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注译
[原文]
敌已明,友未定①,引友杀敌②,不自出力。以《损》推演③。
[注释]
①敌已明,友未定:指打击的敌对目标已经明确,而盟友的态度却一时尚未确定。②引友杀敌:引,引诱。引友杀敌,即引诱盟友的力量,去消灭敌人。③以《损》推演:根据《损卦》“损下益上”、“损阳益阴”的逻辑去推演。
[译文]
敌人已经明确,盟友的态度尚在犹豫之中,这时应(极力设法)诱使盟友去攻打敌人,而无须自己出力。这是从《损卦》卦义的逻辑推演出来的。
按语注译
[按语]
敌象已露,而另一势力更张①,将有所为,便应借此力以毁敌人。如:郑桓公将俗袭郐②,先问郐豪杰、良臣、辩智、果敢之士,尽与举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部门之处而埋之,畔之以鸡豭,若盟状③。郐君以为内难④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韩非子·内储说下》)诸葛亮之和吴拒魏,及关羽围樊、襄,曹欲徙都,懿及蒋济说曹曰:“刘备、孙权,外亲内疏,关羽得志,权心不愿也。可遣人蹑其后⑤,许割江南以封权,则樊围自释。”曹从之,羽遂见擒。(《兵知经》卷九《格形》)
[注释]
①敌象已露,而另一势力更张:敌象,攻击的对象。张:伸展。全句意为:打击对象已经明确,而另一种势力正在扩张。②郐:周朝国名,在今河南密县东北。③衅之以鸡豭,若盟状:衅,杀牲以血涂于器皿上祭祀。豭(jiā),公猪。盟:在血祭前发誓缔约。全句意为:用公鸡、公猪等牺牲品举行血祭,好像发誓缔约结盟一样。④内难:内乱。⑤蹑其后:蹑,跟踪。蹑其后,在后面跟踪。
[译文]
打击的目标已经显露出来,而另一种势力又有所扩张,且将有所行动,这时便应借此势力,摧毁敌人。比如,郑桓公将要攻打郐国,先列了郐国的豪杰、良臣、辩智、英勇果敢之士的名单,公开张贴布告,说要选择郐国的良田赠送给他们,封给他们各种名称的官爵,并在城郊设起祭坛,把名单埋在地下,用公鸡、公猪作祭品,装作盟誓的样子。郐国国君以为国内这些豪杰、良臣要勾结郑国作乱,便按照以上公布的名单把他们一个个杀掉了。桓公看到郐国豪杰、良臣都已除尽,便马上攻打郐国,并占领了郐国。(见《韩非子·内储说下》)诸葛亮与吴国结盟,抗拒魏国。当关羽围攻魏地襄阳、樊城时,曹操想迁都,司马懿及蒋济劝说曹操道:“刘备、孙权表面上是亲戚,内心里却隔阂很深。关羽得志,孙权内心是不甘愿的,因此,可以派人跟随孙权身后(做说客),答应割让江南的土地封给孙权,这样,樊城的包围就会自然解开。”曹操听从此计,关羽终于兵败麦城,束手被擒了。(见《兵知经》卷九《格形》)
传世典故
借刀杀人。原指不用自己的刀而借用别人的刀去杀人,这样自己既可以不被发现,又可以在危急的时候,嫁祸于人。引申为为了保存自己的实力,而利用矛盾,巧妙借用第三力量击破敌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兵经百字·借字》中说:“艰于力则借敌之力,难于诛则借敌之刃。”借他人之手除掉对手,自己却不抛头露面,这种间接杀人的计谋,就叫“借刀杀人”。
此计是根据《周易》六十四卦中《损》卦推演而得。”彖曰:“损下益上,其道上行。”此卦认为,“损”、“益”,不可截然划分,二者相辅相成,充满辩证思想。此计谓借人之力攻击我方之敌,我方虽不可避免有小的损失,但可稳操胜券,大大得利。
春秋末期,齐简公派国书为大将,兴兵伐鲁。鲁国实力不敌齐国,形势危急。孔子的弟子子贡分析形势,认为唯吴国可与齐国抗衡,可借吴国兵力挫败齐国军队。于是子贡游说齐相田常。田常当时蓄谋篡位,急欲铲除异己。子贡以“忧在外者攻其弱,忧在内者攻其强”的道理,劝他莫让异己在攻弱鲁中轻易主动,扩大势力,而应攻打吴国,借强国之手铲除异己。田常心动,但因齐国已做好攻鲁的部署,转而攻吴,怕师出无名。子贡说:“这事好办。我马上去劝说吴国救鲁伐齐,这不是就有了攻吴的理由了吗?”田常高兴地同意了。子贡赶到吴国,对吴王夫差说:“如果齐国攻下鲁国,势力强大,必将伐吴。大王不如先下手为强,联鲁攻齐,吴国不就可抗衡强晋,成就霸业了吗?”子贡马不停蹄,又说服赵国,派兵随吴伐齐,解决了吴王的后顾之忧。子贡游说三国,达到了预期目标,他又想到吴国战胜齐国之后,定会要挟鲁国,鲁国不能真正解危。于是他偷偷跑到晋国,向晋定公陈述利害关系:吴国伐鲁成功,必定转而攻晋,争霸中原。劝晋国加紧奋战,以防吴国进犯。公元前484年,吴王夫差亲自挂帅,率十万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齐国,鲁国立即派兵助战。齐军中吴诱敌之计,陷于重围,齐师大败,主帅图书及几员大将死于乱军之中。齐国只得请罪求和。夫差大获全胜之后,骄狂自傲,立即移师攻打晋国。晋国因早有准备,击退吴军。子贡充分利用齐、吴、越、晋四国的矛盾,巧妙周旋,借吴国之“刀”,击败齐国;借晋国之“刀”,灭了吴国的威风。鲁国损失微小,却能从危难中得以解脱。
用计锦囊
在环境受到限制,自身没有能力,或不愿直接抛头露面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利用自己以外的人和事来实现自己的意图,达到自己的目的,这样在成功时,自己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失败时,自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其中的“杀人”不能仅理解为损人利己之事,而应从广义上理解为达到某种目的。
借刀杀人有三个含义:
1不自出力,善于假手于人,巧妙借用外力,自己不用动手不用出力,不花任何代价,同样达到目的。
2杀人不见血。借刀杀人,杀人不见血,也就是可以不露任何痕迹,不抛头露面,也就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既实现了目标,又落得两手干净。
3拉人下水。借人之刀去杀人,刀之主人,必然也就被诱迫入伙,即使不是心甘情愿地入伙,也必然逃不脱杀人的干系,自然也就拉下了水。尤其是在势均力敌的情况下,谁能争取到第三力量,谁就能取得胜利。通过本计可以增加自己的力量。
对借刀杀人之计,可采取如下防范对策:
1不要使自己成为被借之“刀”
(1)遇事不盲从。不要看别人做什么事,自己也不问青红皂白也跟着干,那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如果没有一定的分辨是非的能力,很容易被人利用当枪使。
(2)比较利害。某件事,如果对别人利多害少,对自己利少害多,而别人又极力诱使自己去干,那就有被当“刀”使的可能。所以不要为他人作嫁衣裳。当然“为人民服务”又当别论。
(3)“杀人”要有理由。别人“杀人”有别人的理由,比如是仇人、竞争者等。那么我们“杀人”前,要站在自己的角度上,看是否有“杀人”的理由,同样一个人对别人来说可能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对我们来说,可能是井水不犯河水。在自己一边若找不出“杀人”的理由,千万不要妄开杀机。
2不要使自己成为被杀之人
(1)修好自己的篱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要时时警惕来自各方面的攻击,当然也要自己身正,因为身正不怕影子歪。
(2)及时揭露。一旦发现自己成为被杀之人,要及时对“借刀”人进行揭露,指出他的阴险用心,使被借之刀醒悟,不再受骗上当,不再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3)拆散敌人的联盟。如果敌人已经结成联盟,要千方百计把他们拆散,不使他们互相借刀对付自己,必要时要对危害自己的行为予以坚决果断的打击,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