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走了十数天,期间偶尔有不开眼的小贼小匪来犯,也都被方屠申随手打发了。
临近海阳关,方屠申松了一口气,前方就属于西凉的地界,任何人都不敢在西凉铁骑下犯禁,悍匪蟊贼简直连西凉百里之内都不敢进。
商队走到此处,就象征着安全。
比起西凉这个名字,本地人更愿意称呼这片大地为“武威”!
“这里的守城士兵皆是羌族,他们被称为“云朵上的民族”。”
“曾有人言,五万羌族铁骑可抵五十万,人人皆可以一当十!”
方屠申娓娓道来,自傲道:“我的母亲便是一名羌族人,我引以为荣!”
渐离则伸手摸着古老而坚实的城墙,这城墙上遍布刀痕火印,历经了无数战火刀兵,却从未倒下,像是一尊守护神,默默守卫着西凉的子民。
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渐离竟有些异样的冲动,他已有十年未曾回到过这里,或许这便是近乡情怯罢。
方屠申瞧了一眼渐离,见他眼神有些飘忽,也不再说话,吩咐手下赶车进城,天黑之前便要安顿下来。
守城的士兵满脸刚毅之色,眼神鹰隼一般打量着来往的车队。
这里究竟是否算是我的家乡呢?
渐离不知道,他只知道他从小便是在这里长大,但他绝不是羌族,也不是西凉人,他的相貌与原住民相差甚远。
如若不是十岁那年的那场变故,恐怕他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这里,也永远不会遇到那个给予他刀伤的那个人。
海阳关,渐离对这里印象颇深,每当深冬时节,城外的护城河便会结一层厚厚的冰,商人走贩就在冰面上搭起帐篷做起买卖,这便是放眼整个西凉都有名的冰市。
商人们都喜欢来西凉做生意,因为这里不仅赋税低得多,而且有羌兵守卫,身家性命也能得到极大的保障。
如今还未到深冬时节,护城河外的冰还不够结实,冰市还未开放,但海阳关内熙熙攘攘地挤满了行脚货商,连客栈都被预定的满满当当。
“鬼医”方倾城的名号叫的非常响,在西凉几乎无人不识,打听起来也是非常方便。
“方郎中每年这个时节都会来这里,他会跟一些商人买些草药!”一名长着大胡子的羌人说道。
“他就住在庭林道最尽头的那个客栈,最豪华的客房,一天八十两银子的天字房。”
“如果你要找他,就快些去,天黑之后他就不再见客,天皇老子也不见。”
大胡子羌人笑着,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座三层小楼鹤立鸡群般地屹立在低矮而又满是灰尘的土坯房丛中,金色的琉璃瓦闪烁着耀眼的光,一尊尊檐兽静静蹲在楼脊,大红灯笼挂在檐角,显然比那些破旧的驿站要好的多。
告别了羌人大汉,渐离径直向那尊小楼走去,小楼离的并不远,没过多长时间,渐离便看到了那客栈的大门。
大门高一丈,宽足有十七尺,朱红色大门敞开着,一道精致红毯直伸到门外数丈,门口站着两名堂倌,满脸堆笑不停地招呼着来往的客人,他们的眼力极好,能通过你身上极其细微的小细节分辨出你是个深藏不露的富翁,还是个打肿脸充胖子的土汉。
渐离当然被拦了下来,他身上的单衣已经洗的发白,怎么看也不像个能住起豪华客栈的豪主。
“客官,走错门了吧?”一名胖胖的堂倌说道。
“您要是想住店,扭头右拐,那家店有大通铺,一百个大钱一晚上,一群人住一块儿,多乐呵!”胖堂倌笑眯眯地,脸上没有一丝看不起人的表情,有的只是精明与狡黠。
渐离说道:“鬼医”方倾城可住在这里?”
胖堂倌说道:“是!”
渐离说道:“那便对了。”
胖堂倌皱起眉,说道:“什么对了?”
渐离径直向里走去,胖堂倌刚想伸手去拦,忽然一股钻心的凉气自脚底板冲到后脑勺,身子一僵,竟让渐离就这么走了进去。
“喂,老胖,干嘛呢?你就这么把他放进去,让掌柜的知道我可跟你一起吃瓜落儿!”另一名堂倌气急,慌忙想去将渐离拉回来。
“棒槌!”老胖急忙拉住另外一名堂倌的胳膊,说道:“别去,这小子邪门着呢!”
外号叫棒槌的堂倌楞了一下,说道:“啥意思?”
“说不出来,我刚才想拦他的时候,一股子凉气跟冰坨似的,就从我这脚丫子上滋溜就窜到我脑袋上了,我现在脑瓜子还疼呢!”
棒槌一惊,说道:“大白天的,不会遇到鬼吧!”
“放屁,我刚才看到他有影子了!”
“私自放人进去,叨扰到其他客人让掌柜的知道了可了不得!”胖堂倌急的满头汗。
“去通知守将大人,就说有人想闹事,快去!”
棒槌答应了一声,慌慌张张地向守城营的方向跑去。
渐离走到那天字房门口,这地方实在不难找,最豪华的房间还飘着一股药香,几乎不用刻意去寻找。
渐离敲响房门,房内传出一个淡淡的声音:“请进!”
渐离推开房门,一股浓郁的药香钻进鼻孔中,渐离有些不适应地皱了皱鼻子,一个身穿素袍的年轻人背对渐离,席地而座。
那年轻人并未回头,挥手示意渐离就坐。
渐离毫不客气,坐在他的对面。
那年轻人并未抬头,正在读一本古书,依稀可以看到他的眉眼,渐离感叹了一声,食白鹿果然没有说错,此人的长相之俊美,确实要比女子还要动人几分。
他的皮肤细嫩洁白,一双秀眉既细又长,高挺的鼻梁下一张略显小巧的嘴,最吸引人的便是他的丹凤眼,深邃动人,像是夜半的星空,神秘而璀璨,因为皮肤太过洁白,显得他的嘴唇有些过于红润,更为他添加了几分妖娆的气质。
他身子既单薄又瘦弱,两道青丝顺着他的两侧脸颊垂下来,随意被他拨弄到一旁。
连渐离也忍不住叹息,如此美貌,竟生在一名男子身上,真是造化弄人。
“方倾城?”
渐离开口。
年轻人并未回答渐离的话,只是将古书放在案上,静静看着渐离。
“你身上有伤。”年轻人开口,连声音都是软软的。
“是。”
“除了我,这天下没人能治好你。”年轻人的眼神像两把利刃,直接看到了渐离的内心。
“是。”
“那你就不该如此无礼,我若是你,就会静静等在那里,等我什么时候问,然后你再开口。”
渐离说道:“可你不是我,我也不需如你所说那般。”
年轻人笑起来,说道:“我的诊金非常贵,你给的起?”
渐离说道:“给不起。”
“我喜欢诚实的人!”年轻人大笑起来,说道:“给我看看你的伤。”
渐离拔开衣襟,露出那道狰狞的伤口,年轻人脸色渐渐变得凝重起来,有些不可置信地问道:“冥器?”
渐离点了点头,问道:“能治?”
年轻人闭上了眼,良久,说道:“天下冥器有三,西北大漠大血屠手中“冤鬼百斩”,东临国镇将墨守手中“止啼”,狼舍头领韩山手中长刀“小轩窗”,你这伤口既细且窄,想必是伤在韩山手下。”
渐离面无表情,重复道:“能治?”
年轻人嘴角露出一丝嘲讽的笑容,说道:“我冒着得罪韩山的危险给你治伤,我能得到什么?”
渐离没有言语,他实在没有什么能给予方倾城的。
方倾城看着渐离腰间的剑,说道:“给我看看那把剑。”
渐离皱起了眉头。
方倾城嗤笑了一声,说道:“男子汉大丈夫,怎地如此小器!”
渐离冷笑了一声,说道:“我只是怕它会伤了你!”
方倾城大笑两声,说道:“我是郎中,最不缺的就是伤药!”
渐离将剑递给方倾城,练剑十年,渐离从未将剑离手,这是第一次。
方倾城接剑时,渐离注意到他的手掌,既宽又大,五指纤长柔韧,手心干燥,稳定,这样的一双手,比起救人治病,是否更适合握剑?
“沧啷!”一声龙鸣般的啸声,长剑“小楼”出鞘,寒光将屋内的温度都压低了,森然的剑刃散发着悠悠的寒光,一股与生俱来的锋利刺痛了方倾城裸露在外的肌肤。
“果然好剑!”方倾城大声赞叹。
“自然是好剑!”
“我一向认为,剑之所以强,就在于剑本身,市井闲人总羡慕故事中世外高人一根枯枝草根也能当无坚不摧的利刃,愚不可及,枯枝不是剑,草根更不是剑!只有握在这手中的三尺寒铁,才是真正的利器!”方倾城眼神中露出精光。
“能够拥有这么一把好剑的人,想必本领是不差的,你帮我去杀一个人,我就给你治伤!”
渐离收剑入鞘,问道:“谁?”
“飞云城城主,赫连魏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