了警察至少有殴打犯人、向犯人扔石头、不让犯人睡觉、单独监禁、威胁将会加害犯人父母的行为。
对酷刑的控诉,印度政府通过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镇压那些胆敢提出控诉的报纸。印度政府还认为:因为没有多少人投诉,所以也就没有多少关于酷刑的证据。政府还说:定罪往往都是基于实物证据的,如追回的被盗财物;等等:
警察使用威胁、引诱、恐吓或者虐待等方法,并不只是(也不主要是)为了获取口供,而是为了让嫌疑人交出被盗财物,或者说出被盗财物的藏匿地点……
英国法官比曼并不认同上述说法。他说:
在我看来,可以肯定地说,除了暴力犯罪以外……所有其他犯罪的认罪口供都是直接或者间接地用不正当的方式获取的……即使没有真正地使用酷刑,但是“要对其使用酷刑”这个信息已经足以把一些本来不愿认罪的嫌疑人吓得认罪了。
1914年“一战”爆发后,印度政府采取紧急手段,逮捕了几百个涉嫌恐怖主义的人。而1917年俄国革命又再次引起政府恐慌,一系列法律——即所谓的罗拉特法案——规定了对付“革命的或者无政府主义的犯罪”可以使用的特别手段。圣雄甘地谴责这些法案“对于自由正义原则而言是不正当的、颠覆性的,是对个人基本权利的践踏”。
在接下来的岁月里,不计其数的人(其中很多是无辜者)被监禁。圣雄甘地写信给总督:
领导人或多或少是依法行事,但是手段过于残酷……甚至是下流地进行攻击……我这里有来自孟加拉、比哈尔、乌塔尔、联合省、德里、孟买的控诉,都证实了跟拉特一样的情况……骨头被打碎,私处被碾压……
甚至到了20世纪40年代,民族主义者的宣传册还在谴责警察“使用吊刑,把辣椒粉倒在男人或者女人的私处,用各种工具捅肛门”。英国人莱斯特·哈钦森在他的著作《密拉特阴谋》中记述了当时的监狱条件:
狱吏以长时间地殴打和折磨犯人为乐。狱卒经常举行“阅兵式”——把他们看不顺眼的犯人按在地上,盖上毯子;然后由他们所信赖的走狗用竹竿隔着毯子打,犯人虽然遭了打,但是没有外伤,因而也就无法证明他的投诉;并且事实上,投诉是不明智的,因为投诉不仅不能矫正恶行,而且还会导致更进一步的惩罚和酷刑。
印度独立后,英国殖民者的这些规则被继承下来。1975年6月英迪拉·甘地夫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时,人民党领袖苏伯拉罕博士称:“警察逼迫人们喝他们自己的尿,把他们浸入冰水,使用电击,连续很多天不允许他们喝水吃饭……”
欧洲革命
在19世纪,不管是殖民地还是欧洲本土,对于革命的恐惧都导致了酷刑的复苏。1851年,威廉·尤尔特·格莱斯顿——后来的英国首相——私下里走访了那不勒斯。当时的意大利四分五裂:北部各州正被奥地利和法国争夺,中部由梵蒂冈统治,南部是那不勒斯和西西里岛两个王国。国家的政治统一是普遍的呼声:1848年,米兰、皮埃蒙特和撒丁岛向奥地利宣战,同时西西里岛也奋起反抗那不勒斯的统治。格莱斯顿对那不勒斯和切法卢的地牢中因为造反而被关押的犯人的生存条件大为愤怒,因而在英国报纸上对地牢的情况作了详细披露。
他们对西西里岛爱国者的亲戚朋友使用酷刑(主要使用一种拇指夹),逼问这些爱国者的藏身处。在行刑时,他们给受刑人戴上紧绷的皮质嘴套,以阻止其尖叫。
酷刑并不仅仅发生在那不勒斯统治时期。在梵蒂冈,宗教裁判所也抬头了。奥地利北部于18世纪80年代就废除了酷刑,现在又重新启用。费利斯·奥尔西尼在他的著作《意大利的奥地利地牢》中描述了1854年一个奥地利监狱的景象:
从我的牢房到审讯大厅时,我经常见到可怜的受刑人在拉肢架上被拉伸。这是一种大约2.5米长的凳子,受刑人脸朝下躺在上面,身体被固定住,不能移动。行刑人站在受刑人左边开始行刑:右手举起一根鞭子,用尽全身力气从右往左抽,嘴里喊“一”;再从左往右抽,喊“二”,然后再继续从右往左,喊“三”……如果受刑人要招供,就停下来记录他的供述。用刑结束时,医生检查后,把受刑人拖回到他的草垫子上。如果他仍然拒不招供,第二天再接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