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的“9·11”事件表明,恐怖分子可以袭击世界上任何地方;与他们做斗争的关键是信息。但是,如果善待被捕的恐怖分子及其支持者,他们就没有真正的动力去交代信息。宣称所有酷刑都不合道德、不能使用,这是不现实的。
问题是:在这个麻烦不断的现代社会中,哪种程度的酷刑是可以接受的?“逼取信息以救其他人”和“彻底的酷刑”之间的妥协和折中在哪里?如果众所周知这个人是个“坏蛋”,那会有什么不同吗?如果不使用酷刑,信息就会获取太晚甚至无用,这怎么办?在“令人不快但是可以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之间是有界限的。如果无辜者正在受到攻击,那么,采用一种遥不可及的道德正确观点就太奢侈了。
避免回答上述问题的一个办法是:把犯人交到其他人手里,使用他们反馈的信息而不问信息是怎么获取的。曾有人士断言,英国政府这些年就是这样做的:把犯人交到那些他们明知会对其用刑的人手里,以换取其所获取的信息。
这种办法除了在道义上遭受质疑外,其风险还在于:所获取的可能是错误信息。如果不问情报是如何获得的,就很难确认情报是否可信。信赖这些情报可能导致更多的疑问,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错误。
伊拉克
2003年发动的“伊拉克自由行动”,目的是推翻***·侯赛因在伊拉克的残暴统治,但是这场行动直到今天仍然争议不断。战争很快就取得了胜利,***被赶下了台。但是,在伊拉克建立一个温和的、长久的政府的努力一直被持续的暴乱所阻碍。
与这种威胁对抗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其中,信息和情报发挥关键作用。从被捕的叛乱者或其支持者那里获取的信息能够阻止更多的西方战士和无辜的伊拉克平民被杀。就这点而言,不难看出残酷的审讯是必需的。很多叛乱者都是极端狂热分子,憎恨西方社会,因此或多或少都不容易被诱惑做交易。他们中的大多数也不惧怕死亡。但是信息还必须从他们嘴里获取。
在战争开始之前,美国政府慎重考虑了使用强化审讯技术的合法性。这些技术包括:让受刑人长时间保持一种能导致肌肉严重拉伤的姿势,不让睡觉,使用水刑。水刑是把受刑人绑在一个倾斜的板子上,脚稍微高于头部,用布蒙住受刑人的脸,将水倒在布上。受刑人除了有被淹的感觉之外,还会有呕吐物进入食道,一旦进入肺部,还可能会导致死亡。
水刑对于受刑人而言是可怕的精神伤害,虽不总是但经常被认为是一种酷刑。使用它的正当化理由是,它不会直接导致肉体受伤害(尽管当受刑人抗拒捆绑时可能引起严重的外伤)。在审讯一些重要犯人时,水刑被视为可以采用的方法之一。
尽管在“伊拉克自由行动”之后的数月中,美国政府普遍认为水刑不是酷刑,但是随后改变了这一观点,这种做法被禁止。对在伊拉克搜集的情报的分析及采取的行动结果表明:用这种方法很少能(如果说有一些的话)得到有价值的情报。这与关于酷刑适用的传统观点是一致的。为了尽快结束酷刑,受刑人很可能会给出虚假信息。如果行刑人的目的是宣传受刑人认罪伏法,那么行刑尚且有些价值;但是如果目的是获取有实用价值的情报,那么行刑就远远没有什么效果。
在伊拉克战争时,大部分有价值的情报是通过漫长的传统审讯乃至单纯的贿赂等方式获得的。另一个因素是对待伊拉克公民的文明、尊重、克制,这赢得了人心,他们自愿地提供信息。如果不这样做,就会产生反作用力,摧毁和伊拉克人民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为过分的事件发生在阿布格莱布监狱。
阿布格莱布监狱
阿布格莱布监狱离巴格达很近。在***政府倒台之后,成为联合政府的军事基地和监禁中心。因为有传言这里虐待囚犯,所以它在西方臭名昭著,但实际上在2003年之前,这里就已经因使用酷刑折磨犯人而闻名了。附近的乱坟岗埋葬了很多在阿布格莱布监狱被处决的犯人,酷刑在那里是家常便饭。
***政府倒台之后,阿布格莱布监狱被用于关押犯人和被捕的叛乱者。监狱当然是一个冷酷的地方,但是看守人员应该表现得人道。然而在2003年,有一些关于阿布格莱布监狱侵犯人权的控诉,其中一些控诉是惯常的虐待手段,例如犯人受热受冻、缺衣少食,或者因为非常小的过错而殴打犯人。这种虐待到底有多普遍?殴打或者惩罚犯人在多大程度上是必要的?这些都还不清楚。阿布格莱布监狱监禁了很多意志坚定的叛乱者,外面还有同伙想要攻打监狱救他们出去。很明显,控制这些犯人是很难的,看守担心管理宽松可能会引发问题也是对的。在这种条件下,严格管控和残暴行刑之间的界限就变得模糊不清。监狱声称人手不足,对这种困难局面的应急演习也不够。既然如此,这条界限很可能在无意中就被逾越了。
但是有证据表明,看守的一些行为已经远远超出必要的限度,一定是故意为之。据称,其中有一些是官方下令使用的审讯技术,包括:不让睡觉,暴露在过度的噪音中,要求受刑人保持难受的姿势。在美国来看,这些审讯行为并不构成酷刑,因为《日内瓦公约》并不适用于在海外进行的战时审讯。看起来确实如此。这样的话,那些执行酷刑或者命令执行酷刑的人就可能把对酷刑的使用正当化,视之为与伊拉克反叛者进行战斗的必要部分。但是,除了残忍之外,对于某些行为没有其他的解释。
阿布格莱布监狱用刑的证据来自很多渠道,并不全都是可靠的。有明显的证据表明,对犯人使用的一些精神酷刑和肉体酷刑手段与审讯没有任何关系。很多手段跟那些美国兵在接受抵抗训练时所使用的模拟酷刑很类似。这并不必然意味着这些手段是获得批准的,但是那些执行酷刑的人自然会使用他们所了解的手段,再加上一些出于暴虐心理的发明创造。
对犯人使用形形色色的酷刑以摧毁他们的骄傲和自尊,本是为了在审讯中获取信息,但是在阿布格莱布监狱则仅仅是为了施虐。很多酷刑都是性方面的,或者是直接的强奸、鸡奸,或者是强迫犯人表演性行为。看守还将犯人剥光了殴打、在地上拖拽,或者勒令他们叠成人形“金字塔”。有人控诉说,看守骑在犯人背上强迫他们四处爬行;犯人因为非常微小的过错而被处决或者惩罚致死。
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待犯人的最有力的证据来自看守们自己拍摄的照片,从照片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同伴很享受对犯人的羞辱。这些照片引起了西方社会的强烈抗议,尽管在伊拉克没什么反应——这说明与***政权时期相比,2003年后的阿布格莱布监狱被揭露出来最严重的酷刑都算是相对温和的。
但情况是复杂的,有人为监狱中的某些行刑行为辩护,还有些官员试图从争论的漩涡中摆脱出来,所以,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搞清楚阿布格莱布监狱到底发生了什么、谁应当对什么承担责任。但是美国确实对一些负责人做了撤职处分,惩罚了一些人,还将一些人关进了监狱。后来,阿布格莱布监狱回到了伊拉克政府手里,并于2014年关闭。但是关于这些事件的争论仍在继续。
关塔那摩湾监狱
关塔那摩湾监狱建于2002年,目的是对高度危险的犯人进行高度监控。它位于美国本土以外,因此钻了法律的空子,看起来似乎不受《日内瓦公约》和相关司法程序的规范。这种观点受到了挑战,并被2004年起施行的一系列法律判决所推翻。美国最高法院判定,美国法院对此地有管辖权,并且不得采信有刑讯逼供之嫌疑的证据。
很多被关押在关塔那摩湾监狱的人的法律地位比较模糊。往往是没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们犯罪,或者像对待被捕的叛乱者一样对待他们;但是他们又太危险了,不能释放。因此,不加审判地予以监禁是唯一的选择。但是这对于大部分西方公众而言是不可接受的。很多人控诉说,关塔那摩湾监狱使用强制性的审讯手段,并且很多关押在这里的人并不是什么重要犯人,还有一些则是定罪证据并不充分的嫌疑犯。因此,在关塔那摩湾监狱服刑就有可能被一直关押在这里,直到有更好的办法来处理他们——这是永远不可能发生的。因此,很多犯人发现他们的处境很严峻,看不到被释放的希望,这可能也正是为什么犯人会自杀的原因。
关塔那摩湾监狱被控诉的虐待手段有殴打、不让睡觉、强制审讯和宗教虐待。宗教虐待是一种精神酷刑,犯人被迫忍受对其宗教的侮辱,目睹对其宗教圣典的毁坏。对于那些信仰虔诚的人而言,这是一种十分深切的羞辱。除了让犯人保持难受姿势、恐吓犯人等传统的审讯技术外,性虐待、用枪或者有力的工具威胁要杀害或者伤害犯人、被女审讯人羞辱,等等,据说都在关塔那摩湾监狱中使用过。
但从这样一个安保措施极其严密的机构获取有力证据非常困难,从这里被释放的很多犯人所做的控诉也不是确凿无疑的。尽管很难证明,但是已经有足够的控诉和可信的陈述表明关塔那摩湾监狱确实使用过酷刑。当然,这就像我们对很多犯人的认识一样——各方面的迹象都表明他有罪,但就是没有确凿的证据。不论是监禁一个犯人,还是谴责一个机构对犯人的监禁,这种有罪推定都是危险的。
可以确定的是,关塔那摩湾监狱是一个看守极其严密的机构,那些被怀疑极度危险的敌人关押在里面,需要使用强硬的审讯方法才能获取有用信息或者逼取有罪供述。在这种环境下,酷刑是很容易发生的。也正是在这种环境下,正当的严格管理和纯粹的残酷行刑之间的界限必须非常小心地划定。现在关押在关塔那摩湾监狱的犯人已经大幅减少,有人呼吁彻底关闭这所监狱。
isis和未来
isis控制着叙利亚和伊拉克的部分地区,公开使用酷刑,并把他们的暴行视频上传到网络上。最常见的是公开斩首,同时也使用很多其他形式的酷刑。其目的很少是获取信息;对于isis,酷刑是为了制造恐惧,进而控制民众。isis使用的很多酷刑都是传统酷刑的翻版,跟之前***统治伊拉克和阿萨德统治叙利亚时期所用的酷刑差不多。其中包括吊刑——把犯人的双手铐在背后,然后吊起来。这样,他自身的重量就把他的肩膀拉脱臼。
“飞毯”和“德国椅”则使用一个有铰链的木板和一个可调节的椅子,都是用以迫使受刑人的脊柱保持一种难受的姿势,从而造成强烈痛苦和永久的损伤。殴打也是家常便饭。
公开使用酷刑与大多数国家的信条相背离,大多数国家认为这是耻辱的、令人不快的。但是,对于isis这样的组织而言,它认为宣扬使用酷刑是有重大意义的。酷刑的目的至少有一部分是用恐惧来摧毁他人的意志。公开行刑人利用大众传媒获得了巨大数量的观众,进而对全世界范围的观众都造成了精神伤害。这种做法自古以来就存在,但是以前主要依赖于口口相传、二手转述,但现在,酷刑处于世界的舞台中心,任何人都可以公开使用。
“必要的严格管理”和“有意施暴”之间的界限,最终就定格在了这里;在镜头前面殴打和斩首,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这都是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前迈,最终走到这个地步的。在当今社会,完全接受酷刑是不可想象的,但是这种“小步”却容易被人忽视,以其恶小而为之。这正是那些坚决反对酷刑的人所担心的事情,也是那些有责任划定界限的人所必须努力避免的事情。所迈出的每一小步都可能是颠覆性的,一旦迈出去,就很难有什么退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