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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三十六计 三十六计·孙子兵法 第十四计借尸还魂

原文注译

[原文]

有用者,不可借①;不能用者,求借②。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

[注释]

①有用者,不可借:意为凡自身可以有所作为的人,就不会甘愿受别人利用。②不能用者,求借:意为那些自身难以有所作为的人,却往往有可能被人借以达到某种目的。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语出《易·蒙》卦辞。蒙卦为周易六十四卦的第四卦,也是阴阳相交后的第二卦(因第一卦乾为纯阳,第二卦坤为纯阴,皆无阴阳相交之象)。在这里,蒙字本义是昧,指物在初生之时,蒙昧而不明白。蒙卦的卦象是下坎上艮。艮象山,坎象水;山下有水,是险的象征;人处险地而不知避,便是蒙昧了。童蒙,幼稚而蒙昧。此句意为,不需要我去求助蒙昧的人,而是蒙昧的人有求于我。

[译文]

凡是自身能有所作为的人,往往难以驾驭和控制,因而不能为我所用;凡是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往往需要依赖别人求得生存和发展,因而就有可能为我所用。将自身不能有作为的人加以控制和利用,这其中的道理,正与幼稚蒙昧之人需要求助于足智多谋的人,而不是足智多谋的人需要求助于幼稚蒙昧的人一样。按语注译

[按语]

换代①之际,纷立亡国之后②者,固③借尸还魂之意也。凡一切寄兵权于人④,而代其攻守者,皆用此也。

[注释]

①换代:改朝换代。②亡国之后:已被推翻的王朝国君的后代。③固:本来。④寄兵权于人:寄,依托。此语意为,手中实际握有兵权,却在名义上依托在别人门下。

[译文]

每当改朝换代的历史时刻,那些纷纷将某个已被推倒的王朝君主的后代暂时捧为新君的做法,原本就是借尸还魂的计谋。凡是将兵权寄托在某人的名下,而以代理之名实际掌管征伐大权的人,也是用的“借尸还魂”的谋略。

传世典故

借尸还魂。尸:死人的身体。魂:旧日迷信的说法,指能离开肉体而存在的精神。人死后,将灵附于他人尸体而复活。现比喻已经没落或死亡的事物借助别的事物,又以另一种形式出现。在军事上指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事物,来实现自己的军事意图。

“借尸还魂”来源于神话传说。从前有一个叫李玄的人,长得十分英俊潇洒,博闻强记,太上老君见其聪明伶俐,就收为徒弟,并授以长生不老之术。

一天,他要随自己的师父太上老君到仙界云游,但凡胎肉体却上不了天,就只好留下躯体,跟随师父魂游太空了。在自己的灵魂离开躯体之前,李玄对自己的徒弟说:“我的尸体留在这里,你要好好守护,不得有半点马虎,七天之内我就返回。如果到时未归,就是我已成仙了,那时才可将我的尸体火化。”

徒弟遵照师父的吩咐,日夜守护李玄的尸体,已到了第六日,忽然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徒弟此时十分进退两难,若要回家,为母送终,师父的灵魂还没有归还;若要守护师父的尸体,自己难尽孝道,母亲死难瞑目。

后来有人劝说道:“在师徒之义、父母之情不能两全的时候,首先应保全父母之情,何况你师父已六日未归,说不定早已成仙去了。”徒弟只好洒泪将李玄的尸体焚化了。

到了第七日,李玄的灵魂回来了,四下里找不到了自己的尸首,无法还阳,正在急切无奈之时,忽见路旁有一饿死的乞丐,刚刚断气不久,尸体还算新鲜,李玄于慌忙之中,便将自己的灵魂附在了这具乞丐尸体之上。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与原来的李玄已面目全非。蓬头垢面,坦腹露胸,并跛一足。为支撑身体行走,李玄对着原乞丐用的一根竹杖喷了一口仙水,竹仗立即变为铁仗,借尸还魂后的李玄也因此被称为铁拐李,而原来的名字却反被人们忘却了。铁拐李借尸还魂的故事还见于元代岳伯川所写杂剧《吕洞宾度铁拐李岳》,后《东游记》也有记载,只情节不尽相同罢了。借尸还魂这一带有迷信色彩民间传说,后来被人们用来喻指某些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的现象;有时也可以用来喻指某些新的事物或新的力量借助某种旧的事物或旧的形式求得发展的现象。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所谓“尸”、“魂”、“借”、“还”的寓意便都不尽相同了。

用计锦囊

借尸还魂: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战争中往往有这类情况,对双方都有用的势力,往往难以驾驭,很难加以利用。而没有什么作为的势力,往往要寻求靠山。这个时候,利用和控制这部分势力,往往可以达到取胜的目的。

借尸还魂作为一条计谋,指的是已经衰落或死亡的事物借另一种形式重新出现。从引申的意义来说,处于被动或面临失败的局面时,善于利用一切有利条件,扭转局势,争取主动,实现原先的意图,都可视为借尸还魂。

大凡失败之后有两种态度:一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破罐破摔;二是永不认输,寻找机会,东山再起。借尸还魂显然属于后者。此计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领域用处甚广。特别在改朝换代的历史时期,总会有人扶植亡国君王的后代,打起前朝的旗帜以号令天下,这种做法是典型的借尸还魂。

本计有以下三层含义:

1东山再起。失败之后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另一种是永不认输,寻找机会,东山再起。本计就属于后一种。在失败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进行分析,准确地作出判断,不惜一切手段,积极主动地转败为胜。

2借形借力。若要东山再起,关键在于会“借”。自己的力量不足以转败为胜,就要借助一切可利用的力量,以壮大自己的力量,争取一切可利用的机会,以增加取胜的可能;借用一切可用的形式,以实现自己的意图。只要能还魂,可以不必计较尸体是脏是跛,另外也可假借他人的名义,推行自己的战略计划。

3无用之用。借形、借力一般不借有能力、有作为的,因为它们难以驾驭和控制,而应借用那些无能力,无作为的。因为它既可以很方便地驾驭和控制,又不易引起敌人的注意。无用之用,即利用那些所谓无用的东西加以利用。这就是借形、借力的一般原则。

对借尸还魂之计应采取如下防范对策:

1斩草要除根。如果不将野草连根拔掉,它就会“春风吹又生”,对敌人只是打伤,而不是消灭,他就会在养好了创伤之后,卷土重来。所以,我们切不可像孙悟空打白骨精那样,让其弃尸而逃,留下祸根,一再借尸还魂。

2弃尸要深埋。我们有时也要抛弃一些东西,这些对我们暂时无用的东西,很可能成为以后敌人还魂时所借之“尸”,我们的东西被敌人所借,并用来对付我们,那是十分可悲的事情,为了不使敌人有尸可借,至少从我们这里得不到便宜,我们就应注意将可能被“借”的东西,深埋或隐藏起来,使敌人无机可乘。

3由表要及里。若敌人已经借到“尸”,并已还其“魂”的话,我们就应该及时识破,揭露其真实的面目。不让他继续为非做歹。识破敌人借尸还魂之计并不容易,因为他给我们是假象,真实的东西藏在里面。这就需要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由表及里的进行分析判断,以防上当受骗。

4不为他人作嫁衣。贫穷人家的女子没有钱为自己置备嫁妆,却年年为人家缝制嫁衣,这是出于无奈。见到别人有困难,宁肯牺牲自己的利益,也要去帮助,这是出于自愿。在激烈的你死我活的竞争中,若要为人作嫁衣,则是愚蠢了。当然有时是在不知不觉中被人利用,一旦发现,就要立即停止。另外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要分析一下:此件事情成功之后,是我们获利多,还是对方获利多?只有我们的获利多于敌方获利时,才可去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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