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是对个人权利与尊严的一种卑鄙、恶劣的践踏,是针对人类的犯罪,绝不应该被正当化。但在某些情形下,酷刑是否也能成为一个选项?1956年11月在阿尔及尔,保罗·泰金就面临这样一个终极困境。
保罗·泰金是法国抵抗运动的英雄,“二战”期间他在德国的达豪集中营曾遭受酷刑折磨,现在是阿尔及尔的秘书长。有一个民族主义革命的拥护者——费尔南德·伊维图在其工作的煤气厂安装炸弹时被当场抓获,但有一枚炸弹始终没被找到。如果炸弹爆炸的话,可能会导致数百人丧命。伊维图拒绝透露那枚炸弹藏在哪里,警察局局长就竭力劝说泰金允许他全权决定动用一切手段进行审讯:
但是我没有同意对他用刑。整个下午我都紧张得直哆嗦。最终,那枚炸弹没有爆炸。谢天谢地!我做对了。因为你一旦开始使用酷刑,就会迷失自己……要知道,恐惧是所有这一切的根源。我们所谓的文明社会笼罩在一层面纱之下,揭开它,你就会发现恐惧。法国人——甚至德国人——并非天生嗜刑。当你看到同伴们的喉咙被切开时,这层面纱就被揭开了。
在1992年的一期美国杂志《新闻周刊》上,纽约的哲学教授迈克尔·莱文在他发表的《酷刑的理由》一文中讲道:
在有些情形下,酷刑不仅能被允许,而且在道义上也必须这样做。假设一名恐怖分子在曼哈顿岛上藏了一枚炸弹,将于7月4日的正午引爆。当天上午10点他被抓获,但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信念,他拒不交代炸弹藏在哪里……如果对这名恐怖分子动用极刑是救人的唯一办法,那有什么理由不这样做呢?我觉得非这样不可……我们和他们不一样,我们只对那些明显有罪的人用刑,并且仅仅是出于拯救无辜者的目的。通过使用酷刑来保证秩序,这并不违背西方民主国家的发展方向。
乍看起来,这种说法无可辩驳。但是致力于人权保护尤其反对酷刑的“大赦国际”则沿着这个逻辑继续类推下去:
一个人承认他安装了炸弹:对他使用酷刑能拯救无辜生命。一个人被怀疑安装了炸弹:对他使用酷刑能查清他有没有安装。一个人有一个朋友被怀疑安装了炸弹:对他使用酷刑能帮助我们找到他那个朋友。一个人的思想极度危险,可能想要安装一个炸弹:对他使用酷刑能揭露他的计划。一个人知道有个人的思想极度危险,可能想要安装一个炸弹:对他使用酷刑能帮助我们制止他人。一个人拒绝交代嫌疑犯在哪里:对他使用酷刑能杀一儆百。
正如法国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阿尔贝·加缪所说:“酷刑可能帮我们找到30枚炸弹,并以牺牲荣誉为代价挽救一些生命,但同时又催生出50个新的恐怖分子,他们会用其他一些方式,在其他地方造成更多无辜者的死亡。”
将酷刑正当化往往是为了获取信息:从犯人那里获取其所犯罪行的信息及其同伙的名字,从战俘那里获取关于作战计划的信息,从异端分子那里获取关于他们信仰及同伙的信息,或者从恐怖分子那里获取关于可能危及几十甚至上百个无辜生命的恐怖活动信息。
令人悲哀的是,在这些情形下使用原本是不可原谅的酷刑,掩盖了一个毫无道理但更受重视的目的,那就是酷刑也被视为一种惩罚手段——莱文教授“只对那些明显有罪的人用刑”的论断,就反映了这一矛盾心理。因而必然导致的结果是:行刑人这个行当只能吸引来那些最为暴虐的人,使用酷刑不再是为了获取信息或者对违法行为依法给予制裁,而是从在不幸之人身上任意施虐的过程中,享受更多权力的快感。
但是,我们——作为作者的我,作为读者的你们,以及所有头脑正常的人——肯定不会对其他人用刑。你认为是这样的吗?1974年在耶鲁大学,斯坦利·米尔格拉姆和他的团队开展了一项实验,以验证人的服从性。他们招募了一些志愿者,告诉他们说这是“一项关于记忆的研究”,研究内容是“如果人们在犯错后受到惩罚,那么将来就不会再犯错”。
每一个参加实验的志愿者都被配以一个“学生”,这个“学生”在隔壁的房间里,被绑在一种电椅上,手部绑上了金属电极。志愿者坐在电击控制器前面:控制器上有一排开关,标记着从15伏到450伏不等的电压。最后四个开关上还标着“危险:强烈电击”的字样。
米尔格拉姆团队作为控制人,对志愿者提出要求:每当“学生”给出错误答案时,志愿者就要把电压调高一档作为惩罚。这些志愿者并不知道,这些开关只是个摆设,也不知道那些“学生”在受到更高一档“电击”时所发出的尖叫和求饶是装出来的。虽然很多志愿者都对“电击效果”提出了抗议,但还是继续遵从了控制人的指令,40人中有26人把电压一直调到了最高值。
在实验的某些过程中,“学生”停止了哭喊。志愿者虽然也担心“学生”是不是昏迷了甚至死亡了,但是仍然遵从控制人的指令。普罗奇先生对控制人这样说道:“如果他死在那儿了怎么办?他告诉我他承受不了这种电击了。我并不想这么残暴,但是我觉得你们应该是心里有底。”“我并不想这么残暴!”正如米尔格拉姆所说,“志愿者……知道他在杀人,但是他说话的语气就像是在闲谈一样”。
更令人不安的是巴塔先生的行为。“学生”跟他在同一个房间里,就坐在他旁边。电压达到150伏之后,“学生”拒绝再把手放在金属电极上,巴塔先生直接把“学生”的手强按上去。米尔格拉姆说:“令人震惊的是他对学生的那种彻头彻尾的冷漠,他压根没把学生当人。同时,他对控制人则是服从的、谦恭的态度。”
荷兰人伦塞勒先生则表现出了我们所期待的那种反应。对“二战”时德国占领荷兰,他可能深有体会。他遵从控制人的指令,一直把电压调高到了255伏。控制人要求他必须继续调高,别无选择。他愤怒地回应说:
为什么我没有选择?我来这里是出于自愿,想为研究项目帮点忙。但是如果我为此而不得不伤害他人的话,我就不能再继续下去了。我很抱歉。但我想自己已经走得太远了。
米尔格拉姆用志愿者的生存环境和个人修养来解释上述的实验结果。但不幸的是,这些结论对我们所有人都是适用的:
我们不能指望美国民主社会所培育出来的品质,能把美国公民与邪恶权威命令的残忍与不人道待遇隔绝开来。多数人只要知道指令合法权威,就会按照指令去行动,他们不考虑行动的内容为何,也不会受内心良知的控制。
汉娜·阿伦特在她的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份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中,对这种盲从背后的心理机制作了出色的分析。在讨论“普通德国人”如何应对纳粹提出的解决“犹太问题”的命令——海因里希·希姆莱称其为“一个组织所能接到的最可怕的命令”——时,她写道:
所有正常人目睹受刑人身体遭受折磨时,都会本能地产生同情心。如何克服这种同情心?希姆莱本人的本能反应也很强烈,他采取了一种十分简单也可能十分有效的策略来解决这个问题:让这种本能转个方向,不再对受刑人而是对自己产生同情。于是,他们不再说“我对这些人做了多么可怕的事情”,而是说“在履行职责时我不得不面对这么可怕的事情,这给我造成了多么沉重的负担!”。
在一本重要的著作《受苦之身》中,伊莱恩·斯卡里指出了行刑人是如何通过否定受刑人跟他们属于同类,从而拉开与他们之间的距离。受刑人被简化为一个个符号,他们所受的痛苦,对他们行刑的方式、工具、地点都以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名词指代。
行刑的行为在阿根廷被说成是“跳舞”,在菲律宾被说成是“生日聚会”,在希腊被说成是“吃点心”。酷刑引发的痛苦,在巴西被称为“打电话”,在越南被称为“坐飞机”,在希腊被称为“听汽车音乐”,在菲律宾被称为“圣胡安尼卡大桥”。
伊莱恩·斯卡里把行刑的这一特点总结如下:
通过行刑人的语言、行动和行刑环境,这个世界在囚犯面前呈现出一个三重结构:酷刑这一技术和文化的化身凌驾于医学和法律这两个主要社会制度之上,也凌驾于囚房之上。就像囚徒的供述让他矛盾封闭的内心得以显现一样,行刑人则让这个世界又一次崩塌。文明被带到这个囚徒面前并被毁灭,在这个过程中,文明是用以毁灭他的。
以上是当下关于酷刑的实例。可悲的是,世界上很多地方都还在使用酷刑——至少是半合法地使用。本书主要是讲述酷刑的历史,描述几千年来受刑人所受之苦、行刑方式和行刑工具。但是,正如“大赦国际”反复强调的那样,残暴的行为仍在继续,并且不再仅仅针对那些被视为国家敌人的人,而是针对所有被酷吏们盯上的不幸无辜者。
正如苏格兰诗人罗伯特·彭斯在两个世纪前所写:
人对人施暴,
制造了遍野的哀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