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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子龙文集.2,子午流注 辛未

惊天动地的砸门声,伴以惊天动地的叫喊:

“治国,治国,我是老陆!”

不报家门我也知道是他。不光我知道,连街坊邻居都知道那个陆师傅又来了。文质彬彬的汪大夫怎么交了这么个朋友?他每回来都带着一身雷电,不论白天晚上,敲门如擂鼓,大呼小叫地喧哗,像房子着了火,像有人要跳楼,像“文化大革命”的打砸抢!现在的房子极不隔音,搅得四邻不安。刚开始的时候邻居们都开门探头,不知我出了什么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待他走了之后向邻居们表示几句歉意。但每次他的到来总能给我一些新鲜的快乐,听到一些在我的生活圈子里不容易听到的奇闻逸事。今天他想必听说我病了,赶紧来看我,到底是老朋友……

“治国,睡着了?”

我感动归感动,身子却极不情愿地溜下床,再不开门,门就要被他砸散了。据说小偷来行窃时总是先敲门,里面无人应声,无人开门,证明主人确实不在,才好放心大胆地撬锁破门而入。因此有谁家的门久敲不开,邻居们会出来关照一下。果真是小偷也就不敢再动手,装出一副找人不遇的样子怏怏而去。陆玉河把我的邻居都搞疲沓了,即使真有小偷来,邻居也不会再探头了。我心里老大不高兴,大声阻止他砸门:“等等!”

他紧堵着门口,黑糊糊像多了一面影壁墙。

“我的大夫,你干什么了,这么半天才开门?”他火气还很大,倒有权埋怨我。看来他并不知道我生病。我真的病了吗?我得了什么病?他不知道是最好不过,我什么也别提。陆玉河躬着腰,肩上背着个大麻袋,鼓鼓囊囊,有人头露在外边。

我吓了一跳:“这是谁?”

“你快给看看吧!”陆玉河进屋来放下麻袋,那脑袋晃了几晃,从麻袋里挣扎着钻出一个肥头胖脑、痴呆痴笨的小伙子,一身脏兮兮说黑不黑说灰不灰的棉衣服,上面挂满了能够挂上去的各种脏东西,像垃圾桶翻了个个儿。他一点都不觉得狼狈,对我的惊讶也无任何反应,反咧开嘴嘻嘻笑了,口水顺势而下,眼珠上翻,比动物的眼睛还简单,还难看。陆玉河亲近地拍拍他的脑袋:“傻小子,你活了?可真吓了我一跳!”

“嘻嘻。”

“饿吗?”

“饿、饿。”

“治国,你有吃的吗?”

门外有人答话:“我有。”

“老郭,你什么时候来的?”

“我在这儿站了老半天了。”郭颢把一个面包递给陆玉河。陆玉河把它塞到傻子手里:

“走吧,认识家吗?”

“嘻嘻。”傻子啃着面包歪歪斜斜地走了。

我请他们二位到里屋坐。陆玉河要迫不及待地讲清他的来意:

“我们队上那几个坏小子在早晨一上班就把傻子装进麻袋,还用铅丝把麻袋口系上了。他们闹完了就忘了,一直到下午有人去库房拿东西看见麻袋才想起这回事,打开麻袋一看傻子断气了,我一摸他身上还热乎,就赶紧背上他来找你。”

“你怎么知道我在家里?”

“我先到医院你不在,就往家里奔。一边跑还一边寻思,如果到家里还找不到你,那就说明傻子命该归阴。想不到一见到你,还没动手治就把他吓活了。老弟你真是神仙人物!”

“是你在背上把他颠活的,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断气!”

一直默默无声的郭颢也来凑趣:“我从六号桥食品店买了面包出来,看见陆师傅背着大麻袋健步如飞。我感到新鲜,便尾随其后,以为是给汪大夫送什么好东西来了。真好功夫,背着个大活人居然让我这空着手的还追不上!”

“郭工,你是湿衣不乱步的秀才,怎么能跟我这粗人比!”

粗看陆玉河,风霜的雕蚀很重,皱纹深刻,皮肤粗糙,仔细端详就会发觉他很年轻,完全不像五十岁的人,生命力强盛,脸上那山形线似的皱纹实在漂亮,蕴蓄着成熟的力量。相比之下,年轻好多岁且春风得意的郭颢窄额头光光的,皮肤泛黄,衣冠楚楚。离近了细瞧却比陆玉河苍老,生机衰弱。幸好平军中午来为我烧了两壶开水,我为他们沏上茶。

“要是真把傻子憋死,你这当队长的怎么交代!”傻子也是生命,郭颢惊奇他的工人们没事干竟开这样的玩笑。

他们很有兴趣地谈论这个傻小子,人比动物更残酷的地方就是喜欢拿有毛病的同类寻开心。郭颢也许是在找话说,看我烧水沏茶出出进进,不愿冷淡陆师傅。我不大相信他刚才说的话,这位建筑设计院富有才华的工程师像我一样忙,没有闲心和闲工夫在大街上看热闹。他找我也许有什么事情。我们关系很深,却很少见面,一见面不用一句虚词就可谈得很投缘、很深刻。我同他的关系跟我同老陆的关系无法相比,不是一种性质。其实,我们相识的时间不算长,只因为他的夫人沈丹实是我的同事才彼此相识,平时也很少来往,但彼此相知甚厚。

“现在这些年轻人,见了傻子要不戏弄个够,就浑身痒痒得难受。他也有一样儿不傻,就是老想要女人,你们说怪不怪?他对女人的事倒知道不少。”

我想起中性的表大爷周如清,小的时候也是这种谁见了都禁不住要拿他耍笑一番的角色。正常人要不耍笑他仿佛是一种罪过。

陆玉河是老江湖,无论在什么场合也不会冷淡自己,更不让别人冷淡自己或嫌弃自己。他端起眼前那杯滚热的茶水,吸溜吸溜眨眼工夫下去大半杯:

“我不影响你们谈正事,喝完这杯茶,抽完这根烟我就走。”

我笑了:“沉住气,别把上膛烫坏了!”

用暖壶再把他的茶杯斟满。他也没有拒绝,显然是口渴了:

“别人不知道我的嘴是怎么一回事,情有可原,你还不了解老哥吗?别说是一杯热茶,我打赌吃过一斤热饺子。锅烧得滚开,从锅里捞一个我吃一个,而且是嚼烂了往下咽。一斤饺子下肚舒舒服服,什么事也没有。另一个打赌的用热饺子蘸凉水,囫囵个往下吞,下得痛快,到胃里可开了锅,活活给烫死了!”

“你是铁嘴钢牙铜舌头!”

他的故事都有点玄。他吃东西的痛快劲我是见过的,不论好吃的难吃的到他嘴里都格外香甜,令人馋涎欲滴。他连喝凉水看上去也是有滋有味,就像他活得有滋有味、乐乐呵呵一样。他把烟头丢进煤炉子,扬脖喝干了杯子里的水,嘴里嚼着茶叶走了。像来的时候一样急,一样突然。不从后边仔细看,发觉不了他腿有毛病。

“真是痛快人,活得简单而快乐!”郭颢发出奇怪的感叹。房间里没有外人,不必出于礼貌做出某种样子应酬。他神色灰暗,眼睛淡然无光,窄而长的脸愈发像一条刀背。“治国,在陆师傅面前,你还有知识分子的优越感吗?”

“他教过我气功……你自己怎么啦?碰上不顺心的事啦?”

“还用碰吗,根本就没有顺心的事!”

一个人在生活中不可能什么都得到,他太贪心,所以快乐就少。和他相比我算结实的了,他不喜欢别人跟他谈病、谈身体。他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一卷纸,顺势脱掉大衣放到床上。打开纸卷是两张图:“你喜欢哪一个?”

“这是什么?雕塑?”我第一眼的感觉是喜欢那个怪异的东西,它令我骇然、愕然,通过视线的导索轰击我的智慧和情感。横看竖看它什么都不像,你心里想什么横看竖看它就像什么。忽而像两个巨大的缺筋少肉的头重脚轻的“人”字,绞缠在一起,粗头笨脑直撞霄汉。再仔细看又不像“人”字,倒像一对活生生的男女,似极度愤怒、极度痛苦,也许是非常安详、无比快乐。天压下来,地托起来,如闪电,似大火……鬼知道它是什么,但我还是喜欢它。

另一张图则比较好理解,亚赛一个很大的空心坟,底部雕着工农兵抗震救灾的画面。郭颢解释说:

“今年七月是大地震十周年,市里叫我们院设计一个抗震纪念碑。院长又把这个活儿交给了我。你猜,头头们相中了哪一个?”

我略一思索:“当然是第二个了。”

“不错。”他忽然挑起眼睛尖锐地盯着我,“你怎么知道,莫非你也喜欢第二个设计?”

“你的心血全下在第一个方案上了,看得出它是你的得意作品。如果头头相中了它你就不会这样问我,也不会这么垂头丧气了。不过第二个也不错,是名副其实的抗震纪念碑。空心坟的构思很妙,雕刻工农兵的抗震场面过俗。第一个是地震纪念碑,地震和抗震的意思不完全一样。头头要是不选中第二个倒是奇怪了。”

老郭眼里突然有了神采,频频点头。只有用智慧去撞击智慧才能使两个男人相互倾心,才能挑起谈兴。

“上午在‘七二八’广场举行纪念碑奠基仪式,你想不到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

“在领导讲话的时候不知从哪里一下子钻出几百个残废人,缺胳膊缺腿的,少半截身子的,把参加奠基仪式的人团团围住了。他们显然早就串联好了,越聚越多,范围圈不断加厚。拄拐的、扶着木凳子当腿的、坐轮椅的、被别人背着的,像从前线退下来的伤兵从四面八方潮涌到广场上。带着怨恨,带着伤痛,带着一脑门子官司……真不敢想象,我们这座不算大的城市里竟藏着这么多伤残人!我知道大地震伤亡了几十万人,也知道几十万是个大数字。但大到什么程度,缺乏深刻、形象的感受。残废人成群结队给正常人以恐怖感、压迫感。我原以为这些大地震的受害者是自愿来参加抗震纪念碑奠基仪式的,谁知仪式结束以后他们仍然不散开,不放市里领导出去。要求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就业问题。还有人大叫大喊与其建个没用的碑,还不如拿这笔钱救济伤残人。最后,警察好说歹说他们才让开一条路让参加奠基的人离去。但他们仍留在广场要静坐一天。你说,不论领导选中了我的哪种设计,又有多少实际意义呢?”

我受了他情绪的感染,仿佛也感受到残疾人强烈的不满情绪充塞了“七二八”广场——那里原是最繁华的市中心,大楼最多,被“七二八”大地震荡为平地。震后没有财力恢复城市昔日的风采,打扫一下便成了一个大广场。当你痛切地感受到人类存在的悲剧,再想象那个抗震纪念碑,简直就是广场上的一个肉瘤!我不想掩饰自己的这种感觉:

“你设计了这个纪念碑,后人是感激你呢——像美国人感激自由女神像的设计者和法国人感激埃菲尔铁塔的设计者一样,还是指责你?”

“当然是后者!”

“你就为这个不痛快?”

“不,为家里的事……”

我不再追问。尊重朋友就不该打听他不想说的家庭私事。我为他洗水果想岔开话题。他却不敢吃:

“不行,我怕凉。”

他可以长篇大论地夸夸其谈,也可以突然就一声不响了。他沉默起来像个严肃的和尚。眼圈沉重,带着劳累过度的痕迹。我还是看出了他藏在稳重风度后面的懊恼和忧虑。

让他一个人静坐,我去做饭,他并不阻拦。有朋友来我也有了下厨的责任和兴趣。鱼、肉、鸡之类的罐头全有,打开一加热就行了。土豆、白菜、胡萝卜外加一碟油炸花生豆。热气腾腾摆了一小桌,斟上我们都喜欢喝的五粮液。不管他感觉如何,我可是饿坏了。这样的朋友用不着谦让,大口吃菜,量力喝酒。郭颢渐渐地脸泛红色,有了生气。

“我看你这种生活更好,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少了许多烦恼和责任。”

“也少了许多快乐和舒服。上午给高群生看病昏倒,中午回来只吃了两块点心,喝了一杯麦乳精。”

“你比我还强,我这有妻子儿女的,中午气得滴水未沾。要不是碰见陆师傅灵机一动想到你这儿来散散心,就回办公室茶水就面包了。”

他像一棵病秧子,连头发上都挂锈,还这么大火气。他找我来有事的时候不多,有话要说的时候多:

“伤残人算什么?丢了大腿比丢了智力要幸运得多。我的儿子才是真正废了,四肢发达,智力出了毛病!没考上大学就够丢人的了,你看看周围的同事,这个人的孩子出国留学去了,那个人的儿子考上了研究生,像我们这样的人,儿子居然连大学也考不上!托人走门子费了好大劲才给他找了个补习的地方,今天我才知道他根本没去。用应该缴学费的那一百五十元,烫头发、抽好烟,买了一身标明自己智力低下的时髦衣服。你说我的儿子怎么会变成这副德性?沈丹实的脾气你知道,爱管别人的闲事唯独管不好自己家里的事……”

喝酒不能生气。生气喝酒酒如同毒药。为了换换气氛,驱散他堆在额头的烦闷,我打开电视机。又是港台音乐会之类的玩意儿,剧场里充满喧嚣。一女歌星走上台来,身着蝉翼般的薄裙子,肌肤皆露,甜媚浮艳,向观众倾倒性感。前排一群青年人大放眼色,高喊:

“把户口迁到我们这儿来吧!”

“谢谢!”女星操着广东腔挑逗观众,“大家喜欢快节奏的还是慢节奏的?”

观众高喊:“要邪乎的!”

于是女星声嘶力竭地唱起了“邪乎”的流行歌曲,边唱边走下台子与观众握手。青年们更加放肆,挤到前面伸着手叫喊:

“姐姐,别着凉!”

连郭颢也禁不住哈哈笑了。

她或者提前三五分钟下班,或者错后一会儿出来,反正当她通过学校大门口的时候总是最清静,常常只有她一个人。那不过是几十秒钟的事情,有心把握几十秒钟的空当并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这又为什么呢?

就因为姚克宗推着自行车在大门外等她吗?她收留了这个没家没业的小流氓,差不多轰动了全市,没有什么可背人的东西,更无必要隐瞒这种关系。她和丈夫杨康光明磊落,一片恻隐之心。这主要还是杨康的主意,他曾当过两年政教主任,学雷锋的积极性更高些,也和姚克宗死去的父亲有过一点交往。当然关键还是她同意背上这个包袱。她比姚克宗大二十四岁,当他的母亲都有富余。他愿意用自行车天天驮着她上下班又有什么不可呢?

他要报答她和杨康的恩情,他们给了他一个从未享受过的和睦舒适的家,还给他在街道工厂里找了个临时工作,拉着板车送货。她不图他的报答,但看到他良知未泯,通情达理,她感到宽慰。她爱激动也容易被感动。为什么要拂他的好意?让他感到失望。如果拒绝他种种过火的报答行为,就好像他们仍旧不信任他,拿他当外人。“如果我是您的儿子您还会拒绝吗?”——这好像是雷锋式的语言,从一个劳教释放犯嘴里说出来,她一点也没有感到肉麻。因为他说得真诚:“虽然道儿不算远,您步行也得二十分钟,坐汽车还得绕个大圈子。我有力气有时间,您不叫我多干点事,闲工夫一多又去惹是生非怎么办?”

他说得有理,就当他是自己的儿子。她正缺个儿子。

姚克宗站在学校旁边的商店门口等她。这里人多眼杂,没人注意他。冬日的阳光苍白无力,即便中午也感觉不出它的热度。风不大,但呜呜有声,像刀片一样冷飕飕的。他不戴帽子,没穿棉衣,上边毛衣,下边是蓝吧拉叽白吧拉叽旧吧拉叽的牛仔裤,紧绷绷箍出两条粗壮的大腿,上端顶着一个浑圆的屁股。他虽然穿得单薄,但不觉得冷,别人看着他也觉得他不冷,已经发育成熟的肢体火力旺盛,强壮得浑身冒火。脸上长了不少疙瘩,好像有劲没处使憋得难受。眼睛细小,但异常尖锐,像兔子一样躲躲闪闪。留着长发,已经抹掉了被劳动教养过的痕迹。几个月来他每天接送冯燕玫两个来回,估计她快下班了就提前来这里守候。她帮了他或者叫救了他。但不管治他,从不唠唠叨叨,也不要求他的感激。他工作以后每月发了工资都如数交给冯燕玫,他想至少应该缴自己的饭费。她拿出二三十元给他零花,其余的钱用他的名字存到银行里,说是为他将来找对象结婚做准备。存折就放在他们家放钱的那个抽屉里,并不瞒他,他也可以开那个抽屉,她还告诉他零用钱不够自己拿,不拿他当外人。到底是知识分子,他感激他们,更尊重他们。

冯燕玫穿着米色羽绒衣,紫色羊毛围巾连脑袋带脖子围了个严严实实,只露出两个眼睛:

“你又穿这么少,感冒了怎么办?”

“我一点都不冷。”

他骑上自行车,她很利索地坐到后车架上,双双拐进了僻静的胡同。刚开始的时候她坐在后边总有点害怕,现在对他的力气和骑车的技术已经完全信赖了,觉得很自在。这也是一种专车,一种更自由、更惬意的专车。记者的耳朵像狗鼻子一样灵,他们在这件事上做文章,并不单是为了她和杨康,更多的是为了他们自己出名或拿什么奖励。舆论闹得太大只会让她感到恶心!她可不想出这么大风头,已经出了风头就变成一种约束力。约束姚克宗不要旧病复发,约束她和杨康必须负责到姚克宗成家立业了才算完成任务。

“上午拉了几趟?”

“一趟。”

“你想不想上夜校?”

姚克宗犹豫了一下:“我听您的。”

冯燕玫心里笑了,感到暖暖的。他是个很有主意的小伙子,现在却学会了说听她的。看来真是白捡了一个儿子。他不仅能替她干许多事情,还给她这个没有男孩的家庭添了一股兴旺的气象——买煤有人了,买菜有人了,水管子坏了、电灯坏了等等有了需要修修弄弄的事不再求人了。左邻右舍对她客气了,连楼上那户蛮不讲理的没有丝毫公共道德的人家也不再在屋子里劈柴了,不再叽里咣啷天天在她的头顶上闹地震了。连门口副食店的售货员对她也恭敬了。十五岁的女儿不孤单了,野小子们不敢再欺侮她了。她做梦也没有想到收留一个小流氓还会有这样的好处,姚克宗能避邪!神鬼怕恶,人更是如此。恶比善对当今社会有更大的协调能力,因为恶有威胁力,现代人是多么崇拜霸道。她跟杨康是一对老实善良的夫妇,在一个有劣迹的年轻人的保护下少受许多闲气,岂不滑天下之大稽!不,认为这件事滑稽的人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车轱辘轧上一块木板颠了一下,她突然抱住他的后腰。她一阵心跳,这结实的脊背是陌生的。他毕竟不是她的儿子。又不敢马上松开,怕他多心,使两个人都不自然。过了一会儿她刚想松开胳膊,自行车又颠了一下。往常他骑车很稳,今天是怎么啦?她没有问他,坚决地松开搂抱他的胳膊,双手紧紧抓住了车座底下的弹簧。

我供奉周如清灵位,不全因为他是表大爷。他是我心里的神明。现在我身上的本事一多半是他教的,一少半是医科大学教的。每当我医道上遇到难题,夜深人静,洗漱干净,就可以跟他对话,接受他的开导。不知为什么我们爷俩从一见面就心思相通。在我很小的时候曾不止一次和表大爷进行过这样的对话:

“人为什么要种地?”

“打粮食。”

“打粮食干什么?”

“吃。”

“吃了干什么?”

“拉。”

“拉出来干什么?”

“上地。”

“上地干什么?”

“打粮食。”

“打粮食干什么?”

……

又转回来了。大人都会兜圈子。表大爷怪模怪样地看着我,他的眼睛像烂桃,红吧拉叽,黏黏糊糊。人们都喊他“二尾子”。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二尾子”就是中性人,先天生殖器畸形,一天到晚啦啦尿,裤裆总是湿漉漉的,老远就闻到一股臊气味儿。脸上常年挂着鼻涕眼泪,目光离奇古怪,谁见了都躲得远远的。他只好成天去随一个敲着大镲串乡化缘的老道,那老道边化缘边给人扎针治病。表大爷就跟着他学认字,学治病。多少年以后那老道死了,表大爷就成了我们那一方的土地爷。没有人再敢叫他“二尾子”,唯有我不怕他,像他追随老道一样我又成了他的小尾巴。他早早地就教我这个还不到上学年龄的小毛孩子念书识字。我最早学会唱的两首歌就是他教的《汤头歌》和《穴位歌》。他也是唯一对我那些没完没了的问题回答得最有耐性的大人。他一辈子没娶媳妇,但也需要有个说话的伴儿,这个伴儿就是我。我是家里唯一跟他说话最多的人,他也是家里唯一跟我说话最多的人。爸爸对我的刨根问底一烦了就回答一巴掌:“滚一边子去!”

对表大爷有什么话都敢问:

“鸡㞎㞎为什么那么亮?”

“它专门胡弄小孩子,因为它又亮又好看,小孩子都想摸摸它。”

胡弄我?我不信。在所有动物拉出的屎中,唯有鸡㞎㞎最好看,我真想摸摸它。我摸过牛粪、羊粪、驴粪、大粪。于是也怀着一种奇异的兴奋去摸鸡屎。一摸摸了一手,黏糊糊,臭烘烘。它亮闪闪果然是引诱我上当。

表大爷用蓝缎子袄袖擦掉一挂鼻涕,笑了,嘴像开花的肉包子。他的两个袄袖被鼻涕浆抹得像瓦片一样硬邦邦、亮闪闪。就朝这一点我就不像别人那样怕他,敢跟他犟嘴。

“表大爷,你是人呀还是黑仙?”

“跟你说话的时候是人,给别人看病的时候就是黑仙。”

村东有座凶庙,一年到头庙门紧闭。传说里面有个大黑蛇精,没人敢进去。村里有几个坏小子想耍笑表大爷,约好半夜三更去爬黑仙庙,谁临阵怯逃谁就是“二尾子”。待表大爷爬上庙墙,那几个小子一哄而散,他一个人跳进了大庙。第二天就是一年一度的大庙会,早晨村里人到庙前看热闹,还有许多外村人来烧香求药,见庙门上挂着表大爷的裤腰带,立刻众说纷纭,有的猜吉,有的猜凶。那几个打赌的小子也吓坏了,真的闹出人命也不是玩儿的。日上三竿,表大爷才从庙里大摇大摆地走出来,道貌岸然,像换了一个人。就在庙前摆摊治病,并声称他自己不会看病,是黑仙给大伙看病。长长的黑大褂飘飘甩甩的袄袖,俨然是黑仙转世,谁也看不清他手里握着一根什么针。取穴准,下针深,果然是治一个好一个。立刻轰动四乡八里,给他烧香的也有,磕头的也有。他白天看病,晚上进庙安歇。半个月的庙会结束了他也被捧成了仙人。这才是大智若愚。装疯卖傻,积蓄力量,时机成熟,一举成功。待到人们识破了黑仙治病的神话,却已经无法不相信他高明的医道了!

多灾多难的肉体凡胎,挤破门口找表大爷看病,包括一些长得挺俊的大姑娘小媳妇。他脸上的表情仍然还是那拒人于千里之外,鼻涕眼泪可是少多了,裤裆也不再是湿的。即便还有臊味,也带着一股仙气,非凡间俗物可比。他身上所有那些遭人嫌恶的毛病都变成了不同凡响的标志!

活到八十七岁,他的肉体还给了大自然。精气神却还跟着我,呵护着我。

我有难以决定的事,就向他请教:

“表大爷,假如你是我,遇到了眼前这种非要害己才能救人的问题怎么办?”

“傻小子,你治病太认真了。”

“救死扶伤,性命攸关,不认真怎么行?你当初给人看病不认真吗?”

“认真得要搭上自己的性命算不得是高明的医生。以己之命救人之命,以己之劳养他人之逸,恐难长久。”

“怎么办呢?”

“你每天看的病人太多,该用一根小手指的时候你使全身的力气。该用嘴的时候你用心。该用药石你用精血。该简单的你复杂。滥施医道,浪费真气,并非都是舍命救人,实乃成名之心过切!”

“你每天治的病人更多,多的时候达到六七十个,怎么解释?”

“傻小子,你真笨,你还没有成精,怎能跟我比!这时的病人跟那时的病人怎么能比?现在的社会跟那时的社会怎么能比?眼下的城市跟过去的农村怎么能比?人心怎么能比?空气怎么能比?土地怎么能比……”

如醍醐灌顶。他自己身体有残也喜欢把我看成是“傻小子”。我并不怪他。

学会傻,才算学到家了。

我每次吃亏上当,都不是因为想学傻,而是认为自己精,自己有本事。事后才明白是假精明真吃亏。

学傻——想必是做人做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