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云梦泽,林深瘴生,山高地险,猿猴难翻。南通国最大的山,名猫儿山,入山漆黑不透光,山中并没有人见过凶禽猛兽,但是杂草黑蔓横生,极少有人可以深入此山,大多数人不愿入此山中,因为哪怕是没有出现过凶禽伤人的事故,但是一旦夕阳落下,山中便漆黑无比。
许多人因为天黑之后赶不回来,第二天被人发现死了,没有重伤的痕迹,也没有过多挣扎。
许多人曾命丧于此,猫儿山渐渐变成了一座禁山,已经是许多年前的老黄历,哪怕如今有吃了熊胆的年轻人竖着进横着出。
十多年前,紫沙圣教深入此山抓捕重犯,当时五百多人同入山,那一夜人人举着月光石或是灯笼,把路过的一个村子照亮,只是第二天早上发现一地尸体,而追捕的要犯是否横死在更深的山中,至今无人得知。
常说: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传闻猫儿山几百年前也曾居住过一位仙人,长居于此,山脚百姓常见仙鹤云游,遇人则鸣,似乎在说不许打扰现任修行。
白诗语还是一贯谨慎轻步伐,跨过门,向着马场那边去,门房的眼神值得玩味,他们都知道路过的少女时来运转。所以他们更加好奇少女到底是何方神圣,是哪位达官贵人遗落的明珠?
现在她出入家门院落,不会有人为难,但是说闲话的从来不少,而她依然还是习惯跟往常一样,自己一个人,极少与府上的人言谈,他们自然也多半不愿与走了狗屎运的少女攀谈。
正视大门,更多了几分生机。
少女头上的头发,以前从来都是一根硕大马尾辫,如今已经被她分成两条辫子,她的脸上多了笑容,不再低头走路,远远看见某人就躲起来。
想起每月府上派发例银的老妈子亲自给她送来一笔银子,少女双脚越发轻快,几十两银子啊,天大的喜事,当晚她高兴的睡不着,第二天破天荒的发愁。
我有银子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可是她想起来她从小在府上生长,对外面一无所知,不知该去往何处。另外就是她才十一岁,能去哪儿呢?
当她无计可施时,有人一语惊醒梦中人,从那以后她开始走出门。
从隔壁读书种子周温华得知外面花花世界,少年经常说再过几年他长大了就要搬家去大隋那座全国闻名的梧桐书院求学。
大隋比南通国大很多,至于大多少有多远,周温华也不清楚,他心驰所往的是与来自五湖四海的读书人成为朋友,去看江湖河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少女拉着辫子疑惑到:“我们没有好的书院吗?你为什么要去那么远求学?”既然自己国家就有书院,为何还要舍近求远。
看着少女一脸天真,周温华有些犯愁,书中所讲女子无才便是德?是何种德?他只恨自己看的书少,见得少,更觉得少女可怜,他转身下去:“你等着,我送你一样东西。”
听到落地声后,“别走啊,马上回来。”
而后,少女收到少年送的几本书籍,已经翻得泛旧,不过书中字迹依稀可见。
翻开书页之后少女皱起眉头来,除了第一本蒙学读物她能辨认大半子外,另外有插图和文字细密的书籍竟然认得不足一二。
“有不认识的字你就喊周大哥!”少年拍胸脯示意少女这些对他而言是小意思。从那以后,墙头上少年的身影更加频繁出现,白诗语通过周温华和几本书,认识更多字,也对书上所讲述的大千世界多出许多认识,翻开许多视野。知晓了为何周温华要前往大隋梧桐书院求学,学无止境。
少女花数天的时间将蒙学那本书看完,将其上“我认识它它不认识我”的文字一一认识,像是成了熟人,便不觉得它丑陋,反而觉得有些可爱。
那本插图的书籍最的少女喜爱,洗漱完毕便要捧起看上两篇,已经成了习惯。
书上有许多个南通国的神奇出名地方,比如将南通国青蒙国分界的大河流名叫东宝河,源头是境内最大山猫儿山,讲到猫儿山在天下连千百名都不到,在外毫无声名,天下为人能详的是巍峨遮天高达千百万丈的大山,有那目力穷尽无草木的沙漠......原来世间还有死人去的地方——酆都
————
在青蒙国边境那条大河东宝河,河水汹涌,向来没有舟船在水上穿梭。但是此刻竟然有两人就乘着一只硕大葫芦顺流而下,速度极快,两岸村民看到还以为是自己眼花。其实不然,这条河流的上游十分湍急,而下游却相当平稳。
葫芦上两人,无视汹涌的河水,乘风御浪,自顾谈笑风声。
“李魏兄,你说的那读书种子资质当真如此好,竟然让你亲自出门代师收徒?”坐在前端的人问那书生模样的朋友,此行对他来说不过是故地重游,顺便在此安息的师姐。
多年未至,对他最好的师姐,香消玉殒多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那时候他还没有如今的修为,他的师姐最是护着他,从来不像师兄那般只知道督促他修炼,就连小师妹也是如此。师姐,还记得董顺说过修为要比你高,比大师兄还高,到时候带你周游那神往许久的竹海洞天。
李巍,大隋梧桐书院的学生,与葫芦另一头的董顺早年相遇直至现在成为好友。此行是临时接到师傅的传书飞剑,当时他正拜访董顺所在凤凰山宗门,便与之同行。
“董兄,此人资质如何尚未可知,是我师父与故友的朋友。果然除了大隋,李某对其他地界是一无所知,如果不是董兄一同前来,说不定我现在还在那青蒙国问路呢。”李巍起身致谢说到。
董顺转头笑道:“算是故地重游。”
忽然水里跃出一条巴掌大小的鱼,被男子一把抓住竟是何种特产的鱼,露出啧啧赞美的神色:“你有口福了。”
东宝河中上游湍急河流生长的鱼,肉质鲜美细鳞少刺名为——飞枪鱼,逆流而上,常年在这湍急河流中生长,时而跃出水面如飞枪,水下速度更是飞快,因此而得名,寻常人想抓也很难。如今他的运气倒是极好,这种鱼也只有在东宝河才能吃到,相比江南水乡的鲈鱼,更多了几分清香。
夕阳西下,山影蔓延,两人推起火。董顺开始将处理好的鱼放好,他要烤鱼。对于他们而言,寻常日常已经不需要吃饭充饥。那只硕大葫芦不见了踪影,而董顺的腰带上别着一只颜色一模一样的小葫芦。
“南通国仅有一个紫沙教,人丁稀少,实力一年不如一年,据说现在仅有一位修士,修为金丹之下。”董顺翻着鱼说道。
李巍点头,此地没有灵脉,灵气自然稀少。
“按照我们的速度,三天之后就能抵达青城。”董顺将几条鱼又翻了一遍,撒上简单的盐,鱼的香气就出来了。
“这还要多谢董兄带路,不然我这一趟最少也要三个月。”李巍道,他乡他乡,远游人。
闻着飞枪鱼的鲜味,让人忍不住咽口水,哪怕是修仙者同样觉得美味不可错过。
鱼烤的差不多,两人一人一只,慢慢品鱼。“董兄的手艺更胜从前,再来碗酒当真赛过活神仙。”听完李巍的夸赞,董顺将手中的葫芦丢过去。一口鲜味一口酒,此时欢乐不晓愁。
酒尽人半醉,两个朋友互相想着那埋藏心底的事。
董顺半醉躺在巨石一侧,询问好友,你怎么没有选择追你的那些个仙子,落霞山的曹佩灵,多漂亮,多少男子追求都没有动心,却对你另眼相看,要身段有身段,要背景有背景。
李巍闻言当即摇头,胡乱抓着四周,恼火道:“酒呢,酒呢,董顺你不厚、厚道啊,听没听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良久李巍振去酒气,给大字好友盖了外衣。
随后取出独自走向青城,隐入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