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支持微信或下载APP继续阅读

微信扫一扫继续阅读

扫一扫下载手机App

书城首页 我的书架 书籍详情 移动阅读 下载APP
加入书架 目录

陈胜吴广同花顺 附记一 对陈胜的身份和“秦末农民起义”性质的重新正确认识

附记一 对陈胜的身份和“秦末农民起义”性质的重新正确认识

观点1:陈胜少时在佣耕的时候,可能是农民,也可能不是,但陈胜壮年从事社会活动到起义之际,身份并不是农民。

观点2:追随陈胜起义的九百人并不等同于“九百穷苦农民”。

观点3:秦末起义的主力不是农民,而是城市平民。

观点4:陈胜起义不是偶然仓猝之举,而是有考虑与设计的。

观点5:陈胜起义的性质目的和刘邦项羽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复立六国地主政权,而不是农民推翻地主政权。

观点6:“秦末农民起义”的说法不正确,应该是“秦末人民大起义”。

观点7:秦王灭亡的主要原因是皇权专制和分封制的历史动荡而不是对农民剥削压迫过甚。

一、论陈胜起义前并非农民

查看现在最新的初中历史教材,陈胜吴广起义一节是这样写的:

公元前209年,九百多个穷苦农民,被征发到渔阳戍守长城。他们走到大泽乡,遇上连日大雨冲毁了道路,不能按期到达,按照秦法,误期者要被处斩,他们的小队长陈胜吴广,设计杀死押送官,号召大家举行起义。秦末农民起义爆发了。

起义前,陈胜吴广商议怎么办:“逃走吧,逮住了得处死,起来反抗呢,最多也不过一死,一样是死,还不如起来反抗。”

这两段简单的话,却是带着错误。首先说后面一段,《史记》的原文是:“等死,死国可乎?”——意思是,同样是死,为国家死可以吗?注意,这个“国”,显然不是秦国,而是楚国。这就是说,这次运动的宗旨是复国,复国是这次运动的目的。随后又有“大楚兴”的口号,也是表达了他们的政治目的,而“复国”、“复立楚国”就是代表了豪杰地主的政治目标,而不单单是农民反抗地主政权作为这次运动的主旨和目的。

现在说前一段话“秦末农民起义爆发了”。实际上,把秦末这场运动简单等同于农民起义,是不准确的,就像上面提到的这次运动的目的是“复国”而不是农民反抗地主政权一样,这场运动的领导者和发起者也不是所谓“穷苦农民”,而准确地说,是穷苦平民。这场运动并不是农民起义运动,而是各阶层的人民大起义,其中的核心力量是城市平民和精英豪杰。

首先,我们要澄清一下被历史所长期错误理解的关于陈胜的身份。安徽宿州有陈胜起义的塑像,下面有郭沫若题词:“农民起义领袖陈胜。”各类书籍上都众口一词说陈胜是农民。

但是,陈胜起义时并不是农民。司马迁的《陈胜世家》里说:“陈胜少时,尝与人佣耕。”这在现代学者眼中就成了陈胜是农民的证据,并且进一步把秦末运动定义为农民推翻地主政权的运动。其实,这个“尝”字,恰恰说明陈胜壮年以后,在去大泽乡的时候,已经不再为人佣耕了。他起义时乃至起义前的很长一个时期,已经不是农民了,否则就不会用“尝”字。

“佣耕”,并不是专业长期耕种,而是一种打工性质,是雇佣来耕种的。“佣”、“卖佣”、“佣作”是当时的一种短期的谋生手段,当然也可以成为长期的。

其实早在战国这种佣客就出现了,他受雇于人,出钱家提供牛犁种子等等,还提供汤羹给他吃,此外还发他钱币作为工资,汉朝时候的标准是每月给一千钱。他不需要对产量直接负责,但面临着不好好干被开除的可能。韩非子的著作中就提到了一个佣客。这家伙跑去给一家人干活,还极卖力气,为的是主人给他好吃好招待,以及发工资的时候发他成色好易于被市场接受的币种。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买佣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钱易者,非爱佣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佣客致力而疾耘耕,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人主也,曰:‘如是羹且美,钱易云也。此其养功力有父子之泽矣。而心调于用者,皆挟自为心也’。故人之行事施予,以利为心,则越人易和,以害为心,则父子离且怨。”

主人、佣客,看得出来这种关系是建立在雇佣的基础上的,就是所谓“买佣”。但这买佣不是买人,是买一段时期的劳动关系。而且我认为,它甚至可以不到一年,也许只是农忙时节。从上边的例子来看,主人未必是地主,在农忙时节,一般家庭也有可能买佣。

《史记》上对佣的注释是:“佣,役也。谓役力而受雇直(值)也。也是这个意思,出卖劳力受雇得钱。”

所以,陈胜就是这样一个“佣客”。他和专业自耕农、佃户都不一样,他有可能只短期从事,他也有人身自由。

汉朝的好几个官僚学者,从前都曾经为人佣作过。比如匡衡家贫,“为人庸作以供资用”,“儿宽年少时,去受业念书,贫无资用,就时时间行庸赁,以给衣食”。“桓荣,少学长安,贫屡无资,常客庸自给”。“公沙穆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庸,为吴佑赁舂”。“卫飒,好学问,随师无粮,常庸以自给。”这些人,在求学阶段,由于贫困,都曾经佣作过。这些人可并不是农民,后来也不再佣作,而是当了官。佣作是当时人一种补贴贫寒的办法,佣耕也是一种,这都叫做佣作,这种人叫做佣客。

根据《史记》,陈胜是识文断字的,他写过“陈胜王”三个字在鱼肚子里。另外他名字有字“涉”,能有一个字,这不是一般农民能有的,而是行加冠礼的时候给起一个字,那就是要戴冠的。这都与他是农民的说法相矛盾。而且史记上还说,陈胜,字涉,阳城人也!当时是县、乡、邑三级结构,阳城是个县。在介绍刘邦的时候,说的是“沛县丰邑中阳里人”,说明他不是沛县县城的,而是下面的某乡下面的某邑的人。但是,对陈胜,直说是阳城县人。并没有指出他是下面的乡、邑的人。当然,这可能是司马迁觉得没有必要把陈胜的藉贯写全写细致,但也有可能他确实就是阳城县城的人。

现在我们做一些假设:这个有“字”也会写字的陈胜,阳城人,是一个城里人。但是由于家庭原因,陈胜不小心弄得很穷,在窘急之下,就出城去给人种地打工。当时的田野,出城以后,靠着城墙根就有,叫做“负郭之田”,田主往往是城里人。这些田主需要雇人佣耕,而且往往是在农忙季节,陈胜去那里打工一段时期,是可能的。而且,不要以为雇用雇农的一定是地主,俞椒《春在堂随笔》:“吾家人少,每农忙时,必佣一人助作。”而一些公有的田地[1]也几乎全是通过出租来耕种的。

陈胜一个戴冠族,发现自己却和一帮戴头巾族,混在一起佣作,捏着锄头把劳动,心情的郁闷可以想象,所以发出了“苟富贵、毋相忘”的自我宽慰和愁叹。

在田间劳动,干一会儿就受不了了,就“怅恨”了,就嚷嚷着等未来的富贵了,这多半是城里人来的,而不是生下来就一直从事农田劳动的人的特征。

随后,他又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能说出这样有文采的话,恐怕也不是一般的黔首。但是你也可能会说,史书都是被打磨过的,是被作者用自己的语言重新写的。但是你也要知道,司马迁是个大文学家,很会写文章,他在写人物的时候,使用的语言虽然是被他打磨的,但也一定是符合笔下人物身份的。如果司马迁认定陈胜完全是个大字不识的农民,他要写一篇关于他的故事或者小说,他会让他冒出一句很不合农民身份的话来吗?正是因为太史公心中没有把陈胜定位为一个农民,所以他才会让陈胜说出“燕雀”这样很雅言的话来,他觉得这是符合陈胜身份背景的话,就算这话是经过太史公打磨了的,但仍然是太史公觉得不失其合理身份的话。

再举个例子,《史记》载“愍王之遇杀,其子法章变名姓为莒太史家庸。太史女奇法章状貌,以为非恒人,怜而常窃衣食之,而与私通焉”,意思是齐愍王被杀死后,儿子法章一度沦为为人佣作,做了庸夫,还跟主人家女儿私通,最后他又当了王,娶了这个女的。

陈胜有没有可能也是这样,他原本是衣冠之家的子弟,有字,有冠,后代出现家族意外,沦为窘迫,然后一时出去为人佣耕。所谓“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

当然,上面说的都是揣测。

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陈胜到了壮年起义的前夕,已经不再是佣耕者了。

陈胜既然有鸿鹄之志,就不会一辈子一直在种地,直到起义的前一天。当然这仍然是推测,现在我们说些实事吧。陈胜后来称王后,那些曾经一起打工“佣耕”的人来找陈胜“吃请”,结果全吃了大斧子,掉了脑袋,因为他们“言陈王故情”,说了陈胜从前为人佣耕的糗事。这说明当时陈胜在起义前夕不再是种地的农民身份了。倘若陈胜一直是个农民,直到被征发当兵的时候还是,那么,他的农友伙伴应该也有在编入这戍边的九百人当中的,这些人就都知道他种地的事,陈胜种地是公开的事情了,不需要后来跑来一些从前一度佣耕的伙伴来“言陈王故情”然后挨杀。

换个角度,陈胜的队伍中一直没有人说他种地的糗事,直到后来那一撮少时佣耕的伙伴来了,才有人说,也可以推测出陈胜在少时一度种地之后,就不再种地了,而且起义队伍中的人都不认为他是农民,而是屯长级别的官吏。

我们还有其它一些希望引起大家注意的证据:

1、陈胜当了陈王以后,那帮一起佣耕的人跑来找他,在传达室嚷嚷:“吾欲见涉。”可见,这帮贫贱的朋友都是称陈胜的字“涉”,说明他早就有字,在佣耕的时候就是个有字的不同于一般佣客的人。

2、陈胜起义前和吴广谈论扶苏的时候,陈胜说:“今或闻扶苏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这里,陈胜对百姓称作“百姓”,显然他是把自己抬高在百姓之上来看的,可能是个低级官吏。而且“百姓”多不知道,但他知道,因为他是从“或”那里听到的,“或”这个人说,我听说扶苏无罪被杀了。陈胜又听了“或”说。但是老百姓都不知道。这说明,“或”这个人不是很一般的人,而陈胜能听他说,陈胜也不是很一般的人。他是在普通百姓之外的一个小群体里。

3、起义队伍到了陈城,“张耳、陈余上谒陈涉。涉及左右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即大喜”,这说明陈胜以前社会阅历和背景不是很一般,他久仰张耳、陈余之贤,而且能够跟城中名豪杰、官吏应酬接谈,可见他不是一个没见识的人。倘使是个农民,恐怕不及此,除非张耳、陈余的名气大得如雷。

4、陈胜在入陈城后,陈城里还有一个陈胜“故所善陈人武臣”——也就是说,他在陈城里还有一个交往已久的好朋友武臣,这个武臣不但是城里人,而且不是一般的人,后来被任命为将军,以三千兵力得赵数十城,是个颇有能量的人。他跟陈胜的关系,是“故所善”,那么陈胜有这个城里的好朋友,陈胜是不是也是城里人呢?

当然,这里说的“陈人武臣”也有可能是司马迁没有交待清,是陈城下面的某乡某邑的人,而不是陈城人。“陈人”一词不能绝对说他是陈城的县城的人,虽然很倾向于是陈城县城的人。但是,后面又说,这个武臣,素出于李良之下,而李良素贵。李良曾经侍奉秦二世而得显贵,从此可以看出武臣在起义前的社会地位。

同时,陈胜还有一个陈城里的“故人”,叫邵骚,也担任了护军职务。

最后,我们还有一条致命的证据,可以证明陈胜有百分之九十五的可能,在少时佣耕以后没再种地:

我们仔细再看一下《史记》原文:“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乃之陈,叩宫门曰:‘吾欲见涉。’宫门令欲缚之。自辩数,乃置,不肯为通。胜出,遮道而呼涉。乃召见,载与归。”,意思是陈胜当王以后,他少时一起佣耕的农友,跑来找他。被陈胜接待住下来之后,“言陈王故情”,说陈王以前种地之类的旧情况,气得陈胜杀了他们,接下来,《史记》说:“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也就是说,陈胜身边还围着另外一批故人。聪明的人读到这里,就知道,这批故人应是先于那些庸客到达,而且其身份性质与庸客们不同。

也就是说,陈胜至少有两类故人,一类是知道他曾经佣耕种地并且一起佣耕的,一类是并不知道也不曾这样说陈王的,史书说,这后一类故人走后,从此没有“亲陈王者”,意思是这些故人是陈胜亲信。他们不曾瞎说过陈胜种田的不光彩的往事,陈胜也不曾要杀他们,他们是一直作为陈胜的亲信。事实上他们就不知道种地之事,因为如果知道就保不齐也向前一类故人那样到处嚷嚷了,陈胜也不会格外重视杀前一类故人而将该事件被写进史书了。

那么,这后类“故人”之非佣耕者是怎么与陈胜认识的呢,那应该是在陈胜不再佣耕以后认识的,他们的性质和庸客不一样,不是种田族。这些非种田族“故人”的故人陈胜,也不是种田族。由此看出陈胜佣耕只是少时短期行为,后来他成为了另一种社会身份的人,直到起义。

总之,可以看出,第二类故人和前面的庸客,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群落。

那么这些“故人”的性质到底是什么呢?不是种田族,又都是什么人?有幸的是,史书上竟提到了其中的两位——也就是武臣、邵骚,他们都是“故人”之一,其中武臣是“陈人”,陈城人,不是种地的把势。武臣的身份前面我已特意分析了。

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陈胜少时佣耕以后,就不再以农业为业,他足迹抵达遥远的陈城,与城中的武臣等豪杰相交结,结交了一批非农业身份者的“故人”,他自己早已不是种田族了。

陈胜起义之后,迅速向两百多公里以西的陈城靠拢,占领陈城,因为陈城里有他早已结识的武臣等豪杰。入城几日后,他就立刻召集当地豪杰、官吏开会,被一致公举为王,而且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复兴楚国,复立楚国,而根本不是解决农民问题或农民政权问题。

可以说,陈胜在起义前夕,早已不是一个什么所谓农民。

那么,陈胜少时尝佣耕以后,不再以农业为业,又去干什么了呢?司马迁没有给出答案,事实上陈胜列传这一篇是残缺的,写到陈胜死了以后,后面的内容是被“褚先生”补写的。

我们认为,陈胜后来经过一段史料失载的自我奋斗,是做了政府中的低级官吏的!

我们知道,在起义前夕,陈胜是九百戍卒的“屯长”身份出现,这个“屯长”到底是临时任命的队伍领头者还是秦帝国的官吏,对于推测陈胜起义前的身份和社会地位极为关键。

“屯长”不是个临时的官,而是秦国早就有的常设官职。在《韩非子》中有“试于屯伯”,就是从屯长这样的职位作起。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法律里面,多次提到了屯长,说“卒”会受到“屯长”的监督,屯长是高于“仆射”的军官。对于冒领军粮的人,他上级的屯长要接受戍边一年的处分。

到底屯长这官有多大呢?《商君书·境内》:“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杨宽以为“五字下当脱‘十’字,否则不可能与百将并论”。“五”应该为“五十”。则屯长为五十名士卒的长官。总之,屯长是低级军官。屯长和百将一直连用,《商君书·境内》还说:“其战,百将屯长,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百将屯长赐爵一级。”这里说“百将屯长不得斩首”,是说屯长打仗时不需要亲自去斩首,而是按所带队伍的总体指标来考核。总之,屯长是军官,这是确切无疑的事情,不用直接杀敌。按秦的爵位,到了第四爵“不更”以上,不再依据斩首而进爵,而是依据他所带队伍的总体斩首指标完成情况,来对他授爵。据此可以推测,屯长一官的爵位应该能达到第四爵的“不更”。

《后汉书·百官志》云:“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屯长比大将军低三级。这里说的是东汉的制度。东汉官制大体沿袭西汉,西汉官制又大体承袭秦制。在没有更多史料证明情况下,我们可以大致认为秦时屯长之级别为比二百石。按照秦朝爵位,拿二百石俸禄的,属于第四爵不更。二百石已经很不低了,县长是五百石至三百石之间。

总之,屯长是个从秦国以来就常设的中下级官职。而且屯长应该不会从新招来的九百新兵,或者直接从普通贫民中直接选任,因为当时人们习惯于逃亡,是难以避免新兵的屯长带着大家一起逃亡的。

如果这只是一种推测的话,下边就给出证明。

按秦国法令,“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既然屯长是军中官吏,足见陈胜本人并不是穷人。而没有爵位的人,是不可能随便就当官吏的。《秦律杂抄》等书中说,没有爵的“士伍”,是不能为“佐”“吏”的,而且必须达到“壮以上”——也就是三十岁以上才可以当官吏。(原文:“除佐必当壮以上,毋除士伍新傅”。)所以,普通人,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被选任为官吏的。而一个贫民更是不能随便推选为吏的,韩信就是“家贫,不得推择为吏。”

屯长,应该是从县里的既有官吏中派遣担任。秦朝有“吏推从军”的制度,即按照官吏的爵位级别,推择官吏编入军队,从事相应爵位级别的军官。比如睡虎地秦简的主人“喜”就曾被“吏推从军”,汉刘邦的诏书中也说到“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总之,当时县里的官吏需要进入军队服役,自然“屯长”这样的职务应该首先归他们来填充,而不是从九百新兵里边招。而且,这次戍卒带队的“将尉”,也是从“县尉”摇身一变而来的,是“吏推从军”来的。可见,从县里文职向军队武职的转换,在当时并不奇怪。

与此同时,吴广也是有字,字“叔”,而且说他素爱下属,显然也是个官吏来的,大约也是“吏推从军”,加入了这个戍守的队伍。当时的官吏,也是要服一定时间的兵役的,在军队中任一定的军官职位。

还有,《史记》上说,“陈胜、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意思是说“陈胜吴广向来爱下属士卒,已经很长时间了”。合理的推测是,在担任九百人屯长之前,他俩就已经是有身份、有钱财、有官职的人——所以才有“素爱人”一说,并且使用“素爱人”这样一种居高临下的用语。而且,陈胜、吴广俩人下面还有“徒属”,发动起义时说的“公等遇雨……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是先给这些徒属讲的,而不是对与士卒。这些徒属属于比他俩官职还要低的但又不是普通士兵的人,陈胜称他们为“公等”——如果是对于普通士兵,恐怕不会说“公等”吧,而且对于普通士兵,也无所谓“王侯将相”。

陈胜对他们讲完,然后再让他们去发动士兵。

我们因此可以推知,陈胜应该是一个县里的现任低级官吏,有爵,而且年龄在三十岁以上,是壮年,否则史书中开篇则不必说他“少时尝”。按照“吏推从军”的干部轮换制,最后他和吴广一起被派为屯长,而且两人还配有下级——“徒属”。而且两个人除了名,都有字,吴广字叔,总之都不是一般的人。

最后,我们可以这样来理出陈胜的人生轨迹:

陈胜是城邑平民出身,有冠有字,年少时一度落魄,曾经出城去为人打工种地,但未必身份就是恒定的农民,不排除是短期佣耕补贴家计的可能,而且对于种地发了很大的牢骚。

陈胜对于权位一直有追求的渴望,所谓鸿鹄之志。作为一个有强烈抱负心的人,陈胜不可能一直沉沦于佣耕生活,不久他就结束了“少时”“尝与人佣耕”的短期过渡性职业,随后的壮年里,他自我发展得还不错。

在汉朝,“佣”或者“客”这种沦为雇佣或者或者半依附身份的人口,社会地位是不固定的,其中少数人可能因为军功、事功、纳爵(捐粟获得官爵)、纳赀、入奴婢等途径,提高社会地位,富者可买爵。陈胜,或者是到“学室”学习读书为吏,或者在城市里从事小的商贩,或者是从事小商小贩之后又读书为吏,做小吏积劳而升爵,他得到了一定的爵位,或者是去服兵役,获得爵位。最终,他在地方上有了一定的影响,甚至担任了县里的一定官吏职务,属于正科级甚至是副处级干部,相当于是军队里的一个屯长级别的军吏,手下人一贯信任和爱他,他和陈城里的武臣、邵骚相善,还有其它一批故人,还和一些张耳、陈余这样的贤人,甚是闻名和渴望认识,当然他更识文断字,知悉扶苏、项燕故事。

总之,陈胜在起义前,和刘邦等人一样,是有一定地位的低级官吏,是很有能力有见识的“豪强”者了。这里用豪强一词,主要是为了相对应农民而言的。

到了秦王朝建立第十三年,遇上了征发闾左九百人的事情。身为县里小官吏或者军吏的陈胜,就和另一个身份也比较高的人——吴广,字叔,一起被县里调整工作,按照“吏推从军”的惯例,改命作军队系统的“屯长”,协助县里的丽个更高级的干部——县尉,带领宿州地区被征发的闾左贫民九百人,上路了。

我们这里花了这么多篇幅,论证陈胜不是农民,而是城里人,在起义前已经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小官吏,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许多年前,有一种“阶级”和“阶级斗争”的治国思想。于是,陈胜就成了农民阶级的,而刘邦项羽,就成了地主贵族阶级的,同样是起义,境界和地位却有了红和灰的不同,前者是革命的,后者甚至被说成是篡夺革命果实的。

其实,陈胜和刘邦在身份背景上,起义动机上,都没有什么不同。陈胜的起义动机,公的方面是复兴大楚,私的方面是成就自己当王的“鸿鹄之志”。事实上,他的鸿鹄之志,跟刘邦的“大丈夫当如是”没有什么实质区别。

陈胜的各种口号,以及在陈城召集豪杰官吏开会,所谈内容全是复国的话题,跟解决农民问题,谋求农民利益没有任何关系。

把陈胜的起义冠以农民起义是不恰当的,事实上,陈胜所带领的“闾左九百人”也并不就是农民!

现在我们谈谈陈胜起义的领导核心,除了陈胜,还有其他如吴广、葛婴、周文、武臣、周市、韩广、张耳、陈余、秦嘉。其中周文、韩广是旧的低级军官,张耳、陈余是魏无忌的门客,葛婴是东阳城里的知名人士,其他人史料不详,只说是“陈县人、阳城人、陵人、符离人、汝阴人”,不知是城里还是城外,但我看都不像农民,即便是城外人,也是地方豪杰。譬如说:“陈胜及左右生平数闻张耳、陈余贤,未尝见,见则大喜”,就说明这些“左右”将官不是两耳聋塞的乡下人,他们对张耳、陈余这两个江湖名流早有耳闻,崇拜有加。如果都是农民,自然是不可能见到张耳、陈余,何必说“未尝见”这样的废话呢?

陈胜起义后,进入陈城,立刻召集豪杰、官吏开会,讨论未来的政治走向。显然,这些豪杰官吏也就随之进入了陈胜军队的领导核心集体,它可以很好地帮我们了解和推测陈胜队伍的核心构成者的身份!

至于刘邦、项羽,其队伍的核心领导,几乎也全是县中豪杰、豪吏。

司马迁说:“陈胜虽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遂亡秦。”我可以说,这些王侯将相,没有一个是农民。

贾谊说:“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这个豪俊,也表明了反秦力量的领导者们是豪杰身份,是有产者,而不是农民。

秦末人民运动,从各支力量的核心领导层来看,都并不是农民。

这场运动实质上也并不是农民起义,不是农民推翻政主政权,而是豪杰、官吏集团对秦的六国复国与亡秦运动。这不但体现在刘邦项羽那样,也完全体现在陈胜那里。

陈胜召集陈城的豪杰、官吏开会,就说明了一切。说明了他根本不是代表什么农民阶级,而且他本身出身也是官吏,也根本不是农民。

这场秦末运动,并不是农民推翻地主政权的农民起义,而是一场反秦和复兴六国的多阶层参与的六国豪杰官吏领导的人民运动。这不但体现在陈胜起义动员与起义后的一系列表现,也可以在武臣等人攻占赵国并复立赵国的具体过程细节中体现。篇幅关系,就不再说了。

总之,把这场运动叫做农民起义是非常不确切的,应该是人民起义,或者说六国人民反秦运动。

最后,还有一个补充证据。

《陈涉世家》载,“陈王故涓人,将军吕臣为仓头军”。“涓人”乃家臣,后人多误以吕臣是陈胜称王后宫中的“中涓”。其实,战国秦汉时代富人吏家内皆有涓人、渴者之类家臣。例如:《墨子·号令》言豪杰家内有“渴者执盾、中涓及妇人侍前者”。秦简《封诊式》说五大夫家内有一爵为公士的家吏,即涓人之类的家臣。

所以,吕臣可能是陈胜从戍之前的涓人,所以史称“故涓人”,起义后封为“将军”。如果陈胜是个佣耕者无产,何有家臣?

在陈胜起义后,有许多“故人”投奔了他,包括陈城里面的。这些“故人”、“故涓人”更说明此前陈胜是有财力身份的大家族之长。普通贫民,谈何“故人”这样奢侈的词。

又及:事实上,这种转换身份的例子,是有的。元朝末年的一个地方领袖陈友定,就是先在一个罗家当佣工,娶了罗家的女儿,岳父给他钱做买卖,随后他又加入元朝军队当兵,杀敌立功,被任命为巡检的低级官吏,后来升官到了县尉,后来纳入了元末混战。陈胜少时为人佣耕,确实不能注定起义时依旧是农民。而上述很多线索,使得我们认为他起义时已经确定不是农民。

二、闾左九百人就是农民吗

陈胜起义所带领的“闾左九百人”——就像陈胜不是农民一样——也并不就是农民。

在《史记·陈涉世家》中说:“发闾左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

我们先谈谈“闾左”这个词。

“闾”一字在先秦书籍中经常可见,而且每次出现,都是在城邑的背景下。比如《汉书》说:“长安街闾各有豪侠”。李斯自称“上蔡闾巷布衣”,是上蔡城里的闾巷中的布衣。《战国策》中另记载,齐湣王有一个跟班,一旦下班回家晚了,他妈妈就要依闾门而望。这显然是城里的建制,齐湣王不可能在农村上班——因此还产生了一个成语“门闾之望”,表示父母想念孩子。

闾有闾门,闾门有闾监,即专人值守,并且几点开门几点关门有规定,跟“市”,即商品交易区的门一样。古书中常有“门闾无闭,关市无索”这样的字,意思是这个街区特太平,闾门都不用关。闾、市并称,再次证明了闾和市一样,都是城邑里的建制。一个闾里住多少家呢?古制二十五家为一闾,当然后代早已突破这个编制。总之“闾”偏重是城邑中的小区编制,等于现在的block。而且,闾有外围的墙。“蒋仲子兮,无逾我里”——这句话出自《诗经》,意思是,蒋老二啊,你不要跳过我们闾的闾墙,到我家来泡我啊!可见,闾有闾墙,否则也就无法设闾门。

而农村,至少现代的农村,是不可能有闾门、闾巷、闾监什么的,即便有,也只能说闾是一个城乡兼有的概念,不能因“闾左”就断定这次起义九百人就全是农民。城市平民一样是要服兵役的,甚至在先秦时代他们是服兵役的主体。

总之,“闾”是一个非常城邑化的概念。“闾左”之人,完全可以是城里平民,是城中的“低保人员”。

古代学者解释说,闾右住的是富人,闾左是穷人。这里需要插一句:一个家庭有可能发迹,也有可能破衰,它是动态的,你很难保证贫穷的家庭都齐刷刷住在闾门进去之后的左边,富人都齐刷刷地住在其右边。所谓闾左、闾右,不是一种方位概念,而是贫、富的代称。闾左,就是一个闾中的穷人的代名词,是城市平民们住在该闾中的穷者,相当于城市中的“低保人员”,它并不完全等同贫苦农民。

事实上,城邑里更是征兵的对象,因为他们的户口编的更清楚,征他们是最方便的。执干戈以为社稷,原本是城市青壮年天生的责任。当时征兵未必只征农村的农民。

所以,这闾左九百人,有来自城邑,也有可能一些来自农村的农民,但不能完全等同说他们就是农民,他们的起义就是农民反抗地主剥削。

陈胜是低级官吏,这些九百人也很大程度来自城邑,他们的起义目的,很有可能是六国人民恢复六国和亡秦的政治运动和社会运动,而不是把农民反抗地主政权作为首要性质和目的。

陈胜吴广在起义前的交谈中,说“等死,死国可乎?”一样的死,为了国家而死,可以吗?——这个国家,显然不是秦国,而是楚国。这就是旨在复国,是这次运动的目的。随后又有“大楚兴”的口号,也是表达了他们的政治目的,跟解放农民、维护农民利益没有任何关系。

陈胜、吴广在计议之后,又杀了将尉,随后,召集“徒属”,在给这帮人动员的时候,陈胜说:“公等下雨失期,失期当斩,即便不斩,戍守者固十分之六七。”那就是说,失期不一定必然斩首,未必失期就是死。还有,这种斩首政策,是对所有的九百人适用,还是只是陈胜及其下属的徒属这帮管事儿一点的人适用,我们也不能明确判定。

所以,“失期”其实还够不成对这九百人“逼上梁山”的作用。所以最后陈胜又要用“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样的话来调动他们,意思是起义,将来争取封王封侯。

好在,这帮徒属本来就乐于被吴广所用,再加上斩或者戍守死亡的威胁,以及起义称王称侯,得封将相的诱惑,义利交作,所以全都答应起义。注意,这个王侯,是诸侯国的王侯,这个将相,也是诸侯国里的将相,与复国六国的政治目的是一脉相承的。

事实上,失期,确实够不成起义的百分百理由。陈胜起义,是带有追求复国,以及称王称侯,但总之是复立六国,特别是楚国,这样一个鲜明的政治目的。它是有明确政治目的的起事,而不是简单地被逼迫地活不下去,而揭竿而起。

其实,当时并没有被逼的活不下去,刚才已经说,失期未必皆斩,而且,失期的情况下,你还至少可以逃亡啊。逃亡未必都死,刘邦逃亡就没有死。所以,当时陈胜吴广及其下属徒属,还没有到绝对的死路。至于士兵,事先并没有群起要反的意思,从《史记》上找不到证据说士兵纷纷有反意。

所以,我们觉得在这帮徒属以下的九百人的大多数,是一定程度上被裹胁着起义的。徒属们答应起义了,当时又是军事编制的队伍,下面当兵的人自然也得跟着走——而且也本来确实对秦朝有意见——在军事编制下,不跟着上级军官走,下场是很危险的。而且,陈胜已经把县尉杀了,这些人更没选择了。

所以,这个整个过程,并没有见到特别深的“官逼民反”的意思,还不是帝国把所有九百人都逼上了死路,大家群情要反。陈胜当作一个豪杰或者小官吏的政治人物,在这个事件中扮演了很大的推波助澜作用,而且是有既定政治目的的推波助澜。所以我说他的起义想法由来已久,又和他少年时代就有了的“鸿鹄之志”是密切相关的,而不仅仅是这次下雨逼的。他的起义带有很强的为六国复国以及个人鸿鹄之志服务的政治与功利目的。不是简单的所谓“农民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