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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虎狼,并天下 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公元前229年——前221年)

第十一章 六国毕一(公元前229年——前221年)

韩、赵两国天塌地坼,相继灭亡的时候,有一个大侠正叼着牙签,在燕国下都(易县)的古代洗浴中心里享乐。旁边有两个美女伺候着这位大侠,美女身段娇媚,顾盼间艳色四散。这个人名字叫周润发。对不起,叫荆轲!美女是燕太子丹送给他的。泡完澡,荆轲振动长衣,又打上周润发的那种发蜡,坐上私人马车——也是太子丹送给他的,带着美女,高昂离去,一路唱着燕歌。这是一个非常奢侈阔气的大侠。

这样描述荆轲是否会有争议,先不管了。

荆轲在我们的遥想中,属于“冷酷孤傲”型的大侠:脸上带有刚毅的线条,幽寒深邃的眼眸里发出淡淡忧伤,特有的高傲冷漠与阳刚气质结合起来,加上冷酷的外表,难以亲近的倨傲气势,最令时代青年尖叫。荆轲雄伟并不奇怪,他祖先是齐国人,齐国历来多勇士,比如孟说、乌获、“齐人三杰”,以及武松、李逵什么的,都是钢铁硬汉。古书上说齐人“隆技击”,就是善于打架和格斗。[1]

荆轲目前呆在燕国,找到了齐人的感觉,因为燕国人也善打架。燕赵古来多慷慨悲歌的猛士,比如燕人“秦舞阳”。秦舞阳这人,十三岁就能杀人,是古代的马**,长得环眼蒜鼻,性勇猛,多力善刀剑,与人罕言语。他有一次跟人打牌,别人说他出老千,秦舞阳就急了,一锤把人锤死了,首脑迸裂。从此人们不敢忤视(拿顶撞的眼神看他)。[2]

燕国为什么多猛人,这跟它的土质有关系。

说起我们老家河北(燕国)这个地方,就想起“幽并游侠儿”来。燕赵大地,山寒水薄,民生粗砺,所以燕赵儿女脾气火暴,好气任侠,古来属于“多慷慨悲歌之士”,出过豫让、蔺相如这一类敢死队员。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土壤都是从隔壁山西黄土高原上冲积下来的,属于次生黄土,没有经典黄土的那种“自行肥效”功能,所以土贫——古人管它叫做“土薄”。土薄山寒,导致农业不够雄厚,人们也就躁动。于是这里的人性情卞急,轻生矜死,好气任侠,终于慷慨悲歌,以豪放激烈闻名于诸侯。具体表现为脾气大、讲义气、不要命。一言不合,拔剑相向。躁动又往往需结队合作,一个义字,一个猛字,是燕赵人的写照,比如那张飞。风气是系于水土的。

“为报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就是燕国人义结效死的写照。刘关张结义,就在这里,也毫不奇怪。连这里的文章也带江湖悲烈之气:“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多么寒峻激扬啊,这是曹植的句子,突出燕赵之人重视友情、仗剑江湖的豪迈。据说司马迁也是跟燕赵间豪俊交游,感染得他文章疏荡,颇有奇气。

不管怎么样,荆轲来到燕国以后,终于找到了感觉,他喜欢跟燕国豪迈的人来往,比如——农贸市场里边杀狗的。

狗在当时跟猪的待遇一样,喜欢被人烹了吃,“燃”这个字,就是在煮狗呢。荆轲在农贸市场里和一帮杀狗的人,围着狗肉锅痛饮美酒,旁边还有善于击筑的高渐离大兄。高渐离一边喝酒一边击筑,荆轲和着节拍而歌。当喝到痛醉淋漓,荆轲就继之以大哭,哭起来旁若无人。农贸市场里的人都说:“这真是一帮精神病啊!”

荆轲的特立独行催人回想起我们在大学里当文学青年时候的样子,我们也在清华大草坪上痛饮,然后我们中间的“高渐离”也抱着吉他疾弹高唱,然后有人大哭。路过这里上自习的人说:“这帮人精神不正常!”

其实荆轲也属于文学青年,他喜欢看书,史书上说他“深沉好书”——在农贸市场哭完了还要再看书,真是有病啊。但不知道他是否也写诗(其实是写了)。总之他的性情非常迷杂不好理解,而且不稳定,有间发性神经不正常的嫌疑。关于这一点,后边也有例证。

事实上,荆轲在农贸市场里的豪侠之风可能是硬作出来的,就跟我们在大草坪上哭和唱都带有造作成分一样。事实上,荆轲不善于跟人打架。有一次,他跟一个叫盖聂的人较量剑术(不是拎着剑互相比拼招呼,是坐而论剑),盖聂嫌他的论点不足称道,于是一怒而拿牛眼瞪他。荆轲随后出去了,有人劝说聂盖再把荆轲叫回来,聂盖说:“我刚才瞪了他一眼,你们试着去看看,这种情况下,他应当走了,不敢逗留了。”派了一个人去荆轲的房东那里找,荆轲果然已经卷起铺盖卷驾着车,离开这个城了。人回来一报告,聂盖说:“我知道他一定走了,我刚才的瞪眼摄住了他。”

呵呵,要么就是聂盖的内功太高强了,要么就是荆轲比较脆弱。

还有一次,荆轲跟一个邯郸人下棋,在棋盘上争路,争起来了。邯郸人一拍棋盘,怒而叱荆轲。荆轲大侠这回更好,居然嘿然而钻出人群,逃去再也不敢现身回来跟人下棋,一点大侠的面子都没有了。看来,荆轲的剑术不足以应战,不足以呼啸叱咤,甚至不足以自卫于别人的斥骂,而且他在剑术理论上也不足以折人。

这两件糗事实在有损荆轲伟大形象。似乎荆轲只是在农贸市场里聚众喝酒的时候——没啥生命危险——才敢放开来折磨自己的胃和嗓门,真正遇上“大玩主”就全稀松了。当然我们这么说也太极端了,至少荆轲是有侠的情结的,呼吸扬袂之间追求着一种侠的风致。

总之,通过支离破碎的史书记载,荆轲可能不是以可见的“武”见长,而是以意气上的“侠”自居。是一种精神侠,而不是能砍能杀的乔峰那种物质侠。所以他后来的行刺,终于失手了。

不说荆轲了,我们再说说荆轲的赞助商——大名鼎鼎的燕太子丹吧。

燕太子丹早年曾经留学赵国。所谓留学,是我惯用的隐讳词,其实就是去当人质。他在那里认识了同为人质的秦国人质子异。子异怀里抱着个小孩,就是小秦王政。太子丹是大人,却喜欢跟小孩玩,他带着小秦王政一起逛,很快活,史书上说“大相悦”,建立了忘年交的友情。每当秦王政小时候,吵闹任性的时候,太子丹总会唱歌哄他。夏天的午后,太子丹用儿歌安慰我们伟大的始皇帝,那首歌,好像这样唱嘀:“天黑黑,欲落雨,天黑黑,黑黑。”

离开小时候,后来秦王政有了自己的生活——去秦国当大王了。而燕太子丹也追到了秦国——继续当人质。他成了人质专业户。可是秦王政却冷傲地对待他,于是他对秦王政切齿痛恨,誓报此仇。他感觉自己被误解被骗,他问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太子丹走在每天必须面对的分岔路,怀念过去单纯美好的小幸福,天空很大却看不清楚——好孤独。

好啦!总之我们知道,流落异乡的人,对异乡的恨往往是多于爱的。太子丹在秦国留学期间,饱受凄凉,回国以后,发誓要报复秦王政,就是个例子。现在游浪于北京的外省青年,对于北京人的怨言,也是可以试想的吧。

但是燕国地偏人稀,国力弱小,报复的事不能得逞。于是就想到了搞恐怖行动。

我们必须修正一个数据,就是关于太子丹的年龄。往往以为太子丹是个轻躁的年轻人,其实不然,他是个急躁的老头。

当年,他去赵国邯郸当人质的时候,至少应有十八岁(否则不至于跑去当人质),而那时秦王政不足八岁。如今秦王政变成了32岁的壮夫了,而太子丹也应该五十来岁,是个老太子了。

五十来岁的太子丹,在燕国盖了个赖昌星式的“红楼”,每有宾客经过,就派美女招待、侍宿。当时诸侯争雄,各国都网罗人才,可人才似乎都是生活放荡不羁的人,喜爱妇人与醇酒,而出门宦游又不能携带老婆,于是《汉书》记载,太子丹挑了一批美女安置在“红楼”宾馆中,以此招徕人才。

这个风气后来绵延了整个燕国,老百姓也争相模仿。但是老百姓请不起三陪女啊,就只好动用自己不花钱的媳妇,有“宾客相过,以妇侍宿”。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风尚后来渐渐不流行了,但一直到汉朝都未断绝。

太子丹虽然用“红楼”网罗了一些人才,但似乎还不够精品。于是太子丹的老师鞠武给他推荐了一个叫田光的人,是一个江湖大腕,声名如雷,燕国人都知道他,就跟现在一说电影界,大家都知道张艺谋似的。

这一天,太子丹把田光请来。太子丹这人很懂江湖规矩,他跑出院门外迎接田光,然后屁股慢慢退着给田光引路,落座之前又跪着给田光掸拭座垫,仿佛小弟恭迎帮主一样。

田光坐定之后,说:“在下已经老了,那些江湖上对在下的传说,都是年轻时候干的事了。我听说骐骥盛壮之时,一日奔驰千里。到了衰老,毛驴子都会超过它。我现在干不了了,帮不了您了。我还是给您推荐荆轲吧,他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可以做大事。”

“荆轲比我手下的勇士秦舞阳如何?”

“您的那几名勇士,窃以为无可用者。其中夏扶,是血勇之人,心情一激动,面孔便涨得通红,完不成什么大事;宋意是脉勇之人,怒而面青,暴露目标;秦舞阳顶多算是骨勇,遇有意外,脸色发白,也不顶用。只有我说的荆轲才算得上神勇,喜怒不形于色,足以当此重任,可以不负足下所望。”田光说。

既然田光说荆轲行,太子丹就批准了:“那好,您帮我去请荆轲来吧。但行刺事关重大,您可千万别四处泄露啊。”

田光含笑而答:“诺!——no problem。”

田光确实很老了,佝偻着腰去找到荆轲:“咱哥俩的交情很深,燕国人莫不知道(言下之意,您一定得帮这个忙啊!)。是这样一件事:燕国的太子丹要干一件大事,就是刺秦,找到在下。在下当年名震江湖,有一身过人的武艺,但是现在已经精力不济,‘力比多’已经不多了,腰脚都不堪驱使啦,所以我把足下推荐给了太子,请足下择日速见太子。”

荆轲不好面拒,只是勉强答道:“谨奉教。”这是一句含糊其辞的话。不知是说答应见太子丹,还是答应干大事。

田光于是说道:“另外,我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就是我不想活了。太子临别曾嘱咐我:行刺事关重大,千万不可四处泄露。我作为一个长者(江湖高辈分的人),却被人怀疑,实在是没有活下去的颜面了。我干脆死了罢,以明自己不会泄露他人的机密。”

说完,田光拔出腰间宝剑,使用尽人生最后一点“力比多”,奋然刎颈而死,流血三尺,扑倒在地。

日本有谚:“花是樱花,人是武士。”花以樱花为最,人以武士为上。人的生死有如樱花,瞬间散落,干净利落,这就是销殒的美,大约就是田光之谓吧。

田光老先生的死,实在突兀,殊不合常理。听他的意思,好像是恨太子不能信用他,于是奋然而死。那他简直是脾气太大了。这样大脾气的人,能活到这样老寿,也实在是个奇迹了。应该早被别的什么事呕气死了。其实,这只是他自杀的借口,而不是他自杀的目的。

事实上,史书上有解释,田光自杀,是为了激荆轲。我来求你办事,然后我都豁出命去不要,死给你看了,这事你能还推搪吗?这是硬让荆轲欠下一笔感情债。没有毁约的退路了。

当年,谭嗣同求袁世凯帮忙调兵支持改革派。如果老谭也能抹脖子,以死来要挟袁世凯,也许老袁不会太轻易反复。至少在反复的时候会受到情义上的压力,好好掂量一下。不能对不起死人啊。荆轲在最一开始见到太子丹时,不甚情愿去刺秦,在后来漫长的刺秦准备过程中,又出现过一两次犹豫拖延,但大约都是最终被田光的死,所激迫,终于善始善终、坚持下去了。

田光为了太子丹的“大事”,不惜以身死而促成之,可谓太子丹和鞠武的知交和真朋友啊!一人一生得此一友,夫复何憾。

田光真正做到了为朋友两肋插刀啊。这可真是把刀插进去,不是一种形容词啊!大约唯其义烈如此,田光才在江湖上浪出偌大实名吧。

另外,田光以身死相激荆轲,以免荆轲打退堂鼓,可见在田光看来——田光和荆轲是至交,应该是很了解荆轲的,荆轲对刺秦一事,也许没有太强的自觉主动性,故需如此。

事实上,当荆轲见到太子丹,太子丹向他提出行刺请求时,荆轲“久之”没有说话,随后,开口说话了,却是明确的拒绝:“您说的是国家大事,我这人驽下,像劣质毛驴一样差,不足任用。”

于是,太子丹急了,给他“前顿首”(下了席子走到荆轲前面去频频以头碰地)、“固请毋让”,再加上田光血迹未干,死人的嘱托尚在耳边,荆轲如何能推托好友的以死相托(或者说准确一点“以死相逼”呢?),于是方才许诺了。费了这么大的劲,看来他“革命”的自觉主动性确实不强。

接下来,太子丹为了砸实荆轲,于是又做了一系列拉拢套磁的工作,以“顺适荆轲的心意”,具体包括:

一,尊荆轲为头等宾客;

二,“舍上舍”——住vip高级标准间;

三,太子“日造门下”(每天拜访以示敬意);

四,“供太牢具”(吃祭祀祖宗的最高等食品,使用大型国宾礼器);

五,“异物间进”(不时送来奇珍异宝);

六,“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以顺适其意”(太子丹从“红楼”里调来美女和豪华车,任其享用)。[3]

于是,荆轲身边衣香鬓影,车骑罗列,盛况空前。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顺适其意”,让荆轲满意,这就是荆轲被工具化的详细过程。由此看来,荆轲刺秦不够自觉,中间是有一个田光的以友情和死相激迫,以及太子丹的磕头固请,和接下来的一个漫长的感情和物质“收买”的过程。倘若是自觉的“革命”志士,当不需这些劳什子。

于是,荆轲的行动,终于属于士为知己者死,为知遇他的友人和燕王室效命。

我们说说荆轲的身世。荆轲是卫国人。卫国原本是春秋时代的大国,后来日渐销侵,多数土地被邻居赵魏夺去了,到了最后,卫国只剩濮阳一个城了,沦落为魏的附庸。可是魏国人还是没有放过它,灭了卫国,把卫怀君囚杀了。之所以灭卫、杀卫怀君,是因为卫国人亲秦,和秦国眉来眼去,想跟秦国连横。所以,卫国人对魏国的仇视应当由来已久,而对秦国人则一度想连横。

不久,吕不韦从倡导分封制的原则出发,给卫国复了国,把河南沁阳拨给卫君角拥有。这大约就是《吕氏春秋》中倡导的存亡续绝吧。一直到了秦二世,卫君才被废为庶人,卫国方才亡国。而在荆轲那个时代,一般卫国人,总会觉得是秦人是在庇护着他们,没有秦人救护和牵制,魏国就要灭他们了。如果自己去刺秦,只能便宜了魏国人。所以,作为卫国人,荆轲对于秦人,应当没有切齿仇恨。卫国最痛恨的敌人,是百多年一直奴役他们的魏国人。荆轲作为卫国人,刺秦的原始动机应该不强。

那么,荆轲——这个卫国人,又与燕国人有何干?他在燕国完全是个外来打工三无人员,当不至于自发地为拯救燕国而玩命。他最终带着一柄匕首进入强秦的行为,多半是被田光所激,又被燕太子丹的磕头固请的“真诚”,以及车骑、美女所感化。

太子丹的殷勤,就是一种“殊荣”。荆轲被震动的,就是这种“殊荣”。

据《史记》的注者说,荆轲的祖上是齐国人,是齐国的大贵族庆封的后代。庆封当年因为斗不过新兴家族齐国田氏等,逃亡吴国,后来被楚灵王所杀。庆封的子孙流落卫国,就有了庆轲,“庆”、“荆”音似,就是荆轲。所以荆轲的祖上是庆封。

荆轲作为没落的旧日贵族后代,心情是愁闷的,向往上流社会圈是必然的,这就是他在农贸市场喝酒大哭的原因吧。能够挤进贵族圈子,并且被太子磕头固请,诚惶诚恐地侍奉,使他毕竟爬上了马斯洛曲线的高端,有了仿佛祖上贵族的荣耀,所以最终愿意受燕太子丹所使进入秦国行刺。

总之,我们几乎可以相信,倘不是遇上田光以死相激托在先,以及后面太子丹像狗皮膏药一样猛缠着他,荆轲这个在燕国游浪的卫国人(而卫国又是一贯与秦国无甚仇史乃至有受恩泽的),当大约永远也不会想到去舍命刺秦吧。太子丹刚向荆轲提出刺秦请求时,荆轲也确实没有立刻攘臂而起,叫嚣着去献身“革命”。而是太子丹磕头固请,才确定下来。

燕太子丹跟荆轲,就刺杀的细节,进行了认真而荒谬的讨论。

太子丹说:“足下伪装成使者,劫持秦王政以后,逼着他在朝堂上签订条约,返还秦国侵夺六国诸侯的所有土地,就像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一样,这是刺杀的上上目标。”

我们说,太子丹真是痴人说梦。凭一个人拎着一柄小匕首进入不测之强秦,就想带着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出来,这个想法实在太折磨我们的想象力了。

当年曹沫劫持齐桓公属于特殊历史情况,当时曹沫在会盟上用剑逼着齐桓公,齐桓公迫于性命之忧,答应退还齐国侵占鲁国愤“汶阳之田”了。但是会盟结束,齐桓公回国以后,当即就想赖掉汶阳之田不还,因为按习俗,被胁迫的盟誓是可以不算数的。当时的管仲持反对意见,认为齐国国力尚弱,想称霸的话,必须先得诸侯人心,所以还是把汶阳之田还了吧,以向诸侯展示自己的诚信和德行,成为求霸之资。

但是世易时移,现今的秦国大不同了。秦国对六国是压倒性优势,无所忌惮,无所求于诸侯的支持,无所惧于诸侯的舆论,必不还地。

当然,荆轲可以揪着秦王政的耳朵,一直把他揪到燕国去,扣留下来。然后命令秦国还地,否则就不放秦王政。这个想法也够荒谬之极,一是当时没有直升飞机,恐怖分子和人质没法坐飞机离开秦国。二是,即便劫持秦王政入燕,列国也是得不到土地的。当年楚怀王被劫持到了咸阳,宁可死在那里,也不肯割让楚国的巫郡黔中之地。秦国人即便牺牲了秦王政,也不会退还祖宗六代辛苦扩张积累下来的土地的。

三是,即便秦国还了地,以目前六国兵力枯竭的局面,也是守不住那些土地的,转瞬之间又会被秦人夺了去。

看来,劫持秦王政从技术上到效果上,都不现实。于是燕太子丹也没太指望这个,而是提出了低级目标:当场刺死秦王政。

燕太子丹随后行动,花一百斤黄金,去外国买了一把徐夫人的匕首(徐夫人是当时的知名品牌,类似王麻子),匕首上面淬了毒药,以活人试验,无不见血立死。拎这样的毒匕首进入秦国,杀秦王政的意图就非常明显了,而不再是以劫持作为主要目标。

也许这么做,还能让太子丹爽一把,报掉从前受辱于秦王的一己私怨。

但是,代价是什么呢?

代价就是燕国陪着灭亡。燕太子丹刺杀秦王政,不论杀成了也好,没杀成也好,秦国都会大举报复燕国,乃至灭掉燕国。

众所周知,燕国偏在北方,距离秦国遥远,是六国之中唯一不曾受过秦祸的国家。秦国一直奉行的是远交近攻之策,所以对燕国一向积极拉拢。秦燕之间还结为姻家,前段时间太子丹入秦为质也是出于两国结盟目的。所以,在秦国兼并六国的日程表上,燕国肯定是排在灭亡表最后面的。如果燕太子丹行刺,不论成败,秦国都会立刻大举报复燕国,把燕国拎到日程表的最前面去。

虽说燕国迟早要亡,但太子丹为了报一己之私怨,让燕国提前好几年而亡,这无论如何是一种罪恶,是对国家的不忠。事实上,太子丹的老师鞠武就反对他去行刺。

鞠武老师进谏说:“秦国人多战士猛,兵器甲胄用不完,这你是知道的。倘若它想加兵,那我们燕国在长城以南、易水以北的腹心地带,就全完蛋了。你怎么能因为被他秦王凌辱的怨恨,就去剥秦国的逆鳞呢!”意思是,你不要为了自己的私仇,去惹秦国,招致秦兵夺了我们长城以南、易水以北的土地。

难道不刺杀秦王政也不惹秦王政,就这么等死吗?当然不是,鞠老师接着说了:“为今之计,应该维护跟秦人的结盟关系,但私底下迅速去结好三晋与齐楚,甚至北联匈奴,以自固燕国。然后,再图谋对秦的办法。”鞠老师说的是正路!鞠老师还跺着脚说:“而你这种作法,是撩拨秦人的愤怒啊,是拿易燃品鸿毛往火红的炉炭上放啊。”

但是太子丹不愿意听。太子丹觉得鞠老师这个路子实行起来旷日持久,都不如刺秦爽快。太子丹还说自己岁数大了,等不及了,身体也不好——心脏有毛病(“心惛然”,其实是脑子有毛病),只有刺秦这条快路可走了。

鞠武老师无奈,只好推荐了田光当杀手。田光又推荐了荆轲。

太子丹之所以不计后果地非要刺秦,这跟燕赵文化有关系。燕赵之地,水冽土薄、风高气寒,所以士民卞急,义猛兼彰,行事常为个人义气所激,而不避后果——张飞就是这样,为了老二关羽死了,就豁出命去要报仇,不惜毁坏一切作为代价,哪怕让全军穿白戴孝,整个人都疯了,终于把自己搞死了。所谓激于义气,为了报仇而刎喉不顾、据鼎不避,甚至连上一国人命作代价,在燕赵人看来,似乎也是值得的。

燕太子丹就是为了报私仇而玩儿命,不计一切后果!

这大约就是猛人的特点吧,而燕赵偏多这样的猛人文化。看来,文化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习惯,习惯决定行动,行动决定命运!不虚言也!

不管怎么样,当太子丹一行人把荆轲送出燕境的时候,燕国的命运已经被doomed了。

樊於期这个人在史书上出现,似乎只是为了送上一个人头的。

荆轲临行前,跑到樊於期的宾馆,秘密地说:“将军您是秦国人,因得罪了秦王政,逃亡到燕国来。秦王政屠宰了您的父母宗族,可以说是够狠毒。而且还出了一千斤黄金的赏格,购求你的人头,将军难道不想报仇吗?”

樊於期仰天太息,眼泪就像泉水一样冲了出来:“我每一念到此事,恨得我连骨髓都发痛。只是没招儿呢!”

荆轲说:“我倒有个主意,只是我不好启齿。”

“你不要有什么顾虑,只要我能够报仇,就是要我的脑袋,我也乐意。你还有什么话说不出口呢?”

“咦,我说不出口的话,就是你刚才说的话呀!”

荆轲把自己行刺秦王政的计划对樊於期讲了:“只要我用您的人头获得秦王的信用,我左手抓住他的衣袖,右手刺向他的前胸,将军的大仇可报,燕国的积耻也可雪了。”

樊於期听罢,咬牙切齿地说:“我天天盼的就是这样一件好事。我这颗头颅有什么舍不得的,你拿去吧!”说罢,拔出宝剑,猛砍自己的脖子。他希望先砍得彻底一点,待会儿荆轲弄断他颈椎的时候就容易些。樊於期是个带兵的将军,知道人的颈椎是很坚固的。

樊於期就这样自杀了。

他的人头像一颗炸弹,在地上瞪着荆轲。荆轲把这个炸弹装进匣子里,准备带上飞机。

古人论情谊:有白头如新,有倾盖如故的,以形容俩人有缘分还是没有缘分。没缘分的,就是认识了一辈子,互相都白了头了,一样还是不信任。有缘分的人,见面车子倾盖而聊就成为知己故旧。荆轲三言两语,樊将军居然就割撒头颅,毫不犹豫地交给荆轲,信任荆轲,可谓“倾盖如故”。这就是战国人的质朴。换了今人,恐怕你让他掏出一块钱,他都是死活小心怕上当,不肯痛快掏的。更遑说人头。[4]

得到人头之后,荆轲却并没有立刻出发,而是等待一个真正的刺客,此人武功高强,可以担任刺杀主力。但是这个人腿比较短,过了很久还没有赶到燕国来。

燕太子丹等得不耐烦了,说:“韩、赵两国已经相继破灭,日已尽矣,为之奈何。如果荆卿有反悔之意,那我就派秦舞阳一人去算了。”

荆轲这时候爆发出了一种间发性神经不正常,他大怒,对太子丹叱道:“你催我做什么!大丈夫行事,有始有终。往而不返者,竖子也!”意思是,我要是去了秦国回不来,那是笨大侠,是王八蛋。“能去能返,不辱使命,才是大侠。我在这里拖延是为了等我的‘客’,我俩一起去。现在太子以为我在故意拖延,那我就请辞行矣!”说完就要走。

看来,荆轲也是有自己的“客”,也就是门生、门客的意思,比他低一级、依附他的人。而且此人武功高强。我们可以理解成,太子丹把任务承包给了荆轲,荆轲又分包给了他的武功高强的“客”。

如此说来,荆轲更愿意把自己定位在一个项目经理的角色,而让自己武功高强的“客”作为临场的刺杀主力,负责执刃主攻。大约他也是自觉剑术不精吧。

我们相信,如果未来有这个得力的“刺杀助理”在场,俩人在大殿上合力,杀掉一个秦王政可谓万无一失,当时殿上又没有别的人,他俩二对一,还带着致命武器,很有胜算。所以荆轲等待自己的“客”,是有现实意义的。但是,这个人迟迟不到,太子丹又催促,荆轲竟然一时恼怒起来,情绪失控,说话很不客气,劈头盖脸地叱责太子,然后就愤然宣布不等了,立刻要走。

“刺杀助理”的缺席,是整个刺杀活动成败的转折点。从荆轲角度来讲,本着提高刺杀成功系数的原则,应该坚持继续等待自己的“客”。但荆轲在争吵后,愤然出行,没有这么做。这一场看似偶然其实必然的争执,断送了这次刺杀活动的成功。

太子来催,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太子不明就里。你可以好好说啊,说服太子让你继续等啊,何必大闹呢?但是荆轲却一下子爆炸了,愤然仓促而出行。这里边体现了荆轲与太子丹之间潜存已久的一股暗流和裂痕。

荆轲、太子丹这两人的结合,是一场错误的结合。太子丹选的,应该是秦舞阳这种老百姓出身的人,不思考形而上的问题,有赏金就基本够了。而荆轲是一个士人,所谓士人,是祖上带有一定的高贵血统,身上含有一点小资情调,生活破落在民间底层,但心志高昂仍然在洁白云霄的人。他在农贸市场里大哭就说明他心气很高。这样的人,最终是不适合去附于刺客者流,供一小撮王族势力所驱使卖命的。

荆轲之所以答应去做刺客,是命运一系列的偶然促成。首先是田光觉得他素质可以,适合做杀手,于是以自己的死逼他出马,他迫于江湖义气和朋友情谊只得接受了。接着太子丹又做了大量收买豢养工作。如果荆轲最终有所后悔的话,那恐怕就是后悔接受了田光的以死相托,以及太子丹对他的利诱。随着时间的拉长,这种不快的心情越发深重。

而更要命的是,太子丹对荆轲的催促,表现了对荆轲的不信任。这就使荆轲恍然大明白:哦,原来他对我磕头和送美女,实际上他对我却连基本的信任其实都没有啊!

“士为知己者死”,前提是这人是知己者。荆轲的最倒霉之处就是,事到了最后关头才发现,驱使他的人,他将为之而死的人,却不是他的“知己者”。太子丹对自己连信任之情都没有,怀疑自己不想去秦国,这哪是我的“知遇”与“知己者”。那么自己作为士人把唯一拥有的财产——高贵的生命,献给一个一直在欺骗自己,自称对自己有百分百“知遇”,而实际上并不信任我的人手里!那就真如吃虫在肚,五味难言了。

烈士的头颅和热血,浇向一块龌龊的脏土,这就是荆轲的悲剧。也是荆轲的际遇不如其他几位知名刺客的地方,也是他失败而其它刺客得能成功的重要原因。

所以,当发现太子并不信任自己时,荆轲把一股怒气气势磅礴地向对方撒去。骂完以后,他也不再继续等自己的“客”了,而是立刻动身,在人手配置不适宜的情况下好歹去行刺,成败不问。这是一种消极的态度,造成了荆轲既冒死履行自己承诺,而燕太子丹的大事也未必足以成的结局(但我有死而已,也是对得起你,对得起田光的了),体现出了荆轲对太子丹对他的不信任、对他士人人格非污辱的一种消极反抗!

荆轲临别那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绝唱里边,包含着对太子丹的消极反抗和不满情绪。这话里没有对胜利的承诺,没有说请组织上放心吧,等着听我的胜利喜讯吧,而只是说我这个壮士只能一去不还了,白向秋风寒水里送命罢了,带有无限自怜、自怨和怨恨的意思。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这句话,笼罩其间全是不祥的阴影和对命运的感叹。荆轲与太子丹两人间的张力跃然纸上,裂痕非常表面化,这样的刺杀活动,临事数击不中,有辱使命,也不奇怪了。

易县这个地方,在北京以南一百多公里,是当年燕国的下都(陪都)。两千两百年前,荆轲就是站在易县的易水河畔,离开燕国,提一把匕首,赴强秦行刺。

荆轲身后,站着环眼蒜鼻的古代“马**”——秦舞阳先生,手里端着一个木匣子,充当了刺杀助理。身旁流动的,正是秋天的易水河。匣子里边装的,是樊於期可怜兮兮的人头。

给这“刺杀二人组”饯行的,是太子丹及其“红楼”宾客,都穿着白衣白冠,这是给死人送葬的打扮,是给荆轲催死呢。进一步激他,不要逃跑或者活着回来啊。

荆轲的农贸市场好友高渐离,也来了。他从后背取下自己的小提琴——也就是“筑”,我在博物馆看过,样子和小提琴一样,就是肚子瘦得多——置于白石之上,取了一个弯曲的尺子,敲击“小提琴”上的弦。筑声响起来了,荆轲和而歌之,先歌的是一个变徵之声,曲调悲凉,宾客闻之,无不悚然垂泪涕泣。

荆轲是怎么“和而歌之”的呢?——古人唱歌跟现在不一样,特点是几乎听不出什么词儿,它要求“声中无字”,吐字完全融合在乐曲中,听不出具体的字,只有清浊高下。还要“字中有声”,就是每个字要拖长了声变幻着调子唱。总之,你根本听不懂他在唱什么(按这种标准来看的话,周杰伦唱的歌,最属于古代的歌)。

接着,荆轲开始唱副歌——所谓副歌,就是前面唱完一大堆莫名其妙的东西之后,最后反反复复的几句很容易流行传唱的段落。比如“……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之类的。

荆轲这回唱的副歌,终于被大家听清楚了,而且跟我是一只小小鸟一样,非常高昂,是所谓羽声慷慨:“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就是这两句,来回重复,慷慨传世,中国人无不知者!

当此之时,易水河畔,白衣胜雪,烈士高歌,秋风横贯,众人无不瞋目裂眦,怒发上冲冠。所谓“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

荆轲引吭高歌已毕,痛饮一杯,傲然转身,挟秦舞阳登车而去,万里长空秋林,荆轲终已不顾。身后,高渐离依旧伫立,凭易水之河,一语不发,面色冷然。

后人咏荆轲事:“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登车何时顾,飞盖入秦庭。”(陶渊明)岂不壮哉。

如今,河北易县有荆轲山,山上一座十三层小塔,碑刻大字“古义士荆轲里”。

日升月落,荆轲一行向西奔驰。两边是铁黑色的丛林,天以浅灰的色泽远离着行路的人,使人拿它没办法,啃不到它,啃不到命运这只飞跑的野兔。

荆轲看了一下身旁的“马**”,这个人瞪着环眼、支棱着蒜鼻,只是呼哧呼哧地傻傻喘气。像他这样的人,是不需要思考人生就能活下去的。荆轲对着秦舞阳闷想。

一阵马鼻子突噜声打破了荆轲的悒郁幽思。马跟没事人一样。许多时候,马比人快活,操心的事少。荆轲告诫自己,必须要少想,要让自己的心境安息,像草色一样平展如垠。

荆轲、秦舞阳,这个刺客二人组,最后看见的一次日出是在公元前227年某个秋日。金色迷离的阳光从巍峨的咸阳殿角徘徊升起,文武百官和列国使节盛集两列,荆轲的肾上腺激素开始分泌,秦舞阳的“力比多”也开始比较多起来。

两人在宣呼声中登上大殿的台阶,偷眼向殿上看去,殿上正是terminator秦王政。他脑袋上带着冕,像个博士帽,只不过顶板是前后伸着的,坐在漆器涂彩的几案之后,胸前抱着剑。

为什么说是抱着剑呢?当时人喜欢席地而坐,一旦剑柄在腰带上悬挂的点高了(挂点在剑柄上端),则剑在人下身拖着,坐下就不舒服了,而且压在屁股后面,看不见了,显不出威严了。所以当时剑的挂点比较低,接近剑中段,使得上半截剑身耸起很高,剑把儿一直耸到了左胸前,所谓长剑拄颐(都快支到脸上了),这样很能体现贵族的气派。平时,坐姿,用左臂夹住剑身,左手反握剑柄,形如抱物,故谓抱剑。这种很气派的方式最大的特点是不实用:拔剑很不容易!因为剑柄位置高,拔快了割破自己的脸是小事,一不小心切断了颈侧大动脉就冤了。

所以拔剑前必须先按剑,就是左手把剑把儿按下去,这样右手再拔剑就不至于割着自己了。“按剑”于是就等于一个不礼貌的动作,表示要打架了,犹如现在打架前先掏出怀里手机叫人一样。

但是“按剑”不等于“负剑”。秦王政的佩剑很长,古书上说叫“神武扶揄长剑”。所以秦王政后来仓促之间按剑仍然不能拔出,在群臣的提醒下改把剑体转拧到屁股后面去,进一步开阔右臂在体前可伸展的空间,才把剑拔出来了(这是一种很不小资、很没格调的方式,因为把剑推到屁股后面去了——叫“负剑”)。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雄辩的道理,在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千万不能小资。

然而,残酷的对敌斗争中,又出意外了,“刺客二人组”中的秦舞阳先生,突然掉链子了。他看见秦王政长剑拄颐,高坐在远处的几案之后,自有一番威严和严厉。殿下武士及庭中的近卫军步骑列阵,执戟者甚众,又都是彪形大汉。秦舞阳吓得脸色苍白、牙关紧咬、嘴唇发紫、双膝发抖、小便失禁!(对不起,最后一条当不至于。)

秦国群臣看了,十分诧异,便有人喊道:“后面这一位就是副使吗?”荆轲回头一看,对秦舞阳微微一笑,示意其镇定,然后跨步对秦王政说:“下臣的副使情商不高,是北番蛮夷的边鄙之人,没见过大世面,请大王原谅,允许他捧物而上,完毕使命于您面前。”所谓完毕使命,就是上前要你的命啊!

这里我们注意一个细节,荆轲捧的是樊於期的人头匣子,秦舞阳捧的却是地图,地图里面卷着见血封喉的匕首。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荆轲仍然是想让秦舞阳主刀,自己在旁边吆喝。

看得出来,不管是让他曾经等的“客”主刀,还是秦舞阳主刀,荆轲直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武士角色。

秦王政传旨:“只请正使上殿,副使在阶下候旨!”——这下好了,秦舞阳不能上殿了。如果秦能上去的话,荆轲还有戏。这个副使其实比正使能打。

没料到秦王政来这么一手,荆轲顿感到身孤力单,只好硬着头皮上殿去了,待会儿自己去耍匕首了。就像一个从来没杀过猪的人,由于死了张屠户而不得不自己下厨房。

荆轲上殿以后,他与秦王政的一番对话,历史没有记载。我们不妨设想是这样的:

秦王政问道:“那个匣子就是装着樊於期的头颅吗?”

荆轲弓身答应:“是。”并且打开。

匣子里边,樊於期的人头像一盒生日蛋糕似的,俏皮地坐着。

秦王政示意合上蛋糕,说:“听说樊於期逃到燕国,和太子丹交上了朋友,太子丹把他当做上宾。怎么又把他杀了呢?”

“樊於期其实是想投奔匈奴借兵,太子丹怕他危害中原,也怕得罪大王,所以才佯作交友,专门为他盖了一座馆舍软禁起来。本想把他引渡过来,但因路途遥远,恐生意外,只好灌醉了他,将他杀了。”

秦王冷笑一声:“哼!如果不是王翦的大军已经灭了赵国,北危燕境,太子丹岂肯杀樊於期。不过,总算把他杀了。可是,当年太子丹在秦为质,却不辞而别,偷着跑回燕国,绝秦、燕之欢,实属无礼。不知燕王对此有何感想?”

“当年太子丹年轻轻率,颇有唐突。他回国以后,燕王狠狠地教训了他,还专门派了一名对《周礼》大有研究的老臣鞠武做他的老师,来管束他。这次下臣奉使出差,太子丹还嘱我代他向您请罪。”

秦王政说:“这些说法都闪烁其词。太子丹的年纪比我大得多,现在该是五十岁左右的人了,怎么能说年幼无知呢?像太子丹这种不善权衡轻重的人将来继承王位,恐怕对燕国未必有利。”

“下臣一定把大王的指示转告燕王……”

“转告不转告,是你的事。听说你还带了督亢的地图来?”

“督亢是燕国最富饶的地方。我们献给大王,以示燕王臣服的诚意和决心。”荆轲说。

秦王政瞅一眼荆轲问道:“督亢究竟有多大,好在哪里?”(督亢是燕国最肥沃的两处土地,在河北涿州一带,就是张飞的老家啊。)

荆轲口称:“请允许下臣展开地图,为大王聊作介绍。”

荆轲随即起立,走至案前,手把地图,徐徐展开,终于“图穷而匕首见。”下面的情节非常惊险,少儿需在父母指导下阅读。我们分镜头再现一下当年荆轲刺秦王——性命相扑的情节。

一,荆轲左手突然把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抄起淬毒匕首,直揕秦王政前胸。(这个“揕”字非常关键,它决定了荆轲意图是劫持秦王,还是直接刺杀之。查各种字典可得,它是“刺”的意思。)

二,秦王政“耶呵”一声惊起身子,袖子猛往后撤。

三,荆轲手劲不够,居然被秦王挣脱袖子,袖口挣裂。

四,荆轲匕首刺空。(荆轲左手手劲不行,攥不住袖子,右手速度也不行,居然刺空。这是荆轲第一次丧去良机。)

五,事起突然,群臣惊愕,目瞪口呆,殿下武士无诏不可登殿。

六,秦王政奔走,按剑,剑长,拔之不能出鞘。

七,秦王政放弃拔剑,环柱而走。

八,荆轲环柱而追之,但是追不上。(这是荆轲第二次丧失良机。这也说明荆轲腿脚也不够快,如果跑得快,只要扑在秦王政身上,用毒匕首划破他的哪怕一点皮肉,老秦就完蛋了。可惜荆轲居然追不上。荆轲好像一个语文老师,打架不是他的特长啊。——另外注意,这两个人都是光着脚跑的,当时殿上不准穿鞋。)

九,有一圈,由于秦王政绕柱跑得太快了,反倒差点追上了荆轲,和追他的荆轲后背撞了个满怀!秦王赶紧说对不起,然后调头再跑。

十,俩人在乱追过程中,秦王政回身,“以手共搏之”——就是说,徒手和荆轲格斗。荆轲拿着毒匕首,但还是打不过徒手的秦王,划不破秦王政的皮肉!——完了,我看也不用打了,抹脖子自谢天下吧!

十一,秦王政接受殿下群臣提示:“王负剑!王负剑!”——遂左手把剑身竖立,平行移动到屁股后面,伸右手成功拔剑而出。

十二,这时候该荆轲逃跑了。荆轲捏着匕首,和举着宝剑的秦王政对决。刚才对方是徒手,荆轲尚且不能取胜,现在对方有了长剑,荆轲更没戏了。不过,虽说宝剑一寸长,一寸强,但匕首还一寸短,一寸险呐,离得极近的时候,匕首也占便宜的,也是有取胜可能的。但实际情况是:秦王政一剑就击断荆轲左大腿——老秦力气很大啊。荆老师站立不稳。

十三,荆轲一看没戏了,飞出匕首抛射秦王。

十四,匕首不中秦王,中柱。(荆轲的准头也很差,第三次失误。总之,荆轲左手力度不够,右手速度不够,两腿速度不够,眼睛准性很差,是个四体无力的刺客。荆老师啊,荆老师啊,让我们怎么夸你呢。)

其实,一个受过严格训练的人单靠双手就已足够了(打掉兵器,拗断对方脖子),荆老师拿把淬毒的刀子比划了半天竟然连秦王一点油皮都没擦伤,三次失误,这个刺客的剑术,实在是太不及格了。(难怪以前下棋人家瞪眼,他就跑。)

另外,荆轲的匕首击中的是柱子,也说明秦王政是在柱子附近,说明秦王政非常善于利用掩护物进行逃避和进攻。即便他拿着长剑进击荆轲的时候,一直也没有离开作为掩体的柱子。懂得格斗啊。

十五,秦王政复从柱子侧出来,连击荆轲。荆轲身被八创。

十六,荆轲没戏了,箕踞以骂——又使出了骂太子丹的本事。这次更加厉害,是翘着前腿骂的。当时的下裳类似裙子,人若朝前箕踞(伸腿而坐)的话,则下体无遮拦,容易露点,属于不文明。荆轲杀不了老秦,箕踞坐着骂老秦,给老秦看看我的下体——这是严重耍流氓的姿势,也算是过瘾了!

十七,荆轲边骂边自我解嘲道:“事所以不成,是因为我想抓活的,挟持你,逼着你退还侵地!可惜最后被你跑掉了!”

这种解嘲也不成立:你绕着柱子追了好几圈,连人家的膀子都抓不着,还挟持什么啊。又,当时图穷匕见,荆轲第一个动作就是当胸直刺,这匕首又是煨了剧毒的,见血则死,这也不是劫持的打法啊。

从四大刺客(专诸、聂政、豫让、荆轲)的刺杀环境来看,荆轲的环境是最优越的。当时秦王政和他在殿上对挑,没有别人干涉,他又先拿有致命武器,实在是占据优势。而专诸刺王僚的时候,专诸是被左右武士用两把长铍夹持着前胸,往上端菜,但是专诸仍然抽出菜中的短剑,一击而中目标。聂政进攻时,堂上堂下防暴警察甚众,他从大门口一路搏杀到内堂,不但刺了目标,还饶上了个大的(韩哀侯),最后又大呼击杀数十人。豫让则在赵无恤前呼后拥出行的路上行刺,难度也很大。唯独荆轲是单打独斗。

总之,荆轲的难度最小,又……算了,“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不多说了,荆轲遂被秦王左右上前杀死,事后肢解。秦舞阳则是当场毙命于殿下。

荆轲刺秦王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惜乎荆轲剑术不精,腿脚不灵。但荆轲敢于以弱搏强,提一只匕首只身赴强秦,视死如归,是极其英勇的。

荆轲提一把匕首击打秦廷铜柱的声音,永远呼啸响应于历史的时空。

据目击者口述,秦王政虽然获得了搏斗的胜利,但他的模样长得并不可观:“长目、挚鸟膺、豺声。”[5]郭沫若先生据此说他有生理缺陷,挚鸟膺就是鸡胸,是软骨病的特征;豺声表明有气管炎,可见其身体素质极差。

其实非也,当发生行刺时,荆轲同志拿着匕首绕着柱子追了秦王政好几圈都追不上,说明秦王政的体格蛮好的,并没有因为奔跑而发生哮喘,似乎不像气管炎。而当秦王政一旦拔出剑来,一下子就把偌大的荆轲先生给打得失去了战斗力——砍断了荆轲左大腿,又令之“身被八创”,坐在地上起不来了,这么快地制服了手拿武器的刺客,不是一般软骨病患者能做到的。

而且荆轲的匕首煨了毒药,见血封喉,曾用活人做过试验,无不立死。但秦王政并未中毒或者受残,说明在整个搏斗过程中,秦王政寸肤未伤。秦王政当属于陕西大汉型的。

秦王政后来曾经在十年之间五次出巡全国,坐着木轱辘车到处颠簸,除了西南地区,几乎把中国都跑遍了,是春秋战国时代跑路最多的君王,一直跑到了五十岁才死,死前的整个一年都在巡游中——更说明他体格应该很不错。并且他还热衷帆船航海运动,在海上乘风破浪,用连弩射击大鱼呐。

不管怎么样,等挖开了秦始皇坟,研究一下,就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了。其实,鹰般的胸和豺狼般的吼,不过是说明他行动发言时的神情显得钢狠而已。

潇水曰:如果真是鸡胸,用鹌鹑就可以比喻,何必舍近求远、穷极想象地用“鸷鸟”这种不常见的猛禽来作比。

春秋时代的叔鱼,也曾被当时人描述为“豺声”,但他其实是个美男子,还当了栾盈的gay。如果“豺声”意味着气管炎,那恐怕不能入选当gay之列。楚国的子越椒,也被描述为“豺声”,但其实在战场上非常勇武,连射楚庄王二箭,几乎射杀他。

但是,所有这些被描述为有豺声的人,都被预言了要遭受灭族之祸,而且最后也确实被灭族了。所以,尉缭把秦王政描画成“豺声”,不过是说明他狼子野心、心狠手辣,将来也是要被灭族的。这是当时骂人的一种方法,“豺声”跟“气管炎”根本扯不上边。

荆轲被肢解于咸阳,消息传来,太子丹黯淡了好几天,最终叹道:“我已经尝试了,我没有遗憾了。”

如果说太子丹没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他同样也没有多少可期待的东西了。就在事发当年,公元前227年,秦国人很赏他面子,把燕国从灭亡表的后面,拎到了前面,调前了它的priority。本来韩、赵灭亡之后,下一个应该是近处的魏国,但燕国赶在魏国之前加了个塞,先被破国了。

参与灭燕是秦国王翦军和李信军——驻扎在赵地的王翦军和北方的李信军,两支军队汇集攻燕。王翦攻破燕上都蓟城(北京西南郊),随后宣布退休。李信则带领数千人马,继续追击燕太子丹,穷追不舍。一并被追击的还有燕太子丹的老爹燕王喜,后者已有七十来岁。

燕王喜虽然已七十来岁,但是还热爱生命,不想死,觉得还是让自己的儿子死比较合适。于是他派出副官把太子丹斩了,以谢秦军。斩太子丹的地点就在辽宁省辽阳以北的一条河上,此河由此改称太子河,至今犹在。

太子丹的脑袋虽然没有了(送给秦军了),但是他的body估计依旧埋在了至今辽宁太子河岸边的某处地方。每当月朗星稀,太子丹坐在这里,坐在九泉深处,抚摸着自己的错误,抚摸着没有脑袋的body,就像抚摸着夜里的一瓶酒。太子丹用支离破碎的文字,凑出自己的人生总结。他说,这春天是好的,这悲恸的一百双眼神是好的,春天交给他的任务,他交给错误的荆轲也是好的。祖国为了他而承受的一系列绝望的遭遇也是好的。

燕国不久,遂灭亡了。

潇水曰:燕国是一个年头很长的诸侯,早在商朝就有了,地点在北京西南郊。后来,周武王封自己的哥们儿“召公”到这里担任诸侯国君,这就是周代的燕国。

召公是个仁义有能力的人,通常“周、召”并称,就是说他跟“周公旦”齐名。召公入主燕国之前,曾经在陕西挂职锻炼,在一颗海棠树下接待群众告状,后来老百姓赋了《甘棠》一诗纪念他。

从召公到燕王喜,凡八百年,其中有为之主大约就是燕昭王。当时的北京地区,是个没人爱去。野鸡不下蛋的偏远地方,于是燕昭王在这里修筑了黄金台,招徕天下贤士。苏秦、乐毅等几个人跑来扶贫。

如今燕昭王的黄金台早已不在了,连台子的基墟都不见了。只剩一个北京“金台路”的街名,每天有很多汽车的油气横吹而已。

但是北京的人气,却越来越旺了。

我们不要忘了那个击筑的高渐离。

据司马迁说,高渐离同志在燕国破灭以后,去了酒馆当服务生。由于工作太辛苦,改为从事老本行——击筑,经常感动得观客流涕而去。后来他演出场次太多,被秦王政知道了。秦王政召来他,有人认出这是“高渐离”,秦王政爱惜他的才华,没有追究他是荆轲的同党,但出于安全考虑,把他的眼睛弄瞎了,做王宫专职艺人。听着高渐离的击筑,秦王政每每未尝不称善。这一次,高渐离往筑中暗暗灌了许多铅,击筑表演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就往秦王政身上扑去,举起筑来连扑带打。不过他听声辨位的功夫有点差。扑错了位置。举着筑一再扑打的是旁边一个古代沙发。沙发里的鸡毛被打得纷飞。大家都很好奇地看着他。

直到他打累了,大家才走过去,把他捉住,杀了头。

高渐离亦可谓能为友报仇者也。

燕国完蛋以后,公元前225年,王翦之子王贲,进攻魏国大梁城。王贲水灌大梁城,大梁城坏,魏王假出城投降,魏国灭亡。

至此,天下列弱在五六年间尽灭,唯楚与齐两个远方大国暂存。

公元前224年,秦国发出六十万大军,像一团卷动着黑色的沙尘暴,淹过中原已被占领的韩魏,推向久未经切割的东南方的楚国大地。带兵者正是秦国最顶级宿将、秦王政把他当作自己的老师来侍奉的王翦。

现在我们先说说王翦的六十万大军,这是空前绝后的历史记录,相当于抗美援朝时候,志愿军进入朝鲜的总人数。而同一时期,罗马与迦太基之间爆发的著名的布匿战争,人马也不过十余万。即使到了公元后四世纪鼎盛时期的罗马,全帝国才五十万大军。

公元前三世纪的秦国,已是有这六十万力量。并且一次把它倾巢而出。事实上,一次出动秦国这样六十万大军,在古今人类历史上,没有几次。西方的战争史上,一般就是几万人而已,到了十九世纪拿破仑进攻俄国,才平了这个记录(拿破仑也是六十万)。此后的西方历史,又变成几万、十几万人规模的战争,直到爆发两次世界大战。

在中国历史上,六十万的战争规模也是空前少后的,曹操赤壁之战不过二十万,直到六百年后苻坚的淝水之战才平了六十万的记录。此后再有六十万规模的,就是近代的解放战争了。

公元前三世纪,秦国宿将王翦对秦王政说:“不发足这六十万大兵,无以灭楚。”

秦王政大吃一惊:“要这么多!有没有搞错!”

秦王政生怕王翦这老小子带着六十万大军造反了,我们全得下台,所以舍不得给。

但是王翦坚持要六十万。王翦说:“不给。我就干不了。”

秦王政只好去找李信了。

我们说一朝天子一朝臣,秦王政自亲政以后,对吕不韦时代的文吏武将都摒弃不用,而是着意培植新人,办法是迅速提拔他们,使他们感恩戴德地效忠于我,我也从此倚赖他们(为政的道理说白了也就这么简单)。所以,文官里边秦王政提拔了李斯,武的就是桓齮。桓齮被李牧击败倒台后,李信成为新的种子,迅速提拔。

李信是个少壮派的,为了讨秦王政欢喜,就只要二十万。秦王政很高兴,心说还是李信体谅朕衷!知道替家里省钱!

“李将军果然壮勇,其言是也。而王翦将军老矣,何怯也!”秦王政感叹道。

李信这人,年轻气盛,恃其壮勇,喜欢孤军冒进,曾经以数千人追逐太子丹直到辽东。李信这次又是这样,在大军攻克河南平舆之后,迅速蹈袭南下,进逼安徽寿春(楚国新都城),逐渐远离自己的供给基地和蒙武友军(蒙武是吕不韦时代名将蒙骜的儿子,蒙恬的爹)。

楚国派出大将项燕,踵随在李信身后,跟踪追击,三日三夜战斗不息,连续攻破李信两个壁垒,杀七都尉(师一级干部),大破李信军。

李信二十万大军大败而归,连本带息都快赔干净了,秦王政大惊。他所先后倚赖的大将:桓齮、李信,都不足用,而蒙武、王贲又是小字辈,尚不足以任大事。想来想去,只好去找宿将王翦。王翦是前朝吕不韦时代提拔起来的名将,战功卓著,三晋和燕国的破灭,都是他的首功,现在因为被嫌作“怯”,退休在家呆着呢。

秦王政只好再去找王翦,低三下四求他复出。王翦还是那句话,说:“不足六十万,老臣绝不出征。”[6]秦王政做了深刻检讨,答应给出六十万,并且亲自到灞水河上送行,恋恋不舍地望着这个拿走了他所有存折的人。

你不会背叛寡人吧!不会拿着存折乱花吧!秦王政担忧着。

王翦看着秦王政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神,觉得可笑,于是他说:“我曾经考察过,某某处的庄稼地是块好田,还有,吕不韦从前留下的某处宅子风水也很好,他还有一处园子也很好——从来不闹鬼。能不能请大王赐给老臣,以为我的子孙留备。”

秦王政略一错愕,旋即应允。

“还有了,嫪毐玩过的一个什么池子,我也去check it out过,能否请大王也一并赐我,将来我孩子谈恋爱的时候去玩。”

秦王政非常纳罕:“以将军此次出征,大功在即,回来之后,何愁贫寒?”

“大王,说句心里话,我们这样的人,功劳再大,也指望不了封侯。能够趁着现今被大王垂爱,早要些田园,亦已足矣!”[7]

秦王政闻言哈哈大笑:“好!好!寡人就都答应你。嫪毐的池子也给你,回来就带上孙子、孙子女朋友去check it out吧!”秦王政原有的一脸愁云,顿扫而空。

我们说,王翦非常会演戏。他把自己表现得贪财鄙陋,目光短浅,像个锱铢必较的小财主似的,好让秦王政放心,知道他没有鸿鹄之志——也就是没有造反的野心。所谓“求田问舍,原无大志”。

王翦到了战场以后,还是隔三差五派人又跟秦王政要房子:“我听说嫪毐还有一处什么地方值得check it out。”

王翦的幕僚实在看不过去了,劝告他说:“老将军也太没品位了吧——老要房子!我们都跟您丢不起这个脸了。再说您老是这么去要,不怕大王怪罪吗?”

王翦哈哈一笑:“你不知道!秦王心性多疑,如今他空一国甲士尽付与我,如何放心得下。我不频频索要房子,以此自污品位格调,难道坐等大王疑我志向远大,有吞天翻地之心吗?”(这正是“棋经”上所说的:弃小不就,必有图大之心也。)

幕僚敲了敲脑壳,说:“有道理!有道理!同意!严重同意!”

哈哈,王翦可谓熟谙于处世之道,是他能比白起善终的原因。

百多年后,司马迁先生却看不惯这个王翦,他评论此事说:“王翦贵为秦国宿将,是秦王政的师长,然而不能匡正秦王以正确的治国之道,反倒苟合偷容,自污以求全。实在有失众望。王翦的儿子是王贲,孙子是王离。最终因秦王朝政策失误,国运倾覆,王离终被项羽所擒,不亦宜乎。”

司马迁于其“史记列传”各篇的末尾,都有评论,唯斯言最称意!

但司马迁亦可谓善于责备贤者者也。

其实王翦这么做,也是有确保此次战役无虞。如果当初袁崇焕守辽东的时候懂得像王翦这样跟自己同样多疑的主子周旋,最后得利的还不是国家?又岂在个人?司马迁或许把王翦想得太狭隘了。

话说到这里,又想起一桩。辛弃疾有词云:“求田问舍,怕应羞见,刘郎才气。”初读时虽然朗朗上口,但总不甚了了。看了王翦的故事,方才开朗。原来,辛弃疾“壮岁”的时候,在北方竖起旗帜招兵抗金,手下有一把子人,大小也是个旅长。南归以后,在南宋小朝廷只当个闲官。于是他就气愤了,作诗感慨自己沉沦于“求田问舍”这个水平的勾当,只能碌碌无为,消磨掉了胸中的英雄志,怕应羞见三国刘备的伟业。用的就是王翦的典故啊。

不管怎么样,求田问舍,就是指专营家产而无远大志向。

如果一个人三十来岁光景,终日计较的却是哪里房价合适又赠个装修什么的,那么,这个人是不足畏的。

刘备曾经讥笑他同时代的许氾只知“求田问舍”,辛弃疾的词也正用了他说话的这个典。

而刘邦年少时,曹操年少时,刘备年少时,都不事经营,不求田问舍,为里人所轻,却心有凌云之志,果然大有作为。

不过,鄙人目今,虽然也有豪气,但还是希望早日从南郊租住的房子里搬出去,住进二环以内小康社会的商品房里去啊!

十一

王翦的这六十万大军,也不光是秦国人,也有楚国人——五十年前,白起提一支孤军,攻占了楚人的老窝湖北,于是如今,两个叫做“黑夫”和“惊”的湖北安陆人(瞧人家名字起的!),作为新占区的壮丁,也参加了这次秦军的军队。

五十年过去了,这俩已经不太记得,自己本是楚国血统的人,却去攻打与他俩同种的偏安于东部的楚人。

他俩也许更认为自己是秦国人,是秦国南郡人(秦把湖北这里设作南郡)。事实上,秦把南郡治理得不错,这里出土了一个叫“喜”的小官吏的工作日志,记录了法制化以后南郡井井有序的生活与吏治。所以也许他俩乐意为秦趋驰。

按秦国法律:一人一生至少要服两次兵役。于是,就有了这俩傻小子报名当兵,成了秦军的一员的现实。

他俩傻乎乎地跟随着王翦大军,去打偏安于东南的楚国老贵族们。首先是去攻打陈城——即现在河南省东南部的淮阳,是前一时期楚国的都城,曾经被秦军占领,现在又叛乱投楚了。

中原大地上的野菊花开得一片耀眼,因为有异乡人的鲜血浇灌着它。黑夫和惊这两个可爱的傻小子,只是觉得浑身发痒。因为当时正值初春,阳光已经很有力量,而他俩的冬衣却太厚了。

黑夫和惊所穿的是国家提供的甲胄,甲胄是皮质的,但不能直接穿在人皮肉上——就像马鞍子下面还得垫块布呢。于是甲胄里边还得穿上一层衣裳。这衣裳却是自家带来的。他俩巡视周围,看见秦军的衣服五颜六色,有的是大红,有的是粉红,也有玫瑰红的,还有绿的,紫的,白的,蓝的。[8]

为什么这么多颜色呢?因为甲胄里边的衣服都是从自家带来的,甲胄也盖不住全身,所以五颜六色,好像逛庙会一样。

鞋子也是自己带,有圆头的布鞋,也有翘尖的,更多的是平头。这是自费去打仗啊!好在军粮是国家出,不算太赔本。到了军队,努力去吃,可以吃回本钱来。没准还吃胖了呢。

黑夫和惊都热爱文学,于是他们给家里写了一封信,索要春天的衣服——于是就有了中国现存出土最早的两封家书,都是来自烽烟滚滚的战场。[9]

不过当时没有纸,所以他们只好写在木板上,叫做“牍”——但这没有什么可耻的,即便秦王政给吕不韦写信,也是写在木板上的。

黑夫和惊用毛笔蘸着墨汁,在木板上写道(注意,不是拿刀子刻):“二月辛巳”——这是日期。现在写信,日期都放在最末。当时相反,写在最上面,跟英文信的格式一样。

接下来是问候语:“黑夫、惊,敢拜问中。”

“中”是他俩的大哥,看来大哥识字。接着他俩又拜问母亲道:“母毋恙耶(妈妈还好吗)?我们哥俩还活着呢!”——这后半句话是最急着要说的!

接着,他们谈了一些家庭琐事,随后进入主题,向母亲讨钱和衣服,其中惊显得十分着急。惊说,如果母亲不快点寄钱的话,他的性命可能保不住了,因为他已经开始借别人钱啦,借了一个叫垣柏的人的钱(估计是老乡)。

再不拿钱来,我就要死啦(“即死矣”)。惊在信上连用了三个“急”,急急急,很有大学生跟家里要钱时的文风。

惊向妈妈要钱的数目是五六百,要布二丈五尺。要就要呗,但惊这人说话比较啰唆,又嘱咐道:如果老家湖北安陆的丝便宜,就希望妈买些丝做成襦裙寄来,钱则可以少寄些。如果安陆丝贵,就多寄些钱,自己在这边可以拿钱买布做夏衣(这种精打细算的风格倒跟我弟弟蛮像的——也应该让我弟弟露一下镜头了。不过,我估计河南战火纷飞,布也不便宜!)

信里当然也提到当时的战况,惊说:黑夫运气比较差,马上要参加陈城攻城战,陈城是楚国的北大门,一旦攻破陈城,就可以南下攻打楚都寿春了。战斗会很长久,一时打不完,“伤未可知”——会不会受伤不知道,这不废话嘛,当然也许他本想写“尚未可知”,却写成了白字“伤”——总之惊说,希望妈妈寄给黑夫的那一份钱和衣服要多一些。

由于惊太啰唆了,结果把木板写满了,意思却还没有啰唆完。他只好又转到背面继续写,嘱咐家人别把衣服寄错地点了,一定要寄到“南军”什么什么的。

最后,他要大哥“中”代向家内其他不识字的各位亲戚问好:

“替黑夫、惊多问姑姑、姐姐好!”

“替黑夫、惊多问‘夕阳里’的吕婴(估计是他们小学同学)好![10]

“敢问姐姐生的儿子是否毋恙。”

“敢问老丈人好!”(“敢问”这一词,至今尚在中国人的信中习用。)

惊在信中还问候了其他很多人,而他最挂念的是他的新婚妻子,要求她孝顺婆婆以及老丈人。而黑夫似乎还没有结婚,他惦记最多的人还是自己的母亲,一再嘱咐说自己在外打仗,哥哥“中”一定要照顾好母亲啊。还说什么地方强盗多,希望“中”看好了母亲别去那里遛弯啊(这母亲不吃饱撑的吗!怎么上那儿遛呢?)。

等木版的正反面全写完了,哥俩的万千情义再无下笔之处了,两兄弟才在战场上恋恋不舍地停下笔。

信写好了,按照当时通行的作法,用一块木板盖在它上面,然后用绳子十字交叉捆住这俩木板,这就相当于装了信封了——密封了。由于惊把木板的正反两面都给写了,所以估计要用两块木板把它夹住了。

信准备好了,怎么送出呢?当时的国道两旁有驿站,接出行的官员,也送信,但只送官家的信。私人信件只能央求熟人捎送,比如黑夫、惊的老乡,复员回家。是一直到了明朝,才有了“民信局”,民间的信才可以走国家驿站。

幸运的是,黑夫和惊的两封家信都相继平安抵达了目的地。可以想象,母亲和哥哥收到来信时该是多么高兴。如今天气转热,远在战场上的俩儿子还穿着冬天的衣服。打仗乱爬乱滚,又是那么费衣服。儿子身上的钱也花光了,家中的母亲肯定心急如焚。

至于衣服和钱是否寄到,黑夫和惊在战场上的命运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些可爱的古人们最终都死了。

正是无数类似惊和黑夫这样的农夫子弟,组成了秦国所向披靡的不死的军团。这帮军人爬冰卧雪,争城野战,死不旋踵(死也不调脚尖回头跑),从令如流,经常捐甲、免胄(只穿着老家带来的布衣,光着脑袋)跟敌人搏斗。就是他们,从商鞅以来一百多年间,大战六十五,全胜五十八,斩首一百五十万,拔城一百四十七座,建郡三十四个(加上秦本土的合计为三十六个),秦军横行天下,无能阻者!

秦国老将王翦,正是凭着这样一支战功卓越的军队,顺利攻占了陈城(河南淮阳),继而于公元前223年继续南下安徽,向楚国的新都城寿春推进。

十二

现在说说楚国的情况。

楚考拉王(考烈王)前段时间已经死了。由于他生殖系统也比较考拉,生不出孩子(末代君王往往都这样),于是去了古代的“新兴医院”,吃了很多春药,结果人越来越瘦,主任医师却越来越胖。

楚国的专权专业户——“春申君”黄歇着急了,心想不能让大王绝了后啊。于是这个很爱君的人就把自己小妾怀的孩子(连孩子带妈)偷着塞给楚考拉王了。这是什么用心啊!于是楚王族的血脉变得扑朔迷离,真孩子和假孩子有时候甚至还有叔叔一辈的人都参与进来争夺王位,在楚考拉王死后进行了一场窝里斗。黄歇也糊里糊涂被刺死了。至此,战国四君子全死光了,连同他们所一直以贵族身份专权控制的六国,一起走到了尾声。

最后,楚王负刍(楚考拉王的弟弟)擦干朝堂上的血迹,登上王位,而王翦的六十万大军却打过来了。他赶紧派遣楚国大将项燕,带领一支数目不清的楚军主力,在楚国都寿春以北一百公里的安徽蕲地集结拦截。

项燕是项羽的爷爷,刚刚击破了李信二十万人马,所以锐气旺盛,斗志昂扬。王翦决定坚壁高垒,采取罗马人费边的拖延战术,双方相持数月没有大的交战。

所谓“费边主义”,就是指小心谨慎、缓步前进。“费边”是一个罗马帝国的英雄,与王翦同时期的。不过他比王翦官大,是罗马执政官。王翦攻楚同一时期(略错后六年),迦太基人汉尼拔进攻罗马的战役打响了,费边被元老院任命为“战时独裁者”,以抵抗汉尼拔。

老汉(汉尼拔)是个军事英才,像白起提一支孤军转战湖北楚地一样,他也带着几万人在罗马所处的意大利半岛横冲直撞,所向无敌,打得罗马人夜夜噩梦。费边采取规避拖延战术,避免主力决战,不断骚扰拖延,直到把老汉肥的拖瘦,瘦的拖垮。老汉远离迦太基大本营,没有补充,他的军队越打越少,就像走在沙漠里的河流,终于完蛋了,一滴水不剩了。罗马人费边取得了胜利。

王翦要行“费边”的拖延战术,这里有个问号。王翦兴师动众而来,属于客军。而项燕就在楚国本土作战,随时可以得到补充。这么拖延下去,岂不是反倒把王翦老大爷肥的拖瘦,瘦的拖垮。如果东北方向相邻的齐人一旦这时发兵助楚,秦军就只得遁退了。

我们说,形势已经不同了,如今中原韩魏尽为秦有,成为了王翦向前推进的战略依托和粮草兵员的征发集散地,给王翦输血。王翦不至于瘦。而齐人一直苟且偷安,对列国死活置之不问。所以王翦可以安然地呆在楚地。

尽管如此,秦军六十万人马,伐楚一年多,需要消耗粮食五十万吨。算上马料的分量,就更多了(马吃的是人吃的十倍,马不能光在当地吃青草,否则会拉稀)。没有一个空前发达的农业和连绵不绝的车辆运输力量的支持,根本无法保障这样大规模的战争。所以,我估计秦国在新战区的政策比较得当,取得了民众的支持,王翦六十万大军故得到长期良好的后勤保障。从王翦攻楚获得成功的事实来推测,秦国对中原占领区的统治应该是政治清明的,并不暴。

王翦对自己的军士训话说:“按照我的费边拖延战术,谁也不许出战,否则死了死了地!都给我留在壁垒内,洗澡、休息、吃细粮!”(史书上说“休士洗沐,而善饮食”。)

于是士兵们都洗澡、休息、吃细粮。那时候的人也喜欢洗澡。是到了后来明朝,理学家们发明了元气,怕元气散了,才一辈子不洗澡的。估计黑夫和惊如果命大的话,现在也在营房内穿着老家的丝,洗澡吃细粮呢。

秦军休养了很长时间,无所事事。夜晚他们都患了夏季失眠症,军官们睡在帐子里,士兵们干脆夜宿河岸土坡上,幕天席地,偎着土地上白日的余温,望见天空里流星的长尾,想到战争快要结束了。绵连战国时代两百年的兵气,终于就要销为天涯日月平静的光辉。

漫长的白天又到了,秦兵们实在憋得发慌,就在兵营里练习立定跳远和古代手榴弹(石头)的投射。跳远是军人选拔时的项目,因为战场上有许多壕沟需要跳。纵跳也同样重要,为了跳上敌人的战车。

王翦看见了,就说:“这些无聊的人再这样无聊下去,就要爆炸啦。我看可用啦。你们去打听一下项燕军的动向吧。”

项燕这时候不知道怎么想的,正在把大军向东调动。我们知道,军队移动的时候,是最危险的时刻。在调动中很容易阵列混乱,露出自己的软肋,后身和两翼都容易成为敌人殴打的对象。就像两个拳击手在打架,突然一个掉头去场子边喝饮料,那他的屁股和两肋就完全暴露给对手,情等着对手扑上来揍他了。[11]

王翦抓住这一楚军调动的宝贵时机,令军中最精壮者为先驱(跳高、跳远、掷手榴弹最优者),大举出击,痛殴楚国,大破之。项燕一个奔跑不及,被王翦所戮。

王翦率兵南下百公里,直取楚都寿春,寿春陷落,楚王负刍被俘。号称南方赫赫强国的楚国,至此冰消瓦解。这个有着八百年历史,襟带五千里江山的楚国,翻作了历史的永远的从前。时间是公元前223年。

一个人即使再会作哀凉的诗,也比不上公元前223年长江流域,某一片带黄痕的绿叶,随便地就飘下了枝头的姿势。楚国在这一年被王翦的大军灭亡了。

楚国又叫荆楚,“荆”从甲骨文上看,是用刀去砍棘草,“楚”则像脚丫子踏入树林,总之,这都是开林辟荒的意思,是楚人在大周初年受封建国时候的艰苦写照。楚人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可贵创业精神,凭此不屈不挠精神,楚国从春秋早期开始崛起,从一个百里弹丸小国,不断地打吃和兼并,膨胀为纵横五千里的南半中国赫赫霸主,完成了中国一半的统一,但到了战国却走向了没落。

楚国没落的原因,在于它的贵族政治。六国之中,推行贵族政治最顽固的就是楚国。楚国执政大臣皆是王族子孙出身,楚国带兵的将和朝廷的令尹,总跑不出屈、昭、景、项这几家王族的分支。他们世相传授,徒有虚名,把持要津,垄断朝枢,绝不闻异姓为之。到了末期又是贵族王叔——春申君黄歇长期专权,布衣人才一直没有发展空间。贵族政治把楚国引向腐朽,亦可发人一叹。

潇水曰:历史有着惊人的巧合,二十五年之后,就在王翦与项燕决战,项燕战败,头颅落下的地方——安徽蕲地(今宿州地区),有一帮贫苦平民,人数约九百,冒着连绵的夏雨,走过这里。其中带头的陈胜先生,他突然不想走了,他认为造反更有利于自己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体现。于是他振臂一叫,诈说项燕未死,以项燕为号召,带领九百人揭竿而起。这就是蕲地大泽乡起义。

陈胜的起义戍卒的攻击路线,正好跟王翦伐楚大军的路线相反,首先攻占蕲地,又迅速北上到达陈城(河南淮阳,就是黑夫和惊跟随王翦攻打很久“伤未可知”的陈城)。陈胜攻据陈城,建立政权。这时候,他犯了一个战略错误,没有发动和利用六国贵族之后,而是急于远征咸阳。

但是陈胜不懂军事,谁来指挥远征咸阳呢?

原项燕军中一个叫周文的人——负责给项燕军占卜看天时的,是个小官,自说会打仗。于是陈胜任命他率数十万大军,直扑函谷关。

当时秦二世不愿意听人说有人造反,于是毫无防备,遂使周文这个下级军官者,居然迅速攻进了函谷关,但在函谷关内,又被紧急动员起来的秦军(将者为章邯)打了出去,直至败死而陈胜授首,前后不足六个月。

十三

逝者已远,来者犹不可想。

公元前221年,即王翦灭楚后的第三年,中国就要大同了。这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从前的商王朝和大周王朝,其实只是位居中央的大诸侯而已,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帝国。

王翦的儿子王贲,在公元前221年,带领一支数目不详的军队,离开中原东部秦占区(东郡),向最后的东方大齐悄然逼近。

这时候的齐国,用老子的一句话来形容最贴切,是“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四十年前,齐湣王穷兵黩武,导致齐国地裂兵残,差点被乐毅灭掉。齐国勉强复国以后,一直保持低调,采取鸵鸟战术,所以居然从未受过兵火。这样的太平盛世,马儿用不着上战场,所以农村拾粪的小孩们追打着马,让马儿多下些粪——“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鄙人少时亦颇贱,有几年居留农村,看见邻里黄口小儿飞跑着,追着牛打。怪诘之。答曰:“只要追这牛,它就下粪。粪可以烧火。”当时我尚未读老子的书,所以很是奇怪,现在晓得了,这是盛世的标志啊,而且不光追马可以,追牛也行。

齐王建继位的时候(他是齐湣王的孙子),正是公元前260年长平之战前夕。但是他对长平之战坐视不救,在接下来的吕不韦时代、秦王政时代,凡四十年,齐兵坐视诸侯灭亡,从不曾列队向西,进行干预。甚至五国合纵攻秦的时候,它也不去。

罗斯福曾说过这么一句著名的话告诫美国民众:“只要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和平遭到了破坏,那么世界上所有的国家的和平就处于危险之中。哪怕这个地方距离美国几千英里之遥。所以美国必须干预!”这一铁的规律对齐国也适用,可惜没有人把罗斯福的话说给齐王建听。

齐王建听到的,是朝臣和宾客众口一词的绥靖言论。这些人受了秦国的金子,大造亲秦舆论,不让齐国干预“世界”其它地方的政事和战事。这是秦国远交近攻的胜利,也是齐国居安不知思危的失误。

等到列国皆亡了,王贲的大军已经压境了,齐王建还在幻想着与秦人和谈。他怀揣着礼单驾车去秦国,要找秦王政说两国结好的事。雍门(临淄东门)的司马,横着大戟一把拦在他的车前,喝道:“不许走!请问,齐国所以有大王,是为了社稷,还是为了闹着玩的?”

“当然是为了社稷!”

“那么大王如何可以离开社稷而入不测之秦国!”

于是齐王建又没主意了,只好返车回去。

即墨大夫听说雍城司马把齐王建赶回来了,觉得齐王建似乎能听得进良言了,于是也赶紧进来献上良言:“如今三晋(赵、魏、韩)已灭,三晋贵族逃亡至齐的,以百数。大王不如资助他们以十万大兵,向东可收复三晋失地。楚国逃亡至齐的大夫,也有百数,大王助之以十万之众,可以南下而收楚。如此,齐国可重新立威于天下,与秦平分秋色!”

齐王建不听。在秦国使者陈驰的劝诱下,他到底还是跑去秦国求和了。

秦王政说:“可以给齐王一块五百里的封地,让齐王在那里走马以粪吧!”

于是,齐王建高高兴兴回临淄来了。心说,齐国地方千里,我最后能有五百里,亦不算太赔啊。

于是,齐王建不修工事,不缮守备,单等着秦军来结束他的狗命。王贲大军顺利开进了临淄,临淄人不敢拿起武器抵抗。

齐王建接待了王贲,说:“寡人是否可以去领那五百里封地了?”

王贲说:“那您就快收拾收拾,去‘共’住着吧,五百里没错。”

共地,在河南辉县,是从前共工先生治水的地方(所以叫“共”),处于黄河改道最频繁点,所以洪水泛滥。共工当时拼命用堵水的方法,失败了。这不是因为堵水不对,而是当时的技术力量还堵不住。如今的战国时代,列国纷纷在黄河两岸修了大堤——基本上还是沿用了共工的堵的方法。但是由于有了铁器,堵得很成功,黄河已经驯服多了。有的河段,工程浩大可观,两岸之堤互相距离五十里,足够黄河洪峰到来时在里边折腾。共地也变成好地方了。

齐王建再不懂地理,也知道自己是被骗了。五百里什么概念啊,半个中原都被划拉进去了,区区共地怎么能有五百里呢?

但是没有办法。他来到共地以后,秦人让他住在一块松树和柏树的坡上。于是齐王建哭着回到了共工的时代,改穴居和巢居了。

最倒霉是没有吃的。他随身带的金银财宝都不能顶饭吃。好在天上很快掉下了馅饼——对不起,掉下了雨水。于是齐王建在雨水里苦苦地沤着。

我们很想替齐王建叫屈,也许他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列国被灭亡以后,亡国之君都没有被砍头,也没有被关在雨地里饿毙的。唯独齐王建,侍奉秦国最谨,遭遇却最差。真是天道无亲,常不与善人啊。

大约列国长年与秦交兵,已经地尽兵空了,已不可怕。它们的土地是一点点地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输给秦国的,今年几个城,明年几个城,秦人逐步占领,统治熟了,已经不怕造反了,所以不妨留其亡国之君一个活命。

唯独齐国尚大,民间力量尚勇,齐国土地也不曾残失给秦国,秦国是一下子占有了齐国的。秦人在齐国属于外来户,统治地位不稳,生怕齐人蜂起造反。所以秦国不敢再让齐的领导人活着,以防被民众拿去做反秦精神领袖。

所以,齐王建就只能等死了。

所以,我们给亡国之君一个忠告:如果你是一点点亡的,那你还可以最后保住一条性命。敌人可以善待你。如果你是整个一下子突然投降的,那敌人肯定会敲掉你的脑袋。

所以最好不要一下子整个亡,要支撑着慢久一点。

秋天的雨水占领了有史以前就属于它的松柏坡,雨水翻弄着大地的衣裳,把郁结的恩仇反复拍打,却发现人间的冤仇越洗越深。雨水漫漫洒洒,直到傍晚时分,也没有停的意思。齐王建在雨中又冷又饿,不知道他心中想的是什么。

在他最后的生命里程里,齐王建看见几只鹿,灰的身、白尾巴、没有角,在旁侧的密林里,以一只水雾蒙蒙的眼睛,全面地、痴痴地打量着齐王建。那里的松树是合抱的粗,密得使得人插不进,无法可逃。鹿们就以那里为家。

鹿们侧过头,嘴里吃着草,肚子鼓鼓的。齐王建羡慕着它们的鼓肚子,精神变得恍恍惚惚。他和鹿像在两个不同世界,一个在空灵的饥饿人间,一个在幽密的饱胀林薮。互相打量,互相打量,齐王建就感到生命的奇妙,生命的不可理解,生命的苦涩滋味了。

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粉墨登场的君王将相,贵族、布衣的先后舞台,伴着齐王建在松柏坡上的最后咽气,至此全部谢幕了。

浮生埃露,恍然一梦;千载转瞬,怅焉终古。

齐国的一些人,在齐王建死后,怨齐王建不早与列国合纵导致齐国破灭,就作了《松柏之歌》来哀怜和讽刺他。歌说:

“松树啊,柏树啊!”

害得齐王建饿死在松柏之间的就是那些客啊!

客(就是齐王建身边的媒体啊,天天吵吵着大造亲秦舆论的!)啊!”

《松柏之歌》咿咿呜呜地传唱着,算是对齐国灭亡的悼歌。

十四

六大诸侯王族的破灭,给我们以怎样的启示呢?遥想齐楚的豪门贵族,三晋的纵横大家,无数英豪处心积虑,虽然做了种种努力,但最终六国社稷还是相继陨落。君王宗庙纷纷夷平,贵族子孙被废为平民。这些家族的衰亡,原因是什么呢?

六国推行贵族政治下,贵族们(即君王的远近亲族)世代担任朝廷要职,垄断而不许他人参与,势必使人才匮乏。贵族家族长期盘踞在权力巅峰,封闭、腐朽、脆弱、落后,最终被外界新势力(秦)摧毁。龙虾放久了也会长蛆,贵族后续者也是败絮。政治不能是一个小团体长期独擅。

而在秦国,法家敢于运用革命暴力,打碎大家族分封,使贵族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扫除了贵族垄断政治,并把官僚机制市场化、人才化、布衣化、考核化(四化),出现了布衣卿相如商鞅、张仪、范雎、吕不韦、甘茂、白起、李斯之徒,所以法家的改革,成就了秦人的壮大。

十五

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一年,秦王政在这一年完成并吞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帝国。

他设天下三十六郡,西至甘肃宁夏,东到大海,北含辽宁内蒙,南及闽粤,天下黔首大安。秦人在欢乐,六国贵族在忧伤。欢乐和忧伤,是人类前行紧紧相随的两行脚印。

秦王政遂自比于“三皇五帝”,以为上古未有之功烈,乃自号皇帝!

秦始皇周行于天下,封禅于泰山。他站在上帝驻人间的办公室——泰山之巅,翘首眺望远大的夜空,看见星群的宁静和颤抖。广漠的宇宙是如此空旷孤单,矿石与星尘,在穹庐以外,在地层深处,各自从事着自己深默的过程,操演着无边无尽的一团沉静。历史本是过程,似乎并无我们所找的“意义”。是“意义”这个词打扰了人间的安宁。

至此,天下风高草长,日子何其悠扬苍茫。青铜啊,霸主啊,天下之君顿戟一怒啊,秋风黄叶伏尸百万啊,沉者自沉,浮者自浮,都似一江春水,向历史深处流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