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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吴广同花顺 【第四章】 扭动分封到专制的脖子

【第四章】 扭动分封到专制的脖子

皇位是个脆弱的东西,很容易被异姓的人夺去,所以,把子弟、宗族分封为王,可以庇护皇权。

秦王朝也是有有识之士的,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皇位第九年,博士“淳于越”先生在秦始皇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很突然地提出了一个很政治的话题。

淳于越是这么说的:“我听说从前的商周天子,都把王族子弟分封出去,让他们的封国像树枝一样扶助着中央。现在陛下广有海内,但是您的儿孙们,却没有分封出去当诸侯。一旦国家出点乱子,比如出现田常、晋六卿那样的权臣,将来谁当树枝来支着您呢?”

说这话的时候,外面大约正是冬季,粘了灰星的窗纱隐隐透露出冬天的坚固景色。唉!淳于越这个儒家讨厌鬼又把分封制这个谁也说不清的问题再次提出来了。

我们说,皇位是个脆弱的东西,很容易被异姓的人夺去,所以,把子弟、宗族分封为王,可以庇护皇权。举些例子来讲,后来汉刘邦驾崩以后,他媳妇吕雉的吕氏家族几乎取代了刘姓,控制了中枢。但是由于刘邦实行的是“郡县、分封双轨制”,他分封了一些“王”去统治齐楚等地。刘邦的孙子齐王刘襄从齐国举起大旗,向吕氏搞军事演习。刘邦的另一个孙子朱虚候则伙同大臣为内应,干掉了吕氏。终于王朝统治权回到了刘姓手里。

而一旦没有封王,恶例就频频出现了。譬如秦始皇死后,赵高专权,指鹿为马,直欲篡秦自代,但由于秦皇族孤弱,只能看着赵高任意胡为。唐朝时候,李世民把李氏封王的权限也压到了最低,终于出现武则天“篡权”的恶果。看着武大姐尽诛李姓子孙,外边竟无一人能救。曹操没有大封宗室,也导致司马懿很快篡权,也是一个道理。

总之,单一的郡县制导致了皇族的孤弱,容易被郡县大吏或者朝廷野心家所劫持。

这就是后人所说的:“三代封建而长久,秦孤立而速亡。”

所以,对于一个特别脆弱的新建王朝来讲,比如秦王朝,适当分封诸王子出去,以浓于水的血亲关系作为保障皇族势强,二世、三世不断传下去的有力措施,确实如淳于越所言,能够起到中央的枝辅的作用。

后代的王朝,譬如汉朝就借鉴了秦亡的教训,多数是改行“郡县、分封双轨制”而不是秦的“单纯郡县制”,譬如汉就是这样,从而大大提高了王朝的成活系数。

分封制还有一个好处。我们说,有个成语叫“鞭长莫及”,以当时较低的信息调查反馈流动速度、命令执行能力和落后的物质技术,中央对遥远地区的控制难免力不从心。不如派一些封王过去就近治理,通过高效的直接管理,灵通的信息,因地制宜的政令,也许可以把当地统治得像王畿地区一样太平安定,不致于闹出大事。即便出了乱子,封王坐镇当地、及早捕获信息、采取消弭手段,竟也许可以把动荡扑灭在失控之前。

只是派遣地方官过去的话,这些人在当地是外地人,力量是有限的,而且要有升迁调换。而王子作为封王过去,则俨然是当地的君主,有更大的权力和对地方的实质拥有程度,对地面就会掌控的好。

分封制的第三个好处,减少人民起义:我们说陈胜吴广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农民大起义,而在此之前的商周一千多年,很少闻说有如此炽热、广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是因为在从前的分封制下,各个诸侯国直接管理地面,民生参差不齐,有高有低,但不会处处都低。即便哪个诸侯国出了乱子,也会是局部地区政策不当导致的,不会天下各个诸侯国都乱,形成全天下范围的大起义。

而郡县制下就不同了。郡县制下,皇帝一人独裁,全国政令统一,由于没有诸侯节制,皇权就极端膨胀,所以他很容易发疯,为所欲为,一旦皇帝发了疯,比如秦始皇非要大兴工程,急于事功,那这个错误政策就通过郡县制波及全国,造成广泛的风险,农民大起义从秦王朝起也就成为了中国历史周期性的恶梦,实不足怪。而分封制下,被分封的王国有很大自主性,譬如如果把扶苏分封到某国,肯定在政策上就会跟他老爸不甚相同。所以,秦汉宋明这些郡县制的皇权帝国的国运都不外乎平均二三百年而已——因为总有周期性的大起义来摧毁它。而分封时代商周王朝的寿命却都很长久,它们即便亡国,也不是被起义所摧毁,而是来自外族攻击。

分封制的第四个好处,减少唯一政治经济中心带来的劳役奔波。

在从前的分封制时代,一个人出远门譬如服兵役,最多是跑到本诸侯国的边境上,足迹不出一个省。而现在统一成一个大帝国了,出远门的机会也就多了。比如说刘邦往中央送犯人,就要一路从苏北走到陕西去。交公粮也是如此。农民们交公粮,要在地方官的组织下,雇车运输到中央去。以当时落后的交通手段,向中央运输公粮和木材皮革等等物资,动辄一两千里,势必造成人力物力的极大浪费:运输价值一钱的物资给中央,需要耗费几十个钱的人工和路费。中央所得的甚少,而民间受其毒苦已深,所以人们受不了,干脆纷纷逃亡。

但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秦王朝偏偏特别喜欢这种“宇宙流”的大调动,用汉朝人的话说,秦喜欢“转海濒之粟,致于西河”,也就是把东海之滨的粟,转运到陕西去,这不是故意折腾老百姓吗?

分封制的第五个好处,可以起到反独裁的作用。

这很有可能是淳于越发言的最根本的用心,也是他这场发言随后引发政治上的一场暴风骤雨的原因。我们说,反抗独裁不能靠君王自己发善心或者用思想学说教化他,而只能依靠客观力量。在分封制的体系下,各诸侯国拥有相对独立的政治、军事、经济力量,可以对天子的一人独裁构成制衡,这种制衡力度远远大于郡县长官对天子的“制衡”,而诸侯国之间,也是一种制衡,诸侯国内,再次被分封下去的卿大夫贵族家族之间,也是一种制衡,形成一种“多家族联合体执政”,带有“贵族民主政治”特点。西方的封建时代,就是在这种分封机制下,产生了贵族联合体的议会,议会对王权进行巨大限制,从而最终走上了西方的民主。

所以,中国历史的皇权时代上出现那么多昏君和暴君,但分封制时代的国君则随和得多。

秦王朝之所以出现“大跃进”这样的错误,跟郡县制促成皇帝独裁、一意孤行,这种根本体制的原因,不能说没有关系。还不仅仅是一种“事功精神”的传统在作怪。

当然,分封制的坏处似乎并不比它的好处少。那些被封出去的浓于水的“血”,即皇族子弟,随着世代的传延间隔,终于会淡得比水还淡。他们翻脸不认人,势力坐大,从开国之初的枝辅作用,慢慢变成了威胁中央的割据反叛势力。这就是为什么汉朝后来出现七王之反,明有靖难之战,而春秋战国的诸侯王们更是混战不休,把老周天子根本不当正经对待。总之,一句话,分封的诸王在开国初期的枝辅积极作用随后又会变成离心的反作用。不过,在后代皇帝加强了一些专制措施之后,这种封王导致的动荡,在实践中来看,其实可以是很少的。

秦始皇和李斯,就是看到了分封制有可能会带来割据混战、天下苦于战斗、相攻击如仇雠的恶果——或者说主要是以此作为口实和理由,终于一棒子把淳于越的“部分地区分封制”的合理化建议给打下去了,秦王朝从此走向了一条郡县制的不归路。

其实,混战、割据这些东西,是分封制长久实行以后方才会发生的弊端,而对于一个刚刚建国十几年就由于急于事功闹得风雨飘摇、流民并起的秦王朝,从医得眼前疮,安定边远地区局面的角度看,搞一点分封制,注意不是全盘的分封制,而只是把一些王子封到边远齐楚地区去,从而充分利用和发挥分封制中的几项积极意义,并且减少一些独裁带来的恶果,不失是一种短期救弊的急药,大有裨益。淳于越的这一“分封王子去远方”的“部分分封制”的建议,即便在最慎重和挑剔的人来看,也是应该被采纳的!

可惜,秦始皇没有接受他的建议。他宁愿要百分之百的纯郡县制!因为郡县制是更有利于独裁的,而秦始皇又特别喜欢独裁,所以后来方术士卢生说他“贪于权势”。

淳于越踉踉跄跄走出朝堂,向远方的街巷以及更远的矮山,投去怅然寂寥的一瞥。岁月悠长,所余单薄,风雨在帝国枝头即将敲打起来,落花纷扬随逝水中的未来,也许不远了吧!

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的力量已经被感受到了,端倪就是淳于越的发言。

淳于越对当前的专制度极高的纯郡县体制并不赞同,他以古为据,说出要搞部分分封,建立多个政治、经济、军事力量中心,从而减少一元独裁的种种弊端。但是,秦始皇和李斯都是要绝对纯的郡县制,即便是自己的儿子作为诸侯王存在去分掉自己的权力,也绝对不能接受。由于淳于越把自己的政治思想借助“古”来阐说,说商周时候是这样的,于是这个“古”就成了秦始皇和李斯要着力打击以便捍卫自己的政治思路的标靶(target)了。那些带有“吉”的政治思路的书就倒霉了。

李斯,在淳于越发完言后,做了反驳性的发言,他说:“学古是没有用的,古代的时间很长,互不一样,我们学哪一段儿呢?”[1]然后李斯就把“古”时候的那种分封制所导致的诸侯纷争和人们思想多元化,进行了大力抨击。

紧接着他说:“现在地面上出现一种很不好的势头,就是一些人整天借着古代典籍上写的古代政令和古代思想非议时政。他们挖苦当局,惑乱人心。每当朝廷下达政令,他们就都拿一些古书上的教条,对政令议论纷纷,引经据典,以古非今,抨击造谤。”

那么这些人议论抨击的是什么呢?李斯没说。我觉得,不外乎就是传统社会是分封制的,人的思想、政治利益、经济手法、税收、军事体系。

李斯接着说:“这帮提意见的人呢,他们入则心非,出则巷议。我建议,把这帮人所引经据典使用的那些古书都烧了,看他们再还怎么议论。《诗经》《尚书》一定要烧,他们主要就是根据这两本书上的古代教条和思想,来非议和诽谤今天的政令的。诸子百家之语,也要烧,因为它们也会教人胡乱议论。”

当然朝廷博士官们的这类藏书李斯不要烧。为什么不烧呢?我估计因为统治集团的人还是要研究和借用这些书中的治国之术的,虽然是对它们中的多数内容抱着不以为然的态度。把在野的人的书都给烧了,不许他们借着书武装自己抨击时政,但是在朝的统治集团还是要研究和使用——但是按照自己的模式和取舍使用这些书。与其说这是灭绝文化,不如说只是灭绝持不同政见者手中的武器,使得他们没文化。所以,烧书只烧民间的。

“我们把民间的书全烧光了,”李斯说:“让民间的黔首们没有书看,变成了榆木脑,也就啥都不懂,再不能造谤议论了!”——即不能再对皇权专制总思路下的郡县制、不分封、杀豪杰、抑贵族、加强皇权、兴事功等等新政进行诽谤了。

这些要被烧的书籍,现在我们当文学书看,譬如《诗经》《尚书》,但是当时是政治书,饱含了种种与新的皇权专制时代所不能相容的政治观念、政策习惯、价值观和文化思想。从客观意义上讲,不控制这些书籍,确实是会影响皇权专制社会的建立进程。

所以,焚书,并不是秦政府要和文化作对,实是政治和社会结构变迁的需要。

如果下面提的是一点儿意见,那当然应该听,如果提的是颠覆国本的意见,那就只好去镇压,并且烧掉他们提意见所依据的东西了。[2]

李斯命令:“如果谁在烧书命令颁布三十天内不烧,相关责任人就脸上刺字,派作城旦,就是穿着红色囚衣带着枷,去当建筑工人。”

秦人烧古书,也不是完全出于霸道。秦统治者真心里也确实认为《诗经》《尚书》这些商周时代古的东西没用,古的传统文化都是糟粕,所以应该烧。今天的形式这么好,古的东西还有什么留恋和学习的价值呢?要学就学今天的新思想、新形势吧。为什么你们总要借用古的东西否定今天呢?当今的郡县制、诛杀豪强贵族这些中产阶级使得他们放弃对地方的控制而和别人一样都变成弱民,从而天下一统成为一个安定的铁板,以及大兴事功以壮大中央政府的成就和权威也给子民带来安全和好处有什么不好呢?我看“好得很”!

没有理由说秦人是不想把中国搞好,而只是掠夺和破坏中国,说他们是强盗、民贼,其实他们的目的绝对是要把中国搞好,只是他们的路子,和淳于越的路子不一样,和从前周天子的路子也不一样。

这时候,另一个问题出来了:民间的书都烧了,人们没法借书来议论诽谤皇权专制的种种新政令和新模式了,倒是好了。但是,人们没书看,都成文盲了也不行啊。李斯同志替大家想的很周到,提出所谓“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民间想读书的话,就以法律条文作为教材,以执法的官吏们为老师,这样既识了字,还使人民学了法令制度,易于知法守法。最重要的是,还学了今天的新思想、新形势、新政策,这多好啊。

可以看得出来,重点不是跟这些书过不去,重点是不想听你们这些反对派议论,因为你们的议论,会干扰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念,妨碍我们皇权专制体系的建设和落实。焚书只是手段,禁止借书提意见,禁止非议新时代的以皇权一元专制为核心的政治体系,统一大家对新体系的思想认识和认同,才是根本目的。

于是秦始皇第九年的时候,书是开始烧起来了,郡县农贸市场空地上燃烧着竹板儿。加强对皇权专制社会结构和思想意识形态的认识和认同的这一工作用这种方式开始了,这是两千多年的先秦历史上几乎从来没有过的事情,居然有人要改变大家的思想,改成另外一种,而把以前脑中的全部洗掉。是啊,时代变了,可以有多元思想并存的分封时代已经翻为美好的从前,现在是皇权专制时代了——火焰吞吃着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单烧掉是不可以的,还要建立。只不过秦王朝因为寿命太短,没来得及建立。在下一个汉王朝,董仲舒修改了先秦百家思想而建立起来了一个作为皇权专制时代代表思想的“新儒家”。经过前面的烧和后面的建,两千多年的分封历史及其意识形态这才真正被翻为了一去不复返的从前。

郡县农贸市场的空地上,燃烧着书籍的竹板,向传统知识开战的气味儿是那么的强,无疑也影响到了在沛县当警察的刘邦。刘邦看到政府在烧传统文化的书,也免不掉对传统文化有了莫名其妙的坏感。

受烧书影响,刘邦也就没学什么文化。后来,刘邦同志当了皇帝以后,他对自己没文化的历史非常懊悔,常以此警戒教育儿子辈要多读书。史料记载,刘邦常自叹道:“秦始皇不许挟书,唉!都是秦始皇耽误了我!导致我写文章很差!”——哼哼,这个习惯现在人也有,明明是自己不努力,却常把责任推给四人帮!

明明是自己不爱读书写文章,刘邦却把责任推给秦始皇。其实秦始皇焚书的时候,刘邦都四十多岁了,早就过了启蒙学习阶段了,你写文章差,能怪得着人家吗?

刘邦接着对儿子们说:“由于秦始皇耽误了我,导致我写文章很差。可是,我看你们写的东西,还不如我呐!我认为啊,你们可得努力了,不要老找人代写啊!”——看来这是一家子两代人都不爱读书写文章,不论老的和小的,这是基因有问题,怪不到秦始皇了。

最后必须补充一句,由于秦王朝在烧书烧掉了传统旧思想和文化以后,没有来得及建立起来新时代的全套的思想体系,所以它的民众就没什么可学的,等汉朝建立了“新儒家”,人们就有东西学了——当然,这还不如没有东西学。

烧书确实是有效果的,人们再提意见时没有凭据了。而且提意见、议论,李斯也说了,本身就是要杀头的。

但是不提意见不等于没意见,这时候的民众可以用一种“万马齐暗”的状态来形容。连马这么爱叫的动物都不敢发声音了,更爱叫的驴则早被杀光了,天下一片沉寂。

从此,秦王朝言路断绝,真话消失,飘扬在朝野上空的到处是政府想听到的假话,秦始皇听到的是一片歌功颂德之声,他似乎更加觉得自己一贯正确了。天下大事就是秦始皇一个人做主,丞相大臣都是顺着他的意思去说去办。总之,一人之心,天下人之心,秦始皇像一架失去控制的航天飞机,听凭自己的热的脑袋把这个被取缔了发言权的帝国臣民带着东扎西撞。

不允许提意见,如果秦王朝笃信的一家高度独裁专制下配以纯郡县的政治体系及相应的加强皇权削弱民间势力等措施是正确的,那不提意见也没关系。怕的就是,老秦的这种笃信,可能是不符合历史进程的。

紧跟着焚书,第二年又发生了坑术士的事。

当时有个骗子叫卢生,是给秦始皇弄仙药的,我们曾经提过他,但是弄不来,于是给自己找辙,跑来骗秦始皇说:“我们这几年求不死药总是求不来,因为不死药只有真人有,但是真人是很腼腆的物种,怕见生人,您必须藏起来,这样真人才敢来。”

秦始皇问:“我可以啊,我可以藏在迷宫里。但是真人什么样啊?”

卢生说:“真人入水不湿,入火不热,凌云驾气,与天地同长久。”总之是一种神仙了。

秦始皇说:“我好羡慕真人啊,以后我不叫朕了,叫真人了。”

卢生说:“那可以,但您治理天下,还不够恬淡。总之,我希望您把自己藏起来,恶鬼于是找不到您,无法缠着您,真人才敢来,不死药也才会有。”

于是,秦始皇就把自己藏在甬道连接的咸阳宫的迷宫里了。可是,坚持了一阵儿,真人神仙们还是不肯光临虔诚的秦始皇这里。过了一段时间,骗子卢生觉得再这样下去,把戏就要被揭破,于是想到了逃跑。逃跑倒并不打紧,但是卢生临逃跑前还和另一个骗子侯生互相说了很多话,都是诽谤圣上的,给秦始皇提了很多意见。

卢生说:“始皇帝为人,刚戾自用,本来是个诸侯,并占了天下,志意得以实现,就以为自古谁也不如他。专任狱吏,博士七十个都摆着不用。丞相和大臣都是按他的既定决策办,一切都他说了算。上不闻过而日骄(意为皇上听不进不同意见),下面的人害怕欺谄以求自保。负责占星的三百多人都是好人,但是害怕被治罪,不敢借着占卜的机会规劝始皇帝。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而不肯授权给百官,没天没夜地看奏章,贪于权势至此,这样的人,不适合当神仙。”

这话很快传了出去,甚至散布到了咸阳。

这就要严办了!

因为这些话是对当前的皇权专制的意识形态进行攻击,不是神药的问题,而是严重的政治问题了,和那些挟着古书“出则巷议”的人走到一路去了。于是秦始皇警觉起来,认为这是一个政治事件——实际上也确实是。

任何统治者凭着常识都会进一步意识到:侯生、卢生的诽谤朝政绝不会是个别现象,类似的诽谤者在天下一定还有。那该怎么办呢?天下那么大,不可能短时间内挨个排查,但咸阳就在脚下,如果排查出一些类似侯生、卢生那样的造谤分子,然后用重刑杀掉,就可以起到“以惩后”的作用,不敢有人再诽谤议论皇权时政了。所以杀的时候必须用极刑,而且杀得热热闹闹,用坑掉这种不常用的极端残忍的作法最合适不过了,可以起到触目惊人、以儆效尤的打广告的作用。

于是秦始皇下令说:“我前一时间刚刚收缴了天下的一些不中用的书籍[3]。然后招了很大一批文学方术士来咸阳,想让他们兴太平,方士则去炼奇药[4]。但是徐福、侯生、卢生这帮人,我对他们甚好,他们弄不来仙药不算,还来诽谤我。诸生在咸阳的,我要派人查查,看看谁还有妖言以乱黔首的。”

也就是说,卢生、侯生的诽谤使秦始皇意识到:虽然前面收缴了民间书籍,目的是钳制舆论、禁止议论与诽谤朝政,但是这个工作并不很成功,卢生、侯生不是还在这里诽谤吗?秦王朝最忌讳的就是诽谤皇帝和非议朝政了。

于是,秦始皇下令在咸阳的“文学方术士”即颂太平和炼丹药的诸生里进行排查,查出了四百六十个“为妖言以乱黔首”的“犯禁”人,即散布诽谤朝政的言论的人,坑掉了,算是给天下所有的政治异见分子打了广告。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史记》上综述此事时说的是“焚诗书、坑术士”,同一时期另一个汉朝人“伍被”也说是“杀术士”。在司马迁死后,桑弘羊跟儒家辩论的时候,辩不过儒家,气坏了,为了踩估儒家,说了句“诸生遢茸无行,多言而不用,若穿窬之盗,自古而患之(就是说儒生没有用),故秦王坑之渭中而不用”,这是第一次提到了坑儒生的意思,这时已距秦始皇有一百多年了。而东汉班固则依旧也是说“杀术士”,到了晋朝才正式开始出现“坑儒”一词。之所以后来越来越说成“坑儒”,这大约是出于借喻以说教当政者的需要——从前秦始皇就是“坑儒生”最后亡国了,你现在要是不重用我们儒生,你也一样要倒霉。这是为了抬高皇帝下面儒生的地位的。但这就会误导人们对当初该事件性质的认识。以为他是要专意跟儒家过不去。

当然,被坑者中间也包括一些儒生,说“坑术士”也是不准的,应该是坑“文学方术士”,其中的“文学士”大约是接近儒生的。但这仍然不等于要专意迫害和灭绝儒家,只是坑了一些意见不合、妖言惑众的儒生,是修理了儒家中的某些分子。

所以,“坑儒”一词,好像是秦政府全部抛弃了儒家要打击乃至灭绝儒家,确实是冤枉了它,但单说“坑术士”,而似乎是出于破除迷信和骗钱,也又说的轻了。其实,“焚诗书,坑有问题的文学方术士”,不过都是儒家等先秦思想家和流派中的某些部分和某些分子,做局部清洗。秦政府似乎是通过这个两种活动对儒家进行限定和整改的,并且在经过限定和整改后,作为统治系统的一部分,作为对法家的辅弼。

所谓“焚书坑儒”,不如说“焚书骟儒”。骟掉了那一小撮不合的书,收上来准备改编改造,并且骟掉了那一小撮议论不合的儒生们。其它的,就继续保留在朝廷里,准备被博士们研究使用,朝着老秦认为正确的方向去改造,而儒家中合格的分子,比如一些博士和排查后剩下的人,就留着在朝廷效力,具体就是陪着议论,但是不许“犯禁”。

总之,并不是要专意迫害和灭绝儒家。儒家也是主张维护君权和统治等级秩序的,秦王朝一直没有灭儒家的意思,而且在政府中枢中还颇用了儒生,保留了儒家的书,只是要对它进行整改,去掉其中“妖言惑众”的“犯禁”的成份。

“焚诗书、坑文学方术士”确实触动了一定的儒家的东西,乃至触动整个先秦背景的诸家思想流派,仍然是一种思想界的若干程度的“清理改造”。

对于秦王朝的“焚诗书坑言论犯禁的文学方术士”,这种改造整个先秦留下来的思想界的行为,后代皇帝官僚们不应该整天咒骂它。它替后代君王做了思想向皇权专制开始转变时难免要做的事情,虽然其手段或许不如董仲舒建立一个新儒家作为皇权时代主流思想灌输给人们来得高明。但在那个来不及有董仲舒的时代,而强势的先秦风骨的人又很多的情况下,也许这么做是客观上的被迫选择,并且为后来的灌输“新儒家”思想扫清了道路,准备好了空脑子。焚了书,新版儒家也才好一枝独秀地流行。后代皇帝,吃水不要忘了挖井人,吃饱了不能打厨子。

其实,后代皇帝所信奉的儒家,也不是原装的儒家。而且如果是换了他们遇到原装儒家中的一些言论,他们也是一样要把它“坑”掉和“焚”掉的,只不过他们可能聪明一点,派几个类似董仲舒、朱熹这样的人瞎去发挥其中的“微言大义”,把它发挥得不原装了,而符合自己需要的、有助于统治者万世久安的理解了。呵呵。

秦亡的主要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总结起来合计四个:

第一是急于事功。急于事功,大兴建筑,征用民力太多,直接导致民生凋敝,“欲为乱者,十室而五”,出现了亡人和强盗。这影响到了底层社会。

第二,分封制向皇权专制的过渡过于急剧。单一的郡县制,而没有适当杂以分封,在技术上有许多弊端,更主要的是违背了当时中层士大夫豪杰贵族阶级的普遍心理,造成了中层社会的动荡。分封制的长期历史惯性和反弹,酝酿成了一种巨大的反秦政治势力。一些中层的精英豪杰和贵族,都普遍与秦为难。

第三,向皇权专制社会的思想形态过渡过于急剧,手段流于粗暴,导致“焚诗书、坑意见不合者”现象出现,一定程度地激化了中层精英与皇帝的矛盾,并且导致言路断绝,讲假话现象。当然这一条其实是上一条派生出的行动,不能放大这一条作为秦亡的原因超过上一条。

第四,在皇权专制的尝试性统治中,忽视礼仪教化而专任刑罚。秦人重实干,但少理论,不善于思想工作。虽然儒家的思想和儒者,在秦统治集团里确实参与了一定作用,但实际还是弱势的。因为他们更注重用刑罚。而单用刑罚是不行的,必须常给人做做思想工作,思想工作做好了,人就舒服了!

以上秦亡的四条原因,单独一条都不足以导致秦亡,其中重点是第二条。

后来朝代的皇帝则运气了,他们通常不会遇到第二、第三条的问题,而秦的失败,又使得他们学会了知道避免第四条问题,即专任刑罚而忽视教化,所以他们通常只剩下第一条的问题,就是对民众盘剥太深导致大家起义。这种后代的社会矛盾的特点,不可避免地会影响我们对秦朝问题的认识和判断,而以为秦的灭亡也仅仅主要是因为盘剥农民太甚所致。其实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